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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的现代意义
2006年06月25日12:57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3330 字体: 繁體

《金刚经》的现代意义

济群法师著

【《金刚经》的信仰】

佛法以信为能入,智为能度。整个佛法大纲,不外乎信解行证四个部分。《大智度论》曰:‘信如手,如人有手,入宝山中,自在能取;若无手,不能有所取。有信人亦如是,入佛法无漏根力觉道禅定宝山中,自在所取。’(17)信在修学佛法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本经自称为难信之法,经中须菩提请问佛陀曰:‘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这段经文提出了《金刚经》的信仰基础。从修学佛法的过程来看,学佛首先要积聚资粮。资粮有二:一曰福德资粮,一曰智慧资粮。持戒修福是培植福德资粮;于千万佛所种诸善根则属智慧资粮。有了这些资粮,才有可能对般若法门产生信仰。

又持戒修福乃至闻思经教,都可以摄入善根的范畴。善根是接受佛法的基础,从佛法看世间,万法各有因缘:所谓搞文学者要有文学的根基,搞哲学者要有哲学的根基,搞音乐者要有音乐的根基,搞书法者要有书法的根基。根基可以现生培养,也可以是过去生长期以来的积累。一个人倘若过去生中曾当过文学家,此生对文字就会产生偏爱;过去生是搞音乐的,此生对音乐则一学便知。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神童,苏东坡也说过:书到今生读已迟,也是这个道理。

同样的,修学佛法也存在根基问题。有些人你磨破嘴皮去同他谈佛法,他总是不感兴趣,这是因为没有善根;有些人一闻佛法,便欢喜顶受,相见恨晚,这种人一定有善根;有些人接受了佛法,但日后遇到逆缘又退失信仰,这是因为根浅的关系;有些人信心道念坚固,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很难使他改变信仰,这是根基深厚。那么,修学佛法者,惟有培植深厚的善根,才能在漫长的成佛之道中,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本经直显诸法实相,产生信仰尤为不易。何况经中所说的信仰,又不是一般的信仰,是指净信。净信的含义,如经曰:‘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又曰:‘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破除我相,通达无我,妙契实相,方能于般若法门生起净信。难怪般若法门深信功德如此之希有,信仰如此之不易。

【如何奉持般若法门】

对于甚深的般若法门,人们听闻受持之后,很容易产生执著,那么这种对经教的执著正确吗?

须菩提尊者针对凡人疑虑,在经中向佛陀提出了这个问题。经曰:‘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这部经,能洗破一切如金刚的戏论妄执,而使我们安住于清净所缘的实相中。然世间法有名义二者,名是能诠,义是所诠。但名能诠义,而名并不能亲证得义的自性,不过是世俗共许的符号。义是随名而转的,似乎可指可说,而义实不一定由某名诠表的。名不离义不即是义,义不离名而非即是名。有名有义的法,然法之实相,实不在名中,不在义中,不在名义之间,也不离名义。如此对于般若法门,如取相为如何如何,早就不是了。所以,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

经中又曰:‘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修学般若法门,成就般若,通达实相,是不能著相的。

如果我们取著我相,则起我执;取著法相,则起法执;取著非法相,则起空执。然而实相是离一切相,非有非空,非动非静,非生非灭,非善非恶。我们住著于奇相,那是有相,而非实相;住著于空相,那是空相,而非实相;住于动相,那是动相,而非实相;住于静相,那是静相,而非实相。般若实相离我、我所、有无等一切戏论妄执。《大般若经》曰:‘菩萨不住法,住般若波罗蜜。’又曰:‘一切法不信则信般若,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

经中又喻经教如筏喻者,筏是竹筏,交通不便或水浅的地方,竹筏可用作交通工具。利用竹筏,就能由此岸渡到彼岸,到了彼岸,竹筏当然要舍去了,谁还能把它带著走呢?佛陀为济度众生,说种种法门,以法有除我执,以空相破法执,使众生得脱生死而到达无余涅槃的彼岸。当横渡生死苦海时,需要种种法门。但渡过中流,必须不执法、非法相,才能出离生死,到达彼岸。

在这里使我想起了三论家的四重二谛:第一重,是以有为入谛,空为真谛;第二重,有空皆为俗谛,非有非空为真谛;第三重,以有空为二,非有非空为不二,二与不二皆是俗谛,非二非不二才是真谛;第四重,一切语言皆为世俗谛,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方为真谛。(18)这四重二谛是层层深入,第二重是在推翻第一重,第三重又为推翻第二重,第四重又在推翻第三重。作者建立四种层次的二谛,其用意何在呢?主要还是为了破执。凡人闻有执有,闻空执空,闻亦有亦空则执亦有亦空,闻非有非空则执非有非空,四重二谛层层扫荡,亦可见作者用心之良苦也。

