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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颂讲记
2007年11月08日10:00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2037 字体: 繁體

中观论颂讲记
──民国三十一年讲于四川法王学院
悬论

   一 中论作者释者与译者
   一 作者
   本论的作者,是龙树菩萨。他本是南印度的学者,又到北印度的雪山去参学。他正确的深入了(南方佛教所重的)一切法性空,于(北方佛教所重的)三世法相有,也有透辟的观察。所以从他的证悟而作为论说,就善巧的沟通了两大流:「先分别说诸法,后说毕竟空」。他是空有无碍的中观者,南北方佛教的综贯者,大小乘佛教的贯通者。这样综贯的佛法,当然是宏伟精深无比!龙树曾宏法于中印,但大部分还是在南印。南□萨罗国王──引正王,是他的护持者。当时的佛教,在他的弘扬下,发生了划时代的巨变。原来龙树以前的大乘学者,虽阐扬法法空寂的深义,但还缺少严密的论述。到龙树,建立精严绵密的观法,批评一般声闻学者的似而非真,确立三乘共贯的大乘法幢,显著的与一般声闻学者分化。所以在印度,大乘学者都尊他为大乘的鼻祖;在中国,也被尊为大乘八宗的共祖。他的作品很多,可分为二大类:一、抉择深理的,如『中论』、『七十空性论』、『六十如理论』、『回诤论』等。这都是以论理的观察方式。开显诸法的真实相。二、分别大行的,如释般若经的『大智度论』、释华严十地品的『十住□婆沙论』。这都是在一切空的深理上,说明菩萨利他的广大行。把这两类论典综合起来,才成为整个的龙树学。现在讲的『中论』,是属于抉择深理的,并且是抉择深理诸论的根本论。所以,有人称龙树系为中观派。后起的大乘学派,争以龙树为祖,这可见他的伟大,但也就因此常受人的附会、歪曲,如有些论典,本不是他的作品,也说是他作的。真谛三藏的『十八空论』,内容说十八空,也谈到唯识。有人看见谈空,就说这是龙树作的;也就因此说龙树宗唯识。其实,『十八空论』是真谛的『辨中边论释』(辨相品的一分与辨真实品的一分);传说为龙树造,可说毫无根据。还有『释摩诃衍论』,是『大乘起信论』的注解,无疑的是唐人伪作;无知者,也伪托为是龙树造的。还有密宗的许多伪作,那更显而易见,不值得指责了。我们要理解龙树的法门,唯有在他的作品中去探索,不是他的作品,应当辨别,把他踢出龙树学外,这才能正确而纯洁的窥见他的本义。
   二 释者
   本论的释者,旧传有七十余家。近据西藏的传说,共有八部:一、『无畏论』,有说是龙树自己作的。其实不是,这可从论中引用提婆的话上看出来。二、依『无畏论」而作的,有佛护的『论释』。三、依佛护论而作的,有月称的『显句论』。四、清辨论师的『般若灯论』。五、安慧的『释论』。六、提婆萨摩的『释论』。七、古□室利的『释论』。八、古□末底的『释论』。前四论是中观家的正统思想,后四论是唯识学者对『中观论』的别解。我国译出的『中论』释,主要是什公所译的青目『论释』,这与西藏传的『无畏论』相近。文义简要,可说是最早出的释论。还有唐明知识译的清辨的『般若灯论』,宋施护译的安慧的『中观释论』,都可以参考。无着的『顺中论』,略叙『中论』的大意。真谛译过罗侯罗跋陀罗的释论,既没有译全,译出的部分,也早已散失了!
   三 译者
   现在所用的讲本,是鸠摩罗什三藏译的。什公七岁的时候,跟他的母亲,从(现在新疆的)龟兹国出发,通过葱岭,到北印的□宾去学佛法。住了三年,由□宾返国,路经(现在新疆的)疏勒,小住几天,遇到了大乘学者莎车王子须利耶苏摩。须利耶苏摩,在隔房读大乘经,什公听到空啊,不可得啦,很是诧异,觉得这与自己所学的(有部阿□昙)不同,于是就过去请教,与他辩论。结果,接受了他的意见,从他学习龙树菩萨的『中论』、『十二门论」等大乘性空经论。在姚秦的时候,来我国弘化,就把性空的典籍,传入我国。他的译述,影响中国大乘佛教很深,几乎都直接间接的受了他的影响。假使不是什公的传译,中国佛教,决不会是现在这样!我们从世界文化史上看,这样的大法,由一个十多岁的童真接受而传播,可说是奇迹,特别是龙树的『智论』与『十住论』,亏他的传译而保存到现在。我们对于他的译绩,应该时刻不忘!本论是从什公在长安逍遥园译的青目『论释』中节出。青目『论释』,什公门下的哲匠,像昙影、僧□他们,认为有不圆满的地方。昙影的『中论疏』,举出他的四种过失。所以现存的长行,是经过什门修饰了的。
   二 略释中观
   一 直说
   本论简名「中论」,详名「中观论」。论的内容,畅明中观,从所诠得名,所以称为「中观论」。中是正确真实,离颠倒戏论而不落空有的二边。观体是智慧,观用是观察、体悟。以智慧去观察一切诸法的真实,不观有无颠倒的「知诸法实相慧」,名为中观。(阿含经)八正道中的正见(正观),就是这里的中观。正就是中,见就是观,正见即中观,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观慧有三:听闻读诵圣典文义而得的闻所成慧,思惟抉择法义而生的思所成慧,与定心相应观察修习而得的修所成慧。还有现证空性的实相慧。观是通于先后的,那么不与定相应的闻思抉择诸法无自性,也叫做中观。尤须知道的,定心相应的有漏修慧,同样的是寻求抉择、观察,不但是了知而已。
   观的所观,是中,就是缘起正法。正确的观慧,观察缘起正法,而通达缘起法的真实相,所以中观就是观中。本论所开示的,是正观所观的缘起正法,这可从本论开端的八不颂看出。先说了八不,接着就称赞佛陀的「能说是(八不)因缘」(缘起),是「诸说中第一」;八不是缘起的真相,八不的缘起,才是佛说的缘起正法。缘起是说一切法皆依因托缘而生起、而存在,没有一法是无因而自性有的。这在『阿含经』中,佛特别的揭示出来。有外道问佛说什么法,佛就以「我说缘起」,「我论因说因」答覆他。这是佛法的特质,不与世间学术共有的,佛弟子必须特别的把握住他。
   缘起是因果性的普遍法则,一切的存在,是缘起的。这缘起的一切,广泛的说:大如世界,小如微尘,一花一草,无不是缘起。扼要的说:佛教的缘起论,是以有情的生生不已之存在为中心的。佛说缘起,是说明生死缘起的十二钩锁。「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即缘起的定义。「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纯大苦聚集。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纯大苦聚灭」;这是缘起的内容。缘起是一切,而众生对缘起的认识是否正确,可以分为三类:一、凡夫身心的活动,一切的一切,无不是缘起,但日坐缘起中,受缘起法的支配,而不能觉知是缘起;也就因此得不到解脱。二、声闻,佛对他们说缘起,他们急求自证,从缘起因果的正观中,通达无我我所,离却系缚生死的烦恼,获得解脱。他们大都不在缘起中深见一切法的本性空寂,而从缘起无常,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我所的观慧中,证我空性,而自觉到「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他们从缘起的无常,离人我见,虽证入空性,见缘起不起的寂灭,然不能深见缘起法无性,所以还不能算是圆满见缘起正法。三、菩萨,知缘起法的本性空,于空性中,不破坏缘起,能见缘起如幻,能洞达缘起性空的无碍。真正的声闻学者,离欲得解脱,虽偏证我空,也不会执著诸法实有。但未离欲的,或者执著缘起法的一一实有,或者离缘起法而执著别有空寂。执有者起常见,执空者起断见,都不能正见中道。『般若经』说:「菩萨坐道场时,观十二因缘不生不灭,如虚空相不可尽,是为菩萨不共中道妙观」。菩萨以此不共一般声闻的中道妙观,勘破非性空的实有,非缘有的邪空,不落断常,通达缘起的实相。菩萨的缘起中道妙观,就是本论所明的中观。
   有人说:缘起是佛教的核心,我们说明他就可以了,何必要大谈其空呢?这太把缘起看简单了!『阿含经』说:「十二缘起,甚深甚深,难见难了,难可通达」;而「缘起之寂灭性,更难了知,更难通达」!要知道,生死的流转。涅盘的还灭,都是依缘起的世间而开显的。从缘起的生灭方面,说明世间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生死相续的因果,不外惑业苦的钩锁连环。生生不已的存在,是杂染的流转。从缘起的寂灭方面,说明世间灭。「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生死狂流的寂然不生,体现了缘起的寂灭性,是清净的还灭。可以说:因为缘起,所以有生死;也就因为缘起,所以能解脱。缘起是此有故彼有,也就此无故彼无。缘起,扼要而根本的启示了这两面。一般声闻学者,把生灭的有为,寂灭的无为,看成隔别的;所以也就把有为与无为(主要是择灭无为),生死与涅盘,世间与出世间,看成两截。不知有为即无为,世间即出世间,生死即涅盘。所以体悟缘起的自性,本来是空寂的,从一切法的本性空中,体悟世间的空寂,涅盘的空寂。这世间与涅盘的实际,「无毫□差别」。『般若经』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这个道理。缘起的自性空,是一切法本来如是的,名为本性空。一切法是本性空寂的,因众生的无始颠倒,成生死的戏论。戏论息了,得证涅盘的寂灭,其实是还他个本来如此。缘起自性空,所以说缘起的实性是空的,性空的妄相是缘起的。如果不谈空,怎能开显缘起的真相,怎能从生灭与寂灭的无碍中,实现涅盘的寂灭?本论开显八不的缘起,所以建立世俗谛中唯假名,胜义谛中毕竟空。因此,龙树学可以称为性空唯名论。
   缘起法是世间的一切。缘起的因果事相,众生已经是雾里看花,不能完全了达。缘起法内在的法性,更是一般人所不能认识的。佛陀悟证到缘起的真相。彻底的开显了甚深的法性,就是三法印(三种真理)。从缘起生灭的非常上,显示了刹那生灭的「诸行无常」。缘起是有情为本的,从缘起和合的非一上,开示了众缘无实的「诸法无我」。从缘起的非有不生的寂灭上,阐明了无为空寂的「涅盘寂静」。缘起法具体的开显了三法印,是即三即一而无碍的。后世的学者,不知缘起就是「空诸行」,从实有的见地上去解说。侧重生灭无常印的,与涅盘无为脱了节;侧重寂灭真常的,也不能贯彻生灭无常。缘起以有情为本,所以『阿含经』特别侧重了有情无实的诸法无我。如果深刻而彻底的说,有情与法,都是缘起无自性(我)的,这就到达了一切法空的诸法无我。这不是强调,不是偏重,只是『阿含经』「空诸行」的圆满解说。这一切法空的诸法无我,贯彻了无常与真常。即空的无常,显示了正确的缘起生灭;即空的常寂,显示了正确的缘起寂灭。凡是存在的,必是缘起的,缘起的存在,必是无我的,又必是无常的,空寂的。唯有从性空的缘起中,才能通达了三法印的融然无碍。他贯通了动静与常变,扫除了一切的妄执。龙树论特别的显示一切法空,就是缘起的一实相印。从即空的缘起去谈三法印。才知三法印与一实相印的毫无矛盾,决不是什么小乘三法印,大乘一实相印,可以机械地分判的。即一实相印的三法印,在声闻法中,侧重在有情空,那就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在大乘法中,遍通到一切法,侧重在法空,那就是缘起生灭的假名,缘起无实的性空,缘起寂灭(空亦复空)的中道。本论说:「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这三一无碍的实相。是缘起正法。声闻简要的直从缘起的妄相上出发,所以体认到的较单纯,狭小,像毛孔空。菩萨深刻的从缘起的本性上出发,所以体认到的比较深刻,广大,像太虚空。上来所说的,虽从缘起,缘起的集灭,缘起的即空,即假,即中,作三层的说明,其实只是佛说的「正见缘起」。
   二 遮显
   中国学者,把融贯看为龙树学的特色。不错,龙树是综合的融贯者,但他是经过了批判的。这不像一般学者,不问他是否一贯,笼统的把他糅合起来。现在为了要明了龙树思想的真义,不得不分析一下。龙树学的特色,是世俗谛中唯假名,胜义谛中毕竟空,这性空唯名论,是大乘佛法的根本思想,也是『阿含经』中的根本大义。凡是初期的大乘经,都异口同音的,认为胜义皆空是彻底的了义之谈。后期的大乘学,虽承认大乘经的一切空是佛说,但不以一切空为了义的彻底的,给他作一个别解。大乘佛法,这才开始走上妙有不空去。这又分为两派:一是偏重在真常寂灭的,一是偏重在无常生灭的。要理解他们的不同,先须知道思想的演变。龙树依『般若经』等,说真俗无碍的性空唯名。但有一分学者,像妄识论者,从世俗谛中去探究,以为一切唯假名是不彻底的,不能说世俗法都是假名。他们的理由,是「依实立假」,要有实在的,才能建立假法。譬如我是假的,而五蕴等是实在的,依实在的五蕴等,才有这假我。所以说,若假名所依的实在事都没有,那假名也就无从建立了。这世俗谛中的真实法。就是因缘所生的离言的十八界性。这真实有的离言自性,在唯识论中,又解说为三界的心心所法。意思说:离言的因缘生法,是虚妄分别识为自性的,所以成立唯识。这样,世俗可分为二类:一、是假名的,就是假名安立的遍计执性。二、是真实的,就是自相安立的依他起性。假名的遍计执性,是外境,是无;真实的依他起性,是内识,是有。所以唯识学的要义,也就是「唯心无境」。这把世俗分为假名有的、真实有的两类,与龙树说世俗谛中,一切唯假名,显然不同。在这点上,也就显出了两方的根本不同。虚妄唯识论者,以为世俗皆假,是不能建立因果的,所以一贯的家风,是抨击一切唯假名为恶取空者。他们既执世谛的缘生法(识)不空,等到离遍计执性而证入唯识性时,这胜义的唯识性,自然也因空所显而不是空,隐隐的与真心论者携手。
   真心论者,从胜义谛中去探究,以为胜义一切空,是不了义的。本来大乘经中,也常说声闻圣者证入法性后,沈空滞寂,不能从空中出来,不能发菩提心度众生,好像说性空是不究竟的。其实,声闻的不能从空中出假,是悲心薄弱,是愿力不够,是生死已尽,这才不能引发大行,不是说法性空的不究竟。要知道菩萨大行到成佛,也还是同入无余涅盘。但真心论者,把性空看成无其所无,只是离染的空。菩萨从空而入,悟入的空性,是存其所存,是充实的不空。诸法的真性,也可以叫空性,是具有无边清净功德的,实在是不空。所以『涅盘经』说:「不但见空,并见不空」,这是不以性空论者的胜义一切空为究竟的,所以把胜义分成两类:一是空,一是不空。后期大乘的如来藏、佛性等,都是从这空中的不空而建立的。真心者,侧重胜义谛,不能在一切空中建立假名有的如幻大用,所以要在胜义中建立真实的清净法。这像『璎珞经』的「有谛(俗)无谛,中道第一义谛」(真中又二);『涅盘经』的:「见苦(俗)无苦(真空)而有真谛」(真不空),都是在胜义中建立两类的。他们把真常的不空,看为究竟的实体,是常住真心。等到讨论迷真起妄的世俗虚妄法,自然是,如此心生,如此境现,公开的与妄识者合流。这后期大乘的两大思想,若以龙树的见地来评判,就是不理解缘起性空的无碍中观,这才一个从世俗不空,一个从胜义不空中,慢慢的转向。
   大乘经说一切法空,早在龙树之前就有了。这性空又叫真如、实相、法性、实际等。不解性空真义的,从实在论的见地,去体解这一切法空,看为是真、是实、是如,应该是很早就有了,但还没有说唯心。到了笈多王朝,梵我论抬头,大乘也就明白的演进到真心论。同是一句「一切法空」,性空者通达胜义谛的毕竟性空,真常者看作诸法常住的实体。智□说:通教的共空,当教是缘起的一切空;若从空中见到不空,这就是通后别圆的见地了。智□以空中见不空为究竟,我们虽不能同意,但解空有二类人不同,却是非常正确的。有了一切空的经典,就有把一切空看为真实常住的,所以说真常妙有在龙树以前,自然没有什么不可。可是到底不是一切法空的本义,更不是时代思潮的主流。从空转上不空,与真常心合流,思想演变到『涅盘』、『胜□』、『楞伽』等经的真常唯心论,却远在其后。所以经中判三教,都是先说有,次说性空,第三时才说空中不空的真常。或者说先有真常,后有性空,把『华严』、『般若』等大乘经(在龙树之前就有了的)的一切性空不生,看为真常的。不错,这些大乘经,真常者是容易看做真常的。不过龙树以前是一切法空思想发扬的时代,虽或者有人看做真常的,但不是性空的本义。像真常空与真常心合流的真常唯心论,都比一切空要迟得多。从龙树的作品去看,他所引的『无行』、『思益』、『持世』、『维摩』、『法华』、『十住』、『不可思议解脱经』,都还不是明显的真常唯心论的思想。所以,要论究龙树学,必须理解妄识者的世俗不空、真心者的胜义不空,才能窥见龙树学的特色。
   三 中论之特色
   一 有空无碍
    像上面所说的,是从『中论』(与龙树其他论典)所含的内容而说;现在,专就『中论』的文义来说。先论空有无碍:假名性空,在龙树的思想中,是融通无碍的。但即空即有的无碍妙义,要有中观的正见才知道。如没有方便,一般人是不能领会的,即空即有,反而变成了似乎深奥的空论玄谈。所以,现在依龙树论意,作一深入浅出的解说。
    一、依缘起法说二谛教:佛法是依佛陀所证觉的境界而施设的。佛所证觉的,是缘起正法,本不可以言说表示,但不说,不能令众生得入,于是不得不方便假说。用什么方法呢?『中论』说:「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二谛就是巧妙的方法。胜义谛,指圣者自觉的特殊境界,非凡夫所共知的。佛陀殊胜智的境界,像『法华经』说:「如来见于三界,不如三界所见,非如非异」。所见的对象,同样的是三界缘起,所得的悟解却不同,见到了深刻而特殊的底里□,所以名胜义谛。世俗谛,指凡夫的常识境界,如世间各式各样的虚妄流变的事相。凡夫所见的一切,也是缘起法,但认识不确,没有见到他的真相,如带了有色眼镜看东西一样。所以说:「无明隐覆名世俗」。佛陀说法,就是依人类共同认识的常识境,指出他的根本错误,引众生进入圣者的境地。所以,这二谛,古人称之为凡圣二谛。经上说:「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愚夫不知名为无明」。因为无明,不见诸法无自性,而执著他确实如此的有自性,所以成为世俗谛。通达诸法无自性空,就见了法的真相,是胜义谛。所以说:「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这二者,是佛陀说法的根本方式。只能从这个根本上,进一步的去离妄入真;体悟诸法的真相,不能躐等的拟议圆融。
   二、说二谛教显胜义空:佛依缘起说二谛教,目的在使吾人依世俗谛通达第一义谛。因为,「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所以要说世俗谛。说二谛而重心在胜义空,因为「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盘」。这个意义是非常重要的!众生在生死中,一切都没有办法,病根就在妄执真实的自性。若是打破自性的妄执,体达无自性空。那一切就都获得解决了。缘起的空有无碍,是诸法的真相,但却是圣者自觉的境界;在我们,只能作为崇高的理想,作为前进的目标!可以意解他,却不能因观想圆融得解脱。在自性见毫□许未破的凡夫,先应该侧重透彻一切空,打破这凡圣一关再说。
   世俗谛是凡夫所认识的一切。凡夫所认识的,颠倒虚妄,本不成其为谛,因凡夫的心境上,有这真实相现起,执为实有,所以随顺世间也就说为真实。虽觉得这一切是真实的,其实很不可靠,所以佛陀给我们指出认识中的虚妄,显示圣者自觉的真实,使凡夫发心进求诸法的真性。这需要破除虚妄不实,开显一切法的无自性空。一般人觉得是真实自性有的,现在说不是真实的。从观察到悟解这不真实的自性无,才能窥见一切法的真相。这很重要,离生死虚妄,入解脱真实,都从此下手!
   什么是自性?自性就是自体。我们见闻觉知到的,总觉得他有这样的实在自体。从根本的自性见说,我们不假思惟分别,在任运直觉中,有一「真实自成」的影像,在心上浮现,不是从推论中得来的实自性。因直觉中有这根本错误的存在,所以联想、推论、思惟等等,都含着错误。学者们制造了种种错误的见解。前者是俱生的,后者是分别而生的。
   直觉所觉的,不由思惟分别得来的自性有,使我们不能直觉(现量)一切法是因缘和合有的。这不是众缘和合的自性有,必然直觉他是独存的、个体的。像我们直觉到的人,总是个体的,不理解他是因缘和合的,有四肢百骸的,所以自性有的「自成」,必然伴有独存的感觉。由独存的一,产生了敌对的二(多),觉得这个与那个,是一个个的对立着。独立的一也好,敌对的二也好,都是同一的错误。在哲学上,一元论呀,二元论呀,多元论呀,都是渊源于独存的错觉。
   他们根本的要求是一,发现了一的不通,又去讲二,讲多。等到发现了二与种种有着不可离的关系,再掉转头去讲一。任他怎样的说一说多,只要有自性见的根本错误在,结果都是此路不通。
   自成的、独存的自性有,直觉上,不能了解他是生灭变化的,总觉得是「常尔」的。像一个人,从少到老。在思惟分别中,虽能觉得他长、短、肥、瘦、老、少,有着很大的变化。在自性见的笼罩下,就是思惟分别,也常会觉得他的长、短、老、少,只是外面的变化,内在还是那个从前看见的他。思惟还不能彻底的见到变化,何况是直觉!事实上,一切法无时不在变化的,佛陀说诸行无常,就是在一刹那(最短的时间)中,也是生灭演变的。因我们的直觉上,不能发现诸法的变化性,所以觉得他是常。世间学者多喜欢谈常,病根就在此。另一分学者,在意识的联想中,感到无常,但因常尔的自性见作怪,不能理解无常的真义,不是外动而内静,就前后失却联系,成为断灭。断是常的另一姿态,不是根本上有什么不同,如二与一一样。
   总上面所说的,自性有三义:一、自有,就是自体真实是这样的,这违反了因缘和合生的正见。二、独一,不见相互的依存性,以为是个体的,对立的。三、常住,不见前后的演变,以为是常的,否则是断的。自性三义,依本论观有无品初二颂建立。由有即一而三,三而即一的根本错误,使我们生起种种的执著。世间的宗教、哲学等理论,不承认一切空,终究是免不了自性见的错误。佛说一切法是缘起的,缘起是无自性的,就是扫除这个根本错误的妙方便。无自性的缘起,如幻如化,才能成立无常而非断灭的;无独立自体的存在,而不是机械式的种种对立的;非有不生而能随缘幻有幻生的。本论开端说的:「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就是发明此意;所空的也就是空却这个自性。假使我们承认这自性见是正确的,不特在理论上不能说明一切事理;并且因这根本无明的执著,成为流转生死的根本,不能解脱。这自性见,人类是具有的,就是下等动物如猪、马、牛、羊,它们的直觉上,也还是有这错误颠倒的,不过不能用名相来表示罢了。这自性见,在一一法上转,就叫法我见,在一一有情上转,就叫人我见。破除这自性见,就是法空与我空。佛说二谛,使我们通达胜义空,这是佛陀说法的本怀。
   缘起是佛法的特色,照样的,空也是佛法的特色。但因为学者认识的浅深,就有三种不同:一、分破空,天台家叫做析法空。就是在事事物物的观察上,利用分析的方法,理解他假合的无体空。如一本书,一张张的分析起来,就显出它的没有真实自体。这分破空,能通达真相,解脱生死吗?不能,这不是龙树学所要发挥的。世间与小乘学者,都会谈到这样的空。这空是不彻底的,观察分析到不可再分割的质点,他们就必然要执著为实有的,以为一切是依这实有而合成的。所以虽然说空,结果还是不空,这不空的,实际上,就是非缘起的。像有部说一切法有,色法是一微一微的,心法是一刹那一刹那的,这都是分析空所得到的结果。二、观空,这可以名为唯识空。就是在感情的苦乐好恶上,一切法常是随观念而转的。如果是修习瑜伽的,像十一切处、不净观等,都能达到境随心变的体验。火是红的,热的,在瑜伽行者可以不是红的,热的。境随心转,所以境空。小乘经部的境不成实,大乘唯识的有心无境,都是从这观空的证验而演化成的。这虽比分破空深刻些,但还是不彻底,因为最后还是不空。境随心转,境固然是空的,心却不空。龙树学,为了适应一般根浅的众生,有时也用上面二种空。不过这是不能悟到空理,不能得解脱的。三、本性空,就是观察这一切法的自性,本来是空的,既不是境空,也不是境不空,而观想为空。一切法从因缘生,缘生的只是和合的幻相,从真实的自性去观察是没有丝毫实体的。没有自成、常住、独立的自性,叫性空,性空不是否定破坏因果,是说一切都是假名。从缘生无自性下手,可直接击破根本自性见。存在的是缘起的,缘起是性空的,到达了彻底的一切空,不会拖泥带水的转出一个不空来。自性,出于无始来熏习的妄现,而由不正确的认识加以执著,缘起法本不是这么一回事,根本是一种颠倒。所以,把他破除了,只是显出他的本相,并没有毁坏因果。学教者,从种种方法,了解此自性不可得,修观者,直观此自性不可得;消除了错误的根本自性见,即可悟到诸法的无自性空,进入圣者的境地。这是性空观,是佛陀说空的真意。
   三、解胜义空见中道义:佛陀谈空,目的在引我们窥见缘起的真相。我们因有自性见的存在,不能彻见缘起,永远在生死戏论中打转。要认识缘起,必先知道空,空却自性,才见到无自性的缘起,缘起是本来空寂的。唯有在毕竟空中,才能彻底通达缘起的因果性相力用。不过,通达性空,有两种人:一、钝根:就是学大乘的在他证空的境地上,与二乘的唯入但空一样。他知道因缘生法是毕竟空无自性的,在听闻,思惟,修习,观察性空时,是不离缘起而观性空的。他虽知缘起法是因缘有,假名有,但因侧重性空,到悟证时,见到缘起法的寂灭性,缘起相暂不现前。但空者所证的性空,是彻底的,究竟的。二、利根:他的智慧深利,在闻思抉择时,观缘起无性空;到现证时,既通达无自性空的寂灭,不偏在空上,所以说「不可得空」。虽可以不观缘起,但也同时能在空中现见一切法的幻相宛然,这就是性空不碍缘起,缘起不碍性空的中道妙悟。但证空性者,他起初不能空有并观,般若证空,缘起相就不现;等到方便智能了达缘起的如幻,又不能正见空寂。依这一般的根性,所以说:「般若将入毕竟空,绝诸戏论;方便将出毕竟空,严土熟生」。「慧眼于一切都无所见」,也是依此而说的。这初证性空无生的菩萨,有诸佛劝请,才从大悲本愿的善根中,从空出假,在性空的幻化中,严土,熟生。那智慧明利的菩萨,证得不可得空,能空有并观,现空无碍。依这特殊的圣者,所以说:「慧眼无所见,而无所不见」。要方便成就,才证入空性。经中说二乘圣者沈空滞寂,或菩萨但证性空,这不能作为性空不了,或者真性不空的根据。因为,就是到了菩萨的空有无碍,见到即空的假名,即假的空寂,仍然是空,不是不空,这与真常论者的思想不同。中国的三论宗、天台宗,都把现空交融的无碍,与真常论者空而实不空妙有的思想合流。根本的差异点在:性空者以为空是彻底究竟的,有是缘起假名的;真常者以为空是不彻底的,有是非缘起而真实的。虽有这两种根性,结果还是一致的。在行证上,虽然或见一切法空,或见即空即假的中道,但下手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深观自我的缘生无自性,悟入我我所一切法空;从这性空一门进去,或者见空,或者达到空有无碍。龙树说:「以无所得故,得无所碍」。所以无论钝利,一空到底,从空入中道,达性空唯名的缘起究竟相。这样,先以一切法空的方法,击破凡夫的根本自性见,通达缘起性空,转入无碍妙境,不能立即从即空即有,即有即空起修。本论名为中观,而重心在开示一切法空的观门,明一切法「不生不灭」等自性不可得。这不是不谈圆中,不深妙;却是扼要,是深刻正确。那直从空有无碍出发的,迷悟的抉择既难以显明,根本自性见也就难以击破!中国学佛者,有两句话:「只怕不成佛,不怕不会说法」;我现在可以这样说:「只怕不破自性,不怕不圆融」。初心学佛者,请打破凡圣一关再说!
   二 大小并畅
   佛世所教化的是声闻弟子,而佛自己却是修菩萨行而成佛的。有佛与声闻两类,这是大小乘各派所共认的。本论的思想,佛与声闻所解脱的生死是同一的,系缚生死的根本也是同一的。流转生死是什么?无明缘行,行缘识等的十二缘起。现在说缘起性空,就是突破缘起的钩锁而获得解脱。这不但声闻如此,佛也还是从这缘起中解脱过来。所以说:生死与解脱,三乘是共的;生死根本,三乘也是共的,谁不击破生死根本的自性见,谁就不能得到解脱。破自性见,需要般若空,所以『般若经』说:「欲得声闻乘者,应学般若波罗蜜;欲得缘觉乘者,应学般若波罗蜜;欲得菩萨乘者,应学般若波罗蜜」。这可见不特生死根本与所解脱的生死是共的,就是所修的观慧,也同是般若实相慧。这三乘共的思想,与根本佛教的思想契合;如说「三乘共坐解脱床」即是一例。不过其中也有小小的差别,就是声闻法多明人空,大乘法多明法空。虽然所明的二空有偏重不同,但性空义毕竟是一。龙树曾举一个譬喻说:稻草所烧的火,与树木所烧的火,从他的所烧说,虽是两个,而火的热性却是一样,不能说他有何差别。所以解脱生死,必须通达空性。上面说过,自性见在一一法上转,而认为有独存的自我,这是法我见;若在一一有情上转,而认为有独存的自我,这是人我见。我见虽然有二,实际只是自性作怪。我们若欲通达我空法空,唯一的是从击破自性见一门深入,所以说三乘同一解脱门。本论的观法品,明白的指示,得无我我所智慧,洞达性空,即得解脱。大小乘的学者,都以性空为解脱门,不同其他的大乘学派说。
   在通达性空慧上,大小平等,他们的差别,究竟在什么地方呢?这就在悲愿的不同:小乘圣者,没有大悲大愿,不发菩提心去利益有情,菩萨却发广大心,修广大行,普愿救济一切有情。在这点上,表示了大小乘显著的差别,一是专求己利行的,一是实践普贤行的。至于在见实相的空慧方面,只有量的差别,「声闻如毛孔空!菩萨如太虚空」;而质的方面,可说毫无差别。本论重在抉择诸法真理,少说行果,所以本论是三乘共同的。不过侧重声闻的『阿含经』,不大多说空,多说缘起的无常、无我、涅盘。本论依『般若经』等,侧重法空;也就是以『阿含经』的真义,评判一般有所得声闻学者的见解。使缘起性空的为三乘共同所由的真义,为一般声闻所接受,也就引导他们进入菩萨道了。这点,我们不能不知。声闻学者初发心时,以无常为入道的方便门,见世间的无常生灭,痛苦逼迫,急切的厌离生死,欣求涅盘;所以放下一切,少事少业,集中全力去修习正行。菩萨就不能加此,假使厌离心太深,容易落在二乘中。因此,悲心迫切的菩萨,从性空的见地,观察世间的一切,虽明晰的知道世间是无常的、苦的,但也能了知他如幻。这才能不为五欲所转,于如幻中利益众生,不急求出三界去证入涅盘。阿含重心在声闻法,般若重心在菩萨道。本论是三乘共法,特明空义,也就隐然以大乘为中心的。见理断惑,二乘是共的。要说不同,只是一是圆满了的,一是没有圆满的;一是可以二谛并观,一是不能二谛并观;一是烦恼习气都尽,一是习气尚未清除。
   三 立破善巧
   凡是一种学说,对他宗都要加以批判,对自己的体系,都要加以建立。佛教中,不论是大乘、小乘,都要说明世间的生死流转,出世的涅盘还灭;而且是贯彻了的,怎样说流转,反其道而行之,就是还灭,决不能另起炉灶。不过破立每每带有主观性,谁都说自己可以破他,可以立自,在别人却未必就承认你。所以你用什么理由破他,你必须不受同样理由的反驳,才算能破他立自。龙树学遍破了一切,目的实在是建立自己。流转还灭,这是佛学者必须建立的,现在从缘起无自性的见地,观察一切,对不能正确的地方,就用他自己所承认的理论,显示他本身的矛盾困难。像印度学者具有权威的胜论、数论派,他们都从实在的见地各侧重一面,主张因果一与因果异,因中有果与因中无果。在理论的观察上,每每自己撞住而不通;他们的基本困难,就在执有实在。所以佛说缘起,是空无我的缘起,才能建立一切。龙树说:如有毫□许而不空的自体,在理论的说明上,必定要发生常、断、一、异、有、无的种种执著;所以一切法不空,不但不能破他,也不能自立。论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这是说一切法必须在空中才能建立起来,才能立论正确,不执一边,不受外人的评破,处处畅达无滞;这是本论立义特色之一。难破,不是一难就算了事的,你难别人,别人也可以反问你,你自己怎样说的,他人也可以照样的问你。这情形,在大小乘各派中都非常明白。比如唯识学者,破外色没有实在极微,就说:你所执的实在极微,有六方分呢?还是没有?若有六方分,那就是可分,怎么可以说是极微呢?若没有六方分,方分既没有,怎么还说是极微色?他破了外色的极微,就建立只有刹那刹那的内心变现。但我们也可用同样的方法,问问他的内心,你的一念心有没有前后的分呢?若说有分,那就不是刹那;若说没有分,那么这无分的刹那心生灭同时呢?还是异时?若是同时,这是矛盾不通;若是异时。先生而后灭,岂不是有分非刹那吗?这样的反复徵诘,照样的可以破他的内心有。又如犊子部,在五蕴上建立不可说我,难问他的时候,就说这是假有的呢?还是实有?若是实有,应离五蕴而有别体;如果是假有,那怎可说五蕴上有不即五蕴的不可说我呢?又如唯识宗破经部的种类,也是利用这假有实有的双关法。但他自己,却说种子是非假非实的;又可说世俗有,又可说胜义(真实)有。这虽破了对方,但仍不能建立自己,所以这种破立,是不善巧的。龙树立足在一切法空,一切法是假名缘起的,这才能善巧的破立一切。若一切法是实在的常尔的独存的,那甲乙两者发生关系时,你说他是一还是异?异呢,彼此独立,没有关系可谈。一呢,就不应分为甲乙。若说亦一亦异,或者非一非异,那又是自语相违。所以唯有承认一切法无自相,是缘起的假名,彼此没有独立不变的固定性。因缘和合生,彼此有相互依存性,也有统一性,但彼此各有他的不同形态,不妨有他的特性、差别性。这样从无自性的非一非异中,建立起假名相对的一异。难他立自,都要在一切法空中完成。所以说:离空说法,一切都是过失;依空说法,一切都是善巧。这实在是本论的特色。
   有人说:龙树学为了破外小的实有计执,所以偏说一切皆空。这是不尽然的,龙树学特阐法空,这是开发缘起的深奥,像『般若经』说:「深奥者,空是其义」。这也是抉发缘起法的最普遍正确的法则,完成有与空的无碍相成。这需要批判扫荡一切错误,才能开显。当小乘隆盛外道跋扈的时期,多拿他们作为观察的对象,这是当然的。众生有自性见的存在,本来主要的是破那个根本自性见。但一分世智凡夫,却要把那个自性见,看为万有的本体,作他思想的辩护者。这些世间妄智,在佛法外,就是外道(宗教哲学等);在佛法内,就是一分小乘学者(不合佛意者),还有大乘的方广道人,这自然要破斥了的。所以我们要审思自己的见地,是否正确,是否在自性见中过生活,不要把『中论』看为专破外道小乘的。古人说:三论遍破外小,就是「遍呵自心」,这是何等的正确!『中论』的观门,是观破自性的方法,知道了这破斥的方法,凡是执著实有的,也什么都可破,不要死守章句,只晓得这颂是破这派,那颂是破那派,不晓得检点自心,不知道随机活用。
   从来学空的学者,常发生一种错误,以为空即一切空无所有,知道了空无所有,便以为一切都是假有的,一切都要得,就要什么都圆融贯摄了。这样学空,真是糟极了!譬如这里一把刀,观察他的真实自性,说没有刀,俗谛所知的假名刀,还是有的。若这里根本没有一把刀,当然说无刀,但反过来也说有刀,岂不是错误之极!可说毫不知立破。一切法空,是破真实的自性,是不坏世俗假名的。但缘起假名,与第二头第三手不同,所以世俗谛中虽一切唯假名,而假名的有无,也还是有分别。如外道的上帝、自在天、梵天等,佛法中无分的极微色、刹那心等,都是妄执,如以为有缘起假名,必会弄成邪正不分、善恶不分。大略的说,我们明净六根所认识的一切,在一般世间常识中(科学的真实,也属于此),确有此体质相用的,须承认他的存在。如果否认他,这就与世间相违了。这里面,自然也有错误。而我们习见以为正确的,或隐微而还没有被我们发现的,这需要世间智的推究发明。菩萨如果证悟一切法空,正见缘起的存在,那更有许多不是一般常识所知的呢!
   龙树学的立破善巧,归纳起来有两点:一、世出世法,在一个根本定义上建立,就是世间的生死,是性空缘起,出世的生死解脱,也是性空缘起。所不同的,在能不能理解性空,能理解到的,就是悟入出世法,不能理解到的,就是堕入世间法。所以世间的一花一草,出世间的菩萨行果,都是性空缘起,这就达到世出世法的一贯。二、声闻法与菩萨法,同在解脱生死的根本自性见上建立,就是声闻人在性空缘起上获得解脱,菩萨人同样在性空缘起中得解脱。所不同的,菩萨的大悲愿行,胜过了声闻,这就达到了声闻法与菩萨法的一贯。龙树深入佛法的缘起,在立破上,可说善巧到了顶点。
   四 中论在中国
   龙树中观学,在佛教中,无论是从印度、西藏、中国讲,都曾引起很大的影响,现在单就中国来说。中国自罗什三藏在长安逍遥园翻译出来,中国佛学者,才真正的见到大乘佛法。过去虽也有人谈空,但都不理解空的真义。什公门下,有几个杰出人材,僧肇法师是最有成就的,罗什三藏曾称赞他「秦人解空第一」。他与什公的关系,也比较密切,在什公未入关以前,他就到姑臧去亲近什公,又随侍什公来长安,亲近了十有余年。他着有『肇论』、『维摩经注』,思想很切近龙树学的正义。有一部『宝藏论』,也传说是僧肇作的,其实是唐代禅和子的胡趋托古。其次,昙影、僧□二法师,思想也都相当正确,所以什公说:「传我业者,寄在僧肇、僧□、昙影乎」?那亲近什公不久,号称什门四哲之一的(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道生法师,他是南京竺法汰的弟子,非常聪明,但他到长安不久就走了。对什公的性空学,没有什么深入,也并不满意。他回到南京,并未弘扬什公的大乘学,却融贯儒释,糅合真常。他著名的『七珍论』,像『佛性论』、『顿悟论』,与什公学都不吻合。什公西逝两三年,关中大乱,护持佛教的姚兴也死了。什公的龙树学没有得到健全的发扬,特别是肇师青年早死(素患劳疾),是什公所传大乘学的大损失。把什公所译的经论,传到南方来的,像慧观、慧严他们,积极从事经论的翻译;所弘的教法,也倾向觉贤的华严,昙无谶的涅盘。真常的经论紧接着大量的译出来,如『涅盘』、『金光明』、『善戒』、『楞伽』等经,所以中国的性空学,起初是没有大发展的。这主要的,中国人的思想,与印度有一重隔碍,认为一切菩萨的论典,一切大小的经典,都是一贯的,所以虽赞扬什公的译典和性空,但喜欢把各种思想,融于一炉。这样,性空大乘与真常大乘,早就种下了合流的趋势!
