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佛临入涅槃时,告诉阿难陀及众弟子说:‘我入灭后,你等比丘,应依四念处安住。’在广大的佛法中,为何佛只说安住于四念处?这是因众生有四种颠倒妄见:1、缘身执净,2、缘受执乐,3、缘心即常,4、缘法执我。如果不将此四颠倒妄见消除,则烦恼重重,随俗流转。因此在三十七道品中,首要的道品,即是对治此四颠倒妄见的四念处。何谓四念处?简述如下:
一、身念处—观身不净:是以修不净观之慧力,对治‘缘身执净’的颠倒妄见。试想我们的身体是否干净?任你打扮得如何美观,当你满身大汗时,便会觉得臭气难堪,何况唾涕便溺等,皆是不净。当人死后,大家更怕看死人。人到死后,尸体腐烂,遍体生蛆,穿筋啮骨,最后成为白骨一堆,这个身体的生存,实在不净。故能观身不净,则贪爱渴想,恋慕艳丽色相等烦恼,自可消除,才能把心念安住于道法中。
二、受念处—观受是苦:是以观苦之慧力,对治‘缘受执乐’的颠倒妄见。受乃领纳为义,也即感受外界的印象。当我们与境界接触时,所领纳的不论是苦、乐、舍的感觉,在无常的法理看来,苦受固然是苦,而乐受以至于乐极生悲,仍是逃不了苦。舍是舍受,即不苦不乐的感觉。因众生外有生住异灭四相迁流,内有意念中的诸想不断,到底也是苦(即行苦)。故人生是苦,这世界充满著苦。苦既是由‘受’而有,那么,知苦而不贪欲乐,就不为境界所转移,则‘缘受执乐’的错见,便不能存在了。
三、心念处—观心无常:是以观心无常之慧力,对治‘缘心执常’的颠倒妄见。‘心’是生命的本质,同时是众生的中心,但心不是固定独存物,而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因缘和合的心物世界,即是五蕴(色、受、想、行、识)世界,五蕴的身心世界是无常的,会坏灭的,故我们的心是无实体的,不过是心理或思惟之因缘关系的发展而已,绝无实体可捉取;而且心的现象,是念念生灭、刹那不住。怎么可执它为常?由此观心无常之慧力,能使心念远离执常妄见的过患。
四、法念处—观法无我:以观法无我之慧力,对治‘缘法执我’的颠倒妄见。宇宙万法,都是因缘互相依存,我们的身体是五蕴四大(地、水、火、风)组合的躯体,一旦四大不调,五蕴离散,生命便死亡。佛说五蕴的我是‘假我’,不可执为真我。但众生无知,于无我法中,妄执有我,这种妄执叫做‘我见’,有了我见,则有种种偏执烦恼,便不能接受正法。故要使心念安住于道法中,便要以‘观法无我’之慧力,消除‘缘法执我’的错误。
修四念处观时,如上述将各分开作观,叫做别相念处。如修四念处观时,每作一观,并作其余三观,叫做总相念处。例如观法无我时,并观此身不净,是苦,是无常,或并观身、受、心,皆是无我。观身不净时,并观此身是苦,无常,无我,或并观受、心、法,亦皆不净,余类推。
四念处又名四念住,修此四念处,重在智慧,以慧为体,慧之力能使:身、受、心、法四种观想,常住于正念的道法中。故在修此四念处阶段上,已经趣向真实智慧,此后由于更加精进因缘,智慧力则越增多,再接再励地修其他道品,就能步步走上八正道!
【注】
1、道谛的三十七道品,了生死苦即四念处;而其离贪爱中持戒生定,即四正勤、四如意足;由定开发无漏真慧,即五根、五力、七觉支;从无漏慧具修戒定慧法满足,即八正道。
向来说:大乘重于般若,小乘重于正见,因为大乘能随于般若而行,可得到解脱,小乘能依正见而行,也可得到解脱。由此小乘人要修三十七道品的最后道品—八正道。八正道首为正见,正见即是行正道的眼目,有了正见,就不会盲修瞎行,徒劳无功。
说到八正道,非仅限于小乘人修的,因为八正道有世间和出世间两方面:依世间的八正道去实践,将可成为善人君子,依出世间的八正道去实践,将可获得生命的解脱,也即是小乘的最高果位,名为阿罗汉。
八正道第一是‘正见’:即正确的知见,由闻四谛理,认识宇宙人生的真相,是苦、空、无常,是无一法能独立存在,也无一法是永恒不变的。因此而明了这短促人生,要保持纯洁善良,不纵我役物,随流恶染,速把偏执的思想,改正过来,步入正见。印顺法师的佛学概论说:‘正见,最先是闻慧,即对因果、事理、四谛、三法印等,从听闻正法,而得正确深切的信解,理解佛法,以佛法为自己的见地。’可知正见是要多闻佛法,根据佛法的真理,分别邪正,信善恶因果,三世业报等法理。不论任何佛教徒,都要*自己努力去修慧断邪,培养正确的知见,这是进德修善的根本。
八正道第二是正思惟:又译为正欲、正志等名词。正思惟是化正见为自己的理想。由理想而实现行动,是要深密思考,所谓三思而后行。为什么又名正欲?因欲有善不善,不善欲是私心,有贪嗔痴慢疑恶见等烦恼;善欲是大公无私(离六根本烦恼)的欲,即是正欲。换句话说,正欲是正当欲望的理想,凡人应该有此正欲理想,依著目标去做。唯事先须正确思考,精密计划,立定意向,才能实践理想,做到成功。至于正思惟又名正志,如经所云:‘正志是分别、自决、意解、数计、立意。’这是说明正志的意思。也即正思惟、正欲、正志是异名而同一义为纯正的思想。凡能实践正思惟的,就不致造出身口意三恶业,免陷于烦恼苦缚。
八正道第三是正语:即言语要端正。言语是心声,由内心而表现于外。内心不正,则妄语、两舌、恶口、绮语,便如刀剑刺入心胸,令人难堪,弄出祸患。要实践正语,便须戒止口四恶业,说话真诚,纯洁有礼,言辞合于事理。
八正道第四是正业:即身口意三业清净,远离杀生、邪淫、偷盗等一切邪妄,梵行清净。
八正道第五是正命:即是保持圣洁的生命,要以正当的工作、事业来养活此生命。不可经营非道德性的工作或获取不如法之利益来维持生活,使生命被染污不净。这也是说要有合理的经济生活。
八正道第六是正精进:即是离恶向善,勇猛精进的努力,叫做正精进。不论修哪一正道,都是要精进,如果不精进,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故必须具有勇往直前的大精进毅力,制止一切恶行,进修一切善行。
八正道第七是正念:即不生邪念,忆念正道。遗教经说:‘若念力坚强,虽入五欲贼中,不为所害,譬如著铠入阵,则无所畏。’就是说正念要坚固,才能抵抗外境物欲的诱惑,倘然在五欲混浊的环境中,仍不为它所染污。正念是要精进修持,方不使思想上有不正念头。
八正道第八是正定:即一心专注,不向外驰散,到达入无漏定,便可解脱自在。故小乘人摄心为戒,由戒生定,从定发慧,以达到证悟无生果位,是要在八正道最后的正定上用功。
佛陀开示实践的八正道,已具有戒定慧三学的次第增进,如正语、正业、正命,就是戒学;正念、正定,就是定学;正见、正思惟,就是慧学;而以正精进为策励戒定慧三学的完成。八正道为圣者解脱的正轨,要求解脱,必须循著此八正道实践力行。至于在家佛徒,如能实践八正道,也可以净化自己,推进而净化社会,使大众行正道,成为善的、安乐的、幸福的人生社会!
