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村农办和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佛开高速公路桥底成功救获了一批包括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目前,这批野生动物已带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妥善安置。
当天上午,罗村农办接到群众举报,说有一批野生动物被运到罗村辖区正准备贩卖。接报后,罗村农办工作人员马上和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一起救获了这批野生动物。据悉,被救获的野生动物包括猕猴、貉子、飞天虎和麻鹰共七只,全是受保护级动物。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被救获的动物将先带回中心妥善安置,并进行救护,如达到放生的标准,就马上进行放生。
据悉,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稿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