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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02
2006年06月25日14:24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3257 字体: 繁體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02

圆瑛大师著

b、佛所得法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燃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此断第五种,然灯得记是取疑。上言小乘圣果不可得,恐疑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亲得然灯受记,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岂非有所得耶,故兴此问。

空生答以于法实无所得。深明佛在然灯佛时,悟无生法忍,故得受记。无生法忍者,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实无所得,故名无生法忍。如演若达多之头,醉汉衣里之珠,迷时无失,悟时无得,乃至睹星悟道,圆满菩提,亦复归无所得。

偈云:悟无生忍获授记,无生无性无所得,是故了无所得时,方堪无上菩提记。然灯佛,是如来第二阿僧祇劫本师。大论云:此佛降生王宫,身光如灯,以至成佛亦名然灯。

直解云: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实无所得。以然灯所记,记是语言;如来所闻,闻唯语言;语言非实,举体全空。是故然灯说而无说,释迦闻而无闻,但自以无分别智,证此无分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离言说相,故不可说;离心缘相,故不可取。唯识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既属智证,故于法实无所得。b、佛所得法竟。

c、菩萨庄严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则非庄严,是名庄严。’

此断第六种,严土违于不取疑。上言四圣果位无得,如来因地亦无所得,恐疑菩萨,何以广修万行,庄严佛土,岂非有所取得耶?故举问以验,是否有疑。土字应读去声,度音。空生已知菩萨修行严土,不住于相。故答不也。‘何以故’下,征释其义,非严而严,繁兴万行,不违俗谛,故曰庄严佛土;严而非严,泯绝诸相,不违真谛,故曰即非庄严;佛事门中,不舍一法,实际理地,不受一尘,双融二谛,全归中道,故曰是名庄严。‘是名’者,不落空有二边,真空不碍妙有,是故名曰庄严,妙有不碍真空,是但名曰庄严。

破空论云:土有四种,一常寂光土,即自受用处;二实报土;三方便土;四同居土,即化众生处。而皆不离自心。故净名经云:随其心净,则佛土净。非离自心外,别有依报可庄严也。若了达心外无土,净心即是净土,终日庄严,而无庄严之相可取,亦无庄严之相可著。故曰即非庄严,是名庄严。净名经云:虽知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于众生。(a)历明无住竟。

(b)正明无住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是故’二字,乃承上结归之词。从空生启请,云何应住,佛则答曰:应如是住。略示文中。又曰菩萨于法,应无所住。复于广释文中,验明小乘圣果,不作是念;然灯授记,实无所得;菩萨严土,即非庄严;一一皆明无住之义,故至此结曰:以是无住义故,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应’字平声,‘如是’二字,即指上来广略所示无住之法。

生清净心者,即生六度万行无住之心。若心有住,即有取著;既有取著,即便染污,不得名为清净。今清净,而曰生心,即终日繁兴万行,毕竟不染一尘也。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此二句,乃佛自释生清净心之文。生心即生布施等六度之心;清净,即不住布施等六度之相,并非无事为清净也。如上文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字亦平声,此二句正明无住,重申结定其义。应无所住者,真空也,即不住一切有为之相;而生其心者,妙有也,即生起六度妙行之心。正无住,不妨生心;虽生心,依然无住,此即般若理事无碍,真俗圆融,中道第一义谛之行,能修是行者,为菩萨摩诃萨也。

菩萨无住为住,不碍随缘而住,住即非住;不生而生,何妨任运而生,生即非生。正所谓终日无住,终日生心;终日生心,终日无住。

众生之所以为众生者,其病全在一住字。六根对六尘,眼见色而住于色;乃至意对法,而住于法。处处粘住,时时缚著,无由解脱。致令虚灵本性,全为六尘所蔽。果能六根对境,过而不留,如镜照像,一无系著,便是无住工夫,自可转识成智。

二乘之所以为二乘者,其病亦在一住字,虽不住世间诸法,而住著涅槃,所以沉滞化城,不至宝所。

权教菩萨之所为以权教者,其病亦在一住字,虽修六度万行,而住著事相,所以三轮未空,不到彼岸。

此经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正化声闻乘为菩萨,令其回小向大,从空出假,生六度万行之心,不住六尘布施之相,故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昔日六祖闻经至此,便于言下大悟,乃曰: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物。按六祖悟道,即从此处悟入,当知此二句,真金刚全经之心印也。

学者受持是经,于此二句,切须著力体会,果能明此无住生心之理,则观照般若现前,尘尘是宝,法法皆真,何处不是本地风光,何物不彰实相妙体,是以空生,于如来乞食之时,向去来动静,穿衣吃饭处,触著些子,故叹为希有世尊;曹溪得法,亦不外会此无住真理而已。(b)正明无住竟。

(c)喻明无住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此断第七种,受得报身有取疑。上云圣人之法,无为无取,而所得报身,岂非有取耶?恐有此疑,故巧设一问,以喻显法,借事明理,令人易知易解也。先就喻论事,问云:譬如有人,正报身量,如须弥山王,是身为大不?尊者亦就事直答曰:甚大,世尊!

