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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以后的真相01
2006年09月25日10:08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3147 字体: 繁體

自杀以后的真相01
 
红叶居士編著

绪言

 

诸君呀!今天我所要论的,是人们自杀的问题。人到了要自杀,何等的惨呀!照道理讲,应该没有这种事件发生。然而我们在报纸上,总可看见一两件自杀的事,详细的载著。自杀人数,在报纸上计算,已经一天多似一天。(近来报纸上却不多见,据闻因当道禁载的缘故。)难道报纸上,能全数载上么?恐怕未载的,正要比已载的多吧!据闻自杀而被人察觉,送往上海某医院医治者,平均每天三人。那末一个医院,已有了三人。上海医院林立,自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倘然把全中国,各省各市各县各乡的医院中,所救治自杀的人,一共计算起来,更可惊人了。(旁的医院虽没有每天三人之多,然据闻上海医院每个月亦有近二十人。)一天的数,既已不可胜计,若积年累月的总加起来,诸君想想要有多少?唉!世间最不幸、最可惨痛的事,还有过于这自杀一途么?许多可怜的众生,白白地将自己性命断送,死了以后,永远受苦,我心中很觉悲痛,所以写了这一篇自杀论,奉劝想要自杀的人。各人自杀的原因,虽是很复杂而不一致,但人到自杀的时候,都以为我是一死百了,一死果然百了么?我实在不敢相信。再仔细推想,这一句一死百了的话,是谁说的?纵然确有人说过这一句话,他凭何种理由可以保证他的话是实在的?一死百了,即使是正确,但当将死未死的时候,所受的痛苦怎样?恐怕被这么一问,都瞠目结舌的,莫知所对了。那吾就觉得非常奇怪,既经甚么都没有弄得清楚,何以胡乱把自己最难得最可宝贵的性命,在一刹那间,就甘心断送呢?

 

诸位同胞呀!我今郑重地说:死的一字,是最可怕的。尤其是自杀一途,万不可轻于尝试。不特在弥留之际,要受无量苦痛。就是死后,所遭惨苦,比临死时,还要增加千万倍。所以对于死的问题,稍稍研究的人,听到有人自杀,就心惊肉跳,想设法救他。但是这种痛苦的理论和事实,不讲终不得明白。我现在就把个中奥妙,细细地剖述一下。望读者诸位,费些时候,往下看去,切莫中止。因为紧要的话,都在后面。更望看完以后,大发慈悲,到处宣讲,务使尽人皆知。因为现在最可怜的,就是一辈妇人,相那知识欠缺的人。看既不甚了了,听又无处去听,心量不广,易萌短见。而况大灾之后,民生益困,逆料自杀的人,必定更多。全*诸位苦口婆心的劝导他们,提醒他们,使他们不走到极端的一条路上去,那末确是你们的真真功德哩。

 

本篇所论自杀问题,分为三章。第一章论自杀的痛苦,第二章谈死后的真相,第三章是理性的评判。

 

叙一

 

好生而恶死,人之情也。孟子有言:“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所谓舍生而取义者,若文信国,若方正学,若史忠正、瞿忠宣,其上焉者也。次之,如田横之五百人,勾践之罪人三千,属剑于颈,亦皆以身殉国,非匹夫匹妇,自经于沟渎之所为也。乃若近日自杀之风,则可异矣!饮食男女之不得其欲,与疾病痛苦之无乐于生。其意若曰:死之乐,庸愈于生也,而不知人之究竟,遂死而即已乎?无以名之,名之曰:不彻底,或意志薄弱而已。何以言之?老子云:“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轮回之事,若吾乡半塘之血书华严经,若木渎之再来人张永夫,皆确凿有据。彼恶生而就死者,不知人身难得,死而或堕于三途,悔之晚矣!其为痛苦,或且甚于今之生什伯而千万也!则将告生计艰难而死者曰:天以手足付我,我苟勤四体,分五谷、或劳力、或劳心,安在不得我衣食者,而何以舍生为?告情场失恋而死者曰: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婚姻自由,虽不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不为去父母媒妁而纯任自由,以自陷于苦趣,如彼美洲离婚之案累累,而旷夫怨女,塞于国中也。若其因疾病病苦而自杀者,则以平日之卫生运动,先自防之,安在其竟夭天年乎?红叶居士是书,一片婆心,如拔地狱而登天堂,功德不小。使一以传十,十以传百,自杀之风,必能减矣!虽然。昔者何不闻自杀之多,而今乃若是?吾于是思古之时,家给人足,黎民不饥不寒;而外无旷夫,内无怨女,是谓太平之世。有国者向其思之。民国二十年冬张一□叙

 

叙二

 

国人自杀之惨祸,果可以言词救之,抑不可以言词救之乎?窃尝因而思之;谓其可救,未必一凭言词之力,而凡拟自杀者,皆可使之立止。谓其不可救,则有一二动于自杀之念者,又未尝不因言词之警觉,而遂自制其杀机也。盖凡自杀之端,虽皆激发于情感,然亦无不由思虑以左右之。思虑出于智慧,故言词之力,足以直接移转智慧者,即间接足以左右自杀也。况乎言词,又不仅足以移转智慧,即盲目之情感,亦未尝不为强烈兴奋之言词所微撼。则是言词之足以救止自杀,其理自明矣。虽然。欲救止人之自杀,而未悉夫自杀之因者,必无从说法开示,以使之废然自反:未详自杀之果者,亦不能举证历陈,以合其凛然知恐。故此二者,虽同是救止自杀,而一在凛之以自杀之果,即举横死后之可怖以止之,故应属诸消极义;一在解脱其自杀之因,即明有生之未尝不可欲以止之,故应归于积极义也。而此积极义中,又可约略分为三说:其一为乐天说,其二为无我说,其三为宿命说。

 