【如何理解如来实无说法】

佛法僧三宝构成了佛教的全体。三宝中的法宝,是指三藏十二部经教。由法的久住,以法为核心,才能造成三宝在世间延续。

法的存在是不容怀疑的事实,而佛陀说法四十九年更是不容否认。然而我们打开《金刚经》,却有多处说到如来无有说法。如经曰:‘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又曰:‘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又曰:‘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对于《金刚经》的这种言教,我们应该作何理解呢?一、须知诸法真实相,不可言说,《大毗婆沙论》曰:‘若可说者,说火应烧舌,说食应除饥。’(19)说火不能烧舌,说食不能除饥,这是以名言离损益,曰不可说。《理门论》曰:‘一切诸法皆有二相,一者自相,现量所得,不可言说;二者共相,比量所得,即可言说。’但言说并非表诠自体,只是遮诠止滥,如言青是遮非青等。这是以现量境不可说。《摄大乘论》曰:‘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20)这是以名义相对假立,故不可言说。

本经中对于如来实无说法的解释曰:‘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这是以真实法不可说。《维摩诘经》说到不二法门:前诸菩萨依自所解,各各大谈不二法门;文殊师利则曰: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21)《瑜伽师地论》中以不二为真实义,(22)入不二法门,即通达诸法真实相也。

写到这里,不禁使人生起了这样一个疑问:一切法既然不可言说,世尊如何为他宣说呢?《瑜伽师地论》曰:‘若不起言说,则不能为他说一切法离言法性,他亦不闻,若无有闻,却不能知此一切法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知诸法离言法性,是故于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23)诸法实性是不可言说的,但不说,众生又焉知离言法性的存在。为令众生通达离言法性,不得已于无言中而起言说。

如来无心说法,不说而说。这从《解深密经》中以得到答案。该经在《如来成所作事品》中说:‘夫如来者,非心意识生起所显,然诸如来有无加行,心法生起,当知此事,犹如变化。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如来远离一切加行,即无加行,云何有心法生起?佛告曼殊室利:善男子,先所修习言便般若,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正入睡眠,非于觉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而后觉悟。又如正在灭尽定中,非于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还从定起。如从睡眠及灭尽定心更生起,如是如来,由先修习方便般若加行力故,当知复有心法生起。’(24)

凡人说法,都依心意识寻思而起,分别抉择而说。有说法的我相、听法的他相、及法相;地上菩萨虽通达实相,但说法时我相、法相犹未能泯;七地菩萨虽能无相说法,但尤有功用行。八地以后始达到无相,无功用行。其说法也,远离心意识寻思,譬如天鼓不敲自鸣,水月无心而现,无说而说。我们倘依凡人见地,去理解如来说法,觉得如来有法可说,有心说法,那岂非谤佛。所以经曰:如来无有说法。

【从无所得中求证佛法】

佛法的体险应该从何处得入呢?这是每一个学佛的人都关心的问题。

世间上的人,总是带著有所得的心在人生的舞台上生活著,他们不停地追求,希望得到知识,得到文凭,得到工作,得到财富,得到爱情,得到家庭,得到朋友,得到地位,得到态名誉,得到健康,得到长寿,得到成就等等。然而,接触了佛教,他们又带著同样的心态进入佛教,你看那些一般的信众,当他们在菩萨面前点上一炉香,摆上几个水果时,就向菩萨提出无穷无尽的要求,仿佛是在与菩萨做贸易似的。

我经常在想著:世人不停地追求,无止境地占有,可是世间上到底有哪些东西能够究竟属于我们永远拥有呢?你看那些财富终归会消散,地位要失去,家庭会分离,情感会变化,朋友全反目,知识会落伍,乃至我们最亲爱的身体,并不会因为我们一直在忙于为它吃,为它穿,为它住,种种爱护,种种调理,它就永远地跟随著我们,而在几年或几十年之后,它必然也要离我们而去。

《金刚经》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凡所有相,是说世间的任何现象包括壮严的、丑陋的、染污的、清净的、平常的、神圣的、善良的、罪恶的等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虚妄不实。因而,我们在修学佛法中,不能以有所得的心,去取著任何一种相。我们起心著相,这个心必然是妄心,那个相也必然是妄相,似有得,实乃无得。

