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六论 作者: 造 圣龙树菩萨 释译 汉藏诸大论师
本 颂
中观论颂①
圣龙树菩萨 造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观因缘品第一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 是故知无生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 他性亦复无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 是缘为有果 是缘为无果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若果未生时 何不名非缘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 何得言有缘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 故无次第缘
如诸佛所说 真实微妙法 于此无缘法 云何有缘缘
诸法无自性 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略广因缘中 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 云何从缘出
若谓缘无果 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 非缘中而出
若果从缘生 是缘无自性 从无自性生 何得从缘生
果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以果无有故 缘非缘亦无
观去来品第二
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 去时亦无去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时去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 去时不可得
若言去时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时 去时独去故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 二谓去时去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去者则不去 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春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去者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去者去 二谓去法去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 说去者有去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 何处当有发
未发无去时 亦无有已去 是二应有发 未去何有发
无去无未去 亦复无去时 一切无有发 何故而分别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若当离于去 去者不可得
去未去无住 去时亦无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于去义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 是事则为一
若谓于去法 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 离去有去者
去去者是二 若一异法成 二门俱不成 云何当有成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 故无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决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处皆无
观六情品第三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已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眼能见 是事则不然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观五阴品第四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是则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
若人有难问 离空说其过 是不成难问 俱同于彼疑
观六种品第五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 即为是无相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 相则无所相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想法无有故 可相法亦无 可相法无故 相法亦复无
是故今无相 亦无有可相 离相可相已 更亦无有物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有无既已无 知有无者谁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余五同虚空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 灭见安隐法
观染染者品第六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如是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 则无有相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 异法云何合
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 离伴亦应合
若异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 然后说合相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 云何而言合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意不成 而复说异相
异相不成故 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 而欲说合相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观三相品第七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 一时有三相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 无即非有为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 无闇则无照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生时 不能及于闇
灯若不能闇 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闇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自闇 亦能闇于彼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 尔时而得生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若法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如幻亦如梦 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观作作者品第八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决定有作者 作者亦无业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盘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有为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先已说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先已说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观本住品第九
眼耳等诸根 若乐等诸法 虽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 而有眼耳等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 异相而分别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尘
见者即最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观燃可燃品第十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燃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可燃即非燃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观本际品第十一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生死无有始 亦复无有终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最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燃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观苦品第十二
自行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 从他而作苦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苦他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观行品第十三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诸法后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死 而有种种异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壮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离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于空 诸佛所不化
观和合品第十四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染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非但可见等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从因出 是法不异因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无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观有无品第十五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佛能灭有无 如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异 性若有异相 是事终不然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 云何而可异
定有则着常 定无则着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着有无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观缚解品第十六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若众生往来 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 谁有往来者
若从身至身 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 则无有往来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 余如去来答
缚者无有解 无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 缚解则一时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盘 苦人如是者 还为受所缚
不离于生死 而别有涅盘 实相义如是 云何有分别
观业品第十七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则无业 云何生果报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皆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 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言语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发云何实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炎亦如响
观我法品第十八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
若无是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名得无我智 得无我智者 是则名实观 得无我智者 是人为希有
内外我我所 尽灭无有故 诸受即为灭 受灭则身灭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盘
一切实非实 非实非非实 亦实亦非实 少实少不实
是名诸佛法 自知不随他 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
是则名实相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观时品第十九
若因过去时 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 应在过去时
若过去时中 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 云何因过去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
以如是义故 则如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可得 云何说时相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
观因果品第二十
若众缘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须和合生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 和合而果生
若众缘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 而实不可得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 与非因缘同
若因与果因 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 一与一则灭
若因不与果 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 是果则无因
若众缘合时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则为一时俱
若因变为果 因即至于果 是则前生因 生已而复生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徧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见不见果 是二俱不生
若言过去因 而于过去果 未来现在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未来因 而于未来果 现在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现在因 而于现在果 未来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因果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因非因
若果定有性 因为何所生 若果定无性 因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则无有因相 若无有因相 谁能有是果
若从众因缘 而有和合者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从 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 何处有合法
观成坏品第二十一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 是中亦无成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 是事则不然
成坏共有者 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 一时俱不然
若离于坏者 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 不在诸法时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不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不坏
若离于成坏 更亦无有法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若法性空者 谁当有成坏 若性不空者 亦无有成坏
成坏若一者 是事则不然 成坏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若谓以眼见 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 而见有生灭
从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 法及于非法
法不从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若常若无常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 因即为断灭
法住于自性 不应有有无 涅盘灭相续 则堕于断灭
若初有灭者 则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 亦无有后有
若初有灭时 而后有生者 灭时是一有 生时是一有
若言于生灭 而谓一时者 则于此阴死 即于此阴生
三世中求有 相续不可得 若三世中无 何有有相续
观如来品第二十二
非阴不离阴 此彼不相在 如来不有阴 何处有如来
阴合有如来 则无有自性 若无有自性 云何他性有
法若因他生 是即为非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来
若无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离自性他性 何名为如来
若不因五阴 先有如来者 以今受阴故 则说为如来
今实不受阴 更无如来法 若以不受无 今当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无有无受法 而名为如来
若于一异中 如来不可得 五种求亦无 云何受中有
又所受五阴 不从自性有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以如是义故 受空受者空 云何当以空 而说空如来
空则不可说 非空不可说 共不共叵说 但以假名说
寂灭相中无 常无常等四 寂灭相中无 边无边等四
邪见深厚者 则说无如来 如来寂灭相 分别有亦非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如来灭度后 分别于有无
如来过戏论 而人生戏论 戏论破慧眼 是皆不见佛
如来所有性 即是世间性 如来无有性 世间亦无性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 皆从众缘生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 故烦恼无实
我法有以无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如身见五种 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
净不净颠倒 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诸烦恼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 是三毒根本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皆空如焰梦 如干闼婆城
如是六种中 何有净不净 犹如幻化人 亦如镜中像
不因于净相 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 是故无不净
不因于不净 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 是故有不净
若无有净者 何由而有贫 若无有不净 何由而有恚
于无常着常 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有常 何处有常倒
若于无常中 着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 何有非颠倒
可着着者着 及所用着法 是皆寂灭相 云何而有着
若无有着法 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 谁有如是事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
诸颠倒不生 云何有此义 无有颠倒故 何有颠倒者
若常我乐净 而是实有者 是常我乐净 则非是颠倒
若常我乐净 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 是则亦应无
如是颠倒灭 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 诸行等亦灭
若烦恼性实 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其性
若烦恼虚妄 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无性
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若一切虚空 无生亦无灭 如是则无有 四圣谛之法
以无四谛故 见苦与断集 证灭及修道 如是事皆然
以是事无故 则无四道果 无有四果故 得向者亦无
若无八贤圣 则无有僧宝 以无四谛故 亦无有法宝
以无法僧宝 亦无有佛宝 如是说空者 是则破三宝
空法坏因果 亦坏于罪福 亦复悉毁坏 一切世俗法
汝今实不能 知空空因缘 及知于空义 是故自生恼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 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 则不得涅盘
不能正观空 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咒术 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钝根所及 是故不欲说
汝谓我着空 而为我生过 汝今所说过 于空则无有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 若无空义者 一切则不成
汝今自有过 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马者 自忘于所乘
若汝见诸法 决定有性者 即为见诸法 无因亦无缘
即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复坏一切 万物之生灭
众因缘生法 我说即是无 亦为是假名 亦是中道义
未会有一法 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 无不是空者
若一切不空 则无有生灭 如是则无有 四圣谛之法
若不从缘生 云何当有苦 无常是苦义 定性无无常
若苦有定性 何故从集生 是故无有集 以破空义故
苦若有定性 则不应有灭 汝着定性故 即破于灭谛
苦若有定性 则无有修道 若道可修习 即无有定性
若无有苦谛 及无集灭谛 所可灭苦道 竟为何所至
若苦定有性 先来所不见 于今云何见 其性不异故
如见苦不然 断集及证灭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是四道果性 先来不可得 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若无有四果 则无得向者 以无八圣故 则无有僧宝
无四圣谛故 亦无有法宝 无法宝僧宝 云何有佛宝
汝说则不因 菩提而有佛 亦复不因佛 而有于菩提
虽复勤精进 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法 不应得成就
若诸法不空 无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汝于罪福中 不生果报者 是则离罪福 而有诸果报
若谓从罪福 而生果报者 果从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汝破一切法 诸因缘空义 则破于世俗 诸余所有法
若破于空义 即应无所作 无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若有决定性 世间种种相 则不生不灭 常住而不坏
若无有空者 未得不应得 亦无断烦恼 亦无苦尽事
是故经中说 若见因缘法 则为能见佛 见苦集灭道
观涅盘品第二十五
若一切法空 无生无灭者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盘
若诸法不空 则无生无灭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盘
无得亦无至 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 是说名涅盘
涅盘不名有 有则老死相 终无有有法 离于老死相
若涅盘是有 涅盘即有为 终无有一法 而是无为者
若涅盘是有 云何名无受 无有不从受 而名为有法
有尚非涅盘 何况于无耶 涅盘无有有 何处当有无
若无是涅盘 云何名不受 未曾有不受 而名为无法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盘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盘 非有亦非无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盘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盘者 涅盘非无受 是二从受生
有无共合成 云何名涅盘 涅盘名无为 有无是有为
有无二事共 云何是涅盘 是二不同处 如明闇不俱
若非有非无 名之为涅盘 此非有非无 以何而分别
分别非有无 如是名涅盘 若有无成者 非有非无成
如来灭度后 不言有与无 亦不言有无 非有及非无
如来现在时 不言有与无 亦不言有无 非有及非无
涅盘与世间 无有少分别 世间与涅盘 亦无少分别
涅盘之实际 及与世间际 如是二际者 无毫厘差别
灭后有无等 有边等常等 诸见依涅盘 未来过去世
一切法空故 何有边无边 亦边亦无边 非有非无边
何者为一异 何有常无常 亦常亦无常 非常非无常
诸法不可得 灭一切戏论 无人亦无处 佛亦无所说
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
众生痴所覆 为后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 随行入六处
以诸行因缘 识受六道身 以有识着故 增长于名色
名色增长故 因而生六入 情尘识和合 而生于六触
因于六触故 即生于三受 以因三受故 而生于渴爱
因爱有四取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则解脱无有
从有而有生 从生有老死 从老死故有 忧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 皆从生而有 但以是因缘 而集大苦阴
是谓为生死 诸行之根本 无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 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聚 如是而正灭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
我于过去世 为有为是无 世间常等见 皆依过去世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有边等诸见 皆依未来世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过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若谓我即是 而身有异相 若当离于身 何处别有我
离身无有我 是事为已度 若谓身即我 若都无有我
但身不为我 身相生灭故 云何当以受 而作于受者
若离身有我 是事则不然 无受而有我 而实不可得
今我不离受 亦不但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
过去我不作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 异今亦不然
若谓有异者 离彼应有今 我住过去世 而今我自生
如是则断灭 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过
先无而今有 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 方为是无因
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有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如是之见者 皆同过去世
若天即是人 则堕于常边 天则为无生 常法不生故
若天异于人 是即为无常 若天异人者 是则无相续
若半天半人 则堕于二边 常及于无常 是事则不然
若常及无常 是二俱成者 如是则应成 非常非无常
法若定有来 及定有去者 生死则无始 而实无此事
今若无有常 云何有无常 亦常亦无常 非常非无常
若世间有边 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无边 云何有后世
五阴常想续 犹如灯火焰 以是故世间 不应边无边
若先五阴坏 不因是五阴 更生后五阴 世间则有边
若先阴不坏 亦不因是阴 而生坏五阴 世间则无边
真法及说者 听者难得故 如是则生死 非有边无边
若世半有边 世间半无边 是则亦有边 亦无边不然
彼受五阴者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则不然
受亦复如是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则不然
若亦有无边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无边 是则亦应成
一切法空故 世间常等见 何处于何时 谁起是诸见
瞿昙大圣王 怜愍说是法 悉断一切见 我今稽首礼
注:①中观论颂版本较多,据任杰老师对勘,以「房山石经」契丹藏本为最佳,此颂即以该本为底本,参照其余各本校正而成。
精研论
圣龙树菩萨 造
庆喜与经然译师从梵译藏
法尊法师从藏译汉
敬礼文殊菩萨缍
自矜善因明 爱乐起诤竞 为除彼慢故 精研我当说
外曰:诸辩论者,共许有量、所量、疑、所为、喻、宗、支、观察、决了、诤、言说、破、似因、舍言、似破、堕员。诸说空者,不许量等句义,无所著故。内曰:
量、所量二杂乱。
现见量、所量二杂乱,何以故?若有所量乃有量,若有量乃有所量。量因所量而成,所量因量而立;以是量即所量之所量,所量亦为量之量。相待而安立故,量、所量俱通二种,故成杂乱。
故非由自成。
若量、所量由自体成者,可名量及所量。然由观待而有,互相生故,非由自成。复次:
有、无、俱皆非观待。
若谓相待而成者,为有,为无,为俱?有且非待,已有故,如瓶已有,不须更待泥等。无亦非待,无故,岂兔角等亦应待耶!俱亦非待,有二过故。外曰:如无秤等则无所称,如是若无量则无所量。内曰:
不尔,应无穷故。
汝说若无量则无所量,意图成立其量,然应出其因,若谓以一切义皆由量成者,则诸量亦应复由他量而成,以诸量亦是一切义之所摄故。若谓量不更由量成,则失所说一切义皆由量成之宗。外曰:
量更无量,以量能成自他故,如灯。
如现见灯能照自他,如是量能成自他,故无无穷等过。内曰:
灯与闇若及,若不及,俱不能照。
灯为及闇而照?为不及而照耶?且灯非及闇而照,不相及故。灯闇定不相及,互相违故。若有灯处即无有闇,云何灯能破闇或照闇耶?若不及亦不能照,如刀不及物则不能割。
若谓如星损害此亦尔者,不然,喻相违故。
如天授等值遇凶星,为其所害或为所持。然灯所作损害于闇非有,与星所作损害云何相同?又由星等有体,于诸士夫能有作用。火、绳、水、病、蛇、疫等,唯其有体,方能为害。灯都非有,故法喻不同。又远处灯,于闇处身根等无有损害,光于彼等无故。以是星喻不能成立不及。又若灯虽不及而能照者,则此处灯应能徧照一切山壑幽严之闇。然于世间未见此事,亦非所许。
论说世间,行者如狮子等共许相等为喻。
世间者,谓凡夫乃至牧童。行者者,谓毗纽、摩酰首罗、大梵、劫毗罗、鸺鹠、, , 广博、安住、跋伽罗、富、伽伽罗、摩他罗等。若于法有相似心生,彼等许其为喻。彼毗纽等,唯于无光许为黑闇,说无光为闇故,义谓黑闇即无光明。如是诸余论师亦不许闇有体。故说灯能破闇,此义不成。以是灯破闇喻不应正理。喻不成故,所喻之量亦不得成。是故能成自他之量,实不可得。复次:
灯不能自照,以无闇故。
灯亦不自照,灯中无闇何所照耶?又灯即是照,与闇相违故无闇。复次:
颠倒故,闇应自障。
说灯自照照他,云何知其非理?颠倒故,闇亦应自障。若谓闇自障者,则应无闇。谁许此说?汝许灯自照照他,依汝所许故我作此说,闇若自障,则灯非能照矣。复次:
量、所量三时不成。
为量在所量之前?为在后?为量与所量俱时有耶?若谓量在所量之前,何所量故名之为量?所量且非有,是谁之量?复何所量耶?若谓在后,所量已有何用量为?不应未生者为已生者之量,应兔角等皆成量故。未生已生不俱有故。俱亦非理,如牛二角同时而生,说是因果不应正理。外曰:
若量、所量于三时非有,则破亦非理。
若许三时无所量等,则汝破量、所量之破,为在所破之前?为后?为同时耶?破于三时不成。无所破故,则汝言说云何可成能破?复如何破?若有破者,则与以三时观察之量、所量有何差别?应说其理,如是所破、能破三时非有,则破亦不成。内曰:
若以有破而说量、所量亦应有,不然,先许故。
汝说以三时观察若有破则量、所量亦成者,不然,先许故。汝先许量、所量三时不成,后见过失,畏堕员故,说破亦不成,故此说非理。
若许量、所量三时不成,与许同时辩亦终结。
天爱!汝若许量、所量三时不成,而说破、所破亦不成者,当汝欲离自过之时,岂非已许量、所量非有?汝说量、所量无故云何有破,则汝先许无量、所量乃破于破。故应于汝先许之时,辩已终结。又说若无所破则无破者,是亦不然。
于非有上亦能破妄计。
如水本非深,有妄执为深而生恐怖,余知非深者为除彼怖而说此非深。是于非有,令心明了,亦应正理。故虽无所破,亦可叙所破而破之。又若许彼此过失相等,即于许过相等时,其辩论可告终结,以必先许而后说故。外曰:
有现量等,正通达故。
现量义可得,能正了知应不应作功德等故。余亦如是。故量、所量是有。内曰:
纵有现量等,所量亦不成。
若有现量等,复以何为所量?若瓶是现量,即非瓶,以根境和合为现故。且如眼根有境现前乃名为现,复待空、明等缘。故瓶若是现量,复为谁之量?其所量为何?如是由先现见火烟系属而生比量,其比量智生时复为谁之比量?所比为何?余亦如是。外曰:如于瓶上知瓶之觉是量,瓶是所量。内曰:
即是缘故,非知非所知。
若谓根境和合有觉生者,瓶即觉缘,故觉非量,瓶非所量。 觉非量,说是所量故。
又汝说觉是所量故。如云:『我、身、根、境、觉、意、起作、过失、后有、果、苦、解脱等皆是所量。』故二俱非有。外曰:若说量即是所量,是事可疑。由有疑故,量、所量二皆成。又疑句义是有,若于不实则无疑故。内曰:
于可得、不可得中俱无有疑,即有无故。
为于已见义疑?为于未见?为于正见义疑耶?于已见义则不应疑,于未见义亦不应疑,第三正见义亦非有,故无疑。外曰:
疑应有,不观待差别故。
远望未知为人为杌,遂生疑念:人耶?杌耶?若时见有鸟巢或见鹿等摩触其身,见差别已即知是杌,疑念即息。或见摇首、掉臂等差别,则知是人。此等由观待差别乃知,余则生疑,故疑应有。内曰:
前已破故,观待差别非有。
是有是无俱无有疑,前已破故,如见有鸟巢等相,即知是杌,此则非疑,以实知故。如是若见摇首等相,即知是人,此则非疑,以正知故。若俱无正知之相,即是不知,亦非是疑。不定、不解、不取、不知、不见,悉无别体,皆是不知异名,违正知故。此即是说:由观待差别,即生正见。未见差别即是不知,若见摇首、掉臂等即非是疑,若无差别即是不知。简言之,有差别即知,无差别则不知,由无第三差别无差别同时,故疑非有。外曰:于所为义未生定解,即于彼义有疑。内曰:
所为义非有,即有,无故。
汝说为求彼义而有所作,是名所为,如陶师为瓶而有所作,若泥团有瓶,则所作无义。若无,亦无所作,如于散沙。外曰:
非如于沙有喻故。
如为毡故而于缕等有所作。内曰:
此亦同前。
复次:
无初、中故无后。
若不见初、中,云何见后?若无初、中即无后,故喻非有。外曰:世间行者说于何事有相似心生,是名为喻,是同法非同法故。内曰:
同法故,火非火喻。
汝说同法名喻,是事不然,何以故?火非火喻,所立、能立无差别故。设即所立为能立者,复云何成喻?
