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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三四)
2007年04月10日10:30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2883 字体: 繁體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三四)

1.3.5 泛谈
1.3.5.1 是谁永灭
我们常常听人们说人死永灭,这里所说的“人”到底是何含义?前面我提到,人的构成离不开五种基本要素——五蕴,因此,所谓人就是五蕴的异称罢了——如果相对于其他动物来说,自然要加上形体、突出的主观能动性,但这仍然是五蕴的范畴。从词语转化的角度说,人死永灭就是五蕴永灭的大众化说法。
我已经多次重复,五蕴时刻处于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中,时刻处于生与灭的对立统一中,这种时刻发生的客观存在的事实无法否认,但是却遭到人死永灭论的无知践踏!他们极端的无知却自认为聪明,就象厕所粪池里的虫子久闻恶臭不知其臭,反而认为是香甜的。他们从来不知道正确思考这个问题、推理这个问题,就断然下结论,否认五蕴时刻处于间断与延续、生与灭的对立统一关系——表面上为了迎合道理和大众,他们会装做承认,实际上却从骨子里反对这种客观存在的关系。人死永灭论所得出的五蕴永灭论,绝对的难以客观事实证明其真实性,这是必然的结局!
又所谓“永灭”,究竟是指“五蕴永灭”?还是“我永灭”?如果是“五蕴永灭”,五蕴时刻处于间断与延续、生与灭的对立统一关系中,这种稳定的关系既不是由人自身主宰,也不是由神意志主宰;既不受外界干扰中断,也不受自身干扰中断,究竟由于什么原由使得这种稳定的对立统一关系发生中断呢?又,“五蕴永灭”中究竟是前一意念永灭,还是后一意念永灭?究竟是前一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永灭,还是后一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永灭?究竟是前一思维思想永灭,还是后一思维思想永灭?究竟是前一意志永灭,还是后一意志永灭?究竟是前一行为永灭,还是后一行为永灭?总不能归结到死亡这个现象上就意味着找到答案,记住死亡是现象不是事物本身这句话!找答案必然要在事物本身中找答案,而不可能在现象中找答案——并非与现象无关,这是常识!
如果说是“我永灭”,那么这里所说的“我”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的存在具有实在性与虚幻性双重指标,不能单独具有一种指标就可以存在。所谓“我永灭”是指虚幻性自我永灭?还是实在性自我永灭?
如果说是虚幻性自我永灭,那么处于胎儿时期的我、孩提时代的我、少年时代的我、中年时期的我、老年时期的我,昨天的我、月前的我、年前的我,究竟是指哪一时刻的我永灭?记着,虚幻性中的自我必然时刻处于永灭中——现象中的永灭!若说“我永灭”仅仅是指此种含义,那又何必进行辩论呢?谁人会否认这些存在的事情?
如果说是实在性自我永灭,那么处于胎儿时期的我、孩提时代的我、少年时代的我、中年时期的我、老年时期的我,昨天的我、月前的我、年前的我,究竟是指哪一时刻的我永灭?记住,实在性中的自我必然时刻处于延续中——本体中的延续!如果说我永灭是实在性自我永灭,没有道理,因为任何事物本体都是处于延续的变化当中,不会出现本体的断灭!在客观世界中,根本找不到本体断灭的事物!
因此,在人死永灭论中,找不到永灭的主体,其立论是没有主体的立论,即仅仅存在于现象当中——这并无任何意义!这种命题是错误的命题。
1.3.5.2 与人死永灭论争论的佛经
在佛教中,由于佛教重视的是修行,尤其是大乘法门更加重视修行——即实践,而不注重言辩——即理论,因此关于具体论证人死续存论的佛经很少,可以说几乎没有相关佛经。在许多佛教典籍中,散落的记载着佛教徒与世俗百姓各个方面的争论,因此在不少佛经也记载了佛教徒与人死永灭论争论的事件,其中《佛说长阿含经•弊宿经》比较具有代表性——这是一部非佛陀宣说的佛经,故具有主观见解成分在内,但由于该经蕴涵很丰富的哲理,而且许多疑问具有普遍性,因此,本人就以它为例说明人死永灭论的错误性立论。该经如下:
尔时,童女迦叶与五百比丘游行拘萨罗国,渐诣斯波醯婆罗门村。时童女迦叶在斯波醯村北尸舍婆林止。时,有婆罗门名曰弊宿,止斯波醯村。此村丰乐,民人众多,树木繁茂。波斯匿王别封此村与婆罗门弊宿,以为梵分。弊宿婆罗门常怀异见,为人说言:“无有他世,亦无更生,无善恶报”。
时,斯波醯村人闻童女迦叶与五百比丘,从拘萨罗国渐至此尸舍婆林,自相谓言:“此童女迦叶有大名闻,已得罗汉,耆旧长宿,多闻广博,聪明睿智,辩才应机,善于谈论,今得见者,不亦善哉!”时,彼村人日日次第往诣迦叶。尔时,弊宿在高楼上,见其村人队队相随,不知所趣,即问左右持盖者言:“彼人何故群队相随?”
侍者答曰:“我闻童女迦叶将五百比丘游拘萨罗国,至尸舍婆林。又闻其人有大名称,已得罗汉,耆旧长宿,多闻广博,聪明睿智,辩才应机,善于谈论。彼诸人等,群队相随,欲诣迦叶共相见耳!”
时,弊宿婆罗门即敕侍者:“汝速往语诸人,且住!当共俱行,往与相见。所以者何?彼人愚惑,欺诳世间,说有他世,言有更生,言有善恶报,而实无他世,亦无更生,无善恶报。”
时,使者受教已,即往语彼斯婆醯村人言:“婆罗门语,汝等且住,当共俱诣,往与相见!”