须弥,梵语具云须弥卢,此云妙高,四宝所成:曰妙,独出群峰,曰高,居大海之中,下踞金刚际,上齐忉利天,入水八万四千由旬,出水亦然。纵使海浪千寻,此山巍然不动,统六万诸山,而为眷属,故称为山王。

‘何以故’下释成。佛说此身虽大,以非绝待无为之身,但属对待有为之身,是名大身。无为之身者,法身也,包太虚以无外,含万象而有余,非色法之所收,岂形相之可取,弥满清净,中不容他;楞严所谓,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是也。有为大身,乃是对小言大之大,若大外有小可对,则非真大,但不过名之为大而已。

若欲合法显理,须弥合报身;四宝所成,合常乐我净四德;独出群峰,合超越九界以独尊;在大海中,合在生死海而成道;入水出水,各八万四千由旬,合由八万四千烦恼海,显示八万四千妙法门;波浪不能动,合境风识浪,俱不为碍;统诸山为眷属,合统御菩萨圣众,以为法眷。报身虽然尊特殊胜,仍说非身者,即报化非真佛也。又山王虽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无分别无住著故;佛身如之,亦不取著我是法王。(c)喻明无住竟。

(d)较量显示胜,分二

a、较量 b、显胜

a、较量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上来叠彰无住之理,故复举喻较量,以显持说之功,恒河即殑伽河。译为天堂来河,以其出处之高故。南瞻部洲,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香醉山南,雪顶之北,有池名阿耨达,此译无热恼,系龙王名,龙住此池,故以名焉。横直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有四口,流出四河,各一由旬。东、银牛口,流出殑伽河,银沙为底;南、金象口,流出信度河,金沙为底;西、琉璃马口,流出缚刍河,琉璃沙为底;北、玻璃师子口,流出徙多河,玻璃沙为底。四河各绕池一匝,四色宝水,不相杂乱。东牛口,流入东南海;南象口,流入西南海;西马口,流入西北海;北师子口,流入东北海。

如来说法之处,与恒河相近。其河沙细如面,故论数量,每举为喻,以况其多。如一恒河中,沙数已多无量,如是沙数之恒河沙,岂算数之所能及耶,故问宁为多不?空生以一恒河沙数之恒河,尚多无数,何况沙数之众恒河沙耶!故答言甚多。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实言者,佛以较量功德,迥超凡情,故先告以实言,自可谛信。‘尔所’二字,即如许,设有人以七实,满如许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空生亦就事直答:甚多。此先为较量审定,下再显胜。a较量竟。

b、显胜,分二

(a)略持人处胜 (b)广持人处胜

(a)略持人处胜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刊定记云:前已说宝施之喻,今复说者,岂不重耶?盖前设一三千界宝施,此说无量三千界宝施,虽则同是较量显胜,后乃胜中之胜,故重说也。弥勒偈云:‘说多义差别,亦成胜较量,后福过于前,故重说胜喻。’斯则言重,而意不重也。

此之胜喻,先前不举,至此方举者,以前未说四果无心,受记无得,国土不严而严,佛身无证而证,今既广说,令明斯义,能生信解,故方举胜喻。

前说宝施,属有为;此说法施,是无漏。受者,信受此经之理;持者,修持此经之行。四句,即经中文字般若,能诠实相般若妙理,观照般若妙行。受持四句,是自利;为他人说,是利他。文句虽少,福德超胜,以至理一言,可以超凡成圣故。所谓还丹一粒,压倒万品医方;摩尼一珠,胜似千般海宝。略持此经,心明无住,其人超胜,自此见性成佛有分,故云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说经之处,即是道场。随说者,人不拣圣凡,义不论前后,文不定多寡,处不拘静闹,既说是经,其处超胜,一切世间,所应供养。三界六道,独举三善道者,因地狱恶业拘囚,昏迷莫晓;饿鬼夙业为障,饥渴逼迫;畜生愚痴成性,无所觉知,惟三善道,乃能重法求福,广修供养。

塔,具足应云塔婆,或名窣堵婆,译为方坟,亦名圆冢,又名高显处。梵语支提,此译灵庙,庙者貌也,供佛形貌之处。佛塔略说有四,一生处塔,二成道塔,三转法轮塔,四般涅槃塔,今说经之处,即是转法轮处,固应供养。供养如六尘妙供等。

宗通云:昔隋时,蜀民荀氏,尝于空地,遥望虚空,手写金刚般若经,遂感诸天覆护,遇雨此地不湿,牧童皆避于此。至唐武德间,有僧语村人曰:此地向来有人书经,诸天设宝盖于上覆护,不可令人作践。后设栏围绕,供养佛像,常闻天乐之声,即此可以证知,皆应供养。(a)略持人处胜竟。

(b)广持人处胜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五句广持人胜,下三句广持法胜。‘何况’二字,反显之词。上随说四句,尚尔当供,何况尽能受持读诵全文。对卷曰读,离卷曰诵。此中文虽未言解说。义应有之,此经为大乘者说,大乘则必自他兼利,佛告以当知者,因是人既能持说全经,自必三身圆具。

嘉祥疏云:此经为诸佛之母,能生诸佛。是持说之人,故能成就法身最上之法,清净圆满,无漏无为,更无一法可越其上;成就报身第一之法,万德庄严殊特无比,更无一法可与相并;成就应身,希有之法,随类现身,普度群品,是为世间希奇少有。此三身圆具,人胜可知。

‘若是经典’下,三宝全彰,经典所在,乃法宝;即为有佛,是佛宝;尊重弟子,为僧宝。大品云:般若所在处,十方诸佛,常在其中,故即为有佛;此处乃有文殊普贤等,非止舍利弗,目犍连等诸大弟子也。佛弟子道尊德重,能为天王大人之所敬奉。如陈如为梵王所师,迦叶为帝释所师,故称尊重弟子。此三宝全彰,处胜可知。至此上文明降住其心,一大科(1、明降住其心)已竟。

2、彰般若妙用,分二

(1)请名教持 (2)即事显用

(1)请名教持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空生因闻持说此经,三身圆具;经在之处,三宝全彰。未知何名,以及奉持之法,是以请问,冀佛垂示,利益今后也。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空生问名,佛即答名。既有其名,必有其义,名义相随,不相舍离。今以般若取喻金刚,令易知故。般若之义能明,彼岸自然可到。以是名字,故当敬奉修持,而不可或忽也。

破空论云:金刚般若,破惑,惑无不尽;照理,理无不显。体即非破非显,以般若离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别有法名般若故,一切诸法皆般若故。