菩提涅槃是从无得中证得的。读过《心经》的人,我想一定都会熟悉这一句话:‘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智亦无得,是心空境寂,以无所得故,妄心妄境皆不显现,能所双亡,此时般若智始得现前。故《大般若经》曰:‘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一切法不现则般若现。’由般若现前通达诸法实相,消除二障,引导万行,自然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金刚经》与《心经》在思想上同一体系。经曰:‘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曰:‘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萨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灯佛与我授记。’

在常人的观念里,以为成佛一定也是成就个什么东西,或者觉得得到什么。其实。这是错误的。佛陀在这里以自己的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例,说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成就,确实不是得到什么。如有某种真实有自性法,为如来能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那我就有我我所执了,燃灯佛也就不会给我授记。说我在未来世中作佛,号释迦牟尼。因为当时现觉我法性空,不见有能得所得,离一切相,燃灯佛这才为我授记。

本经又举声闻四果为例。经曰:‘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实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故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从世俗世间来看,有果位高低之分,有断惑多少之分,有来去生灭之分。然而在不等的法性上,却无这许多差别。须陀洹,汉译入流;斯陀含,汉译一来;阿那含,汉译不还;阿罗汉,汉译无生。这些所谓的入流、一来、不还、无生,都是从世俗谛来说的。在法性中,岂有入与不入、来与不来、还与不还、生与不生的现象呢?诚如经中所言:我得阿罗汉者,即有我为能证,无生法为所证。倘若我法、能所的二见不除,就是执著我等四相的生死人,哪里还是真阿罗汉?

最后我想用两个公案作为这段的结束。

一、有学者参访禅者。问:道在何处?禅师曰:道在目前。问:我为何不见?禅师曰:有我故不见。问:禅师你见否?禅师曰:有你有我辗转不见。问:那无我无你呢?禅师曰:无我无你又当谁见。从这段公案中可以得到两条启示:一、我相不除,不能见道。二、道不可以以我们世间的见与所见而论。

二、达摩见梁武帝。帝问:云何是胜义第一义?达摩曰:廓然无圣。帝问:对朕者谁?达摩曰:不识。禅者总是以本分事相见。在法性上,既不存在圣凡的区别,更没有识与所识的区别。这正体现了般若无所得的境界。

【般若正观】

《金刚经》作为般若体系的经典之一,处处都表现出般若正观的作用。如经中所言:‘如来说微尘,即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如来说三十二相,即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即名善法。’‘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等等。这种三句的公式,几乎遍布全经。

那么,这种三句的公式究竟蕴含著什么内容呢?在理解这个公式之前,首先要知道般若经教的核心思想——缘起性空。佛法以为世间万物都是缘起。《阿含经》曰:‘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世间灭。’又曰:‘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来说。’又曰:‘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缘起是因缘和合而起,因是亲的条件,缘为疏的条件,不论小如微尘,还是大如宇宙,无不是因缘的假合。缘起,说明了万物都是相互依赖的存在。

诸法缘起的思想,佛陀在般若经教中,又作了进一步说明,即就是缘起性空。缘起已如上说的性空,是相对自性有而言。声闻乘中的有部,就是主张自性有。如《大毗婆沙论》曰:‘我有二种:一者法我,二者补特伽罗我。善说法者,唯说实有法我,法性实有,如实见故。’(25)又曰:‘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26)又曰:‘未来诸法集现在时,如何聚物非本无今有?现在诸法集散往过去时,如何聚物非有已还无?答:三世诸法,因性果性,随其所应,次第排立,体实恒有,无增无减,约依作用,说有说无。’(27)有部在分析世间诸法时,发现了事物只有单一不变的实质曰自性。此自性恒常不变,因而提出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的自性有思想。

可是依般若智来观察缘起现象,都无自性。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曰:‘舍利弗!一切法非常非无常。……色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受、想、行、识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乃至意触因缘生受,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以是因缘故,舍利弗!诸法和合生,无自性。’(28)又曰:‘但有假名,都无自性。’(29)又曰:‘诸法都无和合自性,何以故?和合有法自性空故。’(30)诸法由缘起,故无自性,从缘起性空观察一切法,非常非灭。

《大智度论》曰:‘性名自有,不待因缘,若待因缘,则是作法,不名为性。诸法中皆无性,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从因缘生,因缘生则是作法;若不从因缘和合则是无法。如是一切诸法性不可得故,名为性空。’(31)自性是自有的,不待因缘而存在,倘若依因缘和合存在,那必然是没有自性。

