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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二三)
2007年04月10日10:06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2685 字体: 繁體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二三)

1.1.5.3.2 康德的判定

1.1.5.3.2.1 康德的说法

德国思想家康德,鉴于历史上——他所处的时代之前,没有一种思想能够很好的解决身心问题,没有一种思想能够很好的解决灵魂问题,因此,他提出了认识范畴问题。
在对认识能力进行一番审察之后,康德提出:心灵实体、意志自由、心神有无及相互关系等问题,都是人类理性主观设计的幻相,是不能依据理性思辩而解决的。论证灵魂不朽,犯了形式逻辑上四概念的错误。灵魂实体存在与否,是超越人类理性认识的问题,只有现象,方为人可以认识的直接对象。
这些说法,引起某些人的共鸣,但果真如康德所判定的那样,灵魂有无、身心关系问题不能通过理性思维进行揭示?这是不正确的。在前面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中,我提到可知与不可知的对立统一,即可知与不可知是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不存在绝对的可知,也不存在绝对的不可知。不可知论虽然指明了不可知的存在,却忽视了可知与不可知的对立统一规律,走了极端,这是不完善的。佛教也有不可知论,但没有形成绝对的不可知论。佛教说修行在于断除烦恼障、所知障,达到知一切事情原委究竟者即佛。这就证明知与不可知是对立而统一的,否则断除所知障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而佛也就不会自封为一切知者/智者。关于不可知论的深入分析可见于本人写的有关文章。
王季同,一位曾留学英国学电机工程,20世纪初卓有成绩的科学家,提出佛教是彻底的辩证法,说佛教辩证法的彻底性——真理终不可言说。这种评论是不准确的。这样的认识并未超越康德不可知论的范围,没有达到可知与不可知的对立统一规律高度。不独王季同深受《维摩诘所说经》中维摩诘一默影响,就是佛教中其他人也深受其影响,都走向绝对的不可言说深渊。这是不对的,正如可知与不可知存在对立统一规律,可言说与不可言说也是存在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可言说与不可言说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和相互转化,没有绝对的可言说,也没有绝对的不可言说。如果真的如康德、王季同所认定的那样——真理终不可言说——那么,佛陀成佛之后,就不能讲经说法而只能装聋作哑了?!如果真理终不可言说,那么,只有婴儿、胎儿、植物人、痴呆、死人、入眠时、昏迷时、休克时、癫痫发作时,才能知道/体悟真理了?因为你的观点是:真理终不可言说,那就意味着一当有说话的心理/行为,真理就已经不是真理了。——岂有此理!
正是存在可知与不可知的对立统一规律,因此,探讨灵魂有无、身心关系问题是可以进行的。这主要是方法问题。只要找到适当的切入口,任何事物或/和事物规律都可以被认识、被探讨,而不是绝对的不可知。水的实体形成水的作用,水的实体为什么会形成水的作用,而不是形成其他的作用?火、铁的实体形成火、铁的作用,而不形成其他的作用……这类关于实体与作用的关系问题的质询相信许多人都存在过,但是又有谁可以解释?又有什么办法可以进行研究?因此,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万事万物——事物与现象都存在可知与不可知的对立统一规律。既没有绝对可知的事物,也没有绝对不可知的事物;既没有绝对可知的现象,也没有绝对不可知的现象。孤立的谈论可知,孤立的谈论不可知,都是没有意义的!
前面,我依据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对灵魂有无、身心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何处探讨是违背了事物发展规律?因此,康德的判定并不对。这种认识必须抛弃!只要始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去分析和认识事物,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认识的,并非不可认识。康德之所以出现这些认识,主要是没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体系这个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作为工具进行分析,而后人虽然知道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却几乎没有人认认真真的运用它去分析身心问题,因此,也没有人能得出客观、全面、深刻、准确的人死续存论。这是深为遗憾的!