缘觉乘是依十二因缘之理而起修,其理即是空性,故于介绍缘觉乘前,先须认识五蕴法非实,亦即经上常说,四大本空、六尘非有的事实真相。
一、五蕴—即色、受、想、行、识五个蕴叫做五蕴,‘蕴’是‘积聚’义。又名‘五阴’,‘阴’是‘障蔽’义,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现把五个蕴的意义说明于下:
1、色—即物质,变碍为义,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
2、受—领纳为义,包括苦、乐、舍三受。
3、想—取像构想为义,于善恶憎爱等境界,取种种相,作种种想。
4、行—意念中迁流不息,起诸造作为义。即由行动去造作善恶业。
5、识—了别为义,由心识了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二、四大作用性与色法—四大的地性坚硬,水性潮湿,火性温暖,风性流动。色法中的根身与器界的构成都具有此四大和合的作用性。如我们身体的骨节爪齿是属地大,汗液唾涕、脓血便利,是属水大,热度温暖是属火大,呼吸气息,是属风大。器界中的山河大地以及一切器用物品,也都有此四大的作用性。
三、四大与根身—四大是地、水、火、风。根身是我们的身体。佛说四大是构成根身的元素,即是我们的身体是由四大和合而有的假相,如果一个人因四大不调,生起大病而死亡,则根身已坏,四大和合的因缘便消散,故佛经说:‘四大本空。’
四、五蕴与根身—根身的总和不出色、受、想、行、识的五蕴,由这五蕴互相关系的结合,才聚成了我们具有精神作用的身体假相,到了这些关系的助缘散灭,身体也就坏了,故佛经又说:‘五蕴非有。’
五、佛经说:‘四大本空,五蕴非有,缘聚则合,缘散则离。’这就是说‘五蕴根身’是缘生性空,不可对这‘五蕴根身’起诸执著,烦恼自缚,就有业报,因为造业的是由这‘五蕴根身’。
【注】
1、五蕴中的色蕴是属于物质的叫做色法。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的叫做心法。
2、器界是山河大地房屋及一切器用物品的总称。
声闻和缘觉二小乘,常被称为二乘。声闻乘是依四圣谛之理而起修,而缘觉乘,则是依十二因缘之理而起修,这是二乘的不同处。
十二因缘 |
┌过去二支因
│
│
│
│现在五支果
┤
│
│
│现在三支因
│
│
└未来二支果
|
┌1、无明──
┤
└2、行───
┌3、识─┬─
│4、名色┤
┤5、六入┤
│6、触─┤
└7、受─┘
┌8、爱┬──
┤9、取┘
└10、有──
┌11、生──
┤
└12、老死─ |
┐
│
┼──
┼──
├惑
│︵
│烦
│恼
┘障
︶
───
┬──
│
┘ |
┐
┼──
│业
├︵
│业
│障
│︶
│
┘
─── |
┐
│苦
├︵
│报
│障
│︶
│
│
┘ |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这十二缘起是说明人生的经过,换句话说,是有情生死流转的说明。一切众生界,乃至自然界,都是缘起互相依存的。阿含经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故个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都是形成相依的状态。
十二缘起,是由十二项互缘的支数,来说明现实人生的成立。
一、无明—为过去烦恼的总称,是无知,或愚痴,或迷暗的意思。由此无明妄动,众生轮转世间,是生死的根本。
二、行—是‘行为’或‘造作’义,即依过去无明烦恼,发动身口意三业,有时作善的行业,有时作恶的行业,有时作不善不恶的事。这‘行’和上面的‘无明’,即是过去所做的惑和业,也便是四谛中所说的集谛内容。
三、识—入胎之心识,由过去感业动力,使阿赖耶识受果报,遇缘托胎,完成现在之生命体。
四、名色—名是心识,属于精神,色是父母精血,属于物质,故名色,为成立有情生命体的要素,亦即胎相之初成,未具六根。
五、六入—为六根完具位,谓于胎中名色渐次增大,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亦渐次具足。但这时的胎儿在母腹中只有几个月,虽成六根的模型,对外界的感觉,只有稍微些感入,作用没有完备,故称为‘六入’,正是人生的胚胎时期。
六、触—即出胎后与境界接触,生起感觉,亦即对境界认识之开始。如自初生至一岁内的婴儿时期,及进入二岁幼儿时期,其接触外境,只起简单的知觉,不能分别孰是孰非,孰苦孰乐,也没有憎爱的分别,一切举动很天真,这时可说是触的混沌时期。到三岁至五岁的幼童,接触外境的知觉力就渐渐增强。
七、受—即对外境接触的感受:指苦、乐、舍三受。如人生自幼儿四五岁时期到儿童时期(六岁至十二岁),乃至青年时期(十三岁至廿三岁)的时候,心识逐渐发达,领受环境范围渐渐扩大,起居饮食、读书游戏及其他希求亦随岁月而增进,遇顺境则感受快乐,遇逆境则感受痛苦,尤其是青年时期,对爱憎的感受,特为显明。这就叫做‘受的阶段’。
八、爱—以染著贪爱为义,由受而来,对于所受之境界宾士追求。如青年时期,对贪恋财物和男女色欲,已生出种种强烈的欲望,执著在心,追逐不已,不肯放松;有的越出轨则,未婚先有孕,故在这‘爱的阶段’,尤其青年男女,宜谨慎调伏自己冲动的情欲。
九、取—是执取为义,即对所爱之境界执取追求,也即对物欲境界起贪恋,强烈执取,据为己有,方满自己的欲望。于是三业不净,造出恶业,以业系身,而集成未来身心的苦因,这都是由‘爱’‘取’而来。
十、有—即是现有业力存在的意义。谓由爱著驰取不已,现世又多造恶业,而构成潜在业力,感后有之报。
