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佛学文章 下载中心 地藏图库 佛学影视 在线礼佛 念 佛 堂 修学日历 莲社论坛 在线经典
 
地藏莲社 》》欢迎您! - dizh>>佛学文章>>弥陀莲社>>莲花山庄>>《中论要解》第四卷
《中论要解》第四卷
2008年01月22日10:28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1079 字体: 繁體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如来品第二十二

  
  问曰:汝虽种种说一切法空,但如来世尊应有。答曰:

  [非阴不离阴 此彼不相在 如来不有阴 何处有如来]

  金刚经云,无来无去是名如来。无来无去,即不生不灭义、毕竟空义、法身义。毕竟空中实无来去,而空性随缘,现有生灭来去。空性随缘假现,乃有生灭来去。生灭来去乃随缘假现,假现无实,还归毕竟空。故如来者,无来无去是佛法身,无来而来,无去而去,是佛报化身。虽假现来去而实无来去,还归法身。无来去现来去,来去全是无来去,故来去则不二异,不二不异曰如。现来去而实无来去曰实,此名如实道,此如来义也。

  非阴不离阴,此彼不相在。

  如来不生不灭,而五阴法乃生灭法,故如来非五阴也。如来实无生灭,随缘现有生灭,以报化二身出现于世,故亦不离五阴。故知众生五阴生死,实无生死,于无生死中,妄执有生死。何以知之?因为众生自无量劫来,往无量劫后,生死不断。有不断方有生死,生死即是不断,不断即不生不死。无性随缘成生死,生死无性是真如。不断不常法尔如是。众生无明覆故,不如实知,外道执为生死相续有法,皆不识如来真实义也。

  如来者不来不去是毕竟空,而五阴其性亦复皆空。空与空此与彼互不相在,若相在者即是有法。

  如来不有阴,何处有如来?

  如来是性空义,五阴亦性空义,空与空不能相在,故知来不有阴。既然法性毕竟空,何处有如来?

  外人曰:五阴和合乃有如来。答曰:

  [阴合有如来 则无有自性 若无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

  假设五阴和而有如来,则如来即是五阴性,而其本身无有自性。若谓五阴中已有如来,则如来已有,何须和合而有如来?

  若无有自性,云何因他有?

  若法无自性,便不能因他有。因为他性对他性而言,亦名自性也。故知法无自性,即是空义,若诸法性空,云何因他有?

  [法若因他生 是即为非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来]

  法若因他生,是即为非我。

  法因他生而无自性,便是非我。若是我者,应有自性。此处之[我],是自在义,而如来者,即得大自在人。故曰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来?

  [若无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离自性他性 何名为如来]

  若无自性,他性即无。因为他性之有,即是自性。若无自性亦无他性,何法名如来?故如来者,即毕竟空义法身义。

  [若不因五阴 先有如来者 以今受阴故 则说为如来 今实不受阴 更无如来法 若以不受无 今当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无有无受法 而名为如来 若于一异中 如来不可得 五种求亦无 云何受中有 又所受五阴 不从自性有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第一偈系引述外之意。若如汝意,如来不因五阴而先存在。先存在之如来,今受五阴身故,方名为如来。是不合道理的,何以故?

  今实不受阴,更无如来法,若以不受无,今当云何受?

  如来不生不灭,而五阴法生灭无常。若如来今受五阴,则如来应即生灭。不生不灭方名如来,故如来今实不受阴。汝言五阴和合有如来,当然未和合时,无有如来。若以不受五阴时无如来,既无如来,今当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所受不名受,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来。

  若其未有能受之人,仅所受之五阴法独不名受。未曾有既无能受复无所受,人法俱空,而名为有如来也。

  若于一异中,如来不可得,五种求亦无,云何受中有?

  即五阴是于一中求如来不可得,离五阴是于异中求如来不可得。若于色受想行识五种法中,分别求如来亦不可得,云何谓受五阴中有如来?

  又所受五阴,不从自性有,若无自性者,云何有他性?

  又所受之五阴法,不从自性有,一切法因缘生无自性故。若五阴不从自性有,当然亦不从他性有。以他性于他,犹是自性。

  是知如来实相无相,五阴亦实相无相,无相即是空义。是以不得谓有如来有五阴,当知我、法皆假也。

  [以如是义故 受空受者空 云何当以空 而说空如来]

  以如是道理,当知能受之如来,与所受之法,二俱是空。汝云何以空受空,以空说有如来?

  问曰:汝既谓能受空,受者亦空,则定有此[空]。答曰:不然。

  [空则不可说 非空不可说 共不共叵说 但以假名说]

  空则不可说。何以故?性空能随缘,随缘即现有,空即是有,故空不可得。既然空不可得,云何可说?故法离空一句。

  非空不可说。非空即是随缘有。法随缘有,即无自性,无自性即空。是以非空即空,故非空不可得。既然非空不可得,云何可说?故离非空一句。

  共不共叵说。共即亦空非空,不共即非空非不空。既然空不可得,非空亦不可得,当然亦空亦非空,不可得不可说,非空非不空亦不可得不可说。故离亦空亦非空一句,及离非空非非空一句。当知此一偈便说明一切法不可得,离四句绝百非。说空、说非空、说亦空亦非空、说非空非非空,皆是假名故应离。

  [寂灭相中无 常无常等四 寂灭相中无 边无边等四]

  外道以有所得见,于过去世立四种邪见,谓世间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于未来世立四种邪见,谓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如此诸见,皆有所得见,皆是戏论,故论主破之。

  寂灭相即实相。实相无相无不相,实相无相,则相不可得。实相无不相,则非相不可得。无相无非相,是曰寂灭相。于寂灭相中,无一法可得,灭诸戏论,故无[常无常]等四句,亦无[边无边]等四句。