何以谓之乐天说也?今试仰观天空,俯察地际,不论有情之鱼鸟,悠悠呈自得之乐,即无情之草木,亦欣欣具向荣之意。因知日星普照,雨露无私,凡衣斯食斯,歌哭于斯,聚国族于斯者,苟非自甘暴弃,应无一物不得其所,苟非自招悔尤,亦无一人不达其情。彼屈灵均之行吟泽畔,亦已甚矣!若贾长沙之哭泣自伤,何为者哉?况乎既以有生之灵,得于雄长百物,宰制万汇;又兼天赋之隆,秉彝好德;长材以操觉世之权,美志而济匡时之略;凛兹负荷,合戒轻生。所谓养其身以有为,爱其身以有待。何得遽逞一朝之忿恨,而漫诿之以志士成仁、烈士殉名之夸节乎?此即本于乐天主义,以救止人之自杀者也。

 

何以谓之无我说也?窃维自杀之根,生于烦恼,而烦恼之因,存于我执。我执者,根于我见,而起诸执著者也。我执成我慢,我慢深,则烦恼之念与之俱增。于是三界咸成火宅,而乐生之意虑都捐,此自杀者最普遍之原因也。故于斯之际,欲救止其自杀,必先化除其烦恼。而欲化除烦恼,必先解脱我见,以祛我执。而欲解脱我见,功必赖于唯识。盖应用唯识义谛,则我之自我,唯是一识之流转。而识即自我,别无自我之实体存在。此中消息原理,在柏格森之直觉哲学,亦与有相通者也。今该从于直觉论之见地,以测自我,则自我者,祗成于其前后知觉之得相为连续而已。此如长流之水,往者过而来者续。其无一息之停者,即无一息之现在可以实指。而在外界所观取以为现在之水者,决非真实之现在,而止一前后流之相连续。故吾人于外界所观取以为现在之自我者,亦决无真实之自我,而止为存于内界中一前后观念之相连续。然则连续即生命,意识即自我。当在未有意识之初,固无所谓自我也。若其意识之中断,即自我之分割;而意识之销亡,即自我之灭绝。由是观之,自我之究竟如是,即人生之究竟亦如是耳。莫奈世间凡夫,大概缘识生尘,缘尘起根,因根成妄,缘妄成执。既执而有我,遂与荣枯得失、盛衰美恶、诸种烦恼,纠结缭绕,相缠不休,莫能删弃。要其病种,惟存我执。倘真能以唯识之眼,观取无我,则超脱解放,到处自在矣。此即本于无我之说,以止人之自杀者也。

 

又、何以谓之宿命说也?此在儒家为运命说,佛家为因果说。儒家谓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佛家谓自业自受,三世轮回。凡此幽玄之际,微妙之端,虽非科学家所宜置信,而有不得不信。虽非哲学家所能尽解,而亦有盖然之论定。庄子曰:“凡人之所未知,必多于其所已知。”达哉言乎。盖所计宿命说者,虽为久经著见之事,而犹多存未知之理者也。乃常人痼于见闻,于其心意上只存一唯物论之见解,而绝不认于形相之外有事物,经验之外有原理,相对之外有超绝。因而对于所谓运命,所谓因果,则全委弃之以为迷信,而绝无分毫之理据。倘遇现前事物之不平,人理报施之未称,或因情势之见绌,或以所如之辄阻,乃竟不悟业力有相推相及之理,而第繁兴谤讟,弥增怨艾,肠为摧崩,肝为碎裂,愤而自杀,何中情之不广,亦念虑之多执。是故宿命之说,虽不贵于处顺,而殊相宜于处逆。诚已知盛衰消长、荣枯得失之皆有命也,当惟力其所可及,而不强其所不能致,以待命之终归也而已。故曰:“圣贤力命,达人知命。”又曰;“菩萨惧因,众生畏果。”此即本于宿命之说,以止人之自杀者也。

 

上陈三者,皆为积极义。除妄破执,以明有生之未尝不可欲,而报施之理则无或爽也,因冀得于解除其自杀之因。然于消极义所谓恐之以自杀之果者,又将奈何?夫宗教家向有灵魂永生之说,哲学家亦有精神不灭之论。故生命之可死可灭者,止肉体上之生命,即物质上所谓细胞之活力,而非灵魂之生命,亦即非精神上之生命也。试推俗人之所以勇于自杀者,大概必以为生前既陷于不堪烦恼之境地,惟一死则万事都已,如得甘寝。故虽于将死之际,受有强烈之痛苦,亦为时至暂,转足以易死后无穷期之宁贴。权量轻重,自已死为得计。此其观念之误,即在于肉体生命之外,不再认有灵魂或精神上之生命也。故其始计之甘受临死暂时之痛苦,而将以易死后无穷期之宁贴者,终乃适得其反。何也?因此不死之灵魂或精神生命,必于其人之肉体生命死灭后而一转变其形式。而此肉体生命临死灭时之瞬间现象,则常保存于永生之灵魂、或不死之精神生命中。人之以老病及自然原因而死者,虽无不各有其临死时之瞬间痛苦,然为苦之极寻常者。惟自杀者之苦,必形骸碎裂,血肉横飞。又兼情意悲愤,酸楚刻酷。凡此种种外形内景,感觉表象,无不久久残存于不死生命之记忆中。则当其自杀之初,系欲易死后无穷期之宁贴者,终乃常留得无穷期之惨痛耳。且不仅自杀者之本身长留此惨痛,即其相关系人,如父母、妻子、亲戚、朋友,亦因感受此自杀者之深刻印象,而于其精神上所染悲伤惨酷之成分,恒久不易消失。然则自杀者,即竭力将愁苦之种子,散播于湿润之土地上,而将使其周围之一方,皆乙乙抽其愁苦之新苗者也。噫,亦不仁之甚者矣!顾在自杀者之当初,宁暇计及于此。今诚举其实例,告诸社会,以使咸共闻晓;则即萌自杀之念者,当亦凛然于横死后之人我,皆增无穷惨痛,而蘧中止自杀。所谓恐之以自杀之果者,如是而已。