十一、生—即未来受生,由于自身潜在业力,再去投胎受生,完成未来的新生命。
十二、老死—这是说明来世既然要再投生,必然又要老死,因果循环,生生不已的流转道理。因未来既有老死,则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苦,而与之俱来。而‘生’和‘老死’是未来世的二种因果,即将苦谛的内容加以详细的分别。
十二因缘说明人生的生闭环,是通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由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老死,不断流转,叫做流转门。而这流转门的因果:从过去‘无明’和‘行’的二支因,缘起现在世的‘识’、‘名色’、‘六入’、‘触’、‘受’的五支果。又从现在世‘爱’、‘取’、‘有’的三支因,缘起未来世生和老死的二支果。所谓人生,就是这样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循环不已,叫做轮回,根本不外‘惑’和‘业’为因,造成生死的苦果。释迦牟尼佛的悟道,就是觉悟这十二缘起的人生观道理。并推究十二因缘的缘起,以‘无明’为生死流转根本,如修道断无明,除爱取,就可解脱生死,故从十二因缘的‘还灭门’来说: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乃至来世的生、老死亦灭。
十二因缘是缘觉所修的法门。缘觉乘圣人比声闻乘利根,声闻乘闻佛说四谛法,从苦谛上悟入,而缘觉由集谛上悟入,故较声闻乘为深。缘觉由集谛之无明,观十二因缘之缘起,无须听法,即依自力得觉悟,又称为独觉,即是辟支佛。因此缘觉乘也叫做独觉乘,或辟支佛乘,又因较声闻乘为高深,称为中乘,而下于佛乘及菩萨乘。
【注】
1、依教育心理学将人生的分期如下:
(1)婴儿期—生后满一年之间。
(2)幼儿期—一岁至五岁之间。
(3)儿童期—六岁至十二岁之间。
(4)青年期—十三岁至廿三岁之间。
(5)壮年期—廿四岁至四十七岁之间。
(6)老年期—四十七岁以后为老年期。
2、阿赖耶识—即是心的主体,人死后,阿赖耶识,脱离躯体,叫做中阴身,等待有适合父母之缘,再去投胎的心识,就是阿赖耶识。
3、十二因缘与四谛法—四谛法中之苦集二谛为十二因缘之流转门,灭道二谛为十二因缘之还灭门。
4、十二因缘又名十二有支之‘有’,即指三界五趣器世间一切所有。支即支分,谓一切所有生死流转,皆因此十二支分循环不息,亦即生死流转之因缘。
‘菩萨’,印度话原称菩提萨埵(BODHISATTA),菩提是觉义,萨埵是有情,即众生;简译觉有情,即是觉悟的有情众生。菩萨不但是自己希望求觉悟真理与解脱痛苦,而且要令一切众生,都同样觉悟真理与解脱痛苦,同时自己是要求最高的觉悟,立志成佛为目标。(如简要的说:菩萨是觉悟的有情众生,自觉,觉他,上求佛果,下化众生。)
菩萨所修的法门:是六波罗蜜,又称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另列简表如下:
六度法门简表
|
┌1、布施
│
│
├2、持戒
│
│
├3、忍辱
│
┤
│
├4、精进
│
│
├5、禅定
│
│
└6、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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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施
┼法施
└无畏施
┌律仪戒
┼摄善法戒
└饶益有情戒
┌生忍
┼法忍
└无生法忍
┌断精进
┼修精进
└求化精进
┌身定
┼口定
└意定
┌生空智
┼法空智
└一切智智 |
┐
┼度悭贪
┘
┐
┼度毁犯
┘
┐
┼度嗔恚
┘
┐
┼度懈怠
┘
┐
┼度散乱
┘
┐
┼度愚痴
┘ |
在大乘菩萨修万行中,六度是其中主要修习的法门,六度的原名是‘六波罗蜜’。波罗蜜是梵语,华译是‘到彼岸’;因修行者乘著大行之船,能由生死苦恼的此岸,度到涅槃安乐的彼岸。因此,六波罗蜜亦名‘六度’。
六波罗蜜:
一、檀那波罗蜜,华言‘布施度’,是度悭贪的。
二、尸罗波罗蜜,华言‘持戒度’,是度毁犯的。
三、羼提波罗蜜,华言‘忍辱度’,是度嗔恚的。
四、毗离耶波罗蜜,华言‘精进度’,是度懈怠的。
五、禅那波罗蜜,华言‘思维修度’,是度散乱的。
六、般若波罗蜜,华言‘智慧度’,是度愚痴的。
这六度分有‘事六度’和‘理六度’。亦即是‘事修’和‘理修’两种。什么叫做事修和理修呢?事修和理修是著相与不著相而言的。事修即是所作所为的善法皆念念在心,便是著相而修了,这样叫做‘事修’,是修世间善法,可得世间善报,是不能出世间的。理修是指所做所为的善法,以‘三轮体空’作观,不著于‘人、我、法相’,是名为‘理修’,这是出世间的。无相修的善法,能够了生死,证涅槃的。
这个‘理修’也可以说是‘真修’。因菩萨行者修此六度能以观照的功夫,(三轮体空)能所俱遣故,而达至波罗蜜之究竟境界;否则只能够称之为修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法而已,不能称度,将来只不过是得到人天有漏的福报,就不能到得涅槃的彼岸了。
三轮体空者,单就布施言之;能施者,所受者,以及所施之物,谓之‘三轮’;行施后,此三轮相,不存于心,名叫做三轮体空。此三轮体空,亦是因以‘观照’的功夫,观到三者的‘本性’的性质皆无所得,所以会达到三轮体空的无相之境,得到无限的功德。
