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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 印
2006年06月25日19:08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5749 字体: 繁體

三 法 印

【三法印】
 可作为佛教特征之三种法门。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等三项根本佛法。此三项义理可用以印证各种说法之是否正确,故称三法印。小乘经典若有此‘无常、无我、涅槃’三法印印定其说,即是佛说,否则即是魔说。此语未见于巴利语系经典。汉译杂阿含经卷十则有类似之说法。(一)诸行无常(梵anitya^h! sarva -sam!ska^ra^h! ),又作一切行无常印、一切有为法无常印,略称无常印。一切世间有为诸法概皆无常,众生不能了知,反于无常中执常想,故佛说无常以破众生之常执。(二)诸法无我(梵nira^tma^nah! sarva -dharma^h! ),又作一切法无我印,略称无我印。一切世间有为无为诸法概皆无我,众生不能了知,而于一切法强立主宰,故佛说无我以破众生之我执。(三)涅槃寂静(梵s/antam! nirva^n!am  ),又作涅槃寂灭印、寂灭涅槃印,略称涅槃印。一切众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业,流转三界,故佛说涅槃之法,以出离生死之苦,得寂灭涅槃。

 以上,诸行无常唯明有为,涅槃寂静唯明无为,诸法无我则通明有为无为。又三法印加‘一切行苦’,则称四法印、四法本末、四忧檀那。此外,复加‘一切法空(一切现象虚幻不实)’,则为五法印。[菩萨地持经卷八、有部目得迦卷六、大智度论卷三十二、大毗婆沙论卷九、俱舍论光记卷一]

【三法印】
    [出法华玄义]    释论云。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定其说。即是佛说。若无此三法印印之。即是魔说。如世公文。得印可信。故名三法印。(梵语涅槃。华言灭度。)一无常印谓世间生死及一切法。皆是无常。众生不了。于无常法中执为常想。是故佛说无常。破其执常之倒。是名无常印。二无我印谓世间生死及一切法。皆是因缘和合而有。虚假不实。本无有我。众生不了于。一切法强立主宰。执之为我。是故佛说无我。破其着我之倒。是名无我印。三涅槃印梵语涅槃。华言灭度。谓一切众生。不知生死是苦。而更起惑造业。流转三界。是故佛说涅槃之法。令其出离生死之苦。而得寂灭之乐。是名涅槃印。(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

【三法印】
法印(dharma-mudra^,dharma-udda^na)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征’之谓。在中国如果某些经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则被认为是佛的真说,如果与法印的思想相违背,则被判定为不是正确的佛说。

法印可列举出三种或四种。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是(1)诸行无常,(2)诸法无我,(3)一切行苦,(4)涅槃寂静。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则成为三法印。兹分释如次︰

(1)诸行无常(sabbe san%kha^ra^ anicca^,ani-tya^ sarvasam%ska^ra^h!)
关于诸行的‘行’,是指一切生灭变化的现象,与‘有为’同义。所有的现象,都不曾有一瞬间的停止,无常生灭变化,这就是诸行无常。现象,包括物质与心,这常常是变化的。关于这点,今天的自然科学也如此说。连昔日认为是固定不变的物质最低单位──原子,今天也不是不变的,它是以原子核为中心的电子、中子等等结合而成的运动体。物质可说是微粒子,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只是经常变化的能。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而且这些原子复合而成的诸种物质,大至宇宙的天体为止,都有物理的、化学的好几重变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证明了佛教的诸行无常说是真理。

(2)诸法无我(sabbe dhamma^ anatta^,ana^t-manah! sarvadharma^h!)
诸法的法,是意指‘无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单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于‘无我性的事物’,因此诸法与诸行一样,是指一切现象。

无我是‘没有我’、‘非我’。所谓‘我’,在这里被当作是永远不会生灭变化的实体或本体。佛教以为此种实体或本体是在经验认识以外的,其存在与否无法确知,被认为是无记,因而禁止探讨这类问题。在此一意义下,佛教不说那种无实体的‘我’。但在我们的世界里,则可以说一切法‘非我’。因此,诸法无我即一切事物非我。

一般人较容易接受诸行无常,但是,诸法无我则为外道所不承认,而是佛教所独有的学说。释尊当时的外道,都认为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灭永远存在的本体。此即是我(atman)。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实体称为梵(brahman),个人的实体即为我。在佛教里,它不能为人所认识,也无法证明其是否存在,故说是无记。又这些本体和实体,与我们的世界和现象界毫无关系,也无益于修行解脱,因此不应该将此当作问题来探讨。佛教该讨论的是‘非我’的现象界。在此意义上,诸法无我的法印,就被认为是佛教独有的学说。

