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处、界展开来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佛法中合称三科。
“五蕴”又称五阴,指色、受、想、行、识,这是佛法对构成有情众生基本因素的分析,其中色蕴当于物质现象,含四大及其所造;其余四蕴为精神现象。
“十二处“分内、外两部分,内六处指分属人身的眼、耳、鼻、舌、身、意,此又称六根或六入;外六处指与内六处相应的六种外境——色、声、香、味、触、法,又称六尘或六境;在十二处之外再加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合称“十八果”。
三科是佛法中对物质精神世界的三科不同类分法,各有所侧重面,这是为了顺应众生不同根机的需要,其中对迷于心重者开“五蕴”说;对迷于色重者开立“十二处”;对色心共迷者,开立“十八界”。总的目的,是要帮助众生破除我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