   稍后,什公门下的思想,从北方传来江南的,有三大系:第一系是成实大乘师,他们以为三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偏空,关于事相太缺乏了;而什译的『成实论』,不特明人法二空,与性空相同,还大谈事相。他们把『成实论』看为三乘共同而且是与大乘空理平等的,所以用『成实论』空有的见解,去讲『法华』、『涅盘』等大乘经,成为综合的学派──成论大乘。当南朝齐、梁时代,成实大乘,盛到了顶点。这一系像彭城僧嵩,寿春僧导们,都是什公的及门弟子,从长安东下,到彭城(今江苏徐州),寿春(今安徽寿县),再向南到扬都(现在的首都),再沿长江上下。第二系是三论大乘,这与成实大乘师,有相当的关系。这一系的前驱者,像宋北多宝寺的道亮(广州大亮),他是从关河来的,他弘扬「二谛是教」的思想,是三论学初弘的要义之一。他的弟子智琳,是高昌人。他自己说年轻的时侯,曾在关中学过肇公假名空的思想。师资二人,在三论的勃兴上,有着很大功绩的。齐末,辽东(东北人)僧朗法师来南方,在栖霞山,大破成实大乘师,特别弘扬三论、华严,确立复兴了什门的三论宗,但僧朗的传承不明。到了陈隋时代,达到全盛。他们以『中』、『百』、『十二门论』为抉择空有的基本论,在这个根本思想上,去沟通一切经论。隋唐之间的嘉祥大师,集三论之大成,他的思想,虽也采取成实大乘的许多精确的思想,但加以极力的破斥。他受北方地论宗、南方摄论宗的影响不小,他不但融合了真常的经典,还以为龙树、无着是一贯的,所以三论宗依旧是综合学派。研究三论的学者。先要认识清楚:学三论,还是学三论宗。如果学三论,那三论宗的思想,只可作参考,因为他的思想,是融合了真常的。若学三论宗,这就不单是三部论,其他如『净名』、『法华』、『胜□』、『涅盘』等大乘经,都是三论宗的要典。判教、修行、断惑、位次、佛性这些问题,也都要理会明白。如以为三论就是三论宗,这是非常错误的。第三系,是陈代来南方的天台大乘,南岳慧思,天台智者,他们是从现在的平汉路南下的,先到南岳,后到扬都,再后到浙江天台。天台宗也还是龙树学之一,思大师对『般若』、『法华』二经并重;智者大师比较上特重『法华』、『涅盘』。所以他判二经为最高最究竟。这样,天台学者,比较三论宗,受真常的思想,要格外浓厚。北方的禅宗、地论的思想而外,又吸收了南方的成论、三论、摄论各派,才组织他弘伟的体系。因此,天台宗是更综合的学派。智者大师对龙树的『智论』,有特深的研究;对于南北的学派,批判又贯摄,能直接依据大小乘经,把当时的学派思想,作有系统而严密的组织。他的精髓在止观;天台比三论,确要充实些。不过三论宗有许多思想,却比天台要接近龙树学。成实大乘,与龙树学相差太远,但与中国的佛教,却关涉很深。三论、天台,都应该研究参考。
   三论学者谈二谛皆空,有三种方言,主要的意思:一、世俗中空自性执,胜义中空假有执。有人执假有是有体假,有的执无体假,但他们都以为假法不能没有,所以又执有实在的假体或假用。为破假执,故说胜义空假。这是二谛尽破一切的情执。二、世俗空,空自性的生灭不可得;胜义中空,不是空却如幻的假有;因果假有,怎么可破!上面说空假,其实是假执。所以胜义中空的真义,是即幻有而空寂,显示假名诸法的寂灭性。此二谛,是在世俗的缘起幻有上,离去自性的妄计(世俗中空),显示胜义的寂灭性(胜义中空)。三、世俗所说的空,与胜义所说的空,虽好像世俗中破自性执,胜义中即假有而空寂,其实是一个意义,不是对立的。从性空上说,在缘起上离去情执(世俗),性空的真相就显现出来(胜义)。如暗去与明来,并非二事,所以说「以破为显」。从幻有说,空却自性才是缘起假名(世俗);缘起空寂,其实空中不碍一切(胜义)。这三种说明,不过是一种方式而已,懂得的人,只一句「缘有性空」,就是一句「缘起」,也就够了。三论宗的空有,是无碍的。目的在说明缘起即空,即假,即中;但说明上,是侧重于离一切执著,显示毕竟清净的。天台学者谈缘起性空,重视空假无碍的中道。他说中谛「统一切法」,立足在空有无碍,寂然宛然的全体性,离一切执是空,宛然而有是假,统合这空假二者是中。这二者是,举一即三,三而常一的。中国人欢喜圆融,总觉得天台的思想圆融,理论圆融,三论有所不及。其实,三论学者重中论,只谈二谛,比较上要接近龙树学。天台的离妄显真近三论,统合一切之空有无碍,是更与真常杂糅的。
   五 中论之组织
   我们若知一论的组织,于全论的内容,也就得到一个要略的概念。但是科判中论是很难的,古德每一品品的独立,不能前后连贯起来。本论的中心,在说明世出世间的一切法,不像凡夫、外道、有所得小乘学者的所见,在一一法上显示他的无自性空。空性遍一切一味相,通达此空,即通达一切。所以论文几乎是每品都涉及一切的。但不能说完全没有次第,不从破的方式看,看他所破的对象是什么,就可看出本论是全体佛法,而以性空扫除一切执著。
   本论以『阿含经』为对象。阿含是根本佛教,思想是「我说缘起」,缘起是「空诸行」,正见性空的缘起,才能正见佛陀的圣教。本论从性空缘起的见地,建立佛教的一切。有人以为龙树专说一切法空,这是错误极了!龙树的意见,佛法──世出世法,不要说凡夫、外道,就是大部分的小乘学者,也不知道;像他们那样说,是错的;要理解一切法空,才能正确的理解佛法的一切。这可以说,开发阿含的深义,就是用性空无所得的智光,显示了真的佛教;真佛教,自然是真的声闻乘,世就是真的菩萨乘。所以古人说:三论是无所得小,无所得大。概略的说,『阿含经』广说缘起有,从缘起有而略示本性空寂。小乘阿□昙,不免离去本性空而说一切有。大乘经从一一缘起有上开示法法的本性空;本论从法法性空的正见中,广观缘起法。是大乘论,而所观、所破,是『阿含』所开示的缘起有与小乘论师们的妄执。也是大乘学者的开显『阿含』深义。
   二十七品最初的两颂,是作者敬礼释尊,显示佛说甚深缘起的大法,能离一切戏论颠倒,而得诸法的寂灭性。最后有一颂,是作者结赞世尊,赞佛慈悲说此微妙深法,令有情离一切见。中间二十七品,广说缘起正观。大科分判,三论宗依青目『释论』,前二十五品,「破大乘迷失,明大乘观行」;后二品「破小乘迷失,明小乘观行」。天台学者说:本论以缘起为宗,第二十六品,正是说的缘起,为什么一定判为小乘?所以通而言之,全论二十七品,同明佛法,别而论之,这可说前二十五品是明菩萨法,第二十六观因缘品,明缘觉法,后一品明声闻法。现在判『中论』,不分大乘小乘,因为性空义,是三乘所共的。初二品,总观八不的缘起法,后面的诸品,别观八不的缘起。总观中,第一观因缘品,重在观集无生。生死流转,因果相生,是生生不已的缘起;现在总观一切法无生。第二观去来品,重在观灭不去。涅盘还灭,好像是从生死去入涅盘的;现在总观法法自性空,没有一法从三界去向涅盘。后二十五品,别观四谛,观苦是性空,观集是性空等。一、观世间(苦)有三品:一、观六情品,二、观五阴品,三、观六种品。这是世间苦果,有情生起苦果,就是得此三者。本论所说的,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次第不完全相同,却是『杂阿含』的本义。六处、五蕴、六界和合,名为有情。这像『舍利弗□昙』、『法蕴足论』,都是处在蕴前的。这是有情的苦体,观世间苦的自性空,所以有此三品。二、观世间集有十二品(从观染染者品,到观业品),这又可分三类:初五品,明惑业所生,说三毒、三相(有为相)作业受报的人法皆空。次两品明生死流转;从因果的相续生起中,观察他的无三际,非四作。次有五品,明行事空寂,说了世间集,就要进而谈世间灭。但世间集是否能灭呢?显示世间集的无自性空,诸行无常,无实在性,这才可以解脱,解脱也自然是假名非实的。三、观世间灭有八品,初法品明现观,观一切法相,无我我所。离欲而悟入法性。次观时等三品,明三乘的向得。要经过几多「时」间,从「因」而「果」「成不成」就!其实,时劫、因果、成坏,都是无自性的。后四品讲断证。断证者是如来;所破的颠倒,所悟的谛理,所证的涅盘,是所,这一切是性空如幻的。四、观世间灭道有两品,就是观诸法的缘起,离一切的邪见。这是本论的大科分判,兹列表如下:
   ┌标宗………………………… (最初二颂)…………… ┐
  │ ┌总观┬观集无生…………………………………┴观 因 缘品
  │ │ └观灭不去……………………………………观 去 来品
  │ │ ┌……………………………………观 六 情品
  │ │ ┌观世间┼……………………………………观 五 阴品
  │ │ │ └……………………………………观 六 界品
  │ │ │ ┌染则生┬…………观染染者品
  全论组织┤ │ │ ┌惑业所生┤ └…………观 三 相品
  │显义┤ │ │ │ ┌…………观作作者品
  │ │ │ │ └作则受┼…………观 本 住品
  │ │ │ │ └…………观然可然品
  │ │ │观世间集┤生死流转┬无三际……………观 本 际品
  │ │ │ │ └非四作……………观 苦 品
 
  │ │ │ │ ┌诸行………………观 行 品
  │ │ │ │ │触合………………观 合 品
  │ └别观┤ └行事空寂┤有无………………观 有 无品
  │ │ │缚脱………………观 缚 解品
  │ │ └行业………………观 业 品
  │ │ ┌现观……………………………观 法 品
  │ │ │ ┌…………………………观 时 品
  │ │观世间灭┤向得┼…………………………观 因 果品
  │ │ │ └…………………………观 成 坏品
  │ │ │ ┌人…………………观 如 来品
  │ │ └断证──┤ ┌………………观 颠 倒品
  │ │ └法┼………………观 四 谛品
  │ │ └………………观 涅 盘品
  │ └观世间灭道┬正观缘起……………………观 因 缘品
  │ └远离邪见…………………┬观 邪 见品
  └结赞………………………………………(最后一颂)…┘
 正释
   观因缘品第一
   一切法的存在与生起,是依于因缘的,这是佛法的根本义,所以先观察因缘,看他是怎样的生起一切法。泛泛而谈,世间一切法,有因有果,世人也未尝不说。但唯有佛教特别谈到:凡是存在的,是从众缘所生的;非缘生的,一点也没有。因缘二字,在根本圣典中,有何不同,很不易说,如集、因、缘、生、根、触等,都名异义同;不过习惯都简单的只说因缘吧了。一般的解释:亲切的、主要的条件是因,疏远的、次要的条件是缘。其实也不一定。如萨婆多部说六因,舍利弗□昙说十因,瑜伽论说十因,是包括一切因缘在中的;铜□者说二十四缘,舍利弗□昙说十缘,说一切有部说四缘,因也是包括在内的。怕是有部学者吧!把种种因缘,精练为四缘,为后代学者所通用。佛说一切法从因缘生,目的在破邪因、无因,常见、断见等错误,又开示一切法的寂灭性。这本是佛学中,普遍而共认的。但一般人对缘生的见解,生起不正确的错误,主要是以为有实在的法,从实在的缘生。本品观因缘,就是否定自性有的因缘生,深刻的通达诸法无自性空。如一般所讲的因缘。虽不同于外道的妄计,但不彻底。所以般若经说:『欲学四缘,当学般若波罗蜜多』。龙树曾假设问答,而给以说明:讲四缘,□昙是详细不过的,为什么学习四缘要学般若呢?般若经似乎没有广谈四缘吧!要知道:四缘生法,从实有的见地去看,起初似乎是可以通的,但不断的推究,不免要成邪见。你想!四缘生一切法,而四缘本身也要从缘生,这样再推论,其他的缘,仍须缘生,缘复从缘,就有无穷的过失。若说最初的缘,不须缘生,那又犯无因生的过失,所以有他的困难!若能理解一切法毕竟空,才能建立如幻的缘生,不再陷于同样的错误!这样,本品观因缘,就是观察能生的因缘,若如实有者所说,是不行的。但性空者,并不否定四缘,如幻如化的四缘是有的,从这样的因缘生起,不仅遮破了自性的缘生,也显示了一切法本性空寂的不生。
   甲一 标宗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苜礼佛 诸说中第一
   此二颂八句,初四句标缘起的八不,次二句明八不缘起的利益,后二句是作者礼赞。这两颂标明了全论的宗趣所在。不是观缘品的颂文,因为在论初,所以附在本品之前。八不分四对。要说明八不,先从生灭等四对说起。生灭有三种:一、一期生灭,这是一般人所能明了的,如人初生叫做生,后来死亡叫做灭,这是在一期相续中,呈现的诸行无常相。有生必有灭,有情如此,无情也如此;如世界初成是生,后经几多劫的相续到毁坏是灭。这生灭,在相续中,有分为生、住、灭三相的,有分为生、住、异、灭四相的。二、刹那生灭,如人从生到死的一期生命中,从深□的智慧去观察时,才知道是刹那刹那的生灭变化着,没有一念(极短的时间)不在潜移密化的。假使有一念停滞在固定的不变中,在论理上说,此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使他变化;事实是无常变异的,所以成立刹那生灭。三、究竟生灭,这是一般人更难理解的。一期生命结束了,接着又受生,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生生死死的连续不断,如大海的波波相次,成为世间生生不已的现实,总名为生。等到截断了生死的连索,达到无生的寂灭,这叫做灭。这究竟的大生灭,如十二缘起的『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就是。这种生包括了世间的生死法,灭包括了出世的涅盘法。常断有二义:一、一期的,时间的连续上,起初是这样,后来还是这样,这就是常。在前后的连续中,完全解体,就是断。二、究竟的,就世间生死边说,常在生死中,这叫常。断除种种的烦恼,断生死,这叫做断。但佛教中,凡是世间法,是不大说为常的,多称为相续,因为常容易与梵我论混滥。在出世解脱边说:解脱生死的涅盘,本来如是,所以也说为常,但这常是超时间性的。断烦恼而显证的,也偶然的称为断的。但怕他与断灭见相混,所以多说为『空』『寂』『离』等。一异呢,也有二:一、外待的,若观此法与彼法,没有依存的关系,而是独立的,那就是独存的一与对立的异。二、内含的。随便观察一法,他是因缘和合而一合相的是一。在和合的一相中,存有种种差别,这就是异。但不空论者,常以为前一种是真实的,后一种是假名的。一与异,别译作一与种种,这可以概括总合与部分,统一与对立,同一与差别,和合与矛盾,单一与杂多等。来出,是就人或法的动作的内外向说的。从彼而到此是来,从此而到彼是出(出就是去)。这八者(智论加因果为十),包含了世间的根本而最普遍的法则,即是现起,时间,空间,运动四义,为一一法所必备的。因为,存在者必是现起的,必有时间性,空间性,又必有运动,所以,这四者,实在总摄了一切。如执有真实自性的八法(四对),就不能理解说明世间的实相,所以一一的给以否定说: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出。八不可以作多种不同的观察,综合这八不,可以破一切戏论;就是单说一句不生或不常,如能正确的理解,也可破一切。可以说,一一不中,遍破一切法。现在,不妨作一种解释。
   『有』『生』,我常用存在现起来解释的;有是存在,生是现起。似乎前者的范围广,显在的,潜在的,都是有。后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现起的。但据龙树的正见看,存在的有和现起的生,二者的范围,到底是同一的。意思说:凡是存在的,就是现起的;没有现起的存在,等于没有。一般人以为甲功能存在而没有发现;其实,有甲功能存在,等于甲功能的现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没有现起。他们的意境中,是近于因中有果,而不是直观法法的当体,与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论的本义是现起即存在。这生起即存在的缘起法,自然有显现或隐微的,有我们所从来没有发见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实同是缘起,没有有而不是生的。生是因缘的生起,有是因缘的存在。实在论者,执著自性有与自性的生起。既然以为自性有,不论他说不说生起,他终究是反缘起的,观察这『自性有』非有,名为无自性空。自性有的生起不成,名为无生。无自性有,也就没有自性无;无生也就无灭。这包含了存在与非存在,存在与现象的问题。这存在与生起的,不理解缘起,从自性见去认识,那不问他是直线的,曲折的,旋形的,总觉得在时间的活动中,是前后的。如果在一期中,见某种相似相续的存在,就以为昨天如是,今天仍如是。有一常住不变的存在。若在无常变化中,或者色,或者心,不能发觉他前后的相续关联,就以为是从此断灭。这是常与变的问题。从自性有的观念去观察同时的彼此(也可从时间上说),如以为此法与彼法有同一性,就觉得合而为一,没有差别可谈(有差别,他以为就是非实在的)成为浑一的整体。如发见了差别,就以为一一的独存而彼此敌对着。这是统一与对立或一体与杂多的问题。从自性见去观察那存在与生起的,在时空中的运动,觉得不是从此去彼,就是从彼来此。而这样的来去,在时空的一点,他们只能说不动的,要说动,就发现他的矛盾不通。这是运动问题。这存在与非存在,常与变,统一与对立,是缘起的三相;而在自性见者,也就是自性的三态。而这三一无碍缘起相的运动,自性有者,也不能认识。所以他们的生灭断常一异来去,一一给他个不字,开显了缘起空寂的实相。自性空,才正见了缘起假名的生灭来去。不过八不的意义非常繁广,这只是一种方言而已。
   「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佛在经中,说这八不的因缘(缘起的异译,与观因缘品的因缘不同),是善能灭除一切戏论的。善灭的灭字,什公译得非常善巧,这可从两方面说:一、八不的缘起说,能灭除种种的烦恼戏论,种种不合理的谬论,不见真实而起的妄执。二、因种种戏论的灭除,就是自性的彻底破斥,能证得诸法的寂灭。出离生死的戏论海,走入寂灭的涅盘城。龙树菩萨洞达了这缘起法的甚深最甚深,难通达极难通达,而佛却能善巧的把他宣说出来,这是很难得的。不说在世间的学说中第一,就是在佛陀的一切圣教中,缘起也是最深刻的,最究竟的。这样的善说缘起的大师,怎能不恳切至诚的敬礼!所以说:「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关于八不与二谛的关系,向来有几种解说不同。从世俗胜义谛说,八不是世俗呢?是胜义呢?清辨论师说:不生不灭,是依第一义谛说的;不断不常、不一不异,是依世俗谛说的;不来、不去,是依二谛说的。也有说,这都是依第一义谛说的。他是主张世俗中有生灭自相的。智论讲到第一义悉檀,也是引这八不来解释的,可见是依第一义谛有八不。这样,世俗中难道是生灭一异常断来去的吗?也是,也不是。这意思说:观察缘起的自性,八事不可得,本是胜义谛的八不观,所以可说是依第一义谛说的。不过胜义谛观,不单指性空的实证,闻思修的观慧也是中观。这闻思修的胜义慧,是在缘起法上寻求自性有的生灭、断常等,缘起法中没有这自性的生灭、一异等,固然胜义谛中空无自性;也可见世俗谛的缘起相中也是没有的,所以世俗是无自性的缘起。自性的生灭、常断、一异等,二谛俱破。二谛中自性都不可得,这才世俗中无自性的缘起,与胜义中缘起的性空,相成而不是互相矛盾的。这才是佛教的性空缘起的正见。缘起是无自性的,我们执著他自性有,这不是错误到极点了吗?所以在世俗法中,观察无自性可得,即能观入胜义空性。
   从学派上看,一切有系是以缘起为有为法,是因;大众分别说系,以缘起为无为法,是因果的理则。缘起无为者,也可说缘起法是不生不灭的,但不是中观的正见。缘起有为者,可以在因果体用上,说不生不灭等,但也不是中观的正见。中观者的八不缘起,是依化迦旃延等经而阐扬的。从生灭一异的假有无实上,显示不生不灭等。所以从胜义谛说,不生不灭等,是缘起法的本性空寂。从世俗谛说,这是缘起的幻相无实;而世俗与胜义是无碍的,这才是本论的正见。本来。佛在因果相生中,见到因果的条理,悟到这因果理事的幻化非真而悟入空寂。佛所证在此,所说亦在此。从缘起的生灭显示寂灭,才是佛说缘起的目标所在。这唯有在般若等性空经,中观等性空论,才圆满而扼要的开示出来。
   古代三论宗讲的单复横竖,是很有意义的,若能理解单复,就不会受圆融的牢笼,才能博而能约。有无是单句,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是复句。一方面看,亦有亦无,是有无的综合,而非有非无,又是前三者的否定,或亦有亦无的另一说明。但在另一方面看,复句,只是言辞的变化,内容并不见得奇妙。明白的说,有有有无还是有,非有非无还是无。再说得彻底一点,有可以包含了有有有无有亦有亦无有非有非无,或者更进一步,有双亦双非,有非双亦双非,……看来单纯的有,或者还包含得多一点,包含一切的存在。但是一般学佛法者。容易受名相的转动,以为亦有亦无,是包括了有无的,比单说有无要进一步。不知亦有亦无还是有,而无却是一切的否定。如能理解单复的无碍,才知八不的不字,比那不而非不,要彻底得多。再说横竖,横,是相待的假立,如说有,同时就有无与他相对,没有无,有的观念就不能成立。竖,是超情的,众生在不是实有上,执著为有,可以用无来否定他。但说无的用意,是因指见月的,并不叫你想像执著有个实在的无。真正性空的空,八不的不,无自性的无,都是不能滞在假说相待上的,是要你离执而超越的,离去自性的,这叫做『破二不着一』。若从相待上去理会,这叫做『如狗逐块,终无了时』。这又与单复有关;众生执实有,所以说空。懂得佛陀的真意,悟入性空,早是一了百了。但有人把有同空对立起来,以为这是有的,那是空的,所以又说非有非空,其实非有非空还是空。有人又执著有空非有非空,所以又说非(空有)二非(非有非空的)不二。懂得的还是一致的。无差别中作差别说;横的是假名,竖的是中道,中即离能离所而为自觉的境界。但执著绝对中道,把他同假名对立,还不是一样的错误吗?所以,像八不中的不生,不能看为与生对立的一法,或者单不此生而不能不一切。龙树说:是非生,非不生,非共(俱)非不共,名为无生法忍。无生是这样的单复无碍,横竖无碍,其他的也无不如此。
   甲二 显义
   乙一 总观
   丙一 观集无生
   丁一 观四门不生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 是故知无生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 他性亦复无
   此二颂,明四门不生,这在本论中,与标宗的八不颂,同是哙炙人口的。凡是以为一切法是自性有的,那就必是生起的;所以观察他是怎样生的。如生起不成,就足以证明非自性有的空义。讲到生,不出有因生,无因生两类,有因中又不出从自生,从他生,从共生三种,合起来就是四门。既是自性有,那从自体生吗?不,就转为别体的他生。这二者是一正一反,共是自他和合生,就是合(正)。又不能生,那就达到非自他共的无因(反)。这已达到了思想的尽头,再说,也不过是层楼叠架的重复。凡是主张自性有的,就可以此四门观察,不能离此四门又说有自性的生。四门中求生不得,就知一切自性有的不生了。所以这是能遍破一切的。像印度外道讲生,虽有很多流派,不出这四种:数论主张因果是一的,这是自生;胜论主张因果是异的,是他生;尼乾子主张因果亦一亦异的,是共生;自然外道主张诸法自然有的,是无因生。如果佛法中有执为自性有的,也不出这四门。
   「诸法」的法字,或者译作物体,梵语中是说实在性的东西,就是自性有的东西。自性有的诸法,「不」会是「自生」的。自生,是说自体能生起的。假定是自体生的,那在没有生起以前,已经生起之后,是没有差别的,依本有自性而生起,这才合乎自生的定义。但是,不论在何时,何处,什么也不会这样生的。为什么呢?自生,本身就是矛盾不通。凡是生起,必有能生与所生,既含有能所的差别,怎么能说自体生呢?可以说,自即不生,生即不自。同时,凡是生起,必然与未生有一种差别;未有而有,未成就而成就。现在说自体如此生,生个什么东西呢?可说是一点意义都没有。并且自体如此生,就不须其他条件,那么,前念既如此生,后念也应如此生,生生不已,成为无穷生。若说要有其他的条件,所以前念自生而后念不生,那就失却自生的意义了!所以没有一法是自生的;自生只是从自性见所起的妄执罢了!有人以为既不是自生,应该是他生,他是别体的另一法。其实,既没有从自体生,也就「不从他生」,要知他生是同样的矛盾不通。可说他即不生,生即不他。凡是此法由彼生的,彼此就有密切的关联;决不能看为截然无关的别体。别体的他能生,这是绝对不能的。譬如火从木生,火木不是能截然各别的,不然,水呀,铁呀,这一切法,岂不也是别体的他,他木能生火,他水他铁等也应生火了。同是别体的他,为什么有生不生的差别呢?假如说:他生的他,是有关系而亲近的他;那无关而疏远的他,不可为比例。这也不然,既有亲疏的差别,为什么说同是别体的他呢?不能生的是他,能生的就不应是他了。所以执著自性有的,说另一别体的他能生这实有法,是不合理的。一般人执自生的少,主张他生的多,我们必须破斥这他生的妄计!有人以为单自不生,独他也不生,自他相共当然是可生的了。他们的见解,就是果体已经成就了的,或是果体的理,或是果体的功能,再加以其他的条件的引发,自他和合就能生诸法。「不共」生,在青目释中是不广破的,因为共生不出自他,自体不能生,他体不能生,自他和合怎能生呢?如一个瞎子不能见,许多瞎子合起来,还不是同样的不能见吗?所以说共生是犯有自生他生的双重过失。有一类外道,对世间一切的存在与生起,不知其所以然,看不出他的因缘,于是便以为一切的一切,都是自然如此的,执著是无因生的。果法从无因而生,这在名言上又是自相矛盾的,有因才有果,无因怎会有果呢?现见世间有情的事情,要有人功才成就,若完全是无因的,人生的一切作业,岂不都是毫无意义?贫穷的自然贫穷,富贵的自然富贵,这么一来,世间的一切,完全被破坏了。同时,如果是无因而有果,此地起火,别地为什么不起呢?同样是无因的,为什么有生有不生?别地既不起火,可见这里的火,是自有他的原因,只是你不能发觉罢了!所以说「不无因」生。主张自性有的。都可用这四门观察他的怎样生起。一一门中观察不到,就可知自性生不可得,所以说「是故知无生」。
   反过来问中观学者,诸法究竟有没有生呢?有生是自生呢?他生呢?共生呢?还是无因生?敌者还不是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破斥你。中观者说:一切法是缘生,缘生是不属前四生的,所以就免除了种种的过失。古代三论宗,从一切法无自性的观念出发,说一切法唯是假名,不从自他等生。如长短相待,他的初章中假说:『无长可长,无短可短。无长可长,由短故长;无短可短,由长故短。由短故长,长不自长;由长故短,短不自短。不自长故非长,不自短故非短。非长非短,假说长短』。这意思是:从长短的相待相成中,理解无长短的自性(也叫做中)。唯其没有长短自性,所以是假名的长短(也叫做假)。这无自性的长短,观察他的自性有(如四生),虽毕竟清净,一毫不可得;而假名的缘生宛然。他从缘起理解到无自性,在无自性上成立相待假(这叫成假中中后假)。这一观察过程,是非常正确的。天台破他有他生过。照天台家的意思,一切法非自他等生,是不可思议的因缘生,即空即假即中的缘起,是不可思议的。在他的解说中,有『理具事造』说。台家的缘起说,是妙有论,与中观的幻有论多少不同。西藏传月称的解说:诸法因缘生,就是无自性生,无自性生,所以是缘生。这无自性的因缘生,唯是观待的假名,与三论宗的见地相近。常人直感中的一切,皆有自性相浮现在认识上。就是有一自成的,常尔的,独存的感相。若因此主张自性有,以为是实有的,就可推究这自性有到底是怎样生起的。这不是自生,就是他生,或者共生,无因生,不能离这四生更说有生。在四生中,得不到自性有法的可生,才知没有这样的生,就是无自性生。有中观正见的学者,解了一切法的无自性生,是如幻如化的缘生。一切法本没有独立的自性,是种种因缘的和合生。如镜中像,不能说是从玻璃生,面生,光生,空间生;寻求像的自性,永不能得,而在种种条件的和合下,就有此假像。生也不见有一自性的像从那里来,灭也不见有一自性的像到那里去。这如幻的缘生,不以为他是真实的,所以不应该作四门观察,四门观察是观察真实的;而世谛假名,是不为胜义观所得的。因为外道小乘都执有实在的自体,所以用四门破除自性生,而无性的缘生,不能与四生混滥的。
   如诸法自性一颂,在其他的译本中,在立四缘颂之下。青目释却提在前面,我们就根据青目释解释。上一颂是标,这一颂是释。八不颂虽列举了八不,但观因缘品却专释不生;不生中初颂是用四门观察,第二颂主要的在解释无自性生。自性生不可得,其他三生也就容易知道不可得。自性生是四门的根本。如不生是八不的根本一样。何以自生他生都不可能呢?「如」一切「诸法」的「自性」是「不在于缘中」的,所以决没有从自性生的。因缘和合的存在,是由种种的条件所生起。自性却是自成的,本来如此的。自性与缘生,不相并立。所以凡是自性成的,决不假藉众缘;凡是众缘生的,决无自性。一切法依众缘而存在,所以就否定了自性有。没有自性,当然没有从自性生了,自性生尚且不可得,他性生当然不成。这因为,他性实际就是自性,从彼此互相对立上,说此是自性,说彼是他性。如在他法的自体看,还是真实独存的自体。所以说:「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自他都不得生,又怎能说共生?有因尚且不生,何况无因生?这是不难了解的,所以颂文也就不说了。
   丁二 观四缘不生
   戊一 立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观四门不生,遍破了一切自性实有者;观四缘不生,却针对着佛法内部的学者。一切有系主张四缘能生诸法。论主说,因缘生不是自性生,他虽表同情,但他以为四生中的他生,是没有过失的,缘生还不是他生吗?所以引证佛说与阿□昙中的四缘,成立他实有一切法可生。「因缘」,在大乘唯识学上,说唯有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是因缘。但有部说因缘,体性是一切有为法,在有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类因,俱有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时,都名因缘。意义是能为亲因的缘。「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体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为次第的后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缘,所以叫次第缘。有部的因缘,是通于三世的,次第缘则限于过去现在,因为未来世的心心所法,是杂乱的,还没有必然的次第性。过去现在中,还要除去阿罗汉的最后心,因为刹那灭后,不再引生后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缘。「缘缘」,就是所缘缘。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缘境,这所缘境,能为心心所生起之缘,所以叫(所)缘缘。像灭谛无为等,都是所缘的,可知的,所以缘缘通于一切法。「增上缘」,不论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胜用,或者不碍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缘。这本可以总括一切缘,这里是指三缘以外的一切。一切法生,不出此四缘,此外更没有余缘可以生法的。所以说:「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从缘生的一切有为法,不外心、色、非色非心三类。色法是依因缘增上缘二缘生的。心心所法,依四缘生。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中,像无想定、灭尽定,有因缘、次第缘、增上缘三缘;不是心法,所以没有所缘缘。其他的非色非心法,也从因缘、增上缘二缘生。由此四缘,一切法得生。就是有名目不同的,也都可包括在这里面,所以说更无第五缘。同时,弹斥外道的邪因,像自然生,大自在天生等。解深密经说:依他起不从自然生,名生无自性,也就是这个道理。
   戊二 破
   己一 审定
   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 是缘为有果 是缘为无果
   这一颂的性质是审定。凡要破别人,必须先将他的执见,加以审定准确,他才无可诡辩,无从讳饰。本颂的含义很晦涩,各家译本都这样。外人立四缘生果,当然主张果从缘生,为什么还要问是不是从缘生呢?依青目释说,这是双定二关。立果从缘生的人,听到性空者说缘生不成,他是会转而执着非缘生的。现在要审定所指的果性,究竟从何而生,所以作双关的问定:「果为从缘生」呢?还是「从非缘生」呢?使他进退不通,无路可走。这二问,般若灯论的解说:是缘中有生果的作呢?还是离缘有生果的作呢?缘中有作固然不成,离缘外有生果的作,同样的是不成。上半颂,审定他的果法是从什么生;下半颂是审定他生果的缘,是「缘」中先已「有」了「果」呢?还「是缘」中「无果」呢?如说木能生火,未生火前,木中就有火了呢?还是没有火?这二门四关,可以总括一切,因为说有果可生,不出此从缘生的先有果先无果,与从非缘生的三门。
   己二 别破
   庚一 观四缘不成
   辛一 观因缘不成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缘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 何得言有缘
   观因缘不成有三颂,初颂用一门破,次颂用二门破,第三颂用三门破。正破审定中的缘生门中的有果无果二关。
   第一颂,先从常识的见解出发,总破他缘的生果不成。什么叫做缘?「因」为「是(此)法」能「生」彼「果」,所以「是法」就「名」之「为缘」。这样,缘之所以为缘,不是他自身是缘,是因他生果而得名的。如父之所以为父,是因生了儿子才得名的。那么,「若是」在「果」法尚「未生」起的时候,为「何不名」为「非缘」呢?如炭能发火,说炭是火缘,在炭未发火前,为什么不说炭非是火缘?缘不能离果而存在,可见预想有他缘而后从缘生果,是不成的。这是用一门破。
   这本是破自性实有的他缘不能生果的。他们不理解本身的矛盾,又想法来解说。执著从因缘生果的。不会承认非缘生。所以就从两个不同的见解来转救。有的说:缘中果虽没有生,但已有果法的存在,这存在的果法,有说是果的能生性,有说是果的体性。因为缘中已有果,所以在没有生果时,已可说是缘,从此缘能生。有的说:缘中虽还没有生果,也还没有果,但从以前的经验,知道他是缘。如过去见过从炭生火,现在见了炭也就可以知他是火缘。从这样的缘,能生后果。这两个不同的见解,就是因中有果派,因中无果派,其实同样是不对的。「果」还没有生起之前,不能说某法是缘。如「先于缘中」去观察他,先有果体呢?还是先无果?先「有」先「无」二者,都是「不可」的。假定说缘中「先无」果,那这个缘到底是「谁」的「缘」呢?因中无果者,常从世俗的经验,以为从前见过,所以知道是某法的缘。但现在是抉择真理,不能以世间的常识作证。并且,你执著缘中无果;不能答覆现前研讨的对象,却想引用过去的来证成。过去的是缘中无果不是呢?过去的还不能决定,却想拿来证明现在的,岂不是以火救火吗?若说缘中「先」已「有」果,那还用缘做什么?为了生果才需要缘;果既先有了,还要缘做什么呢?一般人,总以为缘中先有果的可能性,或果的体性存在,加上其他条件的引发,就可显现起来了。他们常从动植物的种子去考察,才产生这样的结论。不知因果的正义,决不是那样的。如一粒豆种,种下土去,将来可生二十粒豆,若说这二十粒,早就具体而微的在这粒豆种中,那么,这种豆,还是从前种生的,从前那一粒种豆,不是有更多的豆吗,这样的一一推上去,那不是几百年前的豆种中所有的豆果,多到不可计数了吗?因中先有果,是不可以的。若缘中先有果,缘就没有生果的功能,也就不成其为缘了!这就是用二门破。
   或者说:执缘中有果是肯定的,是一边;执缘中无果,是否定的,也是一边,都有困难。所以缘中应该是亦有果亦无果,这是矛盾的统一,是综合,是没有过失的。龙树论对这一类妄执,认为是不值得多破的,因为他不出上说的有无二门。况且真实存在的自性有,不能是如此又如彼的。有不是无,无不是有,说缘中又有又无,这不是矛盾戏论吗?假定矛盾就是真理,那自相矛盾的真理,真是太多了!所以说:「果」于缘中「非」先「有」可以「生」,「亦非」先「无」可以「生」,「亦非」亦「有」亦「无」可以「生」。有,无,亦有亦无的三门,都不可生,怎么还可「言有缘」呢?这是用三门破。十二门论的第二门,对这个问题,有详广的抉择。青目论师说前二颂总破,后一颂是别破因缘;但龙树的大智度论,说这三颂都是观因缘不成的,所以现在也就作这样的解释。
   辛二 观次第缘不成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 故无次第缘
   次第缘,是说前念的心心所法灭,有一种开辟引导的力量,使后念的心心所法生。现在观这自性有的次第灭心,不成其为缘。因为真实自性有的前念后念脱了节,不能成立他的连续性。前念灭,后念生,灭有未灭、已灭、正灭三者,生也有未生、已生、正生的三者。现在唯破前念的已灭,与后念的未生,不破已生未灭,及正生正灭。因为已生是后心已经生起,生起了还谈什么缘?未灭是前心未灭。未灭,后念当然不能生,所以也不成缘。那正灭正生不离已与未,也不必再谈。先从后念的未生来说,后念的次第「果」法,「若」还「未生」起的「时」侯,「则不应」说「有灭」心为缘。后念没有生,如前念已经灭了,那就前后脱了节,而不成其为因果了。若说前念的灭心,在灭下去的时候,有一种力量,能使后念的心心所法生。这也不行,因为灭就是无,没有一种灭法能够作缘的,所以说「灭法何能缘」。也不能说法体已灭,作用还在;无体之用,是不可思议的。这样,后果未生,不应有灭心为缘。灭法已灭了,又不可为缘,是「故无次第缘」。有人说:将灭未灭时,有一种力量,在他正灭的时侯,后念心心所法正生。龙树说:不是已灭,就是未灭、没有中间性的第三者,所以不能说正灭时能生。他们不能成立次第缘,间题在执著不可分的刹那心。
   辛三 观缘缘不成
   如诸佛所说 真实微妙法 于此无缘法 云何有缘缘
   佛在经中,说一切法时,什么有见无见,有色无色,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在世俗幻有的心境上,虽有种种的相貌,但观察一切法的真实时,就是一切法性空,所谓『百卉异色,同是一阴』。这一切法性空,就是「诸佛所说」的「真实微妙法」,就是一切法的真实相。离却戏论颠倒错觉,不是凡夫所能正觉的。一切法真实相,没有证觉到的,不认识他,他是毕竟空,悟入这真实相的圣者,深刻而透彻的现觉了他,他还是毕竟空。「于此」毕竟空中,一切戏论相都不可得,「无」有所「缘」的「法」相可说。假使能缘所缘,就不是真正的证见毕竟空。平常说般若智慧,能证法性,似乎是有能所的对立,这实在是一种说明,并非通达了一切法性空的,有能证所证之别。龙树说:『缘是一边,观是一边,离此二边名为中道』,也就是入不二法门。这样,在如幻的世俗心境中,说能缘所缘。从真实上看,并没有所缘的实体,那怎么执著有真实自性法能作「缘缘」呢?护法的唯识宗说:证法性的时候没有疏所缘缘的影像相,亲所缘缘的真如体相是有的,这就是主张有真实所缘缘,与中观者的见解不同。
   辛四 观增上缘不成
   诸法无自性 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增上缘的作用,对所生的果法,有强胜的力量,能助果生起;或有多少力量,或只是不障碍他法的生起,都名增上缘。增上缘很宽泛,但常说十二缘起,多就增上缘说。现在就在十二缘起上说:『此有故彼有』是缘起的定义。有,在实事论者的观念中,是把他当作真实存在的。但「诸法」是缘起,并不真实存在,而是「无自性」的;没有自性的诸法,即「无有」真实的「有相」;既没有实体的有,怎么可「说有是事故是事有」?有是事是因有,是事有是果有,就是『此有故彼有』的异译。因的实在,还不能成立,何况能因此而起实在的果,所以说「不然」。
   庚二 观缘生不成
   略广因缘中 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 云何从缘出
   若谓缘无果 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 非缘中而出
   若果从缘生 是缘无自性 从无自性生 何得从缘生
   上面已观破了四缘的实体不成,这三颂,进一步去观缘的生果不成。每一法的生起,是由众多的因缘所生。假定果是有实体的,那他究竟从那里生起?或者,总「略」的,从因缘和合聚中看;或者详「广」的,从一一因缘中看:「求果」的实体,都「不可得」。如五指成拳,在五指的紧握中,实拳不可得;在一一的手指中,也同样的没有实拳。这样,「因缘中」既「无」有果,「云何」说是「从缘」中生「出」果来呢?世人听了,虽觉得广略的因缘中没有果,但总以为从缘生果,而且有他的实在体。所以说:「若」承认了「缘」中「无果」,「而」又说果「从缘中出」,此「果」体为什么「不从非缘中而出」呢?因为缘中无果,就与非缘没有差别了。如炭是生火的缘,泥土非是火缘,是缘的炭中无火果,而可以生火,非缘的泥土,照样的无火,为什么不生火呢?非缘中出,不是对方所承认的,不过难他的缘不成缘,等于非缘。这两颂,从缘不成缘去难他的能生,下一颂从缘无自性去破斥他。外人说,有真实的「果,从缘生」起。假定能生的缘是真实的,所生的果或者也可说是真实。但缘究竟有否实在自体呢?仔细的推究起来,「是缘」也是从因缘和合生的,「无自性」的,「从无自性」的因缘而「生」,所生法,当然也是无自性的,怎么可说有真实的果法,是「从缘生」呢?
   丁三 观一切不成
   果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以果无有故 缘非缘亦无
   上面审定文中,有『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两句,从缘生果的不可能,已经一一说破;这里例破非缘生果,总结一切不得成。照上种种的观察,真实的果法,不可说是从缘生的。有人以为缘生不成,自然是非缘生了。非缘生,就是无因生。无因生果,这是破坏世间善恶罪福等的一切因果律,决无此理,所以说「果」非特「不从缘生」,也「不从非缘生」。因为缘与非缘都不生,所生的真实「果」法,就根本「无有」,所生的实果不成立,能生的「缘非缘亦无」。缘与非缘的无有,既可以约所生的果法不可得说,没有所生,怎么还有能生的缘非缘呢?也可以这样说:缘非缘的本身,也还是从其他缘非缘所生的果法,所以同样的实体不可得。一切自性有法不可得,就能理解无自性的缘起正法了!