金刚具有坚利明三义,以坚利故,则能破诸惑,触我则我丧,触法则法亡,触空则空灭,所谓二执全消,纤尘不立,离一切相也。以光明故,则能洞照一理;照有则有妙,照空则空真,照中道则中道圆融,所谓头头皆是,法法全彰,即一切法也,故名金刚般若。

所谓奉持者,亦别无有法,但因名会义了达金刚般若,即吾人本有离相无住真心是也。众生未明般若,处处著相,恒住生死此岸,不到涅槃彼岸。如来教人用此金刚般若,于割不断处,一切割断;放不下处,全身放下,即是奉持。故曰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此征释命名所以,佛以六度乃般若为先导。若未明般若,纵修诸度,亦属有为事相,终滞权乘。若执著般若,非真离相,不契无住真心,依然法执。故并般若亦遣之,乃曰即非般若波罗密。果到遣无可遣,立无可立,是名般若波罗密。

心印疏云:佛因吾人迷本净心,晦为业识,转将智慧,翻作愚痴,背涅槃城,趣生死路,是以贪嗔境上,枉受飘零,解脱法中,自取流转。兹者欲转妄识,须示真心,为破愚痴,特明般若;教离这里,始说那边,正是将我甜瓜,换他苦李,故言佛说般若波罗密也。设或吾人二六时中,念兹在兹,触著磕著,识取本有真心,会得自家般若,若然,则敲空系木,尚滞筌罚;瞬目扬眉,皆成漏逗,故言即非般若波罗密也。到得这里,既明法本无说,心岂有名,虽然如是,不妨向无说中而立说,于无名触而安名,故曰名般若波罗密也。然此三句,乃本经之纲领,亦大藏之精要,凡欲研究般若者,当知般若谈空,乃是真空;不特不可著有,而仍不可滞空。

佛说下三句,乃实相般若之义,实相无相,实相无不相,实相无相无不相,佛说般若波罗密,即不坏般若之相,属无不相之实相,乃俗谛也;即非般若波罗密,并般若之相亦遣,属无相之实相,乃真谛也;是名般若波罗密,非有非空,即真即俗,属无相无不相之实相,乃中谛也。是名二字,以般若离一切相,但是假名故,以般若即一切法,不坏假名故。亦有一说,以第一句作中谛,第二句作真谛,第三句作俗谛,理亦可通。(1)请名教持竟。

(2)即事显用,分二

a、彰般若离相用 b、彰般若无住用

a、彰般若离相用,分五

(a)说法离相 (b)依正离相 (c)显示经功 (d)闻义述解 (e)结成离相

(a)说法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此下乃如来用金刚妙慧,扫荡一切执情,以显般若离相胜用。恐疑前云无法可说,今复立名教持,未免前后相违,故问空生,在汝之意,以为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且喜空生已解般若离相之旨。答曰:如来无所说。此无所说,非默尔不说,乃知般若离文字相,终日说而无说也。

黄檗心要云:终日说,何曾说;终日闻,何曾闻。所以释迦四十九年说法,未曾说著一字。(a)说法离相竟。

(b)依正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依报离相也。依报者,众生共业所感之果报土,与众同依故。依报大者为世界,小者为微尘。众生多执依报为实境,不达尘界性空。以世界散为微尘,则尘无自性;由微尘积成世界,则界无自性。悉假因缘,因缘故空;是以如来说即非微尘世界;不坏俗谛故,说是名微尘世界。

般若明空,乃是真空,而非顽空。但离一切差别之相,而见平等实相,并不坏一切相。若坏相,则相外取空,即非般若真空。古德云: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何尝拨山河大地?又云: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故尘界即非尘界,是名尘界。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正报离相也。‘正报’者,各人别业所感之果报身,与众不同故。三十二相,是应身佛,积福所成之正报身,与九界众生不同,积百福成一相,以积福为因,故感胜报。文中上二如来,指法身如来;第三指本师释迦牟尼。众生多执正报为实身,佛未审当机,已否会取离相之用,故举己身为勘验,正是为怜三岁子,不惜两茎眉,幸当机已悟应身佛相,虽属庄严,终是有为生灭之法。故答云: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

‘何以故’下征释,即是非相者,非是法身无为之相也。法身清净,不可相见故,是名三十二相者,是名应身有为之相也。应身庄严,积福所成故。

问幻化空身即法身,何以佛身三十二相,即是非相?答:幻化空身,体即法身,非言其相也。应身亦然,应不离法,法即应本,亦不可离却应身,别觅法身。应身有为之相,虽非法身实相;而应身所依之体,本是法身真体。但能离相,世间一切诸法,一一无非常住法身。(b)依正离相竟。

(c)显示经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此显示经功离相,较胜财施。前七宝属外财,此身命属内财。以经理深进一层,而较量亦增一层。身施,如尸毗割肉喂鹰;命施,如萨埵之将身饲虎。受持四句为他人说,以此般若,自他兼利;不唯宝施弗及,即身命布施,亦难与等。

破空论云:七宝为外施,身命为内施。内施福德,虽复倍胜,以格持经,终不能及。以施身,未必永断身因;持经法施,能断自他生死因故。

问:经中往往言四句偈等,功德殊胜,竟超恒沙身命布施,未免令人难信。答:至理一言,可以转凡成圣,其功德岂可思议。喻如世间天子之玺,不过荆玉一方,篆文八字,曰受命于天,既受永昌。其力用也,则未易可言,而能统御四海,协和万邦,封爵命官,安民施政,岂可以其文之少,而不信其用之大耶?(c)显示经功竟。