  问曰:若如是破如来者,则无如来耶?答曰:

  [邪见深厚者 则说无如来 如来寂灭相 分别有亦非]

  寂灭相者,即无相无不相。无相即无不相,故无相不可得。无不相即无相,故无不相不可得。当知无性随缘,无相即相。随缘无性,相即无相。故曰邪见深厚者,则说无如来,如来寂灭相,分别有亦非。若说有如来,亦不对也。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如来灭度后 分别于有无]

  性空非是虚无,性空者不可得义,不可得有,不可得无,谓之性空,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以思惟即有所得心也。

  如来灭度后,分别于有无。

  灭度者,如来本寂灭相也,寂灭相非有无。而愚痴人,以思惟心分别是有是无。

   [如来过戏论 而人生戏论 戏论破慧眼 是皆不见佛]

  如来即是实相,实相者无相无无相。相者世俗谛,无相者第一义谛,故一实谛出为二谛,相即无相,世谛即第一义谛;无相即相,第一义谛即世谛。世即第一,故不取于相;第一即世,故不取无相。凡所取相,皆是虚妄,依虚妄立说,称为戏论。不取于相,系如实道,号曰如来。

  而人生戏论,众生取相为言,故是戏论,戏论破慧眼,是皆不见佛。慧眼者不见一切法,不见有为法,不见无为法,名为慧眼。第一义谛是无为,世谛是有为。第一既世,故无为不可得;世即第一,故有为不可得。不见一切法,即见如来。故曰戏论破慧眼,是皆不见佛。

  [如来所有性 即是世间性 如来无有性 世间亦无性]

  实相无相即是如来,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然无性随缘现诸法,诸法缘现无自性。故无相即相,相即无相。若无相外另有相,此相即是定法。若相外另有无相,此无相便是断灭。所以如来所有性,实相也。即是世间性,实相即一切相也。如来无有性,实相无相也。世间亦无性,世间一切相即无相也。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外人问曰: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 皆从众缘生]

  从忆想而生分别,根对境而生分别心也。由分别心生贪恚痴。

  复次,于净不净境颠倒执著,而生贪恚痴。于净境起贪,于不净境起恚,于中庸境起痴。是故知实有三毒烦恼从众缘生,岂得谓一切法空?答曰: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 故烦恼无实]

  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者,三毒即缘生无性,故三毒烦恼无实性也。

  [我法有以无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我与贪恚痴相缘,方成烦恼,独我不能构成烦恼,独贪恚痴亦不能构成烦恼。上半偈是说独我而无贪恚痴,不能构成烦恼。下半偈是说独贪恚痴而无我,亦不能构成烦恼。

  我法有以无,是事终不成。

  如果无三毒,独我之为法,烦恼之事终不成也。如果有我而无三毒,则我云何有烦恼?如果无我亦无三毒,云何有烦恼?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如果无我,独贪恚痴(诸烦恼者,贪恚痴三也。)无论有三毒或无三毒,亦不能构成烦恼。如果有三毒而无我,谁生烦恼?如果无我亦无三毒,云何有烦恼?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人是因缘生无自性,一切法无我。既然无我,谁有此烦恼?故烦恼即不能构成。如果离人而有烦恼,则此烦恼便无所属了。

  [如身见五种 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

  众生执五阴为身心,是名身见,身见亦名我见。然五阴皆空,何身见之有?五阴是变坏法,而我无变坏,故于五阴中求我不可得也。

  垢心是垢染心,亦即贪恚痴心。烦恼与垢染心,相缘而有。又于五阴中,色名为身,受想行识名心。识为心王,受想行为心所。然于五阴中,求烦恼与垢心,了不可得。何以故?五阴皆空,烦恼垢心,无依止处也。此偈之意,旨在明一切法空也。

  [净不净颠倒 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诸烦恼]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

  颠倒即是虚妄执著,虚妄执著即非实有,故曰净不净颠倒则无自性。净不净二种颠倒既无自性,云何生贪恚痴诸烦恼?问曰: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 是三毒根本]

  有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六尘染六根,六根执着乃有净不净颠倒。所以净不净颠倒,是三毒根本。论主答曰:

  [色声香味触 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炎梦 如乾闼波城 如是六种中 何有净不净 犹如幻化人 亦如镜中像]

  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皆因缘所生,空无自性。犹如明镜现像,镜实无像。又如阳炎似水,而实无水。又如梦中现境,而实无境。乾闼婆城,犹海市蜃楼也。

  如是六种空无自性,何能有净不净而为三毒根本?如是六尘,如化人镜像,而无实体也。

  [不因于净相 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 是故无不净]

  净不净相因而成,各无自性。因净有不净,不净非是自有,故知无有不净。

  [不因于不净 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 是故无有净]

  同理可知,因不净方有净,净无自性,是故无有净也。

  [若无有净者 何由而有贪 若无有不净 何由而有恚]

  由取净相方有贪,既无有净,何有于贪?由取不净相方有恚,既无不净,何有于恚?

  问曰:常乐我净四种颠倒——于常执无常,于无常执常;于乐执为苦,于苦执为乐;于我执无我,于无我执我;于净执不净,于不净执净。若于无常执常,名为颠倒。若于无常知是无常,不名颠倒。所以颠倒者应有,何故言都无?答曰:

  [于无常著常 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有常 何处有常倒]

  诸法性空,于空性中无有[常],亦无[无常],何处有常倒呢?