水非火喻,非同法故。
冷水为火作喻,不应正理。如云某处水冷,如火。
复次,若谓少分相同者,亦不然,如须弥与发端。
若说少分相同为喻者,亦不尔。如须弥与发端,其有、一、实少分相同。又世间亦不说发同须弥。若谓多分相同者。
由前已破亦非多分相同。
多分相同亦非喻,多分同法与非同法不成故。外曰:汝无所宗,我等不与无宗者共论。内曰:
若初不成,后亦不成。
若初不成者,中、后二亦不得成。外曰:若离支则不能成立。汝不说支,专以无关戏论而破。故定应许诸支,否则不能破他。内曰:
有支无故,支亦非有。
于宗、因、喻、合、结中无有支故,亦无支相。外曰:和合中有有支。内曰:
一一中无故,和合中亦非有。
汝说和合中有有支者,是事不然。一一支中无有支故,于和合中亦无有支。复次:
有支一故,一切支皆应成一。复有余过。
若离五支别有一有支者,应成第六。复次:
三时不成故,无有支。
又彼宗等,为已生、未生、正生?于过去、未来、现在,不堪观察,皆非理故。有支无故,支亦非有。外曰:
此亦得成如缕。
如一缕不能系大象,多缕和合则能。故宗等中有有支。内曰:
不然,同所立故。
如生盲、石女、沙。若一石女不能生子,则百千石女和集亦不能生子。如一盲不能见物,则百千盲人亦不能见。如一沙无油,则多沙和合亦不能出油。皆无能故。若谓石女等喻义亦无违,以但一缕亦有缕之体用能系蝶等,多缕和合则能系象者。
此亦非有,不应理故。
所说有支之喻,于有支上非有,不俱有故。谓于一时不能顿说宗等,及彼诸字皆不俱有,故缕喻非理。此非理故,无支之理得成。
复次,诸支亦应有支。
若支能成诸未成义,为彼诸支已成而能成?为未成而能成?若已成而能成者,则彼由何能成而成?他复应从他成,应堕无穷。若此可不由他成,其不同何在?复违自说一切皆由支成之宗。复次:
因与宗若异、不异皆非因。
若谓宗、因非一者,则不能成,如黑不能成立白宗。若立白毡宗,因云白故,此亦非能立,同所立故。复次:
又因无别因故。
汝谓由因成立,是事不然。因应有余因,彼复应有他因,应成无穷。若不许因更有余因故因非有,则余一切如因应皆无因。复次:
宗、因无故合、结亦无。
如宗、因、喻非有,其合、结亦无。复次:
余应无因。
若宗由因立,其喻等能立应无有因。复次:
若谓由因成立斯有何过?喻等应无义。
若谓唯由因成者,则喻等应无用,唯因即能成彼义故。复次:
因应无用。
若许喻能成立,则因应无用。外曰:立我,应有因、喻。内曰:
我不成。
汝谓我由因成立如士夫常住宗非有身故因,如虚空喻。然由因成立,即非是常无常性故。由自体非有,故无有常性,是故因等非有。外曰:汝说一切支非有,即是立宗。许有宗故,余皆应成。内曰:
又说因时宗等非有诸字亦尔。
如支不成之相,于一切字皆应作如是观。如『般』字、『底』字、『若』字,非同时有,故宗非有。又即『般』字,亦须由『跋』字等次第而诵故字亦非有。复从风、空、舌、齿、喉、颚、唇、勤勇等众缘而生,此亦更互非有。外曰:若审观察,则无间能观,故观察句义是有。以此有故,余皆得成。内曰:
如疑,观察亦尔。
为于已知义观察?为于未知义观察耶?于已知义,何用观察?于未知义,何能观察?更无第三可观察者。外曰:了知所观察义,名为决了。了知之因,是为正理。为了知真实义故而起观察,是为观察。内曰:
实、有、一等,若异、不异及俱,非正理故无决了。
如瓶,有、一、圆、红等,为一?为异?若是一者,则于有等之中余皆应有,如帝释,有能,坏村。然实非尔,故非是一。若是异者,则瓶应非有、非一、非圆、非红。若谓具有性故瓶是有者,是亦不然,若云具彼,即非彼故。以一异俱非有故,无有决了。外曰:有量能成,不违自宗,从五支生之宗,执此违品是名为诤。汝今欲破瓶等,执宗相违品,故有诤。内曰:
诤非有,能说所说无故,诤亦无。
如实、有、一等若一、若异、若俱,皆无决了,如是说瓶若与瓶是一者,则说瓶时应不更待泥团、轮水等和合即应有瓶,以说瓶时,即有瓶故。又说瓶应塞口,说火应烧唇,然不许尔。若异者,则说瓶时应不知其为瓶。若谓所说瓶等是假名者,不尔。
此是观察胜义时故
天爱!何聪睿乃尔!了知十六句义,便得解脱,是汝所宗。以汝宣说量等十六句义是真胜义,故具智者,敢就汝语观察有何正理。现见所立诸句非真实义,如云天授、王护。若谓为由世间名言,便能解脱,则牧童等皆应解脱;又应智愚无所差别。复次:
现见所立诸名有多相故。
如牛亦名札弥札等,有粘性物可名和合等。复次:
世间智者,于能所说绮互相望有多种故。
如世间智者于一瞿声诠多种义,诃黎声亦尔。如云:『于语、方及地、光明、金刚、牛、眼、水、天九义,智者说瞿声。徧入狮、象、蟆、龙、猴、日、月、光、劫毗罗、鹦鹉、自在,为诃黎。』或于一义立种种名。如云;『罗喉、蛇、有处徧入、牧、诃黎、侏儒人、狮子,是那罗延名。』余准应知。此是于一能诠有种种义,于一所诠有多种名。又如有能、因陀罗、坏村、祠施、侨尸迦、百施等名同一诠事。又如无、非有、不立,但是名之差别,非胜义有。是故能诠、所诠种种杂乱,无决定故不成。复次:
若是一,应无能、所诠别。若异,应说瓶时不知是瓶。
依是例推,余者若一、若异皆有过失,故诤非有。复次:
言说、破亦尔。
亦尔者,谓以何理破诤,即以此理而破言说与破。外曰:汝所说者皆是似因,非是正答。内曰:
同法、非同法无故似因非有。
若有似因,为是同法,为非同法耶?若是同法,即非似因。犹如真金,任何炼磨而金性不变,仍是真金,非是似金。如是因唯是因,终非似因。若非同法,亦非似因。如土非金,终非似金。如是非因,亦非似因,无因性故。似者,非真义,是真相违故。如相续变异,即诸大不调:若诸大调适,心即正知。如是观察,似因非有。又离因及非因,更无第三者,故无似因。复次:
不错乱者,即离错乱。
又不错乱自体,为有错乱?为无错乱?若无错乱,则非有错乱,不舍自性故。由有自性,故非有错乱。若舍自性,亦非有错乱,已无自性故。若有错乱,亦不应理。总之,因以能成所立为性,彼性即非有错乱。若非能成所立为性,即非是因。更无第三,故非有错乱。外曰:
有有错乱之因。
如无闇故因于空及业上转于极微及瓶上不转。内曰:
不然,彼是他故。
彼非有,是他故。谓虚空所有之无碍,于业及觉等上有不应理,生与无生相违故。此中业及觉等之无碍有生,虚空者非尔。虚空之无碍非业上有,业有生故,与无碍俱生灭故,是故虚空及无碍为他。虚空之无碍于业觉等非有,业之无碍,亦于空非有。又能立与能破:若有少许实理是能立者,则于能立,非有错乱;能破亦尔。故无有错乱之因。是相违则非有错乱,是故虚空之无碍,成立常非错乱。业等亦尔。复次:
又剎那性故。
法有灭,则立破皆不应理。若共住者,容或有因能立及能破。以灭者不共住故,因之立破皆非正理。是故有错乱之因非有。外曰:
汝所说之一切因,皆是相违,非是有错乱。
唯不定因是有错乱。汝说若是能立,则于能立非有错乱,能破亦尔,故有错乱之因非有。然此是相违。非有错乱。内曰:
前后生故无相违。
所说相违非有:前无相违,未有后故。于说后时亦无相违,前因无故。若二同时容有相违,然立敌问答不得同时,以不同时,故无相违。外曰:于过去时可有似因,此有故似因应有。内曰:
过去者已过去。
过去者,谓已过去。汝谓瓶为现在,泥团为过去,瓦砾为未来。当瓦未来时,则泥团与瓶时皆成过去。尔时彼等非有,此为谁之未来?若谓有现在与过去者,此亦非有,于现在时无过去故。如是于过去时亦无现在。或应一切时皆见可导。
又一切能说相皆非有故。
如世上有多种能说相,谓善构语、非善构语、俗语。如说已有者为过去,正有者为现在,当有者为未来。如是善构、非善构、俗语,皆准此应知。恐繁不述。复次:
无过去因或过去时,非可有故。
耳根所闻非过去因,已过去故。过去时亦非正理,因过去故,现在时与过去因不相系属;若与彼相属,即是因时,由如是等道理推求,过去时非有,因亦非有。外曰:
汝所说之一切,皆是舍言,非胜义。内曰:
不然,一切答辞皆应尔故。
此不尔,凡有答辞,一切皆成舍言故。以理观察,一切说者之言皆可破坏,故所答应理。若不许尔,应无舍言。外曰:作百千返答是为似破,故定有似破句义。内曰:
已生、未生二俱无故,似破非有。
所言似破,为已生耶?未生耶?为正生耶?且非已生,已生故。亦非未生,犹未生故。亦非正生,无二俱故。除已生、未生外,无别正生故。外曰:汝有重语之失,于种种义皆作有,无破,更无余相,故堕员处。内曰:
不然前、后、一性、异性皆非有故,无重复。
若有重复,为一为异?若前后句是一,即无重复。何以故?为此而说此,即非重复,是自性故。由是自性,虽说百返亦何复之有?若云异者,亦无重复,是他性故。又剎那性故。即前声为他,后更为余,故无重复。复次:
堕负亦尔。
如已生、未生,二俱无故,似破非有,堕员亦尔。所言堕员,为已堕员?为未堕员?二俱非有,故无堕员。复次:
于堕负处,则无堕负,如系缚。
于堕员则无堕员,如系缚处,更无系缚,故此定非有。外曰:如所破量等,其破亦非有。内曰:若汝谓由无量等,则亦无破故,二俱非有者。
俱不许故,若彼非有,唯非有而已。说亦如是,能说非有。
一性异性二俱皆非有故,一切法皆无。由无法故,所说、能说亦皆非有,故涅盘与解脱等无有异。
民国二十八年五月十四日
译在缙云山那伽窟
回诤论
圣龙树菩萨 造
后魏三藏毗目智仙共瞿昙流支译
回诤论偈初分第一
问曰:偈言: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若语有自体 何能遮彼体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汝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若彼现是有 汝可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彼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出法出法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若离法有名 于被法中无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离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若无体 竟为何所为
如有瓶有(左疊右毛) 可得遮瓶(左疊右毛)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若法无自体 主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如愚痴之人 妄取焰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若后遮及并 如是知有体
同诤论偈上分第二
我语言若离 因缘和合法 是则空义成 诸法无自体
若因缘法空 我今说此义 何人有因缘 彼因缘无体
化人于化人 幻人于幻人 如是遮所遮 其义亦如是
言语无自体 所说亦无体 我如是无过 不须说胜因
汝言勿声者 此非我譬喻 我非以此声 能遮彼声故
如或有丈夫 妄取化女身 而生于欲心 此义亦如是
同所成不然 响中无因故 我依于世谛 故作如是说
若不依世谛 不得证真谛 若不证真谛 不得涅盘证
若我宗有者 我则是有过 我宗无物故 如是不得过
若我取转回 则须用现等 取转回有过 不尔云何过
若量能成法 彼复有量成 汝说何处量 而能成此量
若量离量成 汝诤义则失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犹如火明故 能自照照他 彼量亦如是 自他二俱成
汝语言有过 非是火自照 以彼不相应 如见闇中瓶
又若汝说言 火能自他照 如火能烧他 何故不自烧
又若汝说言 火能自他照 闇亦应如是 自他二俱覆
于火中无闇 何处自他住 彼闇能杀明 火云何有明
如是火生时 即生时能照 火生即到闇 义则不相应
若火不到闇 而能破闇者 火在此处住 应破一切闇
若量能自成 不待所量成 是则量自成 非待他能成
若不待所量 而汝量得成 如是则无人 用量量诸法
若所量之物 待量而得成 是则所量成 待量然后成
若物无量成 是则不待量 汝何用量成 彼量何所成
若汝彼量成 待所量成者 是则量所量 如是不相离
若量成所量 若所量成量 汝若如是者 二种俱不成
量能成所量 所量能成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所量能成量 量能成所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为是父生子 为是子生父 何者是能生 何者是所生
为何者生父 为何者是子 汝说此二种 父子相可疑
量非自能成 非是自他成 非是异量成 非无因缘故
若法师所说 善法有自体 此善法自体 法应分分说
若善法自体 从于因缘生 善法是他体 云何是自体
若少有善法 不从因缘生 善法若如是 无住梵行处
非法非非法 世间法亦无 有自体则常 常则无因缘
善不善无记 一切有为法 如汝说则常 汝有如是过
若有说有名 语言有自体 彼人汝可难 语名我不实
若此名无者 则有亦是无 若言有言无 汝宗有二失
若此名有者 则无亦是有 若言无言有 汝诤有二失
如是我前说 一切法皆空 我义宗如是 则不得有过
若别有自体 不在于法中 汝虑我故说 此则不须虑
若有体得遮 若空得言成 若无体无空 云何得遮成
汝为何所遮 汝所遮则空 法空而有遮 如是汝诤天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枉横而难我
汝言语法别 此义我今说 无法得说语 而我则无过
汝说鹿爱喻 以明于大义 汝听我能说 如譬喻相应
若彼有自体 不须因缘生 若须因缘者 如是得言空
若取自体实 何人能遮回 余者亦如是 是故我无过
此无因说者 义前已说竟 三时中说因 彼平等而说
若说三时因 前如是平等 如是三时因 与说空相应
若人信于空 彼人信一切 若人不相空 彼不信一切
空自体因缘 三一中道说 我归命礼彼 无上大智慧
回诤论释初分第三
释曰:论初偈言: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言语自无体 何能遮彼体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皆是因缘。则是因缘因缘和合离诸因缘。是则更无一切自体。如是一切诸法皆空。如芽非是种子中有。非地
非水非火非风非虚空等因缘中有。非是一一因缘中有。非诸因缘和合中有。非离因缘因缘和合余处别有。若此等中一切皆无。如是得言芽无自
体。若如是无一切自体。彼得言空。若一切法皆悉空者则无言语。若无言语则不能遮一切诸法。若汝意谓言语不空言语所说一切法空。是义不
然。何以故。汝言一切诸法皆空则语亦空。何以故。以因中无。四大中无。
一一中无。和合中无。因缘和合不和合中一切皆无。如是言语咽喉中无。唇舌齿根断鼻顶等一一皆无。和合中无。二处俱无。唯有因缘
因缘和合。若离如是因缘和合。更无别法。若如是者。
一切言语皆无自体。若如是无言语自体。则一切法皆无自体。若此言语无自体者。唯有遮名不能遮法。譬如无火则不能烧。亦如无刀则
不能割。又如无水则不能澜。如是无语。云何能遮诸法自体。既不能遮诸法自体。而心忆念遮一切法自体。回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若此言语有自体者。汝前所立义宗自坏。是则有过。若尔便应更说胜因。若汝意谓语有自体余法空者。如是则违诸法
空语。汝宗亦坏。又复有义。言语不离一切法数。若一切法皆悉空者,言语亦空。若言语空则不能遮一切诸法。若如是者。于六种中诤论相应
。彼复云何汝不相应。汝说一切诸法皆空。则语亦空。何以故。言语亦是一切法故。言语若空则不能遮。彼若遮言一切法空则不相应。又若相
应言语能遮一切法体,一切法空语则不空语。若不空遮一切法则不相应。若诸法空言语不空语何所遮。又若此语入一切中喻不相当。若彼言语
是一切者。
一切既空言语亦空。若语言空则不能遮。若语言空诸法亦空。以空能遮诸法令空。如是则空亦是因缘。是则不可。又若汝畏喻不相当。
一切法空能作因缘。如是空语则不能遮一切自体。又复有义。
一边有过。以法有空亦有不空。彼若有过更说胜因。若一边空一边不空。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汝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声能遮声。如有人言汝莫作声。彼自作声而能遮声。如是如是一切法空空语能遮。此我今说此不相应。何以
故。以此声有能遮彼声。汝语非有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汝所立义。语亦是无诸法亦无。如是若谓如勿声者。此则有过。偈言: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遮与所遮亦如是者,彼不相应。若汝说言。我语能遮一切诸法有自体者。彼不相应。此我今说。是义不然
。何以故。知如是宗相汝过非我。汝说一切诸法皆空。如是汝义前宗有过咎不在我。若汝说言。汝遮所遮不相应者。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
言:
若彼现是有 汝何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此渴明何义。若一切法有现可取。汝得回我诸法令空。而实不尔。何以知之。现量入在一切法数则亦是空。若汝分别依现有比。现
比皆空。如是无现比。何可得现之与比。是二皆无云何得遮。汝言一切诸法空者。是义不然。若汝复谓。或比或喻。或以阿含得一切法。如是
一切诸法自体。我能回者。此义今说。偈言: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比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此偈明何义。比喻阿含现等四量。若现能成。比阿含等皆亦能成。如一切法皆悉是空。现量亦空。如是比喻亦空。彼量所成一切诸
法皆悉是空。以四种量在一切故。随何等法。若为比成亦譬喻成亦阿含成。彼所成法一切皆空。汝以比喻阿含等三量一切法所量亦空。若如是
者法不可得量所量无。是故无遮。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法师说善法。善法一百一十有九。谓心一相。
一者受。二者想。三者觉。四者触。五者观察。六者欲。七者信解脱。八者精进。九者忆念。十者三摩提。十一者慧。十二者舍。十三
者修。十四者合修。十五者习。十六者得。十七者成。十八者辩才。十九者适。二十者勤。二十一者思。二十二者求。二十三者势力。二十四
者不嫉。二十五者自在。二十六者善辩才。二十七者不悔。二十八者悔。二十九者少欲。三十者不少欲。三十一者舍。三十二者不思。三十三
者不求。三十四者不愿。三十五者乐说。三十六者不着境界。三十七者不行。三十八者生。三十九者住。四十者灭。四十一者集。四十二者老
。四十三者热恼。四十四者闷。四十五者疑。四十六者思量。四十七者爱。四十八者信。四十九者乐。五十者不顺。五十一者顺取。五十二者
不畏大众。五十三者恭敬。五十四者作胜法。五十五者敬。五十六者不敬。五十七者供给。五十八者不供给。五十九者定顺。六十者宿。六十
一者发动。六十二者不乐。六十三者覆。六十四者不定。六十五者愁恼。六十六者求不得。六十七者荒乱。六十八者懈怠。六十九者忧愤。七
十者希凈。七十一者内信。七十二者畏。七十三者信。七十四者惭。七十五者质直。七十六者不诳。七十七者寂静。七十八者不惊。七十九者
不错。八十者柔软。八十一者开解。八十二者嫌。八十三者烧。八十四者惺。八十五者不贪。八十六者不瞋。八十七者不痴。八十八者不一切
知。八十九者放舍。九十者不有。九十一者愧。九十二者不自隐恶。九十三者悲。九十四者喜。九十五者舍。九十六者神通。九十七者不执。
九十八者不妬。九十九者心净。
一百者忍辱。 一百一者利益。 一百二者能用。 一百三者福德。 一百四者无想定。 一百五者不一切智。
一百六者无常三昧。①(所据底本《大正藏·中观部》于此处有小字注文:『少十三法无处访本』)如是如是。善法一百一十有九。如
彼善法善法自体。彼不善法不善法自体。如是无记无记。本性无记本性无记。欲界欲界。色界色界。无色界无色界。无漏无漏。苦集灭道苦集
灭道。修定修定。如是如是见有无量种种诸法皆有自体。如是若说一切诸法皆无自体。如是无体得言空者。义不相应。此复有义。偈言:
出法出法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此偈明何义。如说出法出法自体。如是不出法不出法自体。觉分觉分自体。菩提分菩提分自体。非菩提分非菩提分自体。如是余法
皆亦如是。若如是见彼无量种诸法自体。而如是说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以无自体名为空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皆无自体说无自体。言语亦无。何以故。有物有名。无物无名。以一切法皆有名故。当知诸法皆有自体。法
有自体故不得言一切法空。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偈言:
若离法有名 于彼法中无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难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有法有名离法有名。如是一切诸法皆空无自体成。非物无名有物有名。此我今说。若如是者。有何等人。
说离法体别有名字。若别有名。别有法者。则不得示彼不可示。如是汝心分别别有诸法别有名者。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若无体 竟为何所遮
如有瓶有泥 可得遮瓶泥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此偈明何义。有物得遮无物不遮。如无瓶泥则不须遮。有瓶得遮无瓶不遮。如是如是法无自体则不须遮。法有自体可得有遮。无云
何遮。若一切法皆无自体而便遮言。
一切诸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汝何所遮。若有遮体。能遮一切诸法自体。偈言:
若法无自体 言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此偈明何义。若法无体语亦无体。云何遮言。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若如是遮。不说言语亦得成遮。若如是者火冷水坚如是等过。又
复有义。偈言:
如愚痴之人 妄取焰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如愚痴人取焰为水。于无水中虚妄取水。有黠慧人为回彼心而语之言。汝妄取水。如是如是于无自体一切
法中取法自体。为彼众生妄心回故。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此我今说。偈言: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此偈明何义。若当如是有众生者。有取所取有能取者。得言虚妄遮所遮等。如是六种义成。若六义成而说诸法一切空者。是义不然
。偈言: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无如是过。非取所取。非能取者。彼若如是虚妄取遮。 一切诸法无自体者。彼遮亦无所遮亦无能遮亦无。偈
言: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此偈明何义。若非有遮非有所遮非有能遮。是则不遮一切诸法。则一切法皆有自体。偈言: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空无自体。如是义中说因不成。何以故。
一切诸法空无自体。何处有因。若法无因一切法空以何因成。是故汝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是义不然。偈言: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我无因成法无自体。如汝无因自体回成。我自体法亦无因成。偈言: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我有因成因无自体。若如是者无自体义则不相应。何以故。 一切世间无自体者。不得言有。偈言: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若后遮及并 如是知有体
此偈明何义。若遮在前所遮在后。义不相应。未有所遮遮何所遮。若遮在后所遮在前。亦不相应。所遮已成遮何能遮。若遮所遮二
法同时不相因缘。遮不因所遮。所遮不因遮。皆有自体故。则不得言遮。如角并生各不相因。左不因右右不因左。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是义不然。
释初分竟。
迥诤论释上分第四
释曰。如汝所说我今答汝。汝说偈言: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言语自无体 何能遮彼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语言若离 因缘和合法 是则空义成 诸法无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彼言语。因中大中和合中无。离散中无。咽喉唇舌齿根断鼻顶等诸处皆各有力。如是二处和合中无。若离如是因缘
和合。更无别法。以如是故无有自体。无自体故我言一切皆无自体。空义则成。如此言语无自体空。诸法如是无自体空。是故汝言。汝语空故
不能说空。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若因缘法空 我今说此义 何人有因缘 彼因缘无体
此偈明何义。汝不能解一切法空。不知空义何能咎我。如汝所言。汝语言空语无自体。无自体故不能遮法。此法若是因缘生者。生
故得言一切法空。得言一切皆无自体。以何义故。知因缘生法无自体。若法一切皆因缘生。则一切法。皆无自体。法无自体则须因缘。若有自
体何用因缘。若离因缘则无诸法。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如是我语亦因缘生。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以一
切法因缘生者自体皆空。如舆瓶衣蕃等诸物。彼法各各自有因缘。世间薪草土所作器水蜜乳等。将来将去及举掌等。又复寒热风等障中诸受用
法。因缘生故皆无自体。如是如是我语因缘和合而生。如是得言无有自体。若无自体如是得言无自体成。如是空语世间受用。是故汝言无自体
故汝语亦空。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化人于化人 幻人于幻人 如是遮所遮 其义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如化丈夫于异化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如幻丈夫于异幻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能遮化人彼则是
空。若彼能遮化人是空。所遮化人则亦是空。若所遮空遮人亦空。能遮幻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幻人是空。所遮幻人则亦是空。若所遮空遮人
亦空。如是如是我语言空。如幻化空。如是空语。能遮一切诸法自体。是故汝言汝语空故。则不能遮一切诸法有自体者。汝彼语言则不相应。
若汝说言彼六种诤彼如是遮。如是我语非一切法。我语亦空诸法亦空。非一切法皆悉不空。又复汝说。偈言: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我今答。偈言:
言语无自体 所说亦无体 我如是无过 不须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我此语言。以因缘生非有自体。如前所说。自体不生故得言空。如是得言此语言空余一切法悉皆是空。如是空故我则
无过。若我说言此语不空余一切法悉皆空者。我则有过。我不如是是故无过。理实不得语言不空余一切法皆悉是空。我以是故不说胜因。若语
不空余一切法皆悉空者。可说胜因。是故汝言。汝诤论坏语则有过。应说胜因。是义不然。又复汝说。偈言:
若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此偈。我今答。偈言:
汝言勿声者 此非我譬喻 我非以此声 能遮彼声故
此偈明何义。此非我喻。如何人言莫作声者。彼自作声以声遮声。声非不空我则不尔。语言亦空遮法亦空。何以故。譬如彼声能回
此声。我不如是。我如是说。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何以故。若无体语回无自体。则一切法皆成自体。如言勿声声能遮声。如是如是无自体语遮无
体法。若如是遮无自体者。则一切法皆成自体。若有自体则一切法皆悉不空。我说法空不说不空。譬喻如是。偈言:
如或有丈夫 妄取化女身 而生于欲心 此处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如化妇女实自体空。如或丈夫于化女身。生实有想起于欲心。彼虚妄取诸法亦尔。彼或如来如来弟子声闻之人。为回
彼人虚妄取心。或是如来神威之力。如来弟子声闻威力。化作化人。如是如是语空如化。如化妇女无自体空。法如是空。取法自体能遮令回。
如是如是以此空喻能成空义。我则相应非汝相应。偈言:
同所成不然 响中无因故 我依于世谛 故作如是说
此偈明何义。若汝或谓如勿声者因同所成。何以故。以因不离一切诸法无自体故。非彼声响而有自体。以因缘生故无自体。若无自
体汝说声有能遮声者。彼义则坏。又我所说不违世谛不舍世谛。依世谛故能说一切诸法体空。若离世谛法不可说。佛说偈言:
若不依世谛 不得证真谛 若不证真谛 不得涅盘证
此偈明何义。如是诸法非是不空。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此二无异。又复汝说偈言: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我宗有者 我则是有过 我宗无物故 如是不得过
此偈明何义。若我宗有则有宗相。若我有宗有宗相者。我则得汝向所说过。如是非我有宗。如是诸法实寂静故。本性空故。何处有
宗。如是宗相为于何处宗相可得。我无宗相何得咎我。是故汝言。汝有宗相得过咎者。是义不然。又复汝说偈言:
若彼现是有 汝可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比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我取转回 则须用现等 取转回有过 不尔云何过
此偈明何义。我若如是少有法物。则须现比阿含譬喻如是四量。复有四量。我若如是取转回者。我则有过。我既不取少法转回。若
我如是不转不回。汝若如是与我过者。是义不然。若现等量复有量成量则无穷。汝如是义不能咎我。又复有义。偈言:
若量能成法 彼复有量成 汝说何处量 而能成此量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能成物。如量所量。现比阿含喻等四量。复以何量成此四量。若此四量更无量成。量自不成。若自不成能
成物者。汝宗则坏。若量复有异量成者。量则无穷。若无穷者则非初成非中后成。何以故。若量能成所量物者。彼量复有异量来成彼量。复有
异量成故。如是。无初。若无初者如是无中。若无中者何处有后。如是若说彼量复有异量成者。是义不然。偈言:
若量离量成 汝诤义则失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离量成。所量之物为量成者。若如是诤量成所量。汝则有过。有物量成有不量成。若如是者应说胜因。
若说胜因则可得知。何者量成何者不成。汝不能示如是分别。义不相应。此我今说。如有人言。我所说量自他能成。而说偈言:
犹如火明故 能自照照他 彼量亦如是 自他二俱成
此偈明何义。如火自照亦能照他。量亦如是。自成成他。我今答彼。偈言:
汝语言有过 非是火自照 以彼不相应 如见闇中瓶
此偈明何义。彼量如火自他能成难不相应。何以故。非火自照。如初未照闇中瓶等不可得见。以火照已然后得见。如是如是。若火
自照。初火应闇后时乃明。如是得言火能自照。若初火明则不得言火能自照。如是分别火自他照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又若汝说言 火自他能照 如火能烧他 何故不自烧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如火自照亦能照他。如是如是自照照他。如是如是既能烧他应自烧。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说彼火自他能
照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又若汝说言 火能自他照 闇亦应如是 自他二俱覆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火自他照能却闇者。闇何以不自他皆覆。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说彼火自他照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
言:
于火中无闇 何处自他住 彼闇能杀明 火云何有明
此偈明何义。火中无闇火处无闇。云何名为明能破闇。若彼火中如是无闇。何处有闇火能破闇。若当无闇可破灭者。云何而得自他
俱照。此我今说。若如是者非火中闇非火处闇。如是如是火自他照。彼火生时即能破闇。如是火中无闇火处无闇。如是火生能照自他。此我今
说。偈言:
如是火生时 即生时能照 火生即到闇 义则不相应
此偈明何义。若火生时能自他照义不相应。何以知之。如是初火不能到闇。何以知之。若未到闇不能破闇。若不破闇不得有明。偈
言:
若火不到闇 而能破闇者 火在此处住 应破一切闇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火不到闇能破闇者。火此处住则应能破一切世间所有处闇。何以故。俱不到故。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俱
不到。云何唯能破此处闇。不破世间一切处闇。若汝意谓。火不到闇而能破闇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量能自成 不待所量成 是则量自成 非待他能成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与所量如火成者。量则自成不待所量。何以故。若自成者则不待他。若待他者非自成故。此我今说。若
不相待何不自成。若待于他则非自成。此我今说。若量不待所量之物为有何过。此我今说。偈言:
不待所量物 若汝量得成 如是则无人 用量量诸法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不待所量而量得成。则无有人用量量法。有如是过。若何等人须用量者。不待所量而得有量。若不待成彼
得何过。则一切法皆不待量。若一切法不待量成。彼得何过。成得言成未成叵成。以无待故。若汝复谓。待所量物量得成者。如是四量皆有待
成。何以故。若物未成云何相待。物若已成不须相待。天得未成则不待物。若已成者更不待成。如物已作无作因缘。又复有义。
偈言:
若所量之物 待量而得成 是则所量成 待量然后成
此偈明何义。若所量物待量而成。是则以量成彼所量。何以故。所成非成量成所量。又复有义。偈言:
若物无量成 是则不待量 汝何用量成 彼量何所成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不待彼量所量成者。汝今何用求量而成。何以故。彼量义者为何所求。彼所量物离量成者。彼量何用。又
复有义。偈言:
若汝彼量成 彼所量成者 是则量所量 如是不相离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待所量物是故有量。畏有前过。汝若如是量所量一不得相离。汝若如是量即所量。何以知之。所量成量所
量即量。量成所量量所量一。偈言:
若量成所量 若所量成量 汝若如是者 二种俱不成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成所量见待量故。所量成量见待所量。汝若如是二俱不成。何以故。偈言:
量能成所量 所量能成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此偈明何义。若量能成所量之物。彼所量物能成量者。量自未成因缘不成。云何能成所量之物。又复有义。偈言:
所量能成量 量能成所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此偈明何义。若所量物能成彼量。彼量能成所量之物。所量未成因缘不成。云何成量。偈言:
为是父生子 为是子生父 何者是能生 何者是所生
此偈明何义。如有人言父能生子。彼若如是子亦生父。汝今为说。何者能生何者所生。汝如是说。量成所量所量成量。汝今为说。
何者能成何者所成。又复有义。偈言:
为何者是父 为何者是子 汝说此二种 父子相可疑
此偈明何义。前说二种所谓父子。何者为父何者为子。父子二相若相待生彼则可疑。何者为父何者为子。如是如是。若汝说此量与
所量。彼何者量何者所量。此之二种若能成物可得言量。若物可成得言所量则不疑云何者是量何者所量。如是能成可得言量。如是可成得言所
量。此则不疑。何者是量何者所量。偈言:
量非能自成 非是自他成 非是异量成 非无因缘成
此偈明何义。如是量非自成。现非现成。比非比成。喻非喻成。阿含亦尔非阿含成。非是自他迭互相成。现非比喻阿含等成。比非
现喻阿含等成。喻非现比阿含等成。阿含非现比喻等成。非异现比譬喻阿含别有现比譬喻阿含异量来成。如量自分和合不成。自他境界和合不
成。非无因成非聚集成。此之因缘如先所说。二十三十或四五六。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或有六十。若汝所说以有量故得言所量。有量所量证一切
法皆有自体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出法出自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法师所说 善法有自体 此善法自体 法应分分说
此偈明何义。若彼法师。谓彼善法有自体者。应分分说此善自体。此之善法如彼善心。善心自体如是如是。一切诸法不如是见。若
如是说亦法自体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善法自体 从于因缘生 善法是他体 云何是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善法体从于因缘和合而生。彼是他体。善法云何得有自体。如善法体余亦如是。若汝说言如彼善法善法自体。如是
不善不善体等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少有善法 不从因缘生 善法若如是 无住梵行处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少有善法不因缘生。如是不善不善自体。无记无记自体。若当如是无住梵行。何以故。汝若如是。是则舍
离十二因缘。若当舍离十二因缘。是则舍见十二因缘。若如是无十二因缘。则不得见十二因缘。如其不见十二因缘。不得见法。世尊说言。若
比丘见十二因缘。彼则见法。若不见法不住梵行。若离如是十二因缘。则离苦集。十二因缘是苦集故。若离苦集是则离苦。若无集者何处有苦
。若无苦者云何有灭。若无苦灭当于何处修苦灭道。若如是者无四圣谛。无四圣谛则亦无有声闻道果。见四圣谛如是则证声闻道果。无声闻果
无住梵行。又复有义。偈言:
非法非非法 世间法亦无 有自体则常 常则无因缘
此偈明何义。若当如是离于因缘和合生者。汝得多过。以不得法及非法故。一切世间法皆不可得。何以故。因缘和合生一切法。以
一切法皆从因缘和合而生。若无因缘和合生者。则一切法皆不可得。又复自体不从因缘和合而生。无因缘有则是常法。何以故。无因缘法则是
常故。彼若如是无住梵行。又复汝法自有过失。何以故。世尊所说。
一切有为皆悉无常。彼何自体皆悉无常。偈言:
善不善无记 一切有为法 如汝说则常 汝有如是过
此偈明何义。若说善法有法自体。不善无记亦如是说。若如是者。汝说一切有为法常。何以故。法若无因无生住灭。无生住灭非有
为法。则一切法皆是无为。若说善等一切诸法皆有自体。则一切法皆悉不空。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人说有名 语言有自体 彼人汝可难 语名我不实
此偈明何义。若何人说名有自体。彼人如是汝则得难。彼人说言。有体有名无体无名。我不如是说有名体。何以知之。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若无自体彼得言空。彼若空者得言不实。若汝有名有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此名无者 则有亦是无 若言有言无 汝宗有二失
若此名有者 则无亦是有 若言无言有 汝诤有二失
此偈明何义。若此名无如是宗失。如其是有如是诤失。我宗不尔。有物有名无物无名。如是诸法有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
偈言:
如是我前说 一切法皆空 我义宗如是 则不得有过
此偈明何义。我前已说。一切法空亦说名空。汝取空名而有所说。若一切法皆无自体名亦无体。我如是说义宗无过。我不说名有自
体故。又复汝说偈言:
若离法有名 不在于法中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难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别有自体 不在于法中 汝虑我故说 此则不须虑
此偈明何义。彼不须虑汝妄难我。我则不遮诸法自体。我不离法别有物取何人取法。彼人须虑我不取法故不遮法云何有过。若我取
法有自体者。则可难言汝不相应。我不如是。汝难大赊全不相当。又复汝说偈言: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无自体 竟为何所遮
如有瓶有泥 可得遮瓶泥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有体得遮 若空得言成 若无体无空 云何得遮成
此偈明何义。法若有者则可得遮法。若无者则不得遮。汝难我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实如汝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何以知之。以
汝遮法无自体成。若遮诸法无自体成。得言一切诸法皆空。偈言:
汝为何所遮 汝所遮则空 法空而有遮 如是汝诤失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遮有自体。若无自体彼得言空彼空亦空。是故汝言有物得遮无物不遮。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枉横而难我
此偈明何义。若我如是少有物遮汝得难我。我无物遮。如是无物我无所遮。如是无遮一切法空。如是无物遮与所遮。是故汝向如是
难言何所遮者。此汝无理枉横难我。又复汝说偈言:
若法无自体 言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此偈。我今答。偈言:
汝言语法别 此义我今说 无法得说语 而我则无过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无有言语亦成遮者。随何等法。彼一切法皆无自体。说彼诸法无自体语。非此言语作无自体。此我今答。若
说诸法无自体语。此语非作无自体法。又复有义。以无法体知无法体。以有法体知有法体。譬如屋中实无天得。有人问言。有天得不。答者言
有。复有言无。答言无者语言。不能于彼屋中作天得。无但知屋中空无天得。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此语不能作一切法无自体。无但知
诸法自体无体。若汝说言。若无物者则不得言法无自体。以无语故。不得成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如愚痴之人 妄取焰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此四行偈。我今答汝偈言:
汝说鹿爱喻 以明胗大义 汝听我能答 如譬喻相应
此偈明何义。汝若说此鹿爱譬喻。以明大义。汝听我答。如喻相应。偈言:
若彼有自体 不须因缘生 若须因缘者 如是得言空
此偈明何义。若鹿爱中妄取水体。非因缘生。汝喻相当。鹿爱因缘彼颠倒见。颠倒见者以不观察因缘而生。如是得言因缘而生。若
因缘生彼自体空。如是之义如前所说。又复有义。偈言:
若取自体实 何人能遮回 余者亦如是 是故我无过
此偈明何义。若鹿爱中取水体实。何人能回。若有自体则不可回。如火热水湿空无障碍见此得回。如是取自体空。如是如是。余法
中义应如是知。如是等如取无实。余五亦尔。若汝说彼六法是有。如是得言一切诸法皆不空者。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此偈。我今答。偈言:
此无因说者 义前已说竟 三时中说因 彼平等而说
此偈明何义。如是大义于前已说。此则无因应如是知。如是论义前因已说遮六种回。彼前论义今于此说。又复汝说偈言: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后遮若俱并 如是知有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说三时因 前如是平等 如是三时因 与说空相应
此偈明何义。若遮此因三时言语。此先已答。应如是知。何以故。因平等故。如遮三时彼不相应。彼语亦在遮所遮中。若汝意谓。
无遮所遮犹故得遮。我已遮竟。此三时因与说空人言语相应。又复云何。先已说竟。如向偈言: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枉横而难我
若汝复谓。三时遮成。见前时因。见后时因。见俱时因。彼前时因如父以子。后时因者如师弟子。俱时因者如灯以明。此我今说。
此不如是前说三种。彼三种中一一复有三种过失。此前已说。复次第遮。汝立宗失如是等自体遮成。偈言:
若人信于空 彼人信一切 若人不信空 彼不信一切
此偈明何义。若人信空。彼人则信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何以故。若人信空。则信因缘和合而生。若信因缘和合而生。则信四谛。若
信四谛。彼人则信一切胜证。若人能信一切胜证。则信三宝谓佛法僧。若信因缘和合而生。彼人则信法因法果。若人能信法因法果。彼人则信
非法因果。若人能信法因法果信非法因信非法果。则信烦恼烦恼和合烦恼法物。彼人如是一切皆信。如是前说彼人则信善行恶行。若人能信善
行恶行。彼人则信善恶行法。若人能信善恶行法。则知方便过三恶道。彼人如是能信一切世间诸法。如是无量不可说尽。偈言:
空自体因缘 三一中道说 我归命礼彼 无上大智慧
释回诤论偈义已竟。
作此论者,阿阇黎龙树菩萨摩诃萨,一切论义皆能解释。
回诤论释初分第三
释曰:论初偈言: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言语自无体 何能遮彼体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皆是因缘。则是因缘因缘和合离诸因缘。是则更无一切自体。如是一切诸法皆空。如芽非是种子中有。非地非水非火非风非虚空等因缘中有。非是一一因缘中有。非诸因缘和合中有。非离因缘因缘和合余处别有。若此等中一切皆无。如是得言芽无自体。若如是无一切自体。彼得言空。若一切法皆悉空者则无言语。若无言语则不能遮一切诸法。若汝意谓言语不空言语所说一切法空。是义不然。何以故。汝言一切诸法皆空则语亦空。何以故。以因中无。四大中无。
一一中无。和合中无。因缘和合不和合中一切皆无。如是言语咽喉中无。唇舌齿根断鼻顶等一一皆无。和合中无。二处俱无。唯有因缘因缘和合。若离如是因缘和合。更无别法。若如是者。
一切言语皆无自体。若如是无言语自体。则一切法皆无自体。若此言语无自体者。唯有遮名不能遮法。譬如无火则不能烧。亦如无刀则不能割。又如无水则不能澜。如是无语。云何能遮诸法自体。既不能遮诸法自体。而心忆念遮一切法自体。回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若此言语有自体者。汝前所立义宗自坏。是则有过。若尔便应更说胜因。若汝意谓语有自体余法空者。如是则违诸法空语。汝宗亦坏。又复有义。言语不离一切法数。若一切法皆悉空者,言语亦空。若言语空则不能遮一切诸法。若如是者。于六种中诤论相应。彼复云何汝不相应。汝说一切诸法皆空。则语亦空。何以故。言语亦是一切法故。言语若空则不能遮。彼若遮言一切法空则不相应。又若相应言语能遮一切法体,一切法空语则不空语。若不空遮一切法则不相应。若诸法空言语不空语何所遮。又若此语入一切中喻不相当。若彼言语是一切者。
一切既空言语亦空。若语言空则不能遮。若语言空诸法亦空。以空能遮诸法令空。如是则空亦是因缘。是则不可。又若汝畏喻不相当。
一切法空能作因缘。如是空语则不能遮一切自体。又复有义。
一边有过。以法有空亦有不空。彼若有过更说胜因。若一边空一边不空。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汝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声能遮声。如有人言汝莫作声。彼自作声而能遮声。如是如是一切法空空语能遮。此我今说此不相应。何以故。以此声有能遮彼声。汝语非有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汝所立义。语亦是无诸法亦无。如是若谓如勿声者。此则有过。偈言: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遮与所遮亦如是者,彼不相应。若汝说言。我语能遮一切诸法有自体者。彼不相应。此我今说。是义不然。何以故。知如是宗相汝过非我。汝说一切诸法皆空。如是汝义前宗有过咎不在我。若汝说言。汝遮所遮不相应者。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若彼现是有 汝何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此渴明何义。若一切法有现可取。汝得回我诸法令空。而实不尔。何以知之。现量入在一切法数则亦是空。若汝分别依现有比。现比皆空。如是无现比。何可得现之与比。是二皆无云何得遮。汝言一切诸法空者。是义不然。若汝复谓。或比或喻。或以阿含得一切法。如是一切诸法自体。我能回者。此义今说。偈言: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比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此偈明何义。比喻阿含现等四量。若现能成。比阿含等皆亦能成。如一切法皆悉是空。现量亦空。如是比喻亦空。彼量所成一切诸法皆悉是空。以四种量在一切故。随何等法。若为比成亦譬喻成亦阿含成。彼所成法一切皆空。汝以比喻阿含等三量一切法所量亦空。若如是者法不可得量所量无。是故无遮。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法师说善法。善法一百一十有九。谓心一相。
一者受。二者想。三者觉。四者触。五者观察。六者欲。七者信解脱。八者精进。九者忆念。十者三摩提。十一者慧。十二者舍。十三者修。十四者合修。十五者习。十六者得。十七者成。十八者辩才。十九者适。二十者勤。二十一者思。二十二者求。二十三者势力。二十四者不嫉。二十五者自在。二十六者善辩才。二十七者不悔。二十八者悔。二十九者少欲。三十者不少欲。三十一者舍。三十二者不思。三十三者不求。三十四者不愿。三十五者乐说。三十六者不着境界。三十七者不行。三十八者生。三十九者住。四十者灭。四十一者集。四十二者老。四十三者热恼。四十四者闷。四十五者疑。四十六者思量。四十七者爱。四十八者信。四十九者乐。五十者不顺。五十一者顺取。五十二者不畏大众。五十三者恭敬。五十四者作胜法。五十五者敬。五十六者不敬。五十七者供给。五十八者不供给。五十九者定顺。六十者宿。六十一者发动。六十二者不乐。六十三者覆。六十四者不定。六十五者愁恼。六十六者求不得。六十七者荒乱。六十八者懈怠。六十九者忧愤。七十者希凈。七十一者内信。七十二者畏。七十三者信。七十四者惭。七十五者质直。七十六者不诳。七十七者寂静。七十八者不惊。七十九者不错。八十者柔软。八十一者开解。八十二者嫌。八十三者烧。八十四者惺。八十五者不贪。八十六者不瞋。八十七者不痴。八十八者不一切知。八十九者放舍。九十者不有。九十一者愧。九十二者不自隐恶。九十三者悲。九十四者喜。九十五者舍。九十六者神通。九十七者不执。九十八者不妬。九十九者心净。
一百者忍辱。 一百一者利益。 一百二者能用。 一百三者福德。 一百四者无想定。 一百五者不一切智。
一百六者无常三昧。①(所据底本《大正藏·中观部》于此处有小字注文:『少十三法无处访本』)如是如是。善法一百一十有九。如彼善法善法自体。彼不善法不善法自体。如是无记无记。本性无记本性无记。欲界欲界。色界色界。无色界无色界。无漏无漏。苦集灭道苦集灭道。修定修定。如是如是见有无量种种诸法皆有自体。如是若说一切诸法皆无自体。如是无体得言空者。义不相应。此复有义。偈言:
出法出法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此偈明何义。如说出法出法自体。如是不出法不出法自体。觉分觉分自体。菩提分菩提分自体。非菩提分非菩提分自体。如是余法皆亦如是。若如是见彼无量种诸法自体。而如是说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以无自体名为空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皆无自体说无自体。言语亦无。何以故。有物有名。无物无名。以一切法皆有名故。当知诸法皆有自体。法有自体故不得言一切法空。如是若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偈言:
若离法有名 于彼法中无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难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有法有名离法有名。如是一切诸法皆空无自体成。非物无名有物有名。此我今说。若如是者。有何等人。说离法体别有名字。若别有名。别有法者。则不得示彼不可示。如是汝心分别别有诸法别有名者。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若无体 竟为何所遮
如有瓶有泥 可得遮瓶泥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此偈明何义。有物得遮无物不遮。如无瓶泥则不须遮。有瓶得遮无瓶不遮。如是如是法无自体则不须遮。法有自体可得有遮。无云何遮。若一切法皆无自体而便遮言。
一切诸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汝何所遮。若有遮体。能遮一切诸法自体。偈言:
若法无自体 言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此偈明何义。若法无体语亦无体。云何遮言。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若如是遮。不说言语亦得成遮。若如是者火冷水坚如是等过。又复有义。偈言:
如愚痴之人 妄取焰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如愚痴人取焰为水。于无水中虚妄取水。有黠慧人为回彼心而语之言。汝妄取水。如是如是于无自体一切法中取法自体。为彼众生妄心回故。说一切法皆无自体。此我今说。偈言: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此偈明何义。若当如是有众生者。有取所取有能取者。得言虚妄遮所遮等。如是六种义成。若六义成而说诸法一切空者。是义不然。偈言: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无如是过。非取所取。非能取者。彼若如是虚妄取遮。 一切诸法无自体者。彼遮亦无所遮亦无能遮亦无。偈言: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此偈明何义。若非有遮非有所遮非有能遮。是则不遮一切诸法。则一切法皆有自体。偈言: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空无自体。如是义中说因不成。何以故。
一切诸法空无自体。何处有因。若法无因一切法空以何因成。是故汝说一切法空无自体者。是义不然。偈言: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我无因成法无自体。如汝无因自体回成。我自体法亦无因成。偈言: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我有因成因无自体。若如是者无自体义则不相应。何以故。 一切世间无自体者。不得言有。偈言: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若后遮及并 如是知有体
此偈明何义。若遮在前所遮在后。义不相应。未有所遮遮何所遮。若遮在后所遮在前。亦不相应。所遮已成遮何能遮。若遮所遮二法同时不相因缘。遮不因所遮。所遮不因遮。皆有自体故。则不得言遮。如角并生各不相因。左不因右右不因左。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是义不然。
释初分竟。
迥诤论释上分第四
释曰。如汝所说我今答汝。汝说偈言:
若一切无体 言语是一切 言语自无体 何能遮彼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我语言若离 因缘和合法 是则空义成 诸法无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彼言语。因中大中和合中无。离散中无。咽喉唇舌齿根断鼻顶等诸处皆各有力。如是二处和合中无。若离如是因缘和合。更无别法。以如是故无有自体。无自体故我言一切皆无自体。空义则成。如此言语无自体空。诸法如是无自体空。是故汝言。汝语空故不能说空。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若因缘法空 我今说此义 何人有因缘 彼因缘无体