(d)闻义述解,分二

a、当机伸解 b、世尊印述

a、当机伸解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此解自闻希有。心印疏云:当机前请降住之法,所以佛为指示,离相度生,无住行施,非相见佛,未免茫然,故云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因伊一问,累我世尊,且诫且谈,展转发明,循循善诱,曲曲提撕,已至今日。所谓阳春布德,花香漏泄于枝梢,素月流辉,波印透开于潭底。当机此际,抛下草庵,趋入宝所,方见老汉真心,始解太平无象,是以感悔流涕,喜极成悲。

‘闻说是经’者,即闻前来所说,契理契机之文字般若,依之而起观照般若,深解妙有非有,真空不空之义。趣者归趣,归于实相,无相无不相之理。始知般若真心,人人本具,一向怀珠乞丐,枉受穷苦,因悟伤迷,故此涕泪悲泣也。

此处复叹希有者,文虽同前,义则迥别。前乃赞佛日用寻常,莫非本地风光,示人以无言说之般若,全体大用;此乃赞佛,能以言说之文字般若,令生观照般若,深契实相般若,所谓不因渔父引,焉得见波涛,自庆已得亲证实到。

经典曰甚深者,我法双空,是深般若,并空亦空,为甚深般若。从昔日阿含会上,证得我空慧眼以来,自谓满足,并不解法空之理,何况空空,亦非佛于方等,及般若前,不曾说过,因不解,则闻与未闻等,故曰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此叹他闻希有。空生乍闻般若真空之说,恐无知音,故前率尔致问,颇有众生,生实信不?佛诫之曰: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佛意末法之中,尚有生信之人,况现在乎?当时尊者,虽未致辩,犹未断疑。至此深解义趣,始信佛言不谬。

得闻是经,是闻文字般若;信心清净,是起观照般若,照见我法双空,并空亦空。信得自心清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即生实相者,以净信既生,则诸法不生,即是实相生焉。即字不假前后,当下即是。犹大品所云:诸法不生,而般若生。诸法不生,功由观照,所生般若,乃是实相。实相本自无生,因观智而得现前,说名为生也。

‘当知是人’下,以既证实相,而得无生法忍,任运修行,中中流入萨婆若海,至大菩提果,名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第一希有,即是佛果。信心清净,为能成就;佛果功德,是所成就。

‘世尊’下四句,呈解实相之义。实相原非他物,即是非相。非相者,非有相,非无相,非亦有亦无相,非非有非无相,四句咸离,百非尽绝,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是名实相。此中一往观之,是离一切相。究竟言之,仍是即一切法。实相者,不必拨诸相,而见实相。诸法之上,一一无非实相也。

实相,是诸法所依之体;诸法虽多,其体本一;依一实相,而成诸法;融会诸法,原一实相。故曰不必拨诸相,而见实相。但了诸法相妄,离诸法虚妄之相,便见实相矣。譬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不必毁器而见金,但离器之差别相,便见金之平等相。下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即是实相之法。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此明后闻希有。闻经约教,信解约理,受持约行。谓我今生当佛世,亲承面命耳提,得闻如是文字般若之经教,信解实相般若之至理,自应称理,受持观照般若之妙行,此不足为难。若当来之世,末法众生,目不睹玉毫之相,耳不聆金口之音,法弱魔强,斗诤坚固,其有众生,夙植善根,得闻是经,信心清净,深解离相无住之旨,依解起行,终身受持,是人即为不断佛种,第一希有。是人与前当知是人同。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何以故’下,三重征释,盖我谓是人即为第一希有者,果何以故?因此人知实相即是非相,非相即是实相。非相者,非有相,非无相,有无二相,即属断常二见,不名实相,亦不可有离无二相之外,而别求实相。故初何以故下,先释实相之不离无相。曰此人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次‘所以者何’下,再释实相之不离有相,曰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此乃不住有无二边,若有无住,仍非究竟离相,究竟无住。后‘何以故’下,三释离一切相者,是更进一步,不独有无二相当离,即能离之离,亦复当离;至离无可离,则诸妄既尽,法身理显,即名诸佛。a、当机伸解竟。

b、世尊印述,分二

(a)印证 (b)述成

(a)印证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如是如是有二释:一印证之词,以当机耳闻如来文字之教,深解真如实相之理,呈白三空观照之智,一一皆是,故曰如是如是。二相契之称,盖佛前则教其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当机至此,深解义趣,一肩担荷,对佛呈解曰: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二‘即’字,遥遥相对,佛故告曰:我心如是,汝亦如是,须善护持。此则以心印心,正可续佛慧命。故曰如是如是。

此乃别证,宗通云:若复有人,得闻是经,深妙之理。当闻法时,不生惊愕;当思维时,不生怖惧;当修习时,不生畏阻,当知是人,荷担如来,甚为希有。

问:经中何理,是可惊疑怖畏?答:即所说三空之理。初无我等四相,人天闻之,甚为可惊,以其执著我等四相,不能亲证我空故。二非无我等四相,二乘闻之,甚为可怖,以其不能非却无我等四相,而证法空故。三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权教菩萨闻之,甚为可畏,以其住于法空,不能并空亦空故。是以乃有惊疑怖畏。若有人闻,而不惊疑怖畏,即生实相,故为希有。(a)印证竟。

(b)述成,分二

子、约法述成 丑、约人述成

子、约法述成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此征释上文。闻经不生惊疑怖畏,即为第一希有者。是何以故?因解如来,说此离相第一般若波罗密故。般若为诸度之先导,故称第一。诸度若无般若,皆不到彼岸,般若离相,不独离他相,并自相亦离。若有少法当情,即是眼中翳病未尽,故曰即非般若波罗密;又不坏法相,故曰是名般若波罗密。

宗泐法师云:法本无说,虑其于法取著,故曰即非第一波罗密。有因缘故,亦可得说,故曰是名第一波罗密,此约般若一法,述成离相妙用。子、约法述成竟。

丑、约人述成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

此断第八种,舍身未脱苦果疑。上云舍身布施,其福虽多,不离生死,犹是有漏苦因,不及持说此经之福。此之行忍舍身,云何不成苦因耶?佛为断此疑,故呼当机,告以离相行忍,是无漏因,得到彼岸。