  [若于无常中 著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 何有非颠倒]

  同理可知,于无常知是无常,名不颠倒。然空中无无常,何有非颠倒?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 云何而有著]

  可著名外境,著者名能著之人,著名造作之业,所用法是所用之事。这一切于性空中,皆寂灭相,云何而有著?当知若有可著、著者、著、及所著法,则不为空也。

  [若无有著法 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 谁有如是事]

  若无有可著、著者、著、及所著法,这一切皆空。而言邪是颠倒,正是不颠倒,谁有如是事?当知空中,无邪无正,无颠倒,无不颠倒也。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生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

  有倒不生倒。倒法已有,不复更生颠倒。无倒不生倒。倒法既无,云何而生倒法?此是讲法。

  倒者不生倒。倒者是人,若人已成颠倒,云何更生颠倒?我们都知道,人不颠倒,方能生颠倒。若人已经颠倒,不应更生颠倒。

  不倒亦不倒。若人不颠倒,亦不生颠倒。何以故?已不颠倒,不应言为颠倒人也。此半颂约人言。

  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颠倒时即是半倒,半不倒。既然已倒不生倒,不倒亦不生倒,当然半倒半不倒的[倒时],亦不生颠倒。

  既然于法于人,于已倒不倒倒时,皆不生倒,谁生颠倒也?当知于毕竟空中,法、人、倒、不倒,皆不可得,云何生倒?

  [诸颠倒不生 云何有此义 无有颠倒故 何有颠倒者]

  外人复执颠倒即是不生,不生应有也。论主言汝若谓诸颠倒不生,云何有此义?如果颠倒不生,是无有颠倒法,如果无有颠倒法,云何有颠倒之人?如果无颠倒人,云何佛度颠倒众生?

  当知无性随于染缘,乃有颠倒生。颠倒随染缘而有,故无自性,无自性故无生。故无生即生,生即无生。若谓生以外实有无生,此无生便是断边。若谓无生外实有生,此生便常边。无生即生故不断,生即无生故不常,如是方成中道义。

  [若常我乐净 而是实有者 是常我乐净 则非是颠倒 若常我乐净 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 是则亦应无]

  若常乐我净实有者,既然实有,当无颠倒。若常我乐净实无,不对常乐我净,当无无常、苦、无我、不净。若无无常苦无我不净,是亦无颠倒。

  要知道一切法无性随缘而有,法随缘有故无自性。无性随缘,无而不无,不无而无。随缘无性,有而非有,非有而有。如是方成中道义。

  [如是颠倒灭 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 诸行等亦灭]

  汝若谓颠倒不生,如是则颠倒灭。颠倒即无明,是故颠倒灭则无明即灭。若无明灭则行亦灭,若无明行灭,则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亦灭。若生死流转十二因缘灭,则还灭十二因缘亦无。经云十二因缘是佛性种子,若十二因缘灭者,佛性种子则灭矣。

  [若烦恼性实 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其性]

  若三毒烦恼实有,而有所属者,所属者谓有人也。若三毒烦恼与所属之人而有实性者,便不可断。何以故?实性不可断故。

  [若烦恼虚妄 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无性]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便是人法皆假,无有实性。谁能断于无性?

  应知无性随缘,则烦恼非无。随缘无性,则烦恼非有。无性随缘妄起烦恼,烦恼虚妄,故可治灭也。灭者灭其虚妄,非灭法也。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外人问言:众生以四颠倒,造作集而致苦报。若不颠倒,则修道可以证灭。故破四颠倒可证四谛,证四谛则得四沙门果。故若说一切法空,则有大过。

  [若一切皆空 无生亦无灭 如是则无有 四圣谛之法 以无四谛故 见苦与断集 证灭及修道 如是事皆无 以是事无故 则无四道果 无有四果故 得向者亦无 若无八贤圣 则无有僧宝 以无四谛故 亦无有法宝 以无法僧宝 亦无有佛宝 如是说空者 是则破三宝]

  若一切法空,则集不生苦,修道不能灭苦,是以无有证灭谛。如是则无苦集灭道,四圣谛之法。

  以无四谛故,则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如是事皆无。

  以见苦断集证灭修道等事无故,则无初果向初果,二果向二果,三果向三果,四果向四果。

  若无向四果八贤圣,则无有僧宝。以无四谛法故,亦无有法宝。

  以无法宝僧宝故,亦无有佛宝。所以汝说一切法空,则破三宝。

  [空法坏因果 亦坏于罪福 亦复悉毁坏 一切世俗法]

  集为世间因,苦为世间果,道为出世间果,道为出世间因,灭为出世间果。故空法坏因果,亦坏于罪福。一切世间法,行善得福报,行恶得罪报。若一切法空,则一切世间法便被毁坏了。答曰:

  [汝今实不能 知空空因缘 及知于空义 是故自生恼]

  汝今实不能知空及空的因缘,所以不知空义。当知空非定性空,而是因缘空。因缘空则无自性,空无自性便是不空。不空乃因缘不空,故不空无自性,不空无自性即空。故空即不空,全空即有。不空即空,全有即空。如是方为真空义也。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

  无性是第一义谛,随缘是世谛。无性随缘故第一义谛即世谛,随缘无性故世谛即第一义谛。于第一义谛,空性湛然。于世谛中,四谛因果宛然。无性随缘,故空性湛然不碍四谛因果宛然。随缘无性,则四谛因果宛然不碍空性湛然。若人不知二谛,则于甚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 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 则不得涅槃]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

  第一义至理无名,离言绝卢。无言之理,要以言显,显理之言,便名世俗谛。故不依俗谛,便不得第一义。

  又,因缘所生法,名为世俗谛。因缘所生法无有自性,法无自性便名第一义谛。故知俗谛法幻有而无性,便得第一义谛,若不依假有之俗谛,便不得无性之第一义谛.或有人问,不依俗谛,能否得第一义?答:若不依俗谛而得一切法无性者,此人便堕断灭空。

