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判明各种见解是否合于佛理、能否导向清净解脱的准则,称为“法印”。原始佛教据佛陀之说,提出三种,称“三法印”:一是诸行无常,即指一切事物、现象生灭变化不定:二是诸法无我,即指一切心法(精神的)、色法(事物)都没有一个常住不变的主宰或自性;三是诸受是苦,即指世间一切感受终皆是苦。后来又加上涅磐寂静印(指向清净永恒的涅磐境界),合为“四法印”。后世也有学人认为诸受是苦可含于无我、无常印中,故将四法印中诸受是苦印去掉,仍为三法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