这六度皆是有‘三轮’的,然修六度行者,应当要知道‘三轮’原是空的,不著于法相,乃合于‘般若’。因此,行者所修六度,不执著「人、我、法相’,才可算是波罗蜜,始能得到彼岸。这便是‘理六度’了。若执著「人、我、法相’而修,将来只是得到人天的福报,终究是不能超出三界的。所以永嘉大师有一首证道歌说得好:‘布施持戒生天福,有如仰箭射虚空,势力尽,箭还坠,招得来生不如意。’这就是指执著「三轮’相修行而言的,属于‘事六度’了,虽然有功德,能生天享福,但福尽势衰,犹如箭堕,还要轮回生死的。
【注】
1、财施:以钱财资助慈善事业或贫苦疾病众生。
2、法施:以佛陀真理,劝人修善断恶,离苦得乐。
3、无畏施:牺牲自己的一切,去帮助一切众生出离怖畏与痛苦。
4、持戒的‘持’字即执持义。‘戒’就是戒止杀、盗、淫、妄诸恶和禁止喝酒、赌博、吸鸦片及有毒质麻醉物等。
5、律仪戒:是行、住、坐、卧时,一一都遵守佛所立的规律,而不犯身口七支的一切恶法。
6、摄善法戒:菩萨克己修善,并以善法利益人群,摄受人群。
7、饶益有情戒:广修众善,利益众生。
8、生忍:即忍受别人的怨恨、诽谤、恶骂、加害,不生嗔恚心。且能以慈悲心肠去感化他。
9、法忍:风吹、雨打、饥饿、寒冷、炎热等事,都能安然忍受。
10、无生法忍:是对于圣教所说的苦、空、无常、无我的真理,能坚心信仰而不著相。
11、精进:即向上努力,志坚不退。
12、断精进:是勤断一切恶。
13、修精进:是勤修一切善。
14、求化精进:是努力上求佛果,下化众生。
15、禅定:梵语禅那,是思惟静虑的意义。因为静能生‘定’,虑能生‘慧’。
16、身定:反观自身,使不犯过。
17、口定:寂然静默,不谈是非。
18、意定:摄心正念,清净无染。
19、般若:梵语,义译智慧,由于正心、修身、行善、断恶,内心发出来的觉照智慧。
20、生空智:观一切众生,都无实在的体性。
21、法空智:观一切法,都从因缘生。
22、一切智智:即佛能遍知‘世间’和‘出世间’一切事理的正智。
23、六度是圆满福慧双修,如布施、持戒、忍辱是修福,禅定、般若是修慧,精进是策励六度。
菩萨须内具四无量心:就是慈、悲、喜、舍四种无量心。怎样叫做无量呢?无量是没有边际,也是没有人我的领域。当修习这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的时候,对每一个人,甚至整个国家,整个世界的众生,不管是人类或其他的有情众生,都希望他们能够得到离苦得乐,同时得到无量的福报,所以名为无量。再分释于下:
一、慈无量心:慈是愿人得乐的意思。世人多只知自求快乐,忘掉别人的痛苦,但修习慈无量心的人就不同,他不但只求自己的亲人得到快乐,乃至十方世界一切众生,都要得到快乐,还要脚踏实地,去帮助他们得到快乐,即是无量的‘慈’,能给无量的众生得乐。
二、悲无量心:悲是一种悲怜他人受苦的同情心,平常人只知自求解除痛苦,不顾别人的痛苦,但这悲无量心则相反,只知救拔别人的痛苦,却忘记自己的痛苦,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是悲心似海的宏愿,为的是拔人之苦,即是无量的‘悲’,能拔无量众生之苦。
三、喜无量心:喜是欢喜,眼看别人能够离苦得乐,顿生一种无限喜悦的心情。世人只为自己得到快乐的事情,或其亲人得到升官发财,而生欢喜心,很少见别人乐事而生起欢喜心的。且有一部份的人,还存著幸灾乐祸的心理,见人快乐,心里则闷闷不乐,见人受难,心里则暗暗欢喜。但这种喜无量心则不同,不但见人得乐而生欢喜,就是冤家敌人,能有欢乐的事,也同样表示无量欢喜。
四、舍无量心:舍是舍掉一种分别执著的观念。为善虽可乐,但恐有人我冤亲的计别,故应舍弃。又无论做任何善事,也要把为善的怡然自得之心理舍掉。则心量广阔,慈悲济度无量众生,心不存著,正似一泽秋水如镜,月穿无痕,故称舍无量心。
昔佛在世时,曾授提婆达多盐汤,因提婆达多好酥腻食物,头痛腹满,受大苦恼,不堪忍受,呻吟称念:‘南无佛,南无佛!’那时佛在其住处禅定中,听到此音声,即生慈心,以神通力至其住所,手摩提婆达多头腹,授与盐汤,令其服饮,得到病愈。而提婆达多叛佛害佛,佛不记冤而救之,以慈使其乐,以悲拔其苦,以其病痊而喜,不分冤亲而平等救治,即是大慈、大悲、大喜、大舍的四无量心。佛所成就的四无量心,不与三乘人共成就,能大慈以众生之乐为乐,能大悲以众生之苦为苦,能大喜以众生离苦得乐而喜,能大舍心无住著,运心平等,普利众生。
梵语菩萨,华言‘觉有情’,即是觉悟的有情众生,因他能发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上求佛道是自利,下化众生属利他,须修习四摄的法门及具四弘誓愿,同时内必须以四无量心为根本,才能表里合一。四无量心已述于前,现述四摄的法门,而四弘誓愿亦略述于后。
一、布施摄:有财施、法施、无畏施。即在经济上、学识上、精神上帮助他人,叫做布施,你要摄化他人,必须自有方法。你将财力、学力、体力帮助他人,对方受了你的恩惠,对你自然发生好感,信仰你所说的话,听从你的指挥。就是不大合情理的话,他都会迁就,何况你说的是合情理的正法。人是感情的动物,帮助他人是最能联络感情的。有了感情,做事就顺利,举办义务教育,以及福利社会的慈善事业,都是属于布施摄众生的法子。发菩萨心学佛的人,于此不可不注意及之。
二、爱语摄:就是用极和爱的话与人谈论,使人听之入神,引之入胜,和爱的话,可以包括三种:
(一)慰喻语,要是有人生病或受到灾难,受到恐怖,绝不可幸灾乐祸,须要用慈爱和悦的颜色和话语去劝勉他,使他得到精神上的慰藉,虽然没有多大的力量帮忙他,但这温柔的言语,同情的态度,也可以使他感激你,和你发生好的感情。