  依俗谛得第一义,则知诸法虽有而常空,虽空而常有。有即空,生即无生。空即有,无生即生。是故离生,离无生,离亦生亦无生,离非生非无生,是名涅槃也。

  [不能正观空 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呪术 不善捉毒蛇]

  若不能正观无性缘成,空而不空,缘成无性,不空而空,是不能正观空。此人钝根自害,犹不善呪术,捉蛇反被蛇所害。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钝根所及 是故不欲说]

  世尊知此法甚深,非钝根所能解。恐钝根人不解,反招自害,是故不欲说。

  [汝谓我著空 而为我生过 汝今所说过 于空则无有]

  汝谓我著空,而为我生过。

  汝不识真空义,所说之过,于真空皆无所有,汝所说之过,还在汝边。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 若无空义者 一切则不成]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无性能随缘,方成世间一切法也。若无空义者,便是法有定性,既有定性当不能随缘,不能随缘,一切法则不成。

  [汝今自有过 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马者 自忘于所乘]

  汝堕于有法,自有过咎,反说真空义有过。如人乘马,自忘于所乘。

  [若汝见诸法 决定有性者 即为见诸法 无因亦无缘]

  外道以因缘为自性,佛道知自性是因缘。若法有自性,便是定性有,若有定法即非无上菩提。佛道知法是因缘有,皆无自性,无性随缘方成万法。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当知无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故知一切法皆无自性。

  [即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复坏一切 万物之生灭]

  若法有定性,即不假因缘生,故即为破因果。何以故?以法自性生,当是自还生自,故无因果。

  不但破因果,同时法若自性生,当是永远自我等于自我。故亦破作业作者及作法,如此则坏一切万物之生灭。何以故?自我等于自我,无生无灭故。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 亦为是假名 亦是中道义 未曾有一法 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 无不是空者]

  为破自性有,故明诸法皆因缘生。我说即是无(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诸法因缘生无自性故空,空者真谛也。亦为是假名,俗谛假也。于真于俗不执着,便是中道。若生执着,便落遍计执。

  空即是假则非空,假即是空则非假。非空故能假,非假故能空。非空非假名真谛中,能假能空名俗谛中。故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即空即假即中。说空一切空,说假一切假,说中一切中。

  [若一切不空 则无有生灭 如是则无有 四圣谛之法]

  若一切不空,则无四圣谛法。何以故?一切不空则有定性,若苦有定性,则不由集生,亦复不因修道而灭,便无灭谛。故一切法不空,则无四圣谛。

  [若不从缘生 云何当有苦 无常是苦义 定性无无常]

  我们已经知道,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苦从集的因缘而生。如果无集的因缘,便无有苦。

  生灭无常是苦义,假使苦不从集因缘生,那么苦便是定性有。若苦为定性有,则非无常,若非无常,则坏苦义。所以若破因缘生,则破苦谛。

  [若苦有定性 何故从集生 是故无有集 以破空义故]

  若苦有定性,何故从集生?苦既是定性有,便不须由集生,是故无有集,以破空义故。苦本是空,由集因缘而生苦。今破空义,苦为定性有,则不须集生了。故苦有定性则破集谛。

  [苦若有定性 则不应有灭 汝著定性故 即破于灭谛]

  苦若有定性,便不应灭,故破灭谛。

  [苦若有定性,则无有修道 若道可修习 即无有写性]

  苦若有定性,则苦不生,集谛灭谛皆无,则不须修道。同时苦若有定性,则不应因修道而灭,故破道谛。如果有道可修而能灭苦,便说明苦无定性。

  [若无有苦谛 及无集灭谛 所可灭苦道 竟为何所至]

  若无苦集灭谛。苦灭道谛便无所至了。所谓道者有通达义,自苦至苦灭,其过程名道谛。既无苦集灭,便无道谛矣。

  [若苦定有性 先来所不见 于今云何见 其性不异故]

  再者,若苦定有性,应该先前即有,因为定性有是无变异的。先来所不见,于今云何见?

  [如见苦不然 断集及证灭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四谛围绕于苦,应曰苦谛,苦集谛,苦灭谛,苦灭道谛。今见苦不然,当知断集证灭修道亦无。故心经云无苦集灭道。既无四谛法,云何有修四谛证四果?

  [是四道果性 先来不可得 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诸法若有定性,四道果即应先来可得。四道果先来不可得,今云何可得?

  当知四谛者,乃因缘有,四道果者,亦因缘有。因缘有者,有而非有,非有而有,无决定性也。

  [若无有四果 则无得向者 以无八圣故 则无有僧宝]

  四果曰四得,向果者曰四向。若无四果,四得四向则无,无四得四向,则无八贤圣。既无八贤圣,则无有僧宝。

  [无四圣谛故 亦无有法宝 无法宝僧宝 云何有佛宝]

  以无八贤圣则无僧宝,无四圣谛则无法宝。无法宝僧宝,云何有佛宝?故汝谓法有定性,则坏三宝。

  外人言,无上菩提应有,得无上菩提名成佛。答曰:

  [汝说则不因 菩提而有佛 亦复不因佛 而有于菩提]

  因证菩提而有佛,因成佛而有无上菩提,二者相因而立。若如汝言法有定性,则佛有定性,不因菩提而有佛,法有定性,不因佛而有菩提。

  [虽复勤精进 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 不应得成佛]

  若佛定性有,则修菩提道,不能圆显佛性而成佛。复次众生若非先有佛性,虽修行菩提道,终不应成佛也。例如矿中无金,纵经锻炼不能得金。佛性者即无性也,无性是为佛性。法华经云,佛种从缘起。缘起即无性也。既然众生能成佛,故知众生及佛,非是定性有。

  [若诸法不空 无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若诸法不空,则法各有定性。若诸法各有定性,则乐有定性,不由作福而来,苦有定性,不由作罪而来。故曰不空何所作,以其性定故。

  [汝于罪福中 不生果报者 是则离罪福 而有诸果报]

  若法各有定性,则罪福不生果报。何以故?果报已有定性故。若果报已有有定性,则是离罪福另有果报。

  [若谓从罪福 而生果报者 果从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若从罪福而生果报,既然果报从罪福生,当是未生时,果报无有,云何言不空?