   观去来品第二
   这品的题目,是观去来,但论文中破去不破来。这是因为去与来,同是一种运动,不过就立足点不同,有去来的差别。如以法王寺为中心,到赤水去叫去;以赤水为中心,这从法王寺去就叫来。去是动作,运动,像我们身体的动作,在时间空间中活动,从此去彼,从彼来此,就名为去来。但去来,不单就人说,流水、白云,在空间中有位置的移动,也就称之为去来。就是在时间的演变中,有性质,分量,作用的变化,从过去来现在,从现在去未来,或者从未来来现在,从现在到过去,都是去来所摄。说到彻底处,生灭就是去来。经上说:『生无所从来,灭无所从去』,这不是明白的证据吗?总之,诸行无常的生灭法,是缘起的存在,存在者,就是运动者,没有不是去来的。所以,前品观自性有法的不生不灭,利根者,早就知道是不来不去。不过,一般人受着自性见的欺诳,不愿接受一切法不生的正见,他们以为现实的一切我法,眼见有来去的活动,从相续长时的移动,推论到刹那间也有作用的来去,有来去,就不能说没有生灭。所以他们要建立来去,用来去成立诸法有生。
   不生不灭,是八不之初,前一品,特辨不生。这因为生死死生,生生不已的流转叫做生(也就是来),所以说前品观集不生。不来不去,是八不之终。如缘起的『无明缘行,行缘识』等是来生;『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等是去出(三界)。本品特辨不去,所以判为观灭不去。也可以说,前一品总观诸法的无生灭用,本品总观众生无来去用。前品去法执,本品除我执。
   执著诸法有真实自性的,如果观察他自性来去的运动,就明白运动是不可能的。但缘起的来去,不能否认,所以自性有的见解,是虚妄的。世间的智者,见到人有生老病死的演变,世界有沧桑的变化,也有推论到一切一切,无时不在生灭变化中的。但一旦发觉他本身的矛盾,就从运动讲到不动上去。像希腊哲学者芝诺,早就有运动不可能的论证。中国的哲者,也说见鸟不见飞。的确,执有实在的自性,运动是不可能的,除非承认他本身的矛盾不通。譬如从这里到那里,中间有一相当的距离,在此在彼,自然不是同时的。这样,空间的距离,时间的距离,不妨分割为若干部分,一直分割到最后的单位,就是时间与空间上不可再分割的点。从这一点一点上看,在此就在此,在彼就在彼,并没有从这边移转到那边去的可能。如果有从此到彼,这还是可以分割的。所以在现象上看,虽似乎是运动,有来去,但就诸法真实的自体上看,运动不可能。我们所见到的活动,是假相,不是真常的实体。如电影,看来是动的,而影片本身,却是静止的。用动体静,妄动真静的学者,就是受这个思想支配的。
   佛法的根本见解,诸行无常是法印,是世间的实相,就是诸法刹那刹那都在动,一刹那都是有生也有灭,没有一刻停止过。辩证法的唯物论者,说在同一时间,在此又在彼,当体即动,比那真常不动的思想,要深刻而接近佛法些。但他执著一切的实在性,还是难得讲通,不得不把矛盾作为真理。佛教的小乘学者,像三世实有派的一切有部,他虽也说诸行无常,但无常是约诸法作用的起灭,而法体是三世一如,从来没有差别。可说是用动而体静的。现在实有派的经部,不能不建立长时的生灭,假名相续的来去。也有建立刹那生灭的,但一刹那的生灭同时,与前后刹那的前灭后生,中无间隔,是含有矛盾的。一分大乘学者,索性高唱真常不动了!所以不能从一切法性空中,达到彻底的诸行无常论。总之,执著自性有的,不是用动体静,妄动真静,就是承认矛盾为真理。唯有性空正见的佛学者,凡是存在(有)的,是运动的;没有存在而是真实常住的。自性有的本无自性,说『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这常无自性的缘起假名有,是动的,不是真常的,所以说无常;无有常,而却不是断灭的。从无性的缘起上说,动静相待而不相离。僧肇的物不迁论,就是开显缘起的即动即静,即静常动的问题。一切法从未来来现在,现在到过去,这是动;但是过去不到现在来,现在在现在,并不到未来去,这是静。三世变异性,可以说是动;三世住自性,可以说是静。所以即静是动的,即动是静的,动静是相待的。从三世互相观待上,理解到刹那的动静不二。但这都是在缘起的假名上说,要通过自性空才行,否则,等于一切有者的见解。本品在侧重否定实有自性者的运动论。
   观去来品,可以分为三门:一、三时门,是竖论的,从先后上观察。二、同异门,是横望的,从自他上观察。三、定不定门,是深入的,从有无上观察。三时门中有观去,观发,观住的三门。去就正在动作事业方面说,发就最初活动方面说,住是从运动停止方面说。住就是静止不动,静是离不了动的,不去怎么会有住?照样的,动也离不了静。普通说运动,从这里发足叫发,正在去的时候叫去,到达目的地是住。动必有这三个阶段,发是由静到动,住是由动到静,去正是即静之动。从世间的缘起上说,不能单说动,也不能单说静,自性有的动静都不可能,而必须动静相待,由动而静,由静而动。动静无碍而现出动静随缘推移的动相,即是不违性空的无常。若执有自性,不论主张动和静,或者动静不二,都不能正见诸法的真义,所以本品中一一的给予否定。
   丙二 观灭不去
   丁一 三时门
   戊一 观去不成
   己一 观三时无有去
   庚一 总破三时去
   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 去时亦无去
   这首颂,是总依三时的观门中,明没有去法。说到去,去是一种动作,有动作就有时间相,所以必然的在某一时间中去。一说到时间,就不外已去,未去,去时的三时。若执著有自性的去法。那就该观察他到底在那一时间中去呢?是已去时吗?运动的作业已过去了,怎么还可说有去呢?所以「已去无有去」。未去,去的动作还没有开始,当然也谈不上去,所以「未去」时中,也是「无去」的。若说去时中去,这格外不可。因为不是已去,就是未去,「离」了「已去未去」二者,根本没有去时的第三位,所以「去时亦无去」。这对三时中去,作一个根本的否定。
   庚二 别破去时去
   辛一 立去时去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时去
   这是外人成立有去。上面从三时门中说明没有去。已去,未去,因为没有动作的现象,他们不得不承认他无去;但去时,就是正在去的时候,他们以为是离已去未去而别有的,所以去时有去。亲眼见到世间的举足下足,正在行动的当儿,这「动处」就「有去」,「此」动作的刹那「中」,不是明白的「有去时」吗?不是「非已去未去」的第三位吗?有刹那顷去时的实体,「是故去时去」是可能的。前一颂虽开三门,但主要的是迫走上去时去的死路。他既走上了这条路,下面就针对着这点,暴露去时去的矛盾不通。
   辛二 破去时去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 去时不可得
   若言去时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时 去时独去故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 二谓去时去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这四颂是破去时去的。去时没有实体,这在初颂中已显示了。外人要执着有去时,去时中有去,那要观察去时到底是什么?要知道,时间是在诸法的动作变异上建立的,能离开具体的运动者,执著另有一实体的时间。时间不离动作而存在,这是不容否认的。那么,怎么「于去时」中「而」说应「当有去法」呢?为什么不能说去时中有去?因为「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去时是不离去法而存在的,关于去法的有无自性,正在讨论,还不知能不能成立,你就豫想去法的可能,把去法成立的去时,作为此中有去的理由,这怎么可以呢?譬如石女儿的有无,双方正在讨论;敌者就由石女儿的长短妍丑来证明石女儿之有,岂非错误到极点?这样,去时要待去法而成立,所以不能用去时为理由,成立去法的实有。「若」不知这点,一定要说「去时」中有「去」的话,此「人」就「有」很大的过「咎」,他不能理解去时依去法而存在,等于承认了「离去」法之外别「有去时」,「去时」是「独」存的,是离了「去」法而存在的(独是相离的意思)。自性有的去时不可得,执著去时有去,不消说,是不能成立的。
   有人说:离了动作没有去时,这是对的,但去时去还是可以成立。这因为有去,所以能成立去时,就在这去时中有去。执著实有者,论理是不能承认矛盾,事实上却无法避免。所以进一步的破道:「若」固执「去时有去」,「则」应「有二种」的「去」:「一」、是因去法而有「去时」的这个去(去在时先);「二」、是「去时」中动作的那个「去」(去在时后)。一切是观待的假名,因果是不异而交涉的。因去有去时,也就待去时有去,假名的缘起是这样的。但执著自性的人,把去法与去时,看成各别的实体,因之,由去而成立去时的去,在去时之前;去时中去的去,却在去时之后。不见缘起无碍的正义,主张去时去,结果,犯了二去的过失。有两种去,又有什么过失呢?这犯了二人的过失,因为去法是离不了去者的。去者是我的异名;如我能见东西,说是见者;做什么事,说是作者;走动的说是去者。佛教虽说缘起无我,但只是没有自性的实我,中观家的见解,世俗谛中是有假名我的。我与法是互相依待而存在的。凡是一个有情,必然现起种种的相用,这种种,像五蕴、六处等,就是假名的一切法。种种法是和合统一的,不碍差别的统一,就是假名的补特伽罗。假名我与假名法,非一非异的,相依相待而存在。所以去者与去法,二者是不容分离的,有去法就有去者,有去者也就有去法。这样,「若」如外人的妄执,承认「有二去法」,岂不是等于承认「有二去者」吗?要知道:「离于去者」,「去法」是「不可得」的啦。
   己二 观去者不能去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去者则不去 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者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去者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去者去 二谓去法去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 说去者有去
   上面观去时中无去,这里观去者不能去。在去时去中,因二去法而谈到二去者;接着上文,就从去者说不去。根据上文所说的,知道去法与去者,相依相待而存在,「离于去者」,「去法」是「不可得」的,去法不能离去者,去法就没有决定性,去法的实性不可得,那里还会有真实的去者?所以说「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上一颂,直从去者的待缘而有,扫除去者的妄执。下面四颂,是纵破,就是假使有去者,也仍然不能有动作的去。要有去,就不外去的那个人在那里去,或者没有去的那个人往那里去。去的那个人能够有去的动作,一般都看为是的,其实去者就是已经去的人,动作也过去了,那里可说去者还有去呢?所以「去者」「不去」,「不去者」当然也「不」能有「去」的动作,因为不去,就等于没有动作。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或者以为有第三者能去,但是这第三者,不是去了。就是没有去,「离」了「去」者与「不去者」,根本「无第三去者」的存在,所以第三者去,同样的不可能。
   执著去者能去的人,听了上面的破斥,并不满意,他没有了解论主的深意,于是就说:你所说的去者去,与我所说的去者去不同。我所说的,是正在去时的去者;你却看为已经去到那里的去者,这怎么能承认呢?所以我说的去者,是可以去的。这样的解说,并不能离去错误,他又走上第三者的岐途了!「去者」能「去」,怎么会「有此义」呢?去者之所以名为去者,不是因为观待去法的动作而安立的吗?现在去法的没有实体,是一个问题,你却豫想去法的成立,说有去者,并且想用去者来成立去法,这不是更成问题了吗?要知道:「若离于去法,去者」是「不可得」的。去法既还是问题,怎么敢武断的说有真实的去者呢?「若」一定说有「去者」能「去」,「则」应「有二种去」了。「一」、因去而名为「去者」的「去」,「二」、是去者在那里去的「去法去」。既没有二种去,就不应说去者有去。并且,「若」说「去者」有「去」,「是人」就「有」很大的过「咎」;因为他不能解缘起的人法相待,以为「离」了「去」法而可以别「有去者」的,这才「说去者有去」。这样,去法不可得,去者也就不可得,去者不可得,去者有去的妄见也就可以取消了!观去者不能去,与上文的观去时不能去,方法是一样的,不过上文是从法与时的不离说,这里是约法与我的不离说罢了!
   戊二 观发不成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 何处当有发
   未发无去时 亦无有已去 是二应有发 未去何有发
   无去无未去 亦复无去时 一切无有发 何故而分别
   这三首颂,是破最初的发动不成。外人听了去时去不可能,去者也不可能,但他的内心,总觉得有真实的去。他觉得眼见有开始动作的初发。有了发,不能说没有去。从世间的常识说,最初提起两只脚来是发,正在走的时候是去。约动作说:去发是没有差别的;约先后说,那么发是因,去是果。有发决定有去;他提出最初的发动,目的仍在成立他的有去。外人既执著初发的动作,那不妨观察所说的初发,是在已去中,未去中,还是去时中呢?「已去中」是「无发」的,因为去是发果,早已过去了,不可说还有去因的初发。「未去中」也无发,发是从静到动的转扭点,但已是动作,未去还没有动作,所以不能有发。离已去未去,既没有去时的别体,「去时中」也当然「无发」。在三时门中观察,求初发都不可得,三时都不可得,「何处」还可说「有发」呢?作三时门的推究,不说发则已,要说有发,那决定在已去或去时中,因为发是发动,未去是没有发的。但是,似乎应有发的去时与已去,要在发动以后才能成立,在没有发动之前,根本谈不上去时和已去。因此,在去时和已去中求初发,也同样的不可得。所以说「未」曾「发」动时是「无」有「去时,亦无有已去」的。假定要说有发,就在这已去、去时的二者中;这「二」者,「应有发」而实际还是没有,没有动作的「未去」,那里还会「有发」呢?这样,「无」已「去」的发,「无未去」的发,也「无去时」的发,在「一切」时中都「无有发」,既没有去因的初发,就没有去法的实体,没有去,「何故」还要「分别」已去,未去,去时呢?最初动作的发不可得,去法仍然不得成立。
   戊三 观住不成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若当离于去 去者不可得
   去未去无住 去时亦无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于去义
   这三颂是破住止不成的。外人听了去不可得,发也不可得,心想,这不是静止的住吗?静止的安住,这是明白见到的,可不能再说不成。住是静的,去是动的,有住为什么没有去呢?这样,外人的成立有住,还是为了成立他的去。其实论主只说无去,并没有说有真实的住,他想用住成立去,还是不行,所以再予以破斥。前面破发,是以三时破的,破住,却用三者门。你说有住,是什么人在住呢?去的人在住吗?正当行动的「去者」,论理是「不」是「住」止的。不去的人在住吗?到那边去,去了静止下来,才叫做住;不去者,还没有去,怎么会有住呢?所以「不去者」也是「不住」的。「离」了「去」者与「不去者」,那里还「有」个「第三」者能「住」呢?这种破斥的方法,与上面是一样的,利根者早可了解了。但是固执的人,常会走上第三者的绝路。外人的意见,从此到彼的行动息下来,叫做住。这样的住,在去者与不去者之中,说不去者不住是可以的,说去者不住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说去者正在行动的时候,现在就有住,这自然是不对的。正在行动的去者,在当来到达目的地时,从动而静,说这样的去者能住,是没有过失的!论主的见解,这也不对,行动的「去者,若」说他「当」来可以有「住」,这怎么会「有此义」呢?要知道去者与去法,是不相离的,「若」是「当」来到了静止的时候,那时已「离于去」法,离了去法,「去者」就「不可得」。已经住下的时候,去者的名义已不再存在,或者可以说住者住,怎么可以说去者住呢?这样的一一推究起来,已「去」是没有住的,「未去」是「无」有「住」的,「去时亦」是「无住」的。自性有的住止既不可得,想以住成立去,那更是不行了。不但人的来去,应作如此观,「所有」的「行止法」,都应作这样的正观。凡是时间上的过去来现在,现在去未来;空间中的从此去彼,从彼来此;就是十二缘起中的无明缘行,行缘识等的诸行,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等的寂止。这一切一切的动静相,都可以准此类推。三界生死流动的诸行,诸行息灭无余的寂止,在缘起如幻的世俗谛中,本来是可以成立的,但是若执著实在的自性,说我与法别体,法与时别体,法与法别体,那么所有的动静相,都不可能了!般若经说:『从三界中出,到一切智智中住』,这是约无自性的如幻缘起说。动、出、来、去、行、住,都在诸法性空中建立的,若说诸法不空,来去等等都不可立,所以经上说:『若一切法不空,无动无出』。
   丁二 一异门
   戊一 观体不成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 是事则为一
   若谓于去法 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 离去有去者
   去去者有二 若一异法成 二门俱不成 云何当有成
   从三时门中观去法不成,上面已告一段落。这里再以一异门观察去与去者不成。先有四颂,观去法与去者的体性不成。初一颂是总标,后一颂是总结,中间两颂正明一异不成。去法与去者,是一呢?还是异?若说是一,这是不对的,所以说:「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若说是异,同样的不通,所以说:「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是一是异为什么不然呢?假使说「去法」就「是去者」,是一体相即的,就犯了「作者及作业」,「是事」「为一」的过失。去者是五蕴和合全体的统一者,去法只是不离去者所起的身业活动,是可见有对的表色。前者是有分,后者是分,这怎么可以看为一体相即呢?如说饮食者,食者是具有四肢百骸的全体,饮食只是口齿舌等一分的动作。假定说「去法有异于去者」,去者与去法,是条然别异的,这就犯了二者可以分离的过失。去是去,去者是去者,彼此互不相干,没有任何的关系。那就应该「离去者」而「有去」法,「离去」法而「有去者」了。或者可以去法到这里去,去者到那边去。但他们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有去法才有去者,有去者才有去法;离了去者,就没有去法,离了去法,就没有去者,所以别异也不成。这样,「去」法与「去者」──「是二」,说他由「一」体成立,或者由「异法成」立,从这「二门」去观察,都「不」得「成」立。要是去者与去法两者,是有真实自性的,那么,非异即一。一异二门都不成,怎么还能说「有」去法去者的「成」立呢?
   戊二 观用不成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 故无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外人听了上文一异的观察,他生起另一见解:不错,去与去者,是相依而不相离的,但还是有去者与去法的自体可成。意思说:因了去,所以知道有去者;这去与去者是不相离的。既有了去者,这去者当然可以有去了。粗看起来,似乎与正因缘义相近,其实不然,他虽说不离,仍然执有二者实在的自性。如把两种不相干的东西,让他积累在一起。实际上,还是彼此各别的。现在再来考察他的去者是否能去。你说去者能用去法;这去者是「因去」而「知」道有「去者」的,请问去者所用的去法,是那一种去呢?「不能用」因「去」的这个去,说有去者去,因为说去者去,就是去者在前,去法在后,有了去者,才有所用去法的活动。但是在因去而知去者的去法中,就是去法在「先」的去法中,无有去者所用的「去法」,所以也就不能说有「去者去」。这是说:因去的去在去者前,去者去的去在去者后,去者先的去,不能成为去者所用的去法。假定说:「因去知去者」的因去,不能为去者所用,既有了去者,不妨另用一个去法。这还是「不能」,去者是不能「用异去」而去的。去者与去法是相待而成的,去者只有一个,「于一去者」之「中不」能说有「二去」法;理由是去者之所以为去者,是因为有去法;有去法,就有去者,若有两去法,就应有两去者了!依正确的因缘义说,去法与去者,都没有固定性,是缘起相待的存在;彼此是不一不异,非前非后,非一时的。在不观察的世俗谛中,因此有彼,因彼有此,去者与去法都成立。如果一一看为实有性,那就不是一就是异,不是先就是后,必然的陷于拘碍不通之中。
   丁三 有无门
   决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处皆无
   这再从有无实体,观察去法与去者。决定不决定,就是有固定的自体,和没有固定的自体。这有无实体,外人与中观者有一绝大的差别:中观者看来,没有固定的自体,就是无自性;无自性不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没有固定性,缘起的假名是有的。这样,决定有是妄见,不决定有是正见。但外人的见解不然,他不解缘起,把自性的实有见,与缘起法打成一片。所以他听说有,就以为有真实的自体;如果说无实体,他就以为什么都没有。像这样的有实性与无实性,都是错误的。本文批评决定有也不成,不决定有也不行,是就外人所执而破斥的。外人说的决定有去者,或不决定有去者,都不能成立用去法。如说「决定有去者」,那去者是自性有,不因去而有去者,去者就常常如此,没有变异差别可说,也就「不能」说「用」已去,未去,去时的「三去」。若说「不决定」有「去者」,去者根本没有,那还谈得上用已去,未去,去时的三去呢?所以「亦不用三去」。再从「去法」的决「定不」决「定」看,去法决定有,就不因去者而去,那就不问去者与他和合不和合,去法就应该永远在去,这样,「去者」自然也就说「不」上「用」已去,未去,去时的「三」去。不决定有去法,就是没有去法,那去者还能用三去吗?从上面种种看来,「去」法,「去者」,及「所去」的「处」所,「皆无」自性,唯是如幻的缘起。本品从来去的运动中,推论到人、法、时、处都没有决定的自性,显示出一切无自性的缘起。
   观六情品第三
   世间,不但指山河大地;反而主要的是指有情的自体。阿含经中有人问佛:什么是世间,佛就拿『眼是世间,耳鼻舌身意是世间』答覆他。不断变化中(世间)的现实生命,由过去的业力所感;感得的,佛说是五蕴六处六界。这蕴处界的和合是有情的自体。有了有情的自体,就有来去的活动。所以外人建立实有的六情,目的还是成立来去,来去成立了,一切也自然成立。六情,理应译为六根。什公却译做六情。情是情识,这是因为六根与六境相涉,有生起六识的功能。同时,六根和合是有情的自体。眼等五根取外境;意根取内境,他就是情,能遍取五根。五根与意根,有密切的关系,五根所知的,意根都明白;有了意根,才有五根的活动。六根中意根是重心,所以就译为六情了。蕴处界,这是一般的次第,但古时却每每是六处为先,阿含经中的六处诵,就是专谈这六处中心的世间集灭的。我们的一切认识活动,就因为这六根,六根照了六尘,引发心理的活动──六识。根境识三者和合就有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等,生死的流转,就是从六处的认识活动出发的。解脱,也还是从六根下手,所以阿含经的六处诵,特别注重『守护六根』。这因为六根取境的时侯,如能认识正确,不生烦恼,不引起行业,那就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老死灭了。
   如来依世俗说有六根、六境、六识;一般声闻学者,就把六根看为有实在的自体,有见色闻声等自性的作用。本品,就是从一切法性空的立场,扫除六情的妄计。这不但显出性空的六情;并且因为能观察六根的空无自性,不起戏论颠倒,那就不起爱、取等惑业,得到清净、解脱,所以说『空即无生,是大忏悔』。
   乙二 别观
   丙一 观世间
   丁一 观六情
   戊一 立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有所得的小乘学者说你说诸缘不生,也就不来不去,但在我看来,是有生的,有六根就有有情的来去,怎么可说无来去呢?假使真的没有,佛为什么说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情」,有「行」(照了)「色等六」境的作用,就是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觉触,意知法。见闻觉知的对象,叫做「尘」,我们所以能认识境界,是依六根的取境而后能认识,所以就依能取的六根,把认识的境界,分为色等六尘。
   戊二 破
   己一 广观眼根不成
   庚一 观见不成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初观眼根,不成其为能见。关于见色,有部说见是眼根的作用;犊子部说我能见;大众部说眼根不能见,眼识才能见,不过要利用眼根才能见。这里破眼根能见,是针对有部的。有部说眼根是色法,是一种不可见而有对碍的色法,不是指外面可见的扶根尘,是指分布在瞳人里里面的微细清净色,叫净色根。瞎子不能见,就因净色根坏了。据性空者看来,这自性眼根的见色,大成问题。他们承认眼根实有而能见的,这种见性,是眼根特有的作用。眼根既不因他(色识等)而自体成就能见性,那么,在没有见色生识的时候,眼根的能见性已成就,应该有所见;这时,既不见色而有能见性,那就应该能见到自己,否则,怎么能知道他是能见性呢?但事实上,他从来只见到外境,「不能自见其己体」的。眼根不能离色境等而有见的作用,这见的作用,显然是众缘和合而存在的,不能自己见自己,怎么说眼根是能见的自性呢?「若不能自」己「见」自己,就证明了见色不是眼根自性成就的作用,那怎么还说他能「见」其「余」的事「物」呢?
   外人说:你不能这样说,我举个「火」烧的譬「喻」吧。火自己不能烧自己,却能烧柴等他物。眼根也是这样,自己虽不能见到自己,却能见色境,所以眼根名为能见。这譬喻,其实「不能成」立「眼」是能「见法」,因为火喻的自不烧而能烧他,我是不共许的。本来,这问题在上面已「去、未去、去时」的三去无去中,「已」经「总答」的了!可惜你自己不觉得。请问:火是怎样的烧呢?已烧是不能烧,未烧也不能烧,离却已烧未烧,又没有正烧的时候可烧。能成的火喻,尚且不能成立,那怎能成立所成的眼见呢?
   你一定要执著眼根能见,那就应常见,无论开眼、闭眼,光中、暗中,有境、无境,一切时、一切处,都能见。事实上并不如此,在「见」「未见」色的「时」候,「不名为见」,这就是众缘和合而有见了。「而」还要说「见能见」,怎么能合理呢?所以说「是事则不然」(楞严经中主张眼根的见性常在,开眼见色,闭眼见□,与中观的见地不合)。
   庚二 观见可见见者不成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本颂依青目的解说:上面说能见性的眼根,不成其为能见;这又破非见性的眼根不能见。或者想:因为不能自见,证明他的非见性;这,他该是非见性,在色等众缘和合下,他才能见。这还是不行。说他是「见」性,尚且「不能」成立「有见」色的功能;若转计「非见」,就与瞎子一样,或耳朵、鼻子一样,他如何能见?所以也「不」能「见」。非见者能见,佛法中,本是没有这种计执的,不过怕他转计他性能见,所以作这样的推破,如依安慧释看来,本颂的意思是:上文说见性的眼根自体不可见,这是说非见的色等他物也不应当见。既见性不能见,非见性也不能见,这就是根境和合也不能见。所以见性的眼根,非见性的色尘(可见物),如有独立的自性,都是不成见事的。依无畏释:这见与非见,是总结上文的。在眼见色时,不能自见;不能自见,所以眼不能有决定的见用;在不见外色时,更不成其为见。这也不可见,那也不可见,见既「已破」了,自然也就「破」了「见者」。因为,有了见,所以称之为见者,见都不可得,那里还会有见者呢?
   破见名,主要是破犊子系各部的,他们主张眼根不能见,要见者我使用眼根才可见。现在破道:你说见者能见,到底怎么见的?若说「离见」的眼根有见者,那么没有眼根的人,也应该能见,而事实上离却眼见,「见者」就「不可得」。若说「不离见」,要利用眼根才有见者可见,这岂不就是眼根能见,何必要有这多余的见者?你如果说,单是眼根没有见的作用,非要有见者利用眼根才可见。那么,眼根既没有见用,见者自体又不能见,都没有见用,补特伽罗利用了眼根,如瞎子与瞎子相合,也还是不能见的。「见者」既不成立,那还「有」什么「见」与「可见」?上一颂是从法无而推论到人无;这一颂从人无推论到法无。人法不可得,也就是见者,见与可见都不可得。
   庚三 观见可见所起之果不成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从自性「见」根与「可见」境的没有,影响到从根境和合所生起的一切法,都无从建立。阿含经说:『内有眼根,外有色法,根境二合生识,识与根境三和合触,触缘受,受缘爱』。这从根境而起的识、触、受、爱四法,是心理活动的过程,都是要依根境的和合,才得发生。现在既没有「见」与「可见」的自性,那能依的「识等四法」当然也「无」有了。经上说有六六法门:就是六根,六境,六识,六触(眼根所生触,耳根所生触……意根所生触),六受(眼触所生受……意触所生受)。六爱(眼受所生爱……意受所生爱)。这就是说十二缘起中现实生命活动的一系:识是识,境是名色,根是六处,触就是触,受就是受,爱就是爱,这可见十二缘起的因果连系,是以六根为中心的。他是前业感得的有情自体,依着他,又有烦恼业力的活动,招感未来的果报。爱,已到达了烦恼的活动,爱着生命与一切境界,再发展下去,就是取。取有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四取」。因了爱的染着系缚,由染着而去追求执著,就是取。因爱取烦恼的冲动,造种种非法的身语恶业;纵然生起善业,也总是在自我的执著下,是有漏的生死业。业是身心活动而保存的功能,所以十二支中叫做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这种「诸缘」的因果相生,因根本(根境)的不成,都不能成立,所以说「云何当得有」?从缘起无自性的见地来看,自性有的十二有支,都不可得。
   己二 例观五根不成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上说见可见及见者的不可得,是依眼根而说的,这里再观其他五根的不可得。「耳鼻舌身意」,是五根,五根的对象,是「声」香味触法五尘。我能闻声,叫「闻者」,能嗅香,叫嗅者,能尝味,叫尝者,能觉触,叫觉者,能知法,叫知者。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实在独立的自性。所以不成的意「义」,「同于上」面破眼根不成中所「说」的。破的方法是一样的,不过所破的根境不同,所以这里也就不消多说的了。
   观五阴品第四
   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奘师译为五蕴。有人说:奘师是法相宗,所以译为五蕴;什公是法性宗,所以译为五阴。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像什译的法华经,译为五众,众是聚集的意思,与蕴义相合。不过什公顺古,所以这仍旧译做五阴。阴就是蕴,是聚集的意思。如色法,那有见可对的,不可见可对的,不可见不可对的,远的近的,粗的细的,胜的劣的,内的外的,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这一切色法总合为一类,所以叫做色蕴。其余的四蕴,也是这样。这是把世间的一切法,总为五类。阿含经说『观五阴生灭,观六处集灭』,这是约特胜义说,实际上是可以贯通的。六处观集灭,重在认识的正确不正确,根境相对而有无明触与他相应,即认识错误就有爱取等,自然要纯大苦聚集;若有明触与他相应,能见缘起的实相,那就受灭爱灭,而纯大苦聚灭了。五蕴观生灭,大都作为苦果去观察,所以说观他是生灭无常的,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我所。所以平常破我,也都是约五蕴说。生灭无常就是苦,无常苦就是不自在,不自在岂不是无我?
   经中说五蕴与四识住是有关的。心识的活动,必有所缘的境界。所缘不出二类:一是质碍的外境,像色、声、香、味、触,都是。一是内境,就是法处。五蕴中识是能取能缘的,色受想行,是所缘。其中色是质碍的外色。受是感受,也是感情的;把所感受的,加以构划联想等,叫做想,也可说是认识的;由思考而有意志的活动,叫行,也就是意志的。这些,都是反省所知的心态。心识的认识,不是外色,就是心态的受等。这色受想行,都是无常苦无我的,我们不知,所以就生起贪爱的染着,由染着而追取,才有生死的流转。五蕴的空无自性,阿含里有明白的譬喻,如说:「观色如聚沫,观受如水泡,观想如阳焰,观行如芭蕉,观识如幻事」。所以从性空的见地来看,五蕴是性空的,是根本佛教的真义。
   丁二 观五阴
   戊一 观阴性空
   己一 观色阴空
   庚一 因果相离破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色法是因缘所生的果色,考察他的因果关系,是不相离的缘起存在。萨婆多部说色法有二类:一、四大,二、四大所造色。四大是因,所造的色法是果,这虽各有他的自体,但根尘等色法的生起,要四大作为他的所依,所以说是能造、是因,因果是同时的。除了表无表色以外,四大、根、尘的生起,都由过去的业力,这业力(是色法)叫做异熟因,感得的色法叫异熟果。如过去有欲界的业,就感到欲界的眼根等,这因果是异时的。现在从因果不相离的见地,破斥他的因果各有自性。青目释从平常见到的色法──缕、布,说明他的因果不离,意义特别明显。譬如布,是由一缕缕的纱织成的,布是果色,一缕缕的纱是色因。假使「离」开「色」法的「因」,果「色」是「不可得」的;反过来,「离」了果「色」,「色因」也「不可得」。这因果二者,有他的相互依存性,不能独立而存在。如说「离色因有色」,这「色」法不就成了「无因」的吗?如一缕缕的纱,一块块的布,布果是决不能离却缕因的。所以「无因而有法」,这是「不然」的。原来,龙树的中观见,凡有必是因缘有,无因缘即等于没有。但小乘学者,有说虚空无为,择、非择灭无为,是无因而实有的;外道也说神我,时间,空间,极微等,是无因而有实体的。中观者不承认有不待因缘的东西;就是无为法,也是因有为而施设,是缘起的。每一存在的,显现的,必是相互观待的;否则,就根本不能成为所认识的对境,也就不能成立他的存在。提婆百论的广破常住,说得非常明白。性空论者的意见,若有一法无因缘而可现起,那就是反缘起的自性见,要根本否认他。离开色因而有色果的不可能,一般人还可以接受,若说离了色果,色因也不可得,这就难得领会。譬如离缕无布,这是对的;离布无缕,那就觉得不然。其实,这也不难理解:缕是布的因,他之所以成为布的因,这是因为他织成布。如把缕放在别的地力,他还是果,是由其他的原因所成的。但众生不了解相互观待而构成因果的关系,他见到布是由纱织成的,就联想起一切纱都是布的因。但就缕的本身说,他不能决定,他或者在其他因缘的和合下,是布的因,或者把他搓成线,搓成绳,做成灯芯。一定说他是布因,这就是只知理有固然、而不知势无必至了。所以,「若」说「离」了「色」法果,而「有」色法的「因」,这因就成了「无果」的「因」,「无果」的「因」,与无因的果,一样;也是「无有是处」。
   庚二 有因无因破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
   再从果色的或有或无,批判他没有因果的关系。色若是实有,这等于说早「已」「有」了这「色」果。果色如早已存在,这自然就「不用」再有「色因」了。因能作成果法,所以要说有因;果已有了,还要因做什么呢?假使说「无有」实在的果「色」,这在外人就把他看为没有,既是什么都没有,那又那里说得上「用」什么「色因」呢?这因为因是果法的因,有果才能说有因,如父亲是所生儿子的父亲,没有生儿子,这也不成其为父亲了!所以执果法为实有,或者实无,都没有成立色因的可能。
   若说「无因而」可以「有色」,这是「终」于「不然」的。无因有果,这过失太大了。所以,「有」理「智」的学「者」,切切「不应分别」一切的「色」法。不分别色,不是说世俗缘起如幻中,眼不见色,耳不闻声,这才叫不分别。这是说不执有实在的自性色,也不推究这色法是先有的,先无的,因果是一,是异。若执有自性,分别他一异有无,那就是戏论,再也不能正见诸法的实相。这不分别,最容易被人误会,以为不分别色,就是一切都无分别,不论什么邪正、善恶,什么都无所谓,一概不睬他。这如何使得?无分别,是说胜义观察,自性不可得,通达空性,缘起法相寂灭不显现,叫做无分别。世俗缘起假名,那是一切宛然而可分别的。所以佛说:世间说有,我亦说有,世间说无,我也说无。随顺世间,分别显示宣说一切。如果世俗假名,都不可分别,这就成为黑漆一团的糊涂见了!
   庚三 因果相似不相似破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这是约因果间的相似不相似,破斥他的实有色法。相似,就是同样的;不相似,就是不同样的。假使说色「果」相「似于」色「因」,这「是」「不」对的。如缕是因,布是果;缕是线条,布是平面;布果可以做衣,缕因不可做衣;说他完全相似,这怎么可以呢?若说色「果」「不」与色「因」相似,同样的「是」「不」对。如黑的缕因织成的布果,总不会是白的;麻缕的因织不成棉布,不能说他没有一种类似的关系。所以执布有布的自性,缕有缕的自性,那就相似不可说,不相似也不可说了。这因果的相似不相似,正破有部的同类因果与异熟因果。
   己二 观余阴空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
  五阴中的色阴粗显,他具有质碍性,常人很容易把他看做实在有。但观察起来,他的自性尚且不可得,那内心感受等的精神活动,自然更易知道他的如幻如化了。「受」是感情的领受,就是与外境发生接触的时候,用是否合于自己的态度,精神上生起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的感受;感受有种种,总合叫受阴。「想」是认识的摄取意象,就是对所缘的境界,安立种种的界相,施设种种的名言。「行」是意志的活动,就是推动内心生起种种的善恶心所,进而造作一切善恶的事业。「识阴」是主观的心体,对于客观的了别认识的作用。这受等四阴,以及「其余」的「一切法」,若执有实在的自性,「皆同于」上面破「色阴」所破,这里不再繁琐的一一指责了!
   戊二 赞叹性空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是则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
   若人有难问 离空说其过 是不成难问 俱同于彼疑
   五阴的空性,已明白显示了。现在就从性空的特点,加以赞叹。从理论上研究起来,一切法不空,是不行的,非空不可。比方「有」人向你讨论或请「问」,诸法的现象或实体,假使你不理解空,「离」却「空」义去「答」覆他,这绝对「不」能「成」为「答」覆的。因为你所答覆的道理,最后还是「同」他一样的堕在「疑」惑当中,不能得到问题的解决。或者,「有」人想「难问」其他学派的理论,说他的思想如何错误,这也须依据正确的性空观,显出他的过失。否则,「离」却正确的性「空」,宣说他人的「过」谬,这还「是不成」为「难问」的,因为他所批评的,并没有评到他的根本,结果,也还是「同」他一样的堕在「疑」惑里。第一颂是立不成立的似立,第二颂是破不成破的似破。这些在上面立破善巧中,已约略谈过。
   离开性空,批评别人,答覆别人,都不行;依性空,那就一切都可以了,这似乎过于为性空鼓吹。其实,这是事实,空确有立破的功能。一切法因缘所生,佛法称之为「二」,就是相待的,可以说他具有矛盾的特性。彼此的对立,固然是矛盾;矛盾而统一,这还是矛盾。矛盾是绝对的,虽是强调,但缘起的存在者,必有矛盾性可说,却是事实。所以,什么都可从各方面看的:你从这方面看,是变化无常、流动不息的;他从那方面看,却是动中常静,变化中的不变。从这点去观察,是统一的;从那点上去观察,却是种种的。所以统一与种种,变与不变,静止与运动等争辩,始终没有解决。这不同的两面,宇宙人生,一花一草,小到不能再小,大到不能再大,都具有的。这是世间的奥秘,没有般若的空慧,透进他的底里,无论怎样是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青目论释说:你用无常破斥他的常,他可以常破斥你的无常,都有道理。虽两方都说自己的成立,实际上是互相对立了。佛教以无常破常,是说无有常住的常,缘起的非常非断的相续,不是也没有。以无我破我,是说没有像一般所执著的实在我,缘起如幻的假我,还是有的。性空者破斥实有者,原则很简单,就是用他自己的手,打他自己的嘴,显出他的矛盾,使他知道自己所执为实在有的一切,不成其为实在。离却实在的自性见,这才了解如幻的缘起。常断一异的自性不可得,而无自性的、幻化的一异常断,却都可成立。立要这样的立,破要这样的破,不空是绝对不行的。批评别人,建立自己,在言说上,尚且要依空,解脱自然更非空不可了!
   观六种品第五
   观世间的苦谛,有蕴、处、界三,观六种,就是观六界。种、界是没有差别的。界的意思有二:一、类性,就是类同的。在事相上,是一类类的法;在理性上,就成为普遍性。所以,法界可解说为一切法的普遍真性。二、种义,就是所依的因性。这就发生了种子的思想;法界也就被解说为三乘圣法的因性。俱舍说界为种类、种族,也就是这个意思。现在观六界,是从事相的类性说的。
   界虽有众多的差别,主要的是六界──地、水、火、风、空、识,这是构成有情的质素。有以识为六种的根本;有以地、水、火、风的物质为根本;也有以为物质要有空才能存在,空更为根本些。性空者说:组成有情的六种,心色固是不即不离的,而与空也是相依不离的。观六种品中,虽总破实有自性的六种,但主要的是观破虚空。如五阴品中观破色阴,六情品观破心识的作用。心识与四大的生灭无实,易于理解,唯有虚空,很易于误认为普遍真实常住不变,所以本品特别以他为所破的对象。
   萨婆多部说:虚空是有实在体性的。经部譬喻师说:虚空只是没有色法的质碍,所以没有真实的体性。案达罗学派说:虚空是有为法。萨婆多部说虚空有二:一、我们眼见的空空如也的空,是有为法。六种和合为人的空种,是属于这一类的。这虚空,是色法之一,就是窍隙的空。二、虚空无为,无障碍为性,一, 切色法的活动,存在或不存在,都在无碍的虚空中。虚空是遍一切的,实有的,真常的。这虚空无为,不碍他,他也不会障碍虚空。空宗说:虚空是缘起假名,与经部及案达罗学派的思想有关。
   空间,哲学上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诤论也很多。有说空间是外界绝对的存在,不是方寸的长短可以量的。有说空间是内在的,是认识上的格式,认识本有空间的格式,从空间的格式中,认识一切,一切都现出空间相;所以,空是内心的存在,不是外界存在的。有的说:空间是外在的,但是物质的存在、形态,有物质,就显有空间相。物质的有变动,空间性也就有变化;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这可见空间的问题,在世学,在佛法,都有很多的诤论,但主要不外绝对的与相对的,外在的与内在的诤论。空宗不否认对象的虚空,不过不承认他是实有真常;承认他是缘起的幻相,他的存在,与色法有依存的关系。如板壁上的空隙,是由根见身触而得的认识,空宗是接近经验论的。虚空依缘起而存在,也就依缘起而离散,所以,有集也有散;缘起的存在,是毕竟性空的。
   丁三 观六种
   戊一 明正观
   己一 广破空种
   庚一 非所知性
   辛一 非有
   壬一 以能责所破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 即为是无相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一切法的存在,必有他的样相,有相才可以了解。法体、样相,这就是能相所相。佛法说能所,如『量』、『所量』,『知』、『所知』,虽没有说『能』字,也可知道他是能量、能知,因为量与知,本是动词而静词化的。说相与所相,也就是能相所相。虚空的法体,是所相;能表显虚空之所以为虚空的相,叫能相。现在就研究他的所相:假定承认虚空是以无碍性为相,而无碍性的虚空,又是常住实有的,那么在空相还没有时,岂不是没有虚空吗?所以说:「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什么是无碍性?是质碍性(色法)没有了以后所显出的;也就是因为没有色法,或眼见,或身触,所以知道有虚空。这样,色法存在的时侯,不就是没有无碍相吗?心法不是物质,是无碍的,而不能说是无碍性的虚空。单说不是色法,也不能说是无碍性的虚空。虚空与色法有关,必在有色法,而色法又没有了的时候,才成立。
   如说死,没有人不能叫死,要有人受生后,到生命崩溃时,才叫做死。这样,怎能说虚空是常住、实有的呢?假定说:不是起先没有虚空,是「先」前已「有虚空」的存在。不过等色法没有了才显现而已。所以,没有上面的过失。这也不然。如果先前已有的话。这虚空法,就应该「无」有「无」碍「相」。不但「无」有「无」碍「相」的虚空「法」,凡是无相的,「一切处」都决定「无有」。无相,怎么知道他是有呢?怎么可说先有无相的虚空呢?虚空是眼所见,身所触。在没有色法而显出的,离了这样的认识,根本没有虚空。
   壬二 以所徵能破
   于无相法中 相则无所相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一般人的认识中,都觉得相与所相,有能所体相的差别。所以起自性实有的差别执。现在再从所相法难破他的能相。所执的虚空所相法,是有相呢?还是无相?假定说虚空的法体是无相法,上面说过,无相法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必然有相。那么,能相是为所相法作相的,现在所相的虚空既然不可得,在不可得的「无相法中」,无碍性的能「相」,不是没有所相法可以为他作相了吗?如装谷物的麻袋,有一袋袋的所相法在那儿,才可以贴上一号二号的或米或麦或豆的能相条子,作为他的标记。如根本没有所相的谷物麻袋,那你一号二号的能相封条,不是无可张贴了吗?所以,所相的法体,不但不能说他是「有相」──本身已有了相,那还要能相做什么?并且本来已有了一相,再有一能相的无碍性,也没有所住处,实有的两相,是不能并存的。也不能说他是「无相」,无相就等于不存在,不存在的无相法,那能「相」的无碍性也还是「无所住」着的。假定说,所相的法体,不是有相,也不是无相,离有无相,另有个第三者。这也不对!凡有法体的,不是有相,就是无相,所以说「离」开了「有相无相」,更找「不」出一个其「余」第三者,可为能相的所「住」。
   壬三 能所相待破
   相法无有故 可相法亦无 可相法无故 相法亦复无
   是故今无相 亦无有可相 离相可相已 更亦无有物
   有的以为虚空的法体是常时存在的,不过要离去物质才显出他的无碍相,这等于承认二者的可离性。不知相法与可相法。是相待共存而不能独立存在的。虚空与无碍性,那里可以分离!所以要有无碍性的能相,才有虚空的可相法,假使无碍的能「相法无有」,那可「相」的虚空「法」,也就「无」有。反过来说:要有虚空的可相法,才有无碍性的能相,假使「可相」的虚空「法」是「无」,那么,能「相」的无碍「法」自然「亦复无」有了。这两者既然是因缘的存在,就都没有自性,「是故」,现「今无」有「相」法,也「无有可相」法,「离」了这「相可相」法以外,还有什么东西是虚空呢?所以说,「更亦无有物」。物,是实有自体的东西。虚空是这样,其他的一切法,也是这样。因为一切法,不出相与可相的二法,相可相的二法不可得,一切法也就都没有自体了。
   辛二 非无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性空者说:能所相待的缘起虚空,我并不否认他的存在,不过不许实有自性吧了。但一般人,说有就觉得有个实在的;听说自性非有,就以为什么都没有。虚空法体不可得,无碍性的幻相也不可得,这就是破坏缘起的虚空;他们以为虚空是颠倒的妄见,如病眼所见的空花一样。这是反世俗谛的常识,也就是不了解自性的不可得了。要知道上面所以破有,是破他的自性有,不是破坏缘起幻有。同样的,这里破无,也是破实自性无。所以说:「若使无有」实在的自性「有」,那里「有」实在的自性「无」呢?现实的虚空,有种种的形态,有彼此的差别,吾人可以直接感觉到,怎么可以说没有呢?
   庚二 非能知性
   有无既已无 知有无者谁
   青目论师说:有责难说,有法不可得,无法也没有,知道没有有无的人,应该是有的了。这是不对的,所知的实有实无都不可能,那里还有个能知者呢?照这样解释,这半颂已超出破虚空的范围,而从破所知法转破到能知者的我不可得了。其实。这还是破虚空,意思说:在能知者的意识中,也没有虚空。因为,假使有有体或无体的虚空作对象,那才能引起能知名的认识,认识这或有或无的虚空;现在「有无」的虚空「既已无」有了,那里还有「知」这虚空是「有无」的能知者?那里会离开所知别有内心本具的虚空相?如这里有中论,能知者的认识上才现起中论的认识;假使这里根本没有这部书,能知者怎么会生起中论的认识?那里会有内心本具的中论相而可以了知呢?