村人答曰:“善哉!善哉!若能来者,当共俱行。”
使还寻白:“彼人已住,可行者行。”
时,婆罗门即下高楼,敕侍者严驾,与彼村人前后围绕,诣舍婆林。到已下车,步进诣迦叶所,问讯讫,一面坐。其彼村人婆罗门、居士,有礼拜迦叶然后坐者,有问讯已而坐者,有自称名已而坐者,有*手已而坐者,有默而坐者。时,弊宿婆罗门语童女迦叶言:“今我欲有所问,宁有闲暇,见听许不?”
迦叶报曰:“随汝所问,闻已当知。”
婆罗门言:“今我论者,无有他世,亦无更生,无罪福报。汝论云何?”
迦叶答曰:“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今上日月,为此世耶?为他世耶?为人?为天耶?”
婆罗门答曰:“日月是他世,非此世也。是天,非人。”
迦叶答曰:“以此可知,必有他世,亦有更生,有善恶报!”
婆罗门言:“汝虽云有他世,有更生及善恶报。如我意者,皆悉无有!”
迦叶问曰:“颇有因缘,可知无有他世,无有更生,无善恶报耶?”
婆罗门答曰:“有缘。”
迦叶问曰:“以何因缘,言无他世?”
婆罗门言:“迦叶,我有亲族知识,遇患困病。我往问言:‘诸沙门、婆罗门各怀异见,言诸有杀生、盗窃、邪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贪取、嫉妒、邪见者,身坏命终,皆入地狱。我初不信,所以然者?初未曾见死已来还,说所堕处。若有人来说所堕处,我必信受。汝今是我所亲,十恶亦备,若如沙门语者,汝死必入大地狱中。今我相信,从汝取定。若审有地狱者,汝当还来,语我使知,然后当信。’迦叶,彼命终已,至今不来。彼是我亲,不应欺我,许而不来,必无后世!”
迦叶报曰:“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今当为汝,引喻解之。譬如盗贼,常怀姧诈,犯王禁法,伺察所得,将诣王所,白言:‘此人为贼,愿王治之。’王即敕左右,‘收系其人,遍令街巷,然后载之,出城付刑人者’。时,左右人即将彼贼,付刑人者。彼贼以柔輭言,语守卫者:‘汝可放我,见诸亲里,言语辞别,然后当还’。云何婆罗门,彼守卫者宁肯放不?”
婆罗门答曰:“不可!”
迦叶又言:“彼同人类,俱存现世,而犹不放,况汝所亲,十恶备足,身死命终,必入地狱。狱鬼无慈,又非其类,死生异世,彼若以輭言求于狱鬼,汝暂放我,还到世间,见亲族言语辞别,然后当还,宁得放不?”
婆罗门答曰:“不可!”
迦叶又言:“以此相方,自足可知。何为守迷,自生邪见耶?”
婆罗门言:“汝虽引喻,谓有他世,我犹言无。”
迦叶复言:“汝颇更有余缘,可知无他世耶?”
婆罗门报言:“我更有余缘,知无他世。”
迦叶问曰:“以何缘知?”
答曰:“迦叶,我有亲族,遇患笃重,我往语言:‘诸沙门、婆罗门各怀异见,说有他世,言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两舌、恶口、妄言、绮语、贪取、嫉妒、邪见者,身坏命终,皆生天上。我初不信,所以然者?初未曾见死已来还,说所堕处,若有人来说所堕生,我必信耳。今汝是我所亲,十善亦备,若如沙门语者,汝今命终,必生天上。今我相信,从汝取定。若审有天报者,汝当必来语我使知,然后当信’。迦叶,彼命终已,至今不来,彼是我亲,不应欺我,许而不来,必无他世!”
迦叶又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当复为汝说喻。譬如有人,堕于深厕,身首没溺。王敕左右,挽此人出,以竹为篦,三刮其身,澡豆净灰,次如洗之,后以香汤,沐浴其体,细末众香,坌其身上,敕除发师,净其须发。又敕左右,重将洗沐,如是至三,洗以香汤,坌以香末,名衣上服,庄严其身,百味甘饍,以恣其口,将诣高堂,五欲娱乐,其人复能还入厕不?”
答曰:“不能!彼处臭恶,何可还入?”
迦叶言:“诸天亦尔,此阎浮利地,臭秽不净,诸天在上,去此百由旬,遥闻人臭,甚于厕溷!婆罗门,汝亲族知识,十善具足,然必生天,五欲自娱,快乐无极,宁当复肯还来,入此阎浮厕不?”
答曰:“不也。”
迦叶又言:“以此相方,自具可知。何为守迷,自生邪见?”
婆罗门言:“汝虽引喻,言有他世,我犹言无。”
迦叶复言:“汝颇更有余缘,可知无他世耶?”
婆罗门报言:“我更有余缘,知无他世。”
迦叶问曰:“以何缘知?”
答曰:“迦叶,我有亲族,遇患笃重,我往语言:‘沙门、婆罗门各怀异见,说有后世,言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饮酒者,身坏命终,皆生忉利天上,我亦不信。所以然者?初未曾见死已来还,说所堕处,若有人来说所堕生,我必信耳。今汝是我所亲,五戒具足,身坏命终,必生忉利天上。令我相信,从汝取定。若审有天福者,汝当还来,语我使知,然后当信。’迦叶,彼命终已,至今不来,彼是我亲,不应有欺,许而不来,必无他世!”
迦叶答言:“此间百岁,正当忉利天上一日一夜耳,如是亦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如是彼天寿千岁。云何婆罗门,汝亲族五戒具足,身坏命终,必生忉利天上。彼生天已,作是念言:‘我初生此,当二、三日中,娱乐游戏,然后来下报汝言者。’宁得见不?”
答曰:“不也。我死久矣!何由相见?”
婆罗门言:“我不信也,谁来告汝有忉利天,寿命如是?”