  [汝破一切法 诸因缘空义 则破于世俗 诸余所有法]

  诸法因缘生,即是空义,以因缘生无自性故。汝故因缘生,则破世间一切所有法。以世间一切法,无非因缘生故。

  [若破于空义 即应无所作 无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性空方能应缘而有诸法之作,若破于空义,诸法便是定性有。法定性有,便不须更有所作了。所以破坏空义,一切法便无作无因。

  无作而有作。以一切法有定性故,所以虽然无作无因,而有已作之果法。

  不作名作者。若谓有作者,则是无有作业,便名为作者。例如虽不杀生,亦名为杀者。再者既是无作而有作,应是虽无作者,而有作业有果报。

  [若有决定性 世间种种相 则不生不灭 常住而不坏]

  世间万物种种相,皆生灭无常。若法有定性,则世间种种相,应不生不灭,常住不坏。如果世间种种相不生不灭,则破世间相矣。

  [若无有空者 未得不应得 亦无断烦恼 亦无苦尽事]

  若法有定性而不空者,决定凡夫不得初果,决定初果不得二果……如是则烦恼集决定有,决定有则不可断,故曰无断烦恼集。亦无修灭苦道,证苦灭谛者。以苦若决定有,则不可灭故。

  [是故经中说 若见因缘法 则为能见佛 见苦集灭道]

  四谛法因缘有无自性,若见四谛性空,即为见法,见法即为见佛。

  法以因缘有,因缘有故无自性,无自性故能应缘而有。于是可知,全空以成有,有全是空。全有以成空,空全是有,此谓真空妙有,妙有真空,四谛义如是。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涅槃品第二十五

  
  问曰:

  [若一切法空 无生无灭者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槃]

  若一切法空,无生无灭者。以世间一切法有生有灭,乃有烦恼有苦。断烦恼灭生死苦,乃名涅槃。若如汝言一切法空,当无烦恼无生死苦,然则何断何所灭,而称为涅槃?

  当知生死涅槃,二俱是空。涅槃随缘现生死,生死无性名涅槃,二俱无实体可得。

  答曰:

  [若诸法不空 则无生无灭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槃]

  若依汝言诸法不空,则有定性。定性之法,无生无灭。既无烦恼可断,亦无生死苦可灭,然则何法称涅槃?

  [无得亦无至 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 是说名涅槃]

  无证四谛得四果,亦无灭生死至涅槃。故知不断不常,不生不灭之中道义,说名涅槃也。

  [涅槃不名有 有则老死相 终无有有法 离于老死相]

  涅槃不名有,有则老死相。

  此下诸偈,言涅槃离四句,先言离有之一句。涅槃若有,有法必归磨灭,故是老死相。世间无有有法,离于老死相者,当知生死无性假名涅槃,故涅槃非有也。

  [若涅槃是有 涅槃即有为 终无有一法 而是无为者]

  入无为名涅槃,若涅槃是有,有法必具生住灭三相,具三相是有为法,故涅槃是有即是有为。

  世间一切有法皆是有为,终无有一法,而是无为者。

  [若涅槃是有 云何名无受 无有不从受 而名为有法]

  若涅槃是有,云何名无受?

  有法必有受,有受是生死,无受则是涅槃。如十二因缘中,无明灭则行灭,乃至识灭名色灭六入灭触灭受灭,是名入无余涅槃,若不破无明,仅爱灭取灭有灭生灭老死灭,是名入有余涅槃。有余涅槃了分段生死,亦不受后有。若如汝所说涅槃是有,有法必有受。故无有不从受,而名为有法。

  问曰:若有不是涅槃,应该无有是涅槃了?答曰:

  [有尚非涅槃 何况于无耶 涅槃无有有 何处当有无]

  以下破无,明涅槃离无一句。

  有尚非涅槃,何况于无耶?

  有是无本,有坏名无。有尚非涅槃,何况无呢?有尚不可得,何处当有无?因为有坏名无,有既不可得,何处有无?

  [若无是涅槃 云何名不受 未曾有不受 而名为无法]

  若无是涅槃,既是涅槃,则此无当是另一形熊的有。既然是有,便应有受。故曰未曾有不受,而名为无法。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槃]

  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

  当知有是因缘有,无是因缘无。因缘所生法无自性,因缘有无自性,故涅槃离有一句。因缘无无自性,故涅槃离无一句。是以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不受诸因缘者,不以有所得心执受因缘法有自性也。若以有所得心,执受因缘法实有自性,便轮转生死中了。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无]

  因缘有无自性,因缘无无自性,无自性不可得,假名涅槃。故佛经中说,断有断非有,是名涅槃。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问曰:既然有、无皆非涅槃,应是有无和合为涅槃。答曰: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

  以下明涅槃离亦有亦无一句。

  涅槃名为解脱,若谓有无和合为涅槃者,那么有无即是解脱了?是事不然。当知受于有无,皆轮转生死,非解脱也。再者有无二法相违,云何能一处俱?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涅槃非无受 是二从受生]

  我们已经知道,有无二法,从受而生。若有无和合为涅槃,则涅槃非无受。有受便是生死,焉得名为涅槃?