康德在判定可知的界限时,往往强调现象的可知,但是现象真的绝对可知吗?深入分析现象的可知,同样禁不起推敲。何况精神/意识所表现出来的作用是否是一种现象?如果意识/精神作用不是现象,又不是实体,哪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如果意识/精神作用是现象,那它就是可知的,这可是康德自己的观点。然而康德却说心灵实体、意志自由、心神有无及相互关系是不可知的——绝对的不可知,这岂非自相矛盾哉?!如果意识/精神的作用只有实体,却没有实体表现出来现象,这可能吗?另外,灵魂存在的证据/现象也并非没有,这只要做一些社会调查就可以得到确证。这些灵魂存在/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也是一种现象,那这些现象是否可知呢?如果可知,康德的判定就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不可知则灵魂存在/表现出来的现象就不可能了。正如我上面所说的那样:既没有绝对可知的事物,也没有绝对不可知的事物;既没有绝对可知的现象,也没有绝对不可知的现象。孤立的谈论可知,孤立的谈论不可知,都是没有意义的!对灵魂存在/表现出来的现象,也是存在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的。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体系没有在身心关系、灵魂有无的问题上进行具体运用,因此,人死续存论与人死永灭论进行了长期争论,悬而不决。相信本书问世以后,不会再有人死续存论与人死永灭论的争论,至少不会作为争论的主旋律了。当然,人死续存论中的对立派系间争论可能将会作为争论的主旋律而登场,但这是以后的事,与本题关系不是很大,就不做深入探讨了。

1.1.5.3.2.2 两种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主要有两种:
1
、错误的不可知论;
2
、正确的不可知论。
错误的不可知论主要有两种:
1
、人死永灭论的不可知论;
2
、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正确的不可知论只有一种:
不可知论与可知论的对立统一。即不可知论与可知论是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既没有绝对的不可知论,也没有绝对的可知论;既没有孤立的不可知论,也没有孤立的可知论。
在人死永灭论中,身心是绝对不可知的。无论人死永灭论者采用什么方法证明出人死永灭论,他们对精神之定性都将是绝对不可知的!人死永灭论中必将涉及到许多绝对的不可知:
一则不知道意识与物质的关系;
二则不知道意识在死后的去向;
三则不知道意识在生前死后是否是存在的;
四则身心关系的认定是自相矛盾的,亦不知其所云;
五则人生意义没有答案,人生意义亦不可知;
六则伦理、道德、法律没有实施、存在的依据,伦理、道德、法律亦不知从哪块石头里蹦出来的;
七则精神的起源不可知:
八则人类知识积累、社会实践的最终价值=0,知识、实践不可知;
九则伦理、道德、法律没有存在的依据,还要让人们遵守,亦不知凭什么要人们遵守;
十则知识、实践是不可知的,却不知道人死永灭论者是否具有文化知识、实践技能;
十一则意识世界不能被认识,意识世界不可知;
十二则意识世界不存在/不可知,却不知道是谁在认识世界,又是如何认识世界的。
……
在人死永灭论中,什么都不可知,——绝对的不可知,真不知道人死永灭论者都是些什么怪物!唯物主义者受康德的不可知论影响,往往以不可知论批评唯心主义的观点,但是唯物主义者如果坚持人死永灭论,则人死永灭论/人死永灭论的身心认识,更加不可知!更加不可认识!唯物主义者对人死永灭论/人死永灭论的身心认识又该作何种评论呢?人死永灭论/人死永灭论的身心认识是可知的,还是不可知的?唯物主义者根本说不清!
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也同样是绝对的不可知。这也是错误的。
在人死续存论中,身心是相对不可知的。即身心认识是存在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的,——可知与不可知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分解说来就是:
1
、意识与物质的关系存在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2
、意识在死后的去向存在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3
、意识在生前死后是否是存在的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4
、身心关系的认定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5
、人生意义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6
、伦理、道德、法律实施和存在的依据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7
、精神的起源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8
、人类知识积累、社会实践的最终价值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9
、伦理、道德、法律让人们遵守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10
、知识、实践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11
、意识世界具有可知与不可知对立统一规律;
12
、是谁在认识世界,又是如何认识世界,具有可知与不可知的对立统一规律。
……
这些道理,并不复杂,就不一一解释了。
唯物主义说,世界是可知的。但问题是:世界有两种,一种是物质世界;一种是精神世界/意识世界。这里说的世界究竟指什么?是指物质世界,还是指精神世界/意识世界?亦或兼指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意识世界?唯物主义说不清楚!对于物质世界,唯物主义可以理直气壮的说,物质世界是可知的;对于精神世界/意识世界,唯物主义还能理直气壮的说,精神世界/意识世界是可知的?——我可不信!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究其本质来说是物质的,那精神世界/意识世界是什么?难道精神世界/意识世界=物质/物质世界?马列主义却认为,精神世界/意识世界物质/物质世界。这就表明,马列主义与唯物主义是不同的。又,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可知的,难道世界真的、绝对的可知?——我可不信!下面粗略分析之。