迦叶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更当为汝引喻。譬如有人,从生而盲,不识五色,青、黄、赤、白、粗、细、长、短,亦不见日、月、星象、丘陵、沟壑。有人问言:‘青、黄、赤、白五色云何?’盲人答曰:‘无有五色。’如是粗、细、长、短、日、月、星象、山陵、沟壑,皆言无有。云何,婆罗门,彼盲人言,是正答不?”
答曰:“不也。”
“所以者何?世间现有五色,青、黄、赤、白、粗、细、长、短,日、月、星象、山陵、沟壑,而彼言无。婆罗门,汝亦如是,忉利天寿,实有不虚,汝自不见,便言其无!”
婆罗门言:“汝虽言有,我犹不信。”
迦叶又言:“汝复作何缘,而知其无?”
答曰:“迦叶,我所封村人有作贼者,伺察所得,将诣我所,语我言:‘此人为贼,唯愿治之。’我答言:‘收缚此人,着大釜中,韦盖厚泥,使其牢密,勿令有泄,遣人围绕,以火煮之。我时欲观知其精神所出之处?’将诸侍从,绕釜而观,都不见其神去来处。又发釜看,亦不见神有往来之处。以此缘故,知无他世?”
迦叶又言:“我今问汝,若能答者随意报之。婆罗门,汝在高楼,息寝卧时,颇曾梦见山林、江河、园观、浴池、国邑、街巷不?”
答曰:“梦见。”
又问:“婆罗门,汝当梦时,居家眷属侍卫汝不?”
答曰:“侍卫。”
又问:“婆罗门,汝诸眷属见汝识神有出入不?”
答曰:“不见!”
迦叶又言:“汝今生存,识神出入,尚不可见,况于死者乎?汝不可以目前现事观于众生。婆罗门,有比丘初夜、后夜,捐除睡眠,精勤不懈,专念道品,以三昧力,修净天眼。以天眼力,观于众生,死此生彼,从彼生此,寿命长短,颜色好丑,随行受报,善恶之趣,皆悉知见。汝不可以秽浊肉眼,不能彻见众生所趣,便言无也。婆罗门,以此可知,必有他世。”
婆罗门言:“汝虽引喻说有他世,知我所见,犹无有也。”
迦叶又言:“汝颇更有因缘,知无他世耶?”
婆罗门言:“有。”
迦叶言:“以何缘知?”
婆罗门言:“我所封村人有作贼者,伺察所得,将诣我所,语我言:‘此人为贼,唯愿治之。’我敕左右,收缚此人,生剥其皮,求其识神,而都不见。又敕左右脔割其肉,以求识神,又复不见。又敕左右截其筋、脉、骨间求神,又复不见。又敕左右打骨出髓,髓中求神,又复不见。迦叶,我以此缘,知无他世。”(这种求证方法与后面提到的拉美特利医生的宣称有相似之处,只是这位婆罗门进行了具体的和多种多样的实验,而拉美特利医生却只活在主观幻想之中。)
迦叶复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复当为汝引喻。乃往过去久远世时,有一国坏,荒毁未复。时有商贾五百乘车经过其土,有一梵志奉事火神,常止一林。时,诸商人皆往投宿,清旦别去。时事火梵志作是念言:‘向诸商人宿此林中,今者已去,傥有遗漏可试往看。’寻诣彼所,都无所见,唯有一小儿始年一岁,独在彼坐。梵志复念:‘我今何忍见此小儿于我前死?今者宁可将此小儿至吾所止,养活之耶!’即抱小儿往所住处,而养育之。其儿转大,至十余岁。
时,此梵志以少因缘欲游人间,语小儿曰:‘我有少缘,欲暂出行。汝善守护此火,慎勿使灭。若火灭者,当以钻钻木,取火燃之。’具诫敕已,出林游行。梵志去后,小儿贪戏,不数视火,火遂便灭。小儿戏还,见火已灭,懊恼而言:‘我所为非,我父去时,具约敕我,守护此火,慎勿令灭,而我贪戏,致使火灭。当如之何?’彼时,小儿吹灰求火,不能得已,便以斧劈薪求火,复不能得,又复斩薪置于臼中,捣以求火,又不能得。
尔时,梵志于人间还,诣彼林所,问小儿曰:‘吾先敕汝使守护火,火不灭耶?’小儿对曰:‘我向出戏,不时护视,火今已灭。’复问小儿,‘汝以何方便更求火耶?’小儿报曰:‘火出于木,我以斧破木求火,不得火,复斩之令碎,置于臼中,杵捣求火,复不能得。’时,彼梵志以钻钻木出火,积薪而燃,告小儿曰:‘夫欲求火,法应如此,不应破析杵碎而求!’
婆罗门,汝亦如是,无有方便,皮剥死人而求识神。汝不可以目前现事观于众生。婆罗门,有比丘初夜、后夜,捐除睡眠,精勤不懈,专念道品,以三昧力,修净天眼。以天眼力,观于众生,死此生彼,从彼生此,寿命长短,颜色好丑,随行受报,善恶之趣,皆悉知见。汝不可以秽浊肉眼,不能彻见众生所趣,便言无也。婆罗门,以此可知,必有他世。”
婆罗门言:“汝虽引喻说有他世,如我所见,犹无有也!”
迦叶复言:“汝颇更有因缘,知无他世耶?”
婆罗门言:“有。”
迦叶言:“以何缘知?”
婆罗门言:“我所封村人有作贼者,伺察所得,将诣我所,语我言:‘此人为贼,唯愿治之。’我敕左右,将此人以称称之,侍者受命,即以称称。又告侍者,汝将此人安徐杀之,勿损皮肉。即受我教,杀之无损。我复敕左右,更重称之,乃重于本。迦叶,生称彼人,识神犹在,颜色悦豫,犹能言语,其身乃轻。死已重称,识神已灭,无有颜色,不能语言,其身更重。我以此缘,知无他世!”