(二)庆悦语,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就是坏人也有好的地方。凡有好地方,我们都应该赞叹他、鼓励他、激发他,使之欢喜,即是助成他向好的地方发展。就是坏的人,也会因此走上好的途径。
(三)胜益语,是使听了你的话,可以辗转增胜增益。如得少为足的人,你可以勉励他,使他再进一步地求胜。能布施的引之再持戒;学小乘的开导他再学大乘。这些话,都属于胜而益善的。有时不但以柔语劝勉,亦可以硬语呵责,使之感悟,励精图治,只要态度诚恳,都可以摄化他,使他能接受你好意的教导。
三、利行摄:是自己做的事情,使人得到好处,便是有利于行。父母教养子女,注意子女的身心利益,自能获得子女的孝顺;老师教导学生,如处处为学生的利益著想,也必能得到学生的信仰;长官能顾到部下的利益,也会得到部下的拥戴;菩萨能随顺众生,为众生的利益做诸善事,自然也会得到众生的感荷,而来服从他的化导。
从前欧洲有个特长于养野兽的人,整天与狮虎为伍,野兽也不害他。有人问他的缘故,为何不被狮虎所伤?他说:这有什么奇怪,你待它好,没有伤害它的意思,它自然也会服从你的指导,不会伤害你了。野蛮的兽群,亦可以感化服从,何况说是人类?所以菩萨要摄化众生,就不可不注意利行的工作。
四、同事摄: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去共同做事,共同担任工作,共同生活,共同甘苦。譬如说:你没有过商人生活,你说的话商人未必都懂,都接受;你没有过农夫生活,你说的话,农夫也未必都懂,都信受。所以菩萨为了方便度人,示现与各阶层的人物共同生活,共同任事,潜移默化,得到成功。观音大士三十二应身,地藏大士和弥勒大士的化身千百亿,都是菩萨示现和众生同事的模样。
这四个法子,实是摄受人、领导人的最根本最好的方法;就是世间人事,也不能违反这种原则。我们能以此来宏扬佛法,摄化众生,一定很容易见效。自己虽然修行佛法,或教化人,而说的话不能感动别人,不能使更多的人信受,原因何在呢?一定是自己没有学到这四种方法,或虽学而没有做得好。这是自己可以考验得出来的。
又菩萨初发心时,必须缘四圣谛,发四弘誓愿,以广心量,以明趣向。第一、缘苦谛;对于六道有情,受无量苦,发‘众生无边誓愿度’之愿。第二、缘集谛,对于无始以来,所积集的烦恼,发‘烦恼无尽誓愿断’之愿。第三、缘道谛,对于修道途程中的种种法门,发法‘门无量誓愿学’之愿。第四、缘灭谛,对于清净寂灭的涅槃极果,发‘佛道无上誓愿成’之愿。凡是修菩萨道的,皆依此四弘誓愿,为自利利他的启导。
一、三印法
佛教中心教理,即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佛为钝根的小乘人,多说三法印,为利根的大乘人,多说一实相印,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乃是因机宜的不同,故作浅深略广的说法。
所谓‘印’即‘印定’义。佛法真理,可以依‘三法印’,或‘一实相印’衡量,印证一切佛法;凡是合于此等法印的,即可以判断是佛法了。现将小乘三法印略释于下:
1、诸行无常:此法印中的‘行’,是造作变坏义。即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是生、住、异、灭四相,演变相续,故是无常,不得永恒常住。现可从两种道理来说明:
(一)三世迁流不住,所以无常;
(二)诸法因缘生,所以无常。
何谓三世迁流?即过去、现在、未来叫做三世。迁流是指时间上,最短的名为‘刹那’,或‘一念’,因一切法,在时间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灭,现在的即生即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故谓三世迁流是相续变灭,是无常的。如人生由过去的业识来投胎,到呱呱出世,即由幼而长成,以至衰老而死亡,又再去投胎,成为来世的人,以后又是死死生生,生生死死,如此的三世迁流不住,生命实实在在是无常的。又众生的生死,叫做分段生死,菩萨位上的生死叫做变易生死,未成佛果,有此两种生死,故有一期一期的生死之相可得,而此一期一期的生命,即是从‘刹那不住’、‘念念生灭’的变异而死亡。阿含经云:‘积聚终销散,崇高必堕落,合会终当离,有生无不死。’这都是说明人生无常的道理,而要感受生死的痛苦。再从器物来说,一切器物从成立的一刹那,也是新新不住,不停变异,以至于坏灭,都是无常的现象。
何谓诸法因缘生是无常?因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因缘离散则消灭,故因缘法是生灭法,以有生即有变,有变即有灭,前灭后生的嬗替,可知因缘所生法是无常的,但非断灭,而是有其因果定律的。
佛陀从三世的迁流,与因缘法中的观察,看出一切有为法,是迁流演变的必然性,故建立‘诸行无常’印,趣入空义的深理,使学佛者,不贪恋五欲,空去烦恼,向善行善。
2、诸法无我:佛陀从万物在空间彼此的相关上来观察,一切有为法,既是因缘和合的,离开因缘,便即散灭;而人身是五蕴四大积聚的,生命是无常的,不过数十寒暑的假相,暂有还归于灭,而说诸法无我。
佛陀说诸法无我的意旨,是因为一切有情(众生)执著妄见;以为我是有自主体的,也即是有自性的我,统宰用的我,由此妄执有‘我’,叫做‘我见’。我见有二:在有情上起执的,名‘人我见’,在法上起执的,名‘法我见’。也名‘我执’和‘法执’。因有此二妄执,就起贪嗔痴等烦恼,造恶损人,肆无忌惮,使社会不安,陷入争斗现象,失去人生社会和睦相处的幸福。