无我也译作非我。大乘佛教兴起后,使用‘空’(s/u^nya)与‘空性’(s/u^nyata^),比使用‘无我’的用语还多。‘无我’与‘空’是同义语。中国的禅宗亦用‘无’这个字,也是同样的意思。空与无并不是意味虚无。佛教里常常提到,有关说有论无的存在论与本体论,是佛教禁止探讨的,佛教中所谓的空与无,并不含本体论的意义,而是指现象处于空与无的状态。无我是表示一切现象在无我的状态。也就是说,无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状态’。

无我与空是说诸法处于无我、空的状态。这究竟是什么涵义?事实上,它具有理论与实践两者之间的意义。

在理论上,无我与空,即无自性(nih!s-vabha^va),即无自己固定本体的性质。亦可说无固定性。{1}诸法并无不生不灭、固定的实体。所谓‘固定’,是与他人无关,孤立而独立自存的意思。但社会人生的一切都与他人有关系,不是绝对、单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与时间、空间,或其他事物有所关联,是相对、相关的存在。{2}社会、人生也没有固定的活动,而是有什么条件就有什么变化。它是随着条件的变化,而逐渐地展开的。

其次,实践上的无我与空,可分为无所得、无挂碍两方面来说。{1}无所得(apra^pti),即无执着。我们对我、我所(自己与自己的所有物)有所执着,就认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变的。而所谓‘无所得’,即没有我执与我所执,就是无我、空。{2}无挂碍(ana^varan!a),即无碍,也就是无障碍、封滞,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动。此即指无所得无执着地进展完成的状态。无执着则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动。孔子所说‘从心所欲不踰矩’,也就是无碍自在的无我与空。佛教的理想,在于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无碍自在。说佛游戏三界,也就是指这种境界。

无我与空,是使自己处在空的状态,因此,其中也就不会有以自己为中心的贪欲,不会乱吓唬人、嫌恶人、谄媚人、对人摆架子,也不会轻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别人。时常会站在他人的立场、全体的立场正确地考虑后才行动,也不会骚扰旁人。同时,对人与动物都怀有慈悲怜愍的心。没有自他的对立,就能扩大的包容别人。无我,终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对无我与空的考察,但理论上,无我是正确、如实地看社会与人生,这可说是‘缘起’与‘诸法实相’的同义语。实践的无我,是指达到最完美、最充实的人生活动。理论上的无我与空,是实践无我与空的基础。佛教最后的目的,就是体验实践的无我与空。《般若心经》上所说的‘五蕴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论上、实践上的空与无我。

(3)涅槃寂静(santam% nibba^nam%,s/a^ntamnirva^n!am)
涅槃意指‘吹灭’或‘吹灭的状态’。涅槃即是吹灭烦恼之火。原始经典曾将涅槃的定义说明如下︰‘所有的贪欲灭尽、嗔恚灭尽、愚痴灭尽,此即称为涅槃。’所谓涅槃寂静,即是达到无苦安稳的理想境地。

西洋学者之间,对于涅槃的含意,长期以来,有种种争论。譬如涅槃可说成‘灭’,也可指佛陀肉体的死灭。说佛死为入灭,谈入灭的经典为《涅槃经》,而关于入灭的涅槃像、涅槃图、涅槃会,这些涅槃语都与佛的逝世有关。但这‘灭’是般涅槃(parinirva^n!a,pa-rinibba^na,圆寂)的略称,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无余涅槃’。

到了部派佛教,将涅槃分为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两种。有余涅槃是说虽然断绝一切烦恼且超脱生死,但过去业的果报(即肉体)仍做为余依而残存下来。因此,还不可说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无余涅槃是断绝了一切烦恼,也断绝了余依的肉体,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灭。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余、无余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响,也加入了存在论的见解,这是佛教本来所没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种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净涅槃与无住处涅槃,成为四种涅槃。心性即佛性,本来是清净的,具有常、乐、我、净的涅槃性质,此佛性即为自性清净涅槃。无住处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与涅槃,无执着、无住着的真实涅槃。佛的涅槃状态一定也是如此。(取材自《佛教要语的基础知识》)

◎附︰印顺《佛法概论》第十二章第一节(摘录)