   己二 结例余五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余五同虚空
   前三句是结前虚空,后一句是例破五种。地以坚硬为相,水以润湿为相,火以温暖为相,风以轻动为相,识以了别为相。这所「余」的「五」种,如「虚空」一样的是「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只是缘起假名的存在。
   戊二 斥妄见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 灭见安隐法
   诸法的实相,不可以看作有相,也不可以看作无相,但「浅智」浅见的世间有情,或「见」到「诸法」的实「有」自相,或见到诸法的实「无」自「相」。其实,他「是」「不能见」到虚空及一切法的非有非无的缘起法的。不理解缘起法,就不能通达性空;不通达性空,就有自性见的戏论;有了实有的自性见,就不能见到「灭」除妄「见」的「安隐」寂静的涅盘「法」。『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盘』也就是这个意思。所以缘起幻有的虚空,是要承认的,从缘起中通达性空,通达了性空,就可证得安隐寂静的涅盘了。
   观染染者品第六
   六情、五阴、六种的三品,是观世间;染染者品以下十二品,是观世间集。世间指众生的果报自体,世间集,指世间所从生的因缘,怎样的因果相生。所以世间集,不但说明因缘而实是总明因果的关系。世间集,一切是性空的假名,但一般学者,误会释尊的教义,要建立世间集的实有,所以本论从世间集的一一论题加以理智的检讨。现在先说烦恼的染着,再说有为相的生、住、异、灭的性空。阿□昙论,在说明蕴、界、处以后,就说心心所法的相生相应,次说不相应行的生、住、灭三相。这如阿□昙心论的行品,俱舍论的根品。本论观染染者品是观染心相应的不可得,三相品是观生、住、灭性空,这次第是阿□昙所旧有的。
   染是烦恼,这本来很多,如贪染、镇染、疑染等,但主要的是贪,所以四谛的集谛,特别重视爱;十二缘起中,也特别着重爱与取。在生死流转中,爱可说是生死的动力了。假使只说贪欲、淫欲、五欲,那唯属于欲界的贪;若说贪、染、著,那就通于三界了。贪与镇,看来是对敌的,其实,为了爱着自己的生命及世间的境界,被自体与境界二爱所系缚;假使爱之不得,就生起镇恨,镇恨不过是为了要达到爱的目的而引起的反动。所以缘起论中,特重贪欲。论主在上面破斥蕴自性等不可得,固执自性有的学者,不能理解无性的缘起有,以为不可得,是什么都没有了。他觉得一切空,不能成立生死流转,所以他要从蕴、界、处的因缘实有中,建立他实自性的蕴等。他觉得,经说『贪欲、镇恚、愚疑,是世间根本』。有了这染法,自然有染者;有染染者,自然作业感果,怎么说蕴等无自性呢?这样,本品中就要进一步的破染与染者。
   龙树学随时说到『者』,这是他的特色,是最值得注意的。如前说的去去者,见见者,后面说的作作者,受受者,这里说的染染者。原来佛法虽说无我,但缘起五蕴和合的统一中,大小学派都承认有我,不过所指不同。犊子系立不即不离五蕴的不可说我;一切有系立和合的假名我;大众、分别说系立一心相续的真我。龙树学的缘起我,是依五蕴而有的,但不同犊子的不可说我,也与一切有者的假名我不同。什么是染染者?一、染者是能起染的,染是所起的染,这是从能起所起的关系上说。二、染是贪镇等染法,染者是为染法所染污的;这样,染为能染,染者为所染,是从能染所染的关系上说。这染与染者,涉及的问题很多;大众、分别说系,说『心性本净,客尘烦恼所染污故』。心性是本净者,染法怎样的能染污他?一切有与犊子系,说烦恼与心心所相应,起染污的作用。心心所法为俱时和合的染法所染,而杂染的五取蕴,使不可说或假名我成为染者。成实论师说:第一念是识,第二念是想,第三念是受,都是无记的,第四念的行,或是染污的,能染污假名相续的众生。这本净者与杂染,无记者与染心所,假名我与染法,这一切怎样成立染与染者的关系,都是本品所观察的对象。这里总括的叙述一下,不再作个别的解说了。
   丙二 观世间集
   丁一 惑业相生
   戊一 染着则生
   已一 观染与染者
   庚一 正观染染者不成
   辛一 别异不成
   壬一 前后门破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如是
   本颂的意义不显,各家的解说不同,且依青目释。前一颂半明先有或先无染者,不能成立染法;后有半颂,明先有或先无染法,也不能成立染者。染与染者的相应,不出两门:一是同时相应,二是前后相应。有部主张前者,经部主张后者。有部与经部同样的建立假我,但有部的我,是依五蕴建立的;经部的假我,是依心的相续而建立的。
   假使在染法未起以前,「离」开了「染法」,已「先自有」了「染者」;就是说,先有染者,以后才起染法去爱染他。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染者本身既已经是杂染的了,何必还要染法呢?这可说不攻自破。那么,在染法未起以前,没有染者,能不能成立呢?也不可以。因为,若先已有了「染欲者」,这或者可以说「生于染法」;如先有了打球者,然后才有打球的事情发生。既然在染法未起以前,「无有染者」,那「当」来又怎么能够「有染」法的生起呢?这双关的破斥是:前从依染法而后成染者去难破,次从依染者而后生染法去难破。照这样的理论去观察,那么若染者以前,已先有了染法,染法既先已存在了,还要染者做什么?假定未起染者以前,没有染法,那后来的染名也不应该有;因为没有染法,就不能立被染的染者。所以颂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壬二 俱时门破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 则无有相待
   主张同时相应的说:染者与染法,说他前后异时,不能成立,这是对的。但主张同时有,这就可以成立,没有过失的了!这也不然,「染者」及「染法」,如说他有各别的自体,又说他「俱」时相应能「成」立能染所染的关系,这怎么可以呢?因为,「染者染法」同时「俱」有,就没「有」二法「相」依「待」而成立的因果性了。所以有染法和染者,就是因为染法能染于染者,染者能有于染法。现在二法同时,如牛的二角一样,那还有什么相染的关系呢?失去了他们的相待性,也就是失去了因果性了。
   辛二 和合不成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 异法云何合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 离伴亦应合
   同时相应者救说:诸法虽各有自体,但我并不主张心心所法是独存的,不相关的和合。杂阿□昙论说:『心心法由伴生』。心心所法,是展转相因而生的。同一念的心心所法,同所依,同所缘,同事,同果,这叫和合相应;所以没有上面所评破的过失。他主张俱时和合,而能构成染与染者的关系。前后相应者也说:前心与后心,是相续而统一的,是同类的引生,所以心与心所,虽就是一法,但在前后相续中,也可以说相应和合,也可以建立染与染者。和合,既不出一异,现在就从一异门去破。你所说的和合,是一法而和合呢?还是异法而和合?假定说,「染者」与「染法」是「一」,「一法」怎么能够「合」?要说合,一定是这法与那法合,若但是一法,那是绝对说不上合的,如指的不能自触。假定说,「染者」与「染法」是差别各「异」的,「异法」又怎么能够「合」?因为合,要两法有涉入、渗合的关系,若各各差别,怎样和合得起?所以,不同而各有自体的,只可说堆积,不可说和合。一异的所以不能和合,论中更举出理由。如果一定说染染者是「一」而可以「有」和「合」的,那么,「离」了「伴」侣,也「应」该「有」和「合」。有前心时无后心,有了后心而前心又灭,彼此不相及,怎说心心所法和合相应生?若说一法不能合,还是「异」法才「有」和「合」的可能。那么,两法和合在一处时,这还不是你是你我是我,根本生不起关系;伴与非伴,又有什么差别?所以说「离伴亦应合」。论主所以用破一的理由同样的去破异,因为独存的一,与孤立的异,只是同一思想的两面。所以独存的一不成立,一个个孤立的异也就不成。一异和合既都不能建立,染染者的成立,自然大成问题。真常唯心者说真妄和合,当然也此路不通!
   辛三 异合不成
   若异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 然后说合相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 云何而言合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 而复说异相
   异相不成故 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 而欲说合相
   上文总破一异的和合不成,但别异的俱时和合,是比较普遍的见解,所以再特别破斥,指出他内心的旁徨矛盾。如一定要说染染者是各各别「异」而「有」和「合」的,那应该反省:这别异的「染」法与「染者」,怎样能成立他的杂染「事」呢?因为,这「二相」在「先」已承认他的别「异」相,「然后」又「说」他同一所依,同一所缘,同一生灭,同事,同果的和「合相」。这种机械的和合论,等于破坏他人的友情,再去做和事老。同时,「染」法「及染者」「先」前「各」各「成」立了他的别「异相」,你「既」然「已成」立了这不同的异相,认为应该各各差别,过后,你怎么又要说「合」呢?岂不是白忙!我晓得,你是觉得染染者的「异相」,照上面所说,没「有」办法「成」立,于「是」你要成立染染者的「合」相。等到明白了「合相」也「无」法「成」立的时侯,「而」你又恢复固有的见解,「说」两者并不融合为一,还是各各别「异相」的。其实,不论你怎样说合说异,结果总之是不得成立。什么道理呢?染染者的「异相不」得「成」立,「合相」当然就同样的「不」得「成」立了。你到底在怎样的「异相中」,「而」想「说」染染者的「合相」呀!异不成就说合,合不得成又想说异,你到底要说什么!我们可以停止辩论了吧!
   庚二 类破一切法不成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前所说的贪「染」与「染者」,各各有独立的自体,说和合,说别异,都不得成,唯是缘起无自性的假名染染者,相依相待而存在。所以说:「非合不合成」。贪染与染者是这样,镇染与染者,疑染与染者,也是这样。三毒是这样,一切烦恼,一切诸法,无不是这样。所以说:「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观三相品第七
   心念惑染相应,构成杂染,从惑起业,就生起了一切有为法,有为法就是惑业所为的。有为法有他的相,或说有生、住、灭的三相;或说有生、住、异、灭的四相;或简单说生、灭的二相。凡是有为法,是无常的,必有生、住、灭的形态,所以佛说:『有为有三有为相』。后代的佛弟子,对这三相生起各别的见解:一切有与犊子系,从分析的见地,分析色法到了极微,心法到了刹那。这刹那、极微的法体,是常住自性的,没有生、住、灭可说。这色心的所以成为有为法,在作用上,有生、住、灭的三阶段,是受了生、住、灭三相的推动。三相,是别有一种实在的法。色法或心心所法的和合现起,从未来来现在,又从现在到过去,有生、住、灭相与他俱有,所以说三相是有为法的相。晋慧远法师曾问过什公,什公回答说:佛说有为法,是令人厌离这世间的,并没说有实在自体的三相。一切有部们对三相加以研究,说三相,不是色法,也不是心心所法,是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本品虽破斥执三相的一切学派,但主要的是破三相别有实体的学派。
   己二 观生住灭相
   庚一 破三相之妄见
   辛一 观生住灭不成
   壬一 总破三相
   癸一 有为无为门破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生、住、灭三法是有为法的相,但生、住、灭三法的本身,是有为呢?还是无为?萨婆多部与犊子系,说三相也是有为的;分别论者说三相是无为;法藏部说生、住是有为的,灭是无为的。分别论者说:三相是无为的,因为三相是一切有为法的普遍理性,如无常是诸法的真理一样。有为法,在一切处,一切时,总是有生、住、灭的,生、住、灭,有他的普遍性,永久性,他是普遍恒常的理性,所以能使一切法流动不息,一切法照着他的理则而生灭。这思想,接近观念论与形而上学。法藏部说灭是无为,一切法终究要归灭无,他是一切有为的最后归宿,能灭一切,有绝对而必然的方量,所以也非无为不可。他们执有实在的自体,不论是说有为或无为,都不得行,为什么呢?假定如有部说「生」、住、灭「是有为」的,那么,生、住、灭的自身,也就「应」该「有」这「三相」。就是说,生有生、住、灭三相;住与灭也各有生、住、灭的三相。为什么要这样?由为凡是有为法就有这三相;生、住、灭既然是有为,自然也有此三相。不然,也就不能知道他是有为了。假定如分别论者说「生」、住、灭是无为的,无为法不生不灭,没有变化,没有差别,没有作用,没有相貌,这样的无为法,怎么能为「有为」法作「相」:表现有为法是有为呢?无差别的无为法,作为有差别的有为法的表相。性空论者认为是不能成立的。
   癸二 共聚离散门破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 一时有三相
   三相在同一的时间中具足,叫聚;有前有后,在初中后中具足,叫散。说三相为有为法作相的,到底说同时有三相?还是前后次第有三相?有部与犊子系,主张在一法的一刹那中,同时有三相。但这是相当困难的;假定说,在一法一刹那中,聚有三相,这不是同时有生、住、灭的作用了吗?有部说:我虽说同时有,却不是这样讲的。一念心中三相共有,这是就三相法体说的。作用方面,生起生的作用时,住、灭的作用还没有;起住的作用时,生的作用已过去,灭的作用还没有来;起灭的作用时,住的作用也成过去。所以法体同时有,作用有前后的差别,这有什么困难不通呢?但他说到刹那,是没有前后的,没有前后分,怎么可说生用起,住、灭作用未起?灭用起,生、住作用已成过去?由此,可见体同时而用前后,是讲不通的。经部主张三相有前后,他说:先生,次住,后灭,这在相续行上建立。但佛说有为法有三相,现在不是承认一一刹那中没有三有为相吗?他说:我虽主张三相前后起,但在一念心中也还是可以说有三相的;刹那间的生起是生,过去的是灭了。这刹那在相续不断的流行中,可以说住。这是观待建立的,如人的长短,因甲的长,有乙的短,因丙的短,才显出乙的长,不是单在乙的个人身上,可以说出他的长短。这观待假立,不过是缘起假名,但他要在现在实有的刹那心上建立,这怎么得行呢?所以「三相若聚」若「散」,对有为法,都「不能有所」表「相」。一法上聚有三相,有生灭自相矛盾的过失。也不能说前后有三相,有生无灭,有灭无生,也不能表示他是有为。一定要说三相同时,你想想,怎么可说「于一处一时有三相」呢?在大乘学者,都承认即生即住即灭的同时三相的,但他的意义,是值得研究的。成唯识论在一刹那心中建立即生即灭说:『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但这是否可通,在理论上是值得考虑的。秤有两头,有长度,所以可有低昂同时的现象。不可分的刹那心,也可以说有两头生灭同时吗?空宗不许无分的刹那心,在贯彻过未的现在相续中,观待假名才能说即生即灭。
   癸三 有穷无穷门破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 无即非有为
   假定「生住灭」的三相是有为法,像萨婆多等所说的,即应该「更」承认这有为的三相,又「有」生、住、灭三「有为相」,那就犯了「无穷」的过失:如甲法是有为,是由生、住、灭乙为他作表相的;乙法也是有为,就又要生、住、灭丙为他作表相;丙法仍是有为,那就还要生、住、灭丁为他作表相了,这样推论下去,不是成了无穷吗?假定说生、住、灭虽是有为法,但不要另外的生、住、灭为他作相,那么,这有为法上的三相,就不能说他是「有为」了,他不再有生、住、灭三相,怎么知道他是有为呢?这样,承认另有生、住、灭,就犯无穷过;不承认另有生、住、灭,又犯非有为过。这究竟要怎样才好?有部推论的结果,承认另有生、住、灭,但不承认有无穷过。分别说系说三相是无为,大众系说三相是有为,但自生、自灭,不需要另有生灭为他作相。思想恰好是对立的:不是有为,就是无为,不是俱时,就是前后,不建立缘起的假名论,怎能不犯过失呢?
   壬二 别破三相
   癸一 破生
   子一 自他门破
   丑一 破他生
   寅一 立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能生有为法的生,是怎样生起的?有说:由另一个生生的,这叫他生派,或展转生派,是犊子系与说一切有者的见解。有说:生是自生的,不需要其他的生法生,这叫自生派,或不展转生派,这是大众系的见解。现在,先破他生派。这一颂,是有部他们,为了避免上来的无穷过,而作展转生的建立。他们说:另有一法能生这生的,叫生生,如另有能得这得的,叫得得。某一法的生起,有生能使他生起。这生,另有能生他的「生生」;这生生的「生」起,能「生于」那个「本生」。本生,指能生某一法的。本生从生生而生,这生生是不是也还要另一个生生,去生这生生?不要!由为本生生起的时候,除了他自己以外,有能生其他一切法的力量,所以「本生」的「生」起,「还」可以「生于生生」。这样,本生是有为,是由生生所生的;生生也是有为,是由本生所生的。所以主张生、住、灭外另有有为相,却不犯无穷的过失。有部、犊子系都这样说。有部建立三相,说一切法现起时,有七法共生;一是法、二本生、三本住、四本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根本的生、住、灭,作用特别大;生,生起时,能使其余的六法也都生起;住,住时,能使其余的六法也住;灭,灭时,也能使其余的六法灭。但生生只能生本生,住住专能住本住,灭灭唯能灭本灭。法,根本是被动的,不能叫余法生灭。假定说生、住、异、灭,那就一法起时,有九法共生了。法、生、住、异、灭、生生、住住、异异、灭灭,是为九法。根本生又名大生,生生又名小生,小生生大生,大生生小生,就是这个道理。正量部除了这些法,还有其余的法,所以说一共有十五法共生。西藏的无畏论说,本论的破他生,是破正量部;但十二门论与青目释,都是指一切有部的。总之,凡是主张三世实有的,主张展转生的,都为此中所破。
   寅二 破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假定说,生生是因,本生是果,这「生生」的因,「能生于本生」的果。那么,就不可说生生是从本生生的。为什么呢?「生生」是「从本生」生的;这所生的生生,又怎么「能」够转过来「生」起「本生」?如说母生子,又说子生母,这话讲得通吗?同样的,假定说本生是因,生生是果,这「本生」的因「能生于生生」的果。那么,就不可说本生是生生所生的。为什么呢?「本生」是从「彼」生生而「生」的;这所生的本生,又怎么「能」够转过来「生」起「生生」呢?有部说:先有本生,后有生生,生生当然不生本生;或先有生生,后有本生,本生自也不能生起生生。可是,我建立同时的因果,他们同生同灭,你却把他分作前后讲,这自然觉得有上说的困难了。依我的俱有说,生生生的时候,可以生起本生;本生生的时侯,也可以生起生生。像两个一只脚的跛子,你扶我,我扶你,就可以站立不动,这不是彼此为因吗?不行!像你所说的「生生」,在「生」起的「时」侯,「能」够「生于本生」。如生生像跛子一样,本来已有了,那或许可以说彼此相依而立。但是「生生」的自体,还「未有」现起,还需要本生生他,他怎么「能」够「生」于「本生」呢?又「若」如你所说,「本生生」的「时」候,「能」够「生于生生」,本生的自体还「未有」现起,还要生生来生他,他又怎么「能」够「生」于「生生」呢?由此,可知所说的彼此展转相生,并不能免无穷的过失。
   丑二 破自生
   寅一 立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这是自生派,也叫不展转派建立自己的理论。大众系的学者,就是采取这方法的。自生,是说能生起有为法的生,自己能够生起。他不但说生法是这样,其余的法,也还有采取这一理论的。如心能认识境界,心又能自己认识自己。后代唯识家的自证分,以心见心,也是从这样的思想而来。照自生派的学者说:「如」放射光明的「灯」光,一方面「能」够「自」己「照」耀自己,另方面又「能照」耀「于」其他的东西。灯光是这样,「生法」也是这样;生法生起时,「自」己能「生」自己,同时也能「生」其他的法。这样,生是有为法却不须生生来生他。这样的思想,完全走上另一系统,与他生派的有部学者截然不同。这灯能自照的比喻,照提婆的百论看来,也是外道所常用的。大众系可说是通俗的学派。
   寅二 破
   卯一 破其喻
   灯中自无□ 住处亦无□ 破□乃名照 无□则无照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 此灯初生时 不能及于□
   灯若未及□ 而能破□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亦应自□ 亦能□于彼
   灯能照破黑□,这是世俗所共知的。但灯光是怎样的破□,在理智的观察下,大成问题。灯是光明的,假定灯体已成就了,光明四射。那时,「灯」光的本身「中」,「自」己根本没有黑「□」,灯所照达的「住处」,也同样的没有黑「□」。那灯光所照,照个什么?照所以为照,是约他能够「破□乃名」为「照」的。现在灯的自体及所住处,都「无」有「□」,无□可破,那还有什么「照」呢?一般的看法,光明与黑□,不能同时存在。有了光明,决定没有□,所以灯的光体放射了光明,灯体没有黑□,处所也没有黑□。没有黑□,所以说他能照。但现在从照的所以为照上观察,没有所照破的黑□,自照照他的能照也不能成立。或者说:灯光中不能说没有黑□,如□淡的灯光,不能明彻的照耀,再加一盏灯,就越发的光亮起来了,这不是灯中有黑□可照吗?不是这样:□淡的灯光中,有他的□淡,这□淡不是这□淡的光明所照破的。在后起明亮的灯光中,现在的□淡已不可得,那也不是后有的光明所照破的。灯光怎能自照照他呀!
   外人救道:我说灯能自照照他,不是像你那样讲的。灯光没有时,当然没有照,灯光生起后,黑□已破了,自然也没有照。但在灯光正发生的时候,我说他有照,这有什么不可以呢?有照就可以自照照他了!这仍然不能照,为什么呢?你说的灯光初生,是已成就呢?还是未成就?假使说灯将生时,光体没有成就,没有成就就没有力量能破黑□,那怎么可说「灯」初「生时」「能破于」黑「□」呢?同时,此「灯」光「初生」的「时」侯,光明还「不能」碰「及于□」,明□不相到。□在时明还未来,明来时□已前去,光明怎么可以破□呢?光既是实法,□也是实法,在同一空间时间中,是不能同时矛盾存在的,所以明□不相及,光明也就无力破除黑□了。假定执著「灯」体不能碰「及□」「而」是「能」够「破」除黑「□」的,那么,一盏透明的「灯」,放「在」这个地方,就应该「破」除「一切」地方的黑「□」了!这因为灯在这儿,碰不着□而可以破□;其余一切地方的黑□,也碰不着,也应该有力量可以破除了!此间的□,与一切世间的□,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此间的灯光,只能破此间的黑□,不能遍破一切世间的黑□。可见灯未及□而能破□的话,是不合道理的!
   再进一步说:明与黑□的体性,是相反的。假定「灯」光「能」够「自」己「照」自己,也「能照」及「于」其他的一切;那么,黑「□」也「应」「自」己「□」蔽自己,「亦能□」及「于」其他的法。这样说来,你想以光朋去照他,他还要以黑□来障蔽你哩!灯的自照照他,既在胜义谛中不可得,那怎能用作自生生他的比喻呢?
   古代三论师,是常时活用灯破□喻的。光明犹如智慧,黑□等于烦恼。智慧的破除烦恼,是怎样破的呢?疑与慧是不并存的,般若现前,那时本没有愚疑,你说断个甚么?假定说,般若将生未生的时候可以断烦恼,未生就没有能破的力量,已生又没有烦恼可破!假定说:现在一念烦恼灭,后念的智慧初生,称为破除。那么,烦恼在前念,智慧在后念,两者不相及,怎么可以说破?又有什么力量,可以保证烦恼的不再生?如不相及而可以相破,见道的智慧生起时,修所断的一切诸惑,也就应该断除了!还有,智慧既能有力破烦恼,烦恼也有力蒙蔽智慧。岂不要成个相持不下的局面,还能说破吗?大乘的不断烦恼,烦恼悟时即菩提,都在这性空的见地上成立。
   卯二 破其法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现在再直接从自生生他的见地,加以观察。你说生能自生,也能生他,是怎样生的呢?是未生而能生自生他呢?是已生而能自生生他呢?如未生能够自生,这「生」还「未」曾「生」起,还没有自体,怎么「能」够说「自」能「生」自呢?如已「生」后能「自生」,「生」体既「已」成就了,还「用生」做什么?老实说:自就不生,生就不自,说生能自生,是不合理的。生还不能自生,更谈不上生他了。
   子二 已未门破
   丑一 总遮三时生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中论用三时破,虽说已生、未生,主要的是逼他走上生时生的绝路。如去来品中三时破去,也就是如此。上面说,「生」相不是在「生」起了「已」后有「生」的,因为生的作用已过去了。也不在没有「生」的时候已有「生」的,既然未生,那里会有生相呢?或者说:已生、未生都不可,生时生该是没有问题了!这仍不行。要知道:生时是依已生、未生而建立的,离了已生、未生!那里还有生时?所以,「生时」也是「不生」的。这个道理,在去来」品的破去「中」,「已」详细的解「答」过了。
   丑二 别破生时生
   寅一 破缘合之生时生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 尔时而得生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论主说:三时中都不可生。外人意中,一定承认生时生;但要免除生时无体的过失,就转计众缘和合的时候可以生。虽说众缘和合生,意许上还是成立他的生时生。所以论主批评他:「生时生」,这「事」在上面「已」说过「不」得「成」了,怎么又说「众缘」和「合」的那个「时」候「而得生」呢?众缘和合时生,不仍旧是生时生吗?外人心目中的因缘和合生,或者是同时因果,或者是异时因果。不问同时、异时,因法与果法,都是各有自相,独立存在的。因缘和合是这样,不和合还是这样。所以说有自性,又说众缘和合生,这是不合理的!依中观的正见,「若」诸「法」众缘和合而「生」起,那就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缘生,当体「是」本性空寂的「寂灭性」。寂灭性的缘生法,不应执有实在的自性法在生时生。所以「生」法与「生时」,「是」观待的假名,在缘起的无自性中,「二」者都是「寂灭」无生的。
   寅二 破已有之生时生
   卯一 约所生之生破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
   因缘生法,是释尊的根本教义。外人虽不能正确的把握,也有他的根据,他是不能轻易放弃的。所以现在再破已有的在因缘和合时生。像说一切有系,主张未来具足一切法的,不过没有遇到缘的时候不生起,因缘和合时就生起了。这近于因中有果论者。性空论者说:凡是存在的,必是生起的,没有生就不存在。所以,说「有未生」的「法」,先已存在,一碰到缘就可以「有生」的话,这未生的(所生)「法」既是「先已有」了,「更」要「用」(能生的)「生」做什么呢?因为生是使法从无到有的;既已有了,生就无用,那怎么可说先有而后生呢?
   卯二 约生之能生破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自能生
   假使说未生的法,在因缘和合的「生时生」,这法依不相应行的生而生,姑且说「是能有所生」的。但生相又从何而生?「何得更」另「有」一个「生」相「而能」「生」这个「生」?假定说:「更有」一个「生」,能生此生,那么「生」又从「生」,就「无穷」了!假定说:离「生生」而能有本「生」,本生能生有为法,而自己能自生,不须另外的生法生;生既可以自生,一切「法」都是「自」己「能生」自己的,又何必要这能生的生相呢?
   子三 有无门破
   丑一 就体有无破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实有论者,说有就是实有,说无就是什么都没得。现在就以外人的观点,实有自体和自体都无,破斥他的生。其中,先从有为法体的有无破;再约有为的标相有无破。三有为相,是有为法的相,而生、住是有相,灭是无相。
   所说的生,是有实在的自体法而生?还是没有实在的自体法而生?或者是亦有法亦无法而生?假定「有」实在的自体「法」,就「不应」该「生」。为什么呢?法既然已是实有的,何必还要生?假定没有实在的自体法,没有就根本没得;没有,能生个什么呢?所以说:「无亦不应生」。常人以为有了不生,这是可以说得过去的;无,为什么也不能生?要知道:生是因果相生,果法既根本没得,能生的因及缘,自然也都谈不上。因果必有能生所生,必有能所相及的作用。现在果法既一切都无,不能有因果能所相及的关系。所以有固不能生,无也不能生。有无都不可生,说亦「有」亦「无」,当然更是「不」可「生」的了。这详细的意「义」,在前观因缘品的『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亦非有无生』的颂中,「已」明白的「说」过了。
   丑二 约相有无破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上面都是以生破生,现在以灭与生相待,破生的不成。你所说的生,是在灭的时侯生,还是不灭的时侯生?假定是在「诸法灭」的「时」候有生,正在灭「时」,实不「应」有「生」,因为生灭是相违的。灭时非生,生时非灭,灭是损害生的。假定说:在法不灭的时候生,这也不合道理。一切有为法,是念念生灭,即生即灭的。生不离灭,没有灭的生,是不会有的。所以说:「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癸二 破住
   子一 已未门破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上面已破三相的生,现在接着破住,也有三门。不住法是未住法,住法是已住法,前者是不安定不静止的,后者是安定不动的静止。不安定不静止的动相,说他是住,这当然不可以,因为动静是互相乖违的。所以说:「不住法不住」。安定的不动的静止,说他是住,这也不可以。因为,住似乎是安定相,但他是从动到静的,离却从动到静,就不能了解什么是住。所以已「住」的「法」,也「不住」。除了未住的法和已住的法,更没有住时,所以说:「住时」住也是「不」能「住」的。还有,住是从生发展来的一个阶段,要有生才有住。如上所说,生是不可得的,没有生,那里还谈得上住呢?所以说:「无生云何住」?

子二 有无门破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前三时门破,用无生故无住的类例破;本门是以灭与住相待而破住的不成。是灭时住,还是不灭时住?假定说:「诸法」正在「灭」的「时」候有住,这是不可以的。因为一法中的灭、住二相(住是有,灭是无),是相违的,住就不灭,灭就非住。灭是破坏住的,所以说「是则不应住」。假定说:法不灭时住,这也有过。因为诸「法」「不」刹那「灭」,是「无有是事」的。「一切」有为「法」,在有情分上,具有「老(异相)死(灭相)相」;在众多的无情分上,具有异灭相;在整个器界分上,具有坏空相;法法都在不断的演变过去的过程中,所以从来「不见有」一「法」,离了「老死」相而「有」安住的。这可见不灭时住,是怎样的错误了。
   子三 自他门破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不论住相的能否使有为法住,现在问:住相是本身能自有住力而住?还是也像其他法一样,要假藉其他的住力才能住?假定说:住是自体能住的,那法也就应该能自体住;法既不能自相住,「住」自然也「不」能「自相住」的。假定说:住的本身无力自住,要藉他住才能住,那就住更要住,成无穷过。所以说:「亦不异相住」。这「如」上面说的「生不」能「自生」,也「不」由「异相生」的道理一样。但上面广破,这不过略略指破而已。住不自住,是破自住派的大众系;住不异相住,是破他住派的有部学者。以无穷过破他住派,他是不承认有过的,他说:大住住小住,小住也可以住大住的。其实这不能免除过失;因为小住是由大住有的,怎样能够住大住呢?大住是由小住有的,怎么反而住小住呢?
   癸三 破灭
   子一 已未门破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生相与住相不成,灭相也自然不成,所以从此以下,观破灭相,也有三门。假定说:这「法已」经「灭」了,既已灭了,灭的作用已息,流入过去,这当然「不」可再说有「灭」。假定说:法还「未」曾「灭」,既没有灭,就是灭相的作用未起,既没有灭相,自也「不」可说他是「灭」。离了未灭、已灭,又没有灭时,所以说:「灭时」也「不」能成立有「灭」。还有,灭是生的反面,有生才有灭,上面已详细说到「无生」相可得,这那里还有「灭」呢?所以在三时中,求灭不可得,这实在是不言可喻的了。
   子二 有无门破
   丑一 约相有无破
   寅一 以住相破灭
   若法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这是以有相的住,观察无相的灭。假定说:这「法有」安定不动的「住」相,既然安住不动,自然是「不」会「灭」的。假定说:这「法」没有安定「不」动的「住」相,这也不应该说他有「灭」。因为,一切法虽是即生即灭的,但灭是从有到无,从存在到非存在的,他离了住相的存在,灭无也不能成立的。谁能离却存在的住相,而想像灭无呢?所以佛法说,灭相是有为法,是缘起法离散的假相。
   寅二 以灭相破灭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这是直从灭相的本身,推破自相灭的不成。假定现在有这么一法,你说这一法就在这时候灭,还是在另一时候灭?如果说:这法在这个时候灭,这是绝对的矛盾不通。因为,一方面承认现在有这法的存在,同时又说这法现在是灭无,这岂不有有无同时的矛盾?所以说:「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假定说:现在是有,所以这时不灭,要到下一刹那才灭,这也说不过去。怎么呢?这时,此法没有灭;异时,又没有此法;没有此法,已失却了此法灭的意义,这那里还能成其为灭呢?所以说:「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寅三 以生相破灭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这是以生相的不可得,例观灭相的不可得。在「一切诸法」中,「生相」是「不可得」的。如观因缘品,以自、他、共、无因四门观生不可得等。所以无有生相,成为佛法的根本大法。「以」一切法「无生相」,也就没有「灭相」,无生,更有何可灭呢?
   丑二 约体有无破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若法是无者 是则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这又约法体的有无,评破灭相不可得。假定说:「法」体「是有」的,那就不能够说「有灭」,因为实有法体的存在,就是常住,常住的东西怎样说得上灭?同时,在「一法」当中,不能够说「有有无」的二「相」。如光与黑□不能同时存在;他是光明的,就不能够说有□相一样。假定说:「法」体「是无」有的,那也「无有灭」相可说。因为灭是有的否定,如法体根本就没有,那也说不上灭不灭了。「譬如第二头」,根本是「无」的,所以就「不可断」。这样,法体实有或实无,灭相都不能成立。
   子三 自他门破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本颂对照自他门的破生破住,已大体可明了。上半颂,从灭相的「不」能「自」「灭」;与另一「他相」(灭灭)也「不」能「灭」,直接的破斥自性的灭相。下半颂,例破:「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可知灭相也不能自灭他灭。进一步说,灭相待生相而成立,如生相是如此的不生,那里还有灭相可成立呢!凡自他门破生的一切论式,都可以照样的破灭,此处不再广说。
   辛二 结一切法不成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生住灭」三相,是有为法的标相。是有为,必有此三者;离却三相,就无法明了他是有为法。所以,从上来详细观察,三相既然「不成」,也就「无有有为法」可得了。下半颂,进破无为法。无为法的定义,是『不生不住不灭』。有人不了解佛说无为法的真义,成立种种的无为法,如择灭、非择灭等。以为在有为法以外,另有无为法体的存在。不知道佛说无为,是不离有为的,待有为而说无为的。指出有为法的如幻不实,生无所来,灭无所至;以此实生实住实灭的不可得,从否定边,称之为不生不住不灭。或是指他的本来性空;或是指体悟不生(择灭);这是开显缘起空义的,何尝以为有真实的不生不灭的无为呢?所以如能了解「有为」三相的「无」性不可得,即可悟入「无为」法空了。有些经中,因学者妄执离有为虚诳的无为真实,所以说有为,无为,非有为无为的不二。理解教意的,知道佛法还是如此,与专说有为无为的同一意趣。那些守语作解的人,就坚决的执著:无为法不究竟,非有为无为的不二中道,才是究竟的真实。我们引申论主的意趣,应当告诉他:二既不成,何得有不二呀!
   庚二 显三相之正义成
   如幻亦如梦 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上面广显三相的不可得;然而三相的不可得,是胜义自性空,从世俗谛假名的立场,不能不有。说他无是破坏世俗,说他不空是破坏胜义。进一步说,俗破真也不成,真坏俗也不立,二谛都失坏了,这是佛法中的疑人。所以,上显真空,此一颂要说明俗有;也是遮破破坏世俗的方广道人。
   颂义很简要,举三种譬喻,「如幻」、「如梦」、「如乾闼婆城」,说明「生住灭」三「相」,也是「如是」的。幻是类于魔术师的变幻,依某些东西,加以某种方法,现起另一种形态,诳惑人的耳目。梦是睡着了,心识失却统摄力,种种记忆杂乱的浮现,觉到他如何如何。乾闼婆城,即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这三者,如依一分声闻学者的意见,这是譬喻无常无我的,不是说空。如依一分大乘学者的意见,这是譬喻一切境界是唯心所现的。现在都不是,是直显一切法(本颂指三相)的自性空的。大智度论说:『幻相法尔,虽无而可见可闻』。如幻成的牛马,牛马是实无的;但他都很像牛马,观者也必然的见牛见马。法相不乱,决不因他的无实而可以指东话西的。他虽现起牛相马相,欺惑人的耳目,但加以考察,他实在并无此牛此马的存在。自性不可得,而假相分明不乱,即简要的指出这譬喻的意义。幻,譬喻假名可有,也就譬喻自性本空。以此等譬喻为譬喻无常的,姑且不论。以此譬喻唯心,实是违反世俗。如乾闼婆城,决不是我们心中的产物。或在海边,或在沙漠中,因空气光线等关系,远方的人物,在眼前影现出来;使我们见人见城。这有物理的因素在内,岂纯是自己心识的妄现。又如梦,有过去的经验,或者可说熏习于自心;然而睡眠者自体上的感觉,或太饿,或太饱,觉热,觉冷,还有外来的音声、香气等,无一不引发此梦境,也决非自心,或过去的经验而已。至于幻有幻者,有幻所依的东酉,有幻者的方术,必在种种因缘和合下,才有此幻象。以性空者看来,一切皆在根境识三者和合的情况下幻现;他与心可以有关系,但决不能说唯心。从世俗谛说,一色一心,假名如幻;从胜义说,一色一心,无不性空。依上面解说,三相如幻,也决非否定三相假有。一切法是性空的,所以是无常的;假名如幻,即生即住即灭。自性不可得,因为非自性有,是缘起的,所以三相同时而前后的特性不失。不即不离,一切成立。
   观作作者品第八
   观世间集中,上两品论究从烦恼──染着而有生灭。集谛本以爱取为主动力,作业而受果,所以此下三品,明作业、作者及受报。阿含经说:无作者而有果报。这是说:作作者没有,而业与果报,却丝毫不爽。净名经也说:『无我无受无作者,善恶之业亦不亡』。但这是针对外道的神我而说的。外道们立有我论,为作作者、受受者,建立他们的轮回说。佛法是彻底的无我论者,所以说作作者没有,仅有业及果报。因为执著我我所,为造业感果的原因;无我,即能达到解脱,所以特别的重视无我。业及果报的是否实有,且略而不谈。其实,是常是实的作作者,固不可以说有;假名的作作者,也还是要承认的。同样的,业及果报,虽说是有,但业果的实自性,也还是不可得的。作作者、受受者、业、果报,都没有实在自性可得,而经说自作自受,这都是约缘起的假名说。这缘起如幻的作业、受报,是佛法中最难解的。忽略如幻的假名,犊子系等才主张不可说的作者、受者;一分大乘学者,才主张有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戊二 有作则受
   己一 观作作者
   庚一 正破
   辛一 遮戏论
   壬一 实有实无门
   癸一 标章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作者是能作者,作业的业是事业。作身口意的三业,引起感果的能力,也叫做业。这作者与业,是实有的呢?还是实无?能作的作者及所造作的业,一般人的见解,不是实在有,就是实在无;本论称之为决定有,决定无。惯习了自性见的人,不出这二边见,所以用有无双关去观察。假定说:「决定有」实在的「作者」,就「不」应「作」实有的「决定业」。假定说:「决定无」实有的「作者」,也「不」应造「作」实无的「无定业」。虽有这双关的观破,但下文解释时,只说明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因为,实有作者、作业,尚且不可得,何况无作者、作业呢!这可以不必再说。
   癸二 释成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大涅盘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为什么说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呢?因为,假使说业自有决定真实的体性,这就不能成立造作的意义。这业是自体成就的,不是由作者的造作而有,也就根本用不著作者。所以说:「决定业无作,是业无作者」。反之,假定说能作者的我,自有决定的体性,不因作业而成立,这也就不能成立造作的意义。并且,离了业而先已有了能作者的自体,这作者也就与业无关。作业与作者,要有相依不离的关系,然后能成因果的联系。假使此是此,彼是彼,二者不相关,这因果的联系,就不能成立。所以说:「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说作者,说作业,本来要成立能作所作的因果性;但执为实有自体,就不能成立他的目的了。
   再进一步的推破:如执著人法各别,作业之前「定有作者」,或作者之前「定有作业」;那么,所执的「作者及作业」,就会「堕于无因」而有的过失。要知道,由于作业,所以名为作者,如说在未作业前,决定已有作者自体,这就是离作业的因,有作者的果。作者不从因缘生,所以是无因有。同样,作业是由作者所造的,如说他在没有作者以前已有,这就是离作者有作业,作业不从因缘有,所以也是无因。上颂说不能有所作,这一颂说作者作业无因。如作者及所作业,不从因缘有,这又有什么过失呢?这过失太大了!假定作者、作业「堕」在「无因」中,无因,根本就不能成立。而且,作者是作者,作业是作业,二者既「无因」,那当然也就「无果」。真的因果都不可得了,那还有什么呢?也就「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了。无作是没有作业,也可说是没有作果的动作;无作者,是没有能造作的我;无所用作法,是说所作的资具也不可得。
   从此推论下去,就达到拨无一切的邪见。因为,造作、作者、所用作法都不可得,那么,恶业的罪行,善业的福行,也就无有了。所以说:「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罪行是感罪恶果报的,福行是感福乐果报的。「罪福等」行既都是「无」有,那么罪苦的、福乐的果报,当然也就不可得了。所以说:「罪福报亦无」。有罪福的业行及罪福的果报,就有世间生死的因果,及依此而超脱的出世法。假使没有了这些,这就是破坏了世间,也就是破坏了出世间。所以说:「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盘」。涅盘是依修行无漏圣道而证得的,也还是胜无漏因所显。经中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有因有缘灭世间』。世出世间一切,不离因果。所以如不能成立因果,世间的苦集不可说,出世间的灭道也不可说,那就成为一切「所作」的,「皆空无有果」了。那么,我们还辛勤的修善,精进的修学佛法做什么呢?
   壬二 亦有亦无门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上面说实有或实无作者,不能成立作业。于是外人又转计:作者亦决定有亦不决定有,能作亦决定亦不决定的业。这亦有亦无,类似性空者所说的性空假名,但实际不同。他们的意念中,不是实有,就是实无,有无是敌体相违的,决不同性空者的性空假名,相成而不相夺的。亦有亦无,有人说:没有作业的时候,不决定有作者;造作业了,就决定有作者。没有感果时,决定有所作业;感了果,就不决定有所作业,如饮光部所说的。他是约长时说的,如在一刹那间,那谁能建立亦有亦无呢?「作者」的亦「定」亦「不定」,是「不能」造「作」亦定亦不定的「二业」的。定不定,就是有与无。实「有」与实「无」,两性「相违」,怎么可于「一处」的作者,说他亦有亦无?或于一处的作业上,说亦有亦无的二性呢?所以说「无二」。
   壬三 一有一无门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再作一有一无破。如说作者有作业无,或作者无作业有,这都不能成立有所作的。因为,有因与无果,有果与无因,一有一无,二者不能相及,不能构成关系。所以决定「有」作者,「不能作」决定「无」的作业;决定无作者,也「不能作」决定「有」的作业。或者觉得:一有一无,难以成立造作。要成立因果的关联,还是有作有作者吧!但是,先有作业,还要作者作什么?在作业前先有作者,这作者到底作了什么,而称为作者呢?这「若有作作者」的「过」失,早已「如先」前所「说」,不劳一破再破的了。
   壬四 此一彼三门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先已说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先已说
  从自性的见地去看作者与作业,说作者能作业,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事业定有,「作者不作定」业;事业不决定有,作者也「不作不」决「定」业;事业亦有亦无,作者也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说作者能作业,这业决不出三类。「其过」失,如「先」前的实有实无门,亦有亦无门,一有一无门,「已」分别「说」过。反过来说:决「定」的「作者」,不能作业;「不」决「定」的作者,也不能作业;「亦」决「定亦不」决「定」的作者,也「不能作于」各种的事「业」。他的所以不能作,「过」失也在「先已说」。把这三种作者,三种作业,分别配合来说,可以成为九句: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亦决定亦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列表
   如下:
  ┌──决定业
   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决定业
   不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辛二 示正见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他人所执的实有或实无的作者及作业,已摧破了;性空者究竟有没有这二法呢?如抹杀了这二者,这一样的堕在邪见中;如还承认有这二法,那么到底是怎样的?论主说:作者与作业,是彼此相依而相存的,彼此都从因缘生,没有自性的作者及作业,但假名相宛然而有。这就是说:作者之所以为作者,是「因业」而「有作者」的;业之所以为业,是「因作者」而「有业」的。因此,作者及作业,成立于假名的相互观待法则。假使离了作者,作业就不可得;离了作业,作者也就不可得。论主「成」立「业」及作者的意「义」,就是「如是」。除了这缘起义以外。更「无有」其「余」的「事」理,可以成立的了。
   古代的三论学者,据『决定业无作』一颂,成立初章义。依本颂成立中假义。初章义遮他,中假义显正。如说:作者是人,作业是法,各有决定性,那就不依人而有法,不依法而有人。这样,人不从法有,人是自人;法不从人有,法是自法。人法都是自有的,自有就是自性有,失却因缘义,就是非佛法的邪见了。反之,人不自人,依法故有人;法不自法,依人故有法。这样,人法都是因缘有,因缘有就是假人假法;假人假法,即是不人不法,从假入中。转过来,不人不法而假名为人法,就是中后假了。天台家立不可思议的妙假,所以要破这因缘假;但三论师依龙树本品,依因缘相待假,立一切法,也破一切法。
   庚二 类破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上「破作作者」的不可得是这样,破斥「受受者」,当知也是这样。受是五蕴法,受者是人。有人才有五蕴的受法,有五蕴的受法才有人;离了五蕴的受法,人就不可得,离了受者人,五蕴的受法也就不可得。这一切,因缘和合有的,缘生无自性,无自性就是空;在这空无自性中,唯有假名的受受者。如破受受者是这样,其他凡有因果关系、人法关系的「一切诸法」,也都可以「如是」的方法去「破」斥,去成立。
   观本住品第九
   本住是神我的异名。住有安定而不动的意义;本是本来有的意思。本有常住不变的,就是我。本论译为观本住品,余译作观受受者。佛法中。犊子系的不即五蕴不离五蕴的不可说我,经量部的胜义补特伽罗我,都是在一切演变的流动中。显示有不变不流动者。这存在者,能感受苦乐的果报。外道所说的神我,也是建立于自作自受的前后一贯性;没有这贯通前后的神我,自作自受的业感关系,就没法建立。
   有情,不论他是人或畜生,都有活泼泼的能知能觉,这知觉者是眼等诸根吗?是了别的心识吗?感受与六根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五色根是色法,怎么能对境感受而引起知觉?有人说:眼有视神经,耳有听神经,……身有触觉神经;神经系的中枢是大脑。依神经的感受作用,就可以说明知觉者。但有的说:神经与感觉,虽确乎有关,但物质的神经系,怎能转起主动的意识作用?依他们说:神经传达感觉,像邮差的敲门送信;而接信以后,如何处理,却另有门内的主人。在古代,一般人觉得意识作用的起落复杂,并且也有不自觉有意识的时候,所以都觉得在身心中,别有一常住不变的神我。佛法是不许有常住神我的,这神我的不存在,大致无问题;而意识活动的依根身而不就是根身,在现代又引起辩论。那自性的意识论,已发现破绽了。性空者要破斥自性我与自性识,从假名缘起中给予解说。清辨论师说:本品也破犊子部。但主要为破外道离蕴即蕴的我。外道神我论的根本思想有二:一、有神我才有眼等根身及苦乐等的心心所法;二、依眼等根身苦乐心法的生起,推知有神我。眼等必须依我才能发生作用;死人的眼等诸根。不再起取境的作用,证明神我的离去了。有神我才可用眼等见色。本品的观破本住,就针对这两点。
   己二 观受受者
   庚一 别破
   辛一 离法无人破
   壬一 叙外计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这是外道建立自己的主张。他说:「眼耳」鼻舌身「等」的「诸根」,情感的「苦」痛、快「乐」、不苦不乐,以及意志的、思想的「等」等一切心心所「法」。这些,是谁所有的「事」呢?依他们说:这唯有本住。所以说:「是则名本住」。假使无有本住者,那「谁」能「有眼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呢?「以是」,应「当知」道,有情是「先」「有本住」存在的。有本住就有作者,有作者就有作业。如外道的本住能确然成立,那作者作业等也不成问题了。
   壬二 破妄执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 而有眼耳等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
   现在要破斥外道的计执。他们说:本住是先有的。要有本住而后才有眼等。那就是承认先有我而后有法。假定真的如此,离了「眼等」的诸「根」,以「及苦乐」的情感,与意志「等」的心心所「法」,「先」已「有」了「本住」的存在;那以什么「知」道先有这本住的呢?这问题是外道最感困难的,因为要因眼等诸根及心法,才知道有主体的我;离了这些,就无法说明他的存在。假使以为「离眼耳等」的诸根,苦乐等的诸法,别「有」「本住」的存在,只是微妙而不易体认,而不是没有。但这同样的不可能,因为如本住可以离眼等而存在,这必然的也「应」该「离本住」「而有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的存在。果真是这样,那又怎么可说『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呢?如此反复推徵,可见先有本住的主张,达到没有成立本住的必要,自己取消自己。同时,眼耳、苦乐等是法,本住是人,如要有眼等诸「法」,才「知」道「有」本住──「人」,那当然也要有本住──「人」,才「知」道「有」眼耳等诸「法」。假使「离」了眼等「法」,那里还「有」本住的「人」?「离」了本住的「人」,又那里「有」眼等的「法」呢?
