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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埋法师編著-在家律学(2)
2007年04月11日16:16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3025 字体: 繁體

2、简人是非

 

上面已将戒德的高胜说明了。有人要问:什么人才可以受持五戒呢?受戒以前应该怎样进行考察?

 

羯磨注:‘当于受戒前,具问遮、难。’在受戒前必须详尽地问发心受戒者有没有能为受戒作遮止、留难的事,就是有没有为受戒上作了障碍的事。什么事算是受戒的障碍呢?羯磨注又引善生经文具体说出:‘汝不盗现前僧物否?于六亲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净行否?父母、师长有病弃去否?杀发菩提心众生否?’这四种是性重罪中极重的,在家时犯过,能障碍著无作戒体不发起来。为什么这四种性重罪中不列‘大妄’呢?在家人犯不到‘未证圣果言证,未得道说得道’的大妄。

 

弘一律祖主张:如有遮难,继续忏悔净尽,可受五戒;但是曾污比丘尼或比丘的,以后不许出家。从弘祖的主张里可以看出受戒前的忏悔是重要的。——当然受后有犯,也是离不了忏悔的。

 

羯磨疏依成实论的主张:犯过五逆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羯磨转法轮僧)、贼住(未受具足戒人窃入僧中共受利养,或盗听正作羯磨等),淫污比丘尼的。这样人为恶法所污染了,能障碍圣道,所以不许出家,因为他们的罪行不是忏悔就能还净的,即使出了家也是不能证得清净圣道,须先受重报。如果作白衣弟子,仍可得善律仪,不遮碍修行布施、慈善等世福事,可受世间的五戒。可是虽可受五戒,还必须忏悔保证不犯后再受;如果有过失而不忏悔,那末于世教于佛制都不合式。

 

弘一律祖又说。贼住者(未受具足戒人窃入僧中共受利养,或盗听正作羯磨)也是出家的障难。若白衣‘偷’阅僧戒律,或但闻僧中说戒,虽非障难,亦佛制所不许。如戒本疏‘下众无知,生多慢习,制令耳目不属,则重法尊人,生其钦仰。’当然,‘制不许’‘与贼住’是有不同的。

 

应当说明:这里所谓‘偷’阅是指在阅律闻律后发生慢僧慢法者,如果是诚意的校对等正当工作的白衣检阅律文,自然不在此限。

 

3、预习发戒

 

羯磨疏说:将欲受戒时,须说明所缘境的宽狭,使受者心志远大。由于五戒中前四戒都遍于有情境上而发,酒戒兼亦遍于无情境上发,都同受具足戒一样,必须先开发启导,使受者立誓要期(约定、期限),识知能发戒的有情、无情境的限量的广大。

 

行事钞所引萨婆多论指出:凡受戒法,必先与说法、引导,使受者开启智慧地彻底了解,在一切情、非情境上都起慈悲心,才能得增上戒。这个识境、发心,是纳受戒体的主要行事,切不可忽略,而应该深入研究。灵芝律祖曾感叹地说:一般授戒多不明意理,仅是背书式的诵语,授者、受者都有罪过,这样下去,‘正法’真要被这样的传戒给传掉了!

 

所承的法体

 

灵芝律祖的芝苑遗编中说:发心希望受戒,必须知道受的是什么‘法’?要知道:佛出世制立的戒法,是禁止防御身(行为)口(言论)的,调伏心行(思想)的。十方诸佛,三世贤圣都修习这戒法,所以叫做‘圣法’。

 

现在发心,誓愿禀受这戒法,才有作法仪式而行受戒。不过必须是内因(发心)外缘(仪规)和合,内心、外境相冥契(缘一切有情无情境发慈悲心),才会使受者的心胸中发生‘无作’的戒体。所以在受戒时必须充分酝酿、认识戒相和戒法的具体内容。要知道受戒是一生的大事,决不能颟顸从事的。

 

发戒的境量

 

戒是依自己正报、依报的境而制立的,戒体就从这依正报境上而发,境无限量,戒体也就无限。因此,所缘的境,就是法界众生依报、正报等法。

 

然而,所缘的境虽多,却不外乎:一、情境,就是十方三世恒沙诸佛及诸菩萨、缘觉、声闻、诸天、世人、修罗、地狱、饿鬼、畜生,下至蚊虻蚤虱微细蠢勤,六趣之外的‘中阴’众生。这些遍于十方,并通于三世,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的境象都是发得‘戒体’的有情境。二、非情境,就是一切世间微尘国土、山河大地,草木、花果,乃至一花一叶,一物一尘,一切矿物、植物,随其数量,都是发得‘戒体’的非情境。以及化相法宝的空谛(灭谛)、有谛(苦、集、道谛,佛说四谛,摄尽世间出世间的凡圣因果);理体法宝的‘灭理涅槃’;住持的佛法二宝——圣教经卷,形像塔庙;六大的地、水、火、风、虚空、识等,也都是发得‘戒体’的所缘境。