此偈明何义。汝不能解一切法空。不知空义何能咎我。如汝所言。汝语言空语无自体。无自体故不能遮法。此法若是因缘生者。生故得言一切法空。得言一切皆无自体。以何义故。知因缘生法无自体。若法一切皆因缘生。则一切法。皆无自体。法无自体则须因缘。若有自体何用因缘。若离因缘则无诸法。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如是我语亦因缘生。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以一切法因缘生者自体皆空。如舆瓶衣蕃等诸物。彼法各各自有因缘。世间薪草土所作器水蜜乳等。将来将去及举掌等。又复寒热风等障中诸受用法。因缘生故皆无自体。如是如是我语因缘和合而生。如是得言无有自体。若无自体如是得言无自体成。如是空语世间受用。是故汝言无自体故汝语亦空。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是义不然。又复有义。偈言:
化人于化人 幻人于幻人 如是遮所遮 其义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如化丈夫于异化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如幻丈夫于异幻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能遮化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化人是空。所遮化人则亦是空。若所遮空遮人亦空。能遮幻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幻人是空。所遮幻人则亦是空。若所遮空遮人亦空。如是如是我语言空。如幻化空。如是空语。能遮一切诸法自体。是故汝言汝语空故。则不能遮一切诸法有自体者。汝彼语言则不相应。若汝说言彼六种诤彼如是遮。如是我语非一切法。我语亦空诸法亦空。非一切法皆悉不空。又复汝说。偈言:
若语有自体 前所立宗坏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我今答。偈言:
言语无自体 所说亦无体 我如是无过 不须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我此语言。以因缘生非有自体。如前所说。自体不生故得言空。如是得言此语言空余一切法悉皆是空。如是空故我则无过。若我说言此语不空余一切法悉皆空者。我则有过。我不如是是故无过。理实不得语言不空余一切法皆悉是空。我以是故不说胜因。若语不空余一切法皆悉空者。可说胜因。是故汝言。汝诤论坏语则有过。应说胜因。是义不然。又复汝说。偈言:
若谓如勿声 是义则不然 声有能遮声 无声何能遮
此偈。我今答。偈言:
汝言勿声者 此非我譬喻 我非以此声 能遮彼声故
此偈明何义。此非我喻。如何人言莫作声者。彼自作声以声遮声。声非不空我则不尔。语言亦空遮法亦空。何以故。譬如彼声能回此声。我不如是。我如是说。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何以故。若无体语回无自体。则一切法皆成自体。如言勿声声能遮声。如是如是无自体语遮无体法。若如是遮无自体者。则一切法皆成自体。若有自体则一切法皆悉不空。我说法空不说不空。譬喻如是。偈言:
如或有丈夫 妄取化女身 而生于欲心 此处亦如是
此偈明何义。如化妇女实自体空。如或丈夫于化女身。生实有想起于欲心。彼虚妄取诸法亦尔。彼或如来如来弟子声闻之人。为回彼人虚妄取心。或是如来神威之力。如来弟子声闻威力。化作化人。如是如是语空如化。如化妇女无自体空。法如是空。取法自体能遮令回。如是如是以此空喻能成空义。我则相应非汝相应。偈言:
同所成不然 响中无因故 我依于世谛 故作如是说
此偈明何义。若汝或谓如勿声者因同所成。何以故。以因不离一切诸法无自体故。非彼声响而有自体。以因缘生故无自体。若无自体汝说声有能遮声者。彼义则坏。又我所说不违世谛不舍世谛。依世谛故能说一切诸法体空。若离世谛法不可说。佛说偈言:
若不依世谛 不得证真谛 若不证真谛 不得涅盘证
此偈明何义。如是诸法非是不空。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此二无异。又复汝说偈言:
汝谓遮所遮 如是亦不然 如是汝宗相 自坏则非我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我宗有者 我则是有过 我宗无物故 如是不得过
此偈明何义。若我宗有则有宗相。若我有宗有宗相者。我则得汝向所说过。如是非我有宗。如是诸法实寂静故。本性空故。何处有宗。如是宗相为于何处宗相可得。我无宗相何得咎我。是故汝言。汝有宗相得过咎者。是义不然。又复汝说偈言:
若彼现是有 汝可得有回 彼现亦是无 云何得取回
说现比阿含 譬喻等四量 现比阿含成 譬喻亦能成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我取转回 则须用现等 取转回有过 不尔云何过
此偈明何义。我若如是少有法物。则须现比阿含譬喻如是四量。复有四量。我若如是取转回者。我则有过。我既不取少法转回。若我如是不转不回。汝若如是与我过者。是义不然。若现等量复有量成量则无穷。汝如是义不能咎我。又复有义。偈言:
若量能成法 彼复有量成 汝说何处量 而能成此量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能成物。如量所量。现比阿含喻等四量。复以何量成此四量。若此四量更无量成。量自不成。若自不成能成物者。汝宗则坏。若量复有异量成者。量则无穷。若无穷者则非初成非中后成。何以故。若量能成所量物者。彼量复有异量来成彼量。复有异量成故。如是。无初。若无初者如是无中。若无中者何处有后。如是若说彼量复有异量成者。是义不然。偈言:
若量离量成 汝诤义则失 如是则有过 应更说胜因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离量成。所量之物为量成者。若如是诤量成所量。汝则有过。有物量成有不量成。若如是者应说胜因。若说胜因则可得知。何者量成何者不成。汝不能示如是分别。义不相应。此我今说。如有人言。我所说量自他能成。而说偈言:
犹如火明故 能自照照他 彼量亦如是 自他二俱成
此偈明何义。如火自照亦能照他。量亦如是。自成成他。我今答彼。偈言:
汝语言有过 非是火自照 以彼不相应 如见闇中瓶
此偈明何义。彼量如火自他能成难不相应。何以故。非火自照。如初未照闇中瓶等不可得见。以火照已然后得见。如是如是。若火自照。初火应闇后时乃明。如是得言火能自照。若初火明则不得言火能自照。如是分别火自他照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又若汝说言 火自他能照 如火能烧他 何故不自烧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如火自照亦能照他。如是如是自照照他。如是如是既能烧他应自烧。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说彼火自他能照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又若汝说言 火能自他照 闇亦应如是 自他二俱覆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火自他照能却闇者。闇何以不自他皆覆。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说彼火自他照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于火中无闇 何处自他住 彼闇能杀明 火云何有明
此偈明何义。火中无闇火处无闇。云何名为明能破闇。若彼火中如是无闇。何处有闇火能破闇。若当无闇可破灭者。云何而得自他俱照。此我今说。若如是者非火中闇非火处闇。如是如是火自他照。彼火生时即能破闇。如是火中无闇火处无闇。如是火生能照自他。此我今说。偈言:
如是火生时 即生时能照 火生即到闇 义则不相应
此偈明何义。若火生时能自他照义不相应。何以知之。如是初火不能到闇。何以知之。若未到闇不能破闇。若不破闇不得有明。偈言:
若火不到闇 而能破闇者 火在此处住 应破一切闇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火不到闇能破闇者。火此处住则应能破一切世间所有处闇。何以故。俱不到故。而实不见有如是事。若俱不到。云何唯能破此处闇。不破世间一切处闇。若汝意谓。火不到闇而能破闇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量能自成 不待所量成 是则量自成 非待他能成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与所量如火成者。量则自成不待所量。何以故。若自成者则不待他。若待他者非自成故。此我今说。若不相待何不自成。若待于他则非自成。此我今说。若量不待所量之物为有何过。此我今说。偈言:
不待所量物 若汝量得成 如是则无人 用量量诸法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不待所量而量得成。则无有人用量量法。有如是过。若何等人须用量者。不待所量而得有量。若不待成彼得何过。则一切法皆不待量。若一切法不待量成。彼得何过。成得言成未成叵成。以无待故。若汝复谓。待所量物量得成者。如是四量皆有待成。何以故。若物未成云何相待。物若已成不须相待。天得未成则不待物。若已成者更不待成。如物已作无作因缘。又复有义。
偈言:
若所量之物 待量而得成 是则所量成 待量然后成
此偈明何义。若所量物待量而成。是则以量成彼所量。何以故。所成非成量成所量。又复有义。偈言:
若物无量成 是则不待量 汝何用量成 彼量何所成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不待彼量所量成者。汝今何用求量而成。何以故。彼量义者为何所求。彼所量物离量成者。彼量何用。又复有义。偈言:
若汝彼量成 彼所量成者 是则量所量 如是不相离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待所量物是故有量。畏有前过。汝若如是量所量一不得相离。汝若如是量即所量。何以知之。所量成量所量即量。量成所量量所量一。偈言:
若量成所量 若所量成量 汝若如是者 二种俱不成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成所量见待量故。所量成量见待所量。汝若如是二俱不成。何以故。偈言:
量能成所量 所量能成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此偈明何义。若量能成所量之物。彼所量物能成量者。量自未成因缘不成。云何能成所量之物。又复有义。偈言:
所量能成量 量能成所量 若义如是者 云何能相成
此偈明何义。若所量物能成彼量。彼量能成所量之物。所量未成因缘不成。云何成量。偈言:
为是父生子 为是子生父 何者是能生 何者是所生
此偈明何义。如有人言父能生子。彼若如是子亦生父。汝今为说。何者能生何者所生。汝如是说。量成所量所量成量。汝今为说。何者能成何者所成。又复有义。偈言:
为何者是父 为何者是子 汝说此二种 父子相可疑
此偈明何义。前说二种所谓父子。何者为父何者为子。父子二相若相待生彼则可疑。何者为父何者为子。如是如是。若汝说此量与所量。彼何者量何者所量。此之二种若能成物可得言量。若物可成得言所量则不疑云何者是量何者所量。如是能成可得言量。如是可成得言所量。此则不疑。何者是量何者所量。偈言:
量非能自成 非是自他成 非是异量成 非无因缘成
此偈明何义。如是量非自成。现非现成。比非比成。喻非喻成。阿含亦尔非阿含成。非是自他迭互相成。现非比喻阿含等成。比非现喻阿含等成。喻非现比阿含等成。阿含非现比喻等成。非异现比譬喻阿含别有现比譬喻阿含异量来成。如量自分和合不成。自他境界和合不成。非无因成非聚集成。此之因缘如先所说。二十三十或四五六。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或有六十。若汝所说以有量故得言所量。有量所量证一切法皆有自体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智人知法说 善法有自体 世人知有体 余法亦如是
出法出自体 是圣人所说 如是不出法 不出法自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法师所说 善法有自体 此善法自体 法应分分说
此偈明何义。若彼法师。谓彼善法有自体者。应分分说此善自体。此之善法如彼善心。善心自体如是如是。一切诸法不如是见。若如是说亦法自体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善法自体 从于因缘生 善法是他体 云何是自体
此偈明何义。若善法体从于因缘和合而生。彼是他体。善法云何得有自体。如善法体余亦如是。若汝说言如彼善法善法自体。如是不善不善体等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少有善法 不从因缘生 善法若如是 无住梵行处
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少有善法不因缘生。如是不善不善自体。无记无记自体。若当如是无住梵行。何以故。汝若如是。是则舍离十二因缘。若当舍离十二因缘。是则舍见十二因缘。若如是无十二因缘。则不得见十二因缘。如其不见十二因缘。不得见法。世尊说言。若比丘见十二因缘。彼则见法。若不见法不住梵行。若离如是十二因缘。则离苦集。十二因缘是苦集故。若离苦集是则离苦。若无集者何处有苦。若无苦者云何有灭。若无苦灭当于何处修苦灭道。若如是者无四圣谛。无四圣谛则亦无有声闻道果。见四圣谛如是则证声闻道果。无声闻果无住梵行。又复有义。偈言:
非法非非法 世间法亦无 有自体则常 常则无因缘
此偈明何义。若当如是离于因缘和合生者。汝得多过。以不得法及非法故。一切世间法皆不可得。何以故。因缘和合生一切法。以一切法皆从因缘和合而生。若无因缘和合生者。则一切法皆不可得。又复自体不从因缘和合而生。无因缘有则是常法。何以故。无因缘法则是常故。彼若如是无住梵行。又复汝法自有过失。何以故。世尊所说。
一切有为皆悉无常。彼何自体皆悉无常。偈言:
善不善无记 一切有为法 如汝说则常 汝有如是过
此偈明何义。若说善法有法自体。不善无记亦如是说。若如是者。汝说一切有为法常。何以故。法若无因无生住灭。无生住灭非有为法。则一切法皆是无为。若说善等一切诸法皆有自体。则一切法皆悉不空。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诸法若无体 无体不得名 有自体有名 唯名云何名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人说有名 语言有自体 彼人汝可难 语名我不实
此偈明何义。若何人说名有自体。彼人如是汝则得难。彼人说言。有体有名无体无名。我不如是说有名体。何以知之。
一切诸法皆无自体。若无自体彼得言空。彼若空者得言不实。若汝有名有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若此名无者 则有亦是无 若言有言无 汝宗有二失
若此名有者 则无亦是有 若言无言有 汝诤有二失
此偈明何义。若此名无如是宗失。如其是有如是诤失。我宗不尔。有物有名无物无名。如是诸法有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如是我前说 一切法皆空 我义宗如是 则不得有过
此偈明何义。我前已说。一切法空亦说名空。汝取空名而有所说。若一切法皆无自体名亦无体。我如是说义宗无过。我不说名有自体故。又复汝说偈言:
若离法有名 不在于法中 说离法有名 彼人则可难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别有自体 不在于法中 汝虑我故说 此则不须虑
此偈明何义。彼不须虑汝妄难我。我则不遮诸法自体。我不离法别有物取何人取法。彼人须虑我不取法故不遮法云何有过。若我取法有自体者。则可难言汝不相应。我不如是。汝难大赊全不相当。又复汝说偈言:
法若有自体 可得遮诸法 诸法无自体 竟为何所遮
如有瓶有泥 可得遮瓶泥 见有物则遮 见无物不遮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有体得遮 若空得言成 若无体无空 云何得遮成
此偈明何义。法若有者则可得遮法。若无者则不得遮。汝难我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实如汝言一切诸法皆无自体。何以知之。以汝遮法无自体成。若遮诸法无自体成。得言一切诸法皆空。偈言:
汝为何所遮 汝所遮则空 法空而有遮 如是汝诤失
此偈明何义。若一切法遮有自体。若无自体彼得言空彼空亦空。是故汝言有物得遮无物不遮。义不相应。又复有义。偈言: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枉横而难我
此偈明何义。若我如是少有物遮汝得难我。我无物遮。如是无物我无所遮。如是无遮一切法空。如是无物遮与所遮。是故汝向如是难言何所遮者。此汝无理枉横难我。又复汝说偈言:
若法无自体 言语何所遮 若无法得遮 无语亦成遮
此偈。我今答。偈言:
汝言语法别 此义我今说 无法得说语 而我则无过
此偈明何义。若汝说言无有言语亦成遮者。随何等法。彼一切法皆无自体。说彼诸法无自体语。非此言语作无自体。此我今答。若说诸法无自体语。此语非作无自体法。又复有义。以无法体知无法体。以有法体知有法体。譬如屋中实无天得。有人问言。有天得不。答者言有。复有言无。答言无者语言。不能于彼屋中作天得。无但知屋中空无天得。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此语不能作一切法无自体。无但知诸法自体无体。若汝说言。若无物者则不得言法无自体。以无语故。不得成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如愚痴之人 妄取焰为水 若汝遮妄取 其事亦如是
取所取能取 遮所遮能遮 如是六种义 皆悉是有法
若无取所取 亦无有能取 则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若无遮所遮 亦无有能遮 则一切法成 彼自体亦成
此四行偈。我今答汝偈言:
汝说鹿爱喻 以明胗大义 汝听我能答 如譬喻相应
此偈明何义。汝若说此鹿爱譬喻。以明大义。汝听我答。如喻相应。偈言:
若彼有自体 不须因缘生 若须因缘者 如是得言空
此偈明何义。若鹿爱中妄取水体。非因缘生。汝喻相当。鹿爱因缘彼颠倒见。颠倒见者以不观察因缘而生。如是得言因缘而生。若因缘生彼自体空。如是之义如前所说。又复有义。偈言:
若取自体实 何人能遮回 余者亦如是 是故我无过
此偈明何义。若鹿爱中取水体实。何人能回。若有自体则不可回。如火热水湿空无障碍见此得回。如是取自体空。如是如是。余法中义应如是知。如是等如取无实。余五亦尔。若汝说彼六法是有。如是得言一切诸法皆不空者。义不相应。又复汝说偈言:
汝因则不成 无体云何因 若法无因者 云何得言成
汝若无因成 诸法自体回 我亦无因成 诸法有自体
若有因无体 是义不相应 世间无体法 则不得言有
此偈。我今答。偈言:
此无因说者 义前已说竟 三时中说因 彼平等而说
此偈明何义。如是大义于前已说。此则无因应如是知。如是论义前因已说遮六种回。彼前论义今于此说。又复汝说偈言:
前遮后所遮 如是不相应 后遮若俱并 如是知有体
此偈我今答。偈言:
若说三时因 前如是平等 如是三时因 与说空相应
此偈明何义。若遮此因三时言语。此先已答。应如是知。何以故。因平等故。如遮三时彼不相应。彼语亦在遮所遮中。若汝意谓。无遮所遮犹故得遮。我已遮竟。此三时因与说空人言语相应。又复云何。先已说竟。如向偈言:
我无有少物 是故我不遮 如是汝无理 枉横而难我
若汝复谓。三时遮成。见前时因。见后时因。见俱时因。彼前时因如父以子。后时因者如师弟子。俱时因者如灯以明。此我今说。此不如是前说三种。彼三种中一一复有三种过失。此前已说。复次第遮。汝立宗失如是等自体遮成。偈言:
若人信于空 彼人信一切 若人不信空 彼不信一切
此偈明何义。若人信空。彼人则信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何以故。若人信空。则信因缘和合而生。若信因缘和合而生。则信四谛。若信四谛。彼人则信一切胜证。若人能信一切胜证。则信三宝谓佛法僧。若信因缘和合而生。彼人则信法因法果。若人能信法因法果。彼人则信非法因果。若人能信法因法果信非法因信非法果。则信烦恼烦恼和合烦恼法物。彼人如是一切皆信。如是前说彼人则信善行恶行。若人能信善行恶行。彼人则信善恶行法。若人能信善恶行法。则知方便过三恶道。彼人如是能信一切世间诸法。如是无量不可说尽。偈言:
空自体因缘 三一中道说 我归命礼彼 无上大智慧
释回诤论偈义已竟。
作此论者,阿阇黎龙树菩萨摩诃萨,一切论义皆能解释。
回诤论颂
圣龙树善萨 造
印度论师智藏及西藏译师迦巴·吉祥积从梵译藏
后由迦湿弥罗大论师扎雅阿难陀及西藏译师枯·经祥修改
任杰由藏译汉
顶礼童真妙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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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
设若一切法,无一切自性,
汝语亦无性,不能遮自性。
但语有自性,汝先立宗坏,
若彼性不同,更应说别因。①(有说空有说不空,其性不同,故应说因的差别。)
谓如声未出,汝所思非理,
此中由有声,②(汝有的声不能破诸法自性。)即是遮当生③(声未出此说声相违)。
谓如遮之遮,若许亦非善④(破一切法自性的语言。『若』是能破的语。)
是故汝宗相,有过于我无。
且若以现量,所缘若能遮,
由谁缘诸法,彼现量是无。⑤(无所缘,破无所缘法即不合理。)
比量教喻量,比教量所立,
喻量所立义,皆由现量答。
异生法分位,智者于善法,①(一百一十九种善法。)
心知善法性,余诸法亦尔。
所有出离法,说诸法分位,
出离法自性,性非出离等。
若法无自性,是无自性名,
名亦如是无,无事②名无故。(事:依)
虽是有自性,彼于诸法无,
是故理应说,无诸法自性。
如家中无瓶,遮破见有性,
是故汝是遮,此有是自性。
谓若无自性,汝语何须遮?
无语亦无遮,如是善成立。
愚者于阳焰,颠倒执为水,
如是汝应破,于倒执非有。
设如是能取,所取及取者,
遮所遮遮者,岂不有六种。
若无有能取.无所取取者,
然能遮所遮,遮者亦非有。
若非有能遮,所遮及遮者,
则一切诸法,自性亦成立。
于汝因不成,汝因无性故,
设若有汝义,无因成非理。
于汝无正因,若立遮自性,
我亦无因者,成立有自性。
若谓有正因,法无性非理,
世间无性法,全然皆非有。
若非有自性,能遮若在先,
后所遮非理,后同①(同时)亦非理。
答曰:
若我语无因,无缘聚各异,
成立诸法空,即无自性故。
诸法因缘生,说彼名空性,
若彼因缘生,说为无自性。
如化者所化,幻者所幻人,
能遮由幻生,此遮亦如是。
我语无自性,故于我宗同,
然性无不同,不应说别因。① (语言空,其它法空,无有不同性)
谓如声未出,汝着非此喻,
由声能遮声,此者非如是。
若由无自性,谓遮无自性,
若遮无自性,自性当成立。
复有化士夫,于女妄执女,
由化起倒执,此能遮如是。
又此因所立,同故声非有,
不许名言谛,我所不能说。②(如云:不依名言谛,不说胜义谛,不依胜义谛,不能证涅盘。)
若我少有宗,故于我有过,
若于我无宗,唯于我无过。③(然我全无宗,故我法无过。)
若由现等义,少许有所得,
所立或所遮,无故无责难。
设由汝等义,由量善成立,
汝说彼诸量,如何说成立。
设若由余量,立者过无穷,
然彼非初立,非中亦非后。
设若无有量,立彼说者过,
若彼不同性,应说差别因。
如火照他体,自体亦如是,
如是诸量者,成立自他体。
彼说者相违,犹如闇室瓶,
不见无所缘,火非能照自。
若由汝言说,火能照自体,
然火犹如他,亦能烧自体。
设若汝言说,火照自他体。①(原颂:火能照自体,然由火如他,亦成烧自体。)
如火闇亦然,成障自他体。
若火能烧他,火中则无闇,
若能照除闇,如是为能照。
火将生能照,说者理非真,
因火将生时,唯不与闇遇。
或虽火未遇,若能除闇者,
凡是此处火,除诸世界闇。
若从自量成,不待诸所量,
汝之量成立,不待他自成。
不待所量义,汝之量成立。
如是此诸量,任何都不成。
若许观待成,于彼有何过,
未成不待他,已成是能成。
观待所量已,若是当成①量,(成:立。)
则不待诸量,所量当成立。
若不待诸量,亦能成所量,
故彼等若成,何须汝量成。
设若汝之量,观待所量成,
如是定当遮,汝量及所量。
然汝成立量,所量当成立,
立所量成量,汝二俱不成。
若量成所量,由彼等所量,
所立彼等量,彼等如何成。
若所量成量,亦由彼等量,
彼等量所立,彼等如何成。
若由父生子,父亦由子生,
谓彼父所生,说彼谁生谁。
说彼等二种,由取父子相,
故于彼我疑,说谁父谁子。
诸量非自成,亦非互相成,
非由他量成,非所①非无因。(非所:非由所量。)
智知法分位,由是诸善法,
说是善法性,善分辩所说。
设若诸善法,即是善法性,
如是依缘生,他法何成自。①(他法在自己面前如何成。)
若一切善法,少许有自性,
不依因缘生,应不住梵行。
无因成常故,一切法成常,
法非法亦无,世间名言无。
不善无记法,出离过亦尔,
故汝诸有为,当成无为性。
若谓有自性,名者说为有,
如是汝所答②(如由名回答,长行颂。),我不说名有③(我不说名有自性。)。
若于无名无,何有或是无,
若有或亦无,汝宗二俱失。
一切法性空,如前已广说,
是故宗亦无,何责难可寻。
且若有自性,说彼法是无,
此疑虽非理,汝自召彼疑。
设若是遮有,空性善成立,
于诸法无性,汝由何能遮。
汝若于空性,遮空性不空,
然谓是遮有,说者岂非失。
所遮无所有,我不遮一切,
是故谓能遮,汝说皆诽谤。
无语亦无遮,无语不成立,
能知语谓无,此中非遣生。
汝说鹿爱喻,大诤义已说,
随彼喻应理,抉择应听闻。
若执有自性,不成因缘生,
若持因缘生,彼岂非空性。
若执有自性,彼执谁遮回,
余诸理如是,故无彼责难。
由鹿爱喻遮,立时先说竟,
前已说无因,回答相同故。
前说三时因,回答同彼故,
汝三时正因,说空性应理。
于谁有空性,彼有一切义,
谁无有空性,彼无有一切。
佛说空缘起,中道第一义,
最胜无等佛,于彼稽首礼。
《回诤论释》,住初地极欢喜地圣者那嘎竹那造。由古印度论师智藏及西藏译师吉祥积译藏。
一九八三年,六月于北京法源寺
七十空性论
圣龙树菩萨 造
胜友与智军论师译藏
法尊法师由藏译汉
敬礼曼殊室利智慧萨埵
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 一
生、住、灭、有、无、劣、等、胜,是等一切,佛唯依世间名言故说,非依真实。问:如现说我等,此岂非有?后①(『后』字另本作『复』)有无我慧转,故定应有我。答:
无我非无我,非故无可说。一切所说法,性空如涅盘。二
何以故?问:汝说一切诸法皆自性空者,为依国王教勑而说?为有通达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答:
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三
一切诸法之自性,于诸因缘中,或于因缘和合,或于随一法上,悉皆非有,故说一切诸法自性都空。①?(另本此处有『复次』二字)
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四
法若已有则不从因生,已有乃名有故。无,亦不从因生,以无故。有无相违亦不得生,不相顺故。如有无相违,其非有非无又岂能生?是相违法故。生无故,住、灭亦无。问:佛说有三有为相,谓生、住、灭,又说生时有生,故有为法定应有生。答:
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五
且已生则非所生,何以故?已生故。故已生者则非所生。又未生者亦非所生,何以故?尚未生故。诸未生者则非所生。离生作用、势力,自体非有,故非所生。又正生时亦非所生,何以故?此即已生及未生故。若是已生,未生,仍如前说,非是所生:其已生者已生讫故非是所生;其未生者尚未生故、离生用故、无势力故、及无体故,非是所生。由离已生、未生,无别第三生时,故亦非所生。复次:因不成故亦无生。何以故?
有果具果因,无果等非因,非有无相违。三世亦非理。六
若有果者,具足果故说名为因。若无彼果,则同非因。若非有果非无果,则成相违,有无应不俱故。又于三世因亦非理,何则?因若在前,因为谁因?因若在后,何用因为?若因果同时,此同时所生之因果,谁为谁因?谁是谁果?如是三世因亦非理。问:有一、二、多等数,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①(此句另本顺序为『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有一、二、多等数』);若有诸法,此数乃有,故一切法非皆是空。答:
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七
若无一者则无有多,多若无者一亦非有,故诸法皆是缘起;以缘起故即为无相。问:经中广说缘起能有苦果,诸传教者亦说一心中有及多心有。答:
缘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于一心多心,是皆不应理。八
经说十二缘起有苦果者,此即无生,以于一心中有、多心中有不应理故。何则?若一心者,则因果俱生;若多心者,则前支已灭,应非后支之因。俱非理故,缘起即无生也。何故无生?以诸缘起因无明生,佛说无明缘颠倒起,而彼颠倒自性空故。何以故?