   古代三论师说:这是约观待不相离破。就是说:眼等与本住,互相观待,有此就有彼,有彼就有此。如法不可得,人也就不能成;人不可得,法也归于无有。嘉祥大师说:前两句是外人的转计,因为破执的第二颂中,曾经说他离眼等有本住,就不可说有本住能利用眼等,而眼等也应该是离本住的。所以他又转救说:人不是离眼等诸根,苦乐等法,知有他的存在,而是因法才知有人的;法也不是离本住的人,知有他的存在,而是因人才知有法的。他们虽各有别体,而在认识时,是彼此相待的。所以下两句就破斥道:人与法既是互相观待有的,观待是相依的假有,离法怎么还有人自性?离了人又怎么会有自性法呢?
   壬三 显正义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 异相而分别
   这一颂,一方面以自己的正义。显示法有我无的思想;一方面又引诱外人另作一解释,自讨没趣。「一切」的「眼」耳「等」的诸「根」,苦乐等的诸法,是因缘和合而存在,决不由本住而后是有。所以合理的说,「实」在是「无有本住」的。本住虽然没有,「眼耳等」的「诸根」,苦乐的诸法,各各「异相」「分别」,各有他自己不同的作用。如眼有分别色的作用,耳有分别声的作用,受有分别苦乐的作用,想有取相构画的作用等。外人所以要建立本住的我,无非要成立身心的作用;现在没有本住,眼等的作用已有了,还要本住做什么呢?
   辛二 即法无人破
   壬一 叙转救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尘
   外人转救说:如说眼等各各有他异相不同的分别作用,所以不要本住,这是不可以的。假使真的「眼」耳」等」的「诸根」,苦乐等的诸法,没「有本住」去统一他,使用他,这「眼等」的「一一根」,怎么「能知」道外界的一一「尘」呢?眼等根之所以认识色等尘,这是由我去使用根的关系。可以说:眼等根是认识的工具,他本身是没有认识作用的。这见解,近于常识的见解。常人大抵以五官为司理外界的五个官职,内在还有一个支配统一者;这统一者,就是外道所说的神我。
   壬二 破邪执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
   这是破斥外人的转计。照外人的意思说:眼根中有我,说眼见是见者;耳根中有我,说耳闻是闻者;感受中有我,说感受是受者。……那么,这见闻觉知的我,是一还是多?如是一,这就应该「见者即」是「闻者」,「闻者」也「即」是「受者」。这有什么妨难呢?不知道承认了本住是一,在和合的身心作用中,就成为混乱。因为眼见者不但有见,也应该可以听;耳闻者不但是闻,也应该可以见。本住既然是唯一的,何必此见彼闻,有差别的作用!必须「如是等诸根」互用,才可说「有本住」。但事实上,见者是见者,只有他的见用,并不能闻;闻者是闻者,只有他的闻用,并不能见。所以说本住是一,这是不合理的;也可见本住不能成立。假定说,见者是见者,闻者是闻者,受者是受者,想者是想者,知者是知者,觉者是觉者:「见闻」觉知者是「各」各差「异」的,「受」想「者」也是「各」各别「异」的,那么见者「见」的「时」候,不但有见,也「应」当有「闻」;因为见闻者是各异的。既然见者与闻者各别,那见者见时,自然也不妨碍闻者的能闻。反过来说,闻者闻的时侯,不但有闻,也应当有见。闻见者是各异的,所以闻者闻,自也不妨碍见者的能见。这样说,诸根中,受想中,可以同时有很多的知觉,神我(本住)就成为众多了。所以说:「如是则神多」。这样的破斥,因为空宗的法相,同于上座系的旧义:见时只能见,闻时只能闻,五识不共生,与意识也不同时起。所以,中观家不用唯识家五识同时可以发生作用的理论。假使承认同时能起五识,虽可以破斥外人的同时多我,外人也可以反破佛法的同时多心了。
   数论外道立二十五谛,其中有地、水、火、风、空的五大,五大是由自性的转变而生的。五大从五尘生;五大又生五知根、五作业根及意根。一般的身心知觉作用,都是依五大而起的。所以,「眼耳」等的「诸根」,「苦乐」等的「诸法」,是五大「所从生」的,「诸大」是能生的。此中说的诸大,不是佛教的四大,而是数论的五大说。假定是指佛法的四大说,只可说所造的眼耳等诸根,从能造的诸大生,不可说苦乐等的心心所法也从四大生。现在既说根等苦等从诸大所生,可见是指数论外道的五大说。论主上面从神不离身心而约一神多神作难,现在再指出身心的能生诸大中也无神。所以说:不但从诸大所生的眼等根、苦等法,没有实在的我;「彼」能生的诸「大」,也是「无」有「神」我的。大中尚且无我,所生的身心中,又怎会有我呢?
   壬三 显正义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
   前离法无人破的显正中,是依法有我无的思想而显示的。这即法无人破的显正中,是依我空即法空的思想而显示的。我法是相因相待的假名有,并没他的实自性。外人虽也采取因人知法,因法知人的相待安立,但他执有实自性,所以上面也破斥了他的相待。这里是说:假使「眼耳等」的诸「根」,「苦乐等」的诸法中,没「有」实在的「本住」;本住没有,那里还有眼等、苦乐等的诸法呢?所以说:「眼等亦应无」。前者是破人我,显示了我空;后者是破法我,显示了法空。在清辨论中,没有这显正的一颂,破后接着就是结呵,似乎要文气相接些。现在依青目释本颂,所以别判为显正。
   庚二 结呵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外人说:在眼等诸根、苦等诸法前,先有本住。在上面的诸颂中,以种种的方法,观察寻求,成立在「眼等」之前,并没有实在的「本住」。眼等以前,即是过去的。由过去的寻求不可得,现在眼等中,未来眼等以后,也当然同样的不可得。所以说:「今后亦复无」。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中,均「无」所有,那就可以确定的说:本住是于一切时中「无」所「有」的。若无所有,那里还可「分别」本住是先有、今有、后有呢?如石女儿根本是没有的,当然不可分别他是黑是白、是高是矮了。
   观然可然品第十
   作作者品,说明了作业的作者不可得;观本住品,说明了受用的受者不可得;本品观然可然,是约喻总显作受者的空无自性。然是火,可然是薪;然可然就是火与薪。以火与薪,比喻我与五蕴。因此也可说:前二品是依法破,这品是就喻破。外道及小乘的犊子系,都爱用薪火喻,建立他的我。佛世破外道的神我,是以离蕴、即蕴的方法,显示我不可得。所以,他们就用不即不离的然可然喻,解救自己。意思是说:离了可然就没有然,但也不能说然就是可然,然与可然,是不即不离的。五蕴(可然)和合有我(然),也是这样:说离五蕴别有一我,是不可;但说我即是五蕴,也同样是不可。我与五蕴,是不即不离的。虽不离五蕴,但也不就是五蕴。中观家说不即不离的缘起我,与外道、犊子系说的不即不离的神我及不可说我,有什么不同?一、他们说的我,总觉得是有实在性的,或者是神妙的;中观家说的我,是如幻如化缘起假名的。二、他们说不即不离的然可然喻,主要的是建立他们的我实有,而不是为了成立五蕴;中观家说五蕴和合的我,不但我是不即五蕴不离五蕴,就是五蕴,也是不即假我不离假我的。五蕴与假我,一切都是相依而有的假名,是空。从空无自性中,有相待的假我,也有相待的假法;五蕴与我,一切都是假名有。这样的有,自然与他们所说的有不同。所以,虽同样的说不即不离的我,而意义完全不同。这是在本品破然可然时,应先有的根本了解。不然,破他的结果,连自宗的正义,也误会被破了。
   己三 观然可然
   庚一 广破喻说
   辛一 一异门
   壬一 总破一异
   若然是可然 作作者则一 若然异可然 离可然有然
   一般人的见解,或以为我与法是一体的,身体是我,知觉是我。或者见到身心的变异,又觉得是别体的。但我法别体,又不能漠视我与五阴有关系,于是乎主张别体实有而不离。性空者不承认他,他们就以然可然的譬喻来救。世俗谛中,然可然相待,而可说有然可然的不同;但胜义的见地,是不可以说实体的。胜义有是真实的自性有,那就非一即异,不能说相因而别体。所以破斥说:然是火,可然是薪。假定说:「然」就「是可然」,那「作作者」就应成「一」。作是所作事,作者是能作人,能作人与所作事,说他是一,不特有智者不承认,就是常识的见解,也认为不可能的。所以他们也就转计说,然与可然是各别的。但这还是通不过。假定真的「然」与「可然」是各别的,那就应该「离」了「可然有然」,也就是说离柴有火,因为二者是完全独立的。从所喻说,离五蕴法应有我,我法是各异的,但法外之人凭什么能证实他的存在呢?
   壬二 别破各异
   癸一 破不相因
   子一 破异然之可然
   如是常应然 不因可然生 则无然火功 亦名无作火
   然不待可然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然者 人功则应空
   一般人大致主张因法有我,而我有别体,所以此专从别体,去破他的无因。如离可然的柴有然烧的火,那就有四种的过失:一、然烧的火,既离可然的柴,那就「常」时都「应」该有火「然」烧着,可以不问有柴无柴的。二、不但有常时火烧着的过失,更应该自住己体,「不因可然」的柴而有火「生」起,这是无因过了。三、除了常时不待可然因而火能生起以外,既是常然的,也就「无」须有「然火」的人「功」了。四、然是不离可然有的,现在说离可然有然,这然烧的火,到底然烧些什么?没有所然烧的柴,那火就失却了火的作用。所以说:「亦名无作火」。把这四失归结到根本,问题在无因无缘;有了自性见,这可说是必然的结论。所以说:然可然如真的是各各独立的,「然不待」于「可然」,那就是「不从」因「缘生」起;不从因缘生起的「火」,如常「常」的「然」烧,那添柴吹火的「人功」助缘,也就「应」该是「空」无所有了。但事实上,然与可然,何尝如此!
   子二 破异然之可然
   若汝谓然时 名为可然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然可然
   外人说:离可然有然,不是像你那样说的。我的意思,以为可作然烧的柴薪,早就是有了的,他与然不同。不过到了「然」烧的「时」候,起火烧着了,那时因可然而有然,柴也就才成「为可然」。然可然虽有别体,但并无无因常然等过失。这在论主看来,有很大的错误。柴薪之所以成为可然,是因他为然所然的。在没有烧的「时」候,不是「但」只「有」柴「薪」,不是可然吗?你说烧时才成为可然的,那么,在未烧时的薪,烧时的薪,自性实有,是没有差别的。没有烧时只叫做薪,不叫做可然;烧时,有什么力量使薪成为可然呢?所以说:「何物然可然」。
   癸二 破不相及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然与可然异 而能至可然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若谓然可然 二俱相离者 如是然则能 至于彼可然
   若一定还要执著柴与火是「异」的,那火与薪就各住自体,火就「不」能到达可然的薪上。如火不能从这里到那里,使二者发生关系,而使可然发火,那么,可然的柴就烧不起来,所以说「不至则不烧」。「不烧」就没有火,没有火也就「不」会有火可「灭」;火「不」可「灭」,就成为「常住」,失去因缘义了!
   外人救道:那个说然可然异就不能至?依我们说,正因为柴与火是异的,才可以说他至。假使不异,是一体的,这才真没有至与不至可谈了。所以,「然与可然」是差别各「异」的,「而」然才「能」够「至」于「可然」。这如有两个人,人异、地异,「此」男人可以到那个女「人」那里,那个女「人」也可到这个男「人」这里来。这岂不因为他别异不同,而可以说至吗?(颂中的此彼,原语为男女)。
   外人所举的譬喻,与所说的法,根本不合。假使真的离了然有可然,离了可然有然,「然」与「可然」的「二」者,一向是「相离」的,那或者可以如男女一样,可以说这个「然」「能」够到那「可然」。可是事实上,二者是不相离的。离了然,根本就没有可然;离了可然也就没有然。既不能相离,你说此譬喻,以成立然与可然异而又可以相及,岂不是不通之至!
   辛二 因待门
   壬一 破成已之待
   若因可然然 因然有可然 先定有何法 而有然可然
   若因可然然 则然成复成 是为可然中 则为无有然
   外人立相因而相异。上面已破斥他的异体,现在要研究他的相因相待。空宗也说相因相待,但是没有自性的,是如幻的观待安立。没有自性,是说没有真实自性。互相因待,也是说:不因相待而有自性。但外人就不然,他听说相异不得成立,就转而计执自性的相因相待。不接受性空唯名说,执有实在的自性,那就也不能成立相待,所以这里又提出来破斥。相待有多种:一、通待,如长待不长。这不但观待短说,凡是与长不同的法,都可以相待。二、别待,加长待短。这唯长与短,互相观待,不通于其他的法,所以是别待。三、定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互相对待着,如色与心,有生物与无生物。四、不定待,这与通待是一样的。
   假定说:然与可然二者,是相因相待有的。「因可然」而观待有「然」,「因然」而观待「有可然」。那应该推问:是先有然而后有然可然的观待?是先有可然而后有然可然的观待?还是先有然可然而后有然可然的观待?所以说:「先定有何法,而有然可然」。假定先有然可然而后有二者的相待,二者的体性既已先有了,那还说什么相待呢?相待,本是说相待而存在。假定先有可然而后有二者的相待,那就不应该说待然有可然,因为可然是先有了的。假定说先有然而后有二者的相待,那就不应该说待可然有然,因为然是先有了的。这样,可见然与可然,在实有自性的意见下,观待是多余的。各有自性,是不能成立相待的。
   一般人的见解,以为先有然烧的火,后有可然烧的柴,这是不通的;如火与柴同时都在,也不能说他有相待的;所以大都以为「因可然」而有「然」。不知道这种看法,仍免不了过失。一、重成过:在然可然还没有观待以前,说已有可然,这等于已意许然的存在。如没有然,怎么会有可然呢?既已有了然,而现在又说因可然而有然,这不是犯了然的成而复成的过失吗?所以说:「则然成复成」。反之,可燃之所以称为可然,是因然而成为可然的。现在说:因可然而后有然,那又犯了第二不成过。因为因可然而有然,就是那「可然中」根本「无有然」;如可然中没有然,可然就不成可然,那又怎么可说因可然有然呢?
   壬二 破待已而成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外人想:已成确是不须观待的,观待也不可能,这应该是相待而后成,就是因待而后有自性。但这还是不成立的。因待,该是二法相待的。假定甲「法」是「因待」乙法而「成」的,而甲「法」又「还成」为乙法所「待」的因缘,甲乙二法有他的交互作用,方可说为因待。现在既主张待已而成,那就根本没有一法可作为「因待」的对象;无所待的因,那因待「所成」的果「法」,当然也就没有了。所以然与可然,并不能因观待而成立。假定还要说甲「法」是「有」所「待」而「成」的,纵然有乙可待,但在甲法未待以前,就是自体「未成」,既甲体未成,凭什么去与乙相「待」呢?假定又改变论调,说甲法先已「成」就而后「有待」。这更不通!法已「成」就了,还要「用」因「待」做什么?因待的作用,是为了成立呀!所以,如说然与可然有自性,因相待而成,从未成已成中观察,都不能建立。
   辛三 因不因门
   因可然无然 不因亦无然 因然无可然 不因无可然
   这颂是总结上义的。上面破然与可然是各各独立的,又破成已而待,待已而成;现在就以因不因待门结破。意思是说:「因」待「可然」,而后说有然,这「然」就没有自性;「不因」待可然而说有然,这「然」也不可得。反过来说,「因」待「然」而后有可然,这「可然」没有自体;「不因」待然说有可然,也是「无」有「可然」的。
   辛四 内外门
   然不余处来 然处亦无然 可然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内外,就是从来去中观察。火由什么地方发出?火不能离木而生,所以不是由外加入,像鸟来栖树。但树木中也还是没有火,所以也不像蛇从穴出。平常说,析木求火不可得,就是这个意思。火是怎样有的?是在某种条件具备之下发生的,不内,不外,亦不在中间,是因缘有的。所以「然不」从其「余」的地方「来」入可然中,可「然处」也没有「然」可得。然是这样,「可然」也「是」这样。可然的所以成为可然,不是外力使他成为可然,也不是可然本身就这样具有。不来是不从外来,不出是不从内出,也就是不去。以时间说:已烧没有烧,未烧也没有烧,离已烧未烧,烧时也没有烧,所以说:「余如去来说」。清辨论释及青目长行,都约三时说,解说余如去来说。其实去来一句,可以包括更多的观门。
   辛五 五求门
   若可然无然 离可然无然 然亦无可然 然中无可然
   本颂应还有一句『可然中无然』,五求的意义才完备。佛在时,研究有没有我,就应用这一观法。如火与柴,假使说柴就是火,火在柴中寻求,定不可得。离柴外没有火,这更是尽人所知的;所以在五蕴中求我固然是没有,离了五蕴去求我同样是没有的。所以说:「若可然无然,离可然无然」。这即蕴离蕴的二根本见,显然是不成立的。印度的外道,立五蕴是我,这是很少的,大都是主张在身心外另有一实我。其实这是不能证明成立的。试离了身心的活动,又怎么知道有神我或灵魂?有的执著说:我与五蕴虽然是相离的,但彼此间有着某种关系,可以了知,所以说有我为主体。但既然我法相依而别有,以我为本体,该是法属于我,我有于法了。然如我,可然如身心,如说有身心属于我,等于说柴是属于火的。但柴并不属于火,所以说「然亦无可然」。这样,我也不应为身心之主,而有身心了。并且,我法是不同的:我是整体的,法是差别的。我法相依而有,那还是我中有法呢?法中有我呢?假定说身心当中有我,寻求起来是不可得的。所以应加一句说:可然中无然。也不是我大而身心小,身心在我中。所以说:「然中无可然」。这五门观察,显出即蕴、离蕴,依五蕴的我了不可得。中观家破即蕴离蕴的我,有时依释尊古义,以三门破,有时又以五门破;到月称论师,用七门破;但总归不出一异二门。
   庚二 结显性空
   以然可然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上「以然可然法」,「说」明「受」的五阴法及「受者」的我不可得;其他如「瓶」与泥,「衣」与布等,这「一切」「诸法」,也应作如是观。佛教的其他学派,有说假依于实,和合的假我没有,假我所依的实法,不是没得。在中观家看来,凡是有的,就是缘起的存在,离了种种条件,说有实在的自性法,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依然与可然的见地,观察我与法,自我与彼我,此法与彼法,都没有真实的别异性,一切是无自性的缘起。从缘起中洞见一切无差别的无性空寂,才能离自性的妄见,现见正法,得到佛法的解脱味。因此,「若人说有我」,是胜义我,是不可说我,是真我,或者是依实立假的假我;又说诸「法」的「各异相」,以为色、心,有为、无为等法,一一有别异的自性,那是完全不能了解缘起。「当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如『入宝山空手回』,该是不空论者的悲哀吧!
 观本际品第十一
   从此以下二品,以相续的生死为境,而加以正理的观察。现在先观察本际。释尊在经上说:『众生无始以来,生死本际不可得』。什么叫本际?为什么不可得?本际是本元边际的意思,是时间上的最初边,是元始。众生的生死流,只见他奔放不已,求他元初是从何而来的,却找不到。时间的元始找不到。而世人却偏要求得他。约一人的生命说,是生命的元始边际;约宇宙说,是世界的最初形成。在现象中,寻求这最初的,最究竟的,或最根本的,永不可得。假使说可得,那只有无稽的上帝,与神的别名。这一问题,佛法否认第一因,只说是无始的。但无始又是什么意义呢?有的说:无始是有因的意义;如说有始,那最初的就非因缘所生了。有以为:无始是说没有元始。但又有说:无始就是有始,因为『无有始于此者』,所以名为无始;这可说是佛法中的别解。佛常说无始来本际不可得,有人以本际问佛,佛是呵责而不答覆的。佛何以不说?有人说:事实上是不可说的,如问石女儿的黑白,不但与解脱生死无益,而且还障道,所以只指示修行的方法去实践。有人说:根性钝的,不够资格理解,所以不说;大根机的人,还是可以说的。释尊所说本际不可得的真义,论主要给予开示出来。上面说,作作者、受受者的一切不可得,本不是说世俗现象不可得。但执有真实性的,以为实有才能存在的,不满论主的正观,所以引证佛说『生死本际不可得』的教证,以成立有受受者、作作者、三有为相、以及因缘生灭、去来一切。外人既提出本际不可得,论主也就大慈方便,再为解粘脱缚,引导他离执著,正见缘起的本性空寂。
   丁二 生死相续
   戊一 观生死无际
   己一 正观生死无本际
   庚一 显教意破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生死无有始 亦复无有终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大圣」佛陀「所说」的生死「本际不可得」,是外人所引证以成立一切的。但既说生死,何以又本际不可得?生与死是生命的推移,是不能离却时间相的。时间,是生死推移中的必然形态。有生死,必然一端是生,一端是死。时间呢,必然一端向前,一端向后。所以有生死必有前后,有前后应有始终。但释尊说:生死没有始,这不但指出时间的矛盾性,也显示生死的实性空。有始,生与死还是那个为始?这问题与先有鸡,先有蛋;先有父,先有子,一样的不可解答。「生死」既然没「有始」,也就没「有终」。始是最初,有最初的开始,那就必然有最后的终结;无始那就自然是无终。要知道,时间是虚妄的,没有究竟真实可得的。无论他是曲折形的,螺旋形的,直线形的,时间是必然向前指又向后指;所以生命有始终,时间有过未。但向前望,他是时间,必然一直向前指,决不能发现他的最前端。向后望,也决没有终极。时间应该有始终,而始终的究竟却是无始无终的。时间是怎样的虚伪不实呀!没「有始终」的究竟,也就没有「中」间。既有开始,有终结,在始终的中间,方可说有中。如果没有始与终,那中间的中又从何而建立呢?有以为:过去、未来,永不见边际,而现在却是真实的。所以,以现在为主体,向前推有所因,向后推有所遗,从观待上建立前后与因果。这是现在实有派的三世观。其实,始终的中间,过未间的现在,又那里有实?离了过未,现在也就不可得了。一般人所说的现在,并不确定,时间可以拉得很长,也可以短为一念。拿刹那的现在一念说,他有无前后?如最短而没有前后相,这根本不成其为时间。如有前后相,这不过前后和合的假名。始、终、中,求他的真实了不可得,所以说本际不可得,所以说『竖穷三际』。
   庚二 推正理破
   辛一 总遮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始终中不可得,那就先后同时不可得。有情的生死,无情的万物,不是先有此,后有彼,也不是同时有,所以说:「是故于此中,先后共亦无」。他的所以不可得,下文再为解说。
   辛二 别破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众生的生死,假定说「先有生」,随「后」渐渐的衰「老」,最后生命崩溃的时候有「死」;那就是生与老死分离而各自可以独立。那就是说:没有「老死」而「有生」,没有「生」而「有老死」。一切法有生住灭的三有为相;有情的一期生命,具有生老死的三相;外物有成住坏三相;这三相决不是可以分离的。现象中,从无而有叫做生,生是发现。在这生起中,含有灭的否定作用,生与灭是不可以分离的,所以说即生即灭。即生即灭的延长,就表现出一期生命的生死。假定生中不含有死的成分,他就决不会死。说生死不离,不离而又有生死的差别,这是难思的,这是如幻的缘起。假使要推寻生死的实性,确定生死的差别,这是有见根深,永不解世间实相,不得佛法味的。
   先有生既然不可,「先有老死而后有生」,也同样的错误。如可以离生而后有老死,那就「是」老死没有「因」,「不生」而「有老死」了。本际不可得,从现象上看,要有过去的生为因,才有未来的老死果。说先有老死,这是犯了无因有果的过失!
   有的说: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生死是同时存在,这该不犯什么过?然外人以为生死是真实的,各有自体的,那生死是不同的相反力,在同一时出现,那要生不生,要死不死,成何样子?所以「生」与「老死」,「不得一时共」有。假使一定说「生时」就「有死」,那么生死是同时的,生不因死,死不因生,生与死「二」者「俱」是「无因」而有的了!所以二者同时,不特犯了无因过,也犯了相违过。生死既前后共都不可,生死的实自性不能成立。所以佛说生死是缘起的存在,无始终中而幻现生死的轮回。
   辛三 结责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先有生后有死的「初」,生了以后有死的「后」,以及生死同时的「共」,都「是」「不然」的,那就该了解生死的无自性空,生死的本来寂灭,怎么还要作无益的「戏论」,说「有生老死」的实性?外人虽然熟读佛说的『生死本际不可得』,其实何尝了解了生死?生死尚且不了解,了脱生死,那更是空谈了!
   己二 类明一切无本际
   诸所有因果 及相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上面所说的生老死,固然最初不可得;就是「所有」,的一切「因果」也不能说先有因后有果,先有果后有因,或因果一时。他所遇到论理上的困难,与生死相同。因果是这样,能「相及可相」的诸「法」,求其同时先后,也都不可得。「受」法与「受者」,以及其他「所有」的「一切」诸「法」,都是没有他的本际可得的。所以说:「非但于生死,本际不可得」,就像上所说的这「一切法」,「本际」也都是「无」有的。总之,从时间上去考察,那一切是没有本际的。诸法是幻化的,是三世流转的,似乎有他的原始,然而求他的真实,却成很大的问题。依论主的意见,假定诸法有实性,时间有真实性的,那就应该求得时间的元始性,加以肯定,不能以二律背反而中止判断,也不能藉口矛盾为实相而拒绝答覆,因为他们以为什么都有究竟真实可得的。反之,性空是缘起的,始终的时间相,是相待的假名;否定他的究竟真实,所以说本际不可得就够了。日出东方夜落西,你说先出呢?先没呢?如指出了动静的相对性,那还值得考虑答覆吗?到这时,就俗论俗,那就是生死死生,缘起如环的无端。生前有死,死已有生;生者必死,死者可生,这是世间的真实。
   观苦品第十二
   前品观生死相续的超越三际,本品从生死苦果去观察他的缘起无性,不从四作而有。苦是生死苦果,是『纯大苦聚集』的苦报,不但指情绪上的苦痛。众生的生死果报,在三界中,受三苦八苦的苦切。智度论说:『上界死苦,甚于人间』;这真是『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了。这样的苦果,从何而有?是自作呢?是他作,是共作,还是无因作呢?依佛法的缘起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谓无明缘行乃至如是纯大苦聚集』。由十二缘起的因果钩锁,从惑起业,由业感苦,从苦生苦,从苦起惑。这样的生命,是螺旋式的延续,所以说:『缘起如环之无端』。缘起是无性的缘起,所以绝对的远离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的四种妄见。印度人说到生死与万有的生成,有主张发生的,有主张造作的。如匠人造作事物叫作,如种子生芽叫生。生与作本有共同的意义,但在这个见解上,四作与四生的意义,可以有点不同。印度的外道说:生命当体是我,是生命的本质,是身心的主宰者,我是本有的。至于身心苦果,婆罗门学者说:是从我本性中开发出来的,是我自己作的。有说:大自在天修一种苦行,创造世间;世界的舞台创造好了,又修一种苦行,创造鸟兽以及人类,这是他作。有说:最初有一男一女,和合而产生一切众生,这是共作。有说:一切法是无因无缘的,都是偶然的,这是无因作。依妄执的不同,才有这四说。这是约人格者的造作说的。还有约法为作者说:加五阴的自体能生五阴,是自作。前阴作后阴,而后阴异于前因的,是他作。或前阴引发后阴,后阴才从自体生起,是共作。说不出所以然,后阴是自然而有的,是无因作。这些见解,依佛法说,完全是颠倒的。所以建立缘起的中道观,否定外道的四作说。这是根本佛教的论题;现在要分解其所以然,说明缘起的性空论。
   戊二 观苦聚非作
   己一 正观内苦非四作
   庚一 总遮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苦,是所受的果报。所以受苦,必有造成苦果的,这就是作。作与受,作者与受者,是有因果依存性的。因果,怎能说无因?怎能说自说他呢?所以,有人说苦果是「自作」的,或说是「他作」的,自他和合「共」同创「作」的,甚至说是「无因」无缘自然造「作」的。像这样的「说」有「诸苦」,在受苦的果报方面,是讲不通的。所以说:「于果则不然」。这必须像净名经说的:『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要解了五阴的性空不生,才能成立苦果呢?这首颂,总遮四作。但下文的破斥,主要在破自作、他作。这因为共作不过是自他的总和;从现象界去观察,没有一法不是从种种条件生的,所以无因作可说是不攻而自破。
   庚二 别破
   辛一 破自他作
   壬一 破法自作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此中所说的自作,不是人格创造者的自,是五阴自体。假定说,五阴生死「苦」果的生起,是从前五阴「自」体所「作」的;这是把前五阴与后五阴看作同一的,等于说甲生甲。其实,自就不作,作就不自;如真的是自己能作自己,那就违反诸法缘生的真理,一切都是「不从缘生」的了。世间一切法的生起,必须种种条件的和合,这是共知的现实;可见自作说不能成立。凡执有诸法实在自性的,如论究这实自性的从何而来,很容易走上自作的曲径。因中有果论者,是近于自作的。佛法中,如从五蕴功能生五蕴,从相好庄严的如来藏成法身,无不是这一思想的表现。那知自作是含有根本的矛盾,指不自指,刀不自割,自己怎能生自己?论主开示他们说:现实的五阴身,是因前五阴而有的,所以说:「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前阴与后阴,虽然是同样的阴,但既有前有后,有彼有此的相对别异性,当然就不能说他是自生了。
   壬二 破法他作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唇言 从他而作苦
   有人说:前阴后阴有差别,说他是自作,这当然不可以。既是这个五阴生那个五阴,说他是他作,这该不犯什么过失了!这也不然!因为,如这个「五阴」与那个「五阴」,丝毫没有关系,各自独立,那才可以说「从他」「作苦」。但事实上,前五阴与后五阴间有密切的因果关系,离前阴就没有后阴,所以不可说苦是他作的。不自作是不一,不他作是不异;前阴与后阴是缘起假名的一异,而非绝对的一异。以上所破的自作、他作,不仅离外道的邪执,主要是遮破有所得的小乘,与一分大乘学者的戏论。
   壬三 破人自作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佛法说自作自受,自己造业自己感果报。现在说自作,这该是对的,为什么要破呢?他们说的自作,是五蕴身心的果报中,有一能作者。这作者与果报不离,同在,所以叫自作,这就不对了。说「人自」己能「作苦」果的身体,给自己吃苦,这就应该离了五蕴的苦果,别有自我。可是,离了五蕴身,根本就没有自我可得。这可以仔细的观察,「离」了「苦」果,那里还「有人」?既没有别体的自我,怎么可说「于」五蕴中有「人」,「能」够「自作苦」,给自己受苦呢?所以苦是不能说自作的。
   壬四 破人他作
   癸一 离苦无人破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有人说:自己不作苦给自己受,这是不错的,但可以说他人作苦为他人所受,所以苦是他人所作的。这也不对!因为,如说生死「苦」果是「他人」造「作」出来,给「与」另一个「人」受苦,那么,在作受的中间,有造作者与受苦者二人了。先从受苦者说:如「离」了五蕴和合的「苦」果,那里还有受苦的「人,受」这苦果呢?以同样的理由去观察,若一定说「苦」是那个「人」造「作」出来,给「与」这一个「人」受的;那个作苦者,还不是依五蕴和合的苦果而假立,「离」了五蕴和合的「苦」果,那里还「有」作苦的他「人」,「而能」把苦「授于」这个人去受?这两颂,说明了唯有苦报的因果相续,没有作者、受者的自体;没有此人与彼人,那还说什么他作他受呢?
   癸二 待自无他破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自作苦如果可以成立,或者可说有与自相待的他作苦。现在,「自作」苦的道理,已「不」能「成」立,没有自体可以相待,那还说得上他「作苦」吗?并且,他「人作苦」的他人,从他本身看来,也还是「自作」的。上面已彻底的破斥自作,这等于破了他作。所以,见自作不成而别立他作,这实在是表示他智慧的浅薄,缺乏深刻的考察。
   辛二 破共作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若彼此苦成 应有共作苦
   有人说:苦阴自作苦阴,所以是自作;而即苦的人,有名字差别,又可说他作。这可说是法自人他的共作。论主破斥他说:「苦」果是果,「不」能说他能「自」己「作」苦。因为苦「法」自体,是「不」能「自作」苦「法」的,所以自作的意义不成。前阴与后阴的假我,虽可说有名字差别,但离了五阴的苦果,「彼」人是没「有」实「自体」的。他的自体都没有,那里还「有」他人可以「作苦」呢?分别的观察,自作、他作都是不成,那怎能又综合的说是共作呢?因为要说自他共作,就先要「彼」作苦与「此」作「苦成」立了以后,方可说「有」自他和合的「共作苦」。现在自作、他作都不能成立,自他共作又怎么能够成立呢?
   辛三 破无因作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自他共作,「尚」且不能「作」出生死苦果,「何况」是「无因作」?不消说,这是更不能的。如真的无因作,那善恶罪福一切都不成立了。无因作,近于自己存在的自作;自己存在,这不是等于无因生吗?不过,外道说的无因生,是不知其所以然而忽有的;而所谓自生,那常是因中有果论者的别名。
   己二 例观外法非四作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佛法所说的苦,虽也可把器世界包在其中;或只可说内心的领受是苦。但一是太过,一是不及。佛说的苦,是专指有情身的五蕴说。所以破除内苦非四作以后,更扩大观点,说一切外物,也不能说是四作的。颂中说:不「但」是「说」五阴的「苦」报体,依这「四种」作的意「义」去观察,「不」能「成」立;就是「一切」身「外」所有的「万物」,以这「四义」去观察,也都是「不成」的。
   观行品第十三
   本品观无常的诸行,显示无常诸行的本性空寂。『行』,在佛法中,使用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含义也大有广狭的差别。约略的说,有二:一、流动变迁的叫行;二、动作而成为动能,能发生一切的,叫行。一切有为法,是业行动能所作成的,又是变迁流动的,所以一切有为法,佛称之为行。三业是动作而成为动能的,所以是行。此外,约有情以心为导的特殊义,所以说内心的一切活动为行。本品所观察的,是通于一切有为法的行。实有论者,不满意性空者的破斥,就引证佛说。一方面责难性空者,一方面建立自己的实有。佛曾说:『彼虚诳取法者,谓一切有为法。最上者,谓涅盘真法。如是诸行是妄取法,是灭坏法』。既有此虚诳妄取的诸行,当然就有流转生死的苦果;那里能说一切空呢?佛说的话,性空者当然是承认的。不过与他们的理解不同,他们简直没有理解佛说诸行虚妄的理趣所在。所以就从所引的佛说,破斥他们,显示佛说的真意所在,是性空。
   丁三 行事空寂
   戊一 观妄行
   己一 破诸行有事
   庚一 立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实有论者说:「佛」在「经」中曾经「说」过:「虚诳妄取相」。虚诳,是说他本不是这个样子,不过表现这种现象。这所现起的现象,含有诱惑性、欺骗性,能使我们以为他是这样的。如旋火成环,这本是舞动火星所现起的环相,并不是真的有一个环;但他却能欺诳我们,使我们以为他是真环。妄取,是能取的心,在取所取的境相时,不能正确的认识对象。所以,虚诳约所取的境相说,妄取约能取的心识说。一切演变流动的有为法,在虚妄分别心的认识中,不能正确的认识他,无常的以为是常,苦痛的以为是乐,无我的以为我,不净的以为净。外人引佛说的目的,是要成立他所主张的,流动的现象界是有,不过有点虚诳妄取相罢了。所以说:有无常的「诸行」,因为「妄」想会颠倒「取」他的关系,所以说他是「虚诳」。但大乘性空者的见地,虚诳是可以有的,但没有实在的自体;有实在的自体,早就不名为虚诳了!
   庚二 破
   辛一 显教意破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佛为什么要说虚诳妄取?你见了这话,就引来成立你的一切有,这是错了的!既是「虚诳妄取」的,在这虚诳妄取「中」,还有什么自体,为妄取的「所取」呢?如有一种确实的自体,就不称为虚诳,能知者也不称为妄取了。所以佛说诸行是虚诳妄取的;并不成立诸行的有性,却是从虚诳妄取的说明中,指明诸行是性空的,不是实在的。我们觉得他是如此,这一方面是我们的认识不正确,知识有缺陷;一方面,现起的现象,也是虚诳的,能引起认识的颠倒;在这个因缘和合的能所错乱中,我们以为他是真实的了!佛见我们执著诸行有实在的自性,执著常乐我净,所以说这是虚诳妄取的,生灭不住而无自体的。「佛说」这话的目的,是为了显「示」一切法「空」的真「义」。佛依世俗谛,说虚诳妄取的诸行:『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唯其是虚诳的,所以依缘而有,离缘而无;可有可无,显出一切行的本性空寂为第一义谛。也唯有从现起的有无生灭中,体观第一义的本性空;这才真的『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而证入寂灭的毕竟空了。不了解释尊的教意,执著流动的因缘生法为真实,这不免辜负佛陀了!