迦叶语婆罗门:“吾今问汝,随意答我。如人称铁,先冷称已,然后热称,何有光色柔輭而轻,何无光色坚[革*卬]而重?”
婆罗门言:“熟铁有色,柔輭而轻。冷铁无色,刚强而重。”
迦叶语言:“人亦如是,生有颜色,柔輭而轻。死无颜色,刚强而重,以此可知,必有他世。”
婆罗门言:“汝虽引喻说有他世,如我所见,必无有也。”
迦叶言:“汝复有何缘,知无他世?”
婆罗门答言:“我有亲族,遇患笃重。时,我到彼语言,扶此病人,令右胁卧,视瞻、屈伸、言语如常。又使左卧,反覆宛转,屈伸、视瞻、言语如常。寻即命终,吾复使人扶转,左卧右卧,反覆谛观,不复屈伸、视瞻、言语。吾以是知,必无他世。”
迦叶复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今当为汝引喻。昔有一国不闻贝声,时有一人善能吹贝,往到彼国,入一村中,执贝三吹,然后置地。时,村人男女闻声惊动,皆就往问:‘此是何声?哀和清彻乃如是耶!’彼人指贝曰:‘此物声也。’时,彼村人以手触贝曰:‘汝可作声!汝可作声!’贝都不鸣,其主即取贝三吹置地。时,村人言:‘向者,美声非是贝力,有手有口,有气吹之,然后乃鸣。人亦如是,有寿有识,有息出入,则能屈伸、视瞻、语言;无寿无识,无出入息,则无屈伸、视瞻、语言。”
又语婆罗门:“汝今宜舍此恶邪见,勿为长夜自增苦恼!”
婆罗门言:“我不能舍,所以然者?我自生来长夜讽诵,玩习坚固,何可舍耶?”
迦叶复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当更为汝引喻。乃往久远有一国土,其土边壃,人民荒坏。彼国有二人,一智一愚,自相谓言:‘我是汝亲,共汝出城,采侣求财。’即寻相随,诣一空聚,见地有麻,即语愚者,‘共取持归’。时,彼二人各取一担。复过前村,见有麻缕,其一智者言:‘麻缕成功,轻细可取。’其一人言:‘我已取麻,系缚牢固,不能舍也。’其一智者即取麻缕,重担而去。复共前进,见有麻布,其一智者言:‘麻布成功,轻细可取。’彼一人言:‘我以取麻,系缚牢固,不能复舍。’其一智者即舍麻缕取布自重。复共前行,见有劫贝,其一智者言:‘劫贝价贵,轻细可取。’彼一人言:‘我已取麻,系缚牢固,赍来道远,不能舍也。’时,一智者即舍麻布而取劫贝。
如是前行,见劫贝缕,次见白叠,次见白铜,次见白银,次见黄金,其一智者言:‘若无金者,当取白银;若无白银,当取白铜,乃至麻缕;若无麻缕,当取麻耳。今者此村,大有黄金,集宝之上。汝宜舍麻,我当舍银,共取黄金,自重而归。’彼一人言:‘我取此麻,系缚牢固,赍来道远,不能舍也,汝欲取者,自随汝意。’其一智者舍银取金,重担而归其家。亲族遥见彼人大得金宝,欢喜奉迎。时,得金者见亲族迎,复大欢喜。其无智人负麻而归居家,亲族见之,不悦亦不起迎,其负麻者倍增忧愧。婆罗门,汝今宜舍恶习邪见,勿为长夜自增苦恼,如负麻人执意坚固,不取金宝,负麻而归,空自疲劳,亲族不悦,长夜贫穷,自增忧苦也!”
婆罗门言:“我终不能舍此见也,所以者何?我以此见多所教授,多所饶益,四方诸王皆闻我名,亦尽知我是断灭学者。”
迦叶复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当更为汝引喻。乃往久远有一国土,其土边壃,人民荒坏。时有商人,有千乘车,经过其土,水谷、薪草不自供足。时商主念言:‘我等伴多,水谷、薪草不自供足,今者宁可分为二分。’其一分者于前发引,其前发导师见有一人,身体粗大,目赤面黑,泥涂其身,遥见远来,即问:‘汝从何来?’报言:‘我从前村来。’又问彼言:‘汝所来处,多有水谷、薪草不耶?’其人报言:‘我所来处,丰有水谷,薪草无乏,我于中路逢天暴雨,其处多水,亦丰薪草。’又语商主,‘汝曹车上若有谷草,尽可捐弃,彼自丰有,不须重车。’
时,彼商主语众商言:‘吾向前行,见有一人,目赤面黑,泥涂其身。’我遥问言:‘汝从何来?’即答我言:‘我从前村来。’我寻复问:‘汝所来处,丰有水谷、薪草不也?’答我言:‘彼大丰耳!’又语我言:‘向于中路,逢天暴雨,此处多水,又丰薪草。’复语我言:‘君等车上若有谷草,尽可捐弃,彼自丰有,不须重车。’‘汝等宜各弃诸谷草,轻车速进。’即如其言,各共捐弃谷草,轻车速进。
如是一日不见水草,二日、三日,乃至七日,又复不见。时,商人穷于旷泽,为鬼所食。其后一部,次复进路,商主时前复见一人,目赤面黑,泥涂其身,遥见问言:‘汝从何来?’彼人答言:‘从前村来。’又问:‘汝所来处,丰有水谷、薪草不耶?’彼人答曰:‘大丰!有耳!’又语商主:‘吾于中路,逢天暴雨,其处多水,亦丰薪草。’又语商主:‘君等车上若有谷草,便可捐弃,彼自丰有,不须重车。’
时,商主还语诸商人言:‘吾向前行,见有一人,道如此事,君等车上若有谷草,可尽捐弃,彼自丰有,不须重车。’时,商主言:‘汝等谷草,慎勿捐弃!须得新者,然后当弃。所以者何?新陈相接,然后当得度此旷野。’时,彼商人重车而行,如是一日不见水草,二日、三日至于七日,又亦不见,但见前人为鬼所食,骸骨狼藉。
婆罗门,彼赤眼黑面者,是罗刹鬼也。诸有随汝教者,长夜受苦,亦当如彼,前部商人无智慧故,随导师语,自没其身。婆罗门,诸有沙门、婆罗门,精进智慧,有所言说,承用其教者,则长夜获安,如彼后部商人有智慧故,得免危难。婆罗门,汝今宁可舍此恶见,勿为长夜自增苦恼!”