 

叶玉甫居士今之有心人也,尝介王君培孙出其所著自杀论一书,来问叙于余。余受而读之,喜其立说之多有先获我心者,因撮举余之所见,书为叙而归之,并以质诸王君以为何如也。中华民国二十年九月吴兴王一亭叙。

 

叙三

 

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所谓“生者欲其安,死者得其所。”是以问医服药,祈神求佛,以冀邀福益寿者,比比皆是也。然近年来,各地自杀之事,几乎日有所闻,何欤?要皆所求不遂,郁愤填膺,无术舒发,乃以为人之大患在有身,身之亡矣,烦恼可永久解脱。岂知死之于人,无异长途旅行,经历一站。一死百了之厌世观,实属大谬不然耶?吴门红叶居士,恻然悯之,乃作自杀以后的真相一篇。征引繁富,董以哲理,深入显出,怵目惊心,苟能广印流传,亦足挽回世变。或云:自杀之念,大多决于俄顷,孰耐咬文嚼字,考虑死后?即有人燕居一卷,咀茹醰醰,逮至临时,思绪瞀乱,恐亦未必回忆及此。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败名失德之辈踵相迹;足证居士利济为怀,确可钦敬,其奈药不对症,收效甚微何!况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必以自杀为非,则凡成仁取义者,转不若屈节偷生,强梁拚死之为愈,何其所见之偏哉?虽然。君子立言,贵审时势。旷览当世,人欲横流,贪回淫妄之风,弥漫寰宇。试察自杀之因,不为权利,不为色欲,而为仁义者,有其人乎?故疑居士憍逞谲辩,虞启离经畔道之渐者,杞人忧天之类也。矧杀身成仁,与以身殉欲,其临终状况之可怖可惨,固无差别;而持念不同,造因互异。譬犹学生离校,一为犯规除名,一为及格毕业,岂可混为一谈?忠臣义士之英灵,决不与自经沟渎之匹夫匹妇同坠恶趣,彰彰明矣。且盍一思金光明经摩诃萨埵,投身饲虎之事乎?若例此圣述,泥象而言,与自杀又何所异?然不论秉何教义,或一无信心者,设闻佛之大慈大悲,有不同声赞叹者乎?是故苟有人也,为众生故,灭尽恐怖,舍其难舍之身命,如敝屣然,自当自心他心,冥妙翕合,感而遂通,如响斯应也。若夫文字之功,原有限量。观众觉悟之浅深,印象之久暂,持念起行之勇怯,一视其根器之利钝而异,人力固有时而穷也。然强聒不舍,禁于未发,仁人之用心,不当如是耶?或又疑孔子不语神怪,论语子路问“事鬼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良以事鬼事神,不过谨惕危微,俾无纵情任性而已。敬而远之,乃合“允执厥中”之训。今居士杂引群书,张皇幽渺,夫既生之不足恋,遑恤死后?惧人以无所惧,技亦拙矣。不知子路之问,盖为卫政荒淫,妄希福利,有感而发。孔子烛其隐,而析其疑,故云“善诱。”若从源立说,则当转其语曰:“未知死,焉知生。”两义合参,方能中边俱彻,事理圆融耳。庄子知北游:“生也死之徙,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淮南子精神:“生寄也,死归也。”列子天瑞:“鬼、归也,归其真宅。”又:“死为归人,则生人为行人矣,行而不知归,失家者也。”此类古说,迄今愈证愈明。独惜世之强者,昧不自省。一惟怙权恃势,家是富、而身是肥。若乃悟万会之终灭,一灵之永存。资物养而不私,公我身以顺受。本出世心,行人世事。大地虚空,众生苦恼,相怜、相惜、相悲、相助之不暇,奚为乎侵陵?奚为乎残杀?惟弱者,亦当克奋克勉,自侪于强者。于今之世,谋生之术,亦云多矣。一技一艺,均足自存。独患其智力落伍,而贪、嗔、痴、爱,又不减于强者,是以处处受压,终致无地可容,迫而自杀耳。故余敢云:世界者,生死之世界也。知生乃能全受,知死乃能全归。生死之道晦,而天下乱矣,读居士之作,推居士之心,强者知退,弱者知进,大同之治,不难实现,奚止小康而已哉?否则政治不修,民生日亟,个人之自杀,其祸有形而犹小;政府之自杀,社会之自杀,其祸无形而益大。长此以往,窃想二十一世纪之版图,将不复有中华民国之色彩矣。地狱天堂,任人自择。今叙居士之作,忽不禁恫然而忧也。中华民国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上海王培孙叙。

 

有真实的决心打胜自己的过失,

必有无穷的快乐涌现出来。

 

——瓦那美刻——

 

第一章  自杀的痛苦

 

自杀法门很多,所感的痛苦也各各不同,兹分为四类,一一的讨论。一、窒息而死,二、麻醉而死,三、中毒而死,四、其他死。

 

一、窒息而死

 

(一)投河  投河的情形,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亲历过的。他平时极镇定,喜怒不形于色的。因营业失败,潦倒沪上,竟投浦图尽。幸被旁人救起,送往医院。我得了信,立刻去看他。他一见我,两泪交流,悲楚不胜。我就问他水中的痛苦,他连连道:利害利害。说时长叹变色,显出那时的痛苦,有非可以言语形容的样子。我接著问道:究竟痛苦怎样利害呢?他道:江水急进,肺气外逼,内外交攻的时间,所感痛苦,最为难堪。(报载因内外交冲过激,耳鼻等处往往流血。)但一霎时,就闷绝过去了。我道:既已闷绝,痛苦应该可不觉得了。他连连摇首道:不然,不然,胸部闷塞的痛苦,依然觉知。试想他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在医院中,和我谈话的时候,变色欷歔,泣下沾襟。水中苦痛的利害,就可想而知了。