   辛二 约正理破
   壬一 破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本颂,清辨说是外人的主张。依龙树十二门论及青目说,这是性空者的批评。现在依龙树及青目释。阿含说空,常是依流动变迁的诸行而显的。佛常说:『诸行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这无常、苦、非我、非我所,或作苦、空、无常、无我。佛依无常说空,这应该是经文所常见的。那么,如承认虚诳妄取的「诸法」是「有」变「异」的,那也该「知」道一切法都「是无性」空了。诸法假定是有自性的,那就决定非因缘所生;不失他的自体,应该是常住自性的。既知诸法的生灭不住而有变异的,就应知没有实在性了。有所得的小乘学者,以为诸行无常是有的;常乐我我所是空的;但只是常乐我净没有,不是没有无常的诸行。但性空学者的意见,如无常有自性的,那就不成其为无常了。因为诸行是性空的诸行,所以无常性,无我性,无生性。佛说三法即,无不在性空中成立。说『无常是空初门』;解了诸行的无常,就能趣入性空了。但有所得的大乘学者,不知无性是自性空寂,想像有浑然无别的无性法,为万物的真体,以无性法为妙有的。反而忽略世谛的缘起假名,而以为无端变化的一切法,不过是龟毛兔角;这是龙树所破的方广道人。拨无世谛的因果,强化了无性法的真实,根本没有正见无性空义。不知无性的遮遣有性,而执为表诠的实有无性。所以,破斥说:不但有性的实体不可得,就是「无性」的实有「法」体,也不可得。这因为,「一切法空」中,实有的有性与无性,这一切戏论,都是不可得的。
   壬二 反难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年 而有种种异
   外人反难说:你承认一切法是有变动的,却以为是无性的;但这只能说没有不变的常性,不能说没有变异的体性。所以,「诸法」假定是「无」有变异的自「性」,那变异就不能存在,有什么在变异呢?所以必须承认有自性。如从婴儿变成孩童,从孩童变成少年,从少年变成壮年,从壮年变成老年,有这种种的变异,必有一个五蕴和合的身心;否则,怎么可「说」从「婴儿」到「老年」,「有」这「种种」的变「异」呢?所以,无性,是无常住的性,无自我的性,不能没有变异的诸行无常自性。
   壬三 重破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老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离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诸法无性,云何而有异』两句,从般若灯论与青目释看来,是多剩的,应该删去。论主反责他说:「诸法」假使「有」实在的自「性」,他就是固定不变的。在时间上是永远如此,在空间上也不能变异。这样,有自性怎么可以说有变异呢?所以说:「云何而得异」。再从前后的同异去观察:你说诸行有变异,还是说前后是一法,还是说是两法?假使就「是」这一「法」,既然是一法,当然不可说他有变「异」。变,要起初是这样,后来又改为那样。一法是始终如一,永远保持他的自体而不失不异,这怎么可以说变?假使说前后是不同的两法,这也不能说有变异。这法不是那法,那法不是这法,彼此都保持他固有的自性,如此如此,这还说什么变异?所以说:「异法亦无异」。举事实说吧!「如壮」年有壮年的自体,要保持壮年的特色;老年有老年的自体。那就壮年是壮年,老年是老年。壮年「不」能变「作老」年,这是比喻异法无有异的。「老亦不作老」,流通本作老亦不作壮,依嘉祥疏及青目论,应改正为不作老。意思说:老就是老,怎么可说变异作老?这是比喻是法无有异的。外人觉得「是法」是可以说变「异」的,本是一法,他起初是这样,后来变化了又成另一形态,这岂不是变?论主说:在世俗假名上说,蛋变成鸡,小孩变成老年。如说他有真实自性,这不但胜义中不可得,如幻的世俗,也不能容许这样的变异。如牛乳的五味相生,乳、酪、生酥、熟酥、醍醐。如以为就是牛乳自体,慢慢的变成酪,那牛「乳应」该就「是酪」。但事实上,牛乳要加上一番人工制炼,因缘和合才有酪。酪的性质功用,是与牛乳不相同的,这怎么以为就是牛乳的自体呢?但也不能说异法有酪,「离」了「乳」,更没「有」一「法」「能」够「作」成「酪」的。乳由种种因缘和合而有,这因缘和合有的乳本无自性,与其他的因缘和合而成为酪。在无自性的缘起中,酪不就是乳,也不能说离乳有酪;不一不异,有乳也有酪,表现着虚妄如幻的无常。
   己二 破诸行空理
   庚一 约正理破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以下二颂,是破实有论者的。外人见论主否定他的自性,高扬一切皆空,他就反难说:你主张空,那就应该承认不空;如没有不空法,你观待什么而说空呢?所以,在说空的当下,反而是成立诸法的不空了。反之,如否定自性的不空,就无可观待,不能成立一切空。而我呢,有五蕴的有性,显出无我的空性。或者,有真常大我的不空,显出世间虚妄的不实。或者,依缘起的不空,显出法性的平等空性。这些,在论主看来,是不理解空义的。从空而显出诸法,或真实的有性,自然是执为实有;就是所说的空,也何尝不是有性的存在?总之,你是想像有不空的存在而后说空的。但经说一切法空,是从胜义观中,现觉无分别的本性空寂。要我们理解一切法的本性,无有实性,所以在世俗名言中说一切法空。这不但不是观待不空法而说空,自性也就本来无体。所以说诸法空,如说这里没有花瓶,这不过纠正别人的幻想与错觉,使他了解无瓶;既不是除了实有的瓶而说无瓶,也不是说了无瓶,就有无瓶的实在体。所以,你以为有实在的不空法才有空法;而且想到有实在的空法,这完全颠倒了。我「若」承认「有不空法」,那也就「应」该「有空法」。「实」在说来,没有丝毫的「不空法」,那里又显出「有空法」的真实性可得呢?清辨破唯识家的『诸法空真实是有』,说众生执有我,佛就说无我;众生执实有,佛就说性空;你听说空,就以为有真实的普遍空性,这不堕在「空见」中吗?一般人以为性空者堕于空见,那知相反的,见有空性真实者,才是堕空见呢?这一颂,从否定不空法的存在,破除真实有的空性。
   庚二 显教意破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本颂从两个意义而来:一、空性实有论者想:纵然破除了相待有的空性,反而显出离有离无的绝对空性。胜义胜义的空性,那里可以说没有?二、有所得的大乘学者想:经中处处说一切皆空,法性空,号称性空论者,怎么说『何得有空法』?这是需要解说佛经的意趣,才能拯救他们的空见。要知道,「大圣」佛陀的所以「说」诸法性「空」,不是说宇宙万有的真实性是空,是「为」了要我们「离」却种种错误的执「见」的。像有、无,生、灭,常、断,一、异,来、去的这些执见的生起,就因为见有诸法的自性。从根本的自性见中,执著实有的我法。佛知道执自性实有,是流转生死的根本,所以依缘起假名说一切法空。自性是出于倒见,本无所有的,所以说本性空寂。这用意所在,无非要我们远离诸见。假定不能理解佛说空的用意,又「见有」实在的普遍的「空」性,那就没有办法了,「诸佛」也「不」能教「化」了!众生本来执有,佛所以说空教化;空,就是离一切戏论而不着。你却要执空,这还能教化吗?再为说有吗,执有是众生的老毛病!可以对治,到底不能使众生解脱,所以也不能再为说有。这如火起用水救,如水中也有火,这还有什么办法呢?佛弟子容易执空,但性空者是不执空的。胜义观中,当然空也不可说,不可着。离却了诸见的错误,世俗谛中,洞见诸法的因缘幻有,所以说一切法如幻、如化。在无自性的缘起有中,涅盘亦如幻如化。生死涅盘寂然都无自性,离一切戏论而正见法相。
   观合品第十四
   行品以后说合品,这是阿□达磨的次第。舍利弗阿□昙,与世友集论,都以此为次第。行品是总论缘起有为的一切行,合品是说缘起中六处缘触的历程,就是六根取境,和合生识,三者的和合而生触。本来,染染者品也曾谈到过合,不过他祗在我与法的关系上说;本品所说的,主要在触合,更进一步的说一切自性的和合不可能。小乘学者,说和合是佛陀所说过了的。根境识三法和合而生触,因触而起感情、想像、意志等。由此和合,可以证明三法是有的;没有,怎么可说和合?所以成立有三法的和合,那一切行也不能不成立为实有。并且,六处缘触,在缘起中,为生死集灭的转捩点。根身对境而认识,假定是错误的,就起烦恼、造业、流转生死了。假定认识正确,烦恼不起,不作不如理行,这就可以得解脱了!六处缘触合,在诸行中有这样的重要,所以在观行品后,有接着一论的必要。佛法中,有人法的相合,有二和合识,三和合触的合;在印度的胜论师,有六句中的和合句。胜论又说:我、意、根、尘合则知生。即主张在根尘和合时,因神我的御用意根,才有知识的产生。像这些实有论者所说的合,或以为实有自性者可合,或以为有实在的和合性。在正确的缘起观察下,根本就不成其为合。所以要一一的击破他,才了解因缘和合的真意。
   戊二 观和合
   己一 别破
   庚一 夺一以破合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三法,本不可以说别异;现在姑且承认三法的自性各异,就用这不一的别异,否认他的和合。「见」是眼根;「可见」是色法;「见者」,有我论者说是我,无我论者说是识。从三法别异说,境是在外的,根是生理的机构,识是内心的活动。这「三」者「各」各别「异」,各有各的「方」所位置。色境既不能透进眼根;眼根也不能到达外境;根境是色法,也不能与无色的心识相接触,这样的彼此不相关涉,「是三法」别「异」的,无论怎样,「终」究都不能「有」可以和「合」的「时」候。总之,说他有实在的自体,别别的存在,彼此间就不能说有贯通的作用;和合的可能性,当然也就没有了!
   这三者既不能合,那么,因眼见觉得色的可爱,因而生起贪着,这就是贪染;那时,可见也就名为可染;见者也就叫做染者了。见、可见、见者既不能和合,这「染与」「可染」、「染者」,当然也是不能有合了。再说到其「余」的耳、鼻、舌、身、意五「入」,五尘,五者;及其「余」的镇、可镇、镇者,疑、可疑、疑者等「烦恼」,也像眼入与染一样的不能成立和合了。
   庚二 无异以破合
   辛一 明无合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非但可见等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外人想:一体的不能说合,差别的「异法」,是应「当有合」的,论主怎能说异法不合呢?不知论主的真意,并不承认见等是各各别异的;他既执着别异以成立他的和合,所以就否认那样的别异性。「见」所见「等」一切法,是缘起法,有相依不离的关系,所以「无有」自性的别「异」相。异相的不可得,下面要详加检讨。这样,「异相」既然都「不」得「成」,那「见等」诸法,怎么能想像他的和「合」呢?进一步说,「非但」见、「可见」、见者「等」的三事,「异相不可得」,其余「所有」的「一切法」,也都是「无」有「异相」可得的。
   辛二 成无异
   壬一 因离中无异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所因出 是法不异因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外人想:世间是无限的差别,怎么说无异?其中,胜论师是特别立有同性、异性的实体。胜论派在有名的六句义中,有大有性及同异性两句。大有是大同,有是存在,一切法都是存在的;一切法的所以存在,必有他存在的理性,这就是大有。同异性,是除了大有的普遍存在以外,其他事事物物的大同小同,大异小异。这一切法的所以有同有异,必有同异的原理,这就叫同异性。如人与人是共同的;而人与人间又有不同,这就是异。又人与牛马是异;人与牛马都是有情,这又是同。一切法有这样的大同小同,大异小异,证明他有所以同所以别异的原理。本文所破的异相,主要是破这同异性中的异性。不但别异的原理不成,就是事物的别异自性,也不能在缘起论中立足。所以破他说:「异」是差别,但怎么知道他是差别呢?不是「因」此与彼「异」而知道「有异」的吗?此法因别异的彼法,此法才成为别异的。此法的差别性,既因彼差别而成立,那么差别的「异」性,不是「离」了彼法的别「异」性,此法就「无」有差别的「异」性可说吗?这样,此法的差别性,不是有他固定的自体,是因观待而有的。从相依不离的缘起义说,凡是从因缘而有的,他与能生的因缘,决不能说为自性别异。如房屋与粱木,那能说他别异的存在?所以说:「若法」从「所因」而「出」的,「是法」就「不」能「异因」。这样,外人所说的别异,显然在缘起不离的见解下瓦解了。
   外人听了,还是不能完全同意。他以为:异有两种:一是不相关的异,一是不相离的异。如木与房子的异,是离不开的异;如牛与马的异,是可以分离的异。不相离的异,固可以用离异没有异的论法来破斥;至于相离的异,焉能同样的用因生不离的见解来批评呢?外人的解说,还是不行!因为,「离」第二者所「从」因的别「异」性,如可以有别「异」性,那就「应」该离其「余」的「异」而「有」此法的别「异」了。但事实上,「离」了所「从」的别「异」性,根本就「无」有此法的别「异」性。如牛与羊,因比较而现有差别;如没有牛羊的比较,怎么知道他是差别的?所以还是「无有异」性。性空者是近于经验论的,决不离开相待的假名别异性,说什么差别与不差别的本然性。第二颂,清辨的般若灯论是没有的。这实在不过是引申上颂的意义而已。
   壬二 同异中无异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上二颂,是从因果门中去观察;这一颂,从理事门,也可说从体相门中去观察。到底异相的差别性,是在不同的异法中,还是在不异的同法中?假定法是别异的,他既是别异的,那就无须差别性与法相合,使他成为别异的。所以「异」相的当「中」,是「无」有「异相」的。假定这法本是不异的,在不异的同法中,差别性又怎么能使他成为差别呢?所以「不异中」也「无」有差别性。异不异法中,差别都不可得,这可见是根本「无有异相」。
   外人以为有异相,所以事物有别异;那么,现在既没有异相,那还能说这个与那个的自性差别吗?所以说:「则无此彼异」。宇宙的一切,不过是关系的存在,没有一法是孤立的,孤立才可说有彼此的自性差别;不孤立的缘起存在,怎么可以说实异呢?
   己二 结破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现在,转到本题的和合不成。说和合,不出二义:或是就在这一法中有和合,或是在不同的二法中有和合。但这都是不可通的。假定就在这一「法」中有合,这是「不」可以的,「自」己怎么与自己相「合」?假定在不同的「异法」中有合,这也「不」可以,因为不同法,只可说堆积在一起,彼此间并没有渗入和「合」。是法异法都不能成立合,那「合者及合时」当然也没有。就是胜论所立的为一切和合原理的和「合法」,也是「无」有了。
   观有无品第十五
   本品,开示佛说缘起的真意。世间的一切,在生灭无常中;但不同一般人所想像的有无。他们所想到的有,是实有;所想到的无,是实无。有是有见,无是无见,沈溺在二边的深坑中,永不得解脱。如来出世,离此二边说中道,即依缘起说法,使人体悟有无的实不可得。缘起法,即一切为相待的现象,因缘和合的假名。因缘和合的时候,现起那如幻如化的法相是有;假使因缘离散的时候,幻化的法相离灭,就是无。此有此无,离却因缘不存在,也不非存在;不生也不灭。是缘起假名的,一切性空的;有无生灭宛然,而推求诸法实性不可得的。缘起性空中,离有离无,离非有非无,灭一切戏论。这是如来开示缘起法的根本思想,以纠正世间一切妄见的。未得善解空义,不知性空是自性见的寂灭;不知无是缘起假名,是因缘幻有离散的过程;以为空与无同样的没有。听说非有非无,于是在有无外另执一非有非无的诸法实体,以为是非有非空的。这样的错见,不知空,也不知非有非无。还有,一分学者不知佛说缘起是性空的假名,执著缘起有决定相;于是爱有恶空,仍旧落在二边中。本品特别针对缘起自相实有的学者,加以破斥,使佛陀的真义开显出来。十二门论也有观有无门,但他约有为法的三相说:生、住是有,灭是无。本论所观的有无,是约法体说──就是诸法的自体,不可说他自性实有,也不可像外人说的实无自性。两论同有观有无品,但内容不同。
   戊三 观有无
   己一 别观
   庚一 非有
   辛一 观自性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说有性,不出自性、他性、或非自他性的三者。说无性,外人或以为一切都没有,或以为坏有成无。众生妄见,不出此四句。现在先观自性有不成。本颂以众缘生的事实,破他有自性。所以这里所破的主要对象,是佛法中的有所得学者。有所得的大小乘学者,以为十二缘起的『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是自相有的缘起法,是实有实无的。所以破斥道:既承认诸法是因缘和合生,那就不能说他有自性;因缘有与自性有的定义,根本是不相吻合的。『自性』,依有部的解说,与自体、自相、我,同一意义。承认自体如此成就的,确实如此的(成、实)自性,就不能说从众缘生。凡从众缘生的,即证明他离却因缘不存在,他不能自体成就,当然没有自性。所以说:「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假定不知自性有与因缘有的不能并存,主张自「性」有或自相有的法,是「从众缘出」的。承认缘起,就不能说他是自性有,而应「名」之「为」所「作法」;这不过众缘和合所成的所作法而已。一面承认有自性,一面又承认众缘所作成,这是多么的矛盾!所以说:「性若是」所「作者,云何有此义」?凡是自「性」有的自成者,必是「无」有新「作」义的常在者;非新造作而自性成就的,决是「不待异法」而「成」的独存者,这是一定的道理。承认缘起而固执自相有,这在性空者看来,是绝对错误的。所以论主在六十如理论中说:『若有许诸法,缘起而实有,彼亦云何能,不生常等过』!
   本颂明白指出自性的定义,是自有、常有、独有。我们的一切认识中,无不有此自性见。存在者是自有的;此存在者表现于时空的关系中,是常有、独有的。凡是缘起的存在者,不离这存在、时间、空间的性质;颠倒的自性见,也必然在这三点上起执。所以佛说缘起,摧邪显正,一了百了。月称显句论,不以本颂的自性三相为了义,专重「自有」一义;离却时空谈存在,真是所破太狭了!他又以自性有为胜义自性,非本颂的正义。
   辛二 观他性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他性,是依他而有自性。依他起法的自相有者,不像一切有部的未来法中自体已成就;他否认自然有性,而承认依他有自性。依论主的批评,这不过是自性见的变形而已。所以说:诸法若有实在的自性,可以以自对他,说有他性。假定诸「法」的实有「自性」都不可得,那里还「有」实在的「他性」可说?要知道,自性、他性的名词,是站在不同的观点上安立的。如以甲为自性,以甲对乙,甲即是他性。所以说:「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这样,说了自性不可得,也就等于说他性无所有了。舍弃自性有而立他性有,岂不是徒劳!
   辛三 观第三性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有人以为:自性不成,他性也不成,在自性他性外,另有第三者,那是应该可以成立的。那里知道,这也不得成。不是自性,就是他性;「自性、他性」既没有,那里「更有」第三者的「法」呢?假定实「有」诸法的「自」性、「他性」,「诸法」也或者「得」以「成」立;现在根本没有实在的自性、他性,所以诸法实性都不得成立。
   庚二 非无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有人以为:诸法实有自性、他性,第三性不成,那么,实无自性,这该没有过失了!这是不知缘起无的误会。要知先要成立了有,然后才可成立无。现在「有」都「不」能「成」立,「无」又怎么「可」以「成」立呢?无是怎么建立的?「因」先「有」一种「有法」,这「有」法在长期的演变中,后来破「坏」了就说他「为无」;无是缘起离散的幻相。从上面推察,实有已根本不成,那还说什么无呢?如说人有生,才说他有死;假定没有生,死又从何说起?这可见有无都要依缘起假名,才能成立;离缘起假名,实在的有无,都是邪见。
   己二 总观
   庚一 开示真实义
   辛一 遮妄执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此下,依化迦旃延经的中道正观,明有无二见的断常过失。先承上总遮:「若」有「人」在诸法中,「见有」性,或见「无」性;有性中,「见」实在的「自性」,或实在的「他性」。那就可以断定,这人所见的一切法,是不能契合诸法实相的,也即是「不」能正确的「见」到「佛法」的「真」义、「实义」、谛义、如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流转法,经说但以世俗假名说有。就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缘起还灭,也建立于假名有。但以假名说缘起,所以缘起法的真实不可得。外人不能理解缘起假名,见有性、无性,自性、他性,那就自然不能够知道缘起性空的真义了。
   辛二 证佛说
   佛能灭有无 于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
   缘起性空,是阿含经的本义;所以引证佛说。实有实无的自性见,能灭除他的,只有大智佛陀的缘起法,所以说「佛能灭有无」。这在「化迦旃延经中」,佛陀曾经「说」过了的。迦旃延,具足应名删陀迦旃延,是论议第一的大弟子。他问佛:什么是有边?什么是无边?佛对他说:一般人见法生起,以为他是实有,这就落于有边;见法消灭,以为他是实无,这就落于无边。多闻圣弟子不如此,见世间集,因为理解诸法是随缘而可以现起的,所以不起无见。见世间灭,知道诸法不是实有,如实有那是不可离灭的。这样,佛弟子不但「离有」见的一边,也「离无」见的一边。离有离无,即开显了非有非无的性空了!不落二边的中道,就建立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上。性空唯名的思想,所依的佛说很多。这离二边的教说,见于杂阿含经,是值得特别尊重的。
   佛陀为令有情契入胜义空性,证得寂静的涅盘,所以就在世间现事上建立缘起法。众生从无始来,都不见诸法的真实义;假使不在缘起的现象上显示,就无法说明。缘起现事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 彼无,此灭故彼灭的』。因这缘有,而那果才有;因这缘生,而那果才生:这就开显了世间的流转。翻过来说,因这缘无,那果也就无;因这缘灭,那果也就灭;因缘灭无,就开显出世还灭。由此,也就可以得解脱,入涅盘,悟证空性了。世间的缘起现事,可生,可灭,可有,可无,这可见诸法不如常人所见那样的实有、实无、实生、实灭。如实在的有法,决不可以无;可以无的法,就知道他不是真实有。有法是这样,生法也是这样。诸法既是假有假生的,自然也就可以假无假灭。从一切唯假名中,离却诸法的真实性,就是还灭入涅盘了。这是从流转还灭中,离却有无的执见,而达到一切法空性的。实有、实无、实生、实灭,虽然没有,假有、假无、假生、假灭,缘起假名中是有的。自性空而假名有,这是缘起的本性。佛所说的缘起定义,佛教的一切学者都不能反对。一切法空为佛教实义,真声闻学者也不拒绝,何况以大乘学者自居的呢?
   庚二 遮破有无见
   辛一 无异失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无 性若有异相 是事终不然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 云何而可异
   上从教证,显示实有实无性的不可能,这从理论显出实有实无性的过失。假定诸「法」是「实有」自「性」的,「后」来的时侯,无论怎么样,都「不应」该「无」有。这样,佛说缘起,只可说此有故彼有,不应更说此无故彼无了。实有自性,如何可无?佛也不能违反法相,所以般若经说:『若诸法先有后无,诸佛菩萨应有罪过』。佛既说缘起事相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可见诸法实有自性的不可成立了。实有自性,即不能从有而无,即不能有变异。如说实有自「性」,又承认「有」变「异相」,这纯是自相矛盾的戏论。所以说:「是事终不然」。
   假定一定要固执「实有」自「性」,那应审细的考察:这实自性的法,怎么「可」以变「异」的呢?实自性的法,不能有变异,而现见世间一切诸法都在迁流变异中,所以知道诸法是没有决定自性的。有人见实有性的理路走不通,就转回头来走那诸「法实无性」的一条路。实无,不是缘起法性空,是一切法如龟毛兔角的无有,如方广道人。若因果缘起,一切都没有,那还谈什么变不变异?所以说:「云何而可异」?这种实有实无论者,可以说:说诸法实无性的,没有懂得诸法的缘起;说诸法实有性的,没有懂得诸法的性空。前者是损减见,后者是增益见(其实是二谛都不见)。要离却二见,不执实有实无,必须透视缘起法的假名有。虽是假名有,但也不失诸法的因果相互的关系。这样,才能突破自性见,见到即缘起而性空,即性空而缘起的中道!
   辛二 断常失
   定有则着常 定无则着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着有无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本颂,总结有无二见的堕于断常;这可说是不知缘起法的必然结论。假使执著诸法决「定有」实在的自性,就应该以为此法是始终如此的,以为是常住不变的。这样,就必然执「著」他是「常」,而落于常见的过失了!假使执著诸法决「定」是实「无」性,那就抹杀因果缘起,相似相续。那必然要执「著」他是「断」,而犯断见的过失了!为什么见断见常都是过失呢?因为诸法是常或断,即违反缘起的相续,不知缘起正法了。所以,「有智」慧的多闻圣弟子,「不应」执「著」诸法是实「有」或者实「无」。这约二人别执断常而说;也可以约一人前后别执说。假定诸「法有」决「定」的实自「性,非」是「无」有,那就必然「是常」住,落于常见,像说一切有系,尽管他说诸法是无常的,万有是生灭的,但他主张三世实有,一切法本自成就,从未来至现在,由现在入过去,虽有三世的变异,法体在三世中,始终是如此的。所以在性空者看来,这还是常执。假定以为「先」前的诸法是实「有,而」现「今」才归于灭「无」,那又犯了「断灭」的过失!拿烦恼说吧:实有自性者,说先有烦恼,后来断了烦恼,就可涅盘解脱了。大乘佛法说不断烦恼,这就因为见到实有者的先有现无,有断灭过失,所以开显烦恼的自性本空;假名断而实无所断。否则,烦恼有实自性,就不可断;不可断而断,就犯破坏法相的断灭过了!
   观缚解品第十六
   有无品观缘起的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这一品中,观缘起的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从假名生灭中,体悟生无所来,灭无所至的空寂。此生彼生,是生死流转门;此灭彼灭,是涅盘还灭门。流转是生死往来,还灭是生死解脱;所以说到流转、还灭,也就说到系缚、解脱。学佛者的唯一目的,是了生死,得涅盘。在生死海中有系缚,入涅盘界得解脱。既有生死与涅盘,系缚与解脱,怎么可说诸法无自性呢?有所得的学者,因此以缚解的事实,证明所主张的诸法有实体。流转、还灭与系缚、解脱,意义上稍有不同:相续不断的生死现象是流转,寂灭无生的涅盘寂静是还灭。系缚与解脱,却在能所动作上说,就是缚有能缚、所缚,脱也有能脱、所脱。当能缚缚所缚的时候,就不能获得自由;假使割断能缚,从系缚中解放过来,这就可以解脱了!
   系缚有两种:一、烦恼系缚五蕴:五蕴,不定要流转在生死中,不过由烦恼,尤其是爱取系缚住了他,才在生死中流转的。五蕴从取而生,为取所取,又生起爱取,所以叫五取蕴。爱是染着,取是执取;由爱取力,执我我所,于是那外在的器界,与内在的身心,发生密切的不相舍离的关系,触处成碍,成为系缚的现象了。所以经中说:『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中间欲贪,是其系也』。二、五蕴系缚众生:众生是假名的,本无自体;不过由五取蕴的和合统一,似有个体的有情。此依蕴施设的假我,在前阴后阴的相续生死中,永远在活动,往来诸趣,受生死的系缚。解脱也有两种:一、以智慧通达诸法,离爱取的烦恼,不再对身心世界起染着执取。虽然还在世间,却可往来无碍,自由自在的不受系缚,这是有为的解脱。二、弃舍惑业所感的五取蕴身,入于无余涅盘界,得到究竟解脱,后有五蕴不复再生,永远离却五取蕴的系缚,这是无为解脱。此是佛法的要义,自然要有正确的知见,所以先观流转、还灭的无自性,后观系缚、解脱的无自性。击破了实有自性见,然后从缘起的假名中,建立生死与涅盘,系缚与解脱。
   戊四 观缚解
   己一 遮妄执
   庚一 观流转与还灭
   辛一 观流转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若众生往来 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 谁有往来者
   若从身至身 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 则无有往来
   往来天上人间,三界五趣,是生死流转的现象。说到流转,不外诸行的流转,有情的流转。无我有法,法从前世移转到后世,如化地部的穷生死蕴,铜□者的有分识,这是诸行的流转。或说五蕴法中有不可说我,一心相续中有真我,从前生移转到后生,这是有情的流转。学派中,大众及分别说系,多说诸行流转;说有情流转的,如说一切有系的假名我,犊子系的不可说我,都是说明从前世到后世的。萨婆多部说:诸行无常,念念生灭,三世恒住自性,所以不许流转。大众、分别说系,说的诸行无常,不但念念生灭,而且是念念转变;这就是承认诸行的流转了。先考察诸行的流转:是常恒不变的流转呢?是无常演变的流转呢?假定是常恒不变的流转,这不但不成其为诸行(行是迁流变化的),也不成其为流转。常恒是前后一致没有变化的;人间常在人间,天上常住天上,这还说什么流转呢?所以在「诸行」「往来」生死中,如执著「常」住,就「不应」说他有「往来」。假定是无常演变的流转,无常是终归于灭,而且是刹那刹那的即生即灭。灭了,还有什么从前世移转到后世去呢?有从前世到后世的法,必有前后的延续性;才生即灭的无常,如执有自性,怎么可以说他有流转?所以诸行是「无常」的,也「不应」说他有往来。诸行的常无常,不可说他有往来生死的流转;依蕴、界、处而安立的众生,说他是常或无常,也同样的不能成立生死流转的往来。所以说:「众生亦复然」。
   虽然说了诸行和众生的流转都不可能,但在固执实有自性者的学者,特别是一切有与犊子系,以为诸行虽不能建立往来,在诸行和合的相续中有我;依这假名的或真实的众生,就可以说有流转了。这对于众生,倒需要考察:假定说有「众生」的「往来」,这众生是假有的吗?是实有的吗?假定说是假有的,那应当反省:所建立的实有诸法,尚且不能流转;却想在假有的众生上建立,岂不是笑话?真水不能解渴,想以阳焰来解渴,这当然是不能达到目的的。主张实有自性,就应当在实有上建立流转;否则,应痛快的接受一切唯名论,在假名中建立一切。假定说是实有的,或妙有的,根本佛法中,彻底不承认这种思想。因为实有、妙有的众生,在现实身心的探求中,了不可得。如在五「阴」、六「界」、六「入」的诸法「中」,以「五种」方法,「求」微妙实有的自我,「尽无」所有。阴、界、入是组合有情的原素,所以在这一切法中求。且以五阴中的色阴说:色不是我,离色没有我,不离色也没有我,我中没有色,色中也没有我。五门寻求色阴中的我不可得,余阴,六界,六入,以五门寻求,同样的也没有。诸法中求我既不可得,那还「有」「谁」在「往来」呢?
   生死流转,必有前后五阴身的相续;众生既是假有而不可得的,那么前后五阴身的流转中,什么是流转的当体呢?从前五阴移转到后五阴,前者在前不到后,后者在后不到前,什么是从前到后的流转者?说到这前后的联系,佛法中有两大派,就是有中有派和无中有派。无中有派,继承佛教的本义,说业力不可思议,由前生业力的存在,感生后五阴;因业力而前后相续。可以从前世到后世,根本不要其他的东西,担任联系的工作。但此说,还需要考虑:假定现有的五阴身在法王寺,在此刻崩溃;后有的五阴身在重庆;要在几天以后才生起。时间、空间都有相当的距离,怎么能说联系?并且,业力在前,还是在后,还是从前到后?纵然业力难思,也不过前灭后生,也不能成立往来。有中有派,主张在此身死有的五阴身后,来生生有的五阴身前,中间有一中有身,可以担任从此到彼的工作。时空虽都有距离,也不碍前后身的相续。这本是佛教西方系,采取世俗细身说的新义。这一说,虽将时空的距离连接起来,免致脱节,但他所有的困难,与无中有家并无差别。因为,如从五阴身到另一五阴身,那么,从前到后的往来者,就是无身。所说从这身到那身,是把前一五阴身带到后生去,成为后有的五阴身?还是前一五阴身灭,另生一后世的五阴身?自然,你是承认后一说的。但前一五阴身灭,有前一五阴身的方位;后一五阴身起,有后一五阴身的方位。此生此灭,彼生彼灭,前者在前,后者在后。你觉得前后可以相接,我看出前后的中间,从这里到那里,缺乏连络。前是五阴身,后是五阴身;中间岂非是无身?所以说:「从身至身」而有「往来」,就是「无身」。中间既没「有」移转的「身」,从这里到那里,那里还可说「有往来」呢?这一颂,破无中有派;有中有派,也还是同样的困难,受同样的破斥。从刹那的自性的见地去看,困难毫无差别!
   辛二 观还灭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
   流转的是诸行与众生;还灭的也就是诸行与众生。这里说灭,是灭而不起的永灭、寂灭,不是念念生灭的灭。灭是对生说的,有生生不已的流转,可说有截断生死流的还灭。诸行及众生,本无有生,求流转实性不可得,那灭又何所灭呢?诸行及众生,常、无常,都不能有所灭。实有的东西不可灭;是假有的,就没有东西可以灭。所以诸行与众生,都不可说有灭。说「诸行」有「灭」,「众生」有「灭」,这到底是「不然」的。
   庚二 观系缚与解脱
   辛一 总观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
   「诸行」是无常念念「生灭」的。即生即灭的如幻法「相」,前念后念的诸法,没有任何能力能系缚他;因为刹那生灭,前后不相及。在此一念同时的一切,大家都刹那不住,也没有系缚相可说。通达了诸行是无常的,就知道系缚不可得了。有缚才可以说有解,无缚那还说什么解呢?如有绳索捆缚了手脚,然后把他解开了,这是解;假使先前没有绳索捆缚,那就没有可解的了。经上说:(空间上)法法不相到,(时间上)法法不相及,法法相生相灭,而即自生自灭,那还有什么可系缚呢?如许多人在房子里,房外烧起火来,里面的人同时向外拥挤,挤到门口时,拥塞起来,一个也走不出去。这不是那个拉住那个,不过大家拥塞住吧了。好像彼此牵扯住,其实等于自己挤住自己。所以诸法前生后灭,俱生俱灭,没有一法可缚的。古时有参禅的学者,向一位禅师求解脱。禅师间他:『谁缚汝』?求系缚了不可得,更求什么解脱呢?如梦中梦见魔鬼魇住自己,千方百计的求他离去;到大梦醒来,知道本没有魔鬼,自然也就不求离去了!所以说:「不缚亦不解」。诸行是这样,「众生」也是这样,这「如先」前所「说」过的无往来,无还灭,也可知众生的「不缚亦不解」了。般若经中说:『菩萨正忆念,生死道长如虚空,众生亦如虚空,其中实无生死往来及解脱者』,也是这个意思。
   辛二 别观
   壬一 观系缚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 余如去来答
   假使说有系缚与解脱,那应该观察:缚是怎样缚的,脱又是怎样脱的?如果说:五取蕴的「身」体「名为缚」,那么,「有身」就「不缚」。缚是动作,要能缚缚所缚,才叫做缚。独一的五取蕴身,没有能所,怎么可以说缚?如刀不自割,指不自指一样。或者说:先有的五取蕴身,是能缚,没有所缚;后有的五取蕴身,是所缚,没有能缚。前后不相及、能所不相关,所以有身也没有系缚可说。有身尚且不能缚,「无身」当然更没有能缚所缚的「缚」事了。要说系缚,不出有身无身,有身无身,都不能成立系缚,那还有什么可缚呢?所以说:「于何而有缚」。
   主张有缚的说:你根本没有懂得五取蕴的身体是怎样缚的。当然,一法是没有缚的;但五取蕴并不是一法,他是有五类的,尤其是行蕴中更摄有多法。行蕴中的烦恼,尤其是爱取,他能系缚五取蕴身。缚有相应缚、所缘缚的差别:爱取等烦恼,与心心所法相应,名为相应缚;爱取有漏心法,缘虑了诸有漏法,就名为所缘缚。在这相应、所缘缚中,有能所缚的差别可说。能缚烦恼是系缚的工具,由此能系缚那所缚的,成为系缚的现实。这种解说,仍免不了过失。怎么呢?假使在「可缚」(即所缚)之「先」,已有一能「缚」者,那或许可以说为能「缚可缚」的。但事实上,在所缚之「先,实」在没有一个能「缚」者。能缚既不在所缚之前,怎么可以说有缚呢?若一时并生,即失去能所的关系了。「余如去来答」,是说已缚无有缚,未缚亦无缚,离已缚未缚,缚时亦无缚等。
   壬二 观解脱
   缚者无有解 不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 缚解则一时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盘 若人如是者 还为受所缚
   从系缚中解脱过来,是约智慧离却烦恼说。智慧是能解,烦恼是所解。如一般有所得者的解脱观,实不能成立。试问:怎样称为解脱?是曾被系缚者的解脱?不被系缚者的解脱?还是正被系缚的时候得解脱?曾被「缚者」,是「无有」「解」脱的,因为曾系缚的烦恼已过去了,已失却了他的作用,还要智慧去解脱作什么?况且,系缚烦恼在过去,智慧在现在,智慧没有能力去解脱过去。如「不」曾被「缚」,那更「无」「解」脱;因为没有缚,就无缚可解。正当「缚」的「时」侯,也不可以说「有」能「解」的智慧;如有能解的智慧,系「缚」与「解」脱,那就成为同「一时」候存在了。缚与解是相反的,有缚就没有解,有解就没有缚,解与缚怎能同时存在?所以,慧解与惑缚,同时即相违,异时即不相及。可以上面所说的明□喻,以观察解脱的性空。
   有人这样说:如「不受」不取不着一切「诸法」,心离烦恼;「我当」来即能究竟「得」于无余「涅盘」。前五蕴灭,后不复生,安然寂静,这可以说是解脱了!为什么要破解脱呢?「人」如生起这样的观念,那他「还」是「为受所缚」,并不曾真的得到涅盘甘露味。因为,虽不着于生死,但又取于涅盘,以为实有涅盘的解脱可得,又被涅盘见所缚;可说是『逃峰趣壑』。所以,仍是在生死海中奔流,并没有能入于寂静的涅盘!涅盘即一切法的如相,如幻如化而毕竟空寂,无一毫取相可得。那里是生死以外,别有个实在的安然快乐的涅盘,可以到达、证入。不过为了引诱众生远离妄执,佛才方便说有涅盘。如了达诸法如幻如化,生死如幻如化,即生死当相为涅盘,本来寂静;那里可以说不受诸法以后,我当得涅盘?前颂约有为解脱说,此颂约无为解脱说。这两者,如说他是实有的,以性空正见观察,根本都不得成。
   己二 示正义
   不离于生死 而别有涅盘 实相义如是 云何有分别
   生死与涅盘,系缚与解脱,这不是截然不同的两法。生死就是涅盘,系缚就是解脱,「不」可说「离于生死」之外「而别有涅盘」,也不可说离系缚之外,而别有解脱。因为在诸法「实相义」中,一切平等平等,无二无别。如在生死系缚中通达性空,这就是涅盘解脱;假使离生死而求涅盘的真实,离系缚而别求解脱,涅盘解脱即成为生死系缚了。涅盘解脱,即一切法毕竟性空,一切戏论都息。不过引诱初机,劝舍生死入涅盘,岂真的有可舍可取!所以法华经说:『此灭非真灭』,是『化城』。不能了达实相的毕竟性空,不知毕竟空中不碍一切;执有生死外的常乐我净的涅盘,那就是『增上慢人』了。华严经说:『生死非杂乱,涅盘非寂静』。可见生死本来寂静,本无系缚相可得。我们所以有生死系缚,不过是我们错误的认识所造成。反之,涅盘不离万有,何尝如有所得者所想像的寂静!对众生妄见生死的杂乱,所以方便假说涅盘的寂静;从究竟实相义说,如「何有」种种「分别」:是生死,是涅盘,是系缚,是解脱呢?大乘佛法建立的无住涅盘,初意也不过如此。
   观业品第十七
   本品是观世间集的最后一品。世间集,主要的是说烦恼与业;不过说到惑业,就要谈到起烦恼造业,由业感果的经过。所以经中观苦,即观蕴、处、界的无常故苦;观苦集,就涉及从业感果的因果相续了。集谛中,烦恼虽是生死的推动力,但直接招感苦乐果报的,是由烦恼发动造作种种业所引起的业力。所以,以业力结束这一门。而且,品题说观业,实际上谈到了由惑起业,由业感果,作作者、受受者的全部问题;所以本品可看作苦集的总结。招感来生的生死苦果,业是最主要的,果报的或苦或乐,是由行为的或善或恶所决定的。但是,现在造业,怎么能感将来的苦果?这是有业力的存在不失。业力到底是什么?存在,到底是怎样地保持,怎样地存在呢?探究到这问题,佛教的各派学者,就提出种种理论去说明他。说一切有部,成立色法的无表业,以三世实有的见地去说明他。但有的以为无表业是假色。经部譬喻师,根据世间植物种果相生的现象,说业是熏习于相续心中而成为种子。正量部的学者,根据如字在纸的券约,说业的不失法。犊子与经量本计,主张有我,以我为作者受者。业力是重要的问题,也是佛教发展当中的一个主要问题。种种说法,虽各各自圆其说,然在性空正见的观察下,这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见更多困难更甚的,不能解决此重要教义。所以颂中一一的洗破,让朴质而纯洁的佛教本义,显发出来。
   戊五 观业
   己一 遮妄执
   庚一 破一切有者的诸业说
   辛一 立
   壬一 二业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这颂之前,什译还有『人能降伏心……二世果报种』一颂。这突如其来的成立善业颂,文义是不相顺的。西藏的无畏论,此颂在第十颂之后说。清辨的般若灯论长行中,虽也先提到此颂,但正式的解释,还是在后面。所以现在也就把这颂留到后面去说。
   这是一切有者,也是一般学者,直依经中的叙述而解说诸业。假名诸业,虽可作此说,但讨论到诸业的如何感果,就显然有问题了。「大圣」指佛,佛所「说」的业,根本只有「二」种「业」:一、思业,二、思已业。「思」是心所法,以造作为用,能推动内心去造作,发动身体的活动,口头的说话。思是意志的,从思虑到决定去做,所以他是业的动力。因思心所的发动而能表现于身体的动作与语言,这是「从思」心所「生」的,即是思已业。佛教学者,对这二业是共同承认的。所不同的,有部说思业是以心所为体,思已业以身表色及语表为体。经部说这二业,身体的动作与语言的诠表,不过是业的工具。这二「业」的「别相」,在经论中又作「种种」的「分别说」。此下的三业、七业,即是从二业分别而来。
   壬二 三业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佛所说」的「思」业,就是通常讲的「意业」;「从思」所「生」的业,即是通常讲的「身、口」二「业」。所以二业开出来就是三业。思与意相应,说名意业。这样,业的眷属,都包括在里面。由分别思虑的意业,发现于外所有的身体动作是身业,语言诠表是口业,也称语业。
   壬三 七业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这两颂,成立七业。但颂文隐晦,很难确指是那七业。青目论中没有清楚的说明,清辨释也同样的含糊。嘉祥疏中举出几种不同的解说,但只采取了一种。就是身、口、意三业中,意业在七业中名思;身、口分为六种,就成了七业。身、口的六业,前四种在颂文中可以明白的看出,是「身业」、「口业」、「作」业、「无作业」。但也可解说为身有作业、无作业,口有作业、无作业,成为四业。作与无作,或译表与无表。正在身体活动、语言谈说的时侯,此身语的动作,能表示内心的活动,是身口的作业。因身口的造作,生起一种业力,能感后果,他不能表示于外,故名身口的无作业。作业是色法的,由色法所引起的无表业,所以也是色法的,不过是无所表示吧了。这无表色,□婆沙论师说是实有的,杂心论说是假有的。在这「四」种业当「中」,有「善」业「不善」业,而善不善业,又各有两类,一是造作时候所成的业,一是受用时侯所起的业。如甲以财物布施乙,在甲施乙受时,即成就善业;乙受了以后,在受用时,甲又得一善业。青目释举射箭喻说:放箭射人,射出去是一恶业,箭射死了那个人,又是一恶业;如没有射死,那只有射罪,无杀罪。前者是约能作者方面说的,后者是约所受者方面说的。上一颂约能造作说,「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即是约受用业而说。但这样讲来,似乎不止七种业了。嘉祥说:善恶各有七种业:善的七业是身、口、作、无作、作时善、受用善、思业;恶的七业是身、口、作、无作、作时恶、受用恶、思业。依我看,七业应该是身、口、作、无作、善、不善,与思。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二句,是身口业所以成为福业罪业的说明。意思是说:作无作业的善恶,不仅在于内心的思虑,也不仅在于身口的动作,要看此一动作,是怎样的影响对方,使他人得何种受用而定。如布施,决不单单作布施想,也不单是用手把财物丢出去,必须施给人,人受了受用快乐,受者能得到好的受用,所以成为善的福德业。又如杀人,他人受痛苦以至命绝,所以也就成为罪业。所以,善恶二业的分别,就看对方受用的结果是怎么样。医生的针割病人,不是罪业;以毒施人,使人或病或死,也不是福业。罪福必须注意对方的受用。凡说明业力,至少要讲这七种:内心的动机,表现于身口的动作,及因此而起的无作,影响他人而成善不善的分别;明白了这七业,佛法中所说种种的业,就能正确了解。所以说:「及思为七业,能了诸业相」。表现的身口业是作业,潜在的身口业是无作业。意业为什么不说他有作无作业呢?思是心内种种分别思虑,内心的造作,是不能直接表示于人的,所以不名为表业;既非表业,当然也就没有无表业。无表业是依有表业立的。在这些上,可见佛教的业力说,是怎样的重视身口,重视社会关系,并不像后代的业力说,倾向于唯心论。上面所说,本是佛经中的旧义。但有部他们,以为这些业是真实有自性的。明白此等业性的差别,就可以建立起业果来了。
   辛二 破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 云何生果报
   论主并不说他所立的二业、三业、七业是错误的,因为这确是佛说,缘起法中是可以有的。问题在他们主张实有自性,所以要破斥他。所说业能受报,是业住受报呢?还是业灭受报?「业住」,是业力存在不灭的意思;从开始造业一直到感「受」果「报」,这业力都存在不失。那么,所说的「业」,从作到受,不变不失,就是「常」住的了。但实际上,佛说业行是无常生灭的。佛说造业感果,不但是前生造业,来生感果,是可以经过百千万劫的。如经百千万劫的常住,太与无常相反了。如业是常的,常即不应有变化;受报就应该常受报,那也破坏随业流转、苦乐推移的事实了。进一步说,业如果是常住的,那也说不上造作了。假定说,作了业在未到感果的时候就「灭」,那业就是「无常」的。业力刹那无常,业灭时果未生,灭了以后即无所有,那又怎么可以「生果报」呢?实有论者的常与无常,都是邪见,都不能成立业果的相续。有部说身、口的作业是无常的,无作业虽也是刹那生灭的,但随心转。这就是说:有无表色与心俱生俱灭相续而起,所以能相续到未来感果。同时,又说在未感果以前,业得也是随心而流的。所以有色界的有情,生到无色界去,色法的无表业虽暂时没有了,然而因为业得的关系,后生有色界的时侯,还可以现起无表业色。这是他的解说,姑且不问此说如何,以性空者的观点,分析到刹那生灭,自性有者即不能成立前后的连系。
   庚二 破经部譬喻者的心相续说
   辛一 立
   壬一 成立业果
   癸一 举喻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譬喻者不满于一切有部的业力说,提出心心相续的业力说。以为心心相续的业力,不断不常,才可以从业感果。他的业力说,从世间的植物从种生果的现象,悟出传生的道理,成立他的不断不常。譬如黄豆,从种生果,是经过三个阶段的:一、种子,二、相续,三、结果。一粒黄豆放在土中,起初发芽,由芽生茎,从茎开花,由花结果。初是豆种,后是豆果,中间相续的是芽、茎、花、叶,不是豆种豆果,而豆种生果的力量,依芽茎花叶而潜流。所以,豆种生果,不是豆种直接生的;豆种子虽久已不存在了,但依芽茎等相续,还可以生果,而且种果是因果相类的。所以说:「芽等」的「相续」,是「从种子生」的;由种子有相续,由相续「而生果」。假使「离」了「种」子,就没有「相续」;相续没有,果法当然更谈不上的了。既然是「从种」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那就是「先」有「种」子而「后有果」,「不断亦不常」。怎样呢?从种生芽,从芽生茎,从茎发叶、开花、结果,豆种生果的力量,是相续不断的;种子灭而生芽,种子是不常的。由此不断不常的相续,豆种就可以在将来生果。
   癸二 合法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譬喻者以上面所说的譬喻,成立他的业力说。他以为从业感果,也是这样的。思心所就是心。不但考虑、审度、决定的思是思心所,就是身体的动作,言语的发动,也还是思心所(发动思)。不过假借身语为工具,表出意思的行为吧了。由作业的熏发,就有思种子保存下来。作业虽是生灭无常的,业入过去即无自体,但熏成思种子,随内心而流,心心法却是相续生的。如布施,不但布施的身口业不常,布施心也有间断,有时也起杀盗等的心行;但熏成施种,不问善心、恶心,他是可以相续而转的。业体是思,熏成思种,也不离心。所以,心心所法相续,作业虽久已过去,还可以感果。这样,最初心起作什么事业,将来就感什么果。虽然最「初心」所起的罪福业,刹那过去,但「心」心所「法」是「相续」而「生」的。从此思业熏发的心心相续,就可以「有果」了。假使「离」了「心」心所法,就没有「相续」;相续没有,果法自也不可得。既「从心」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此「先」有「业」因而「后有」报「果」的业果论,即能成立「不断不常」的中道。所造作的业,一刹那后灭去不见,这是不常;作业心与感果心的相续如流,有力感果,这是不断。由业种的不断不常,能完满的建立业果的联系。后期的大乘唯识学,说种子生现行,也还是从此发展而成。不过把他稍为修正一下,不用六识受熏,而谈阿赖耶受熏持种生现吧了。譬喻者的思想,最初造作的时候,叫种子;作了以后,没有感果之前,叫相续;最后成熟的时候,叫感果。从现象的可见方面说,虽有种子、相续、感果的三阶段,但实际上重视心识的潜流不断。唯识者的思想,最初熏成的力量,固然是种子;就是在心识不断的相续中,也还叫做种子;种子如暴流水一样的相续下去。譬喻者从相续的心心所法上着眼,唯识者多注意种子的自类相生,两者略有不同。
   壬二 别立善业
   能成福业者 是十白业道 三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业有福业、罪业。「能」够「成」为「福业」的,是不杀、不盗、不欲邪行、不妄言、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镇、不邪见的「十善(白)业道」。白,即清净善的意义。那现生未来「二世」的「五欲」快「乐」,就「是」十「白业」道的果「报」。微妙的(色、声、香、味、触)五欲快乐,不能说他的本质不好。如说地狱苦痛,就因没有微妙的五乐。然佛法所以呵斥五欲,是因为这样的:第一、五欲的快乐,还是不彻底的;解脱的快乐,才是究竟的。为令有情离有漏乐趣无漏乐,所以不遗余力的呵斥他。第二、五欲本是给有情受用的,有情自己没有把握,不能好好的受用他,反而被他所用,这就要不得了。如吃的饭,煮得好好的,适当的吃,可以充饥,也能增进健康,有精力才能做自利利他的事业,这是谁也不能说他不对。但普通人贪食,吃了还要吃,好了还要好,超过营养与维持生存的正当需要,那就成为不好了。众生的欲望无穷,佛才种种的呵斥五欲,免为五欲所包围,埋没自己。就五欲境界的本身说,大乘佛法以之庄严净土,这有什么不好呢?二世的五欲乐,为学佛者应积集而努力的去实现他,以作为自利利他的资粮。这是白业感得的妙果,所以特别的成立他。十善业为什么是善的?因为修十善业的「人能」够调「伏」自己的内「心」,使内心的烦恼,我见、我爱、镇恨等不起;烦恼不起,使自己的身心高洁、安和、喜乐、坚忍、明达,得身心修养的利益。同时,修十善业道,也能「利益众生」的。不杀、不盗等的十善业,看来是消极的禁止的善法,实际上也能利益众生。如不杀,能使有情减少畏惧的心理;不盗,能使有情的生活安定;不邪淫,能使人们的家庭和乐融洽,也能保持自己家庭中的和乐,这不是有益众生吗?进一步,不但消极的不杀、不盗、不邪淫,而且积极的救生,施舍,行梵行;不但自己行十善业,而且还赞叹随喜别人行十善业道。十善业的扩大,不是通于大乘行吗?所以不要以为十善业道,是人天的小行;能切实的履行他,是可以自利利他的。十善业,是道德律,确立人生道德的价值,指出人类应行的正行。因为有了这,人们就能努力向上向解脱,提高自己的人格,健全自己的品德,不会放逸堕落。这十善业道,为佛教的人生道德律。行十善业,能够自利利他,所以说他「是慈善」的事业。能实行这十善业,才能把握自己,才能创造现生未来「二世」快乐的「果报」。唯有如此,才能受用福乐。善业才是微妙五乐的因「种」;否则,受用欲乐,不过是欲乐的奴隶,那里能得到有意义的可乐的受用!
