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1日,27岁深圳女子邹宜均被家人以扫墓为名诱出家门,随后被七八名陌生男子“绑架”至广州白云心理医院,诊断为无自知能力的精神病人。其间,邹的律师、朋友多方寻找,均无法将她从医院中保释出。后医院在媒体压力下,与家人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第5天将其转移到中山埠湖医院禁锢,三个月后方“释放”回家。
2009年3月2日,已经出家,法号“果实”的邹将其母亲、二哥以及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合计1万元,并赔礼道歉。本月19日,果实法师将与中山埠湖医院对簿公堂。
前日,本报记者在深圳一间茶馆与邹宜均进行了对话。
这不是恩怨问题,如果是恩怨我该赶紧去刑事诉讼。我要的赔偿金只是象征性的1万元,我只是在做一个公益的事情。
———邹宜均
心理医院经历了刻骨铭心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在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那是一个医院?
果实(以下简称果):送院路上被注射了一针,又有七八个男人强按着,我是完全迷迷糊糊的。车直接开进去,我强撑开眼皮看,那是一个白色的封闭空间,几个穿制服的护士走来走去,有的手里还举着吊瓶,我就一下懵了。
记:你之前有预感么?
果:不!两年来媒体一直报道说是我事前“有预感”,其实准确说是有人给我通风报信了。我在北京的三姐邹芷均,在之前一个星期就偷偷告诉我:你大姐说要拿你的钱送你去住精神病院!所以我才会在10月8号与黄律师签订委托书,在我丧失人身自由时,全权委托她行使我的一切权力。
记:当时想过向外人求救吗?先想到的谁?
果:当然,我要抓住一切逃跑机会!在护士交接间隙的四五秒,我扑到前台座机给我师傅打电话,但没通。后来借口上洗手间,跑到探病间,有一个病人家属,我到现在都很感激她。她把手机借给我,我又马上打给师傅,可惜还是没人听。第二个我就打给了黄律师,但说不出具体地点,还是阿姨在旁边提醒“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我这时才明白自己到了哪里。但很快医院的人发现了,把阿姨的手机也没收了。
记:当时觉得恐惧还是愤怒?
果:恐惧大于愤怒。我的主治医生是一个高大的中年女人,举着针筒对我说:“给你选择,要么配合,要么强制。”注射完镇定剂,我连续昏睡了三天三夜。才醒来护士又要我吃药。我说我没病不吃,但护士表示可以叫人强马壮的保安来,隔壁刚有人还被电击了。我平时也是一身小姐脾气的,但这时候哪里敢闹,敢反抗?
记:这是一个你无法想象的世界吧?
果:对,我以前也在电视电影里看过一些对精神病院的描写,但实际情况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记:还遇到其他什么记忆深刻的事情?
果:那简直太多太刻骨铭心。我早前开始信佛吃素,但医院伙食很多肉和葱姜。女病人没有内衣裤穿,寒冬腊月洗完澡还要光着身子,集体在病房区等待衣服。这时候男医生、男护工都可以一目了然,我想任何一个女孩子都会觉得很羞辱吧?但精神病人,却好像没有了羞辱的权力。
记:你第一次被送进医院后,就没有防备么?为何紧接着又被送进中山的精神病医院?
果:根本没办法防备。没人告诉你是要转院,都是蒙你骗你。之前媒体知道我要准备出院,都建议我走的时候必须跟律师联系。有个记者当时说了句:“你能相信你哥哥么?”我当时吓了一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时候所有媒体都想拍我出院的镜头,但根本没人能捕捉到。我又被一辆停在医院门口的面包车直接送去了中山的医院,这都是秘密进行的。我现在看见面包车就害怕,都有阴影了。
心软念恩落得有家不能回
记:小时候和父母关系好吗?
果:好。不过我很独立,读书游玩都是自己拖了行李箱就走。我妈就是特别偏爱我哥。我爸去世前半年,有次说,几个大的有房有家,就宜均仔什么都没有,将来这套房子就留给她。我妈一下就跳起来:哪有把房子留给女儿的!其实我当时没多在意,觉得自己年轻优越,赚一套房子也不是问题。
记:你工作以后会给家用吗?
果:对,我从华师一毕业,就每个月固定给我妈1000元。
记:后来你爸的遗嘱说明是你的房子了么?
果(摇头,黯然):都还没来得及立遗嘱。他2005年去世后,就我一个人住在这房子里。那一个月间,我妈多次来哭闹,说女儿如果争财产是不孝顺的,我就签了字,自动放弃了所有继承权。
记:那你信任你妈么?