  [有无共合成 云何名涅槃 涅槃名无为 有无是有为]

  同时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云何有为和合,成为无为?

  [有无二事共 云何是涅槃 是二不同处 如明暗不俱]

  有与无相违,犹如明暗之不能共俱,云何有无二事共名涅槃?有时则不无,无时则非有,不能二事共名涅槃也。问曰:若有无共非涅槃,应非有非无是涅槃。答曰:

  [若非有非无 名之为涅槃 此非有非无 以何而分别]

  最后明涅槃离非有非无一句。

  非有非无则不可分别,不可分别,云何名涅槃?故曰若非有非无名涅槃,此非有非无以何而分别?

  [分别非有无 如是名涅槃 若有无成者 非有非无成]

  有则非无,无则非有。如果[有][无]成立,可说非有无非成立。今有与无皆不成立,非有非无云何成立?是知涅槃离四句绝百非也。

  [如来灭度后 不言有与无 亦不言有无 非有及非无 如来现在时 不言有与无 亦不言有无 非有及非无]

  离四句者简凡情也,故如来灭后,或现在世时,均不说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以四句者,非为正义。

  [涅槃与世间 无有少分别 世间与涅槃 亦无少分别]

  涅槃与世间,世间与涅槃,无有少分别。何以故?无性随缘,涅槃即世间。随缘无性,世间即涅槃。

  [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 如是二际者 无毫厘差别]

  缘起无自性即是性空,性空无自性即是缘起。涅槃与世间之实际,即是无性为性。故如是二实际,无毫厘差别。

  [灭后有无等 有边等常等 诸见依涅槃 未来过去世]

  灭后有无等,有边等常等。(可参阅大智度论卷二,十四汉文,及参阅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十四佛母品)

  灭后即事来涅槃后。外人执见,谓如来灭后,为有,为无,为亦有亦无,为非有非无?

  有边等常等,世间为有边,为无边,为亦有边亦无边,为非有边非无边?世间为常。为无常。为亦常亦无常,为非常非无常?此三种为十二见。

  如来灭后,有无等四见,依如来涅槃而起。世间有边无边等四见,依未来世起。世间常无常等四见,依过去世起。故曰诸见依涅槃、未来、过去世而起也。

  [一切法空故 何有边无边 亦边亦无边 非有非无边 何者为一异 何有常无常 亦常亦无常 非常非无常 诸法不可得 灭一切戏论 无人亦无处 佛亦无所说]

  此段文旨在破六十二邪见,不过文中略说而已。六十二见略见于三处,一、长阿含梵动经,二、般若经佛母品,三、天台嘉祥等所立。般若经开十四难为六十二见,于五阴,计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如云、不如去、亦如如不如去、非如去非不如去,合为六十句。加上身与神一,身与神异二句,成六十二见。

  天台、嘉祥于二十种我见,立六十二见。即一、五阴是我,二、离五阴有我,三、我在五阴中,四、五阴在我中,合为二十句。历三世成六十句。加上断、常二见为根本,成六十二见。

  梵动经文繁不及备引,请读者参阅长阿含十四。

  一切法毕竟空不可得故,实无[边无边]等四句。变无身神一、身神异。亦无[常无常]等四句。

  诸法不可得,灭一切徒有言而无实之戏论。一切法毕竟空,于毕竟空中,无人亦无处所,佛亦无所说。佛说法度众生,是依世俗谛说,非依第一义边说。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

  
  问曰:汝以摩诃衍(大乘),说第一义,已得闻矣。我今欲闻声闻法入第一义。答曰:

  [众生痴所覆 为后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 随行堕六趣]

  众生痴所覆,为后起三行。

  痴即无明,众生以无明覆蔽故,于是起身口意业三行。无明惑也,身口意行业也。以起行造业故,随行(业)而堕入六趣。此于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中,先出无明及行。

  [以诸行因缘 识受六道身 以有识著故 增长于名色]

  以身口意业诸行之因缘,乃有识受六道之身。以有识著故,增长于名色。色者众生身,名者众生心。此出识、名色二支。

  [名色增长故 因而生六入 情尘识和合 而生于六触]

  名色仅略具身心二根,眼耳鼻舌四根,尚未具足。名色增长,方乃具足六根,是名六入。根尘识和合,而生眼耳鼻舌身意六触。情尘识者,即根尘识也。此出六入及触二支。

       [因于六触故 即生于三受 以因三受故 而生于渴爱]

  因于六触故,即是生苦乐舍三受。以因三受故,而生于渴爱。避苦趣乐,乃生渴爱也。此出受、爱二支。

  [因爱有四取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则解脱无有]

  爱深曰取,四取者欲取见取戒取我语取。因取故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相续。若取者不取,便可解脱不受三有了。此明取、有二支。

  [从有而有生 从生有老死 从老死故有 夏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 皆从生而有 但以是因缘 而集在苦阴 是谓为生死 诸行之根本 无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 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聚 如是而正灭]

  从有而有生,从生有老死,从老死故有夏悲诸苦恼。此明最后生老死二支。

  如是十二因缘诸事,皆从无明生而有的。但是无明乃颠倒虚妄,非实有无明生,而是众颠倒妄执。以颠倒妄执因缘,乃集大苦之五受阴也。而实五阴皆空,众生妄执为有而已。

  如是颠倒妄执,故有十二因缘生死流转,是谓为生死也。

  诸行之根,是为无明所造,此虚妄无明,智者所不为也。

  无明生则行生,行生则识生,识生则名色生,名色生则六入生,六入生则触生,触生则受生,受生则爱生,爱生则取生,取生则有生,有生则生生,生生则老死生。故曰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谓为生死流转十二因缘。

