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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译解01
2007年06月12日09:58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2038 字体: 繁體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译解01
 
 
 
唐天竺沙门般剌密帝 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 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笔受
 
 
 
正文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译文  再说,阿难!为什么说六入本来是如来藏的妙真如性?
 
 
 
解  此处所说的六入有两重意义:一是涉入,即是六尘景象涉入六根而显示现象。如下文说‘发见居中’二是吸入,即是六根吸入六尘景象而显现作用。如下文说‘吸此尘象’。
 
 
 
正文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译文  阿难!就在这个眼睛瞪久发花时,眼睛和发花,都是菩提自性瞪久发花所产生的幻相。
 
 
 
解  此处主要说明当眼睛瞪久发花时,不但眼中所见的发花景象为幻相,此时即能见此发花景象的见性,也同属于妙明真见发花所见的幻相。
 
 
 
正文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译文  因为明暗二种妄尘,引发眼睛的见,吸入这两种尘象而产生作用,这种功能名为见性。这个见离了明暗二种妄尘,彻底没有自己的体存在。
 
 
 
 
正文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译文  正是如此,阿难!应当知道,这个见不是从明暗而来,不是从眼根出,也不从空中生。
 
 
 
正文  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译文  何以呢?假若这个见是从明而来,暗时就应当消灭。应该不能见暗才是。假若是从暗而来,明时就应当消灭,应当不能见明。假若是从根而来,就不应该依*明暗二尘才起作用,前面已经谈过,见离了明暗二尘,就没有自己的体性。要是这个见性是从空出来的,它既然能看见前面的尘象,回过来就应当见著自己的眼根。而且它既然是从空出来的,那和眼入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文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眼入完全是虚妄而成,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译文  阿难!譬如有人,用两个手指用力塞紧耳朵,耳根因为受压产生疲累,头中就觉得有声,耳根和它受压劳累而产生的现象,都是菩提本性‘瞪久发花’的妄相。
 
 
 
解  前文讲过,阿赖耶识含藏一切种子。六根的作用都是阿赖耶识中种子所显现的作用。因为其来源是一处,所以六根都可以用眼根瞪久发花来比喻说明。
 
 
 
正文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译文  由于动静两种妄尘,引发耳根的闻,吸入这两种尘象,名为听闻性,然而这个闻离开了动静二种尘象,彻底没有自己的体性。
 
 
 
解  声音来自音波,音波是空气中所生的波动,波动是从动静二种尘象而来。
 
 
 
正文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译文  正是如此,阿难!当知这个闻不是从动静来,不是从耳根发出,不是从空中产生。
 
 
 
正文  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译文  何以呢?假若闻性是从静来的,那么在动时就应该消灭,不应该闻动。若是从动来的。在静时就应该消灭,不能感觉到静。若是从根生出来的,就不必*动静二种现象才显闻性。因为闻性离了动静二象并无体性。若从空生,空假若有了闻性,就不成其虚空了。又空自己有了闻性,与你的耳入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文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所以应当知道,耳入是从虚妄而生,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译文  阿难!譬如有人闭著呼吸,闭久使鼻孔感觉疲劳,此时在鼻中,闻有冷的感触,就可以分别通塞虚实等感觉,甚至于香气和臭气。这种种的感受和鼻根的闻性,同是菩提自性‘瞪久发花’的幻相。
 
 
 
正文  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译文  由于通塞两种妄尘,引发鼻根的嗅闻,吸入这两种尘象而产生闻性。这个闻离开通塞二种尘象,彻底没有自己的体性。
 
 
 