   辛二 破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论主说:假使「如」譬喻者那样的「分别」,说由业相续而感果报。「其过」失那就太「多」了。所以「所说」心相续的业力说,是不合乎道理的。怎样的不合理,有怎样的过失,论主没有明白的说出。他的困难所在,仍旧是有自性;理解实有者的困难,譬喻者的业种相续说,也很可以明白他的无法成立了。青目释中又略为谈到一点:譬喻者的中心思想,是不断不常,所以就在这上面出他的过失。你说种子不断不常,试问从种生芽,是种灭了生芽?是种不灭生芽?假使说种灭生芽,这是不可以的,种力已灭去了,还有什么力量可以生芽?这不脱断灭的过失。假使说不灭,这也不可以,不灭就有常住的过失。所以,从刹那生灭心去观察他的种灭芽生,依旧是断是常,不得成立。所以后来的唯识家,说有阿赖耶识,种子随逐如流。无论从现业熏种子也好,从种子起现行也好,都主张因果同时。以性空者看来,同时即不成其为因果。而且,前一刹那与后一刹那间的阿赖耶识种,怎样的成立联系?前灭后生?还是不灭而后生?如同时,即破坏了自己前后刹那的定义。唯识者要不受性空者所破,必须放弃他的刹那论,否则是不可能的。青目说:世间植物的种芽果,是色法的,可以明白见到的,他的不断不常,还成问题;内在的心法,异生异灭,不可触不可见,说他如种果的相续,这是多么的渺茫啊!所以说:过失众多,「于义」「不然」。
   庚三 破正量者的不失法说
   辛一 立
   壬一 叙说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正量者说:一切有部、譬喻者的业力说,都不能建立,我「今」应「当」「更说」一种正确的业力观,符「顺业」力感「果报」的正「义」。这是我佛所提示的,是一切「诸佛」与「辟支佛」,及声闻「贤圣」者「所」共同「称叹」的。义理正确,有谁能破坏他呢?
   壬二 正说
   癸一 标章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正量部的业果联系者,就是不失法。经中佛也曾说过:业未感果之前,纵经百千亿劫,也是不失的。他根据佛说的『业力不失』,建立不相应行的不失法。他的不失法,也是从世间事上推论出来。如世人借钱,恐口说无凭,立一还债的借券;到了约定的时期,还本加息,取还借券。在没有还债以前,那借券始终是有用的。他本身不是钱,却可以凭券取钱。正量者以为造业也是这样,由内心发动,通过身口,造作业力,业力虽刹那灭去,但即有一不失法生起。这不失法的功用,在没有感果以前,常在有情的身中。到了因缘会合的时期,依不失法而招感果报。感果以后,不失法才消灭。造业招果,不是业力直接生果。可说不失法是业的保证者,是保证照着过去所作的业力而感果的。所以,正量部的意见,「不失法」「如」债「券,业」力「如」所「负」欠别人的「财物」。凭券还债,等于照着不失法的性质而感果。不失法,与有部说的得是相似的;不过得通于一切法,而不失法唯是业力才有。这因为正量部是犊子系的支派,犊子系与说一切有系同是从上座系所出的。所以他们的思想,有着共同点。
   癸二 别说
   子一 不失法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先说不失法,以善、恶、无记的三性分别,不失法虽是善不善业所引起的,而不失法本身却是非善非恶「性」的「无记」。因为无记性的法,才能常常的随心而转,不问善心恶心的时侯,都可存在。假使是善的,恶心起时就不能存在;是恶的,善心起时就不能存在了,所以唯是无记性的。同时,是善是恶,就可以感果报;不失法是感受果报的保证者,他本身不能再感果报。否则,他能感果,他也更要另一不失法去保证他,推衍下去,有无穷的过失了。所以是无记性的。
   以三界系及无漏不系去「分别」,不失法是「有四种」的。欲界系业,有欲界系的不失法;色界系业,有色界系的不失法;无色界系业,有无色界系的不失法;无漏白净业,有无漏的不失法,他是不为三界所系的。这样,总合即有四种。
   以见所断、修所断、不断的三断分别,不失法是「见谛所不」能「断」,而「但」为「思惟」道(即修道)「所断」的。见所断的,是恶不善法;不失法是无记的,所以非见道所能断。见道后的初果,还有七番生死,而招感这生死的,是不失法。这可见见道以后的修道位中,还有不失法存在。甚至阿罗汉圣者,有的还招被人打死的恶果呢!所以,不失法决不是见道所能断的。由于有这「不失法」的存在,所以见道后的圣者,还随「诸业」所应感的「有」种种「果报」。「若」不失法是「见谛」道「所断」呢,那就有失坏业力感果的过失了。「而业至相似」,清辨与青目释中,都没有说明,意义不很明显。可以这样的解说:不失法假使是见谛所断,而又说业力还能够感到相似的果报,如善得乐果,恶感苦果,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失法是业果的联系者,作业过去了,不能常在与果发生直接关系;所以可说由业感果,这就是因为有这不失法。现在说不失法在见谛也断了,这样,作业久已过去,不失法也巳灭去,修道位中的业果,如何建立?岂不就成了「破」坏「业等」感报的「过」失了吗?所以不能说他是见谛所断的。不失法中,有有漏的为三界所系的,有无漏的不为三界所系,这是上面说过的。这样,解说断的时侯,也应当说有漏的是修道所断,不系的无漏不失法是不断的,为什么颂中没有说明他?难道无漏的不系不失法,也是修道所断吗?当然不会的。这不是分别有四种另有解说,就是此中所说的不失法,主要是成立作业感果,所以唯约有漏的三界系法,分别他的何所断。无漏不系的,姑且不谈。古代的三论学者,常以正量部的不失法,类例的说到唯识家的阿赖耶。阿赖耶的异名叫阿陀那,陈真谛三藏译为无没,无没不就是不失的意思吗!就是玄奘译阿赖耶名藏,藏的作用不也就是受持不失吗?赖耶在三性中,是无覆无记的;在系中分别,也是三界系及无漏不系的;约三断分别,有漏赖耶的种子,在修道位上一分一分的灭去,是见道所不能断的。再探究到建立阿赖耶的目的,主要也还是为了业力的受持不失,使业果得以联系。所以唯识家的阿赖耶,与正量部所说的不失法,确有他的共同性;不过唯识学说得严密些吧了。
   子二 诸行业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再说业。然论文的意义,实为解说业力,以说明不失法的性质。「一切」的「诸行业」,有「相似」的、有「不相似」的两种。欲界与欲界的业相似,色界与色界的业相似,无色界与无色界的业相似;善的与善业相似,不善的与不善业相似;有漏的与有漏业相似,无漏的与无漏业相似:这是相似业。这业不同那业,那业不同这业,就是不相似的业了。清辨说:不相似业,各有一个不失法;相似的业,有一共同的统一的不失法。也就是凡业力的相同者,和合似一,有一共同的不失法,将来共成一果。我以为此相似不相似业,也可以说是共业不共业。属于某一有情的,各各差别,是不相似业。如众生共业,将来感得众生共得的依报等,即是相似业。每一有情,现生及过去生中,造有很多的相似与不相似的业,但他在前一生命结束,即死亡了以后,重行取得一新生命的时侯,在无量无边的业聚中,某一类随缘成熟。
   假使他生在欲界,就唯有「一」欲「界」的业生果;而欲界业中又有六趣的差别,他如生在人趣,就唯有人趣的业生果;人中也还有种种。总之,作业虽很多,而新生时唯是某一界一趣的业,最「初」生起「受身」,「尔时」就唯有某一种果「报」单「独」的「生」起;其他的业,暂时不起作用,再等机缘。果报现起,保证业力的不失法,也就过去不存在,而唯有此果报身的相续受果了。「如是二种业」,清辨释中说是上面说的作业无作业;青目更说这是轻业与重业;嘉祥疏说有多种的二业。也可说是相似不相似业,由这二业,「现世」就可感「受」正报、依报的「果报」了。
   正量部中的另一派说:由业「受报」,果报现起了「已」后,新生命固然一期的延续下去,就是那保证「业」力的不失法,也还是同样的存「在」。这与正统的正量学者,说得不同了:不失法没有感果的时候,是存在的;一旦感受了果报,立刻就不再存在。明了论说:『不失法待果起方灭』。真谛三藏说:『不失法是功用常,待果起方灭』。都是主张感果即灭的。而现在说不但没有感果是存在的;就是感了果,保证业力的不失法,在所感果报没有尽灭以前,也还是存在的。彼此意见的参差,是这样:正统者说:因既生果,果体能一期继续的生下去;因不再生果,所以感果就灭了。旁支者说:因生果后,果体的继续生下去,有他一定的限度;有限度的延续,不能说与因无关,此必有支持生命延续的力量。所以要在果报身灭时,不失法才失坏。这两派,以瑜伽师所说去批判他,正统注意生因,旁支又注意到引因。这样,依旁流者的解说不失法──业的失灭,在两个时侯:一、圣者位中度果的时候,二、异生位中死亡的时侯。从初果到二果,从二果到三果,从三果到四果,这都叫度果。在度果的过程中,每度一果,就灭去后一果所应灭的业力。如初果还有七番生死;证得二果时,即有六番生死的不失法灭,只剩一往来了。到最后阿罗汉果入无余涅盘(死)的时侯,就彻底的灭除有漏不失法了。寿尽命绝,这叫做死。一期生死既没有了,感此一期果报的业──不失法,也就随之而消灭了。所以说:「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在这度果死已灭「中」,应更「分别」他的「有漏」「无漏」。即三界系与不系法。异生死灭,这是三界系的有漏业;阿罗汉入涅盘灭,也舍有漏的残业;如舍无漏智业,这是不系的无漏业。度果灭的,有三界系的有漏业;舍前三果得后三果所灭的,即有不系的无漏业。这是应该分别而知的。
   壬三 结说
   虽空亦不断 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清辨释、佛护释、无畏释等说:「虽」诸行「空」无外道所计即蕴离蕴的我,但有不失法在,所以「不」是「断」灭的。「虽」然「有」生死业果的相续,因感果以后,不失法即灭,生死在无常演化中,所以也「不」是「常」住的。有了这「业」与「果报」联系的不失法,业果「不失」而不断不常。这并不是我新创的,而「是」「佛」陀「所」宣「说」的。他们这样地解说本颂,以为此颂是正量者总结上面所说的。青目释以此颂前二句为论主自义,后二句是论主呵责正量部的不失法。古代的三论家,以全颂为论主的正义;就是以性空缘起的幻有思想,建立因果的不断不常,业果不失,作为中观家的正义。智度论有几处引到这颂,也是开显业果不失的正义的。究竟这颂是中观的正义,是正量部的结论,似乎都可以。现在且以这颂为正量者的结论;到后显正义的时侯,也可以这一颂作为中观家正义的说明。
   辛二 破
   壬一 业力无性破
   癸一 显不失之真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这是从否定自性而显示缘起的业相。行业不失,确是释尊所说的。他一方面是刹那灭的,一方面又是能感果不失的。刹那灭了,存在还是不存在?假使存在,可以说不失,却就有了常住的过失,与无常相违。不存在,可以说无常,但又有断灭不能感果的过失,与不失相违。这是佛法中的难题,各家种种说业,正量者立不失法,都为了此事,然都不离过失。依性空正义说,业是缘起幻化的,因缘和合时,似有业的现象生起,但究其实,是没有实在自性的。既不从何处来,也不从无中生起一实在性。一切「诸业本」就「不生」,不生非没有缘生,是说「无」有他的决「定」的自「性」,没有自性生。一切「诸业」也本来「不灭」,不灭即不失。他所以不灭,是因为本来「不生」。我们所见到的业相生灭,这是因果现象的起灭,不是有一实在性的业在起灭;没有实在的业性生灭,唯是如幻如化的业相,依因缘的和合离散而幻起幻灭。如幻生灭,不可以追求他的自性,他不是实有的常在,是因缘关系的幻在,幻用是不无的。此如幻的业用,在没有感果之前不失;感果以后,如幻的业用灭,而不可说某一实在法消灭,所以说『灭无所至』。诸业不生,无定性空,虽空无自性,但缘起的业力,于百千劫不亡,所以又不断。不是实有常住故不断,是无性从缘故不断。行业不失灭,可以建立如幻缘起的业果联系。
   癸二 遮不失之妄
   子一 不作破
   若业有性者 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 亦无有差别
   这是遮破有自性的业力,使他失去造作的性质。如定执「业」是「有」他的实在自「性」的,自性有即自体完成的,那么所说的业,不能说从缘而生起,应该不待造作本来就有的了!如果说虽是本来就存在的,不过因造作了才引生来现在,这就不对!实有自性的存在,「是」业就是「常」住的;常住的业,在「不作」以前,既已有此业的存在,已可以叫做「业」。业既本有「常」有,那还有什么作不作?常住法是「不可作」的。不造作,怎么可以成为业呢?如承认「不」经造「作」已有「业」力,那不是「不作」恶「而有罪」业了吗?不杀生的有了杀业,不偷盗的有盗业;如不作即有罪业,那纵然「不断」的修习清净「梵行」,也是徒然。因为虽然不作,已「有」罪业「不净」的「过」失了!梵行,广义的说,一切的清净德行都是;狭义的说,出家人守持淫戒,在家人不欲邪行,叫做梵行。梵行的反面,是不净的罪业。假使修梵行的人还有不净业,那就「破」坏了「一切世间」的「语言法」了。语言法,即世俗谛的名相习惯,是大家共同承认的。人格的高尚与卑劣,行为的善恶,法制的良窳等。如照上面所说,那就承认不作而有罪恶,反之也可不作而有善德,好坏善恶一切破坏了。持戒者就是犯戒者,犯戒者就是持戒者,「作罪」的及「作福」的,也就没「有」什么「差别」,这是破坏世间的大邪见。
   子二 重受破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再破业自性的不失,使他犯受果无穷的过失。假定说:「业决定」是「自有性」的,这不但本来存在而不成造作,也应该永远存在而不再灭失,那就应该这生「受」了「果报」,此业不失,来生「更」「受」果报,再来生还是受果报,一直受果无穷。如这样,也就失去随业受果的意义。人类不能再以新作的善业,改善自己了!如世间犯罪的人,他犯了罪,受国家的法律制裁。除了死刑,在刑罚期满后,他可以回复自由,可以向善。因他的善行,或者又可以得国家的奖拔,社会的赞美、拥戴。假定说制裁了以后还应该制裁,他的罪恶永远存在,这岂非绝大的错误吗?饮光部见到了这点,所以他主张业力没有受报是存在的,受了报就不存在的了。
   壬二 业因不实破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出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业从烦恼的发动而作,所以进一步的从烦恼不实中说明业性本空。一切「世间」的善不善「业」,都是「从于烦恼」而造「出」的。有烦恼,才有世间的诸业;有世间的诸业,才招感世间的诸果。有漏业的动因,主要的是爱,爱自我的生命,爱世间的一切,由内心爱取的冲动,通过了身口,就造成业。这贪爱的烦恼,是为因;诸世间业,是所引发的果;因果有着不相离的关系。假使能生的因是实在的,所生的果或者可以说他是实有。但「烦恼」因也是「非实」在的,从不实在的因中所产生的果「业」,那里还可说他「有实」在性呢?同样的理由,这「烦恼及业」,又「是」苦痛的果报「身」的「因缘」;身因缘的「烦恼、诸业」,既已知他是「空」无自性的,「何况」是果报的「诸身」呢?不消说,当然也是空的。这是以业性非实而推论到业因(烦恼)业果(身)的非实了。
   庚四 破有我论者的作者说
   辛一 立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异亦不一
   在生死中流转,是具有两条件的:一无明,二爱。无明是不正确的认识,不是无所知识,是不正确的认识,蒙蔽了真知灼见,永远见不到真理,永远的乱碰乱撞在危险中。如以布蒙蔽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不辨方向的走,时时有跌倒的危险。「无明」「所蔽」的当中,主要的是在缘起幻相的妄现自性相中,直觉的见有自性。外执事事物物的实在,内执五阴中自我的实在。以自我妄见去认识世间的一切,自我与世间构成我我所的关系,就有贪爱的生起。这「爱结」,犹如一条绳索;因爱力,使我们在所有的认识经验中,牢牢的被他「所」系「缚」,而不能获得自由的解脱。以自我为中心去看外界,衡量世间,批评世间,一切都以自己作主宰;又以自我去追求新的未来,他又恋恋不舍于过去,所以就被时空的环境紧紧的缚在世间。外在的环境发生变化,内在的心识也随着变化,而产生无限的苦痛。如盆中开着一枝美丽的花朵,内心上起爱着,假使忽然被人折去了,或花谢了,内心上立刻就生起懊恼、痛惜。人类所以多痛苦,就在于环境的一切,以贪着而与自我结合密切的联系。非如此不得自由,也就因此而不得不苦痛。未来是没有着落的,未来还有未来;从现在的不安定,到了未来快乐安定的环境,不久他又感到那环境不安定,不满足,希望未来更美满的环境了。如渴饮盐汁,终久是渴爱失望的。所以有自我爱的存在,要想没有痛苦,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以无明的□蔽,爱的贪着,为烦恼根本;由烦恼就造作种种的业,这业不论是善的、恶的,都不离于无明爱的力量所支配。像这些,本是阿含经中所常说的,也是性空者所同意的。但现在,有我论者要以此经文成立他的作者受者,以建立业果,这就不同了。他们以为:无明与爱的□蔽束缚,所以作者(我)作业,所以受者受果。受果者与那「本作者」,「不异亦不一」的。如果说作者与受者异,那就前后脱节,不能成立前造业后感果的理论。如说是一的,不能说有作与受的差别;作者在人间,也不能受天上的果。作者我与受者我,是不一不异的。前一能作者,与后一所受者,彼此间有密切的联络,所以非异。如小孩时做的事情,老时说是我从前做的;前生作的,到后生受,也说自作自受。这是把前后生命当作统一性看的。虽说是不异的,但前后的果报又有不同,所以又是非一的。此佛教内有我论者,以作者我及受者我的不一不异,建立作业受果的联系。既有作者与受者,怎么能说业无自性呢?
   辛二 破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外人以我成立业,论主就以业不可得去破他的作者、受者我。业的生起,不出缘生、非缘生。非缘生就是无因自然生,缘生不出自、他、共的三生。像这样的缘生,在性空者看来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业不从缘生」。自性法从自性缘生不可能,而如幻法从如幻缘生,不是也不可以;所以说业也「不从」无因而自然的「非缘生」。这两门观察,如第一品中说。缘生、非缘生都不可,就知业的自性是没有的。从否定自性业的真实生起,归结到「无有」「能起」这「业」的作「者」。没有所作的「业」,能「作者」的人,那里还可说「有业生果」呢?业所生的「果」报不可得,又怎么可以说「有受」这「果」报的人呢?所以业、起业者,果、受果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可得的。
   己二 显正义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 如焰亦如响
   作者,作业,受者,果报,这都是世俗谛中现有的。论主已一一破斥有自性见的作者、作业、受者、受果,而正见的业果,需要成立。既可以答覆外人,也可以免他人落于断见,所以结显正义。先说明缘起业的真相,后结归到业力等是如幻如化。神通,不唯佛有,佛弟子中的罗汉圣者也有的,不过从化起化,是声闻弟子所不能作到的。经中说有六种神通,这里说的「世尊神通」,指神境通而说。由世尊神境通的力量,「作」出种种的「变化人」;由这所「变化」的「人」,「复」又「变作」各式各样的变「化人」。此从化起化的比喻,即说明作者、作业的都如幻化。「如」最「初」以世尊为根本所「变化」出来的「人」,是变化的,还能起化,所以譬喻本「作者」。那又由「变化人所」幻「作」出来的种种化人化事,是从幻起幻,如以无明爱而起作的「业」。此中有一问题,如幻如化,经中所常说的。但执有自性的学者,以为所幻化的,可以是假,但幻化到底要有能幻化者才能成立;此能幻化者,不能说是假有的。所以他们归结到实有、自相有。这不但声闻学者,即以大乘学者自居的唯识家,也还是如此。这本来自性见未尽,难以使他悟解一切皆空皆假名的。所以论主特出方便,以从化起化的事象,譬喻作者作业的一切空而一切假。读者应了解论主深意,勿执著世尊是实有,否则如狗逐块,终无了期!这「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没有一法是有实自性的,一切都是「如幻、如梦、如焰、如响」的。幻是魔术所幻现的牛马等相;梦是梦境;焰是阳焰,就是日光照到潮湿的地方,蒸发热气上升时,现出一种水波的假相;响是谷响,是人在深山中发声,这边高声大叫,那边就有同样的回响,并没有真的人在那里发声。这些,都是不实在的,都是可闻可见而现有的。这比喻无自性空,但空不是完全没有,而是有种种假相的;假使什么都没有,也就不会举这些做比喻,而应该以石女儿等来做喻了。所以,如幻等喻,譬喻自性空,又譬喻假名有。也就因此,一切法即有即空的无碍,开示佛陀的中道。这三颂,不特是总结本中;世间集的十二品,也都以此作总结。
   观法品第十八
   此下,是大科别观中的第三观世间集灭。灭是四谛中的灭谛。佛从假名中安立灭谛,实即一切法本性寂灭的实证;能证所证,毕竟空寂,如经中所说『无智亦无得』,『无一切可取』的。一般学者,以为有为法外别有灭谛;以为实有能证所证;以为实有修因证果;以为实有烦恼可断,真实可得:一切是实有自性的。有所得的人,无道无果,所以论主一一观察,开显此证灭的真相,以引人得道。此中,大分三门,本品先论现观,即直示正观悟入实相的教授;为一大科的中心所在。观法品的观,是现观,或正观,就是悟入如实相的实相慧;抉择正法的有漏闻思修慧,随顺无漏般若,也称为正观。法是轨持,轨是规律,或轨范;持是不变,或不失。事事物物中的不变轨律,含有本然性、必然性、普遍性的,都可以叫做法。合于常遍本然的理则法,有多种不同,但其中最彻底最究竟最高上的法,是一切法空性。现观这真实空性法,所以叫观法。体悟真如空性法,声闻行者在初果;菩萨行者在初地。经中说:『知法、入法,于法无疑』,就是悟达此空真如性。能悟入毕竟空的智慧,称为『净法眼』。圣者体悟诸法的真实,必须如实修行。在正确的实践中,最重要的是智慧的如实现观。现观是超越能所的认识关系而冥证的直观;近于一般人所说的神秘经验。佛弟子有了正确的直观经验,这才是在佛法中得到了新生命。正确的洞见佛法,现证解脱,名为得道。
   悟法得道,声闻学者有两派思想不同:一、如萨婆多部等,主张别观四谛,先体悟苦谛中流动演变的诸行无常,没有作者受者我的诸法无我;……后通达灭谛中不生不灭的寂静涅盘。这次第悟入的见地,也名见四谛得道,见有得道。二、如大众分别说系学者,说真正的体悟,必须通达了空寂不生的涅盘。证灭谛以前,正观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等,不能算为领悟真理的。这顿悟的见解,也名见灭谛得道,或见空得道。但所见灭谛,有以为见灭谛即见真实的;有以为『因灭会真』的。依性空宗真义说:无常、无我及涅盘不生,即是毕竟空的方便假说;常性不可得,我性不可得,生性不可得。一空一切空,三法印即是一实相,无二无别,见必顿见。如未能通达无自性空,不但无常、无我不见真谛;观无生也还有所滞呢!
   本品的意义,中观家的解释,每有不同。如体悟的真理,是大乘所悟的?是小乘所悟的?大小乘所悟的,是同是异?这都是诤论所在。清辨说: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所以他解释本品时,就依这样的见解去分别,以为这颂是小乘所悟的,那颂是大乘所悟的。月称说: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样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所以他解释本品时,不分别大小。依本论以考察论主的真意,月称所说是对的。本品先明我空,后明法空。大乘、小乘的正观实相,确乎都要从我空下手的;通达了我空,即能通达我所法空。有我见必有我所见,得我空也可得法空。所以释尊的本教,一致的直从我空入手。其中,悟二空浅的是小乘,如毛孔空;悟二空深的是大乘,如太虚空。悟入有浅深差别,而所悟的是同一空性;真理是不二的。
   本品在全论的科判中,青目的中观论释,西藏的无畏论,佛护的中论释等,都说后二品是以声闻法入第一义,前二十五品是以大乘法入第一义。这样,本品是依大乘法悟入第一义了。但细究全论,实依四谛开章,本不能划分大小。本品的颂文,从无我入观,到辟支佛的悟入,也决非与二乘不同。所以,本品是正确指示佛法悟入真实的真义,即释尊本教(阿含)所开示的;三乘学者,无不依此观门而悟入的。古代的三论师,起初也是没有分别三乘的。后来受了后期佛教(大乘不共)的影响,也就分割本品,以为初是声闻所悟的,次是菩萨所悟的,末一颂是缘觉所悟的。不知中观论论究的法相,是阿含经,从头至尾,都是显示释尊的根本教法。释尊开示所悟的如实法;论主即依经作论,如实的显示出来。佛的根本教典,主要的明体悟我空,所以论主说阿含多明无我,多说我空。但佛的本意,生死根本,是妄执实有,特别是妄执实有的自我,所以多开示无我空。如能真的解了我空,也就能进而体悟诸法无实的法空了。但一分声闻学者,不能理解这点,以为不见有我,确实有法,是佛说的究竟义。龙树见到了这种情形,认为没有领悟佛的本意;他们如执著诸法实有,也决不能了解我空。所以在本论中,一一指出他们的错误,使他们了解法性本空。学问不厌广博,而观行要扼其关要;所以本品正论观法,如不见有我,也就没有我所法,正见一切诸法的本来空寂性了。从破我下手,显示诸法的真实,为三乘学者共由的解脱门。明我空,不但是声闻;说法空,也不但是菩萨。一切法性空,却要从我空入手,此是本论如实体见释尊教意的特色。
   真如的体悟,是要如实修习的。佛法的体见真理,特别重在观察,就是以种种方法,种种论理,以分别观察。久观纯熟,才能破除种种妄见;在澄净的直觉中,悟达毕竟空寂性。这不是侥幸可得,或自然会触发的;也不是专在意志集中的静定中可以悟得的。体悟了真理,烦恼就被净化不起;净化了自心,所悟的真性愈明。但观察要正确;确实的如理观察,并非假定一种意境去追求他。如观察不正确,虽有许多幻境,不但不能净化内心,不能体悟真相,而且每每加深狂妄,走上更荒谬的险道──不是着有,就是落空。佛教的正观,以现实事相为境。不预先假定其为如何,而以深刻的观慧,探索他的本来真相。所以能破除迷妄,而不为自己的意见所欺。久久观成,勘破那蒙蔽真理的妄见,就洞见真理了。如窗纸蒙蔽了窗外的事物,戳破纸窗,就清楚的见到一切。不见真理,所以有生死。生死的动力,是一切行业;行业的造作,由于烦恼;烦恼的根本,是无明或我见。所以无明灭而明生,就可彻见诸法的真相,解脱众苦。
   丙三 观世间集灭
   丁一 现观
   戊一 入法之门
   己一 修如实观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名得无我智
   得无我智者 是则名实观 得无我智者 是人为希有
   印度的宗教、哲学者,说有情的生死轮回,是以小我的灵魂为主体的;宇宙的一切现象,以大我的梵为实体的。这小我、大我,经佛的正智观察,断为如有我,生死轮回不可能;宇宙的一切,也无法成立。外道的大我,假使人格化、那就是神,是上帝,是梵天;假使理体化,那就是各式各样的,神秘的大实在。这种思想,在佛法的体系中,是彻底的扫荡;神或上帝,是我佛所极端痛斥的。佛法在印度思想中的根本特点,就在此。我是主宰义,主是自己作得主,含有自由自在的意思。宰是宰割,能支配统治,自由区分一切的意思。妄执有我,就以自我是世间的中心,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的评价为标准;以自己的意见去决定他。我见的扩展而投射到外面,称之为神,以为是世间的支配者,创造者,是自在的。感到人格神的不能成立,就演化为宇宙的实体──物质或精神。这是自己完成的,永恒常存的;不是宇宙为一绝对的实体,即想像为无限差别的多元,各各独立的。这些是佛经所常据以破斥的我。然佛说无我的真意,不仅摧破这些分别推论而建立的我。我见是生死根本,是一切有情,一切凡人所共同直觉到的。所以,常识直觉中的自我感,不加分别而自然觉到的,自有、常有、独有的自我,为我见的根源;实为佛说无我的主要对象。此无我,也即是没有补特伽罗我,也就是无那身心和合中人人直觉的主宰我。自己所觉到的我,是主宰,是不离环境的。所以,内执自我,同时必执外在的我所;我所属于我,与我有密切的联系。我所有的,我所知的,以及我所依的,都是;也即是法我。他的所以被执为实有,与我见同样的,是同一的自性见。一分声闻学者,以为我是无的,法是有的,这实在没有懂得佛陀的教意。要知没有自我,即没有我所。以无自性的正观,通达人无我,也必能以同样的观慧,了解外在的一切一切,没有自性,必然能达到法无我的正觉。从人无我可以达到法无我,所以佛多说有情身心和合的自我不可得。
   人人所直觉到的我,虽然外道计执为即蕴或离蕴的;然依阿含经说:『若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计有我』,他决非离身心而存在。身心的要素,佛常说是五阴。生理的机构,血肉的躯体,是色法;心理的活动,不外情绪的感受,想像的认识,意志的造作;而能知这三者的,是心识的作用。约精神与物质的分别,色阴是物质的,受、想、行、识四阴是精神的。约能知与所知分别,识阴是能知的,色、受、想、行四阴是所知的。反观自我,身心中了不可得,除了五阴,更没有我的体用。我,不过是依五蕴和合而有的假我,如探求他的实体,一一蕴中是不可得的。外道要执有实我,那么,如「我」是「五阴」,那所说的「我」,应该与五阴一样是「生灭」的。色法的迁变演化,在人的生理上是很显著的;心理的变化,更快更大。苦乐的感受,不是时刻的在变动吗?认识,意志,都在息息不停的变化中。不但是所知的四阴是生灭变化的,就是能知的心识,也是生灭变动的。我们反省认识时,心识已是客观化了,客观化的能知者,也就是所知者,他与前四阴一样的是生灭法。凡是认识,必有主观与客观的相待而存在;不离客观的主观,必因客观的变化而变化。在反省主观的认识时,立刻觉了此前念的主观已过去;现在所觉了的,仅是一种意境,与回忆中的东西一样。佛法不承认有此离客观的主观独存常存。各式各样的真常唯心论者,有我论者,他们以为主观性的能知者,永远是不能认识的,始终是内在的统一者。反省时所觉到的,是主观的客观化,不是真的主观;所以产生真心常住的思想。然而,既是不可认识的认识者,又从何而知他是认识者?而且,凭什么知道过去主观的认识,与此时的主观认识是一、常住不变?真的不可认识吗?根本佛法,是不承认有能知者不可为所知的,或是常住的。主张有我的,决不肯承认我是生灭的;因为生灭,即是推翻自我的定义,所以有的主张离蕴我。然而,我如「异」于「五阴」,我与阴分离独在,即不能以五阴的相用去说明。不以五阴为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见闻觉知的;那所说的离蕴我,究竟是什么呢?我不就是五阴,破即蕴的我;我不异于五阴,破离蕴的我。凡是计着有我的,无论他说我大我小,我在色中,色在我中,乃至种种的不同,到底是依五阴而计为我的。所以破了离阴、即阴的我,一切妄执的我无不破除。这样的破我,虽是破除分别计执的我,但要破除一切众生所共同直觉存在的,人同此心,心同此感的俱生我,也还是从此而入。因为,如确有实我,那加以推论,总不出离蕴、即蕴二大派。如离蕴、即蕴我不可得,一切实我都可以迎刃而破了。
   我所,凡自我见所关涉到的一切都是;如灯光所照到的,一切都是灯所照的。灯如自我,光所达到的如我所。有我见即有我所见。我所,或是我所缘的一切;或是我所依而存在的身心。觉得是真实性的,为我所有的,即是法见、我所见。我所见依我见而存在,「无有我」的自性可得,我所也就没有了。所以说:「何得有我所」?这是从我空而达到法空。不过,无我,但无自性有的我;流动变化中依身心和合而存在的缘起假名我,是有的。这假名我,不可说他就是蕴,也不可说他不是蕴,他是非即蕴非离蕴的。但也不如犊子系所想像的不可说我;假名我是不无缘起的幻相而实性不可得的。正确的悟解身心和合中的缘起假名我,就是正见。有了正见,可破除常住真实的自我了。在吾人的身心和合演变中,有不断不常,不一不异的假名我。众生不知道他是假名无实的,这才执为是真实自性有了。假名的缘起我,不离因缘而存在,所以非自有的;依他因缘而俱起,所以非独存的;在息息流变中,所以非常住的。通达此缘起假名我,一方面不否定个性与人格,能信解作与受的不断不常;一方面也不生起错误的邪见,走上真常的唯心与唯神。依缘起我而正见性空,即我法二执不生,正见诸法的真相了。
   上一颂半,观所观境空;下一颂半,即解成观而得真空慧。观我我所不可得,我法二执不起;通达一切法无我我所的般若现前,名无我智。一分学者以为:无我智是浅的,是共声闻所得的;法空智更深刻些,唯菩萨能得。又有人说:法空智还不彻底,要即空即假的中道智,才是微妙究竟的。依本论所发挥的阿含真义,无我智是体悟真实相的唯一智慧。这是凡圣关头:有了无我智,就是圣者;没有,就是凡夫。不过二乘圣者,求证心切,所以不广观一切法空,只是扼要的观察身心无我(佛也应此等机,多说人无我)。不能正见法无自性中,萨迦耶见的妄执自我,为生死根本。所以能离萨迦耶见,无我无我所,自会不执著一切法,而离我法的系缚了。月称说:声闻学者通达了人无我,如进一步的观察诸法,是一定可以通达法空的。他们可以不观法空,但决不会执法实有。我们要知道:后代佛法的广明一切法空,一是菩萨的智慧深广;一是为了声闻学者的循名著相,不见真义,于我法中起种种见,所以于内我外法,广泛推求,令通达诸法无自性。论到依解成行,仍从无我智入;得无我智,即能洞见我法二空了。因此,三乘圣者解脱生死的观慧,是无差别的,只是广观略观不同吧了。论说:「灭我我所故,名得无我智」,即指此实相般若的现觉。「得」到这「无我智」,才真是能如「实观」法实相的。能「得」这「无我智」的,「是人」最「为希有」!他已超凡入圣,不再是一般的凡夫了。
   佛说的般若,不是常识的智慧;也不是科学哲学家的智慧,他们的智慧,只是世间常识智的精练而已。凡是世俗智,不能了解无自性,不能对治生死的根本,自然也不能得解脱。此中所说的无我智,是悟解一切我法无自性的真实智,也名为胜义智。胜义无我智所体悟的,即一切法的真相。一法如此,法法如此,是一切法的常遍法性;不像世俗智境那样的差别,而是无二无别的。朴质简要,周利盘陀那样的愚钝,均头沙弥那样的年轻,须跋陀罗那样的老耄,都能究竟通达:这可说是最简最易的。然而,在一般的思想方式中,永不能契入,所以又是非常难得的!
   清辨般若灯论,后一颂作:『得无我我所,得见法起灭;无我我所故,彼见亦非见』。解说也不同。他说:以无我观,见诸法的刹那生灭,悟到无常是苦,苦故无我;得无我智,通达我空,唯见法生法灭,这是二乘的悟境。再进一步,观无我故即无我所,一切法的生灭相不现前。悟得不生不灭时,不但生灭的法相空无所有,得无我我所的观想也不现前,到达境智一如,能所双泯,才是菩萨悟见真法性的智慧。然而,本论虽有此从我空到我所空的观行过程,但决不能以此而判大小。不但菩萨,就是二乘,如真的现觉无我,也决无能所差别的,不会有无我观想的。金刚经,即明白说到这一点。而且,依梵文、藏文的本颂,作:『无我无所执,彼亦无所有,见无执有依,此则为不见』。文意是:外人难:以无我智通达无我无我所执,有智为能证,有空相为所证,这还不是我与我所的别名?所以论主说:现证无我我所时,决不会自觉有我能证无我我所的。如见到自己无我我所执,这是不能见真理的。这样,颂文在解说泯除我能证无我的观念,虽与青目释不同;然在全体思想上,却没有矛盾。清辨论师所释,显然是别解了。
   己二 得解脱果
   内外我我所 尽灭无有故 诸受即为灭 受灭则身灭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
   这两颂,向来有不同的解说。三论宗的学者说:这是声闻的解脱。依青目论,前颂是无余涅盘,后颂是有余涅盘。月称论师说:这是一般的解脱。
   清辨论师说:前颂明小乘解脱,唯灭烦恼障;后颂明大乘解脱,双灭烦恼、所知障。推究论意,应同月称说;即前颂说所得的解脱果,后颂说能得解脱果的所以然。
   「内」而身心,「外」而世界,在这所有的一切法上,妄起「我我所」执,执内身是我,执外法是我所有等。如能得无我智,即能把我我所执「尽灭无有」。我我所见灭,「诸受」也就「灭」除不起了。诸受,即诸取;一、我语取,这是根本的,内见自我实我而执持他。二、欲取,以自我为主,执著五欲的境界而追求他;贪求无厌,是欲取的功用。三、见取,固执自己的主张、见解,否定不合自己的一切思想。四、戒禁取,这是执持那不合正理、不近人情的行为,无意义的戒条,以为可以生人、生天。有了这诸取,自然就驰取奔逐,向外追求而造作诸业了。有了业力,就有生老病死的苦果。所以,推求原委,是由无明的不能正见我法的性空,以为是实有的而贪爱他;由贪爱追求,造作种种的善恶业,而构成生死流转的现象。如在所认识的境界中,慧明生而无明灭,我我所执不起,也就不再有诸取的追求造作了。诸「受(取)灭」,那受生老病死的苦报「身」,也就随之「灭」而不生。业烦恼灭,生老病死不起,指未来的后有。至于现在的果报身,已经生起,生起就不能不老不病不死;三乘贤圣,就是佛也不能例外。此中身灭,即未来的苦果不生;不生也就不老不死而宣告生死已尽了。
   有情有老病死的现象,是由诸业所感的;诸业是由烦恼所引起的。所以,「业烦恼灭」了,即能截断生死的源流,「名之为解脱」。解脱,不但是未来生死的不起。现实的有情,如能离去系缚,能现证寂灭的不生,这也就是解脱。一般说了生死,不是到没有生死时,才叫了脱;是说一旦体悟空性,不再为烦恼所系缚,现身即得无累的解脱。解脱是现实所能经验得的;否则,现生不知,一味的寄托在未来,解脱也就够渺茫了!
   为什么烦恼业可灭而得解脱呢?因为,「业」与「烦恼」,本是「非实」,无自性的。不过因妄执自性,超种种戏论分别而幻成的。如烦恼业有实自性,不从缘起,那就绝对能不灭,也就不能解脱。好在是无实自性的,所以离去造成烦恼业的因缘,即悟「入空」性,一切的「戏」论都「灭」了。戏论息灭,烦恼就不起;毕故不造新,即能得真正的解脱。戏论虽多,主要的有两种:爱戏论,是财物、色欲的贪恋;见戏论,是思想的固执。通达了无实自性,这一切就都不起了!