婆罗门言:“我终不能舍所见也,设有人来强谏我者,生我忿耳!终不舍见!”
迦叶又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当复为汝引喻。乃昔久远有一国土,其土边壃,人民荒坏。时有一人,好喜养猪,诣他空村,见有干粪,寻自念言:‘此处饶粪,我猪豚饥,今当取草裹此干粪,头戴而归。’即寻取草,裹粪而戴。于其中路,逢天大雨,粪汁流下,至于足跟。众人见已,皆言:‘狂人!粪除臭处,正使天晴,尚不应戴,况于雨中戴之而行?’其人方怒,逆骂詈言:‘汝等自痴,不知我家猪豚饥饿!汝若知者,不言我痴。’婆罗门,汝今宁可舍此恶见,勿守迷惑,长夜受苦,如彼痴子戴粪而行,众人诃谏,逆更嗔骂,谓他不知。”
婆罗门语迦叶言:“汝等若谓行善生天,死胜生者,汝等则当以刀自刎,饮毒而死,或五缚其身,自投高岸,而今贪生不能自杀者,则知死不胜生!”
迦叶复言:“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我今当更为汝引喻。昔者,此斯波醯村有一梵志,耆旧长宿,年百二十。彼有二妻,一先有子,一始有娠。时,彼梵志未久命终,其大母子语小母言:‘所有财宝,尽应与我!汝无分也。’时小母言:‘汝为小待,须我分娠。若生男者,应有财分。若生女者,汝自嫁娶,当得财物。’彼子殷勤再三索财,小母答如初。其子又逼不已,时彼小母即以利刀自决其腹,知为男女。”
语婆罗门言:“母今自杀,复害胎子。汝婆罗门,亦复如是,既自杀身,复欲杀人。若沙门、婆罗门,精勤修善,戒德具足,久存世者,多所饶益,天人获安。吾今末后为汝引喻,当使汝知恶见之殃。昔者,此斯波醯村有二伎人,善于弄丸。二人角伎,一人得胜。时,不如者语胜者言:‘今日且停,明当更共试。’其不如者即归家中,取其戏丸,涂以毒药,暴之使干,明持此丸诣胜者所,语言:‘更可角伎。’即前共戏,先以毒丸授彼胜者,胜者即吞。其不如者复授毒丸,得已随吞,其毒转行,举身战动。时,不如者以偈骂曰:
吾以药涂丸 而汝吞不觉
小伎汝为吞 久后自当知”
迦叶语婆罗门言:“汝今当速舍此恶见,勿为专迷,自增苦毒,如彼伎人,吞毒不觉。”
时,婆罗门白迦叶言:“尊者初设月喻,我时已解。所以往返,不时受者,欲见迦叶辩才智慧,生牢固信耳!我今信受,归依迦叶!”
迦叶报言:“汝勿归我,如我所归无上尊者,汝当归依!”
婆罗门言:“不审所归无上尊者,今为所在?”
迦叶报言:“今我师世尊,灭度未久!”
婆罗门言:“世尊若在,不避远近,其当亲见,归依礼拜!今闻迦叶言,如来灭度,今即归依灭度如来及法、众僧。迦叶,听我于正法中为优婆塞,自今已后,尽寿不杀、不盗、不淫、不欺、不饮酒,我今当为一切大施。”
这段佛经浅显易懂,就不翻译了。这段内容中有些弊端,比如,说明问题时主要采用比喻形式进行说明,虽然这种方法得出答案具有一定道理,但相对于目前实证科学来说,尤显不足。当然古代人所能采用的说明问题的方法,不会很多,运用形式逻辑中类比推理,已经比较不错了!我们不能过多指责他们的方法问题。
另外,在该经中,按照世俗百姓的普遍观念——睡觉做梦时有意识离体以及尸体会变重,进行逻辑推理,却没有指出其立论的错误性,这是不足的。睡觉做梦时,意识离体于今日人的素质来说,已经很难确认,因为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力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逐渐增强的——就17.28亿年历史来说。由于这种结合力的增强,因此目前科学检测结果是否定的。当然,对于两千五百年前来说,仍然会有不少人可以在睡觉做梦时,出现意识离体现象,故而该经论证仍有类比意义。至于人死之后,生前身体与尸体重量相比,尸体重于活着的躯体,显然不正确。只能说是感觉上的反应,不能说是具体结论。
这部佛经从总体上说,论证比较成功,但由于没有实证科学/正确理论的检验,也就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罢了!