非常非无常,亦非我无我,凈不凈苦乐,是故无颠倒。九
言无常者,谓非有常;常若无者,即无能治之无常。余三亦尔,故无颠倒。复次:
从倒生无明,倒无则不有,以无无明故,行无余亦无。十
若无四倒,则无从彼所生之无明;无明无故,则不起诸行;余支亦尔。复次:
复行无无明,离无明无行,彼二互为因,是故无自性。十一
自若无自性,云何能生他,以缘无性故,不能生于他。十二
若离诸行,无明则不生;若无无明,亦不生诸行。此二互为因生故,皆无自性。若自无自性,云何能生他?是故自体不成之诸缘,非能生他。复次: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亦复非同时:有支亦如是。十三
父非是子,子亦非父,非相离而有,复非同时。如父子不成,十二缘起当知亦尔。复次:
梦境生苦乐,彼境亦非有,如是缘起法,所依缘亦无。十四
如梦中实无依境所生之苦、乐,亦无彼所依境。如是因缘所生诸法及所依之缘,悉皆非有。问:
若诸法无性,应无胜劣等,及种种差别,亦无从因生。十五
是故汝说诸法皆无自性,不应正理。答:
有性不依他,不依云何有?不成无自性,性应不可灭。十六
若谓诸法有自性者,应非依他之法。若谓虽不依他可有法者,故①(『故』字另本做『破』字)曰不依云何有,谓不依他则不成法。若谓虽不依他亦成法者,则应不成无性;性若是有,应不灭坏,终不成无。问:缘自性、他性、无性之心非无所依,故性不空。答:
自他性及灭,无中云何有,故自性他性,性无性皆倒。十七
无者,谓非有义。于此无中,岂可说有自性、他性及以灭坏?是故自性、他性、有性、无性皆颠倒摄。问:
若诸法皆空,应无生无灭,以于性空中,何灭复何生。十八
若谓诸法皆自性空,则应无生无灭。汝说性空而有生灭,然于自性空中有何可灭及可生耶?答:一切法皆唯是空。何以故?
生灭非同时。无灭则无生。应常有生灭。无生则无灭。十九
生灭非同时者,谓生灭不同时有。若谓唯有生者,破曰无灭则无生,谓无灭中生不应理,以无无常性则无有生故。又应常有生灭者,谓应常有生与无常性。若谓无常性恒随法转,于生、住时不起作用,要至灭时方灭其法者,破曰无生则无灭,谓无生时灭亦非有。若无灭,则无灭相之无常性,以无灭者,说是无常性不应理故。故唯应有灭也。若谓即唯有灭。答:①(另本无此『答』,而于『灭』后有一『者』字)
无生时无灭。不从自他生,是故生非有:无生则无灭。二十
于无生时,应无有灭。彼生非从自、他生,由此生非有。非有生者,即不生也。无生则无灭者,谓无生者则无彼生之灭,故彼灭即非有。复次:
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廿一
若有生性应堕常过,至无生时定有断灭之失。以说有生性犯上二过,故不应许有彼生也。问:
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②(另本作『与因已法灭』)。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廿二
生与灭是相续故,无有常断二失,与因力已,其法乃灭。答:生灭非同时,我前已说,故许相续,如前不成。又汝相续,亦应有断灭失。问:
佛说涅盘道,见生灭非空。此二互违故,所见为颠倒。廿三
由见生灭,佛说涅盘之道,非为空性故。答:此非见无生,是见生灭故。又见生与灭相违,见灭与生相违,彼生灭二互相违故,故见生灭知成错乱。依生乃有灭,依灭乃有生,故唯是空。问:
若无有生灭,何灭名涅盘。自性无生灭,此岂非涅盘。廿四
若无生无灭①(此句,另本作『若性无生灭』),何所灭故而名涅盘?答:若性无生无灭,岂非即是涅盘耶!复次: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盘非有无,故无生与灭②(另本作『故无生无灭』)。廿五
若谓灭是涅盘,则应成断。若是不灭,则应成常。是故涅盘非有、无性,无生无灭是涅盘。问:灭应是有,是常住故。答:
灭若常住者,离法亦应有。离法此非有,离无法亦无。③(另本此下有一括号,内云『无法谓实无体性之法』)廿六
若灭常住者,应离法有灭;复应无依。然此非理。复次:若离法及无法,俱无有灭。云何应知?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展转成,未成不能成。廿七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离此,不能自成。亦非展转成者,谓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亦不能成诸法。复次: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廿八
问:诸时论者说有三世,①(另本作『诸时论者说有三时』)故时应有。答:
不住相待故,乱故无体故,无性故三时,非有唯分别。廿九
时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时不安住,作不住想。若不住者,则不可取。不可取者,云何施设?故时不成。又相待故,谓互相观待而立:由依过去成立现、未,依待现现在成立过、未,依待未来成立过、现:由是相依②(另本作『由此相待』)而立故时不成。又即此时观待现在说名现在,观待未来则是过去,观待过去则是未来;如是杂乱故时不成。又无自体故,由自体不成故时亦不成。又无性故,时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时乃成,徧求彼性全无自体,故时亦非有性,唯分别耳。问: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住、灭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为,故有、无为皆应是有。答: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卅十
所说生、住、灭诸有为相,若审观察皆不应理,故彼非有。由彼无故,有为、无为都无所有。纵许有为,若审观察,不应理故,说为非有。何以故①(另本作『何故非有』)?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卅一
此当问彼: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则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则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为已灭者灭?抑未灭者灭?俱不应理。设许有为,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故无有为。有为无故,无为亦无。复次: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卅二
若审①(本论中全部『审』字另本皆作『谛』字,后准此知,恕不一一列举)观察,有为与无为非多、非一、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问:
世尊说业住,复②(『复』字另本作『师』字)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卅三
世尊于经中多门宣说业及业果,复说诸业非无有果,更说诸业皆不失坏,及说有情各受自业: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答:
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卅四
如前已说业无自性,故彼无生亦无有灭。颂言由我执造业,故业是我执所起。此执复从分别而生。复次:
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卅五
若业是有自性,则从彼业所感之身应是真实,应成恒常自性。彼业应无苦异熟果,彼业常住,故应成我;以无常为苦,苦即无我故。由业无自性,故业无生,由无生故,即无有失。复次:
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卅六
业从缘生,即非是有;从非缘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诸行如寻香城、幻事、阳焰,故业无自性。复次:
业以惑为因,行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卅七
业从烦恼因生,诸行从业及烦恼为因而生,身从业因而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卅八
如是,若以正理观察:果无自性,则业非有;若无有业,作者亦无;若无业及作者,则亦无果①(此另本作『则果亦无』);若无有果,即无受者:是故皆成远离。复次:
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卅九
由见真故,善能了知业自性空,不复造诸②(另本无此『诸』字)业。若无彼业,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问:为全无耶?抑少有耶?答:可有。如何而有?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现化身,复现余变化。四○
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四一
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四二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其所化身复现其余之化身。当知业亦如是。如来所化自性且空,况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其业亦尔。复次:
若业有自性,无涅盘作者,无则业所感,爱非爱果无。四三
若谓业有自性者,有自性则定①(『定』字另本作『是』字)无涅盘。亦应无作业者,何以故?即无作者,亦有业故。若有②(『有』字另本作『无』字)自性者,则业所感之爱非爱果亦皆非有。问:经广说有,云何言无耶?答:
说有或说无,或说亦有无,诸佛密意说,此难可通达。四四
经中有处说有,有处说无,亦有处说亦有亦无。诸佛密意语言,于一切种不易通达。问:此中说色是大种生故有,余非色诸法亦应是有。答:
色从大种生,则从非真生,非从自性生。彼无非他生。四五
若说色是大种所造,色则从非真实生。从非真者,谓非从自,是故色非从自性生。问:是事实尔,非从自性生,是从他生,以诸大种是他故。破曰:彼无非他生,谓色非从他生。何以故?以彼无故。彼无,即他无。云何他无?谓自性不成故从他非理:说无从他生固非理,说无之他亦非理故。复次:大种非有故。若说大种徒相生,彼相在大种前,不应正理。若无能相,则所依①(『依』另本作『相』)之大种亦不得成。复次: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无一,依无四大种,其色云何有。四六
由四中无一、一中无四故,依止无体之四大种,其色如何得有耶?无者,谓非有也。复次:
最不可取故。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有无因非理。四七
最不可取故,色即非有。何以故?由最不可取故。色是最不可取,若无可取,云何是有!若谓由因,因即缘色之心。若有缘色之心,则能成彼色,以若无境,则心不生,由此心为因,故知有色。答②(『答』字另本作『破曰』):由因,因亦无。因亦无者,③(『者』另本作『,谓』)因非有也。何以故?从因缘生故。其为因之心从因缘生,故彼非有。又有无因非理!若谓色是有,而无成立有色之因,亦非正理。谓因非有,非①(『非』字另本作『乖』字)正理也。复次:
若谓能取色,则应取自体,缘生心无故,云何能取色②(另本作『何能取无色』)。四八
若说能取色者,则应取自体。然以自体能取自体,未见此事。从缘所生之心由自性③(『性』字另本作『体』字)空故无体,彼云何能取无色?问:经说过去色、未来色,故取色应有。答:
若剎那生心,不取剎那色,云何能通达,过去未来色。四九
此约剎那色心而破。剎那生心尚不能取剎那生色,况能通达过去及未来之色!以非有故,不应通达。云何者,是除遣义。由此理趣,色最不可取。又虽许显色、形色,然说取色亦不应理。何以故?
显色与形色,异性终非有,不应取彼异,许同是色故。五O
若显色、形色有异者,取彼二为异,容应正理。然许显、形同是色法,故不应理。复次:
眼识非在眼,非色非中间,彼依眼及色,徧计即颠倒。五一
若审观察:眼识非眼中有,非色中有,亦非彼二中间而有。徧计依眼及色有彼生者①(另本作『依眼及色计,有彼生者』),即是颠倒。问:眼等诸处是有,眼所见等亦有,谓眼见色、耳闻声等。答:
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故眼色无我,余处亦同尔。五二
若眼不见自性,云何能见于色?由不自见,亦不见色,故说眼无我,即无自性。又色亦无我,如不可见,即非是色。余处亦尔。以此次第②(另本此下有『类推』二字),则余诸处皆成无我,即无自性。问:眼能自见,非是识见。何以故?识是能取故。由能取细色等,故名曰识。眼能自见,眼以清净大种为体,此即眼之自性。能取此者,是识;如是能见①(『见』字另本作『取』字)显色、形色等诸色差别者亦唯是识。是故汝说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不应正理。答:是事不然。何以故?
眼由自性空,复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余处空亦尔。五三
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言他性空者,他即是识,即是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不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凡是依他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不应正理。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一切诸①(此处另本无此『诸』字)法皆非有,即是一切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故亦是他性空。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①(此第五十三颂释文,与另本文字及顺序差别均较大,另本文字如下:『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色是自性、他性空。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故亦是他性空。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凡是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不应正理。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由他性空者,他即是识,即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下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复次:
若触俱一起,则余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五四
若时一处与触俱起,则余者皆空。是空则不依不空,不空亦不依空。复次:
三非有自性,不住无和合,则无彼性触,是故受亦无。五五
三非有者,谓彼无①(此下另本有一『也』字)于不住自性中则无和合。和合无故,则无彼性触,谓无从彼所生之触。由无触故,受亦无。复次:
依止内外处,而有心识生,是故识非有,如幻如焰空。五六
由依内外处而有识生,故识非有。如幻事、如阳焰,其性本空。若作是念:有识、有识者。亦不应理。何以故?
由依所识生,是故识非有,识所识无故,亦无有识者。五七
识依所识而生,故识非有。由所识、能识俱非有故,识者亦无。问:如说一切无常;以说一切无常故,即显不空。答:
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五八
一切无常者,当知意说非常或无有常。若有性者,可说常或无常。其性岂能有,谓无有也。问:贪、瞋、痴应有,经中广说故。答: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瞋痴,是故贪瞋痴,非由自性有。五九
从爱缘、非爱缘、颠倒缘生贪、瞋、痴,故贪、瞋、痴非由自性而有。复次:
于彼起贪欲,瞋恚或愚痴,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六O
于一境上起贪、瞋、痴,故贪、瞋、痴①(另本无『故贪、瞋、痴』四字)并由分别而生。分别非实有故,分别所生贪、瞋、痴等②(另本无此『等』字)亦非实有。云何非实?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六一
所分别全无。若无所分别,岂有能分别?由缘生故,所分别自性空,能分别亦自性空。复次: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六二
由见真实故,不复从四倒而生无明。由此无明无故,则不生诸行,如是余支③(另奉无此『支』字)亦不生。复次:
依彼有此生,彼无此不有,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盘。六三
若依彼而生此,则此从彼生,彼无此亦非有。有性、无性寂灭及有为、无为寂灭,即是涅盘。复次: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六四
谓于缘起法贪着、顾恋、分别、执持;复次:
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六五
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水泡与水沫、梦境旋火轮。六六
如实了知诸法性空,即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无明灭故,十二支悉灭。何以故?若审观察,诸行如幻、如阳焰、如寻香城等,是故性空。善了知此①(另本作『若善了知此』),则无明不起,即无明灭,故十二支皆当息灭。复次:
无少自性法,亦非无有法②(另本作『亦非有无法』),以从因缘起,法无法皆空。六七
若审推求,③(另本于『全无少许』前有『于胜义中』四字)全无少许有自性法,亦无少许无法。法与无法皆因缘生,故悉是空。复次:
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
由一切法皆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是缘起。复次:
胜义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间名言,施设一切法。六九
于胜义中,一切缘起诸法皆自性空,唯此而已。然佛世尊依止世间名言如实施设种种一切诸法。复次:
不坏世间法,真实无可说,不解佛所说,而怖无分别。七O
于世间诸法不破不坏,于真实中则全无法可说。由未了知缘起胜义,不达如来所说,故诸愚夫于无立、无相、无分别①(另本于『无分别』下有一『中』字)而起恐怖。复次:
依彼有此生,世间不可坏,缘起即无性,宁有理唯尔。七一
世间说依于彼法有此法生,此世间理不可破坏。然凡缘生即无自性,若无自性,何能说有?决定如是!复次:
正信求真实,于此无依法,以正理随求,离有无寂灭。七二
若成就正信勤求真实,于此所说都无所依之法,能以正理随求、随欲者,则能远离有性、无性而得寂灭。复次:
了知此缘起,遮遣恶见网,断除贪瞋痴,趋无染涅盘。七三
七十空性论终。
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译在世苑汉藏院那伽窟。
此据藏文论藏中智军译龙猛菩萨自释本而译,其中颂文与后童胜、盛称、经然诸大师之译本稍有出入,容暇重校。①(自『民国二十八年』以下至『重校。』诸文《现代佛学》上均未刊录,据另本补。)
六十正理论颂
圣龙树菩萨 造
日称论师由梵译藏
观空法师讲授并校正修改
任杰由藏译汉
谁于生灭等,以此理断除;说缘起能王,于彼稽首礼。
谁之慧远离,有无而不住;彼通达缘义,甚深不可得。
且生谱过处,无见已破除;应听由正理,亦破除有见。
如愚者分别,法若成实有;法无则解脱,何因不允许。
由有不解脱,由无住三有。徧知有无事,圣者得解脱。
未见真实性,执世间涅盘。诸证真实者,不执世涅盘。
生无与涅盘,此二非实有。徧知三有性,即说为涅盘。
有为生已坏,安立彼为灭;如是诸正士,说如幻事灭。
由毁坏成灭,非徧知有为;彼于谁现起,如何说证灭。
设若蕴未灭,惑尽非涅盘;何时彼亦灭,尔时当解脱。
无明缘生法,真智照见前;生或灭亦可,尽都不可得。
现法即涅盘,亦所作已办。设若法智后,于此有差别;
有为法极细,谁计自性生。彼即非智者,不见缘起义。
尽烦恼比丘,生死已还灭;有始然正觉,何因未曾说。
有始则决定,为见所执持。诸缘起生法,如何有始终。
先已生如何,后复变为灭。离前际后际,趣向如幻现。
何时幻像生,何时当成灭;知幻体不愚,不知幻徧爱。
诸法如阳焰,以智现见者,则不为前际,后际见所损。
若谁于有为,计实有生灭;彼等即不知,缘起轮所行。
依彼彼缘生,即非自性生;既非自性生,如何说性生。
由因尽息灭,乃说名为尽;非有自性尽,如何说性尽。
若无少法生,即无少法灭。说生灭之道,是有所为义。
由知生知灭,知灭知无常;由知无常性,正法亦通达。
诸于缘生法,远离生灭相;彼等了知者,越渡见有海。
异生执实我,有无颠倒过;为惑所转者,是自心欺诳。
智者于有为,无常欺诳法;危脆空无我,是见寂灭相。
无处无所缘,无根无住者;无明因所生,离初中后际。
如芭蕉无实,如干达婆城;痴闇城无尽,诸趣如幻现。
此梵等世间,显现为谛实;于圣说彼妄,除彼岂有余。
世间无明闇,随顺爱流行;与离爱智者,见如何相同。
于求真性者,初说一切有;通达义无贪,然后说寂灭。
不知寂灭义,但闻空性声;不修福德业,损害彼劣夫。
说诸业果有,众生亦真实;了知彼体性,然后说无生。
诸佛随需要,而说我我所;蕴处及界等,亦随需要说。
说大种色等,正属识中取;了知彼当离,岂非邪分别。
唯涅盘真实,是诸佛所说;谓余非颠倒,智者谁分别。
何时意动摇,尔时魔行境;若于此无过,有何不应理。
世间无明缘,是佛所说故;此世谓分别,有何不应理。
无明若灭时,行等亦当灭;无明妄分别,如何不了知。
诸法因缘生,无缘则不住;无缘故即灭,如何计彼有。
设若说有师,执法为实有;安住自宗道,于彼毫不奇。
依止诸佛道,说一切无常;兴诤执实有,彼极为希奇。
于此彼随一,观察不可得;诤论此彼实,智者谁肯说。
诸有不依止,执我或世间;呜呼是被常,无常等见夺。
许诸法缘生,又许实有性;常等过于彼,如何不生起。
许诸法缘生,犹如水中月;非真亦非无,不由彼见夺。
许诸法实有,当起贪瞋见;受剧苦暴恶,从彼起诤端。
彼为诸见因,无彼惑不起;故若徧知者,见惑皆蠲除。
由谁了知彼,谓见缘起生:缘生即不生,一切智所说。
为倒知所伏,非实执为实;执着诤论等,次第从贪生。
彼诸圣者等,无宗无诤端;诸圣既无宗,他宗云何有。
若计有所住,曲惑毒蛇缠;谁之心无住,不为彼等缠。
诸有住心者,惑毒何不生;何时住中间,亦被惑蛇缠。
如童执实有,于影像起贪;世间愚昧故,系缚境笼中。
圣者于诸法,智见如影像;于彼色等境,不堕事泥中。
异生贪爱色,中间即离贪;徧知色体性,具胜慧解脱。
执净起贪爱,反之则离贪;已见如幻士,寂灭证涅盘。
倒想起热恼,烦恼诸过失;通达有无体,知义即不起。
有住则生贪,及离贪欲者;无住诸圣者,不贪离贪非。
诸思维寂灭,动摇意安静;烦恼蛇扰乱,剧苦越有海。
以此之善根,回向诸众生;集福智资粮,愿得福智身。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日译于中国佛学院藏文系中观研究室
中观宝鬘论颂
圣龙树菩萨 造
龙幢和巴操论师从梵译藏
观空法师讲授并校正修改
仁光法师从藏译汉
顶礼至尊诸上师
明增上生决定善品第一
解脱一切障,众德庄严者;有情唯一友,敬礼一切智。
为王修法故,说唯一善法。谁是正法器,则能成办法。
先增上生法,后生决定善;由得增上生,次生决定善。
增上生即乐。定善谓解脱,成办此二因,略说即信慧。
具信故依法,具慧故正知,二中慧为主,信是彼前导。
诸不由欲瞋,怖痴而越法,说彼是具信,决定善胜器。
谁能善观察,身口意诸业,恒饶益自他,说彼为智者。
不杀不盗取,不邪淫妄言,离间粗恶语,绮语正防止。
远离贪欲心,瞋恚及邪见,此十白业道,翻此为黑业。
不饮酒净命,无害意敬施,供应供修慈。略说法如是。
若唯苦逼身,决不生善法,未除损恼他,益他亦非有。
施戒忍光明,正法大坦途,若弃习苦行,如牛行险道。
趣生死旷野,剧苦众生树,烦恼蛇缠身,长远于中行。
杀生寿短促,害他损恼多,偷盗乏资财,邪淫多怨敌。
妄言招诽谤,两舌亲乖离,粗语闻恶声,绮语言失信。
贪欲摧所求,瞋恚多恐怖,邪见生恶执,饮酒心狂乱。
不施感贫穷,邪命逢欺诳,骄生卑种族,嫉故少威德。
由忿形貌丑,不问智者愚。此果在人道,先当往恶趣。
诸不善异熟,如前所宣说;一切善业报,翻彼而生起。
贪瞋痴及彼,所生业不善;无贪瞋痴等,所生业是善。
不善感诸苦,恶趣亦如是;由善感乐趣,诸生中安乐。
当从身语意,遮诸不善法,应常修善行,故说此三法。
由此法解脱,地狱鬼傍生,且能得人天,王位圆满乐,
定无量无色,感梵天等乐。略说增上生,因果法如是。
诸决定善法,细深智者见,离闻诸异生,生怖是佛说。
我无当非有,我所现未无,凡夫闻此畏,智者怖永尽。
一切诸众生,皆是从我执,我所执而有,佛唯利彼说。
说有我我所,胜义中颠倒,由于如实智,不见此二故。
我执生诸蕴,我执义中妄,若种子本妄,所生云何真。
由见蕴不实,我执则断除,我执既断已,后不起苦蕴。
譬如衣凈镜,虽现自貌影,此影真实性,少分亦非有。
如是依诸蕴,虽能起我执,亦如自貌影,全无真实性。
如不依净镜,不现自貌影,若不依诸蕴,我执亦如是。
圣者阿难陀,证得如是义,得净法眼已,为诸比丘说。
何时有蕴执,尔时有我执,由我执有业,由业而有生。
三道生死轮,无初中后转,犹如旋火轮,彼此互为因。
彼自他及俱,三世不见故,即能尽我执,业及生亦尔。
如是见因果,生尽真实性,即不思世间,实有及断无。
愚人若闻此,能尽诸苦法,于无畏处瞋,不知故生怖。
涅盘中无彼,汝若不怖畏,此处说无彼,汝何故生怖。
解脱无我蕴,设许如是者,此处除我蕴,汝云何不喜。
涅盘尚非无,何当是有法。有无执俱尽,当知名涅盘。
略则无见者,谓拨无业果,非福恶趣因,经说名邪见。
略则正见者,谓信有业果,福是乐趣因,经说名正见。
由知有无寂,超越福非福,彼离善恶趣,佛说名解脱。
由见生苦因,远离于无见,由见灭苦因,亦不许有见。
前生及俱生,非因实因无,假立与真实,生皆不许故。
此有故彼有,如由长有短,此生故彼生,如由灯有光。
有长故有短,非从自性有,如无有灯故,光亦不能生。
见从因生果,此世间如是,许从戏论生,不成无见者。
灭非戏论生,即成真如性,不许非有见,离二得解脱。
远处所见色,近见更明暸,阳焰设是水,云何近不见。
犹如诸远者,见世间实有,近者则不见,无相如阳焰。
阳焰现似水,其实并非水,如是蕴似我,非我非实有。
计阳焰为水,是故往彼处,执水后变无,此是愚痴者。
如是如阳焰,谓世间有无,此执即痴闇,有痴不解脱。
无见堕恶趣,有见生善道,如实知正义,不依二解脱。
如实正如故,不许有成无,无见者若成,何非有见者。
若言由破有,义即属于无,如是由破无,何故不属有。
诸不许全无,不行心亦无,依菩提道故,何说彼堕无。
说我蕴实有,世间数论师,胜论裸形前,试问离有无。
故应知佛法,不死真甘露,离有无甚深,是不共正法。
灭生无去来,剎那亦不住,超越三世体,世间岂实有。
由世间涅盘,无实去来住,故彼二真理,何当有差别。
由无有住故,生灭非实有,则生住灭三,云何有自性。
法若常变异,岂是非剎那,设是无变异,云何转成余。
一分或一切,尽故成剎那,未见不同故,此二俱非理。
剎那无不变,云何有故物,恒故非剎那,故物云何成。
剎那有后际,亦应观初中,三剎那体故,世剎那非住。
初中后三际,如剎那应思,初中后三者,非由自他成。
异分故非一,无分全非有,一无多亦无,有无无也无。
由坏或对治,有亦可变无,有本非有故,坏对治何成。
因此由涅盘,灭世间不成。世间有边耶? 问时佛默然,
如是甚深法,非器前不说。故智者了知,佛是一切智。
如是定善法,甚深无执着,诸圆满佛陀,一切智所说。
怖畏无住法,众生深喜住,未越有无边,诸无智受损。
怖畏非怖处,自损亦损他。王莫为彼损,应当如是行。
为王不受损,故依出世轨,不落二正教,如实而宣说。
超越福非福,甚深解释义,自他怖无住,因此未领纳。
士夫非地水,非火风及空,非识非一切,何者是士夫。
士夫六界合,故非是实有,如是一一界,合故亦非实。
蕴非我及无,亦非互相依,蕴非薪火杂,是故我何有。
三大种非地,非互依非离,余各亦如是,故大如我妄。
地水火及风,一一无自性,三无一亦无,一无三亦无。
若三无一无,一无三亦无,各各非自有,合岂自性生。
若各各自有,无薪何无火,动碍及摄痔,水风地亦然。
余无火亦无,三大何自有,三大与缘生,亦不应相违。
一一有自性,如何相待有, 一一无自性,彼岂相待有。
若一一无性,一有余亦有,不杂非共住,杂则非各有。
诸大非各有,岂各有自相,无各无徧多,自相唯世俗。
色香及味触,亦是同此理。眼识与色等,无明、业及生。
能作所作作,数相应因果,时和长短等,名有名如是。
地水火及风,长短粗细性,善等智前灭,是能仁所说。
识不可指出,无边徧主前,地水火及风,住处不可得。
此中长与短,粗细善不善,名及色等法,一切皆寂灭。
由不知彼故,识未见本有,知彼故识前,后见是寂灭。
此一切行法,是识火之薪,由具分别光,燃烧即寂灭。
无知故先计,后了知真如,有既不可得,无云何可得。
色体唯名故,虚空亦唯名,无大何有色,故唯名亦无。
亦应当思惟,受想行及识,如大种及我,故六界无我。
杂说品第二
如剥芭蕉树,支分尽无实,士夫析六界,无实亦同彼。
一切法无我,是诸佛所说,故为王抉择,六界等无我。
如是我无我,实有不可得,是故佛尽遮,我无我二见。
佛说见闻等,非实亦非虚,违品亦非有,故彼二非实。
如是胜义中,世间离实妄,因此佛不许,有无是实有。
如是一切法,全非自性有,佛不记有边,无边及二俱。
无量佛过去,未来及现住,度生俱胝数,密意住三世。
尽故住三世,非是增长因,佛如何不记,彼前际有边。
于异生秘密,即彼甚深法,世间如幻化,是佛教甘露。
犹如幻化像,虽现似生灭,然在事实上,无生亦无灭。
比为幻世间,虽现似生灭,然于胜义中,生灭皆非有。
譬如幻化像,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
世间如幻化,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
超越三世体,唯名言安立,诸法有或无,世间非实有。
佛即由此因,于有边无边,二俱四句中,不授记非余。
此身不净相,粗及现量境,恒常显现者,心中尚不住。
况正法无住,极细难通达,甚深非现量,心岂能易入。
此法甚深故,众生难悟解,故佛成道时,默然不说法。
若倒知此法,能损诸无智,由如是无见,沉没不净坑。
若邪执此义,愚起智者慢,诽谤具粗犷,倒首堕无间。
若不善饮食,致招诸衰损,善食获长寿,无病力安乐。
如是倒执者,亦当获衰损,善知得安乐,及无上菩提。
是故应弃舍,毁谤和无见,为成诸义利,殷重求正知。
若不知此法,即随我执转,而集善恶业,致感苦乐趣。
何时若未知,遣除我执法:尔时应殷重,修施戒忍法。
业前思善法,中后亦具法,如此行国王,现后世无损。
由法获称乐,现及死无怖,后世乐增长,故应常依法。
法是正规律,由法世间喜:世间喜乐故,现后无欺诳。
若非法定律,世间即憎恶:由世憎恶故,现后不安乐。
无义恶趣道,欺他生剧苦,此等错乱慧,岂是义利明。
若唯欺诳他,如何具正义? 由此百千生,唯成自欺尔。
欲令怨懊恼,舍过依功德,由王得自利,怨敌亦不喜。
布施及爱语,利行与同事,以此摄世间,亦摄持正法。
若王说实语,令生坚固信。如是说妄语,极能令不信。
无欺是实语,违心非真实,利他是实语,不利则为妄。
王有诸过失,施明能映蔽,如是由悭吝,能坏彼众德。
寂静甚深故,能生殊胜敬,由敬具威信,故应修寂静。
具慧心难夺,坚不随他转,亦不被欺诳,故王应修慧。
谛、施、寂静、慧,王具此四法,如四种妙法,为人天赞叹。
直言意清净,慧悲无垢染,与此人作伴,慧法常增长。
说益语者难,听者亦复难,逆耳知有益,速行者更难。
因此虽逆耳,有益宜速行,医病慈爱我,苦药亦应服。
命无病王位,恒念是无常,须应具精进,专一修正法。
若见定当死,死后罪招苦,暂时虽安乐,亦不应作罪。
有时见无怖,有时见有怖,若于一心安,汝何不畏余。
由酒世间讥,误事亦耗财,痴迷行非事,故应常断酒。
赌博生贪忧,瞋谄诳掉举,妄绮恶语因,故应常断除。
贪爱女人者,多计女身净,实则思女身,全无一毫净。
口是唾齿垢,诸不净器具,鼻流浓涕痍,眼出泪眵处。
腹中粪尿聚,及是肺肝器,愚未见不净,贪着女人身。
有类由不知,贪不净美瓶,世人痴无智,爱女人如是。
身境极臭秽,本是离贪因,世人若爱彼,以何引离欲。
犹如猪极贪,屎尿呕吐器,一类爱粪尿,呕吐处亦尔。
身城是不净,出生之穴孔,愚人于彼处,计为生乐因。
汝见屎尿等,一一为不净,于彼合集身,如何生悦意。
由精血混合,不净种子生,知是不净身,于此何生贪。
由彼不净聚,湿皮所缠裹,若与彼同卧,如同不净眠。
身色好及丑,年老或青春,女身皆不净,汝从何生贪。
粪团虽色美,极新及形好,于彼不应贪,女色亦如是。
内腐外皮裹,此腐臭尸体,所现极丑恶,如何未曾见。
皮非如粪秽,是如衣云者,犹如粪堆皮,如何能令净。
粪秽所满瓶,外饰亦应厌,身是不净体,粪满何不厌。
若汝厌粪秽,香鬘及饮食,本净令成秽,此身何不厌。
如于自或他,粪秽起厌恶,自他不净身,云何不厌恶?