  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故曰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谓为还灭十二因缘。

  其实十二因缘,无生亦无灭。何以故?无明虚妄,无生亦无灭故。我们不妨推求之。

  老死由生而有,无有自性,故老死空;生无自性,由有而有,故生空;有无自性,由取而有,故有空;取无自性,由爱而有,故取空;爱无自性,由受而有,故爱空;受无自性,由触而有,故受空;触无自性,由六入而有,故触空;六入无自性,由名色而有,故六入空;名色无自性,由识而有,故名色空;识无自性,由行而有,故识空;行无自性,由无明而有,故行空;无明无自性,颠倒虚妄而有,故无无明亦无无明尽。

  故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非实有生灭,不过在表明真空义而已。故佛说法,旨在明无生也。

  以是事灭故,是事则不生。

  以是事灭者,以无明灭也。若无明不起,则行识乃至老死夏悲苦恼皆不生。但是苦阴聚,无明灭则正灭矣。

  中论要解 作者:释智谕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

      
  问曰:已闻大乘法破邪见,今欲闻声闻法破邪见。答曰:

  [我于过去世 为有为是无 世间常等见 皆依过去世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有边等诸见 皆依未来世]

  首先表明邪见,邪见皆于有所得心而起。于现世之我起有所得见,则问现世之我,于过去世为有?或者为无?

  世间常等见,皆依过去世。

  世间常见断见等邪见,皆以现在世之我,依过去世而起。若我于过去世已有,是则为常。若我于过去世本无,而今世我始生,是则为断。世间断常等见,皆依过去世。

  我于未来世,为作为不作?

  若于未来世,身虽灭而[我]犹作,[我]则无边。若于未来世,身[我]俱灭而作,[我]我则有边。有边无边等见,皆依未来世起。

  此中应有八句,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为亦有亦无,为非有非无。我于未来世,为作,为不作,为亦作亦不作,为非作非不作。有无二句为根本,根本若破,余句自破。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过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过去世有我,是事不可得。

  假若过去世即有我,然则我通三世,我遍六道,不合道理。例如过去世我,是畜生道,现在世我为人道。若过去世有我,应畜生即是人。故曰过去世中我,不作今世我。

  [若谓我即是 而身有异相 若当离于身 何处别有我]

  若谓我即是,而身有异相。

  此是破我常身无常也。若谓过去世之我,即是现在世之我,而过去世的畜生身,有异于现在世的人身。但离身何处有我?以有身故方知有我,无身何处是我?若离于身有我,应该身造罪,我不受报。

  [离有无身我 是事为已成 若谓身即我 若都无有我]

  [离有无身我],应作[离身无有我]。

  因为离身有我,则应身造罪我不受报。所以离身无有我,此事于理已经成立。

  若谓身即我,此事于理不合。何以故?因为身生灭变坏,而我不断,轮转六道。换句话说,身坏命终,埋葬成土。而我轮转六道,受报不已。故知于身都无有我也。

  [但身不为我 身相生灭故 云何当以受 而作于受者]

  因为身生灭变坏,故曰但身不为我,身相生灭故。

  云何当以受,而作于受者。

  [受]是五受阴身也,[受者]是我。云何以五受阴身,而作为受者的我呢?若五受阴身即我,那么我由畜生转生为人,应是我仍具畜身。我由畜生转生为人,而畜生的五阴,不到人道来。故曰云何当以受,而作于受者。 

  [若离身有我 是事则不然 无受而有我 而实不可得]

  若离身有我,是事则不然。何以故?无受(身)而有我,而实不可得。以有五受阴之身,方谓有我。若无身而有我,则[我]虚无缥渺实不可得。

  [今我不离受 亦不即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

  今我不离受,今我不离身也。何以故?我与身皆缘起法,无性随缘而起万法,是以万法无非无性,不二不异。故我不离五阴身也。

  亦不即是受,亦不即是身也。何以故?随缘无性,法法皆空,空不相即,故我不即是身也。

  非无受非无,非是无我,身亦非无。何以故?无性随缘起万法,故我与身随缘而现,非是无也。

  此即决定义。此无性随缘起万法,万法缘成无自性,即是实相。实相无相,即随缘无性。实相无不相,即无性随缘,故此即决定义。

  [过去我不作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 异今亦不然]

  过去世我不作今世我,是事不然。何以故?无性随缘,过去世我,与今世我,虽有而非常也。过去世中我,异今亦不然,随缘无性,三世六道,法法无性,无性则不相异也。

  [若谓有异者 离彼应有今 我住过去世 而今我自生]

  若谓过去世我,与今世我有异者,应离过去世我,有今世之我。故曰我住过去世,而今我自生。但事实不然,今世之我,乃过去世之果报,故知过去世我与今世我不异也。

  [如是则断灭 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过]

  若谓过去世我,与今我有异,我住过去世,而今我无因自生。如是则有断灭之过,失于过去业因,今世果报之理。便成为彼过去我作业。而今世我无因而受果报,有如是等过。

  [先无而今有 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 亦为是无因]

  若谓我于先世本无,而今世忽有,我则是作法,作法是生灭无常的。我们知道,若先我作今世我,则有常过。若先世无我,今世我自生,然则我便是无常的作法,亦为无因而有。

  [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见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所以于过去世有我,无我,亦有我亦无我,非有我非无我,皆是邪见,是事皆不然。

  当知若放舍邪见,即不见有我,不见无我,不见亦有我亦无我,不见非有我非无我。于是可知,中论破见不破法也。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如是之见者 皆同过去世]