 

问:这化相法宝至住持佛法二宝都是非情,何必特地举出来?答:这是因为有些人以为圣境非是受戒时所缘之境,所以特举出来,使大家知道缘想。问:在化相和理体的二种三宝中的法宝上,怎能发戒?答:有损坏、毁灭的意义,如提婆达多破法之类就是。问:为什么化相中不言佛宝,住持中不说僧宝呢?答:都是有情所摄。理体三宝中的佛、僧,都无别体,所以但列法宝。六大中,前五大属于非情,后一大属于有情、风、空及识,境相都很难见,所以又说出,使知注意。

 

芝苑遗编说:受戒者的现前色心,从无始劫以来,以及今生之中,所造的生死业因不可数尽,恶心也遍布充塞于法界的。所以华严经说:‘若此恶业有体相者,尽虚空界不能容受。’得了戒后,渐可翻转无量的恶业,化为清净的戒体,使善种子成长,奠定成佛道的基础。南山祖师说:未受戒法以前,恶遍法界;今欲进受戒法,翻前恶境,完全发起善心,所以无作戒体的发起,还是遍于法界情无情境的。这里须要说明的是:法界,如果就小乘教限来说,皆局限于三千大千世界;今南山律从圆教意思,是指十方法界。无作的戒体,称法界境而发,它的量与法界相同。

 

资持记说:森然的万境,都是发戒、持戒之境;如果不先使受者发心,戒行从那里生起?意思是说:如果不说明了情、无情境都是得戒体、持戒行的对象,那末不但受戒时不能得戒体,就在受戒后也不知道怎样持戒。所以必须预先充分地学习。灵芝律祖寺以无限感慨地说:‘今时昧于教理,谁还知道这些!’在灵芝律祖寂后七八百年的今天,昧于教理的人可说更多了。由此可见我们学习律学的因缘是怎样殊胜难得啊!

 

资持记中又说,揽收无量无边的戒法,都归进八识中来,成为‘善种子’,作圣道的基础,翻无始以来的恶缘,都成为戒善。变转了有漏的苦报,即成无漏的法身。我们怎么能不珍重它呢!佛恩的深重,我们粉骨碎身也难酬答;佛真是苦海中的大导师,朽宅里的慈悲父。愿我和大众从今日起,尽于未来时,竭力忘身的常赞三宝,广度有情,聊以少报佛的慈悲厚恩。

 

行事钞说:这样随著受者的程度,作出广略不同的开导,使他了解发戒的境量;如果受者不知道这些重要的道理,思想浅浮、愚昧,那末受戒也不得戒体,授者,受者大家都徙劳无功了。

 

萨婆多论说;‘若淳重心,则发无教(无作戒体);轻浮心则不发无作戒。’由此可见,受戒是不能随便的混滥授受的,而一定要使授受者都得慎重。必须知道:所谓心的轻浮与淳重,是很难显其‘相状’的。淳重心,不是但有恳切的诚敬心而已,一定要了解上面所述的一些道理,见境明白,能发上品要誓——惟期利他的大心,才算做‘增上重心’。

 

灵芝律祖恐有人疑问何必这样多说戒境,所以在资持记中提出了为什么要示境的问题。资持记答道:众生造恶,是由迷于前境;恶业既因境起,善戒还从境生,这是制立戒法所依据的原理,这是发起戒体的正本。如果不明了戒境,就不能用心承受戒法。所以广为解说戒境,是有其深远的用意的。

 

依境而发心

 

行事钞说:应该告诉受者:当发上品心,得上品戒。资持记说:诸律、论中多说上品,前引萨婆多论但说增上,多论又于五、十、具足戒中各分上中下心,共为九品。然而是通论心的浓薄,也没有说明三品的形相。这里为了使受者知道心的限量,所以特次第说明之。当然,劝发心只说上品。中下心都不是可取的,现在就说明三品心,来引证发心的优劣区别。

 

行事钞引毗跋律文:‘发心我今求道,当救一切众生,众生皆惜寿命。以此事受,是下品软心,虽得佛戒,犹非上胜。’资持记解释这段文最值得研究。这下品发心中,求道,是所期望的‘果’;救众生是所修的‘行’。不过,同样救众生,行有深浅的不同:一、不害彼众生命,二、以佛法开导众生,三、令众生得究竟解脱。以上三种方法,前者不能得后,后者必能兼前。以义推求,第一但护生命,不使得解脱,就是二乘心;前说求道,正是小乘果。若是中品所修,以法开导使它了解,正是自他两利;至于度它不能究竟,就是小菩萨心,虽期佛果,所行的菩萨行比前二乘为胜,较后者大菩萨还劣。若上品心引导众生令至涅槃,同归佛道,这就是大菩萨行了。学者应当辨明这三心所期望的‘行’、‘果’的界限。