《迥诤论》说:‘若法依缘起,即说彼为空,若法依缘起,即说无自性。诸缘起法,即是性空,何以故?是无自性故。(32)《中论》曰:‘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又曰: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又曰:‘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则为诸法,无因亦无缘;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33)世间万事万物无不缘起,那么也无不性空,缘起与自性是对立的,不可相信缘起有,又承认自性有。

明白了缘起性空的道理,从认识上就能建立中道的正观。在《中论》中有一首著名的偈子:‘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34)这是从缘起法显示中道正观。缘起法是无自性的,所以但有假名;缘起法是无自性的,所以即是空。空,所以无自性,是假名的缘起。从缘起有、无自性空、幻化有中,建立中道的认识。

中道是远离二边的。《中论》曰:‘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从缘起的中道正观,照见诸法,不落自性的生灭、断常、一异、来去的边见戏论。《大智度论》曰:‘菩萨住二谛中,为众生说法,不但说空,不但说有;为著有众生故说空,为取著空众生故说是有,有无中二处下染。’(35)说空是为了扫除有见,说有是为了对治空见,远离二边之见,方能妙契中道实相。

现在,我们再来回顾《金刚经》的三句公式。如‘所谓世界’者,是说缘起的世界;‘即非世界’者,是说世界的无自性的,空的;‘是名世界’,世界虽然是无自性的,空的,但假相宛然。认识缘起而自性空,自性空而又然假有,这就是中道正观。《金刚经》告诉我们:对待一切的一切,乃至无比尊贵的般若经教,我们都应作如是观。

【无住生心】

禅宗的六祖惠能,从听闻《金刚经》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而悟道。无住生心,是般若法门修行的精要。

无住是相对住著而言。世间的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著。他们总是处在不断执著状态中,如执著身体、执著服装、执著家庭、执著名誉、执著饮食、执著用具、执著财富、执著地位、执著友谊等等。由于对六尘境界的执著,使六根在缘六尘境界时,六识蒙尘劳的染污,以至我们原本清净的自心,失去清净。

执使我们内心失去独立。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人们,为了生存的快乐,就要不停地去接独外境。这里我们不妨对一个世俗人,关于他的一天生活来个透视:他从早上起床开始锻炼,吃饭,上班,下班,吃饭,教育孩子,看电视,聊天,玩电子游戏,搓麻将,睡眠等等。可以这么说吧,一般的世间人,只要他还有感觉,身体或者精神总是很难平息下来。由于长期以来对外境的攀缘,使得渐渐对外境产生依赖,而内心不知不觉中也就失去了独立。惟有在外境的刺激下,内心才会平衡,才能充实。

执著于外境使我们迷失了自已。世间上的人,一天到晚关心的是什么?关心的都是生命以外的东西,那就是怎么样追名逐利,改善吃的、穿的、住的、用的。眼睛不停地追逐色相,耳根不停地追逐音乐,鼻子不停地追逐香味,舌头不停地追逐美味,身体不停地追逐好触。他们很少能够去考察生命的内在,只知道随著欲望而奔忙。由于一味执著外境,结果迷失了自己。因此现代人尽管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物质环境中,依然感到空虚、失落、无聊、孤独。这都是因为迷失了自己的缘故。

执著使我们产生内心的不安。经常听到许多人说:活得很累。又说这种累不是身体上的累,而是精神的负担。是啊!平常人只知道身体不能负担太重的劳动,却不知道无形的精神,也不能负担太重。那精神的负担是来自于什么呢?是执著。我看镜子,它之所以能够清晰地照一切影像,而不留痕迹,为什么?因为它不执著。我们的内心具有镜子的功用,但又不像镜子。当我们的心在缘境界时,总喜欢对顺境进行执著,因为执著的关系,在思维上就留下负担,执著越强,负担就越重。这就使得我们产生很累的感觉;又因为执著的关系,外境的变化,随时都会引起我们内心的不安。所以,你别看许多人表面很神气,但内心里总有许多东西在困扰著他,始终活得不安宁。