三法印,为佛法的重要教义;判断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来衡量。若与此三印相违的,即使是佛陀亲说的,也不是了义法。反之,若与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说,也可认为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证实为究竟正确的;依此三者来印证是佛法,所以称为法印。三法印的名称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有于诸行无常下,加‘诸受皆苦’一句,这就成为四法印了。苦,是觉者对于有情世间的价值判断,仅是诸行无常印中的含义之一,从事理的真相说,三法印就足够了。三法印,是于同一缘起法中体悟有此三性,无论学者的渐入、顿入,三法印有着深切的关联,不能机械的分割。佛常这样的问比丘们︰比丘!五蕴等是无常否?答︰是无常。无常的是苦否?答︰是苦。若是无常苦变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答︰非我我所。佛即告诉他说︰比丘!所以这样的观察无常、无我,即得解脱。依这类的经文,可见三者是相关而贯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静,即是解脱,也即是空。佛曾这样说︰‘诸行空,常空,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尔。’一切有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无常的、无我,所以能实现涅槃。这从缘起的空义而开显,所以经中常说‘空相应缘起’。缘起本是开显空义的,观察缘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归于空寂,这是佛陀宣说缘起的方法与目的。

佛说三法印,是从有情自身说,有情是无常、无我、空寂的。印度传统的、新起的宗教,每以为生死五蕴身中,或离五蕴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为有情是缘起的有情,依缘起说,不能不是无常、无我的。无常即是变化不居,换言之,即是生而必灭的。一般人以环境的适意为快乐,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乐为安稳。依佛的慧观,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忧愁等苦,是无常义。一切的快乐安稳都在不断的变化;如意称心,平安恬适,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终归于灭坏的。无论怎样的安适,都向此目标前进。有生必有死,有壮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给以‘无常故苦’的判定。婆罗门所说的常我,是妙乐的。佛反对他,一切无不在变化无常过程中,那还有什么究竟圆满妙乐可说?所以说无常故苦。佛说苦就是无我,这因为我是主宰义,对周围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才可以名为我。但有情依蕴、界、处诸法而立,是变化无常的,无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还能说是我吗?佛法说︰正因为有情倒执有我,所以起惑造业,流转不息,我执即是流转动乱的根源。如悟解无我,没有了这动乱的因,即惑、业不起,当下能正觉诸法实相,一切即是寂静涅槃。佛陀依有情而说此三法印,如论到对有情存在的世间,这或是所依的五蕴,或是所住的器界,这一切也是无常的。世间确是无常的,但如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即有点不适合。如这枝粉笔,说它是无常,当然是对的;但说它是苦,是无我,那就欠当了。粉笔是无情的,根本不会有领受,即无所谓苦不苦。没有苦不苦或自由不自由,也不会执着为我。不是我,也不需要说无我。所以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是依有情而说。如扩充三法印而应用到一切,那就如大乘所说的‘无常故(无我)空’了。空是无自性的意思,一切法的本性如此,从众缘生而没有自性,即没有常住性、独存性、实有性,一切是法法平等的空寂性,这空性,经中也称为法无我。此法无我的我,与有情执我的我略略不同。实在的、常住的、独存的,这个我的定义是同的;但有情所执自我,即在此意义上,附入意志的自由性,这即不同。从实在、常在、独存的意义说,有情是无我空的,诸法也是无我空的。本性空寂,也即是涅槃。这样,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遍通一切,为有情与世间的真理。

佛说三法印,是非常善巧的,同一命题而作两方面解说,既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理性,也就是实践的过程。这三者的深义,本是同样的,每一法印能开显正觉的内容,即每一法印能离执证真。依无常门而悟入的,即无愿解脱门;依无我而悟入的,即空解脱门;依涅槃寂灭而悟入的,即无相解脱门。由于有情的根性不同,所以或说此,或说彼,或说二印,或说三印。如完备三法印,依声闻常道说,即先观无常,由无常而观无我,由无我而到涅槃,为修行的次第过程。如经中常说︰厌、离欲、解脱,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观诸行无常,即能厌患世间而求出离;能厌苦,即能通达无我,无我我所执,即离一切爱欲;离欲即离一切烦恼,所以能得涅槃解脱。这可见三法印的教说,是将诸法的真相与修行的历程,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一切都综合而统一了。这是佛陀唯一的希有教法!龙树在《大智度论》里说︰无常为空门,空为无生门,这也是合于三法印次第的,他所说的空,即是无我;无生即是涅槃的异名。

[参考资料] d. j. kalupahana着·陈铫鸿译《佛教哲学──一个历史的分析》(《世界佛学名著译丛》{71});w. 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

【三法印】
 (名数)一切之小乘经,以三法印印之,证其为佛说,大乘经以一实相印印之,证其为大乘之了义教。一、诸行无常印,行有迁流之义,谓有为法。言一切之有为法,念念生灭而无常也。是为诸行无常印。二、诸法无我印,行之名局于有为法,法之名。通于无为法。言一切有为无为诸法中无有我之实体。是诸法无我印也。三、涅槃寂静印,言涅槃之法。灭一切生死之苦而为无为寂静。是涅槃寂静印也。智度论二十二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中略)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玄义八曰:‘释论云: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即是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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