忍者安受之心,辱者拂逆之境,凡人辱境之来,拂逆于心,多不能忍,必至起惑(即嗔恨心)造业,依业受苦。故佛教人,应当忍受,忍之之法,当观我空。我相既亡,人相亦泯,人我叵得,辱境何存?惑业既离,苦报不受,了脱生死,故得到彼岸。

如来说非忍辱波罗密者,若执有辱可忍,犹未离相,仍属法执。‘非’者,将忍辱之法亦遣。既不著忍辱之相,自不成生死苦因,与未离四相,舍身布施者,如隔天壤。

是名忍辱波罗密者,虽不著相,亦不坏相。忍辱一法,世谛论,则名苦行,便同舍身,俱成苦果。若约第一义谛论,虽行苦行,即忍辱非忍辱,远离分别念故,则与般若相应。故般若波罗密,摄持余波罗密,其义得成。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如来引过去所修忍辱因缘,证明离相之行,恐当机虽悟离相之理,未涉离相之事,故特拈出,为他作个榜样。又恐人但认般若为第一波罗密,不知余五度,皆不离般若,即就忍辱而论,若不能离相,虽一言见辱,尚不能忍,况节节支解,不生嗔恨乎!如能离相,不独有辱能忍,而且无辱可忍。‘何以故’三字,即征释上文,忍辱非忍辱之义。‘须菩提’下,即引己为证。大凡人于平时小可之事,可以勉强,及至生死大难临头,不能丝毫假借,必有真实工夫,方能自在无碍。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四相咸离。不见有我身割截,亦不见有王为割截,一切分别都无,即是无辱可忍,方成真实忍辱波罗密。

歌利王,陈朝真谛译本,为迦陵迦王。唐朝玄奘译本,为羯利王。此云极恶。准涅槃经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国,富单那城,波罗密家。是时有王,其性暴恶,憍慢自在。我于尔时,为众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禅思。尔时彼王,春木花敷,与其宫人彩女,出城游观,在林树下,五欲自娱。其诸彩女,舍王游戏,遂至我所。我时为欲断彼贪故,而为说法。时王见我,便生恶心。问言:汝得阿罗汉果耶?我言未得。复言汝得不还果耶?我言未得。‘汝既年少,未得圣果,则为具有贪欲烦恼,云何恣情观我女人?’我言大王,当知我虽未断贪欲,然其内心,实无贪著。王言痴人,世有仙人,服气食果,见色尚贪,况汝盛年,未断贪欲,云何见色不贪?我言大王,见色不贪,实不由于服气食果,当由系念无常不净。王言若有轻他,而生诽谤,何得名为修持净戒。我言我无嗔妒,云何言谤?王言:云何名戒?答言忍名为戒。王言:若忍为戒,当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我时被截,容颜不变。王臣见已,谏言如是大士,不应加害。王言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诸臣曰:见受苦时,容颜不变。王言:我当更试,即劓其鼻,刖其手足。尔时我于无量无边世中,修习慈悲,愍苦众生,心无嗔恨。时四天王心怀嗔忿,雨沙砾石。王见大怖。复至我所,长跪白言:‘惟愿哀愍,听我忏悔。’我曰大王,我心无嗔,亦如无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实无嗔恨者,此身平复如故。发是愿已,身即平复。‘更愿我于来世,得成菩提,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陈如也。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何以故’,乃承上征释之词。何以故我说为恶王割截时,无有四相?我在往昔,正当节节四支分解之时,若是有我等四相,应生嗔恨之心。如有嗔恨,那能立誓,身即平复如故。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明修忍行,非止一世。故曰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即指在五百世,皆离相行忍。若不离相,忍岂易言哉!是知离相行忍,忍亦即第一波罗密。(d)闻义述解竟。

(e)结成离相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是离相行忍之故,得成菩提。故呼当机而告之曰:凡欲修学般若菩萨,应离一切相,而发菩提心。空生已悟离相甚深般若,前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如来已经证明。此复呼名劝嘱者,是欲结成离相之旨也。a、彰般若离相用竟。

b、彰般若无住用,分二

(a)正明无住 (b)举喻显用

(a)正明无住,分三

a、不住六尘 b、不住人法 c、结显真实

a、不住六尘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此彰显般若无住用。经初当机请问住心之法,乃曰:云何应住?佛为说无住为住,先历明无住,后正明无住。经过许多苦口婆心,至此要结成无住之旨。文具诫劝二意。‘应’字皆作平声,当也。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不应住,即是诫其勿住。与前云何应住相顾。‘应生无所住心’,即是劝其当生,与前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相同。若心有住六尘,便是妄识;即为非住般若,般若无住为住,乃为真住。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者,凡修学般若菩萨,其心要与般若相应,此心字,即所发菩提之心,亦即修行六度之心。上佛劝应生之心,就是此心。

菩萨发菩提心,不外修行六度,六度以布施为第一,此则举一摄五,不应住色而行布施,即不应住六尘,而修六度。布施有三,论曰:‘资生无畏法,檀义摄于六。’(一)资生施,以财物布施,属本度;(二)无畏施,不恼无冤众生,令心无畏,即持戒度;不报有冤众生,令心无畏,即忍辱度;(三)法施,诲人不倦,即精进度;说不错乱,即禅定度;慧辩分明,即智慧度。

虽六度齐修,必须三轮空寂,内不住有我为能施,外不住有人受我施,中间不住所施财法等,是名无住相施。

末三句,呼当机名,反复叮咛。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当如是无住行施,方合无漏之道;设或稍有住著,则人我见在,恩爱缠绵,终成有漏,何能解脱?a、不住六尘竟。

b、不住人法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诸相,即诸法之相。如来说一切诸相,悉皆虚妄,当体空寂,故曰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缘生无性,当体空寂,故曰即非众生。