 

(二)自缢  自缢与投水,虽同为窒息而死,然此则喉管被切,血流顿阻,自然更加一层痛苦。从前某僧,述其自缢的经过情形云:“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既而浑身麻痹,痛苦万状。”然而以上所述的一僧一俗,都是顷刻遇救,还没有经过全部的真相。请再看外国人,关于窒息而死的情形,如何说法。

 

据西国医学家考验,窒息的时候,意识稍不完全,因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缘故。然血液常甚流动,以致血色黯黑,肺脏起小斑点,发现充血的状态。又当人被绞,或自缢的时候,咽喉骤被压迫,气路不通,血流阻滞,自然是非常痛苦。从二十秒到三十秒的时间,外观似颇稳静,稍后呼吸运动,频频繁促,发生呼息及吸息的痉挛运动。(恐系肺部反动作用,并非真有空气出入。)那时的痛苦,就不可说了。末后,体已虚惫,呼吸运动,不依常规,徐徐以至于绝息。死后颜色苍白,两眼突出,舌吐于外,两手紧握,可怖异常。

 

又言窒息而死的人,始于肺脏受病,继起筋肉麻痹,终至虚惫而死。自始至终,虽意识昏乱,可是肉体所起变化,和种种痛苦,无不了了在心。(证诸吾友,确然知胸部闷塞,足见非无意识。然被救情形完全不知,是意识虽有,而不活动的缘故。)到了将死的一刹那间,意识忽然转清,而在水中尤甚。所有过去和现在的一切景象,分明底并现于心眼之上。死者此时,往往悲从中来,深悔孟浪;然而到这个地步,虽悔恨亦来不及了。那末自杀的人,在未死将死之际,不独身体上感受无穷痛苦,就是心灵上,也受尽了不少的痛苦,才可达到死的地步呢。

 

【增补】何励庵先生又云:有友聂姓,往西山深处上墓返,天寒日短,翳然已暮,畏有虎患,竭蹶力行。望见破庙在山腹,急奔入,时已曛黑,闻墙隅人语曰:此非人境,擅越可速去。心知是僧,问师何在此闇坐?曰:佛家无诳语,身实缢鬼,在此待替。聂毛骨悚栗。既而曰:与死于虎,无宁死于鬼,吾与师共宿矣。鬼曰:不去亦可,但幽明异路,君不胜阴气之侵,我不胜阳气之烁,均刺促不安耳,各占一隅,毋相近可也。聂遥问待替之故。鬼曰:上帝好生,不欲人自戕其命,如忠臣尽节,烈妇完贞,是虽横夭,与正命无异,不必待替。其情迫势穷,更无求生之路者,愍其事非得已,亦付转轮;仍核计生平,依善恶受报,亦不必待替。倘有一线可生,或小忿不忍,或借以累人,逞其戾气,率尔投缳,则大拂天地生物之心,故必使待替以示罚;所以幽囚沉滞,动至百年也。问不有诱人相替者乎?鬼曰:吾不忍也,凡人就缢,为节义死者,魂自顶上升,其死速;为忿嫉死者,魂自心下降,其死迟。未绝之顷,百脉倒涌,肌肤皆寸寸欲裂,痛如脔割,胸膈肠胃中,如烈焰燔烧,不可忍受,如是十许刻,形神乃离,思是楚毒,见缢者方阻之速返,肯相诱乎?聂曰:师存是念,自必生天。鬼曰:是不敢望,惟一意念佛,冀忏悔耳。俄天欲曙,问之不言,谛视亦无所见。后聂每上墓,必携饮食纸钱祭之,辄有旋风绕左右。一岁,旋风不至,意其一念之善,已解脱鬼趣矣。(见纪文达公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戈荔田言:有妇为姑所虐,自缢死,其室因废不居,用以贮杂物。后其翁纳一妾,更悍于姑,翁又爱而阴助之;家人喜其遇敌也,又阴助之。姑窘迫无计,亦恚而自缢。家无隙所,乃潜诣是室,甫启钥,见妇披发吐舌当户立。姑故刚悍,了不畏,但语曰:尔勿为厉,吾今还尔命。妇不答,径前扑之,阴风飒然,倏已昏仆,俄家人寻视,扶救得苏。自道所见,众相劝慰,得不死。夜梦其妇曰:姑死我当得代,然子妇无仇姑理,尤无以姑为代理,是以拒姑返,幽室沉沦,凄苦万状,姑慎勿蹈此辙也。姑哭而醒,愧悔不自容,乃大集僧徒,为作道场七日。戈傅斋曰:此妇此念,自足生天,可无烦追荐也。此言良允。然傅斋荔田,俱不肯道其姓氏,余有嗛焉。(见纪文达公阅微草堂笔记)

 

二、麻醉而死

 