佛陀为二乘人说诸法无我,就是要破二见,即从缘起理法,说明世间无常存不坏的色法,而人生的生死流转既是缘起的,现世此躯体,又是五蕴四大的和合,离开五蕴,即归于无,故五蕴根身的我是‘假我’,空无自性的,哪里有自主体的我?如果说有自主体的我,必须具有常的、一的、固定不变的、自由自在的四个含义,但事实我们的身体,是五蕴和合而成的,是无常的、非一的、能变坏的,而且身为苦聚,哪里有自由自在?因此就建立诸法无我的法印。小乘人听了诸法无我印的道理,破人我见,证我空真如。
3、涅槃寂静:涅槃即四谛中的灭谛。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大乘涅槃,是圆满寂静(德无不圆,障无不寂),也简称圆寂。狭义的二乘涅槃,是择灭义,即以圣智之决择而断灭烦恼业生。择灭即解脱生死流转,而常住寂静,故称涅槃寂静。二乘人证我空真如,尚有所知障(法执)未断,故有所执,仅能证小乘涅槃。唯佛断我法二执,证无住大涅槃。因佛福智圆满,大悲般若常相辅翼,以般若故不住世间,以大悲故,亦不住出世间,称为无住涅槃。由此可知小乘的涅槃,与佛果的涅槃不同。但因涅槃的境界是常寂安静的,通称为涅槃寂静。
上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法印中之‘无常’‘无我’法印是印定世间有为法是生灭法,涅槃寂静印,是印定出世间无为法是寂灭法。依次序先说无常,因无常故苦,苦故不得自在,不得自在故即说无我。无我即是由因缘生灭法示出空的理性。乃知无常无我,即能趣于解脱,到达涅槃寂静的境域。而诸法无我印,即是贯通有为法的无常,与无为法(不生灭)的涅槃,可以把三法印统一为同一理性。那么,为何又要分为三法印呢?这是从人的根性领悟及实践不同上而分立的:如有些人从无常门而悟入,即成‘空解脱’,从无我门而悟入的,即成‘无愿解脱’,从涅槃寂灭而悟入的,即成‘无相解脱’。这样悟入三解脱的境界,就可于同一涅槃理性,而分成三法印了。总而言之,三法印是印定宇宙人生是‘无常’、‘苦’、‘空’、‘无我’,教人积极背离五欲,修善行善,趣入解脱的安乐大道。
二、一实相印
一实相印—出龙树菩萨大智度论。以为二乘法,是诸行无常等三法印之所印定,大乘法是‘一实相印’之所印定。实相是指诸法的真实相,诸法是五蕴十八界等一切法,就诸法本来之真实相如何,即了知其如何,说明其如何,此乃佛平等大觉之所知境,其余有情,以其心量有限,其所知境,不能圆满。初发心菩萨,虽未能证知诸法实相,而能依佛之智觉察,亦可通达诸法实相,其实三法印即一实相印,以皆明诸法因缘生,无自性,依一实相之三方面分别解释,即三法印,究其根源,即贯通为一实相印。唯与三法印不同的是:
(一)遍一切法即毕竟空;
(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
(三)遍一切法即八识二无我;
(四)遍一切法即法界无障碍。现略述于下:
1、诸法毕竟空—在一实相印,首明诸法毕竟空义,因缘所生法即有为法,虽有假相幻用,但求其实体,皆无自性,是世间色法毕竟空,心法亦复如是。故有为法毕竟空。有为法,犹有众缘相续之假相幻用,至无为法并假相幻用而无之,是无为法也毕竟空,故知有为法以因缘生,唯假相幻用而毕竟空,而无为法是智观上假设名义,故亦毕竟空,由此一切执著皆无安足处,则无分别智现前,如如相应诸法实相。
2、五法三自性—五法即(一)名(二)相(三)分别(四)正智(五)真如。略说如下:
(一)名—言说所依之名字,由名生句、由句生说。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无量则名亦无量。
(二)相—心所取境界之分齐,名为相。如说此是红花,此是白花,或说此有意义,此无意义,这红白之色或有无意义即是相,意识依之立种种名,又用彼名字言说,显此种之相。凡色法心法之现象皆称为相,皆可依以立名,是故‘名相’相联,因相立名,因名表相。
(三)分别—无论何法,处在被了知地位的是名相,而能了知的心识即分别;故能分别的是心识,是主观,被分别的名相是客观。这分别是杂染了知。
(四)正智—正是明确正当恰好之意,智是清净智慧。故明确之了知,清净之了知即是正智,正智便是无分别智。
(五)真如—清净正确了知之所知,即真如,也即以无分别正智,于所知真相,如如不异即名真如,此与杂染分别所知之名相不同,以彼分别不与真相相当,是依能知之心识,分别所变起之假相,故非真相。‘真如’即能了知之主观,是极平正相当之了知,不用主观力稍有变异,全依客观原来如此之真相,而了知其如此。真如的‘如’字即‘如此’之义,真相如此,故为真如,真如是法界相性,真实如此之本来面目,恒常如此,不变不异、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即无为法。此五法摄一切法,是故五法又名五法藏。
三自性即:
(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性。诸法无自性,即诸法毕竟空,故三自性即三无性。三性本不可立,然为悟他故,设此三自性以说明之:
(一)依他起性—即生无自性,以众缘所生法并无所生法外之固定能生法,亦无能生法外之固定所生法,无能所生故,则不成立而无生,故生无性。因生无性,是以众缘之所集显,有此一法假名为‘生’,故是依他起性。依众缘起,依诸识现,叫做依他起,如人依烦恼业集五蕴诸法所成,故明依他起性即明生无自性。
(二)遍计所执性—即相无自性。不了知生无自性之依他起性故,乃执有遍计所执之实我实法。这种执著有二相:1内执实我相。2外执实物相。以不了知皆众缘诸识之假幻现,执为实有,实我相、物相皆无自性,乃是妄执。故明遍计所执性,即明相无自性。