正文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译文  应该知道,这个闻并不是从通塞而来,也不从根出生,也不生于空中。为什么呢?假若闻是来于通,塞时闻应当消灭,怎么能知道塞呢?假若闻是因塞才有,通就应当没有闻,为什么能分别香臭等气味呢?假若闻性是*鼻根产生,就不应当依*通塞二尘才显作用。而且前文已说过,这个闻机,离了尘自己没有体性。若是这个闻性是从空中发出的,就应当回转来闻你的鼻根。而且闻性在空中,和你的鼻入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文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鼻入本是虚幻妄相,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译文  阿难!譬如有人,用舌来舐自己的唇吻,久舐使它疲劳,假若此人是有病,就会感到有苦味。没有病的人,会有微带甜味的感觉。由甜与苦,显现舌根的作用。不动的时候,常有淡味在。舌根的知觉和它疲劳后的感受,同是菩提自性‘瞪久发花’的幻相。
 
 
 
正文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译文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引发尝觉,吸入这两种尘象名为知味性。这个知味性离开了那些甜苦及淡两种妄尘,彻底寻不到体性。
 
 
 
正文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译文  就是这样,阿难!应当知道,这个能够尝到苦淡的知觉,不是从甜苦而来,也不是因淡而有,不是从根出,也不是从空发生。
 
 
 
正文  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虚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译文  何以呢?若是从甜苦而来,淡时知觉已经消失,怎么能知淡呢?若是从淡有知,甜时知觉即消灭,又怎能知甜苦二相呢?若从舌根而生,必然没有甜淡与苦等尘相,但前文已说明,这个知味的能力离了甜苦及淡两种尘相,彻底没有自己的体性。若是从空中出来的,虚空自己的味觉,不是你口里知道的。又空自己知道,与你的舌入有什么关系呢?
 
 
 
正文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所以应当知道,舌入是虚妄的幻相,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译文  阿难!譬如有人,把一只冷手接触热手,假若冷的力量多,热的手随著也就变冷。假若热的力量强,冷的手就会变成热。就是这样,两种感受合称为触。而手离开,则两种不同的感受就更为明显。两手的冷热,谁影响了谁?就因于接触时间的久暂。身体以及两手相互的影响,都属于菩提自性‘瞪久发花’的幻相。
 
 
 
正文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译文  由于离合两种妄尘,从中引发触觉,吸入这些尘象,名为知觉性。这个知觉性离开了离合违顺〈注〉两种尘象,彻底没有自己的体性。
 
 
 
注  触觉中苦即属于违,乐即属于顺。
 
 
 
正文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
 
 
 
译文  正是如此,阿难!你应当知道这个触觉不是从离合而来,也不从违顺产生,也不是产生于身根,又不从空中而来。
 
 
 
正文  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译文  何以呢?假若这个触觉是合时才有,离时就应当消灭,为什么会感觉到离?关于违顺二相,也和此理相同。假若是从根产生,就必然不可能有离合违顺四相。前文已谈过,离开了离合违顺四相,触觉彻底没有自己的体性。假如是从空中而来,空自己知道,与你的身入有什么关系呢?
 
 
 
正文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身入原是虚妄,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译文  阿难!譬如有人,疲倦了就需要睡眠,睡熟了便会醒,看见过的事物便会记得,记忆不起便是忘。这就是颠倒〈注一〉,生住异灭〈注二〉,在此中吸入习气,归入一处,前后不相逾越〈注三〉,称为意知根。意根和它的种种颠倒相,都是菩提自性‘瞪久发花’的幻相。
 
 
 
注一  意根中的寤寐忆忘诸相,是为颠倒。
 
 
 
注二  据唯识论所说:‘本无今有名生,生位暂停名住,住别前后名异,暂有还无名灭。’又据楞严正脉说:‘初忆名生,正忆名住,始忘为异,忘尽为灭’。
 
 
 
注三  寤寐忆忘,前后分明,不相逾越。
 
 
 
正文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译文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聚知性在内,吸撮法尘于意根中,前五尘习影,留于意根中为法尘。此法尘逆流〈注〉流不及于意地,名为觉知性。这个觉知性,离开了寤寐生灭二尘,彻底没有体性。
 
 
 