 

行事钞又说:‘云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众生疑,我为一切作津梁,亦能自利复利他人,受持正戒。’资持记解释说:这中品发心,正心向佛道,须是期望佛果。解众生疑以下,说为‘行’须兼两利。津梁是譬喻,众生起疑惑造恶业,才受生死苦恼,生死如津流;能为众生开导使它得度,我身则起了桥梁的作用。

 

行事钞又说:‘云何上品?若言我今发心受戒,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脱门,正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导众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资持记解释说:这上品心中,先说‘自利行’,为成三聚戒,趣三解脱门,正求泥洹果。三聚戒,出璎珞经,聚就是总摄,菩萨三聚,摄尽了一切菩萨行。一、摄律仪戒,律仪禁止恶法;使结业烦恼究竟断除,就是止行。二、摄善法戒,世、出世间的大小修证的善法,都究竟修,就是作行。三、摄众生戒,一切含识,究竟济度;就是四摄行(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也叫做饶益有情戒。三解脱门,虽是观慧,而非定不能发起,就是定慧二学。断绝系缚,证悟本真,由此三门而入,所以称为三解脱门。三解脱门的名通于小教,今对三聚戒说须局限于大乘范围。一、空解脱门,就是诸法自性本空;二、无相解脱门,就是悟知诸法之相亦空;三、无作解脱门,就是唯识,也叫做无愿解脱门。泥洹是梵语翻作圆寂,体穷真性,妙绝相累,意思是通于小教,今亦取大乘义。

 

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来了:现在所受的戒,究竟是三聚戒呢还是非三聚戒呢?假使说是三聚戒,以后还要不要受菩萨戒呢!又大小乘戒混乱,怎样分别呢?若说不是三聚戒,戒从心发,既发此三聚大心,怎么不是三聚戒呢?灵芝律祖看有许多人错解了这一问题,所以特别提示,使学者自己研求。

 

同时,‘又以此法引度众生,令至涅槃’,是‘明利他行’。此法就是戒法中的一切因行;涅槃也就是行戒法因行所得的‘果德’。还应当指出,要使正法久住;就是‘明护法行’。能自利利人传传相续,才使佛种不断,所以佛法才得久住于世间,灵芝律祖作了这样的解释‘深虑词繁,略示梗概。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这真是戒学中的重点,首先要研究清楚后受戒,才不会白白辛苦。

 

行事钞说:‘如此自知心之分齐,得佛净戒亦有分齐。’资持记解释说:实在是因为无作戒,要假作戒而生;无作戒既非色、非心,无从表示。必就受戒者的能领会多少上而决定所得戒的优劣。前边说的上品心,所期望的远大;那所领纳的戒体定是增上的,所以说得佛的净戒也有分齐。

 

行事钞中问:此教所宗是大乘还是小乘,如果是小乘,为什么发大乘心志呢?答:这四分宗  ,义理相当于大乘。慧光律师亦判入大乘律限。资持记解释说:前面所明上品心,越教限,乖宗趣了,所以设为问答来解释的。在答覆中,说义理相当的,是显明了教宗本来非是大乘,而‘义理’相当于大乘,所谓‘分通’,正是这个意思。慧光律师援用古例,判入大乘律限,太成笼通、混漫了。这里虽引他所述的文,但不全取其意。四分如果是大乘,还有什么是小乘呢?那样说,就应与梵网戒的‘戒体’、‘戒行’全同了,菩萨、声闻二戒也没有分别了;所以,我们可以了解这并非如此。南山祖师所立的‘分通’大乘,语意从容;义当分通,实在深深符合于教旨的。那末什么是上品心?为全是大乘,为是分通呢?道理很简单,按本宗,也是分通的义理。那末分通的义理,出自什么人的主张呢?原来如来立教,被此机缘;昙无德(法正)部主深知这个道理是符合佛意,所以别立成宗。四分律的前后律序,都是昙无德所安立,都是申明这个意义的。如‘若有为自身,欲求于佛道,当尊重正戒。及回施众生,皆共成佛道。’等。

 