(三)圆成实性—即胜义无自性。此明缘起性空,亦即诸法毕竟空,妄执既除,则得清净正知,如如相应诸法真相,此即圆成实性。故圆成就本具真实相。以胜义本空,无自性故。
依上五法三自性看来,名、相、分别皆依他起性,以皆因缘生法故,亦皆遍计所执性。遍计所执性,是迷惑于因缘生法为实有,至于正智真如即圆成实性,是无漏清净,离一切言说分别的,亦即诸法毕竟空义。
3、八识二无我—八识即前五识:眼、耳、鼻、舌、身五识,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即一心有八个了别作用的识。这了别作用是杂染知见,要转八识成四清净智,才是清净正智,即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第六意识为妙观察智,第七末那识为平等性智,第八阿赖耶识为大圆镜智。能转八识为四智,便可破我法二执,断惑证真,故称为八识二无我。这八识在佛陀的圣言中,已经说得很多,不过他没明显的分开说,有的是密意说的。在小乘里,多只说到六识,只有唯识法相宗的学者,从佛的圣言密意中,从小乘的不完全中,从空义的偏颇中,从外道的纷杂中,经过长期的工夫,经过胜义空的洗炼,才建立‘八识’的规矩,认为万法是诸识所现,所有名相分别,都是虚妄不实,要转识成智,即能了悟诸法实相。所谓实相,即是无相。一切诸法皆以无相为性,无相即是无生无灭;无生无灭,则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4、法界无障碍—法界即是真如,亦即无分别智相应之真如,如说宇宙,非但指空间时间,实含森罗万物。法界亦复如是,乃总括万法而言。万法中无论任何一法,皆为诸法之总相,即一法摄一切法,随举一法,即是法界;如一棵树可统一切法,以依众缘成故,众缘之众缘展转无尽故,由是一摄一切,一入一切,故法界是诸法总相义。又界是因义,即诸法之因为法界,即是说,法法虽互入,然不失其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种子为因,此因种各各不相杂乱,各现行亦各各差别,然此各各差别之因种,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种,一遍一切,以阿赖耶识中之能力,无方所、边际。以上法界是真如,法界是诸法总相,法界是诸法各别种因,共有三义。又以法界之一一法,互摄互入而不相杂乱,故称为法界无障碍,因为诸法众缘生无自性,是法界无障碍义,又以诸法唯心现故,即从含藏识中一切种子而变现,成为别别不相杂乱,又互摄互入而无障碍。此大乘一实相印,以遍一切法皆是如此。
大乘一实相印可说是概括三法印,三法印也能贯通一实相印。从三法印贯通为一实相印来说,必须从诸法无我去理解,因为了知诸法无我,即知是缘生无性,缘成互助的缘起之法,从缘起之说,便知因果相生的流转门通于无常,因果寂灭的还灭门通于涅槃。因此,无我的缘起观,即能贯通有为与无为,统一为空无我,亦即贯通诸法缘起性空的一实相印。
【注】
1、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称三法印,或加上‘诸受皆苦’,称为四法本。由三法印所含义之‘无常’、‘苦’、‘空’、‘无我’,已具有‘诸受皆苦’之法本。也即是三法印已包括四法本。佛陀说三法印,乃欲令学佛人,了知宇宙人生的真相,是无常、苦、空、无我,而不随流沉迷,空去烦恼,不造恶业,免受苦报。应积极向善行善,培植美德,以无我的精神,作自利利他的事业。故佛教基本教理是积极的自我革命(革除我执法执及贪嗔痴等烦恼),使自己的道德人格健全。唯世人却有的批评佛教说的无常、苦、空、无我,是消极的思想,这是因不深究佛理致有此错误的观念。
2、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分段生死,是三界内凡夫的生死轮回流转,有身分形段可见的;变易生死是三界外圣者的生死,已无生死轮回的身分形段,只是在心念的生生灭灭不停,是精神上的生死。菩萨断除根本无明,才无变易生死了。
3、人我见—如计有:我、人、众生、寿者等,都称为人我见。
4、法我见—如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称为法我见。(俱舍论说,蕴,处,界,包括‘色’‘心’一切法。)
5、十二处—即六根六尘称为十二处。处是出生之义,即由六根六尘出生六识。则六根、六尘、六识便合成十八界。
6、三解脱门:
一、空解脱—观一切法,由因缘而生,自性本空,无作者,无受者,如此通达的,能悟入涅槃。
二、无愿解脱—又云无作解脱,于一切生死法中,愿求离造作之念,不生希求后世之有,以悟入涅槃。
三、无相解脱—了知四大五蕴皆空,根身为假和合之相离去人我执相,而悟入小乘涅槃寂静。
7、小乘之涅槃以灭尽妙离为究竟。灭,谓灭一切烦恼;尽,谓尽生死之业;离,谓解脱三界诸苦;妙,谓妙应真常。即证无为法性妙智而与真常契合相应,此即小乘涅槃的究竟。
8、大乘一实相的义理深奥,把空的理性,用:(一)遍一切法即毕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三)遍一切法即八识二无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无障碍,说得明明白白;而空的理性,皆不离开因缘法门,由于万法是缘起性空,显一切法毕竟空,即色法空,心法亦空。五法的名、相、分别之有为法空,而正智、真如之无为法,是智观上假设的名词亦空。三自性的依他起,生无自性空,遍计所执的我法二执相亦空,而圆成实性之无为法,亦是胜义无自性(空)。八识二无我,即我法二执皆空,能如此理解空义,则心无所执,在法界中,法法互摄互入而不相杂乱,互容纳万法而无障碍。到此境界,烦恼皆空,而现实的人生社会,已净化成为极乐世界。