1.1.5.3.3 可分别与不可分别

身心的认识是复杂的。有些人认为身心不可能认识,有些人认为身心可以认识。这两种认识都不全面。
可认识与不可认识/可分别与不可分别是对立而统一的,没有绝对可以认识的/可分别的事物,也没有绝对不能认识的/不可分别的事物。可认识与不可认识是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可分别与不可分别也是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渗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
对物质世界、物质身体的认识存在可认识与不可认识/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规律。科学讲求明辨真假,也往往通过分析/分辨事物来认识事物。如果科学没有了分析/分辨事物的方法,也就没有认识事物的可能了。话虽然如此,然而科学中有没有不可认识/不可分别呢?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中有很多是不可认识/不可分别的,而且不可认识/不可分别是科学存在的基础。单个细胞我们似乎可以认识,可是人体40~60万亿个细胞,谁人能够将它们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单个DNA分子我们似乎可以认识,可是人体DNA分子非常多,谁人能够将它们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单个电子我们似乎可以认识,可是物质世界中所有同类的电子非常多,谁人能够将它们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其余,原子、分子、夸克、中微子、质子、中子、光子均是同理。由此可见,认识事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科学家看来,每一个氧气分子完全一样;每一个金原子完全一样;每一个电子完全一样;每一个光子完全一样……所有同类的分子、原子,电子、光子都完全一样,科学家无法将它们区分出张三李四。在对科学实验进行统计时,必须忽略同类分子、原子,电子、光子的差异,把它们看作是全同粒子,这样才有统计/实验的意义。如果科学家不承认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规律,那科学家也就不能再做任何科学实验了!
对物质世界、物质身体的认识是如此,对精神世界的认识同样如此。每一意念的出现,我们似乎可以认识/分辨出来,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个意念呢?谁人能够将这些意念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痛苦感受、欢喜感受、平静感受,在发生时,我们似乎可以认识/分辨出来,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次痛苦感受、欢喜感受、平静感受呢?谁人能够将这些感受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思维思想非常复杂,我们似乎可以确认/认识思维思想存在状况,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次思维思想过程呢?谁人能够将这些思维思想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爱、恨、善念、恶念在发生时,我们似乎可以认识/分辨出来,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次/个爱、恨、善念、恶念产生呢?谁人能够将这些爱、恨、善念、恶念一一区分出张三李四来?由此可见,对精神世界的认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对精神世界中各个差异性,我们不可能如同数铅笔、数星星那样一一区分开来。我们不能对精神世界的数量/性质进行统计,主要有两个根本原因:一是,精神世界各个差异性是非物质的,即它们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嗅不到,尝不到,这样就不能如同对待物质一样进行数量/性质上的统计;二是,精神世界各个差异性在使用时是开放/提取的,而在不使用时却是潜藏起来的,当它们潜藏时我们无法得知它们藏在哪里。正因为如此,精神世界各个差异性没有办法进行统计,科学研究也就无从谈起。
没有办法在精神世界上直接进行科学研究,就只好运用正确的理论进行验证,或采取间接的办法进行科学研究。运用正确的科学理论进行求证,是完全可行的。就目前来说,比较客观、全面、深刻、严密的科学理论,主要就是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本书正是严格按照这个理论进行求证的,由于学识有限恐怕难免有疏漏、错误之处。至于间接的求证,人死续存论者研究的比较多,而人死永灭论者似乎都没有真正参与过,因此,人死永灭论者都可以说是处于实践之外,而不是建立在实践之上的争论。这样人死永灭论者的争论就形同放空炮,虽然响亮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且,人死永灭论者对精神世界的认识往往是绝对的不可知论,或绝对的身心同一论,或绝对的精神不存在论。这样的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吗?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事情?!——运动发展除外!
如果按照人死永灭论的身心同一论分析,精神世界就应该可以直接进行科学研究了。这样,人一生中产生了多少个意念,多少个感受,多少个思想,多少个观点,多少个动作……都可以数出来了,那我非常迫切的希望人死永灭论者告诉我准确的数值!——差一个也不行!请!有谁来数?我等待!——在身心同一论中,实体与作用具有绝对对应关系,即有某种物质身体的实体就对应着某种精神作用,不能错乱。他们往往会说,精神活动是最复杂、最高级的物质作用。然而在物质世界中,不论多么复杂,多么高级的物质,也不论多么简单,多么低级的物质;无论纯净物,还是混合物,其所表现出的物质作用经过解析之后,总是可以找到与之相对应的物质实体,而不是找不到之相对应的物质实体,那么,与精神作用相对应的物质实体可以找到吗?我相信,人死永灭论的身心同一论者是根本找不到与精神作用相对应的物质实体!但他们昏聩糊涂起来,我只好顺着他们的逻辑,请他们将精神世界的各种数量数出来!