1.3.5.3 佛教论著的论述
在佛教界,龙树撰写的《大智度论》专门有章节论证人死续存论——列举了八条理由进行论证。他所采用的主要论证方法是社会实践性归纳,在理论边缘徘徊,没有上升到运用某种理论进行论证,因此这种论证不能算是成功的。虽然龙树的论证不能算是成功,然而他所显露出的揭示事物内部运动规律的眼光,确实出众!由于他出色的实践性归纳总结,几乎接近于唯物辩证法规律内容,因此在佛教界历来都把他论证理由当作典范与人死永灭论辩论,这是值得肯定的。
在《大智度论•释往生品》记载龙树论证人死续存论理由:
问曰:“无有死生因缘。何以故?人死归灭。灭有三种:一者火烧为灰;二者虫食为粪;三者终归于土。今但见其灭,不见更有出者受于后身,以不见故则知为无。”
答曰:“若汝谓身灭便无者,云何有众生先世所习忧、喜、怖畏等?如小儿生时或啼或笑,先习忧喜故,今无人教而忧喜续生。又如犊子生知趣乳,猪羊之属其生未几,便知有牝牡之合。子同父母,好丑、贫富、聪明、闇钝,各各不同,若无先世因缘者不应有异,如是等种种因缘知有后世。
又汝先言不见别有去者,人身中非独眼根能见。身中六情各有所知,有法可闻、可嗅、可味、可触、可知者,可闻法尚不可见,何况可知者?有生有死法亦可见亦可知,汝肉眼故不见,天眼者了了能见,如是人从一房出入一房,舍此身至后身亦如是。若肉眼能见者,何用求天眼?若尔者天眼、肉眼,愚、圣无异,汝以畜生同见,何能见后世可知者?
如人死生,虽无来去者而烦恼不尽故,于身情意相续更生身情意,身情意造业亦不至后世,而从是因缘更生受后世果报。譬如乳中着毒,乳变为酪,酪变为酥,乳非酪酥,酪酥非乳,乳酪虽变而皆有毒。此身亦如是,今世五众因缘故更生后世,五众行业相续不异故而受果报,又如冬木,虽未有花叶果实,得时节会则次等而出,如是因缘故知有死生。
复次现世有知宿命者,如人行疲极,睡卧觉已,忆所经由。又一切圣人,内外经书,皆说后世。
复次现世不善法动发过重,生嗔恚、嫉妒、疑、悔,内恼故身则枯悴,颜色不悦,恶不善法受害如是,何况起身业、口业?若生善法净信业因缘,心清净得如实智慧,心则欢悦,身得轻软,颜色和适,以有苦乐因缘故有善不善,今定有善不善故,当知必有后世。但众生肉眼不见,智慧薄故而生邪疑,虽修福事所作浅薄,譬如药师为王疗病,王密为起宅而药师不知,既归见之乃悔不加意尽力治王。
复次圣人说今现在事实可信故,说后世事亦皆可信。如人夜行崄道,导师授手,知可信故则便随逐。比智,及圣人语可知定有后世,汝以肉眼重罪比智薄故又无天眼,既自无智又不信圣人语,云何得知后世?
复次佛法中诸法毕竟空,而亦不断灭,生死虽相续亦不是常,无量阿僧祇劫业因缘虽过去,亦能生果报而不灭,是为微妙难知。若诸法都空者,此品中不应说往生,何有智者前后相违?若死生相实有,云何言诸法毕竟空?但为除诸法中爱着、邪见颠倒故,说毕竟空,不为破后世故说,汝无天眼明故疑后世,欲自陷罪恶,遮是罪业因缘故,说种种往生。佛法不著有,不着无,有无亦不着,非有非无亦不着,不着亦不着。如是人则不容难,譬如以刀斫空终无所伤。”
这里的内容,也很简单,就不翻译了。
在佛教界,还有其他一些人论证人死续存论,但他们采用的方法大多雷同于龙树的方法——就不再列举了,都是在理论边缘徘徊的论证,没有达到理论高度——虽然他们采用的方法具有理论性质,甚至被普通百姓当作是理论论证的典范,但从根本上说算不上理论论证——看看他们论证的理由就可以知道,那些理由怎么能够算是理论论证呢?当然,古代印度、中国并没有理论体系——纯粹理论体系,因此并不能说龙树的论证是非理论的论证,这是需要指出的。
1.3.5.4 佛教中的涅槃
佛教之中大讲涅槃,那么涅槃是否就是精神永灭呢?非也!包括佛陀在内的一切生命形式,是不可能出现永灭的。在前面,我多次提到精神与物质的依存关系,依照佛教观点,“五蕴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而物理学界也指出,“物质既不会产生,也不会消亡,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因此,佛教虽然大说特说涅槃,也并非认可永灭论。佛教只是肯定了证悟到“精神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的一种境界,并非永灭,相反却是永生。
当然,这里所说的永生、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与唯物辩证法并不矛盾,更加不是什么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机械唯物主义的静止、运动是都是针对物质转化过程中来说的,而并非是说总的物质概念。唯物辩证法所说的静止、量变和质变、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运动发展、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也是针对物质转化过程来说的,也并非是物质的总概念。因此,佛教、唯物辩证法都认可“永生、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也都承认物质转化过程中的静止、量变和质变、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运动发展、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这并不矛盾。至于机械唯物主义所说的静止是绝对的静止,不包含相对的含义在内(也就是孤立的静止,没有丝毫运动含义),因此马克思才会批判它。而机械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量变、质变各自有不同的含义,这已经多次提到就不多说了。
佛教在某些经典中明确指出,没有一位涅槃的佛陀是永灭的,相反不论涅槃多久,仍然在时刻度化众生,改造世界,改造他人的精神境界。而佛教所说的每一位佛陀均具有“三身”(法身、报身、化身)就已经对人死永灭论做出了正面的否定回答。因为如果永灭,那么报身、化身就不存在了!实际上,正如某些佛教经典中指出的那样,每一位众生(不论何种生命形式)都具有报身、化身,只是凡夫的报身、化身是被动运动的,而佛陀之外的圣贤(菩萨、独觉、罗汉)之报身、化身却具有一定的能动特性(境界不同,能动性也存在差异)。所谓的法身不过是肯定了证入精神之“永生、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本相,没有什么神奇之处。一般众生之所以没有法身,主要是由于不能体察到精神之“永生、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本相是客观存在的,更加不能如同明眼人确认五颜六色的世界是存在的一样,去确认精神之“永生、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境界存在以及利用它为自己和大众牟利。换句话说,一般众生如同天生盲人一样,既不知道日月星辰是客观存在的,也不能利用日月星辰去改造世界。
在《大般涅槃经•梵行品》这样记载:
善男子,诸佛世尊,有二种法,一者世法;二者第一义法。世法者则有坏灭,第一义法则不坏灭。复有二种,一者无常、无我、无乐、无净;二者常、乐、我、净。无常、无我、无乐、无净则有坏灭,常、乐、我、净则无坏灭。复有二种,一者二乘所持;二者菩萨所持。二乘所持则有坏灭,菩萨所持则无坏灭。复有二种,一者外;二者内。外法者则有坏灭,内法者则无坏灭。复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有为之法则有坏灭,无为之法无有坏灭。复有二种,一者可得;二者不可得。可得之法则有坏灭,不可得者无有坏灭。复有二种,一者共法;二者不共法。共法坏灭,不共之法无有坏灭。复有二种,一者人中;二者天中。人中坏灭,天无坏灭。复有二种,一者十一部经;二者方等经。十一部经则有坏灭,方等经典无有坏灭。善男子,若我弟子受持、读诵、书写、解说方等经典,恭敬供养尊重赞叹,当知,尔时佛法不灭。