注  前五尘灭后,留影于意地,名为法尘逆流。即使前五尘重现,流不及于意地。
 
 
 
解  此处所言生灭,不包括寤寐,只以平常有记无记时而言。
 
 
 
正文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译文  正是如此,阿难!应当知道这个觉知的根,不是从寤寐而来,也不是从生灭中产生,也不来源于根,也不生于空中。
 
 
 
正文  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译文  何以呢?若是从醒时来,睡时即已消灭,那以什么为睡呢? 若从生时有,灭时就同于无。谁又知是灭呢?若从灭有,生时灭已无,谁又知道生呢?若是从根出生的,那么睡和醒两种现相,随身转换,假若离开了这两种形式,这个觉知之心,就同空花一样。若是从空产生,那就应该是空能知觉,和你的意入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文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所以应当知道,意入原是虚妄,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译文  其次再说,阿难!为什么十二处〈注〉本是如来藏的妙真如性呢?
 
 
 
注  六根共六尘为十二处。处就是方所,因为根和尘都各有方所,同时处又有定在的意义。根一定在内。尘一定在外,各有定在。
 
 
 
解  十二处又名十二入,取境则是根入于尘。此时境为能入,根为所入。受境则是尘入于根,此时根为能入,尘为所入,根与尘互为能所。
 
 
 
正文  阿难!汝且观此只陀树林,及诸泉池。
 
 
 
译文  阿难!你且看这祗陀树林,以及这些泉池。
 
 
 
解  你且看是定能见的根,这祗陀树林以及这些泉池是定所见的尘。
 
 
 
正文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译文  你的意见如何?这些到底是因色而产生眼见?还是因眼而产生色相?
 
 
 
解  因为离了色,见就无从显示,似乎是色产生见。但离了见,色就无所依,又好像是见产生色。
 
 
 
正文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
 
 
 
译文  阿难!假若是由眼根生色相的话,那么见空并不是色,色性应当销灭,销灭则显现一切都无色相。既然没有色相谁又能明白空呢?空也同此例。
 
 
 
解  色是与空相对而存在的。必须要待色才能显空。因此没有色时,空也不能单独存在。
 
 
 
正文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译文  假若是因色尘而产生眼见的话,那当你见空时,空不是色,见就应当销灭。见销灭了就什么也没有,此时谁又能分辨是空是色呢?
 
 
 
正文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见与色空,都没有确实的处所。而且就是色与见本身,两处也是虚妄的。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汝更听此只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
 
 
 
译文  阿难!你再听此地祗陀园中,吃斋时就打鼓,集会大众时就撞钟。钟鼓的声音,前后相续。
 
 
 
正文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译文  你的意见如何?这种情况到底是声音来到耳边?还是耳根去到发声处?
 
 
 
正文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只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译文 阿难!假若此声来于耳边。如我到室罗筏城去乞食时,祗陀林中,就没有我。这声音必然来到阿难耳边。目连迦叶,就不应该同时听见。何况其中还有一千二百五十个沙门〈注〉,一听见钟声,就同来到吃斋的地方。
 
 
 
注  沙门是印度文的译言,其意义同于比丘。
 
 
 
正文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只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译文  假若是你的耳根,去往声音来处,如我回到了祗陀林中。在室罗城内,就没有我。你听见鼓声时,你的耳根已经去到击鼓的地方,钟声和鼓声一齐出现时,你就不可能同时听到。何况这当中还杂有象马牛羊,种种声音。
 
 
 
正文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译文  假若声音没有来往,那就不应该有听闻。
 
 
 
解  假若声音是有来有往,那就应该是从因缘而生。假若是无来无往,就应该是从自然而生。两者皆不能成立。
 
 
 
正文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所以应当知道,听与声音,都没有确实的处所。听与声音,两处都生于虚妄。而其本元,既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栴檀,
 
 
 
译文  阿难!你又嗅这炉中烧的栴檀香〈注〉。
 
 
 
注  栴檀是印度的一种香木,并不生于中国,闻了它燃出的香味,据说可以除病。
 
 
 
正文  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栴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译文  这香假若烧燃一铢〈注〉,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著香味。你的意见如何?这香到底是发生于栴檀木?发生于你的鼻?还是发生于空中?
 