如女身不净,汝自身亦然。故于内外体,非应离贪耶?
九孔流不净,自虽常浣濯。不知身不净,对汝说何益。
诸于不争身,装饰作证颂,奇哉谬且愚,奇哉士所耻。
无知闇所蔽,从生多如此,为欲事兴诤,如众犬争粪。
搔痒生乐受,无痒更安乐,如是世欲乐,无欲更安乐。
汝若如是观,虽未成离欲,然由欲渐薄,于女不起贪。
短寿怖及苦,地狱之主因,由暴恶畋猎,故应常断杀。
如不净涂身,恶蛇流毒涎,依谁令有情,生怖者暴恶。
大雨云起时,诸农民生喜,如是依谁人,有情喜者善。
故应舍非法,不懈依正法。欲自及世间,得无上菩提,
菩提心为本,坚固如山王。大悲徧十方,不依二边智。
大王若欲用,大士卅二相,庄严汝身者,诸事应谛听。
善事塔供处,圣者及尊宿,吉祥手足轮,庄严成转轮。
王于所受法,常坚固受持,由此当得成,安足之菩萨。
由布施爱语,利行及同事,感吉祥手指,密网连接纹。
由施妙饮食,及极丰盛故,感手足柔软,身高手及足,
双肩与后颈,满故七处高。不害救死犯,感身严修直,
长寿手纤长,足跟宽广等。阐扬正受法,感吉祥妙色,
足踝骨不现,毫毛向上严。于明及工业,敬受并授人,
感阿勒耶踹,及聪利大慧。若他求己财,不舍誓速施,
感臂圆体健,为世间导师。亲友若乖违,正直作和解,
感吉祥阴藏,向内而隐没。施舍宅卧具,舒适且美妙,
感纯净无垢,极光滑金色。施无上权位,如理顺师长,
感一孔一毛,白毫庄严面。说和雅爱语,随顺他善说,
汝感臂膊圆,上身如狮子。承事诸病人,痊感臂头圆,
自己安稳住,得最上妙味。引导顺法事,汝顶髻善住,
如诺瞿陀树,纵广量相等。由长时宣说,谛实和软语,
王当得舌相,广长具梵音。由恒常相续,说诸谛实语,
两颊如狮子,吉祥他难胜。由恭敬承事,随顺正理行,
感齿极洁白,整齐平正相。由长时串习,实语无离间,
感齿具四十,整齐且细密。由无贪瞋痴,慈心视有情,
得眼青且光,睫顺如牛王。如是略说因,及三十二相,
应知彼即是,大士狮子相。随形好八十,由慈等流生,
余恐文辞繁,故未为王说。一切转轮王,虽有此诸相,
净严及明显,不逮佛一分。转轮王所有,相及随形好,
说由于能王,一分净心生。经百俱胝劫,专积诸善根,
亦不能出生,佛一毛孔相。日光与荧等,唯少许相同,
佛相与轮王,相同亦如是。
摄菩提资粮品第三
从不思议福,出生佛妙相,大乘教中说,王应如是听。
诸独觉所生,学无学所生,世间所生福,如世间无量。
以些福十倍,感一毛孔相,佛一一毛孔,与彼福相等。
生一切毛孔,所有诸福德,以彼之百倍,感一随形好。
所有福国王,成一随形好,如是至八十,所生福亦尔。
感八十随好,所有福德聚,此等之百倍,成一大士相。
三十二相因,是大福德聚,以此等千倍,感毫如满月。
白毫相福聚,亿倍共合集。能感无见顶,救怙之顶相。
如无见顶福,百亿俱胝倍。当知能感得,具十力法螺。
彼福虽无量,如说与十方,世界等无余,略说为有量。
由于色身因,如世界无量,所以法身因,云何成有量。
一切因虽小,能感广大果,佛具无量因,果有量难思。
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
因此二资粮,即是成佛因,如是应常依,些福德智慧。
由说正理教,令得安慰因,于成菩提福,不应生懈怠。
如十方空地,水火风无边,如是许具苦,有情亦无边。
彼无边有情,菩萨由大悲,从诸苦拔济,令安住佛位。
彼心坚住者,未眠或眠时,从正誓受起,虽有时放逸。
有情无边故,常积无边福,由彼无边因,证佛果不难。
诸住无量时,为无量有情,求无量菩提,作无量善法。
菩提虽无量,由四无量聚,无须经长时,如何不能得。
由无边福德,及无边智慧,身心所有苦,迅速得消除。
罪感恶趣身,生饥渴等苦,彼止恶修福,他生则无苦。
由痴生心苦,贪瞋怖欲等,彼因无依慧,速离诸心苦。
所有身心苦,不能损恼故,直至世间尽,度生如何厌。
有苦时虽短,难忍何况长,无苦而安乐,时无边何妨。
彼既无身苦,心苦云何有,悲愍世间苦,由此长住世。
成佛时虽长,具慧不怯弱,为尽过德圆,此应常励力。
贪瞋痴等过,知已应全断,无贪瞋痴德,知已殷重依。
由贪堕饿鬼,瞋恚感地狱,痴多趣傍生,翻此生人天。
舍过取功德,是增上生法,由智尽诸执,是决定善法。
佛像及佛塔,殿堂应广造,广设诸卧具,殊胜应具备
众宝之所造,佛像极庄严,又应善绘画,坐宝莲花上。
正法比丘僧,应殷重护持。金及宝璎珞,供佛塔等上,
金银花金刚,珊瑚及珍珠,帝青吠琉璃,蓝宝等供塔。
供养说法师,利养承事等,作诸喜悦事,六法敬依止。
事师及敬听,服事和问讯,及诸菩萨前,常恭敬供养。
汝莫于外道,恭敬供养礼,无知由彼缘,于有过生爱。
能仁经及论,书写施经纸,诸笔及墨等,亦应先惠施。
于国起学校,聘诸教授事,给田固基业,愿增长智因。
为除老幼病,有情之苦恼,医生剃发师,给田令安居。
适旅舍花园,桥池聚会厅,渠衣食草薪,令诸巧慧作。
于村城伽蓝,修建雅亭馆。诸缺水道中,应为置水渠。
病无依苦逼,下姓或贫穷,常悲愍摄受,抚育敬彼等。
应时新饮食,啖食谷果等,乞求诸物人,未给不先用。
靴伞滤水囊,及拔刺器具,针线与扇等,安置凉亭中。
三果和三辛,酥蜂蜜眼药,消毒置凉亭,书咒及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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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身足首油,婴儿床及粥,妙瓶刀斧等,请置凉亭中。
芝麻米及谷,饮食糖油汁,净水灌满缸,阴凉处布施。
蚂蚁窝穴门,置食物水糖,及诸谷米堆,常令堪信施。
食前与食后,亦常施饿鬼,犬蚂蚁鸟等,随宜施饮食。
侵害饥馑年,损害和瘟疫,被敌战败域,随世广摄受。
农夫受苦恼,应给种饮食。殷重蠲赋税。田粮亦减少。
救济债累者。免税及减税。住诸门苦恼,亦应善解除。
自境或他境,群贼须平息。货润须平衡,价值令合理。
群臣所禀白,自当全了知,有益世人者,一切应常作。
如有利己者,汝常殷重为,如是利他事,汝应殷重作。
如地水火风,药草林木等,于一须臾间,可令他享受。
若行七步顷,起心舍诸物,菩萨所生福,如虚空无量。
童女身端严,赐与诸求者,由此得正法,总持陀罗尼。
释迦佛往昔,施八万童女,具一切庄严,及诸资生具。
种种色光华,衣服庄严具,香鬘受用物,愍施诸乞者。
诸缺乏法义,生极苦恼者,若立即惠与,无施能胜此。
若于何有益,毒亦可布施,于他若有损,妙食不应施。
如人被蛇咬,说断指有益,佛说若利他,不乐亦应为。
于正法法师,汝应胜承事。恭敬听闻法。亦恒行法施。
莫爱世间语。应乐出世言。如自生功德,亦应令他生。
闻法无厌足。摄义应分析。于师修供养,常恭敬陈白。
莫读顺世论。远离诤执慢。自德不赞叹。仇德应宣扬。
莫攻他要害。及不以恶心,举发他过非。恒应观己过。
他由何种过,常为智者责,自应断彼尽,亦应遮止他。
他害莫瞋恚,应念宿业感,为后不受苦,自应离诸过。
不希望报酬,于他作饶益。有苦唯自受,乐与求者共。
虽具天圆满,亦不应骄傲,穷困如饿鬼,亦不应怯弱。
由说真实语,自死失王位。亦应常说彼,不说其它语。
如所说而行,誓愿应坚持,由此具吉祥,地上成胜量。
汝恒于一切,应善观察行,由见真实义,故不随他转。
法生王位乐。徧诸十方界,大名盖当生。群臣尽敬服。
死缘极众多,活缘唯少许,此等亦死缘,故当常修法。
如此恒修法,自与诸世间,心得喜悦者,即以此为佳。
由法睡时乐,醒时亦安稳。由内无过咎,梦中亦见乐。
虔诚孝父母,敬事族姓尊,善受用忍施,软语无离间。
实愿尽寿行,感得天王已,后仍为天王,故应修彼法。
每日三时施,三百罐饮食,不及须臾顷,修慈福一分。
人天等慈爱,彼等亦守护,意喜身多乐,无毒刀损害。
无劳事得成,当生梵世间,设未能解脱,得慈法八德。
若令诸有情,发坚菩提心,常得如山王,坚固菩提心。
由信离无暇。由戒生善趣。由修习空性,即得不放逸。
无谄具正念。思惟增聪睿。恭敬证法义。护法具智慧。
由不障闻法,及行法施者,当与佛值遇,所求亦速得。
无贪成法事。无怪增受用。无慢感尊主。忍法获总持。
由施五精华,乃施无怖畏,诸魔不能侵,具殊胜大力。
佛塔供灯鬘,闇处置火炬,灯中施油类,能获净天眼。
供养佛塔时,敬献妙音乐,钟及螺鼓等,能得净天耳。
不举他过失,不说缺支等,常护惜他心,当感他心智。
施履及车骑,搀扶羸弱人,乘骑奉师长,智者得神变。
为法建伽蓝,忆念法文义,由净心施法,故得宿命通。
诸法无自性,如实正了知,得第六神通,诸漏永断尽。
为解脱有情,真如智等具,修悲以润泽,成最胜胜者。
由种种净愿,成佛净剎土。以宝献能王,得放无量光。
由此知业果,相应义如是,常利益有情,即是汝自利。
国王规则品第四
忍不忍难知,故王行非法,或作非理行,给养者于王,
多加赞美故,益无益难觉,若对任何人,逆耳益难说。
况于大地王,我比丘何言,为令汝喜悦,及愍众生故,
逆耳若有益,我一定启白。佛说对弟子,实柔具义合,
悲愍应时言,故今说此语。坚定若宣说,无瞋谛实语,
如涤垢妙水,可听闻受持。我为汝宣说,现后有益者,
知已应修行,自他有益事。由昔施来求,事成若不施,
忘恩起贪着,后难获义利。如世间路粮,无资不能负,
施乞虽不念,后世获百倍。愿常发大心,欢悦作大事,
由作广大业,定感广大果。大王应当作,劣者难思事,
法事三宝依,得名称吉祥。若作何法事,他身毛不竖,
死后无善誉,王不作为上。作诸广大事,全离骄生喜,
诸劣者息慢,至一切财尽。汝弃一切物,无主寻去处,
唯有如法行,来至汝面前。先王诸财富,虽属新王有,
然能得先王,法乐名称否。有财此世乐,施感他生乐,
不用施损失,唯苦何有乐。临终诸恶臣,轻汝重新王,
诸欲慈爱者,无权不行施。故在有权时,速舍为法事,
常住死缘中,犹如风中灯。诸先王所建,法事天庙等,
一切善制度,应如昔保护。彼不害善行,住戒慈新来,
实语忍无诤,常处精进行。盲病劣无依,穷苦缺支节,
切勿遮彼等,平等获饮食。具法无希求,或住他王境,
亦尽力摄受,随宜善处理。一切法事主,应委精进人,
不侵蚀聪智,如法不损伤。明规具法亲,净贴心不瞋,
上姓禀性贤,知恩委大臣。能舍无贪勇,柔和适当用,
坚常不放逸,具法委将军。法轨清净作,识事了经义,
如法平柔和,委老宿为首。王每月于彼,听一切收支,
听已即应于,法事作权衡。汝王位为法,不求名五欲,
因此有胜果,反之果无义。人王现世间,多互相损害,
如是汝应听,政法不相违。智耆宿上姓,知理能畏罪,
善良见重要,汝应常招纳。罚系打骂等,虽属应执行,
汝以悲心润,恒常赐摄受。于造极重罪,一切诸有情,
王亦应常起,悲愍饶益心。于造极恶者,尤应起悲心,
彼等自受损,大士悲愍处。一日或五日,放诸弱小囚,
余亦随所应,勿全不释放。汝思不放谁,即生非律仪,
从彼非律仪,相续积罪恶。何时囚未放,尔时剃发师,
沐浴及饮食,医药令安乐。如欲不肖子,成为可造材,
悲心行治罚,非瞋非为财。极瞋行恶人,观察善知已,
不杀不损害,驱揽出境等。所辖诸境内,派专使视察,
恒念不放逸,愿作顺法事。自于功德处,善施敬承事,
广大随顺行,余亦如理施。王树忍阴凉,恭敬花繁盛,
善施果广大,民众鸟来栖。若王性好施,有威众亦喜,
如豆蔻胡椒,所包沙糖丸。若依理观察,汝王位不失,
亦不成非理,离非法成法。王位从正法,非前世带来,
携至后世故,不应行非法。王位如货物,若苦价相传,
则将无成就,愿王努力行。王位如货物,若王价相传,
则应当更换,愿王努力行。虽得四洲地,转轮王安乐,
许身及与心,唯此二乐尔。身所生乐受,仅苦逼变坏,
心乐想自性,唯分别而已。世间一切乐,唯苦逼变坏,
及唯分别故,彼乐非真乐。洲境处及家,乘椅衣卧具,
饮食及象马,女人等受用。何时生乐心,尔时称彼乐,
余由心不缘,尔时境非境。眼等五种根,缘五种境时,
若无分别执,不知何者乐。何时色等境,为一根缘知,
尔时不缘余,尔时无境故。诸根只能缘,过去境行相,
意缘起分别,便执为乐想。此由某一根,而缘某一境,
境无根亦无,根无境亦无。如说依父母,后及有子生,
如是依眼色,后乃说识生。境唯过及未,不越此二故,
彼有根无境,则现亦无境。如由眼错乱,妄见旋火轮,
如是由诸根,缘现境亦尔。诸根及诸境,许是大种性,
大种别无境,此等无实境。若大种各异,无薪应有火,
和合当无相,其余如是知。大种二相中,无境合无境,
和合境无故,色亦无实境。识受想及行,一切亦如是,
别体无境故,胜义中境无。睛苦变坏位,起真乐我慢,
如是乐变坏,起真苦我慢。由于无自性,断除乐受爱,
以及离苦爱,是故见解脱。由何心能见,依名言中说,
无心所无心,无境不许俱。如彼真实性,知众生无实,
如无因之火,无住得涅盘。菩萨亦如此,求圆满菩提,
彼唯由大悲,受生至菩提。如来从大乘,示菩萨资粮,
于彼愚痴者,极瞋兴毁谤。不知德与失,或想德为失,
或于德起瞋,而诽谤大乘。知损他是过,利他为功德,
仍诽谤大乘,说于德起瞋。不顾自利故,一味喜利他,
大乘德根源,瞋彼遭焚烧。具信由恶取,另方由瞋恚,
具信尚说焚,况余瞋背者。医方中所说,以毒能攻毒,
如是以小苦,除大苦何妨。诸法意前导,说意为上首,
饶益心利他,虽苦岂无益。作现苦后利,何况为自他,
引广大利乐,此法是常规。若舍小安乐,能见大安乐,
愿王见大乐,而舍小安乐。设若不舍彼,医师为病愈,
而给诸苦药,病减不应瞋。见为损害者,智者见有益,
了知总别者,诸论极称赞。大乘经中说,先具大悲行,
及无垢净慧,有心谁谤彼。于广大甚深,懒惰己未修,
由痴谤大乘,实为自他怨。施戒忍进禅,智慧悲为体,
此即是大乘,有何错误语。由戒施利他,进忍行自利,
定慧解脱因,总摄大乘义。自他利解脱,总则佛圣敦,
六度中全有,因此是佛语。佛说菩提道,福智资粮体,
此即是大乘,诸痴盲不忍。德如虚空量,说佛德无量,
因此于佛陀,大乘说当忍。圣者舍利弗,犹不知戒蕴,
故佛大功德,无量何不忍。大乘说无生,余说尽空性,
尽无生义同,是故应忍许。空性法身体,若如理观察,
二乘于智者,如何不相等。如来密意说,非易了知故,
说一乘三乘,存置护自身。由置不造恶,瞋毁集非善,
故欲爱自者,不应瞋大乘。彼小乘经中,未说菩萨愿,
诸行及回向,岂能成菩萨。加持成菩提,故佛未曾说,
此义较佛胜,定量更有谁。加持四圣谛,及顺菩提道,
共诸声闻行,佛果由何胜。安住菩提行,彼经未曾说,
大乘中说故,智者应受持。如诸声明师,先教学字母,
如是佛为他,先说堪忍法。或者为遮止,众罪而说法,
或为成福德,或者依二法。或二俱不依,分别怖深法,
为修菩提者,说空悲心要。是故诸智者,应舍憎大乘,
为成办菩提,尤应起净信。由信解大乘,及依彼说行,
成无上菩提,兼得一切乐。施戒忍辱法,特为在家说,
大悲心要法,愿依教修习。由世不驯服,王位若乖法,
为法及名称,汝即应出家。
菩萨共学品第五
复次出家者,初应敬学处,
于别解律仪,多闻善抉择。次知微细罪,诸事应断除,
所说五十七,应精进了知。忿令心扰乱,随彼行名恨,
覆谓覆诸恶,恼于恶坚执。诳谓极虚妄,谄心曲为性,
嫉忧苦他德,悭于舍怖畏。无惭及无愧,于自他不羞,
傲谓不恭敬,怒为陨所损。侨高举放逸,不能修诸善。
慢相有七种,当分辨解说。此中慢相者,劣已劣等等。
劣计胜或等,是故名为慢。于劣计己胜,是名为过慢。
于胜而计胜,名为慢过慢,犹如疮上疱,有极大过患。
五取蕴本空,于彼等愚昧,计我起执着,故名为我慢。
未得果计得,故名增上慢。称赞造恶业,智者知邪慢。
谓我无作为,轻毁自己者,名为卑劣慢,是略说彼等。
矫为利敬故,伪现根防护,媚为利敬故,先说柔软语。
侧面求所得,称赞他财物,方便求利故,当面讥谤他。
欲以利求利,赞叹先所得。说过即一一,说他人过失。
无勤不观察,由病缘意昧。徧贪自资具,由贪生懈怠。
自与他异想,由三毒遮障。若不起作意,于心不观察。
于随顺法者,懈怠不恭敬。于师非佛想,许是恶异生。
耽着小缠缚,从欲贪而生。徧着谓从欲,生起大缠缚。
贪谓于己物,具贪欲之意。耽着他财物,名为非理贪。
贪所断女色,赞颂非法贪。恶欲无功德,现德相矫诈。
大欲谓极贪,违少欲知足。得欲谓欲他,知己具功德。
不忍于损害,及苦等不忍。无规于阇黎,师长事不敬。
教诲心不乐,不敬顺法语。亲眷寻思者,于亲起慈贪。
如是于方处,生爱赞其德。不死寻思者,于死怖不虑。
顺了别寻思,欲令他了知,自有何德相,为他作师长。
贪爱他寻思,于他起贪爱。由彼损害心,思利己损他。
不喜无坚固。欲合浑浊意。懒惰无精进,身迟缓懈怠。
变由烦恼缘,令身语变化。不思食过量,令身不安乐。
心最下劣性,是说心怯弱。欲贪于五欲,起贪欲希望。
害心我伴仇,三时非理疑,损害他人心,皆从九因起。
身心沉重故,离作业昏沉。睡眠掉举者,身心不寂静。
悔于恶作悔,后生诸忧苦。于谛三宝等,怀二心曰疑。
菩萨应断除,勤戒尤应断。已离彼等过,功德等易依,
略说菩应德,谓布施持戒,忍辱与精进,静虑智悲等。
施谓舍自财,尸罗为益他,忍辱远离瞋,精进总持善。
禅一境无惑,慧抉择谛理,悲于诸有情,悲愍一味慧。
施受用戒乐,忍光泽进威。禅寂慧解脱,悲成一切义。
此七等无余,由波罗蜜多,得不思议境,为世间依怙。
如声闻乘中,说声闻八地,如是大乘中,说菩萨十地。
彼等初欢喜,菩萨欢喜故,三结永断除,生如来种姓。
彼所感异熟,施度极殊胜,能动百世界,作阎浮提王。
第二名离垢,身语意十业,清净无垢故,任运住彼等。
此所感异熟,戒度极殊胜,作吉祥七宝,利生转轮王。
三地名发光,智放寂静焰,起静虑神通,永尽贪瞋故。
此所感异熟,忍辱行殊胜,作帝释天王,能遣诸欲贪。
第四名焰慧,发正智焰故,一切菩提分,增上修习故。
此所感异熟,作夜摩天王,善能破一切,萨迦耶见等。
第五极难胜,诸魔难胜故,善知圣谛等,微细深义故。
此所感异熟,作睹史天王,能破诸外道,烦恼恶见处。
第六名现前,佛法现前故,由修止观力,得灭及增广。
此所感异熟,作化乐天王,声闻不能夺,能灭诸我慢。
第七名远行,由数远行故,剎那剎那中,能趣入灭定。
此所感异熟,作自在天王,现证圣谛故,为胜阿阇黎。
第八童真地,不动无分别,不动身语意,行境不思议。
此所感异熟,千主大梵王,抉择诸法义,声缘不能夺。
九地名善慧,如王太子位,得无碍智解,故此名善慧。
此所感异熟,二千主梵王,有情心所问,罗汉等无夺。
第十名法云,降正法雨故,菩萨得诸佛,光明灌顶故。
此所感异熟,为净居天王,无量智境主,殊胜大自在。
如是彼等十,菩萨十地说。佛地与彼异,广大不可量,
此处但咯说,与十力相应。彼力又一一,如众生无量,
诸佛德无量,如方隅虚空,及地水火风,仅略说彼相。
若佛因仅此,则不见无量,于佛德无量,难生决定信。
在佛像塔前,或余处亦可,于此二十颂,一日三时诵。
于诸佛正法,僧众及菩萨,恭敬皈依已,顶礼堪供者。
消灭诸罪业,广修众福德,诸有情福善,一切皆随喜。
我顶礼合掌,请转妙法轮,直至有众生,诸佛久住世。
我以所作福,已作及未作,愿一切有情,皆发菩提心。
愿有情无垢,根圆离无暇,正行得自在,正命悉具足。
愿诸有情等,手中具财宝,诸资具无量,尽生死无竭。
愿一切女人,恒为胜丈夫,一切有情明,戒足愿成就。
愿有情妙颜,端形大威光,见者悦无病,得大力长寿。
成方便善巧,愿诸苦解脱,安住三宝中,佛法财具足。
修慈悲欢喜,离惑住等舍,施戒忍精进,静虑慧庄严。
诸资粮圆满,相好极显明,不思议十地,愿不断进行。
我亦以彼德,及余而庄严,远离一切过,于有情胜慈。
有情意所求,诸善修圆满,愿恒常断除,诸众生苦恼。
诸世间异生,为怖所懊恼,愿但闻我名,远离大恐惧。
见念闻我名,诸异生净信,离错住真实,定圆满菩提。
愿一切生中,五神通随行,愿于诸有情,恒常作利乐。
诸世间异生,欲作众罪业,愿彼等无损,恒时顿遮止。
如地水火风,药及旷野树,愿众生恒常,随意而受用。
于生如爱命,随彼极爱我,众罪咸归我,我善施众生。
何时有有情,未得解脱者,我虽得菩提,誓愿住三有。
上所说福德,设彼有形体,恒河沙世界,亦不能容受。
彼是世尊说,此中亦有因,饶益众生界,无量者同彼。
如是我为汝,总摄说是法,汝如爱护身,恒常作爱护。
为爱彼法义,即是爱己身,若欲益所爱,彼由法能成。
如我依止法,依如法修行,如修行依慧,如慧依智者。
清凈慈具慧,由辩说饶益,谁怀疑衰损,彼必失自利。
善知识德相,略摄应了知,知足具悲戒,有断烦恼慧。
彼若教诲汝,汝应知恭敬。法规圆满修,当得殊胜果。
众生谛软语,安祥严可畏,有理不轻毁,自在应善说。
调伏离随眠,威严心寂静,无掉亦无怠,无谄决定作。
决定如满月,光辉如秋日,渊深如大海,坚固如山行。
解脱诸过患,以众德庄严,诸有情受用,一切智愿修。
此法不唯独,专为国王说,亦为余众生,随应饶益说。
令自及他等,成正等菩提,国王对此论,应日日思惟。
具戒敬上师,忍辱无嫉妒,离悭不希求,利他财具足。
饶益贫乏者,胜非胜持舍,正法常住持,求无上菩提。