这里,就指出物质世界、精神世界均有两极,一极是有坏灭,另一极是不坏灭;一极是无常、无我、无乐、无净,另一极是常、乐、我、净。按照恩格斯的名言:“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进行理解,则更加清楚,有坏灭/有生灭变化之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不坏灭/无生灭变化之另一极之中,有坏灭/有生灭变化之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不坏灭/无生灭变化之另一极;或者不坏灭/无生灭变化之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有坏灭/有生灭变化之另一极之中,不坏灭/无生灭变化之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有坏灭/有生灭变化之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无常、无我、无乐、无净之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常、乐、我、净之另一极之中,无常、无我、无乐、无净之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常、乐、我、净之另一极;或者常、乐、我、净之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无常、无我、无乐、无净之另一极之中,常、乐、我、净之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无常、无我、无乐、无净之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这样你对佛教涅槃、法身、报身、化身以及佛性的含义,就比较清楚了。
鉴于以上原因,佛教所说的涅槃并没有绝对永灭的含义。当然,佛教中涅槃有许多种,比如,相对之中的绝对涅槃——佛陀涅槃(永灭),相对之中的相对涅槃——罗汉、缘觉和菩萨的涅槃,绝对之中的相对涅槃——佛陀化身涅槃。另外,尚有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之别——有余涅槃指精神处于不生不灭的体悟中,宏观物质身体尚在于世,且处于生灭对立统一变化中;无余涅槃指精神处于不生不灭的体悟中,宏观物质身体迁谢于世,而微观物质身体处于生灭对立统一变化中。这是可以而应该肯定的。这些含义非常复杂,不可能在这里多说,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本人写的有关文章。
1.3.5.5 佛教中的六道
中国的许多百姓,虽然对佛教具体的内容一无所知,但由于佛教长期流传也普遍听说过六道轮回的事情。听则听说,然普通百姓其实并不明确知道生命形态有哪六道,这里就基本的、与本书有关的内容进行介绍一下。
1.3.5.5.1 总说三大规律与六道
六道是指深受间断性生死和延续性生死束缚,深受无知、烦恼、痛苦和业力束缚,深受辨证运动规律——矛盾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因果规律——制约和支配的六种生命形态,即天人道、人道、阿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
天人道有二十八种层次。然不论何种天人道,均具有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五蕴。天人道物质身体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天人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天人道思维思想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天人道行为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天人道意识生灭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人道主要有四种。然不论何种人道,均具有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五蕴。人道物质身体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人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人道思维思想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人道行为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人道意识生灭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阿修罗道主要有两种(或说四种)。然不论何种阿修罗道,均具有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五蕴。阿修罗道物质身体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阿修罗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阿修罗道思维思想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阿修罗道行为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阿修罗道意识生灭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饿鬼道主要有三种——天道之鬼、依地之鬼、阎罗界之鬼/类地狱之鬼。然不论何种饿鬼道,均具有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五蕴。饿鬼道物质身体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饿鬼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饿鬼道思维思想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饿鬼道行为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饿鬼道意识生灭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畜生道主要有两种——宏观畜生和微观畜生。然不论何种畜生道,均具有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五蕴。畜生道物质身体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畜生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畜生道思维思想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畜生道行为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畜生道意识生灭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地狱道主要有三种——根本地狱、近边地狱、孤独地狱。然不论何种地狱道,均具有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五蕴。地狱道物质身体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地狱道感觉感受/情感情绪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地狱道思维思想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地狱道行为活动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地狱道意识生灭具有辨证运动规律,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具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具有质量互变规律;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里,虽然列举出六道——六凡法界各自具有的辨证运动规律,然限于篇幅不能在此进行深入阐述——仅仅出于帮助你理解唯物辩证法具体内容的需要。如果你有异词的话,可以参考本人撰写的众生世界,自当去疑。至于佛教提到的四圣法界——阿罗汉、缘觉、菩萨、佛陀,同样存在上述的辨证运动规律。然他们可以自觉的利用这些辨证运动规律——具有很大的能动性,既自利又利人,因此,佛教探讨的不多。佛教常用“烦恼虽灭,法身长存”来形象的概括之。这里的法身意即五蕴皆空与五蕴实体的对立统一。
1.3.5.5.2 质量互变规律与六道
前面用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对六道进行了总说,这里主要再谈谈质量互变规律与六道。
质量互变规律对应于五蕴可以分为两种:
1、五蕴各蕴的质量互变规律;