 
 
注  中国古代是以二十四铢为一两。按现在计量单位算来,古代是以十六两为一斤。二十四铢为一两,则每铢相当于现在的一克多一点。
 
 
 
解  按张华汉志所说:‘西国使献香者,汉制不满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香如大豆许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十里,经月乃歇。’可能就是这种栴檀香。
 
 
 
正文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译文  阿难!假若此香,是从你的鼻中发生的,既然是鼻中发生的,香味就应当从鼻中出来。鼻子不是栴檀。为什么当中会有栴檀气?而且既然称为你在闻香,香味就应当进入你的鼻内才是。鼻中既然在出香,说是闻就不恰当了。
 
 
 
正文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译文  假若香味是发生于空中,空性是永恒不变的,香味也应当永远常在。何须要*炉中燃烧这个枯木?
 
 
 
正文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译文  假若这香是发生于木,那么这个香的性质,是燃烧成烟。若是鼻内闻得,一定要受到烟气。但是这个烟飞腾在空中,不可能太远。何以四十里内,都能闻得?
 
 
 
正文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香鼻与闻,都没有确实的处所,即是嗅与香,两处都是虚妄,其本元既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
 
 
 
译文  阿难!你每天两个时候〈注-〉从众中拿钵出去乞食。在乞食时乞到酥酪醍醐〈注二〉,就要算上等美味。
 
 
 
注一  按照佛教制度:比丘是不吃晚餐的,每天只吃早午二餐。
 
 
 
注二  即是牛奶和奶油制品。
 
 
 
正文  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译文  你的意见如何?这个味到底是生于空中?或生于舌中?还是生于饮食中?
 
 
 
正文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译文  阿难!假若这个味,生于你的舌上。但是你的口中,只有一个舌头。这个舌在此时,已成为酥酪味了。假若再遇到黑石蜜,就不应该转移。如不变移,就不叫知味。假若变移了,舌只有一个,并不是多体,怎么会有多种味,在一个舌上感觉到呢?
 
 
 
正文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译文  假若这个味是生于饮食,饮食是不可能有知觉的,怎么能自己知道是什么味道呢?而且饮食自己有知,就等于别人吃了,和你有什么关系?怎么能算是你的味觉呢?
 
 
 
正文  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碱味,既碱汝舌,亦碱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碱,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碱。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译文  假若是生于空中,你试尝一尝虚空,应当是什么滋味?若虚空是碱味,既然能够碱你的舌,也应当碱你的面孔,那这个世界上的人,就会全都同海里的鱼一样。而且既然常常都受著碱,那就彻底不知道淡是什么滋味。既然不知道淡,也就不会觉得碱。必然就是无所知,既然无所知,那味又是什么呢?
 
 
 
正文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味舌与尝,都没有确实的处所。就尝与味而言,两者都是虚妄。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译文  阿难!你经常早晨用手摩自己的头。
 
 
 
解  佛教的戒律要佛的弟子每天三次摩自己的头,默念:‘守口摄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又遗教经中说:‘汝等比丘,当自摩头,已舍饰好,著坏色衣,执持应器,以乞自活。自见如是,若起贪慢,当疾灭之。’因此比丘摩头,是佛制定的常规。
 
 
 
正文  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译文  你以为如何?这个摩所感觉到的,谁是能触?能应当在手? 还是应当在头?
 
 
 
正文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译文  假若能触在手,头就无知,怎么能成触呢?又假若能触在头,手就无用,又怎么能叫触呢?
 