安神药片、鸦片、吗啡等,都是麻醉毒剂,能起麻醉神经的作用,而陷人于死的状态。自杀的人,就误解这麻醉性,以为一经麻醉,就此糊里糊涂的死去,甚么痛苦都不晓得了。所以寻死的人,不约而同的、都走到这一条路上去。但是据我所见,与他们的理想,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就此糊里糊涂的死去,依旧要醒回来的。并且醒回之后,非常痛苦。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安神剂,就昏昏的睡去,她家里的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日一夜,方才醒回。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搅,欲呕不呕,所感痛苦,十分利害。还有友人的妻,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彼妇已经醒回,她却不发一语,惟双目圆睁,呻吟不绝,表示一种极惨苦的状态。那种可惨的现象,至今犹深印我的脑海。(以上所举自杀的人,都是实有,并非虚构,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就是了。)又报载:某医院看护妇,日间二时许,潜服了吗啡,一直到夜半醒来。呻吟惨苦的声音,把同室人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事情看来,的确可以证实、服了麻醉剂,终归要醒回来,而又非常难过的。有人道:不然,他们这些人,所服太少了,倘然吞服多量,决定一眠不醒,更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何况服了多量的呢?大凡服了多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完全无力,在旁人,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这人,正在备受种种苦楚,如头眩气促、心脏闷痛等,不过因其四肢五官,疲乏得无从将其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所以旁人初时,亦不觉其苦,以为服了麻醉剂,便安然而死了。迨至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太甚,以致不能抵受,乃于竭力挣扎之中,只能发出微细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实不知含了多少身体上痛苦,及心灵上痛苦在内。也许其中,亦含有不少悔恨及求救之意。不过那时,已弱至不能明白表示了,故只好认其为呻吟罢了。此说并非无据,试阅报章所载,服毒及麻醉剂的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他死时亦非好好的死去。(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吞服鸦片,他道毒发时,痛苦异常,惟求速死。)且此种自杀的人,于经过若干痛苦,及发过若干呻吟之时,尚未为人察觉,以致痛极苦极而晕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是服了多量麻醉剂,并无苦痛这一句话,也许有人会赞成他,说他所见不错。唉!倘然人们相信了他,就上了大当,吃大苦头的日子到了!我对于这一桩事,本来就想同大众特别的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可尽量的一说了。

 

要晓得,那些麻醉剂吃多了,就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彼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完全不行,与死一般无二,可是经过若干时期,依然会醒。不过经过的日期,没有一定,从数分、数时、数日、数星期,乃至数月,都会有的。(经西国专家考验,并非过甚之谈。)经医生勘验,往往断为已死,就胡乱为早计的埋葬。(此为西国习语,犹言未死而葬也。)及至醒来,早被入殓,欲出无路,极呼谁应。终至辗转棺中,闷绝而死。此种惨苦,试想可怕不可怕?故欲讲明麻醉剂为害之烈,必得了解失神状态之如何可危。请先举几个外国例子来证明证明。

 

台伏氏所著的早计埋葬中云:

 

“在物产展览会附近的一个妇人,有一天昏厥气绝,入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医生判为已死。此时正当夏季,仅隔六小时,即举行埋葬典礼。过了若干日子,这妇人的母亲,预备将女儿尸身,迁葬至码尔率由,因将墓窖发掘了。这母亲顿时吃了一惊,因为见她女儿尸身,已非葬时的情形了,发乱如麻,裹身的布,已片片碎裂。其实这妇人,并没有死,经医生误证,就将她生埋了。后来她醒回来的时侯,烦闷痛苦已极,所以将布啮成片片而死。她母亲见了这种惨景,从此发狂云。”

 

又斐戛洛杂志载法国某医生,自述剖验的经过情形如下:

 

“五年前,一发狂妇人,死去已经两日,就预备将她剖验内脏。因此把她的尸身横陈在大理桌上,烛火一柄,安置在妇人胸前。缘此时正当夜分,一切安排既竟,于是奏刀□然,直刺彼腹。不料这妇人狂叫一声,顿时跃起,烛即堕地而灭。她一手紧握我发,一手乱抓我面,我因此骇极,就将手中解剖刀乱刺,彼妇著痛,长啸一声而倒。我也从此昏绝,不省人事。直至日中醒来,见彼妇尸身,横卧在血泊中,一把尖刀直贯她的心脏。至今思之,怅然若失,彼妇爪痕,犹依稀在面云。”

 

吾读了以上两桩悲剧,不觉掉下泪来,为这两妇之呼冤不止。然而像这一类的事情,更仆难数。总之致人于失神状态的,虽不必尽是麻醉剂,然麻醉剂定可致人于失神状态。一入了失神状态,就有以上极险恶、极可惨的事情发生。可是人家听了这一番叙述,难免又起疑问道:近来西国医术昌明,难道连死与活都辨不出来么?若论到这一个问题,倒确是大难。数年前,巴黎医科大学的特尔塞候,鉴于死的征候,难于确定,就拿出几万法郎,征求关于这一项的论文。后来收到百余件的投稿,竟无一人堪膺上赏。死的征候之不易判,于此可见。现在经医学家考验,除了尸体坏烂之外,如呼吸断绝,心跳停止,巩膜起斑,乃至骨强体冷等等,都不足为死的决定征候。然而尸身坏烂的时候,没有一定,若说非到尸身坏烂不可言死,那末,在尸身未坏烂之前,终不能埋葬了,这那里可以呢?然照现在一般医生对于病者,验其气息已绝,心跳已止,就说是死了,又有何等的危险呢?所以西人对于早计埋葬,加以缜密防护,并有各处人道协会专司其事。据伦敦人道协会报告,二十二年中,竟有二千一百七十五人得庆更生。又哈姆布尔格协会,不到五年,拯救一百零七人。虽各处多少不同,然皆有良好成绩。即就以上所说的二千数百人论,早经医生判为已死,苟非人道协会的特别郑重,施救有方,早已埋诸黄土。枉死城中,骤添了无数新鬼,岂非绝大憾事呢?我于早计埋葬一层,所以不惮烦劳,反覆引证,就是要请国人关于这一个问题,也须得特别注意。恐自洋药输入中国以来,像这一类枉死的人,正不知多少,不禁为之浩叹。近年申报所载“自杀方法之研究”一篇,此中所引的事实,可为佐证。略述如下:

 