如果按照马列主义观点分析,精神既不是物质身体的具体作用,也没有精神实体存在;精神是不存在的,却能够存在运动过程,存在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的逻辑,那我们该如何认识精神世界?我们将怎样给精神世界进行定论?马列主义又说,世界是可以认识,那对于精神世界我们该如何进行认识?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没有实体,又存在作用;在物质实体中又找不到对应物/对应作用,我们还能认识精神世界吗?又,既然人死永灭,那改造主观世界又有什么意义?改造主观世界与不改造主观世界不是等效的吗?改造主观世界=0;不改造主观世界=0,那改造主观世界不是多此一举?这样浪子回头金不换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就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这样的认识我大大疑惑了!这是什么身心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吗?是身心同一论吗?很可惜,什么关系都不是啊!这是四不象身心关系!一不象唯物主义身心关系,二不象唯心主义身心关系,三不象身心同一论身心关系,四不象唯物辩证法身心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都时常运用唯物辩证法说明/解释各种事物发展规律,为什么对身心的探讨却脱离了自己的认识呢?
相反,依据正确的人死续存论,则精神实体是存在的,精神作用是有产生依据的,而不是没有根性的作用;精神世界有精神实体,自然是可以被我们认识,——正因为有实体,才能被我们认识,若没有实体,我们如何认识它?精神世界有精神实体,则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自然可以相互作用,——这不象人死永灭论那样,精神世界没有实体,却依然能与物质实体相互作用;精神世界有精神实体,则改造主观世界就是应该的,必须的,而不会出现改造主观世界与不改造主观世界是等效的局面,——因为生死轮回会促使/强迫你去改造主观世界,这样改造主观世界的结果就不改造主观世界的结果,这样人才会有改造主观世界的动力,这样浪子回头金不换知过能改,善莫大焉才有最终意义;精神世界有精神实体,我们自然可以对精神世界内各个差异性进行区分,而人死永灭论的逻辑却是精神世界不存在实体,依然可以区分出张三李四,——人死永灭论者既不是通过物质实体进行区别的,也不是通过精神实体区分的,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进行区别的,也真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正因为精神世界有精神实体,我们才能依据可认识与不可认识/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规律,认识任何事物——物质世界、精神世界,而不是不能认识。
综上所述,只有遵循可认识与不可认识/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才不会糊涂。既不能只强调可认识/可分别/可知论,而忽视不可认识/不可分别/不可知论(唯物主义就是此观点),也不能只强调不可认识/不可分别/不可知论,而忽视可认识/可分别/可知论(唯心主义就是此观点)。不要走极端,要走中庸之道。
说点题外话。世间存在可认识与不可认识/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规律,就促使我们在认识事物过程中,要有个限度。这个限度有两个极端,一者是可认识/可分别,另一个是不可认识/不可分别。这样,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就需要处于中道而观之,不能走极端。对身心关系认识也是如此,不能走极端。佛教徒中比较广泛的存在着类似极端的看法——主要在中国的禅宗。禅宗认为,在成佛的本质上并不需要慈悲和布施等德行,因为成佛的本质是不动念、无思、无想,当下开悟,也就是生死即涅槃。若依据中国禅宗所说的无思、无想——不分别/不可分别,那么一个低能儿、植物人、昏迷者、休克者、婴儿、胎儿、夜晚睡眠的人、死人也早已开悟成佛了!因为他们可以无思、无想——不分别/不可分别。但他们真的都成佛了耶?可见,只有遵循可认识与不可认识——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成佛。这一点,西藏佛教就处理的比较好。莲华戒认为慈悲乃至于五度都是必要的,否则不可能有智慧的养成,因为智慧——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是在慈悲与五度里——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逐渐培养出来的,所以若无方便——可分别与不可分别的对立统一,慈悲与智慧即无法产生,开悟也就不可能了。这样的认识很符合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很符合佛陀对六度的要求:六度就是六度,不能以一代二——即不能以慧代定,不能以定代戒,等等。依据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本书提到的几十种对立统一规律——去批判中国禅宗许多的公案、故事/观点、做法,则这些公案、故事/观点、做法有许多都走了极端,都是以偏概全的极端看法/行为,根本不值得广泛宣传/推崇。但这需要写一本书去批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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