灵芝律祖的芝苑遗编有这样的问题:‘这与菩萨戒体是同还是异呢?’回答是:体同缘异。这里所说的缘异,是指菩萨戒,广开说,就是三归依,四弘誓,请师,开遮,三番羯磨诸多的法式,与今小乘戒迥然不同。这里所说体同,以缘为旁助,心是正因;缘是次要条件,因是主要条件。戒体从因而发,既发上品心,所得戒体就是大乘。那末,体若是同,持、犯、立忏诸多的行事仪相,又该怎样分别呢?原来体虽约‘圆’,戒行却必须依所受的,既受当从教(五戒、具足戒等),所以行相宜依本受的五戒、具足戒,而没有什么差别。然而,持、犯,既依所受的教限(五戒、具足戒等),说出戒体,又何必约圆教呢?这是因为‘体’是多方面的,各宗不同的,所以须会成圆体;而律仪(戒法的行相——戒条)不能变异,必得就著本宗。又依教限而奉持戒条,那末受、随(持戒,护戒体)相应;约圆教的义理使受者开启信解,使知域心(用心、宅心)于大处。既然开显了大乘的知解,就是依小乘戒条(律仪行事),也成大乘的行为。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不是弃舍了小乘,才是大乘。而是要经常贯彻摄律仪等精神才符合这个原则。

 

行事钞说:要发戒所缘的境,与能缘的心有增上,必须在受戒以前,有智者的提示教授,使受者心心念念相续不断的发上品心,使他能够见境(遇受戒事项)而法法不昧的明了、清净。切不可在授受临时方说发心,那有什么用呢!因为临时教授,对戒的法、相,都虚浮不能实知实见,还那里能够使受者获得上品戒呢!

 

灵芝律祖说:今时昧于教义,但知学习对话方式的作授受仪式,致使一生空过,是应该深深检查,并积极加以纠正的。

 

用心承仰

 

受者的上品发心,与合法的羯磨事境相应,这是纳受戒体的重要条件。在正作法时,受者要专心地运用思想,普遍地缘想著如上说的情、非情境,由于所观的境界广大,心量也随著扩大、这样的观想,必须念念现前,不能让它轻浮和散乱,念念观想著自己的身体遍于虚空法界,也便能纳受尽法界中的尘沙般的‘戒法’。这时候,切要注意,不能缘想其他的事。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一不当心,就失去了稀有难得的机缘,受戒不得戒体,那是徒入佛门,一生空过,岂不可惜!所以受戒时要特别慎重。

 

4、叹功问相

 

以下要赞叹受戒的功德和问受者要受的‘戒相’——受几条戒。羯磨注说:‘善生经云:具问遮已,若无者,应语言:此戒甚难,能为声闻、菩萨戒而作根本。善男子!戒有五种,始从不杀乃至不饮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优婆塞,具持五戒,名为满分优婆塞。汝今欲受何分之戒,当随意受。尔时智者应随语为受。’

 

善生经中所以要问受者要受的戒相,是因为学习佛法中的每一件事,必须有始有终。不可凭一时高兴糊里糊涂地全受了五戒而日后不能自持,有所缺犯。可以随著自己的发心,能力的所及,‘分受’五戒中的一分乃至多分,不可存在只有受满分戒才光荣的想法而不加考虑的去受,宁可从少至多,要晓得毁犯戒律的过失不是儿戏的事啊!

 

羯磨疏中问:前翻邪三归,不加发问,直接授与,这五戒为什么要问去取——能受几戒?答:翻邪三归因为是初背邪道,初入佛门。所以就直捷地接引、归向三宝。而且三归依是做一个佛教徒最基本的条件,同时佛、法、僧是一体的,不可能归依一宝或二宝的,因此,应当一齐归依三宝的。要受五戒,因先受过三归依了,心性稍能调柔,对于抉择正法,也较有认识,所以就不能不严格地授受五戒。而且五戒的戒体,是进入圣道的阶梯和基础,假使五种戒体有所亏损,那末三乘圣果就失了依托,菩提大道因此而不能到达,所以授戒之前要慎重地问受者是满分受,还是随分受。这随分受戒办法,是听任受者的心愿与持戒的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的,绝不是死板的教条主义,这就充分地说明了佛教戒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5、忏悔清净

 

羯磨注说:‘阿含等经云:于受前忏罪已,然后受法。’羯磨疏及济缘记解释这段文说,它主要说明忏悔清净后,才可纳受戒法。由于众生无始以来,起妾念而不自觉,所以称做‘无明’,无明是生死的根株,因有无明而造恶业,而受苦报,无明是业、苦的所依,所以说无明是生死的根本。动妄念是违理,作恶事是违事,必须澄静心恩顺于道理,修行善法顺于事行。所以在受戒前必定要痛切忏悔,使心地清净,然后才可纳受戒法。

 

再来讨论一下‘若理若事,顺违俱罪’的意思。顺理的事也有罪这是怎么说呢?是因为凡夫虽学修佛道,本有的惑(无明)尚存在著,即是做些心地功夫,(造修于理)而‘取’、‘舍’的念头念念不忘;做些善的事业而‘我’、‘人’的分别知见还是难除,所以说顺违都有罪过。这主要是凡夫私心——狭小思想的作祟,若以佛法利益广大众生的思想出发,则理事都顺正义,动、止都是功德,因此受戒前忏悔清净,是非常重要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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