“洗冤录集证载:尝闻老仵作言,检服鸦片人的尸体,伏者居多,侧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于死者埋葬之后,鸦片毒退,仍复醒回,辗转棺中而死的缘故。又记道光七八年间,粤东有吴姓其人,旅中穷极无聊,吞服鸦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将他收殓,知三水地方,有死者的亲属在彼,随即遣人往告。及亲属至,死者已于前一日醒回,计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孙君云: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气痛复发,她就将人家所传的丹方,名叫九笼佛手服了。九笼佛手是在鸦片水中煎过九次的佛手。岂知她服了之后,渐渐的神志不清,昏绝过去了。于是举家惊惶,莫知所以然的缘故。因为她服九笼佛手的时候,却没有人看见,就立时请了医生来勘验。据云她必定服了么毒,随施种种手术,终归无效,继而脉断气绝,医生说是死了,就忙乱的赶备衣衾棺具,预备将她入殓。讵科过了九个钟头,气息复续,渐渐的醒回来了,至今无恙,此为今岁九月间事也。可知九笼佛手,药力尚微,所以仅隔九时醒回。服了鸦片,当然不同了,可不慎诸。”(寒世子谨按:胃气痛俗称胸痛,患者甚多,服此种药亦甚多。兹附治九种胃气痛方如下:延胡索三钱,五灵脂六钱,姜黄五钱,蒲黄、乳香、没药、各二钱,砂仁一钱,共研细末,预先纸包固藏,不可泄气,临痛时,煎服钱半或二钱,去渣服汁,立愈。)

 

不特鸦片为然,就是安眠药片等,都是一样性质,多服了,都可以致人于死的状态。上海著名的萧医生,也说:服了多量的安眠剂,虽一时死去,终要醒回。(即上面所说的友人之女,因吞服了安神药片,请萧医生救治,他对我们说如此。)你们要多服麻醉剂,难道不怕生埋活葬么?吾想外国,防护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不免。中国既无人道协会,又狃于习俗,限于警章,死后一二日,即须入殓。当此自杀风潮,鼓荡最烈的时候,因此枉送性命的人,恐不在少数。友人任君告立尘道:“往年我有一个女亲戚,服鸦片自尽。死的那一天,为六月初一,天气酷热,到了入殓的一日,尸身非但没一点腐臭,而且柔软异常,神态不类已死。我一向疑之,今始恍然,其为未死,决然无疑了。”可见生埋的人,在在不免。故照鄙人意见,凡遇服麻醉剂图尽的人,即使脉断气绝,与死一般,视为晕绝则可,万不可宣布已死。守候数日,以观动静,最为稳当。(顶好就地开下坑,头置坑上,身置坑中。)(寒世子谨按:不必一定掘坑,只须将麻醉的人,卧于泥地上,遍盖泥土,祗露头部,体如不烂,不可入棺,较为简便。因土为万物之母,万物仍归于土,能和能制也。)就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收殓亦不宜过速,因为如生产、血晕、(寒世子谨按:此症必先觉血腥往上,或者面现微红色,可急用煮热醋气,闻鼻即愈。)疯瘫、颠狂等,都可致人于失神状态,若旁人不加审慎,岂不是自杀的人,于枉死之中而又枉死吗?总之,人不自杀,何来枉死,以致惨遭极苦?深望存有自杀思想的人们,及早觉悟。(寒世子谨案:服生鸦片者,可用真南硼砂【黄色如膏者为真】冷水调服,立解。)

 

三、中毒而死

 

中毒的意义,就是一器官或多器官,受毒药的作用,而起变化或损坏,实则麻醉剂也。具有此种性质,应与此类并为一谈,因近年服麻醉剂而自杀的人较多,所以特别提出来详加讨论。

 

(一)硝酸硫酸盐酸等 这一类药品,腐蚀的作用最烈。入口的时候,发激剧的燃烧,以致痛极而晕。口唇依乎药品的种类,发现或黄、或黑、或白,又发呕吐、眩晕、泄泻及剧烈的胃肠炎。五脏坏烂,极痛难忍,兼之虚劳冷汗,脉伯膊弱微,呼吸急促,颜色苍白等,同时并起,患者以非常之苦闷而死。

 

(二)砒石与磷  此二种同为刺戟性的毒剂,征候颇相近似。服后发剧烈的胃肠炎,痛至不可忍耐,兼之眩晕呕吐,及泄泻等,既而稍稍平复。数日后,胃肠炎再发,起第二次的血管变化,至窍中流血。末后,因脂肪质变性而死。

 

又大量的砒入血中,起急性中毒。症状为剧甚的呕吐,重笃的神经症状。神经症状,即昏睡、谵妄、搐搦、肢节麻痹、呼吸及心脏麻痹、速致死。砒中毒之后,体内灼热如火烧一般。其痛如刀剑切断肉体,辗转反侧,皮肤现出血斑。解剖了以后,见诸多脏器,有出血性。

 

磷中毒(如服洋火头)与砒中毒的情形,大同小异,都死得可怕。

 

【增补】歙人蒋紫垣,流寓献县程家庄,以医为业。有解砒毒方,用之十全,然必邀取重资,不满所欲,则坐视其死。一日,暴卒。见梦于居停主人曰:吾以耽利之故,误人九命矣。死者诉于冥司,冥司判我九世服砒死,今将赴转轮,赂鬼卒得来见君,以此方奉授,君能持以活一人,则我少受一世业报也。言讫,涕泣而去,曰:吾悔晚矣。其方以防风一两研末,水调服之而已,无他秘药也。又闻诸沈文丰功曰:冷水调石青,解砒毒如神。沈文平生不妄语,其方当亦验。(见纪文达公阅微草堂笔记)

 

四、其他死

 