9、法界有‘事法界’和‘理法界’。事法界之‘法’字指诸法,界是分界,诸法各有自因种,而分界不同,名事法界。至于理法中,即十法界唯一真如法界。总合起来说,法界有三义:1法界即真如,2法界是诸法的总相,3法界是诸法各别种因。
10、诸法毕竟空:
1色法毕竟空—有为法乃因缘所生,唯有假相幻用,空无自性,故色法毕竟空。
2心法毕竟空—无为法是智观假说名义,亦毕竟空。
11、三自性
(1)、依他起自性—依众缘起,依诸识现—生无自性。
(2)、遍计所执性—无实我相,实法相—相无自性。
(3)、圆成实性—破除妄执,得清净正智—胜义无自性。
12、龙树—据罗什译的龙树菩萨传:说他生于南印度婆罗门家,天聪奇特,先博学吠陀、术数、天文、地理等。后与另三个契友,相率学隐身术,出入王宫,淫乱宫女,达百余日,后事败,三友被杀,而龙树仅以身免,因而体悟‘欲为苦本,众祸之根’,遂入佛教出家。先学小乘三藏,次于雪山塔中老比丘处受大乘经典,因其未得实义而起慢心,故有大龙菩萨见而怜愍,接他入海,在龙宫九十天,读诸方等深奥经典而体悟佛法真义。于是回到南印大宏佛法,摧破外道,从事著述。当他教化了南印度的国王之后,知有一位小乘法师,对他忿疾,他便退入闲室,蝉蜕而去。龙树又译龙猛,或龙胜。据龙树菩萨传末所说:‘其母树下生之’‘以龙成其道’,号曰龙树。他的著作很多,其中大智度论(百卷)罗什译的,系为大般若经第二会,即大品般若(二万五千颂)的译论。其大智度论,是以中道立场,显不共般若(非三乘共学)。
13、大乘一实相印和小乘三法印的异点—1小乘说诸行无常,大乘于万法为不常之外,还认它是不曾断灭。2小乘说诸法无我,大乘于真谛说无我之外,还于俗谛说化他。3小乘唯以我空而说涅槃寂静,大乘却以我法二空而说涅槃无住。大乘之所以异于小乘,都是因为契著这一实相印的妙用。故辨证大乘的教法,而为一实相印。
从第三十三章至第三十六章是说明佛法的演化及传入中国的因缘
佛灭后,诸弟子为恐异说邪见,渗入佛法故,为恐三藏教义,日久散失故,乃有结集之举。其仪式略如今时之开会,先聚集众比丘,依戒律法,组织一会,会中选出一人,使登高座,述佛所说,大众无异议,即算是全体通过,公认为与当时佛说相符,书之于贝叶,成为正式典籍。今日所流传的经律,皆经结集而来,故大藏所不录者,悉系后人伪造,不宜信从。
结集三藏,本来只应有一次,然因历时既久,邪说暂兴,影响教理,由是在佛灭后四百年中,乃有四次结集,后三次皆有其不得已的理由,兹分述之于后:
第一次结集—佛灭后三月,迦叶尊者,得摩竭陀国,阿阇世王的赞助,召请阿罗汉千人,集于王舍城外,七叶岩窟中,然后在千人中,再选出五百人,担任结集三藏事宜,派阿难陀负责经藏,优波离负责律藏,是即所谓上座部结集,亦称为五百结集。
当时有数万比丘后至,欲参加窟内听法,迦叶不许,由是乃在岩窟西北二十余里处,各诵三藏,另行结集。计分经藏、律藏、论藏、杂集藏、禁咒藏五类,是即所谓大众部结集。
第二次结集—上座部偏重保守旧制,大众部则讲适应环境,到了距佛灭百年时,乃有苦于戒律太严,提议应予重订者,时长者耶舍,乃邀请贤圣比丘七百人,于毗舍离城,重行结集,将此问题,提付大会讨论,以决定之,结果仍赞成恪遵释尊遗制,否决从宽之议,是为第二结集。
第三次结集—西元前二百五十年时,阿育王笃信佛法,外道穷于衣食,乃作比丘形,混入佛教中,改窜佛典,扰乱教义,佛徒不能辨,被诱入邪见者甚众。时有六万比丘,聚谋挽救之策,结果选出精通三藏者一千人,目犍连帝须为上首,集于波吒利弗城(即华氏城),整理正法,淘汰魔僧,是为第三次结集。
第四次结集—西元前七十年,健驮罗国,迦腻色加王,崇信佛法,日请一僧,入宫说法,同一经题,人人所说互异,王以问胁尊者,尊者说:‘去佛日远,诸师渐以己见,杂入教典中,现当重新结集,以定其议’。王如言,选阿罗汉五百人,以婆须密或称世友菩萨为上首,集于迦湿弥罗城,将三藏各制十万颂,名大毗婆娑论,刻于赤铜□中,建塔藏之,是为第四次结集。
大乘的结集—上述四次结集,皆为小乘三藏结集。智度论说,佛灭后,文殊弥勒等诸大菩萨,请阿难陀于铁围山结集三藏,谓之菩萨藏,是为大乘佛法的结集。
【注】
1、贝叶—印度古以贝多树叶书写经文,故亦称贝叶。
2、阿阇世—国王名,是佛住世时,摩竭陀国的统治者,为太子时,听恶友提婆达多的话,幽囚父王频毗娑婆。即位后,并吞小国,威震四邻。但因害父罪,遍体生疮,至佛所忏悔,痊愈后,即皈依释尊,为佛门有力的护法。
3、七叶窟—在王舍城侧之灵鹫山,有七叶树生于岩窟上,故名。
4、阿难陀—华言庆喜,为白饭王之子,提婆达多之弟,佛之从弟,生于佛成道之夜,后随佛出家,侍佛二十五年,为佛执事弟子,多闻第一。
5、优波离—原为斛饭王之子跋提的理发者,本为尼犍外道的弟子,后出家皈佛,在诸弟子中,持戒律第一。
6、阿育王—摩竭陀国国王,统一全印度,初奉婆罗门教,肆其暴行,杀戮兄弟、大臣,及人民无数,后改信佛教,为大护法,兴慈悲,施仁政,于国内建八万四千大寺,及八万四千宝塔,派教师,于四方传法,使佛法发扬于国外。
7、迦腻色加王—原为大月氏人,征服印度北部,自主为王。他初不信佛教,到晚年信奉佛教,召集举行第四次结集,造寺造塔,保藏三藏经典,或刻于赤铜□中。其功绩与阿育王并称。
8、胁尊者—由昔业故,在母胎六十余年,生时须发皓白,年八十出家,自誓愿说:‘我若不通三藏理,不断三界欲,不得六神通,终不以胁贴席。’后历三年,尽偿所誓,时人尊之为胁比丘,或胁尊者。
9、健驮罗国—在印度西北克什米尔西境,周围多山,势极险峻,其出口缺处,为古时中印通路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