此即释前不住相布施之义。不住相者:不住有相,不住空相,不住人相,不住法相。恐人著于空相,以为既不住相,何必更修施度,种种事相。故释曰:如来说般若智照现前,即相可以离相,一切诸相,当体就是非相;不必拨相以求无住。又恐人著于有相,以为既要利益一切众生,何以又无众生相?又释曰:如来说般若智照现前,了知众生,性自涅槃,本来是佛,一切众生,当体即非众生。故菩萨终日度生,终日无生可度。b、不住人法竟。

c、结显真实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此断第九种,不住证法无性疑。上言菩萨应当无住行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一切众生,即非众生,此等说法,其实难信,恐人有疑,佛语虚妄。故举五语,正明真实。真语,则依真谛即空之理而说;实语,则称中谛实相之理而说;如语,则称中谛真如之理而说;不诳语,则言无欺诳;不异语,则言无矫异,此二依俗谛世间之理而说。如来说法,不离三谛,凡有所说,契理契机,决不疑误众生。魏译,菩提留支法师译本,但有四语;什师译本,则加一不诳语,须知诚言不我欺也,自当断疑生信。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转释真实。良以如来说法,乃依自所证之法而说,如来已证中道第一义谛,实相般若之法。此法双离二边,双照两二,故曰无实无虚。惟其无实,则不住有边,故不见有诸相可得,不见有众生可度;惟其无虚,则不住空边,故不舍布施之行,不舍利益众生。即相无相,达生非生,是谓无所住而生其心。如来依此修证,得成菩提,今依自己所证以示人,自是真实可信。(a)正明无住竟。

(b)举喻显用,分二

a、举喻 b、显用

a、举喻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

此断第十种利生行施不住疑。上言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既已炽然行施,云何不住耶?故佛叠举反正二喻,以显般若无住妙用。若菩萨发菩提心,修六度行,若无观照般若之智,不达三轮体空,其心住著六尘诸法,而行布施;不但不能透脱根尘,且为贪痴所被,此乃取相则暗,头头障碍,如有目之人,入于暗室,无有日光,即无所见。有目喻发心;暗室喻无智照;无见,喻不见实相般若无住之理。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此正喻无住之功。若菩萨发心修行,其心不住六尘诸法,而行布施;是为观照功深,智光圆满,此乃达理则明,头头是道。如人有目,更加杲日当空,光明照耀,能见种种之色。日光喻观照妙智;种种色,喻实相妙理。有了观照妙智,自可亲见实相妙理,六度万行,一一无非实相,实相不即一切法,亦不离一切法。

此中心不住法,即契无实之理;而行布施,即契无虚之理。六祖曰:无实者,以法体空寂,无相可得;然中有恒沙性德,用之不匮,故言无虚。惟其有恒沙之用,不妨行于布施;惟其体自空寂,故应不住于法。但知布施,而不知离相,即住于实,不免执著之过;但知离相,而不知布施,即住于虚,不免落空之失。皆非中道第一义谛。必须二边不住,方合般若妙用。a、举喻竟。

b、显用,又二

(a)生福用 (b)灭罪用

(a)生福用,又三

子、自利之福 丑、利他之福 寅、经处当供

子、自利之福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当来,即指末法之世。能于之能,因久植善根方能,反显若无善根则不能。读诵依文字般若,受持起观照般若,受则领受无住之义而不疑,持则修持无住之行而不息,即为如来佛智鉴知,佛眼窥见,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凡有受持者,依观照无住之功,契入实相妙理,恒沙称性功德,悉得现前,故云成就。子、自利之福竟。

丑、利他之福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此显般若无住之功,超胜多劫恒沙身命布施。肇法师云:从旦至辰,名日初分;从辰至未,名日中分;从未至戌,名日后分。每日三时,以恒沙身施,复经无量劫,此世间必无之事,佛以般若无住功用,无可为比,设此较量,以显信心福胜。信心而曰不逆,即随顺此经文字般若,无住之义,不生疑谤。佛法大海,惟信得入,信是入道初基,由信而解,由解而行,由行而证。故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能发信心即信根,进念定慧四根,因之而生,故其福超胜。

‘何况’二字,是反显之词,信心尚且如是,何况解行乎!何况自行化他乎!书写,是写此文字般若,流通世间以利他;受持,即领受修持,此观照般若,无住之义。对本曰读,佩文曰诵,此句乃自利。为人解说,乃将文字所诠,实相观照二般若,全体大用,为人剖解宣说,令人生信发解,起修证入,此亦利他。前一闻信顺,福尚超于恒沙身施,何况二利俱备,则其福何可较量。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上云书写受持,读诵解说,福胜恒沙多劫身施,不能具说,今只好撮其简要言之,是此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议,因妙用无住故,心欲缘而虑亡,口欲谈而词丧,故不可思议。

‘称量’二字,若作称赞思量解,则与思议重复,当以无住之义,不可以秤称之,不可以斛量之,乃是离相之法,故其功德,无有边际,犹若虚空。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以此经是大乘之教,非大乘之机,莫能荷担,故如来因机施教,教必契机,是以为大乘之人方说。

何谓大乘之教,‘教’即此经文字般若,具足实相般若,观照般若,体相用三大之义,‘乘’有运载之功,依此般若,能运载行人,从凡夫生死此岸,而达如来涅槃彼岸矣。

体大者,实相般若之体,广大周遍,即是如来平等法身,离一切法差别之相。妄相虽空,而自体不空,能为一切诸法所依故。譬如太虚空,体非群相,亦不拒诸相发挥。日照则明,云屯则暗,雾澄则清,气凝则浊,明暗清浊,差别相也;虚空离一切相,而空体不无,能为诸相所依,亦复如是。