(一)枪杀与刀刺  最近与黄姓军官谈,他从军将及十载,亲历三十余战,身中枪弹,已不计其数。据云:正当战时,枪弹著身,如拳击然,不觉痛苦。继而头渐晕,目渐眩,一霎时就昏过去了。我问他何以忽然昏去?他道:痛极而昏。又道:在昏过去的时候,痛苦虽不全然觉知,可是醒回之后,其痛难当。有的手爬足踢的、满地翻滚,身下泥土,也为成坑。你想他怎样的难受呢?总之,不论受创轻重,昏过去了,终要醒回。不过创重的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虚惫已极,动不得了,人看了以为他安然死了,没有甚么痛苦;不知他真是极苦难忍,有口难言!我听了他的话,颇为感动。我又有一位姓马的朋友,他也从军多年。因我问了他枪伤之苦,他就告我道:有一次交战,一个军官中了枪弹,正从腹部穿过,他即时昏去;醒回来了,满地翻滚的,向我道痛极了,要我将他枪杀了,以为早了这种痛苦。我与他为至好,既不忍出此,然又没法救他,他在地上,又翻滚了多时,方才死去。当翻滚的时候,见他非常用力,这就是表示他痛苦的利害!从以上二人所讲的话,有两层意思可以看到:第一层,不致死的枪伤,固然要醒回,就是致死的枪伤,也要醒回来。死不是容易的,须得慢慢的死去。第二层,在那里翻滚的,确是感到痛苦,即僵卧不动的,未始不感到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许更加利害。合起这两层意思来,就是说:枪杀了,决不就此昏绝死去,不感到痛苦的。所以要用手枪自杀的人,此中风味,可想而知了!

 

至于刀伤的痛苦,黄军官与姓马的朋友,都谓较诸枪伤,尤其利害云。

 

(二)碾死  近来还有一种新奇的死法,就是将身卧在铁道上面,等火车开来,一截数段,请大家想想,像这样的死法,究竟痛苦不痛苦呢?实在是惨酷极了!目前暂且不谈,随后把这个问题,再来讨论。

 

(三)堕高岩死  从高岩堕下,最初的时间,往往因震动过烈,失其知觉。迨醒回之后,痛苦仍在。

 

据哈伊姆博士从山崖堕下的报告云:(见死的研究)

 

“我身如疾风似的,落于左侧岩石之上,又颠坠于后方石上。自觉从十丈空中坠下,头触岩石,继撞雪壁,都听到沉闷而又绝大的响声,顿时知觉全失,隔了若干时间,始感到非常的痛苦。”

 

(四)饿死  据西人将动物来试验的结果,当饿死期,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时间,尚现稳静之态。但隔不好久,体温升腾,骤然间兴奋暴躁,不可遏止了。继而体温骤降,命即告终,人也是如此。实则照以上情形,可分为绝食时期、及饿死时期,二种过程。在初期中,无甚大变化,到了饿死期间,体量减缩,身心衰弱,终至兴奋暴躁,内部发生奇异的感觉,就会吞食人肉,道义心也失了。绝食后,生存的时期,六十日为常有之事,至因情事关系,可生存二三个月之久云。长期受苦,惨何可言!(寒世子谨案:可知济荒即是救命,救命乃是莫大功德。)

 

五、概论

 

以上所述的种种自杀,虽性质不同,痛苦不同,大概可分为:一、自始至终,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溺死自缢等,痛苦了了常知,服毒自杀的亦甚清醒。)二、昏绝复醒后,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服麻醉剂及坠高岩等)三、将死之时,意识转清,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并映现分明的。当知这一层,不独窒息而死的如此。就是其他一切的死,也都是如此。即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但回光反照,是外表的,意识转清,是内现的,尚在回光反照之后,绝命之前的。故从第一第二层,知任何种类的自杀,自杀了痛苦迟早要感到的,而且了了分明的。从第三层,知任何种类的自杀,到了临死,意识决定转清,既已转清,故所感痛苦亦愈甚。由是可断,觉了痛苦,与临死意识转清,为自杀而死的共有性。就是将肢体截断,也逃不了这共有性,决定也感到剧烈的痛苦,其理随后说明。

 

六、旧科学思想之误人

 

自杀的原因,虽说为不良的环境所逼迫,实则受了科学的影响,却也不少。因为一般科学家,对于生命二字的真诠,没有弄得清楚。而现在所奉为圭臬南针的,就是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张的依稀儱侗底一个诠释。在他的生物学原理(principle of biology)书中,说明生命是一种顺应环境变迁的内部之继续变化。后人根据他的主张,更为显明的诠释,谓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对内活动,就是脏腑生理变化、所唤起的营养呼吸循环排泄等。对外活动,如肌肉收缩等。不断是指内外二种活动继续不断而言。然而我们只说生命,就是对内相对外不断的活动,也未尝不可。换言之,生命就是内部的呼吸循环等,与外部的肌肉收缩等不断的活动,也觉得没有甚么不可,何必定要加上这全体二字呢?这也有个道理。因为近来生物学家试验,从鸡身上割下了一块肉,这一块肉,在适宜环境之下,依然不变坏,而且长毛,如没有割下一般。那末这块肉,既有了活动,也应当说他有生命了,然而是不可能的。所以加上全体二字之意,就是说:生命是指内外部全体的活动而言,并不是指一种或数种的活动而言。故曰: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生命的诠释如此,现在人所奉为圭枭的也不过如此。因此就有人驳他道:第一要解决活动性,是否即是生命性?若论活动,如日月历天,江河流地,空气流动,声音去来,磁石吸铁,电气撼物,乃至世间万物,所有微质点,一切时皆摇动不定,都可以叫做活动。那末,江河日月等,都有性命没有呢?若说没有,则知活动性,非即生命性。至于说一种或多种的活动,不是生命,必得要全体的活动,方可谓之生命者,此理更加不通。一种的活, 动,既不是生命,何以全体的活动,就是生命呢?全体不是多一所成的么?难道成为全体的时候,这一的性,就变了么?譬之于油,一滴既不是油,何以多滴之和,就成为油呢?究竟这一滴,是不是油性呢?苟非油性,多滴之和,终不为油。苟为油性,一滴之微,依然是油。一与全体,有甚么相干呢?所以从这么看来,其说之谬,可发一噱。要之,生命这个名词,是很不容易解说的。科学家与哲学家,打了长久的笔墨官司,到如今,依旧还是个悬案。所以一般人,即以不了了之。如纽约著名之科学家霍烈士夫言:生命的真性质,与死的真性质,皆鄙人所不明。又神经学家拿姆博士亦言:鄙人关于生命及死的意义,无确切的见解。如此之类,不胜枚举。可见西人对于生命的原理,实情并不了解,就是斯宾塞所说的,也不过是一种假定的意义,而非生命的真诠。乃今人奉为至理名言,认为确切不移的定论,岂不大谬!譬如有人,把鸡头断了,信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的人,必然坚决地说道:头断之时,即是鸡绝命之时,他一定不觉得痛苦的。倘然责问他所以然的缘故,他就说:鸡内外部的运动已止,(如循环呼吸等)生命当然没有了。那末,知痛觉痒的意识,自然也归消灭。然而他虽是这么说,这只可怜的鸡,还在那里颠倒起伏,表示那宛转痛苦的样子。但是他们决不承认其为痛苦的表示,谓是一种反射作用罢了!在普通心理,既然有了这般见解,无怪他们安然的高卧在铁道上面,听火车开来,以为身体断截,性命也就断绝,更不觉痛苦,所以毫不胆怯了。迷执科学,煞是可怜!