2、五蕴整体的质量互变规律。
五蕴各蕴的质量互变规律主要涉及到物质身体、精神世界的变化。五蕴整体的质量互变规律主要与六种生命形态的相互转化相关。佛教中六道,既是六种不同的生命形态,又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五蕴各蕴的质量互变规律,详细说来就是:
1、物质身体的质量互变规律;
2、思维思想的质量互变规律;
3、感觉感受/情感情绪的质量互变规律;
4、行为活动的质量互变规律;
5、意识生灭的质量互变规律。
五蕴整体的质量互变规律可以这样进行理解。恩格斯的话——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可以很恰当的将之表述清楚。生命形态〖1〗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生命形态〖2〗之中,生命形态〖1〗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生命形态〖2〗,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六道在相互转化过程中,就会有6×6=36种相互转化情况。比如,人道生命形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鬼道生命形态之中,人道生命形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鬼道生命形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人道生命形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地狱道生命形态之中,人道生命形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地狱道生命形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人道生命形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天道生命形态之中,人道生命形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天道生命形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人道生命形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畜生道生命形态之中,人道生命形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畜生道生命形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人道生命形态〖1〗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人道生命形态〖2〗之中,人道生命形态〖1〗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人道生命形态〖2〗,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人道生命形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阿修罗道生命形态之中,人道生命形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阿修罗道生命形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量变→质变——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其余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常常说的六道,多半指质变过后形成的六种不同生命形态,但佛教却并不机械的这样看待。由于佛教注重的是解脱,注重的是当下,注重的是实践,而不是仅仅活在等待、期望、理论之中,这样,佛教对修行人的一切行为都在于防范于未然,非常看重量变的作用。——可以将因说果,或将果说因,促使人们自觉,促使人们放弃各种恶行。比如《地藏菩萨本愿经•阎浮众生业感品》记载如下内容:
地藏菩萨——
若遇杀生者, 说宿殃短命报。
若遇窃盗者, 说贫穷苦楚报。
若遇邪淫者, 说雀鸽鸳鸯报。
若遇恶口者, 说眷属斗诤报。
若遇毁谤者, 说无舌疮口报。
若遇嗔恚者, 说丑陋聋残报。
若遇悭吝者, 说所求违愿报。
若遇饮食无度者, 说饥渴咽病报。
若遇畋猎恣情者, 说惊狂丧命报。
若遇悖逆父母者, 说天地灾杀报。
若遇烧山林木者, 说狂迷取死报。
若遇前后父母恶毒者, 说返生鞭挞现受报。
若遇网捕生雏者, 说骨肉分离报。
若遇毁谤三宝者, 说盲聋喑哑报。
若遇轻法慢教者, 说永处恶道报。
若遇破用常住者, 说亿劫轮回地狱报。
若遇污梵诬僧者, 说永在畜牲道。
若遇汤火斩斫伤者, 说轮回递偿报。
若遇破戒犯斋者, 说禽兽饥恶报。
若遇非理毁用者, 说所求阙绝报。
若遇吾我贡高者, 说卑使下*报。
若遇两舌斗乱者, 说无舌百舌报。
若遇邪见者, 说边地受生报。
这里就志在于肯定质量互变规律,要人们知道有产生受苦的量变的基础/根源,就应当防范和杜绝之,以免质变为恶道受苦,人道受苦,而不是等到恶性质变过后,或即将质变才开始后悔和改正。世上没有后悔药就是讲量变→质变是不可逆的,——事物只会向前发展,而不会后退,——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样,每个人都应该建立起善因、善缘,通过善因、善缘的质量互变规律促使自己向好的方向发展——升天、为人,解脱、度生,而不是受恶因、恶缘的质量互变规律促使自己向坏的方向发展——入地狱、做饿鬼、变畜生、受轮回。
六道生命形态中,存在五蕴各蕴的质量互变规律,这就决定,从六道生命形态向圣贤境界——声闻、缘觉、菩萨、佛陀——转化需要一个过程。它并不会随着主观愿望就能任意实现之。比如,佛教徒最期望的就是能够开悟。这里就涉及到思维思想的质量互变规律。开悟有渐悟与顿悟之别。渐悟者,思维思想的量变是也。顿悟者,思维思想的质变是也。离开渐悟/思维思想的量变,根本不可能有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因为量变是质变的基础。没有量变就不会有质变。这样,就佛教徒/修道士悟道来说,应该以渐悟/思维思想的量变为主,不能舍去渐悟/思维思想的量变而去追求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片面追求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是舍本逐末的做法,根本不可取!然而,没有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认识上就不会有飞跃,这样距离真谛就会比较遥远,故而,也不能空谈渐悟/思维思想的量变,而否定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之巨大价值。实际上,每次的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往往是下一思想认识的起点,且是作为胚胎孕育出下一思想认识发生质变的基础,而并非思想认识上的终结——但非常可怕的是,人们往往以为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就是思想认识的最高点而不能再逾越——这样就必须辨证的看待渐悟与顿悟,不能偏废!就最普遍意义上说,在认识方法上,应当以渐悟/思维思想的量变为主,以顿悟/思维思想的质变为辅,不能颠倒主次!这一点,佛陀在《楞伽经》中就说的很明白。
六道中存在质量互变规律,圣贤境界中也是存在质量互变规律的。声闻四果十地,——常说四双八辈,或说声闻种姓→阿罗汉,即是讲质量互变规律;缘觉十地,——常说缘觉种姓→辟支佛陀,即是讲质量互变规律;菩萨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以及发菩提心→成佛,即是讲质量互变规律。佛陀也有十地,也是讲质量互变规律。这些圣贤境界距离我们凡夫俗子比较远,就不过多介绍了。
第四章世俗思辩
本章内容主要讨论世俗百姓对人死永灭和人死续存的各自理由,以及一般人关于此题的看法,通过进一步论证,判断孰优孰劣,明确各自的弊端,进一步明确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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