  次破未来世有边无边邪见。

  我于未来世,为作为不作,如是之见者,皆同过去世。

  假使现在世我,相续作未来世我,[我]则无边。换句话说,我即为常。假使现在世我,不相续作未来世我,[我]则有边,以间断故。

  无边则有常过,有边则有断过,故曰如是之现者,皆同过去世。再者,以过去世我,看现在世我,相同于以现在世我,看未来世我,所以说皆同过去世。

  [若天即是人 则堕于常边 天则为无生 常法不生故]

  如果过去世我作现在世我,现在世我作未来世我,等于天即是人了。例如过去世我为天,现在世我为人,岂非天即是人吗?如果这样,则堕于常边。如果天是常,则为无生,以常则不生故。

  [若天异于人 是即为无常 若天异人者 是则无相续]

  若天异于人,则过去我灭,现在我自生;或者现在世我灭,未来世我自生,是即为间断无常。如是则无相续,一切法归于灭矣。

  [若半天半人 则堕于二边 常及于无常 是事则不然]

  若半天相续,则是亦常,半人不相续,则是亦无常。如是则堕于亦常亦无常二边,是事则不然。

  [若常及无常 是二俱成者 如是则应成 非常非无常]

  此一偈破非常非无常。常则非无常,无常则非常。故曰若常及无常,是二俱成者,如是则应成,非常非无常。以常及无常不成立,故非常非无常亦不成立。

  [法若定有来 及定有去者 生死则无始 而实无此事]

  法若定有从过去世到现在未来,及定有从现在世往未来世去,便是为常。常则无生,无生则无灭,故曰生死则无始。然而实无来今世,去后世之事。何以故?一切法随缘无性,非定有也。

  [今若无有常 云何有无常 亦常亦无常 非常非无常]

  对常而立无常,于常无常,立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今过去世法不来今世,现在世法不去后世,故知法无有常。不对常当然没有无常,乃至无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

  [若世间有边 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无边 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有边,云何有后世?

  因为世间有边,便归断灭。既然断灭,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无边,云何有后世?

  如果世间无边便是常,世间常则永远是今世,云何有后世?

  [五阴常相结,犹如灯火炎 以是故世间 不应边无边]

  五阴常相续,犹如灯火炎。

  五阴皆空,空性随缘而现相续。五阴相续乃随缘假现,犹水性不动,随缘假现波浪翻腾。以五阴空故,方乃随缘假现于有,故全有即空,全空即有。是以虽空而非断,虽有亦非常。

  犹如灯火炎随缘假现而非有,假现性空而非无。十方世界若有因缘,则处处现火,十方缘尽则处处火灭。随缘无性,则处处现火而火未生。无性随缘,虽处处火灭而火性未来灭。故如灯火炎,非常非无常,非亦常亦无常,非非常非无常;非有边非无边,非亦边亦无边,非非边非无边。以如是故,世间不应有边无边也。

  [若先五阴坏 不因是五阴 更生后五阴 世间则有边 若先阴不坏 亦不因是阴 而生后五阴 世间则无边]

  若现在世之先五阴坏了,灭法不能生后五阴。如是则不因现在世五阴,而生后世五阴。世间不能前后相续,世间则有边。

  若现在世之先五阴不坏,则永远是现在世五阴,而后五阴不生,世间则无边。下偈诃其过咎。

  [真法及说者 听者难得故 如是则生死 非有边无边]

  所谓至理无名,以名显理,名显理故,还归无名。复次真如随缘有言说,言说无性是真如。故真法离言绝卢,说法者无说无示,听法者无闻无得。以一切法不可得故,如是则生死,离有边无边。

  [若世半有边 世间半无边 是则亦有边 亦无边不然]

  既然世间有边无边不可得,故半有边半无边亦不可得。故曰亦有边无边不然。

  [彼受五阴者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则不然 受亦复如是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亦不然]

  受五阴者是人,[受]是五阴法。前一偈约人破,后一偈约法破。若谓人法亦有边是一分破,若谓人法亦无边是一分不破。于同一人,一分破一分不破,是事不然。

  [若亦有无边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无边 是则亦应成]

  最后破非有边非无边。亦有边即非无边,亦无边即非有边。故曰若亦有边亦无边成者,非有边非无边则应成。今亦有边亦无边不成,当知非有边非无边亦不成。

  [一切法空故 世间常等见 何处于何时 谁起是诸见]

  一切法空故,一切处、时、人、法皆不可得,故世间常无常边无边,于何处何时何人何法,起如是诸见?

  [瞿昙大圣主 怜愍说是法,悉断一切见 我今稽首礼]

  瞿昙大圣主赞佛也,怜愍说是法,佛以二谛为众生说法,在明中道义也。悉断一切见,为除一切邪见也。我今稽首礼,表示仰遵佛旨,非我龙树独撰也。

  中论二十七品,独以观邪见品殿后,说明龙树菩萨上秉佛意造此中论,旨在破见不破法。因为诸法缘生无性,不可得不可破。若有人谓中论破法者,此人便是大邪见。

  无所得为正见,有所得为邪见。凡有所得于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边、无边、亦边亦无边、非边非无边,皆为邪见。

  破见者,破邪也,破邪在于显正。故中论宗旨,不外破邪显正而已。

上一篇:妙法莲华经浅释-前言
下一篇:《中论要解》第三卷
我要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Copyright 地藏莲社 © 2006 - 2010 dizh.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地藏莲社    粤ICP备11035149号    QQ:5981951
网址    www.dizh.com    www.dizh.net
众生渡尽方证菩提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
技术支持:易点内容管理系统(Dian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