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
1.应慎言,心口如一。
2. 见人有忧,善为解慰;赞叹一人善;掩一人恶;劝一人息争(争比讼轻);各为一善口业。
3. 发一至德言;出一方便话,说果报劝人;宣扬人一善;表白一人诬迹;各十善。【解:至德言,如宋景公三语(见《史记》、《春秋》),杨伯起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类是也(即杨震,见《后汉书》)。】
4. 辨、雪一人大冤(前用力此用言),五十善。
【过】
1. 摘发一人阴私;诽谤贤圣;自云证圣,诳惑世人;每样有一人听即为五十过。
2. 造、谤污陷一人,各三十过。
3. 赞助人词讼,导致死刑成,为三十过;徒刑成,为二十过;劳教,为十过;收容拘留成,为五过。赞助人斗争,为一过;若教唆取利,死刑成,为百过;徒刑成,为三十过;劳教,为十五过;破人婚姻,为五过;(理不应婚者非过)。
4. 恶语向所尊亲师长良儒,为十过;向同辈及朋友,为四过;向卑幼,为一过;向圣人,为五十过;向贤人君子,十过。
5. 传述一伤风败化事,十过。
6. 改变一是非;口是心非;出一损德之言(如金陵三不足;曹孟德,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之类是也);各十过。
7. 造一人浑名、歌谣;播一人恶(虽有此事亦不宜播);各五过。
8. 出一不利人语如冷语刺人;背后诋毁人;嘲笑人体相不具;戏谑中伤人;扬人一丑;各三过。
9. 喜问、闻人过失;捏一诳言(因而害人十过);谈一狎、赌趣事;竟日多浮浪语;见人忧惊不慰;各一过。
10. 刻意搜求先贤之短,创为新说者,一言为一过,于理乖违者,一言为十过;造做野史小说戏文歌曲诬污善良者,及摘发一人阴私与行止事,一事为二十过;不审实,人云亦云传播人隐私及闺帏中事者,一事为十过,全无而妄自捏成者,为五十过;递送传单,发人恶迹,半实半虚者,为二十过,全虚者,为五十过;(言言皆实,而出自公心,为民除害者非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