 

科学家,还有一种创论,谓思想在脑,知痛觉痒的也不外乎脑,脑坏了,便不觉痛苦。相信此说的人,实在不少。所以有的就举起手枪,对著脑一击而死的,也有头触岩石而死的。像这一类的死法,也只说是受了科学家之赐。然而我想将脑碎了,也不过一时晕去,何以知其不再醒回,不依旧感到痛苦呢?竟料不到他们,迷执一至于此!

 

科学思想,影响自杀最大的,莫甚于一死断灭的那种见解,谓一死百了,无复痛苦。因此自杀的人,格外的多了。邪说害人,于兹益信!

 

七、自杀的新理解

 

我不厌舌敝唇焦,却要再说一声,这死后断灭、和思想在脑的一种论调,为最新科学家所不承认,早已成为陈旧了。近来由于心理学、心灵学、催眠术等,蒸蒸日上的进步和发明,因此心光的妙用,也渐渐底发露。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力,而非物质。如思想是心,感觉是心,令人康健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为,无不以心为主宰。即如心灵学和催眠术等试验中,所发明的奇异超人的境界,也无不是心的势力和作用。故知心力、是不可思议的。西国著名的大知识家米特,(meader)所著死的研究(on death)中说:心非惟离脑而独立,更以脑为器械,而生出种种作用。惟心的要素,与物质的要素,互生关系,而又互为影响。又最近弗拉曼令(flammarion)死及其奥妙(death and its mystery)一书中言:心灵自有他的灵智,而且心灵是整体的,独立的,故是不灭的。像这一类的理论,在欧美各国,早已风行一时,我们还在那里守著那干屎橛,抱著那科学最腐化不堪的论调,洋洋得意,谓是世间惟一之真理,生死以之,而始终不肯少变,岂不顽痴可笑。学说是进化的,可改变的,(学说是进化的,真理是不变的。)所以一切理论,是不可执著的。此种意义,不可不知。实则最近西国所崇尚的新理论,一言以蔽之曰:心灵万能,心灵不灭。本来德国最著名的大哲学家叔本华也说:死为生命之最后,而非为自己存在之最后此种学理,又空灵、又实在。较诸思想在脑,一死百了这种陈旧而不确实的论调,确是高出万倍。就是对于自杀的情形,也可以圆满解决了。刚才不是说过的,觉了痛苦,与临死意识转清,为自杀而死的共有性么?究竟这两层的理由安在?若论第一层,自杀了所以决定感到痛苦的缘故,一则因心灵独立,体坏而心不坏故,感觉之能力不失。(因药力或震动力的作用,或失其知觉,然亦不过暂时的。)二则心灵虽是独立,然心身却互生关系,故身体上痛苦,依然感觉得到。即使身体断截,脑子击坏,这种剧烈的痛苦,无不分明了知。至于第二层,临死时意识转消的理由,也有二种。一为反射作用,如将灭之灯,骤然增明,明已即灭。二为承前起后的作用,盖心灵既然不灭,所以此生将灭的时候,必再营造缔构未来的生命来相续著。既要构造未来的生命相续著,故于此时,意识不能不起特殊作用,予以势力,助其构造。(参观第二章中千里眼。)我们觉得突然清醒的缘故,就是为此。所以从新学理这么一讲,自杀而死的情形,了然明白。并可断定,自杀以后,剧烈的痛苦,完全感到,至死了了,毫不糊涂。唉,何苦自杀!

 

按现在还有一派纯粹的唯心论家,亦可谓之觉性论者,依他们的学理讲起来,自杀以后痛苦,也决定分明感到。总之自杀的痛苦,非常利害,譬之以手掩鼻,或将头浸入水中,怎样难过,那有投河自缢,气闭血阻,不痛苦的呢?一刀伤指,一针刺骨,怎样痛苦,那有身体断截,枪弹穿身,血肉横飞,不痛苦的呢?足指偶触坚物,怎样痛苦,那有从高岩堕下,粉骨碎身,不痛苦的呢?至于说脑坏了,就不觉痛苦,这是欺人之谈。要是自杀了,不觉痛苦,若觉痛苦,脑部决定更加厉害。因神经愈灵敏的地方,所感痛苦也愈甚。(如乳头等处)脑不是神经最灵敏的地方么?那末所感痛苦也自然格外的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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