龙树六论 作者: 造 圣龙树菩萨 释译 汉藏诸大论师
附 录
中观宗二谛略义
观空法师
我们阅读佛经时,见到有些经中说生灭等有,有些经中又说生灭等无,因而容易产生一种疑问就是:有无二者原互相矛盾的,而佛为大智慧人,决不会有自语相违的过失,究竟要如何会通,才能把它统一起来呢?关于这个问题,在经论中已作正确的答复,如《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此颂显示诸佛说法是随众生智慧大小不同,所说之法亦异,但说有、说无,皆就二谛体性分别而说,并不是在某一种体性上既说它为有、又说它为无,而是就世俗谛说生灭等有,就胜义谛说生灭等无,因此说有说无皆无自语相违的过失。此义在《大智度论》中亦说:
佛法中有二谛,一者世谛,二者第一义谛;为世谛故说有众生,为第一义谛故说众生无所有。
此中『有』字是指『缘起有』不是指『自性有』,『无』与『无所有』是说『自性无』不是说『完全无』文字虽同,含义各异,因此对于经论中所说『有』与『无』的含义,应当依据经论的原意分析清楚,否则难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误。
诸佛既依二谛说法,但二谛的体性如何,为什么要了解二谛,又用什么方法来了解二谛呢?在印度佛教中有部、经部、唯识、中观四宗对二谛的看法略有差别,就是中观宗的应成、自续二派亦有不同的见解,这也是佛学分宗研究的主要原因之一。宗喀巴大师依据佛护、月称二位论师的教授造《中论疏》一部,其中关于二谛的阐述,尤为精要。现在即从该疏中略录梗概来解答这几个问题。
一、略释二谛
1、二谛是在什么上面分析的?
二谛是在一切法上分析的,一切法就是二谛的所依,不是在一切法外别有二谛,除了二谛也就没有一切法。什么叫做『法』呢?梵语『达磨』,汉译为『法』,它有『任持自体』的意义,譬如水能保持湿性,火能保持热性等等,因此水火等事物就叫做法。法的范围很大,即从微尘乃至涅盘等一切有为无为都叫做法,由于它们能够任持各各的自体。要之,凡是有的都叫做法,如色声等;凡是没有的都不能叫做法,如龟毛、兔角等,由于龟身本无毛,兔头亦无角故。而二谛都是有的,因此说它是在一切法上分析的。
2、释世俗谛:
先谈世俗谛的名义。
世俗谛的『世』字在梵文有『坏灭』义,由于诸有为法都有坏灭的相。『俗』字:一、有不知或不明义,即由『真实义愚』之力,不知或不明了诸法真实义;二、有『障覆』义,谓由无明力障覆诸法真实义;三、有『互依』义,有为诸法都是彼此相依而有,即由此义亦可了知诸有为法既是互依,就不是从单独存在的『自性』而有;四、有『诠表』义,即指世间名言,它能诠表诸法性相故,此处『名言』二字通指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一切有体相的法而言,不仅是指能缘的『名言心』而已。所以世俗谛亦称『名言谛』。
世俗谛的『世俗』是指『增益无明』,因为它对于本来不是『由自性有』的色声等法而增益执为是『由自性有』。若不是增益无明的心就不认为诸法是由自性有。换句话说,对不是『实有』的诸法,认为是『实有』者唯是无明烦恼增益执着,并不是在色等法上具有这种实有的东西。如《入中本颂》中说:
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入中释论》解释:
此色心等,由有支所摄染污无明增上之力安立世俗谛,若已断染污无明,已见诸法如影像等的声闻、独觉、菩萨之前,唯是假法,全无谛实,以无实执故。因此①(此处略去『色心等法本非实有而现似实有者』等几字)惟足欺诳凡夫,于圣者前则如幻事,是缘起性,见唯世俗。
此段是说由无明烦恼之力,妄执世俗谛为实有,并非说诸已断染污无明的声闻、独觉、菩萨面前全无世俗谛。
上面所说世俗谛的『世俗』是『增益无明』,亦是『实执』,它所执的境是名言中没有的,而『世俗谛』则须是『名言中有』。因此安立色心等法为『世俗中有』的『世俗』不是指染污无明,而是指世俗心,即缘青色等的心,简非『真实义智』。名言中有的『名言』即指『名言量』或『名言识』和『名言心』,亦即简别不是『胜义智』。因为『胜义智』和『真实义智』都是缘胜义谛的心。由此可知,世俗谛的『世俗』与世俗中有的『世俗』二者的含义不同。
世俗谛的『谛』字,是真实义,凡夫由染污无明执诸法为真实有。诸已断染污无明的圣者由于没有『实执世俗』,在他们的智慧面前,诸有为法不现为真实而是虚妄,但不是说诸有为法不是世俗谛。因此经论中说在已断无明之圣者的智慧面前,诸有为法是『唯世俗』,因为在他们的智慧面前不是谛实而唯是虚妄。此『唯世俗』之『世俗』二字是虚妄义,既非指无明,亦不指世俗心。又『唯』字亦只简别不是谛实只表明是虚妄而已,并未说诸有为法不是世俗谛。由于色心等法,在具有无明之凡夫的心量面前,仍现为『由自性有』。因此『唯世俗』的世俗,与『世俗谛』的世俗和『世俗中有』的世俗的含义又有差别。
这样看来,世俗谛的『谛』义,只是在『无明世俗』面前谛实,不是在『名言中』谛实,否则就与中观『应成派』所说『在名言中亦不许「由自性有」』之义相违。又本宗破实有与成立非实有,既然都作为『名言中有』,则在名言中若要立实有即不应理。因此彼染污无明所执『由自性有』的境,既不是『名言中有』,亦不是『胜义中有』,它在二谛之中都不能安立,只是不合事理的一种颠倒执着而已。
有人问曰:法与补特伽罗二者都是在『实执世俗』面前谛实,那么,法我和补特伽罗我应是世俗谛,汝说色心等法,是在『实执世俗』面前谛实故。答曰:如果我说凡是在『实执世俗』面前谛实的都是世俗谛,那么,你问的有理,但是我并没有那样说,只说世俗谛是在世俗面前谛实,这不等于说凡在世俗面前谛实的都是世俗谛。因此执为『由自性有』的我和法,都不是世俗谛,由于它是没有的,一切法中没有这样一种法,而二谛都须要在一切法上安立,且都是有的。
要之,此宗许名言量所缘的境是世俗谛的定义。虚妄法、尽所有性、不了义和名言谛等是世俗谛的异名。
次谈世俗谛的体性。
色心等法都有胜义谛和世俗谛二种体性:即见真实义智所缘的体为胜义谛体;见虚妄境识所缘的体为世俗谛体。例如谷芽有见真实义的理智所缘的谷芽体和见虚妄境的名言识所缘的谷芽体,前者是谷芽的胜义谛体,后者是谷芽的世俗谛体。《入中本颂》中说: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入中释》亦说:
内外诸法之体性有二,谓世俗与胜义。此即说明诸法各有二体,其中胜义谛体是见真实义智所缘之体性;世俗谛体是见虚妄境识所缘之体性。
谷芽的体上既具有二谛之体而其体各别,只指由于胜义谛体是理智所缘,世俗谛体是名言识所缘来说,并不是说在谷芽的法性上、或者谷芽的颜色等某一种体上,而是指就理智上说它是胜义谛,指就名言识上说它是世俗谛。由于谷芽的法性是谷芽的本性故,说是它的体;谷芽的颜色和形状等也是谷芽的一种本体故,也说是它的体。
有人说,瓶衣等就未得中观正见的凡夫来说是世俗谛,就已得中观正见的圣者来说是胜义谛。这种说法,不合道理。何以故?与《入中释》所说相违故。彼论中说:
其中异生所见胜义即有相行圣者①(此处略去『以彼犹有所知障相无明现行故』等几字。)所见唯世俗法,其自性空即圣者之胜义。
由于圣者见真实义的理智,只能缘瓶衣等的法性,不能缘瓶衣的颜色等;凡夫见虚妄境的名言识,只能缘瓶衣的颜色等,不能缘瓶衣等的法性故。因此二谛虽然在瓶、衣等某一种法上有,但不能在瓶的颜色或瓶的法性二者之中某一种体上具有二谛的体。否则二体就没有差别了。而二谛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如瓶的颜色是瓶的世俗谛体,就不是瓶的胜义谛体;瓶的法性是瓶的胜义谛体,就不是瓶的世俗谛体。
复次,谈世俗谛的差别。
见虚妄境的识有二:一、未被眩翳等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明利根识;二、被眩翳等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有患根识;观待明利根识则有患根识许为颠倒识。《入中本颂》中说:
妄见亦许有二种,诸明利根有患根;有患诸根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
如在心上分倒和不倒二种一样,彼所缘境亦说有倒和不倒二种。即是未被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根识所取的境为不倒境,被现前迷乱因所损害的根识所取的境为倒境。《入中本颂》又说:
无患六根所取义①(义:境),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损害根的因缘有二:一、在内有,即眩翳和黄眼病等,由这些因缘如其次第见虚空中有毛发下坠和见雪山为黄颜色等;二、在外有,即明镜和在空谷中发声,以及夏季日光与沙滩相近地方等,由这些因缘如其次第见影像、回声、水等故。损害意根的因缘则除上面所说之外,还有不如理的宗派见解和相似因,以及睡眠等损害的因。此处所说损害的因,是指上面所说的现前损害根识的迷乱因,不是指无始时来所有二种我执无明所熏染的损害因。又眩翳等比较无始时来所有的二种我执无明来说,它只是暂时的,不能算是长期的,因此说为现前的迷乱因。
如上所说,若有那些损害因的根识所取的世俗境安立为颠倒境;没有那些损害因的根识所取的世俗境安立为不颠倒境,这也只就世间『名言心』而说。由于如它所现之境为有而不被世间名言心量所破的则为不颠倒,如见水为流质,知石为固体等,就世间说名为真实,非观待圣者。若它所现之境为有而被世间名言心量所破的则为颠倒境,如见镜中花鸟为花鸟,见阳焰为水等,就世间说亦是颠倒故。
若就圣者来说,上二种境,没有正倒之分,由于彼二种境都是本无自性而现为有自性,不但镜中所现花鸟不是真实的,即在未断无明者的心前,青色等虽现似『由自性有』,而彼所现之境亦是虚妄,本来非自性有故。不仅如此,就是上面所说的二种世间心,也没有正倒之分,就圣者来说即是颠倒,因为彼二种世间心,都于非『由自性有』的法上执为『由自性有』故。
问曰:诸有色根由有现前损害因故,诸境倒现,及意识由有睡眠等损害因故,梦中所现之人认为是人,醒时见镜中花鸟认为是花鸟,见阳焰认为是水等境,即世间普通心亦能了知它是颠倒;但是意识有被不如理的宗派见解所损害而颠倒执着的境,彼世间普通心如何能够了知呢?答曰:此处所说有无损害的损害,不是指『俱生颠倒执』,即无明所损害的,而是指不如理的宗派所安立的『自性』、『神我』等。世间的普通心虽不能直接了知彼『自性』、『神我』等是颠倒的,但可由非观察真实义的名言量能够用世间道理了知它是颠倒,它于世间名言中亦是没有的。因此说世间心能够了知它为颠倒,是毫无疑问的。
补特伽罗俱生我执和法俱生我执所取的境①(此处略去『如执色心等法由自性有』等几字),由于它是没有现前损害因的根识所取的境,就世间的普通心来说虽是正确的,或真实的,但在名言中是完全没有的,色心等法非『由自性有』故。
中观『自续师』有许『心无正倒之分,现有正倒之分』,他说心执『由自性有』是依境现为『由自性有』而它见为『由自性有』故,非是颠倒。境所现的有些是『由自性有』而现为『由自性有』,如花鸟等,非是颠倒;有些不是『由自性有』而现为『由自性有』,如镜中花鸟等,即是颠倒。
中观『应成派』不许世俗谛有正倒之分,由于未断无明,凡见为『由自性有』的心者皆为无明所重染而见的,如色心等法本非『由自性有』却见为『由自性有』,故是颠倒。但它仍为见虚妄境的心所缘之境,故亦是世俗谛。
又见镜中花鸟为真实花鸟的心,固是于所现境迷乱;而未断无明者见青色等为『由自性有』的心,亦是于所现境迷乱,此二相同。若如实事师许『所量境』为实有,则与由迷乱心所安立之义即成相违,由于镜中花鸟虽非实有,但是所量境故。唯应成派许名言识的『所量境』为虚妄,不但不成相违,并且成为相助,因为镜中花鸟既是『所量境』,亦是虚妄法故。否则幻化境与虚妄境皆应立为『名言中有』,如执幻化牛马为真牛马,镜中花鸟为真花鸟,皆应成为『名言中有』,是『所量境』故;汝许『所量境』为实有,及许实有为名言中有故。又世俗谛反成完全无了,如镜中花鸟即成完全没有;名言中非实有故;汝许名言中非实有,即非世俗谛故。而实不然。何以故?执镜中花鸟为真花鸟,非『名言中有』,它为世间名言量所破故;而镜中花鸟虽非实有,但不是完全没有,它依明镜及花鸟等因缘而有,亦是世俗谛。凡是世俗谛,都是有的。
3、释胜义谛:
先谈胜义谛的名义。
什么叫做胜义谛呢?《明句》中说:
由彼是义①(义:境),亦是最胜,故名胜义,彼复谛实,名胜义谛。
因此应成派许『胜』与『义』皆指所缘境而言,此胜义境在如实现证真实性智的面前不虚诳故名为谛,是胜义又非虚诳名胜义谛。别派有把『胜』指根本无漏智,把『义』指为彼智所缘之境的说法,而应成派则不许这样说法。
又胜义谛的『谛』字是不虚诳的意义;由于世间人对『所具有』与『所显现』二者相符合的事理说为不虚诳,如白颜色,它所具有的是白色,它所显现的也是白色,这就叫做不虚诳。
又胜义谛亦由世间名言安立为有,不是『由自性有』,如《六十正理论释》中说:
问曰:若是如此,则经中如何说涅盘是胜义谛?答曰:彼涅盘体在世俗中不虚诳故①(此处略去『涅盘之体是常住无生,它所显现亦是常住无生故』等几字。),唯就世间名言,说彼为胜义谛。有为是虚诳法②(此处略去『它的体性本非「由自性有」而显现为「由自性有」故』等几字),非胜义谛。③( 此处略去『苦、集、道』三字。问而说上文)三谛,唯是有为,由于本非『由自性有』而现为『由自性有』,对诸异生作欺诳故,安立为世俗谛。
此段文是因为有人问,涅盘既是在世俗心前安立,即非胜义谛。为答此问而说上文。
胜义谛的『谛』字与世俗谛的『谛』字,虽然都是不虚诳义,或谛实义,但在什么心前谛实或不虚诳则有不同。由于世俗谛的谛义是在实执面前谛实,胜义谛的谛义是在真实义智面前谛实。例如《六十正理论释》中所说的『彼涅盘体在世俗中不虚诳』,这是指涅盘名为胜义谛是在世俗中安立的意思,不能误解是说它在名言中谛实。
要之,究竟理智量所缘的境是胜义谛的定义。而空性、真实义、细法无我、实际、法性、法界、真性谛、了义、真谛、无相等等,都是胜义谛的异名。
次谈胜义谛的体性。
胜义谛的体性是什么呢?《入中释》说:
胜义,谓现见真胜义智所得之体性。此是一体,然非自性有。
此中『得』字就是彼现见真胜义智所成立的意义。彼智如何得呢?譬如有眩翳病的眼见到虚空中有毛发下坠,而无眩翳病的眼就不见虚空中有毛发下坠一样;诸被无明翳所损害者见蕴等为『由自性有』,而永断无明习气的佛及现见真性的无漏智就不见有『微细二现』,此所见的体性就是胜义谛。如《入中本颂》中说:
如眩翳力所计,见毛发等颠倒性;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
这四句文的意义,在《入中释》中说:
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而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则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此段文说明诸佛的现见真实义智,不见有无明翳者所见之境①(此处的『境』指『蕴等由自性有』),亦如无眩翳之眼不见虚空中有毛发一样的。一切法上都有胜义谛体,如谷芽的无自性就是谷芽的胜义谛体。其余色心等法,莫不皆然,此义已如前面释世俗谛的体性时所说,此处即不重复。
复次谈胜义谛的差别。
由于听法的众生有种种根性和种种意乐,佛对胜义谛也就分别演说多种。有说十六空者,如《般若经》中说:
复次善现:菩萨摩诃萨大乘相者,谓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无散空、本性空 、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无性自性空。
关于十六空的意义,在《入中释》中有详细的说明,现在仅从该论中节录概略以释其名如下:
内空者,谓眼耳鼻舌身意内六处皆从缘生,无有自性。外空者,谓色身香味触法外六处皆无自性。内外空者,谓内外诸法皆无自性。空空者谓彼空性亦无自性。大空者,谓东南西北、四维上下十方,皆无自性。胜义空者,此处胜义是指涅盘,谓涅盘亦无自性。有为空者,谓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有为法无有自性。无为空者,谓无生住异灭四相的无为法,亦无自性。毕竟空者,谓常究竟及断究竟皆不可得说名毕竟,此毕竟亦无自性名单竟空。无际空者,无际谓初中后三际皆不可得,彼无自性,名无际空。无散空者,散即可放、可弃、可舍,无散谓无可放、无可弃、无可舍,彼无可放,无可弃,无可舍之法,亦无自性名无散空。本性空者,谓诸法的法性亦是无自性。一切法空者,谓有为无为一切法皆从缘起本无自性。自相空者,谓色之变碍相,受之领纳相等皆无自性。不可得空者,谓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不可得,彼亦无自性名不可得空。无性自性空者,无性谓诸法从因缘生无和合性,自性谓非实有性,彼之空性即无性自性空。
佛随众生根器,亦说四空。如《般若经》中说:
复次善现: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四空中有性空者,有性谓五蕴法,彼无自性名有性空。无性空者,无性谓无为法,彼无自性名无性空。自性空者,自性谓本性,非声闻等之所作故,彼无自性名自性空。他性空者,他性谓一切法空性,彼无自性名他性空。
又佛世尊为欲度脱诸众生说二无我,即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补特伽罗是依五蕴和合法上假名安立的,非『由自性有』,故云补特伽罗无我。法谓一切法,彼亦是依缘安立,本无自性,故云法无我。此处无我即无自性义,是细无我;无常、一、自在等义的我是粗无我义。
4、二谛的数决定。
《六十正理论释》和《入中释》中都说苦、集、道三谛为世俗谛,灭谛是胜义谛。《明句》亦说:
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一切名言皆名世俗谛。
此即说明凡是名言识所缘的境皆是世俗谛;真实义智所缘的境是胜义谛。二谛摄尽一切法,由于无论何法,如果不是虚妄境就是不虚妄境,更无第三种境。因此就境、行、果三者之中的境来说,二谛这个数目是决定的。
5、谛名词异释。
诸经论中所译二谛名称略有不同。有译世俗谛、第一义谛的;亦有译世俗谛、胜义谛的;以及真谛、俗谛;覆俗谛、胜义谛;覆谛、真谛;等等。它的译名虽多,但是它的体只有二种,即世俗谛体和胜义谛体。
二、为什么要了解二谛
1、不知二谛不能了解经义。
二谛道理,一定要彻底了解,如果未能彻底了解,那就对于佛所说甚深缘起的真义不能如理了解。如《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若人不能知,二谛之分别,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由此看来,若欲了知佛法真实义,须先了知缘生、缘立的俗妄之法,如水中月,虽然不如它所显现那样真实,但能成办一切因果作用。因此自性本空、缘起如幻义是能远离『自性有边』和『断灭无边』的殊胜中道真理,应当彻底了解。
诸修行者若见性空缘起真性,则见苦集灭道四谛之真性。如经云:
世尊,四圣谛应如何通达?世尊告曰:曼殊室利:谁见诸行无生即是知苦;谁见诸法无生即是断集;谁见诸法寂灭即是证灭;谁见诸法无生即是修道。
《中论·观四谛品》亦说:
若有人能见,甚深缘起义,彼即见苦集,以及灭道法。
2、佛说二谛的旨趣。
或曰:诸修行者为了求得解脱,须要通达胜义谛,那就只须说胜义谛,为什么还要说世俗谛呢?《中论·观四谛品》中答曰: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盘。
《入中释》亦说:
以世俗谛是悟入胜义谛之方便。
如果不依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世俗名言,就不能说明胜义谛的道理,既不能说明,又何能闻、思、修、证呢?未证胜义,一定不能得涅盘;为了要得涅盘,先须现证胜义和通达胜义。而通达胜义谛,又须依仗世俗谛;如人渡水,须要依靠船筏一样的。