相大者,般若体中,具足大智慧光明义。窥天鉴地,耀古腾今,灵灵不昧,了了常知,具足遍照法界义。照理法界,理无不彻,照事法界,事无不穷,具足真实识知义,鉴物忘缘,离颠倒见,了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能见非相,亲见如来,更有无量恒沙称性功德之相。

用大者,观照般若,智用现前,能破二执,能越三空,众生我法二执之惑,惟般若智照,而能照见五蕴皆空,身心世界,悉皆如梦如幻;并三乘所证涅槃,亦不可得,即所谓涅槃生死等空华。亦即本经前文所谓,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则我法双空矣;若住于空,仍非般若无住真宗,故并空亦空,前云亦无非法相者是也。三大为所乘,修大乘者为能乘。

为发最上乘者说,此经乃最上一佛乘,为被圆顿之机,故如来早时不说,直待时至机熟,方为演说。前大乘者,犹是三乘中之一乘,佛为说此经令发菩提心,而修六度行,是由渐而入者。此最上乘者,乃最上一佛乘,佛为说此经,令直趋宝所,不落阶级,是由顿而入者。此二类机,有大根,具大智,方能解大理,修大行,故如来为说此经。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上明略说福胜,此显广说功德,此经如来,既为发大乘心者,及发最上乘心者说,而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此人即是大乘,及最上乘之根器;能信般若大教,深解实相大理,能修二利大行,求趣菩提大果,正是为如来使。故如来四智洞明,五眼圆照,皆悉知见,是人既能持诵宣说此经,自得成就称理之功德。

称理者何?前段云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是般若理具之功德。是人既解大理,称理而修,繁兴二利,故得称理而证,是之谓成就。

如是人等,即发大乘心者,发最上乘心者,有大根,大智,大力,即能荷担如来无上大法,任重致远,广度众生,代佛行化者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首句是反问词,问何以故,必要发大乘,最上乘者,方克荷担无上菩提?须菩提,若好乐小乘法之人,虽离我人等迷识四相,而未离我人等迷智四相;迷智属法我见,见有涅槃之法,为我所证。故曰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若乐小法者,乐字去声,好乐也;小法,即小乘法。‘者’字作人解。法华经云:钝根乐小法。言其志意下劣,不发大乘心者也。是人堕于邪见,不解大乘最上乘中道正理,所以于此般若大教,不能听受读诵,况能为人解说乎?圆觉经云:求大乘者,不堕邪见。即不著我人等四见是也。丑、利他之福竟。

寅、经处当供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在在处处,言经在之处不一,或伽蓝精舍,或庄宅园馆,但有此经所在之处,一切天人阿修罗,所应当供养。‘当知’下,出其应供所以。言当知此处,但有经在,无论琅琀贝叶,部帙书卷,或刻枣梨,或凿石壁,经典所在,即为如来全身舍利宝塔。前文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全经所在之处乎?故皆应恭敬,作礼围绕,用诸花香,而散其处。(a)明生福用竟。

(b)明灭罪用,分三

子、正明灭罪妙用 丑、兼显经功妙用 寅、总结经功妙用

子、正明灭罪妙用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云持说此经之人,成就无边功德,此经所在之处,皆应恭敬供养,何以现见世间男女,受持读诵此经,反被人轻*乎?轻*,则不敬重尊贵,或骂詈毁谤,憎恶嫉妒,侮辱等事。以此而观,经功何在?故佛复告须菩提,持诵之人,设若为人轻*,莫疑此经无功。当知是人先世重罪恶业,定业不可逃避,应堕三途,受极重苦;因今持诵此经功德,但被世人轻*之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此即重报轻受,定业可转矣。末句当得菩提,佛果可期,其功德岂可思议!何得因人轻*,遂谓持诵无功乎!

大论云:先世罪业,应入地狱,以行般若故,现世轻受。譬如重囚应死,有势力护,则受鞭杖而已。

此文具有三障蠲除之意,持诵此经,观智现前,能空四相,即烦恼障尽;恶业重罪,得以消灭,即业障尽;后报今受,不堕恶道,即报障尽。三障既尽,三德必圆,故云当得菩提。

又具有二种不可思议,(一)重罪轻报,能回定业,则报不可思议;(二)因缘会遇,定当作佛,则果不可思议。子、正明灭罪竟。

丑、兼显经功妙用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举自身过去事佛之福,较量持经之慧,以显经功妙用。‘我’者佛自称。佛已证八自在我,不同凡夫外道之我。‘念’者,佛得三明,由宿命明,于过去劫中之事,明记不忘。阿僧祇,此云无央数,乃华严十大数中第一数。无量是第二数,乃阿僧祇阿僧祇,重叠所成之数。今云无量阿僧祇者,非一阿僧祇,乃积至无量阿僧祇也。

‘于然灯佛前’,然灯是世尊第二僧祇劫满,授记本师。世尊昔为广炽陶师,遇古释迦如来,出现于世,观陶师机缘已熟,应当受度,乃往窑所借宿。陶师一见,欢喜敬仰,礼拜默愿,愿我将来成佛,威德,名号,弟子,一一如佛。佛即为开导,遂发心修行。从古释迦佛,至宝髻佛,中间历七万五千佛,为第一阿僧祇劫。从宝髻佛,至然灯佛,中间历七万六千佛,为第二阿僧祇劫。从然灯佛,至胜观佛,中间历七万七千佛,为第三阿僧祇劫。今云在,然灯前,得值遇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极言事佛之多,足见广炽陶师,亦已久植德本,故得受度出家。