果:我怎么可能信任她。我哥是亲眼看我押送的,而就是我妈下他们,没有采取措施,才一而再再而三被骗,最后被扫地出门。
记:你本来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果:比方刑事诉讼啊。绑架的时候我手都给铐损了,那是真手铐不是玩具!报案时宝山墓园的黄田派出所说,这是刑事案件,非常严重,私自动用警械一项就完全可以抓他们坐牢。但是我当时就心软,做不出决定,案子就一直被撂在那里。
记:这次开庭,你一开始也没把母亲和哥哥作为被告,而只列作第三人,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果:这只是个诉讼策略问题。并不是说这就不是我的意愿。当法官引导我,还可以追加被告时,我就马上更改了。也不是说想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而是想把真相揭露———有人跟自己亲妹妹争财产,然后利用了精神病院的制度。
记:出院后有没有联系他们?
果:几乎隔两天就给他们打电话,但他们不接。(当记者面拨打其兄邹剑雄电话)你看,又按掉了。(记:换一个人打呢?)他们听到是媒体或者我的声音就会挂。不是我打官司纠缠他们,是他们不理我啊!
记:你想再接触他们,是想要有一个什么结果呢?
果:其实我只是想让大家坐下来,在桌面上把这事情谈清楚。当然首先肯定是要消除我的安全隐患。我是给自己亲人绑架啊,这种情景,安全隐患还存在。
记:其实现在你上庭也知道了,根据民法的规定,只有法院宣告公布相关亲属的监护人资格后,他才有权送你去精神病院。
果:他是从来没这个权力,但这是个制度的缺失啊。医院是收了家属的钱,就能做这个事。前两个医院排除了,全国各地还有多少个精神病院?想要一个人不见的话,可以有很多种方式。
记:你觉得,即使你现在变成了公众人物,他们仍然会不忌惮公众以及媒体的监督,仍然可能做出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的行为么?
果:他们本身就是公务员,他们之前都敢漠视公众的监督,敢去超越这个底线了,现在还能依靠这一层(监督)吗?
记:今天早上你回去以前的房子,以前你母亲张贴的不许你入内的公告还在吗?你面对旧居心情怎样?
果:公告没有了,但物业那里肯定有留底。房子空着,门锁已换,我进不去。我在那住了十几年,但现在邻居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
记:说实话,你恨他们吗?
果:对我来说众生平等吧。他们要是真心忏悔,我也可以原谅。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众生。
隐患不除人皆可能成“病人”
记:做出剃度出家的决定,和这两次的强制送院有关系吗?
果:佛教说万事都是凭因缘的。所以关系肯定也是有点的。出家本身也是个大福报的事情,我个人现在把这个看得很透。
记:如果没那次绑架,你想你现在会是在做什么?
果:没有什么“如果”。回到2006年,我的生活状态是一个人,独自生活,然后一直热心公益事业。
记:有网友认为,既然你已经遁入空门,为什么还要追究这些俗世的纠葛?
果:这不是恩怨的问题,如果是恩怨我该赶紧去刑事诉讼。我在庭上也说,我要的赔偿金总共1万元,只是象征性的,我只是在做一个公益的事情。说起来,利于众生就是利于自己。我就是要让普罗大众来共同认识这个制度上的缺失,免于一种隐患,免于一种风险。
记:为什么到了两年的诉讼期快失效时,才将他们告上法庭?
果:一个庞大的诉讼需要很多精力和费用。我的律师朋友都在做公益诉讼,后来才从爱尔兰一个NGO机构拿到1000欧元的资助。虽然钱不多,但带很大象征性,它可以引起很多的关注。
记:所以官司输赢对你来说,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果:是。当时最后的结案陈词,我就对法官说,没有人希望会有这种遭遇。你们也不要以为只有果实师傅会有这种遭遇,你们记者也好,摄影师也好,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有这种隐患。它至今仍没有消除,因为有人还是可以大张旗鼓,堂而皇之地以“我是他家里人”的理由,把你送进一个近似于监狱的地方。
个人简介
果实法师,出家前原名邹宜均,30岁,原籍惠州,1岁迁至深圳。家中兄妹四人,排老幺。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系毕业后,从事素食文化推广及佛学文化网站经营,热心公益。2006年离异,被禁锢广州、中山两地的精神病院长达三个多月,后在湖北削发剃度。处理完目前的诉讼事务后,将继续云游从事佛学推广和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