 
 
正文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译文  假若手与头,各方都有知,那你阿难,就应该有两个身体。假若头与手,都是能触。那手和头应当是一体。若真是一体,就不可能成触,假若是二体,触应当在哪一方?在能就不应该是所,在所就不应当是能。总不能虚空和你成为触吧!
 
 
 
正文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所以应当知道,觉触和身体,都没有确实的处所。就身体和触觉来说,两者都是虚妄。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译文  阿难!你常时意中缘〈注〉善恶无记三种性的生成法则。
 
 
 
注  缘就是‘攀缘’之意,心中想到任何事物佛家即称之为‘心缘外境’。
 
 
 
解  前五根攀缘前五尘境界,产生善恶无记等三性。如前五根缘善境界,阿赖耶识中即有善性现起。缘恶境界,阿赖耶识中即有恶性现起。缘无记境界,阿赖耶识中即有无记性现起。此名善恶无记三性。依此三性,生起善恶无记影子,而成为‘法尘’。此时,善恶无记各有条则,不相紊乱,名为生成法则。‘法尘’依三性生成,而为意根所缘。
 
 
 
正文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译文  这个法尘应当是即是心〈注〉中产生?还是离了心另外有方所?
 
 
 
注  此处所说的心即是意根。
 
 
 
解  法尘只是前五尘的影子,属于‘无表色’。为依身口发动之善恶二业,生于身内之一种无形色法。此法无缘虑之性质与作用,所以不属于心。然此法无质碍之性质与作用,所以不属于色。因为它不属于心,因此不是即心所生。又因为它不属于色,又似乎不离于心。
 
 
 
正文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译文  阿难!假若是即心所生,那么法就不是尘。就不是心所攀缘的物件。怎么能成处呢?
 
 
 
解  假若即是心,心是有知的,就不能算外尘。也就不是意中所缘的法尘,而成为能缘的根了。
 
 
 
正文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译文  假若在心外另有方所,那么法的自性,到底是有知呢?还是无知?若是有知,就应当是心。但这个心到底是同于你呢?还是不同于你?若是不同于你,就该是尘。而今却说它是心不是尘!那就同于别人的心量。假若是同于你,为什么在你的心外,另外又有一个心?假若是无知,那这个尘即不是色声香味,也不是离合冷暖,又不是虚空,应该是什么?现在从色与空当中,都找不到它的所在。一般说来,色外就是空,不应该人间更有空以外的所在!若要说它是心,心是能缘,不是所缘,那么这个处的所在,又怎能建立得起呢?
 
 
 
正文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译文  因此应当知道,法则与心,都没有确实的处所。因为意与法,两者都是虚妄。其本元不是因缘,也不是自然性。
 
 
 
正文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译文  其次再说,阿难!为什么十八界〈注一〉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呢?
 
 
 
注一  六根六尘六识共为十八界。
 
 
 
解  界,依俱舍论说为‘种族’之意。颂上说:‘聚生门种族,是蕴处界义。’聚就是积聚,因为能积聚有为法,所以名为蕴。生门就是处的意思,其意为生长诸识之门。种族即含界义。这又有两种解释:一是生本,言十八界为同类因,各生自类等流果〈注二〉,所以为诸法之本。二是族类之意,言十八界诸法,族类各别。此处应该还有两重意义:一是因,以根尘识三和合适业,为生死因。二为界,以根尘识三者各有界限,不相紊乱。
 
 
 
注二  言从因上流出来的果,其性质仍然与因类似,故称‘等流果’。
 
 
 
正文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译文  阿难!如你已明白的情况,眼根和色尘为缘,产生眼识。
 
 
 
解  根和尘内外相对,中间产生识,所以成为三界。但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虽然各破其为虚妄所成。然破法各异,六入惟破外缘,六入自不能成立。十二处,即相互破其不能成立。如眼与色,耳与声等。其他身与触即专从根破,尘自然不能成立。鼻与舌及意根,即专从尘破。十八界即专从识破,因为十八界中,惟识最为重要,识破根与尘自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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