那由他数,当此方万万。供养,约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等。承事,则钦承奉事,如执侍巾瓶,服劳司役等。于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一一如是,无有一佛而空过者。其所得功德,自应无量,此皆属有为之福,而不言于诸佛所闻法修行者,特举福门之劣,以文下显慧门之胜。

‘若复有人’下显胜,末法之世,波旬炽盛,魔强法弱,于此般若离相无住之法,而能受持读诵,所得功德,乃属无为之慧,与我所供养诸佛,有为之福较量,百分不及一,即千万亿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皆所不能及。于我于字,作与字解。丑、兼显经功妙用竟。

寅、总结经功妙用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总结般若妙用,末世持诵此经,所得功德,我前不过略说,倘若具说此经功德,称理而周,遍法界而无际,浅识之人,未见真理,莫测妙用,闻之心即狂乱,疑谤丛生,故不敢具说,致令众生,招谤法之愆,受堕狱之苦。

‘狂乱’者,如人重病,心性昏蒙,致起狂乱;‘狐疑’,狐是兽类,亦名野干,其性多疑,每渡河听冰,且听且渡,以喻闻法多疑之人,进退两难。

末段嘱以当知者,欲令断疑生信也,是经义即般若离相无住妙义,非语言分别之所能及,故不可思议;果报指持经之人当得无上菩提,登究竟涅槃彼岸,三身毕具,万德圆融,故亦不可思议。经文至此,正宗第一大科,(ⅰ)示降住其心,历彰般若妙用竟。

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卷下

浙江天童宏法禅寺沙门 圆瑛 述 

(ⅱ)明菩提无法,正显般若本体,分三

一、正明菩提无法 二、直显般若本体 三、通结始终心要

一、正明菩提无法,分二

(一)当机蹑问 (二)世尊直答

(一)当机蹑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断第十一种,一切无我发心疑。上文既明人法悉皆无我,云何发心修证?故此重问。此处问词,与前相同,究其问意,与前稍异。前问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意重下手工夫,如何降住?蒙佛慈悲开导,种种发挥,降心离相,住心无住之义,历彰般若妙用,今已信解,但发心之义,尚未发明。此中问意:既然人法皆空,而菩提心,果有所发耶?果无所发耶?伏愿如来不吝教言,再为垂训,俾一切菩萨,便于修证。

破空论云:此重遣菩萨心中,微细我法二执,令净尽无余也。前言具明二空实义,宁有不尽,此重问者,略有二义:(一)者义既如此,不可思议,岂容凑泊,则诸菩萨发菩提心,毕竟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二)者既言发心,便谓我能发心;既言无住,便谓我能无住;既言降伏,便谓我能降伏,如何得与般若相应?此则特为钝根,再求方便。佛告以当生如是心等,所以酬其毕竟云何应住降伏之请;次又答以实无有法,发菩提心,则是荡其我能发心无住降伏之执也。盖发心只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心相尚不可得,岂别有法,令心得发?心无心相,则我执何存?法无实法,则法执何有?情累既尽,般若现前。(一)当机蹑问竟。

(二)世尊直答,分三

1、蹑前降住无法 2、正示发心无法 3、分示因果无法

1、蹑前降住无法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段之文,全同前文,乃蹑前降住无法,以为发心无法之开端。降心不过离相,住心只是无住,岂别有法,而为降住耶!‘当生如是心’,‘生’即发也,谓当发如是,上求下化,最上乘心。观当生二字,乃如来婆心苦口,叮咛劝勉之意。

如是心,通指前后:指前,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亦即应生无所住心,应无所住,即不住六尘诸相;而生其心,即发布施度生之心。菩萨应发如是菩提心,无住为住,住无所住,方为真住般若。

指下,即本文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等。‘我应’者,谓我应发如是度生离相之心,当以度生为己任。楞严经:阿难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故云我应灭度一切众生。

‘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此则功由般若,以观照功深,实相理显,了知一切众生,性自涅槃,本来是佛。当度众生,离诸度相,不见实有众生可度,故云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何以故,无有众生实灭度者?以实相般若,离一切相,虽度众生,不著度相。‘须菩提’下反显,若菩萨著相度生,但起一念有我为能度,众生为所度,即是四相未空,全同凡夫颠倒。心住于相,未得降心,即非菩萨。1、蹑前降住无法竟。

2、正明发心无法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首句承释上文,所以一有我相,即非菩萨者何?释曰:实无有法,发菩提心。此‘实无’二字,即观照般若之工夫,亦即实相般若之理趣,为此经之宗眼。发菩提心者,不外上求下化也。下化,须降著相妄心,终日度生,能离度生之相,则降无可降;上求,应住无住真心,终日布施,不住六尘诸法,则住无所住。以是而观,故实无有法发心,此则称性起修,修即无修,实无能度所度,实无能施所施,实无能降所降,实无能住所住;乃至下文,得记得果,实无所得,方是菩萨发菩提心。

黄檗心要云:为汝起心作佛见,便谓有佛可成;作众生见,便谓有众生可度。起心动念,总是汝见处,若无一切见,佛有何处所?如文殊才起佛见,便贬向铁围山去。僧问:今正悟时,佛在何处?檗云:问从何来?觉从何起?语默动静,一切声色,尽是佛事,何处觅佛,虚空世界,皎皎地无毫末许,与汝作见解。终日说,何曾说?终日闻,何曾闻?所以释迦四十九年说,未曾说著一字。僧问:若如此,何处是菩提?檗云:菩提无是处,佛亦不得菩提,众生亦不失菩提。僧问:如何发菩提心?檗云:菩提无所得,汝今但发无所得心,无一法可得,即菩提心。菩提无住处,是故无有得者。故云:我于然灯佛所,无有少法可得。汝今问发菩提心,谓将一个心学取佛去,唯拟作佛道,任汝三祇劫修,亦只得个报化佛,与汝本源真性佛,有何交涉!2、正示发心无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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