3、误解二谛的过患。
二谛义理,不易明了,如果不细心研究,在理解佛法上就难免不犯错误。正确理解在胜义中不增益诸法为『由自性有』,同时也要正确理解到在世俗中不能损减因果等法为『完全无』。反之不如此正确理解,误认为既无自性则一切因果作用皆无;或误认为诸法若有,又如何是自性空呢?把『自性空』与『缘起有』看成是互相矛盾的。不知『空』义即指『无自性』义,而误解『空』义的人认为是『完全无』的意思。经论中处处提出有此邪见而起的恶行,会招致感受苦果。亦如有人不知道捕蛇的方法而去捕捉毒蛇,势必为蛇所伤,无益反损。因此,《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可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4、通达二谛的利益。
众生流转三界的主因为『无明』,无明就是对于本非『由自性有』的补特伽罗和法,而误认为是『由自性有』的一种执着。由此无明而起『非理作意』,对于可意境等发生贪等烦恼,由贪等烦恼而造不善等业,以至流转三界,追溯根源,皆由无明所致。若能通达二谛,则知一切法缘起如幻本无自性,因此不起烦恼,就不造业,也不受果。如《中论·观十二因缘品》中说:
无明若灭者,则诸行不起;为灭无明故,智者修真实。
三、通达二谛的方法
通达二谛须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什么叫做『了义经』呢?了义就是义已究竟、已决定和无须再引别的经典来解释它的意义,这种经典叫做了义经。什么叫做『不了义经』呢?不了义就是义未究竟、未决定和须再引别的经典来解释它的意义,这种经典叫做不了义经。又了义经和不了义经中所说明的主要不同点在哪里呢?如《无尽慧经》中说:
何等名为了义契经,何等名为不了义契经?若有安立显示世俗,此等即名不了义契经;若有安立显示胜义,此等即名了义契经。
怎样是显示世俗谛和胜义谛的呢?《无尽慧经》中又说:
若有由其种种名言宣说有我、有情、命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无主宰中显示主宰,此等名为不了义经。若有显示空性、无相、无愿、无作、无生、不生、无有情、无命者、无补特伽罗、无主宰等诸解脱门,此等是名了义契经。
此即说名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此段文举例说明某种经中若说有我、有补特伽罗、有作者和有有情等义者,即是显示世俗谛的;某些经中若说空、无自性、无我和无生等义者,即是显示胜义谛的。
历代解释了义及不了义经的大德很多,其中应依何人的教授才能彻底通达了义经呢?曰:当依龙树大师的教授。因为龙树是佛亲口授记为正确解释佛经义理的人,如《楞伽经》中说:
南天竺国中,大名德比丘,厥名为龙树,能破有无宗。世间中显我,无上大乘法,得初欢喜地,往生极乐国。
佛既授记龙树大师为能破『自性有』和『断灭无』二边,而如理显示无上中道法义者,那么依他的教授,解了义经而求通达真实义的智慧即是最殊胜的方法。
圣龙树菩萨的六部论
法尊法师
这里说的六部论,就是《中观论》、《精研论》、《回诤论》、 《七十空性论》、《六十正理论》、《宝鬘论》。龙树菩萨造论方面本来很广泛。有世间性的,如《般若百论》等,广说人世间立身处世的道理与说明菩萨处世利生的方便;如《方便百论》等,则阐述医理、明菩萨济世治病的方法。这都是五明中的共同学处。有赞颂性的,如《出世赞》、《法界赞》、《三身赞》、《般若波罗蜜多赞》等,广述三宝的微妙功德,令众生界未信者信,信者增长。有属密法的,如集密的生起次第、圆满次第等。在显教方面又有解释大乘经文的,如《大智度论》、《十住毗婆沙》、《稻秆经释》等;有解释大乘经义的。这里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博引各种大乘经中相应文句来成立甚深中道了义的,即《集经论》,其中广引《十万颂般若经》、《菩萨藏经》、《三摩地王经》等无量大乘经文,用以成立缘起性空甚深中道,是为如来一代时教中的究竟了义;另一种是用种种破立道理,成立缘起性空甚深了义的,即现在所要说的六部理论。
这六部论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宣说远离有无二边之缘起真实义为主的,有四部论;一类是以宣说要用不堕有无二边之中道方能解脱生死为主的,有二部论。现在仅就六部论简介如下。
先谈四部论。
一、《中观论》
正破人法自性。被破的对象是计诸法有自性者所立人法有自性的宗旨。《中观论》是广破他们所立宗义,以阐显人法无自性成立自己的宗旨。人法无自性,即是缘起性空义。故《中观论》的主要宗旨是:广明缘起性空甚深了义,附带阐明在解脱生死或成大菩提方面,都须首先要通达此甚深了义,然后才能达到解脱、菩提的目的。
二、《精研论》
它是广破异计立量、所量等十六句义。这十六句义,是印度当时最流行的一种异学用以成立自己主张的能立方法论。用十六句义成立人法皆有自性,是当时在学术界方面很有影响的一派。龙树菩萨造《中观论》是广破异学所立宗义的。指出他们提出在论理方法上来坚持自己的宗义说:诸辩论者,都共许此十六句义,既有此能立方法,则亦必有其所立的人法自性。龙树菩萨因之更造此《精研论》,针对异学的十六句义,一一抉择破其自性,指出十六句义,也唯是从分别假立的东西,没有一种是实有自性的。能立的十六句义既都无自性,更不可能成立人法为有自性。故此论专是从破人法自性的能立方法论方面作为中心的。
三、《回诤论》
它是《中观论·初品》的余论。《中观论》揭出『如诸法自性,不在诸缘中』的论点而广破诸法有自性时,异学提出了攻难云:『若谓一切法,都无有自性,汝语亦无性,不能遮自性』。龙树菩萨为解答异学的这种攻难,故又造了《回诤论》,说明语言也是缘起法,也是自性空。并指出语言虽是空无自性,然有能立、所立,能破、所破的作用。龙树菩萨在成立一切法皆无自性的宗派里①(即龙树自宗),它的能量、所量等的破立作用,皆极合理,皆能成立;唯在计诸法有自性的宗派里,它的能量、所量等一切作用,皆说不通,皆不得成立。《中观论》中也曾在总的方面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这正是说明无自性中的一切作用皆得成立的道理,但还没有详细地指出能立、能破作用皆应道理的理由。因之,被人误解为:中观自宗都无所立。本论特别说明了语言虽无自性,而有能立、能破的作用,对这点作出极为应理的说法后,指出异学的异执更没有立足的余地了。
四、《七十空性论》
是《中观论·第七品》的余论。《中观论·第七品》说:『如幻亦如梦,如干达婆城,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此偈是指有为法之三有为相,如幻如梦,皆无自性。异学对此难云:若破生住灭有自性者,则佛经说『有生住灭三有为相』,不应道理。龙树菩萨为解答异学的这种攻难,故又造这部《七十空性论》来说明佛说有生住灭等种种诸法,都是依着世间名言而说的,并不是因为它的本身别有自性而说它为有的。因此论说『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这说明,佛不但对三有为相,并且有时说『有』说『无』,有时说『劣』说『等』说『胜』等等种种差别,也都是依着世间名言而说的,不是依着它别有真实有自性而说的。这就解答了异学的『佛既说有生住灭,则生住灭应有自性;倘生住灭没有自性,则佛不应说有生住灭』的攻难。
又此论在广破生住灭等自性之后,又云:『此法一切法,皆是自陆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胜义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间名言,施设一切法』。这就说明,诸法的真理胜义,就是缘起性空。至于生、住、灭、有、无、劣、等、胜等等一切差别相,皆是依世间名言假立的,并不是因为它有那么一种自性才说它是某相的。
虽然《中观论》也有『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也说自性空为胜义谛,生住灭等为世俗谛法,然没有像《七十空性论》中那样详细地说明并确切地指出世俗谛法是『名言中有』,而『名言中有』也就是『唯由名言安立为有』的意思。《中观论》对世俗谛法,究竟是怎样安立为有的,还使人不大容易明白。虽然对于自性不空的宗派,给指出了许多正理上的过失,而成立了一切法皆无自性。所遗憾的是对于生住灭等种种差别,皆由名言增上安立为有的意义只有具体而微地说了一点,由之对于唯由名言安立为有的道理上和一切破立作用方面,这一极关切要的理论还没有充分发挥。《七十空性论》即阐明了这些道理,以补《中观论》之不足。所以这部论是《中观论》的余论。
另两部论是『要以不堕有无二边之中道,方能解脱生死』为中心的论著。
五、《六十正理论》
论中提出『有故不解脱,无不离三有』的问题,指出堕在有或无二边的人,是不能解脱的,也提出『知有事无事①(有事指生死,无事指涅盘),智者得解脱』,这说明唯圣者由无倒地了知有事和无事的真理,才能解脱了三有。这也就说明解脱三有,是必须了达有事和无事的真理的了。但什么是有事无事的真理呢?也就是以通达有事无事皆无自性为中心的论点。因为有事无事,也是互相依待而有的。互相依待而有的东西,显然没有独立的自性,指出无自性义,就是有事无事的真理。异学难云:有事指生死,无事指涅盘,既说生死涅盘为有,则说它两者都无自性,不应道理。龙树菩萨的解答是:佛说生死涅盘为有者,是随顺凡夫名言识的行相而说的,不是依着圣人亲见诸法真理的智慧而说的。因为圣人的见真理的智慧,是见诸法无自性的空理,并不见有无等事,所见空理上是不可能安立生死涅盘为本为无的。故佛说某法为有为无时,皆是依世间名言识而说的。至于说如何名为证得涅盘?龙树菩萨说:就是由徧知三有生死,自性无生的智慧在证阿罗汉果时,现证一切烦恼永尽之灭谛,即安立为证得涅盘。并不是有个实有自性的烦恼可断,有个实有自性的涅盘可证。若计诸法实有自性,那么,说断烦恼时是断有自性的烦恼,说后蕴不生时也是实有自性的后蕴不生;那么,说证涅盘时,也是证实有自性的涅盘。可是要知道,凡是被称为『有自性』的东西,它应是赋予了不可以改变的定义的。若计烦恼等实有自性,则烦恼等必不可断,也就没有涅盘可证了。从这个理论上说有自性的烦恼断尽而得以安立为证得涅盘是说不通的。况涅盘的本身,更不是实有自性的了。《六十正理论》这种理论,也原是小乘经中说明涅盘的义理,其余的论文,也都是成立这个道理的支分。总的说来,这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用大乘小乘共许的教义,来说明得阿罗汉果时所证得的涅盘,就必须证得胜义谛真理。若未证得胜义谛真理,也就绝对不能证得涅盘。
六、《宝鬘论》
论文先说明生人天善趣之因为深信因果的信心。再用此信心为基础,养成能修断烦恼、证解脱智慧的法器。什么是能证解脱的智慧呢?也就是了知胜义中无我和无我所①(胜义中无我、我所、等于说我我所胜义无,也等于说我我所无自性)。由了知胜义中无我、我所,进一步即能了知五蕴皆无自性。由此智慧,方能断尽俱生我执,由于我执断故,其余的贪瞋慢疑等烦恼也都随着断了。由断烦恼故,也就解脱了生死。相反的,若未能断尽对于诸蕴的实执,也就断不了俱生我执。由于我执未断故,其他的烦恼也可以随之而起,也就不能解脱生死。这就说明了解脱生死,也必须通达远离有无二边真理之中道。论中也说到由无见而堕恶趣,由有见而流转善趣。故欲解脱善恶二趣,必须了知不依有无二边之真实义。什么是真实义呢?谓当了知补特伽罗是依六界和合假立的,与彼六界的若一性、若异性,俱不可得,俱不成实。既与六界一性、异性俱不成实,则知彼补特伽罗都无自性,不是实有。进一步对于六界、五蕴于六界、五蕴等法,也都用一、异的道理观察,也能了知六界、五蕴等法都是无自性、非实有的。这人法无自性,即是不依有无二边的真实义;要由通达此真实义的中道,方能解脱善恶二趣的生死。
总起来看,《六十正理论》和《宝鬘论》,虽也破除人法的自性而显示缘起真理,但它们主要的说明是:解脱生死,必须有了知不依二边真理的中道。缘起真理,只是属于说明中心问题时的支分了。
《中观论》和《七十空性论》,虽也说要由通达真实义之道,灭除无明,灭除一切有支而解脱生死。但它主要的说明是:缘起真实义,抉择无自性境,不是以成立通达彼真实义之智为证解脱之因为主的。认为抉择缘起真实义比较成立彼智为证解脱之因更为不易。认为若能彻底了达缘起真实义之境者,则易了知自己之能通达智,即是解脱生死之唯一正因。
又《中观论》和《精研论》,是由广破敌者的所立宗和能立因,而显示自宗缘起性空的真实义理。有人怀疑中观宗中偏于破,因此,也怀疑到中观宗的立破作用皆不应有,既不能破斥他宗,也就不能成立自宗。《回诤论》就为解答这种误解,说明自宗既有能破,也有能立,破立作用并且极为合理。它提出了以能破能立所抉择的缘起无自性义,即是胜义谛;由世间名言增上安立为有的生住灭等种种差别,即是世俗谛。《七十空性论》就是广明这二谛的道理。由此也可了知唯在名言假立的名言义中,一切破立作用才极合理,绝不是在有自性的主张中,能找到有合理的破立作用。
通达如上所说的二谛道理,非仅成佛,即解脱生死亦必不容少。《六十正理论》和《宝鬘论》就是广阐这种道理。
宗喀巴大师说,这六部论是求解脱和求成佛人的指路明灯,也是看清哪是正道和哪是歧途的慧眼。六部论中尤以《中观论》最为殊胜,论中指示出了正理的门径,阐显缘起性空甚深了义,是研究中观的根本经典著作。
编 辑 说 明
圣龙树菩萨,古印度佛教大师,对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的弘扬做出了极其重要而又非常广大的贡献,在汉地被推许为大乘诸宗之祖,在藏地也被认为是大乘中观宗和密宗的祖师。关于他出生和入灭的年代,有许多种不同的说法,其中有几种说法认为他住世的时间很长久,长久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学者们一般并不认为这些说法可信,但也没有作出统一的结论。现在可以肯定的讲法是他的出世不应早于公元一世纪,而其去世也不会迟于公元三世纪,其主要活动期应在公元一百五十年至二百五十年之间。据说他出生在南印度毗达婆国,属婆罗门种姓,幼年时曾学习婆罗门教的『五明』,其后,皈依佛教,并从龙宫中请出了自从释尊当年宣讲之后就未再现于娑婆世间的大乘经典,系统地阐述并确立了大乘佛教中观宗的理论,深受南印度安达罗王朝的引正王的推崇,晚年住在黑峰山①(今哥斯坦河上游),另说认为他晚年也曾在阿摩罗缚底大塔西北五十公里的吉祥山住过。其著作甚多,藏文大藏经中录有一百二十二种,被译成汉文者至少也有二十余种。这些著作涉及的范围很广,不仅有不共世间的论着,也有共于世间的论着;在不共世间论着中不仅有内明论着,也有因明、医方明等论着;在内明论着中有属显教的,也有属密乘的;在显教论着中既有释大乘经文的,也有释大乘经义的;还有书信体和赞颂性质的论着。虽然也有些论着在汉文中有保存,而藏文中无有,但无论如何这些论着在藏文中保存的要比汉文中多得多。《正理聚·龙树六论》就是其中很重要的六部用种种破立道理,成立缘起性空甚深了义的论着之合称。藏传佛教中早有《正理聚·龙树六论》之名,但实际上却只译有五部,即《根本般若中观论》、《精研论》、《回诤论》、《七十空性论》和《六十正理论》,另一部相传名为《分别缘起论》,藏传佛教的大师们一直没有找到,于是就把前面提到的五部论合称为《龙树五论》,也叫《五正理聚》。到了宗喀巴大师的时代,宗大师认为《中观宝鬘论》见地与修行并重,既讲了破除人法的自性而显示的缘起真理,也说明了解脱生死、求佛菩提过程中,所应修行的途径,是龙树菩萨的重要论着,就把它与前面提到的『五正理聚』列在一起,这才形成了今天我们常说的『龙树六论』。这六部论的主要内容,法尊法师有重要的开示,那就是《龙树菩萨的六部论》这篇文章,我们已把它印在了前面,此处就不多谈了。
此六论中,除《精研论》和《七十空性论》外,原本都有过汉译,那就是鸠摩罗什法师译的《中论》、陈·真谛法师译的《实行王正论》、元魏·毗目智仙和瞿昙流支法师译的《回诤论》以及宋·施护法师译的《六十如理颂》,关于《中论》,还有过三个不同的古印度注家的释本也早就译成了汉文。我们此次之所没有更多地采用这些译本,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几点:
第一,『龙树六论』本就是藏传佛教系统中的名词,在汉传佛教中一向并无此说,因此,此次我们也就主要采用了从藏文中翻译出的几个译本。
第二,在汉传佛教中虽然原本就有陈·真谛法师译的《实行王正论》和宋·施护法师译的《六十如理颂》,但一来缺乏注解,二来与藏文本差别较大,更重要的则在于我们此次采用的法尊法师、仁光法师、任杰老师等的译本,从译者角度讲,传承是没有断失的,是清凈的,而在汉传佛教中,自真谛法师和施护法师后的传承就难以寻查了。
第三,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原因,那就是我们如果采用汉传佛教中的译本,则往往会遇到与藏传佛教中的释文难以对接的情况。这一点,早在数十年前,著名藏学家汤乡铭先生就指出过了。
上面已经基本上把我们编辑此书的情况讲清楚了,现在还有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那就是:
一、《中论本颂》汉、藏二译差别也较大,但至今为止,我们仍没有找到当年任杰老师在观空法师指导下翻译出的藏文《中论根本般若论颂》的汉译本,所以此次我们仍采用了鸠摩罗什法师的译本。就是鸠摩罗什法师的译本也有几个不同的本子,现在常见的主要有房山石经本、《藏要》本、金陵刻经处本和日本大正藏本,我们按照任杰老师的教授,采用房山石经本作为底本。
二、《精研论》的题目,在法尊法师初译时和菩提学会的印本中都被写成《精研经释》,在近、现代其它一些佛教学者的论着中,则多被写成《广破经论》或《广破论》。我们此次编辑本书时,认为这种提法容易被人误解为龙树菩萨先造了《精研经》然后再对它进行解释。众所周知,佛经只有佛陀才可以宣讲,其它诸大菩萨只能造论,不能造经。不是佛陀所宣讲的『经』,只能是伪经。考藏文大藏经目录可知,本论在藏文中有二,一日《精研论》,即是我们印的《精研论》中黑体的部分;二日《精研论释》,即是我们此次印的《精研论》的全部。在此情况下,在请示了任杰老师之后,我们依照《现代佛学》中《龙树菩萨的六部论》一文的讲法,将此论的题目定为《精研论》。
三、《七十空性论》,我们此次得到了两个底本,一是菩提学会的印本,另一是《现代佛学》上刊载的《七十空性论科摄》。两个本子在文字上有一定的差别,我们看到菩提学会本印行在前,且在其上法尊法师有『此据藏文论藏中智军译龙猛菩萨自释本而译,其中颂文与后童胜、盛称、经然诸大师之译本稍有出入,容暇重校』的字样,考虑到文字不同之处可能是译者自己作的修改,就采用了以《现代佛学》本为主,两本不同之处于注释中加以说明的方法排印。
正如宗大师所说,这六部论,是求解脱和求成佛人的指路明灯,也是看清正道与歧途的慧眼,见地与修证并重。对于佛法的弘传和众生的解脱,都极为重要。自一九六二年任杰老师译完最后一部《六十正理论并释》至今已近四十年,自一九八六年任杰老师依藏文重勘《中观宝鬘论颂并释》和《六十正理论颂并释》至今也有十余年了,像这样的龙树六论全本的出版、印刷、流通,在汉地还是第一次。而此次的出版,与五台山大塔院寺的方丈寂度上师和全寺常住的襄助、倡印是绝对分不开的,与原译者群中硕果仅存的任杰老人严格而细致的指导更是绝对分不开的。由此,我们深感佛法难闻,善知识出现世间甚为稀有、难值难遇、至极重要,专此劝请所有见闻此书的大德们,共同发愿,祈求三宝加被,龙天佑护,诸善知识长久住世,敷演正法,教导众生。
另外,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数据所限,本书在选择底本和其它一些问题上,很可能存在着种种缺憾。为此,我们特别呼吁十方大德、专家学者,能够对书中残谬之处,不吝赐教,予以帮助和指正!
栗拙山
一九九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