《金刚经》的修行,就是叫我们不执著。当然要做到不住,先要有般若正观的基础,认识到世间的缘起、无自性、空、幻化有。因为我们对诸法有了如实的观察,自然就不容易被世间的假相所迷惑。因而本经告诉我们:在度生时,不住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能广度无量众生;布施时,要不住色生心,不住声、香、味、触、法生心,才能成就无限布施;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住色身相,才能成就胜义发心;见如来时,不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住色身相,才能见如来真身;修福德时,明了福德者,即非福德,不住福德相,方能成就无量福德;菩萨壮严国土,不住壮严国土相等。经曰:‘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又曰:‘若心有住,即为非住。’

不住相的修行,能够消除我们心灵上的负担,能够使我们拥有一颗独立的心,能够使我们减少无谓的妄念,能够使我们解脱烦恼,能够使我们通达宇宙人生的真实。

【《金刚经》的受持功德】

《金刚经》称:‘当知是经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义。’可见受持本经功德之殊胜。下面分别说明。

一、增长福德:人生的幸福是基于福德。由有福德才能处处须遂,心想事成。受持《金刚经》能增长我们的福德。经中前后以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校量,恒河沙等七宝布施校量,恒河沙等身命布施校量,每日三时以恒河沙等身布施校量,又以佛陀曾经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的功德校量,都不及受持《金刚经》四句偈功德之大。因为财富的布施,身命的奉献,那都只能给人以短暂的帮助。而受持或为他人讲说本经,却能令正法久住,启发人们的正知正见,健全人的品德,引导他人向上增进以至解脱、成佛,由此而得彻底的安乐,所以非财施所能及。

二、消除业障:我们这个世界是业的世界,由于过去生中所造善恶业的不同,构成了世界的千差万别。因为我们无始贪嗔痴,造下过许多不善业,所以现实的生命总有许多缺陷及困扰,诸如天灾人祸,身体病弱,诸事不顺等等。受持《金刚经》却能消除业障。经曰:‘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是人先世罪业,应随恶道;以今世人轻*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有些人没有受持《金刚经》本来平安无事,可受持本经之后,反而遭到他人的轻视,没有关系,这正是在消业障。受持本经三途恶业都能消除,其他小业障就不必论了。

三、开发智慧,通达实相:《金刚经》称曰般若波罗蜜,首要在于开智慧,《般若经》曰:‘菩萨不住法,住般若波罗蜜。’本经处处教我们无住,无住就是为了成就般若。经曰:‘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又曰:‘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成就第一希有之法,是乃成就智慧,通达实相。

四、消除烦恼:《金刚经》中虽然不曾出现‘烦恼’二字,但般若法门处处都在解脱烦恼。经曰:‘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四相乃烦恼生起的根本,消除四相,自然解脱烦恼。本经旨在成就智慧,智慧就是断除烦恼。住相能引起烦恼,本经要我们不住一切相,烦恼自然不生。

五、成无上道:学佛是为了成佛,佛陀汉译曰觉者、智者,是智慧的成就。《心经》曰:‘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本经曰:‘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多此经出。’成就般若,方能成就无上佛道。

【注释】

1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九章《释道安时代般若学》。

2见僧肇《肇论》之《不真空论》。

3见《指月录》卷四“道信传”。

4见《六祖坛经·自序品》。

5见《六祖坛经·般若品》。

6见《六祖坛经·般若品》。

7见《六祖坛经·定慧品》。

8见《六祖坛经·顿渐品》。

9见《六祖坛经·妙行品》。

10见《维摩诘经·佛道品》卷七。

11见《指月录》卷五“马道祖一传”。

12见《指月录》卷十一“南泉普愿传”。

13见《摄大乘论·彼入顺果分》卷二。

14见《指月录》卷九“丹霞天然传”。

15见《肇论》之《不真空论》。

16见《维摩诘经·菩萨品》卷四。

17见《大智度论》卷一。

18见吉藏《大乘玄论·二谛义》卷一。

19见《大幽婆沙论》卷十五。

20见《摄大乘论·所知相分。

21见《维摩诘经·入不二法门》卷八。

22见《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卷三十六。

23见《瑜伽师地率·真实义品》卷三十六。

24见《解深密经·成所作事品》卷五。

25见《大毗婆沙论》卷九。

26见《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一。

27见《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六。

28见唐译《摩诃般若波罗密经》卷七。

29见唐译《摩诃般若波罗密经》卷四二二。

30见唐译《摩般若波罗密经》卷四二二。

31见《大智度论》卷三十一。

32见旧译《迥诤论》(大正三二、一八上)。

33见《中论》卷一、卷二、卷四。

34见《中论》卷四。

35见《大智度论》卷九十一。

一九九五年元旦于阿兰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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