   梵文及藏文,后一颂的初二句,束为一句;次二句开为三句。是:『业惑尽解脱;业惑从分别,分别从戏论,因空而得灭』。语句虽不同,意思是一样的。就是:烦恼业是从虚妄分别起的;虚妄分别,是从无我现我,无法现法的自性戏论而生的;要灭除这些,须悟入空性。悟入了空性,就灭戏论;戏论灭,虚妄分别灭;虚妄分别灭,烦恼灭;烦恼灭业灭;业灭生死灭;生死灭就得解脱了。
   月称说:通达无自性空,离我我所执,所断的是烦恼障,也是所知障。二障是引发生死的主力;三乘圣者得解脱,都要离此。其中,以萨迦耶见(我见)为主。如果未能彻见无我,二障是一定要现起的。习气不是所知障,是烦恼熏习在身心中所残余的气分。有了这习气存在,就不能普遍的了解一切。二乘圣者,但断二障,习气未除,所以不能遍知世俗谛中一切差别,功德不能圆满。这可以譬喻说明:如镜子里的人影,无知的小孩见了,以为是个实在的,所以喊他叫他。有知识的大人,见到那镜中的影像,知道是影子,自然不会与他谈话。小孩如凡夫,凡夫不知诸法是幻化假有的,所以执一切诸法为实在。大人如圣者。其中,二乘圣者,虽知诸法如幻如化,虽不起实有的妄执;但习气所现的自性相,还于世俗智前现起;虽然不起实执,但不知不觉的,总还觉得他如此。佛菩萨离了习气,不但胜义观中离自性相,即世俗谛中也毕竟不可得。到这时,才能圆见诸法的即假即空。然习气的存在,并不能招感生死,所以二乘极果,八地菩萨,断二障尽,就得名为阿罗汉了。
   戊二 入法之相
   己一 真实不思议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盘
   无我无我所,是约观行趣入说。到得真正的现证诸法实相,那是一切名言思惟所不及的。佛说:诸法是无常的,无常是苦的,苦是无我的;有人即因此以为实有无我理性,无我理即诸法实相。这样的解说,是远离实相的。佛说的实相,是一切戏论皆灭的;所以说:『毕竟空中,一切戏论皆息』。如以为破除人法二我,别证真实的无我性,那就心行有相,不契实相了。并且,如有真实的无我自性,那佛也不应说我了。佛有时说我──我从前怎样,我见色,我闻声;有时也说有众生──如此名、如此族、如此寿命。佛有时说我,有时又说无我。佛说我与无我,都是适应众生的根机而说的。有的听了无我,以为是断灭,生起极大的恐惧;佛就为他说有我,自作自受。缘起法中,确乎有假名我;佛说有我是真实的。有的听说有我,就生起坚固的执著,以为有真常实在的自我,佛要对治他们,所以说无我。如他们所妄执的我不可得,这也是确实不可得的。说无我是对执我的有情说,使知道我我所没有自性,离我我所执,是对治悉檀;说有我是为恐惧断灭的有情说,使知道有因有果,不堕于无见,是为人悉檀。有时,对已觉悟了的阿罗汉,八地菩萨,不妨说有我;他们是知道假名我的。「佛」虽有时「说我」,有时「说于无我」,但「诸法实相中」,是「无我无非我」的。即我自性不可得;而也没有无性(空)相的。无妄我而不着无我;名相不能拟议;对虚妄说,称之为实相。这一颂,针对有人无我与法无我实性的学者。
   上面的解说,是以性空者的思想,会通阿含经说我说无我的差别,而指归毕竟空寂的。如依后期佛教真常论者的立场,会别解说:佛说无我,是无外道的神我;佛说有我,是有真常乐净的真我。无外道的神我,是昔教;有真常大我,是今教。然真常大我,即诸法实相,是离四句,绝百非,不可说为有我无我的。非有我无我而称之为我,即从有情的身心活动,而显示真常
   本净的实体。
   以理智观察,悟到「诸法实相」,这实相是怎样的?是「心行言语断」的。心行断,是说诸法实相,不是一般意识的寻思境界。一般的意识,分析、综合、决断,想像他,是不可能的。解深密经说:胜义谛是超过寻思的。言语断,是说诸法实相,不是口头的语言,或文字所能说得出的。我们的语言文字,不过是符号、表象,在常识的惯习境中,以为是如何如何;而诸法实相,却是离言说相的。解深密经说:胜义谛是离言性的。净名长者的默然,即表示此意。总而言之,是不可思议。实相是自觉的境界,一切所取相离,能见相也不可得。一般人所以不能体解实相,就因为常人的认识,有能知所知,能说所说的对立。有所知,就不能知一切;能知是非所知的(约一念说)。所以,实相的自觉,是泯绝能所,融入一切中去直觉一切的。如此境地,如何可说?要说,就必有能所彼此了!所以法华经说:『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但为了使人趣向实相,体悟实相,又不得不从世俗假名中说。世俗的心知言说,都不能道出实相的一滴:所以宣说实相的方式,是从遮诠的方法去□■他的。对虚妄的生死,说涅盘的真实:一切法有生有灭,无常故苦;要解脱生老病死,不生不灭,才是涅盘。一分学者,不知如来方便的教意,以为有生有灭是世间,克制了起灭的因,不起生灭的苦果,就达到不生不灭的出世涅盘了。涅盘是灭谛,是无为,是与一切有为生灭法不同的。这样的意见,实是不解佛意。其实,涅盘即诸法实相,不是离一切法的生灭,另有这真常不变的实体。不过常人不见诸法实相,佛才对虚说实;说生灭应舍,涅盘应求。如从缘起而悟解空性,那就无自性的缘起生灭的当体,本来即是不生不灭的。体达此无自性生灭的空性,也就是实证不生灭的涅盘了。何曾别有涅盘可得?涅盘是不生灭的,寂静离戏论的,一切学者都能信受;但大抵以为离一切法而别有。所以,现在说:「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盘」。寂灭是生灭动乱的反面。不要以为涅盘如此,一切生灭法不如此;佛法是即俗而真的,即一切法而洞见他的真相,一切法即是寂灭如涅盘的。这里说如涅盘,是以一般小乘学者同许的涅盘,以喻说实相的。依性空者的正见,诸法实相寂灭即涅盘,不止于『如』呢!
   己二 方便假名说
   庚一 趣入有多门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实相寂灭离言,那又怎样能引导人去体悟呢?佛有大悲方便,能『言随世俗,心不违实相』;依世俗相待说法,引入平等空性。所以,实相无二无别,而佛却说有看来不同的实相,令人起解修观。不同的观法,都可以渐次的深入悟证实相。本颂是名诸佛法一句,在智论中作『是名诸法之实相』,可见这是不同的解说实相。佛陀是善巧的,适应众生根性的不同,说有多种不同的方法。依本颂所说,归纳起来,不出三大类:一、「一切实非实」门;二、「亦实亦非实」门;三、「非实非非实」门。古代的天台、三论学者,根据本颂,说有四门入实相:即一、一切实相,二、一切非实门;三、亦实亦非实门;四、非实非非实门。依天台者说:一切实即藏教,以有为无为一切法都是真实的。一切非实即通教,说一切法都是虚假而不实在的。依此二门而悟入的诸法实相,即真谛。亦实亦非实,是别教;真俗非实,非有非空的中道,是真实。非实非非实,是圆教;三谛无碍,待绝妙绝。依后二门而悟入实相的,是中谛。依三论者说:四门都是方便,因此悟入四门常绝,是一味的实相(三论师也用三门解说)。本来,世俗的缘起假名,是相待的。凡有所说明,必至四句而后完备。如说:一、有,二、无,三、亦有亦无,四、非有非无。第一句是正;第二句是反;第三是综合,但又成为正的;第四句是超越,又成为反的。此四句,有单,有复,有圆,如三论家所常说的。然归纳起来,只有两句,一有(正),二无(反);所以佛称世俗名诠所及的为『二』。佛依世俗而指归实相,也不出二门:一、常人直觉到的实有性,是第一句;超越此实有妄执性的空(也可以称之为无),是第二句。世法与佛法的差别,即世间二句,是横的,相对的;佛意是竖越的,指向绝对的。所以,如对有名无,有空无的相,那纵然说空无自性,也非佛意了。如说为四句,第三句的亦有亦无,就是第一句的有──有有与有无;第四的非有非无,即是第二句的无──无有与无无。解作相对,即落于四句,都不能解脱,不见佛意。如领解佛意,离彼不住此,那非有非无即不堕四句。无或空,非有非无,即入不二法门。
   然清辨与青目,都判说本颂为三门。的确,龙树归纳声闻者的思想,也是用三门的。这因为,本颂是总摄圣教;而圣教的诠辨,必是依二(不能单说实或者非实)而说明其性质的。所以,依实与非实而说明的时候,不出三门:一、一切实非实,是差别门:这是说:一切法,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非真实的。真实与非真实,是有他的严格的界限。如说:一切法是真实有的;一切法中的我,是非真实的。或者说:一切世间法是不真实的;一切出世法是真实的。或者说:于一切法所起的遍计执性是非真实有的;依他、圆成实性是真实有的。这可以有种种不同,但彼此差别的见地,主导一切。这大体是为钝根说法,般若经说:『为初学者说生灭如化,不生灭不如化』,即是此等教门。不如化,就是真实的。一切法中,生灭是不真实的,不生灭是真实的。或者说:生灭是用,不生灭是体,生灭用是依他起,是虚妄分别性;不生灭体是圆成实。二、亦实亦非实,这是圆融门。中国传统的佛学者,都倾向这一门。天台家虽说重在非实非非实门,而实际为亦实亦非实。如天台学者说:『言在双非,意在双即』,这是明白不过的自供了。实即是非实,非实即是实;或者说:即空即假;或者说:即空即假即中;或者说:双遮双照,遮照同时:这都是圆融论者。三、非实非非实,是绝待门。待凡常的实执,强说非实;实执去,非实的观念也不留,如草死雹消,契于一切戏论都绝的实相。此为上根人说。中观论,即属于此。修行者,依此三门入观,凡能深见佛意的,门门都能入道。否则,这三门即为引人入胜的次第。为初学者说:世俗谛中缘起法相不乱。以此为门,观察什么是实有,什么是非实有──假有,分别抉择以生胜解。进一步,入第二门,观缘起法中所现的幻相自性不可得;虽无自性而假相宛然,于二谛中得善巧正见。以缘起故无自性,以无自性故缘起;空有交融,即成如实观。再进一步,入第三门,深入实相的堂奥而现证他。即有而空,还是相待成观,不是真的能见空性。所以,即有观空,有相忘而空相不生,豁破二边,廓然妙证。不但空不可说,非空也不可说。智度论说:『智是一边,愚是一边,离此二边名为中道。有是一边,无是一边,离此二边名为中道』。都指此门而说。释尊的开示,不外乎引入实行实证,所以从修学入证的过程上,分为这三门。中国一分学者,不解教意;不知一切教法,都是为众生说的。于是乎附合菩萨自证境的阶位,初见真,次入俗,后真俗无碍,事事无碍,反而以非实非不实的胜义为浅近,不知未能透此一关,拟议圣境,是徒障悟门呀!
   青目说:亦实亦非实,为下根人说的;一切实非实,为中根人说的;非实非非实,为上根人说的。三者的次第不顺,所以依清辨论释改正。
   庚二 证入无二途
   辛一 约胜义说
   自知不随他 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 是则名实相
   如能得意证入,三门所体悟的实相,还是同一的,不可以说有差别。所悟入的实相,『心行言语断』一颂,已略示大意;现在再为诠说。先从胜义说,次从世俗说。胜义说,明圣者自觉的智境。世俗说,明圣者悟了第一义,所见缘起法相的一切如幻境界。这虽可以言说诠表,然也大大的不同于凡愚所见。圆满的无碍通达二谛,唯有佛陀。
   「自知」,诸法的真相,是自己体悟到的,有自觉的体验。「不随他」,是不以他人所说的而信解。古代禅宗的开示人,多在剿绝情见,让他自己去体会。如对他说了,他就依他作解,以为实相是如何如何。其实,与实相不知隔离了多远!正觉实相,是『内自所证』;如人的饮水,冷暖自知,不是听说水冷而以为冷的。「寂灭」,是生灭的否定。生灭,是起灭于时空中的动乱相;悟到一切法的本来空性,即超越时空性,所以说寂灭。肇公说:『旋岚偃狱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也可说能点出即生灭而常寂的实相了。「无戏论」,根本是离却一切的自性见。因此,一切言语分别的戏论相,都不现前。在自觉的境地,没有差别性可说,是一切一味的,所以说「无异」。我们听说无异,就想像是整体的;这不是实相的无异,反而是待异的无异,无异恰好是异──与异不同。龙树说:『破二不着一』。如离了差别见,又起平等见,一体见,这怎么可以?世间的宗教或哲学者,每同情于一元论;这虽有直觉经验,也是不够正确。因为执万有混然一体,每忽略了现实的一面。唯有佛法,超脱了诸法的差别相,而不落于混然一体的一元论。「无分别」,是说诸法的真性,不可以寻思的有漏心去分别他。能具备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的七个条件,「是」即「名」为「实相」般若的现证。
   辛二 约世俗说
   诸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实相,即是如是性,如是相,如是因、缘、果报等;这是法华经所说的。要知道,实相即缘起的真相。常人不解缘起而执有自性,所以如本论的广说一切法实相皆空。毕竟空寂,当然是缘起的实相。然而,缘起而寂灭,同时又即缘起而生灭,缘起法是双贯二门的。缘起的自性空寂是实相;缘起的生灭宛然,何尝不是实相?否则,就不免偏堕空边了。彻底的说,说缘起法自性毕竟空,也即是成立诸法的可有,使众生改恶修善,离有漏而向无漏。所以,这要说实相的因缘生法。悟了如实空相,从毕竟空中,达世俗的缘起幻有。从空出有,从般若起方便,彻底的正见诸法的如幻如化。这样的世俗,不是无明所覆的世俗,而是圣者的世俗有了。没有一法不是相互关系的存在,一切是重重关系的幻网。所以,依佛所悟而宣说的是缘起,诸法是从因「缘」所「生」的。缘与缘所生的果法,有因果能所。因有因相,果有果相,果是「不即」是因的。但果是因的果,也非绝对的差别,所以又是「不异因」的。不一不异,就是因果各有他的特相,而又离因无果,离果无因的。因果关涉的不一不异,即「名」为「实相」。缘起幻相,确实如此解。因为因果的不一不异,所以一切法在因果相续的新新生灭中,如流水灯炎,即是「不断亦不常」的。因不即是果,所以不常;果不离于因,所以不断。不一不异,是自他门;不断不常,是前后门:此二门,即可以通解时空中的一切。而此二者,又成立于缘生的基点上;『缘生即无(自他共无因)生』;不生不灭,是有无门。自他门是横的,前后门是竖的,有无门是深入的。缘起实相如此;此与毕竟空性融通无碍。阿罗汉及证无生忍的八地菩萨,能如实见诸法的如幻如化。
   戊三 入法之益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如上所说,「不一不异,不常不断」的实相,就是即俗而真的缘起中道。如有修行者通达了,那就可以灭诸烦恼戏论,得解脱生死的涅盘了。所以,此缘起的实相,即「诸」佛「世尊」「教化」声闻弟子、菩萨弟子的妙「甘露味」。甘露味,是譬喻涅盘解脱味的。中国人说有仙丹,吃了长生不老;印度人说有甘露味,吃了也是不老不死的。今以甘露味作譬喻:世间的仙药,那里能不老不死?佛说的缘起寂灭相,即实相与涅盘,才是真的甘露味。得到了,可以解脱生死,不再轮回了。这甘露味,为佛与弟子所悟的;佛所开示而弟子们继承弘扬的,也是这个。所以,佛法不二,解脱味不二;三乘是同得一解脱的。佛与声闻弟子,同悟一实相,不过智有浅深,有自觉,或闻声教而觉吧了!
   这一世间所流布的佛法,创于释迦牟尼佛。佛的教法在推动如来法轮的佛子,当然是求正法久住于世的。不过诸行是无常的,佛法流行到某一阶段,还是要灭的。佛说的法门,在长期的弘传中,经过许多次的衰微与复兴;但久了,渐渐的演变,失去了他的真义。有佛法的名,没有佛法的实。如不尊重根本,时时唤起佛陀的真谛,那就要名实俱灭了。世间没有了佛法,经过多少时候,又有佛陀出世,重转法轮。佛教在世,是这样的。在前佛灭度,后「佛」未「出世」,「佛」的教「法」也「已灭尽」的时期,也还有悟解缘起实相的圣者,名「辟支佛」。辟支佛,译为缘觉,或独觉。约觉悟诸法缘起说,名缘觉;约不从师教,能自发的觉悟说,名独觉。辟支佛虽自觉缘起的真相,虽近于佛,但他不说法,不能创建广大普利的佛教,不过独善其身而已。这辟支佛的真「智」慧,与佛及声闻多少不同,他是「从于远离生」的。他是见到诸法无常,厌离世间,而觉悟空相的。过去有位国王,闲游花园的时候,见百花盛开,心里非常喜乐。他走过了不久,采女们把花攀折了。他回来一看,刚才盛开的百花,一切都零落了;顿时生起无常的感慨。观察诸法的生灭缘起,于是就悟道而得甘露味。本品的末后二颂;前一颂即佛化声闻弟子;后一颂即缘觉的独悟。二乘的解脱,从此而入;佛陀也如此,佛陀即是将自己所行证的教人。在这点上,才做到佛教的圣者们,见和同解,理和同证。
   观时品第十九
   此下有三品,明从因到果──向得中的问题。向与得,是通于三乘的。三乘圣者,由现观而悟证圣果,所经的时劫不同。如说:声闻,利根三生成办,钝根六十劫证果;缘觉,利根四生成办,钝根百劫证果;菩萨三大阿僧只劫修行。所以现观品以下,说观时品。三乘圣者的修因证果,也有不同。如说:声闻修四谛的因,证阿罗汉果;缘觉修十二因缘的因,证辟支佛果;菩萨修六度万行的因,证无上佛果:所以说观因果品。三乘圣者的修行,到某阶段,即成就他所应成就的功德;在某些情形下,又失坏了他的功德。如初果有退或无退;七地前有退或无退等:所以说成坏品。上来所说的诸品,是各就一事说;这三品,虽约向得中的问题而说,却可以通于一切,而含有普遍性的。所以,这三品研究到普遍的概念,不同上面诸品,观察具体的事情。时间,因果,成坏──三概念,佛法与外道的见解不同,中国与外国的看法也不同。然而这三类概念,不特有思想的,有知识的,就是常识不丰富的一般人观念中也是有的,可说是最极普遍的。现在以佛法的正观,开示不同外道的时间、因果、成坏观。
   时间,是很奥秘的。人人有这直觉的时间观念,但不是人人所能认识的。不加推论,觉得时间的滚滚而来,倒也不觉得他的奇突;如加以三世的考察、推论,那就立刻发现他的难以理解了。印度外道的时间观,如胜论师,以为时间是有实体的,一切表现在时间的流动过程中。凡是存在的,都有时间性。时间别有实体,他与一切法和合,使一切法表现出前后、来去、变迁的时间相。时间如灯,黑暗中的一切,由灯可以现见;诸法的动态,也由时间可以现出。所以,时间是诸法的显了因。又如时论外道,以为时间是万有的本体,一切的一切,都从时间实体中出来。一切受时间的支配和决定;一切法的生起灭亡,都不过是时间实体的象徵。到了这时这法生,到了那时那法灭,一切以时间而定的。所以,他说:『时来众生熟,时去则摧促;时转如车轮,是故时为因』。这样的时间,是一切法的生因。
   释尊说法,不详为时间的解说。佛法的真义,要从圣典的综合研究中理解出来。佛灭后,声闻学者,对这一问题,略有不同的两派:一、譬喻师说:时间是有实体的,是常住的。常住的实体的时间,是诸法活动的架格;未来的通过了现在,又转入过去。过、现、未来三世,是有他的实体而严密的画出界限的。所以,诸行是无常的,而诸行所通过的时间,却是常住的。这是绝对的时间观。二、其他学派,都说时间并没有实体,是精神物质的活动所表现的;不是离了具体的事物,另有实在的时间。依性空者看来,二派都不免错误。绝对的时间,是非佛法的,不消说。一般以色法心法为实有,以时间为假有,不但依实立假,是根本错误;抹煞时间的缘起性,也是大大不可的。在后一派中,所说依法有生灭而立时间,然表现时间的诸法生灭,怎样入于过去,怎样到达现在,怎样尚在未来,这又是很有诤论的。一切有部,主张法体实有,虽表现为三世而都是实有的。那怎可以说有三世呢?大□婆沙论中,有四大论师的解说不同。被推为正宗的有部学者,是这样的:法的引生自果作用,已生已灭是过去,未生未灭是未来,已生未灭是现在。时间性,就在这作用的已起未起、已灭未灭中显出;法体是实有的,恒住自性的。大众、分别说系及经部师,以为现在的法是实有,过去未来法是假有的。这在大乘法中,如唯识学者的三世观,也是现在实有的。过去已经过去了,不能说实有;他虽生起现在,有功能到现在,但这已是现在的。现在起用或潜藏在现在,并不在过去。我们觉得过去是有,不过依现在的因果诸行,而推论他的有所来而已。未来也是这样,现在有功能,可以引起未来,未来是有的。然此只是当来可以有,此能引生未来的,实际上还在现在。大乘性空论者,是三世有的。以记忆过去来说:记忆过去的经验,从能记忆的意识说,从再现于意识的影像说,好像过去是依现在而假立的;其实,意识现起的意象,是指示过去所经验的。记忆意象所指的,是过去的经验,不是现在的认识;过去的经验并没有来现在。约预测未来说,预测未来有某事发生,就预测的意识说,好像未来是现在的;其实他所预测的境界,是未来,而不是现在的想像。现在实有论者,把心封锁在短促的现在。不知道,心识了境的能力,回想到过去,所缘就在过去;推想到未来,所缘就在未来。说一切有部,也是属于三世有的,但他是实有论者。性空论者是三世幻有论者,所以能圆满的解说时间。现在实有者,有一根本的错误。不知现在是不能独立的;没有绝对的现在可说。现在是观待过去未来而有;离了过去未来,还有什么现在?没有前后相的时间,根本是破坏时间特性的。凡建立现在有的,被刹那论所缚,还不得解脱呢?大乘佛学者,还有说三世各有三世(也从声闻学派演化而来),三三有九世,九世同在一念中,称为十世。九世不碍一念,一念不碍九世,九世一念,是圆融无碍的。这可说是三世有与现在一念有的综合者。但他是拟议的;结果是笼统的忽略时间的历史差别性。现在,论主以性空幻有正见的时间观,破斥实有自性的学者们。
   丁二 向得
   戊一 观时间
   己一 观别法之时
   庚一 正破
   辛一 破相待时
   若因过去时 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 应在过去时
   若过去时中 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 云何因过去
   先破别有实体的时间。时间是有三世相的,就以三世来观察。时间的三世,还是各别而存在的,还是彼此相依而有的。如以为三世是相依而实有,那且以过去时为例来说。如「因过去时」而「有未来、现在」;那么,现在、未来不能独存,不依过去,就没有未来、现在了。现在与未来,既是待过去而有的,那「未来及现在」的实有性,果不离因,就「应」当是「在过去时」中了。假使「过去时中」没有「未来、现在」,那「未来、现在时」,就不应当说因过去时有。所以说:「云何因过去」?不离过去,现在、未来就在过去中有,这在实有时间别体家,是不能承认的。未来与现在,如真的在过去,那就一切时都是过去,没有现在、未来时可说了。不承认过去时中有未来现在,那未来、现在的二时,就是不因过去而成为自有的了。这是逼犯自宗相违的过失,他是主张相依的。而且,离了过去,怎么能知道是现在、未来呢?所以说现、未实有而因过去,就有全成过去的危险,失掉时间的前后性。如过去中没有现、未,又不能说因过去,失却了相待有的自义。时间的别体实有者,无论他怎样说,都是不可通的。
   辛二 破不待时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
   如承认时间的三世各别,互不相依;三世各有自相,过去有过去相,现在有现在相,未来有未来相,那又别有过失了。未来、现在的所以有,是因观于过去而知道是有的。不因过去时而有未来、现在,这在外人,或以为是可以的;但「不因过去时」,就没有「未来」、「现在」,所以「二时」都不可得的了。这因为,过去与未来是对待的;有过去、未来的两端,才有现在。如不观待过去,怎能成立未来、现在呢?如未来、现在不可得,过去也就难以成立。失坏三世的过失,都因不相待而成立。
   庚二 例破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未来、现在时,因不因过去时有,有此等过失;过去、未来时,因不因现在时有;现在、过去时,因不因未来时有,同样的不能成立,是可以比例而知的。还有上、中、下的三根,如因上有中下,中下应在上;不因上而有中下,中下就不可得。因上有中下是这样,因不因中有下上,因不因下有中上,也是这样。还有一与异,如同证一解脱而说有三乘。如因一有异,异应在一中;如不因一而有异,异就不可得。因异有一也如此。其他如长短、高低、大小、好歹,都是可以此观门而破他们的实有执。所以说:「以」上面所说的这些意「义」,可以「知」道其「余」的「二时」,「上中下」的三根,「一异」,这一切一切的「法」,都「无」所有了。
   己二 破即法之时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可得 云何说时相
   上面所说的,主要在破外道。大智度论卷一,也有此文。此下,主要是遮破佛教内的有所得人──依法立时。现在观察此法,还是住而后知时间?不住而后知时间?佛教内的学者,每执著实有刹那,刹那时是最短的一念。分析时间到最短的一念,以为一切法是刹那刹那生灭的。刹那生灭的法,有以为有刹那住相,住是刹那间的安定不动。因为分析到了这不可再分割的时间点,那就此是此而不是彼,彼是彼而不是此的住相了。诸法的生灭流动,是在从未来到现在,从现在到过去,相续变迁上所表现的;一念中是可以有此暂住的性质。诸法作用的起灭中,有此暂住,因此可以知刹那的时间。然而,时间决不能因诸法的住相而成立的。如有一念或更短的不动,这住相的当体,就不知他是时间了。时间是有前后的,有前后就有变迁。没有变动相,就失去时间的特性了。所以说:「时住不可得」。有以为:诸法没有住相,念念不住,息息不停,所以知道是时间。其实,「时」间在诸法「去」相中,也是不可「得」的。在此又在彼,这才显出时间相;既不住,那怎么知有时间呢?要知道,念念不住,与念念暂住,不过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说法。住与去,「时」间都「不可得」,怎么还可「说」依法而有「时」间「相」呢?所以,时间为缘起的,刹那是假名的,时间并不能分割。三世相待不相离,而三世各有如幻的特相。不相离,所以不断;不相即,所以三世宛然而不常。住与去是动静的别名,在去来品中已说过的了。缘起法的似动而静,静而常动,三世并非隔别,而前后的时间性宛然。如偏执实有,实有刹那,即一切难通了。因此,说有去的流动相,是对执常者说的。其实,无常是常性不可得;如以无常为刹那灭尽,即是断灭的邪见。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
   色心具体的法,是存在的,有作用起灭,所以依此而立过、未、现的三世。时间是不实在的,而物是实在的,这是实在论者的见解。现在评破他们说:有实在的事物,或许可说「因物故有时」。既知因物而有,那就「离物」没「有时」了,为什么还戏论时间相呢?况且,切实的观察起来,是没有真实物体的。既然「物」体「尚无所有」,那里还可说「有时」呢?这不过是从他所承认的而加以破斥吧了。中观者的真义:『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所以,不但时是因物有的,物也是因时而有的。物与时,都是缘起的存在,彼此没有实在的自性,而各有他的缘起特相。
   观因果品第二十
   本品的内容,与十二门论的观有果无果门相似,十二门论还要说得详细些。因果法则的观念,是很普遍的。某一法的发现,必有使他发现的另一事相(或多种事相)的现起作前提;也即因此见到另一事相的现起,就能判定某一法的可以生起。推果知因,据因知果,产生因果的观念,确见事事物物间的因果性。因果性,是依因缘和合生果的事相而存在的。印度、西洋与我国的学者,都是谈到因果的(无因论是少数的),佛法更彻底的应用因果律。没有因果关系的,根本就不存在;存在的,必然是因果法。然而,因缘和合生果,如加以深刻的考察,从因缘看,从果法看,从因缘与果看,从和合看,就发觉他的深秘;如执因果有实性,即不能见因缘和合生果的真义。他们在不可通中,起种种的妄执。单是约因缘说,就有五对的十大异说:一、有果与无果,二、与果不与果,三、俱果不俱果,四、变果不变果,五、在果与有果,现在以性空的因果深见,给予一一的批判,从推翻他们的妄见中,显出因果如幻的真义。
   戊二 观因果
   己一 约众缘破
   庚一 有果与无果破
   若众缘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须和合生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 和合而果生
   若众缘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 而实不可得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 与非因缘同
   因缘和合生果,原则上是大家共认的。但在果法未生以前,因缘中已有果或没有果,这就有不同的见解了。一、数论师主张因中有果,如说菜子中有油,油是果,菜子是因。如因中没有果,菜子中为什么会出油?假使无油可以出油,石头中没有油,为什么不出油?可见因中是有果的。二、胜论师主张因中无果,如说黄豆可以生芽,但不能说黄豆中已有芽。不但有的黄豆不生芽,而且生芽,还要有泥水、人工、日光等条件。假使因中已有果,应随时可以生果,何必要等待那些条件?可见因中是无果的。他们执有果与无果的理由,还有很多。除这两大敌对的思想外,耆那教的学者,有主张因中亦有果亦无果,有主张因中非有果非无果的。现在破斥他们,以因中有果论者的思想,难破因中无果论者;以因中无果论者的思想,难破因中有果论者。揭出他们的矛盾、冲突、不成立。
   第一颂破因中有果论:「若」如所说,在「众缘和合」的时候,「而有果」法的「生」起,那就有不可避免的过失。因缘「和合中」,既「已有」了果法,为什么还要等待因缘「和合」才能「生」呢?要等待众缘的和合,岂不是说明了没有和合时,众缘中即无果吗?否则,就不必和合而生?
   第二颂破因中无果论:「若」说「众缘和合」「中」没有「果」,而果是从众缘和合中生的;这同样的不合理,既承认众缘和合中无有果,就不可说「从众缘和合而果生」!如一个瞎子不能见,把许多瞎子和合起来,还不是同样的不能见?所以,因缘和合中没有果,即不能说从因缘和合生果。
   第三颂再破因中有果论:如以为无果论者的所说不成立,仍主张因中有果,这是明知有过而更犯了。「众缘和合」「中」,如已「有」了「果」体;那么在众缘「和合中」,即和合而未生起时,「应有」这果体可得。但没有理由,知道是已有果体的。如泥中的瓶,不是眼见、耳闻所得到的,也不是意识比量所推论到的,果体「实不可得」,怎么还要说因中有果呢?外人说:不能因为不见,就否定他的没有。有明明是存在的,因有八种的因缘,我们不能得到:有的太近了不能得到,如眼药。有的太远了不能得到,如飞鸟的远逝。有的根坏了不能得到,如盲人。有的心不住不能得到,如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有的被障碍了不能得到,如墙壁的那边。有的相同了不能得到,如黑板上的黑点。有的为殊胜的所胜过了不能得到,如钟鼓齐鸣时,不能觉轻微的音声。有的太细了不能得到,如微细的微尘。这可见,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就否定因中果体的存在。但这种解说,不能挽救过失。如太近了不可得,稍远点该可得了吧!太远了不可得,稍近点该可得了吧!……太细了不可得,稍粗的该可得了吧!可是,如泥中的瓶,无论怎样都不可得。所以因中有果,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第四颂再破因中无果论:因果实有论者,不说因中有果,即是因中无果;见到不能实有,就实无;实无不通,就实有。所以本论错杂的难破,使他们了解二路都不可通,无法转计诡辩。若见有果不成,又执著「众缘和合」「中无」有「果」法。然说种是芽的因缘,种与芽果间必有某种关系。如说种中没有果,以为什么都没有;那为什么称之为因缘呢?如豆中无芽,泥中、木中也没有芽,彼此都没有芽,为什么说豆种是因缘?同时,因缘中没有果,非因缘中也没有果,那「众因缘与非因缘」,不是相「同」而没有差别了吗!
   十二门论中,广破因中有果与无果后,又破因中亦有果亦无果。第三门实是上二过的合一;有果无果还难以成立,这当然更不可了。要破斥他,也不过是以有夺无,以无夺有,显合他的矛盾,所以本论没有加以破斥。
   庚二 与果不与果破
   若因与果因 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 一与一则灭
   若因不与果 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 是果则无因
   与果,是说因缘有力能达果体;在果法成就时,因体能以生果的功力影响他。不与果,是说因体的功力,不到果位,不给果体以助力。这两种见解,在理论上都是不能成立的。假使说「因」体能给「与果」法以助力,为「因」能生果,这就含有矛盾。因先而果后,这是因果间必有的特性。如承认因体有生成果法,能到达果法的功能。这样,如因先果后,即因灭了而果法生,不能说因有与果的功能。如因果二体相及,同时存在,可以说与,然又破坏因前果后的特性。因果,必有能生所生;有能生所生,就有他的前后性,怎么可以说相及?所以,如主张与果,说因体为果「作因」,完成了他的任务后就「灭」去。虽似乎是单纯的因性,实际上这「因」应是「有二体」了:「一」是「与」,「一」是「灭」。明白的说:一方面,因先灭而果生;一方面,又有因体到达果法与果的力量。灭即不能与,与即不能灭;世间的一切,那里有一法而有二体的呢!所以,因与果而灭,是论理所不通的。假使说因先果后不相及,「因不」「与果作因」,先就「灭」去;「因灭」了「而果」才「生」起。这样的因果观,不是因果没有联系了吗?由灭了即是不存在;没有因时,果法才生起,这样的「果」生,是「无因」而有的。无因有果,这也是不通的。
   声闻学者中,有部的法体生灭不许移转,即因灭果生,缺少联系。化地部、成实论师等,说因法一方面灭,一方面转变;所以说:实法念念灭,假名相续转。唯识学者的种现相生,是俱生俱灭的。不承认因转因灭的二体过,但以现在法为自相有的,俱生俱灭的,又不免下文的俱果过了。
   庚三 俱果不俱果破
   若众缘合时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则为一时俱
   若先有果生 而后众缘合 此即离因缘 名为无因果
   因果同时有,名俱果;因果不同时,名不俱果。因果二法,是俱的,还是不俱的?在正确的理智观察下,俱与不俱,都不可能。如在「众缘」正和「合」的「时」候,即众缘和合的现在,「而有果」法的「生」起。这虽可以避免因中有果无果等大过,但又落在因果同时的过失中。所以说:能「生者」与所「生」的,成「为一时俱」有了。因果同时,一分学者以为是正确的;但性空者认为同时就不成为因果法。的确,同时因果,是有他的困难的。如唯识学者说种子生现行,是同时有的;现行熏种子,也是同时的;成立三法同时。但是能生种与所熏种,是不是同时的?如也是同时的,本种生现行,新熏的种子为什么不生现行?而且,种子因未生时,不应生现行果;种子因生时,现行果也同时已生,这如牛二角,成何因果?不但种现熏生,有同时因果的过失,如前念种与后念种为亲因,前念现行与后念现行,也有疏缘的关系。这因果前后,又如何成立联系?所以,他的种现相生,现现相引,不出此中所破二门。因果不同时,也是有过的。如「先有果」法「生」,「而后众缘」才和「合」,这等于先有果性存在,然后利用众缘去显发他。如开矿,矿中原有金银铜铁的质料;开发的时侯,不过以人工、工具,把他取出来。真常论者也是这样说的:理性本有,要修行才能显发他。可是这样说,就是「离因缘」有果;「无因」而有「果」了。此不俱的破门,不约因先果后说,是破外人转计,果体先有,后从缘生。约果体先有说,也是不同时有。
   庚四 变果不变果破
   若因变为果 因即至于果 是则前生因 生已而复生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这一颂,主要是以数论外道为所破的对象。数论是因中有果论者,认为世间的根本,是冥性──自性。冥性,虽不能具体的说出,但精神物质都从他发展出来;所以世间的一切,也就存在于冥性中。冥性由神我的要求,发展出大、我慢、五微、五大等的二十三谛。这变异的二十三谛,都是冥性中本有的发现。如泥中有瓶性,在泥未转变为瓶的形态时,现实的泥土,是不见有瓶相的;但泥团因转变为瓶时,瓶性显发,就失去泥名,而生起瓶了。虽是这样的转变了,果在因中是先有的;因变为果时,因体也存在而不失。所以世间的一切,都统一于真常实在的自性中。
   现在加以破斥:因灭变为果,这在他自己或以为是,其实是不可的。如真的「因」灭了而转「变为果」,那是因体转成了果体;如真的灭了,即不成为变。这样,变为果,就等于说「因」「至于果」。前因转变为后果,那「前生因」,就犯有生已复生的过失。因为,因在前位已是生的;转变为果而仍是有,不是生而又生吗?外人以为:前者即后者,所以没有重生。然而,即是,就不成其为转变。如一物转生,为什么不是重生?后半颂,或者转计为:因灭失了,因不变为果而有果生,这应该可以成立因果是有。这也不成,因灭于前,果生于后;「因」的力量既已「灭失」了,怎么还「能生于果」?所以因灭能生果,也是不可以的。
   庚五 在果与有果破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见不见果 是二俱不生
   在果,是说因变为果的时候,因还保留在果中,这就等于说果中有一切因。有果,是说每一因中,一切果法都有,这就是说:因中有一切果。因中有果论者,必达到一一因中有一切果,一一果中有一切因的结论。这是应当破斥的。假定「因」转变了,因体仍存「在果」法中,并没有灭去。这是因果共住,怎么可说「因生果」呢?假定是「因遍有果」,因中既已遍有一切果,那还「更生」什么「果」?因中有果论者,研究果的生起,发现无限的果法,都在因中俱有,一因中就具足一切果。如地上能生草,草烂了又生其他,所以在一因中有一切果,可以生一切。这实是不能的、如真的一因可以遍有一切果,就应该一时生起一切。为什么这因唯生这法,又要待时待缘呢?因中有果论者,近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圆融论者。同时,因遍有果,在这遍一切果的因中,能不能见到果法?如因中就有果法可见,果已有了可见了,就不应再生。如因中不见果,这可见果不随因而有;果不随因有,也就不应生果。所以说:「因」中「见不见果,是二俱不生」。
   己二 约因果破
   庚一 合不合门破
   辛一 别破相合
   若言过去因 而于过去果 未来现在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未来因 而于未来果 现在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现在因 而于现在果 未来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专从因缘去考察因果关系,上面五双十门,已一一检讨过了。此下,从因与果二者,而考察他的因果关系。因与果二者,还是相接触(合)而生果,还是不相合而生果?先破相合:因果是有时间性的,因有过去的,有现在的,有未来的;果也有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因果相生,如以为必然的发生触合,那么,三世的因与三世的果,彼此相待,三三就有九重的因果关涉。九重的因果是:过去的因,对于过去的果,现在的果,未来的果,成三;未来的因,对于未来的果,现在的果,过去的果,成三;现在的因,对于现在的果,未来的果,过去的果,成三。三三相合,就是九重因果。过去的因与过去的果,现在的因与现在的果,未来的因与未来的果,这都是同时的因果;过去的因与现在未来的果,现在的因与过去未来的果,未来的因与过去现在的果,是异时的因果。异时因果中,有因先果后的,有因后果前的。如有因果相合,总不出果前因后,因前果后,与因果同时的三门。但这不能成立因果的相合。异时因果,一有一无的,一前一后的,说不上相合。同时因果,也谈不上相合。相合,要发生接触。同时的存在与生起,各自为谋,谁不能生谁,怎么可以说相合,说相生呢?同时因果不能合,这是说明了「过去因」与「过去果」「不合」,「未来因」与「未来果」「不合」,「现在因」与「现在果」「不合」。前因后果不能合,这说明了过去因与「未来果」,过去因与「现在果」不合;现在因与「未来」果不合。前果后因不能合,这说明了未来因与「现在」果,未来因与「过去」果不合,现在因与「过去果」不合。这样,一切因果,都不成相合。
   辛二 总破合不合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因能生果,因与果必要发生密切的接合。假使,如上面所说,因是因,果是果,三世因果各别,「不」能「和合」在一处,这「因」怎么「能」够「生果」?所以不合是不生果的。外人听了,就转计因果和合,所以能生果。不知因果「和合」,这证明了果已存在「因」中;「因」中既已有果的存在,怎么还「能」说因能「生果」?
   庚二 空不空门破
   辛一 因中果空不空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再从因果的空不空说:因中空果,即是因中无果论者;因中不空果,即是因中有果论者。空是实无,不空是实有。假定说:因中是「空无」有「果」的,这无果的因,就不能生果,所以说「因何能生果」。为什么?非因缘性中没有果,所以非因缘法不生果;如因缘中也没有果,这与非因缘同样的不能生果的了。假定说:因中的果体,「不」是「空」无有「果」,而果是确实存在了的。果既已存在了,还要因做什么?所以说「因何能生果」。如有果而还要生果,就犯了生而又生的重生过。
   辛二 果体空不空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体空,是说果体的实无;果体不空,是说果体的实有。果体究竟是空?是不空?两俱不可说。如「果」体是「不空」而实有存在的,那就「不」可说果「生」。生是因缘和合而有生,生所以成有;现在果体决定实有,那就不需要再生了。不空的法,向前看,不是所产生;向后望,也决不是可灭。实有的东西,一直就这样的存在。所以如「果」法「不空」,也就「不灭」。不空的果法是自成的,所以不生;不生而实有的,那里可以灭?所以总结说:「以果不空故,不生亦不灭」。执著果体实有,即破坏世俗缘起的生灭了。而且,如实有法可生,法界中就增加了一法;假使可灭,法界中又减少了一法。这也就破坏了法界本来如是的不增不减。如转计果体是「空」的;外人的空是决定无,什么都没有,还有什么可生?所以也「不生」。不生就不灭,所以「果空故不灭」。如眼中有眩翳的毛病,见空中有花,空花是非实有的,根本就没有生。眼病好了,不再见空花,也不能说空花灭。所以「果是空」无的,即「不生亦不灭」。不生不灭,也同样的破坏了世俗谛的因果。
   庚三 是一是异门破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因果是异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是一,是说因果一体,更无差别可说;是异,是说因果截然别体。因果究竟是一?还是异?两俱不可说,说一说异都有过。第一颂否定他,第二颂再指出他的过失。为什么不是一?假定说因就是果,果就是因,「因果是一」体的,那能「生」「所生」,也就成为「一」体,不可说明因是能生,果是所生了。假定说因不是果,果不是因,「因果是」有各别「(异)」自体的,那「因」就等于「非因」。如泥是瓶因,瓶是泥果,泥瓶二者,如截然各别,那么,瓶望于火,草望于瓶,这也都是截然差别的;同样的别体,火、草既不是瓶的因,不能生瓶的,泥也应与火草同样的成为非因了。既瓶与火草,同样的无关系,各别有体;那么如泥生瓶,火草也应可以生瓶。火草如不生瓶,泥也就应不生瓶。所以,切实的说来,因果实有论者,是一是异都有过失。
   己三 约果体破
   若果定有性 因为何所生 若果定无性 因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则无有因相 若无有因相 谁能有是果
   这二颂,专从果体的有无去观察。假定「果」体是实「有」他的自「性」,因的能生力,也就不可能,所以说:「因为何所生」。假定「果」体是实「无」自「性」,也不能说因有所生,如石女儿、空中花,根本是没有的,能说有因能生他吗?所以说:「因为何所生」。这样,「因」都「不」能「生果」,也就没「有因」的「相」可得。因之所以成为因,是由于他的生果。不能生,自然不成其为因了。假使没「有因」「相」,无因即没有果,果是依因而有的,所以说「谁能有是果」?从果不生,说到因体不成;无因,更证实了果的不可得。所以实有自性者,实不能建立他的果法。
   己四 约和合破
   若从众因缘 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从 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 何处有合法
   平常说众缘和合可以生果,到底什么是和合呢?不同的种种因缘,和合起来,发生某种关系,而成的一种和合性。此众缘的和合,外人以为能生果。又是胜论师,他主张有和合的理性,能和合众缘。现在先研究这和合性的不可得。和合的本身,细究起来,即是不可得的,他只是众缘的和合。「从众因缘而有」的「和合法」,并没有他的实体。「和合」性「自」己还「不」能「生」起;他的自体都不成立!怎么能生果法呢?所以说:「云何能生果」。和合不离众缘而存在,如数论者所想像的和合性,以为是别有实体的,可说根本不成立。离了众缘,到底什么是和合呀!
   由上面的种种道理看来,知道实有自性的果法,是「不从」因「缘」和「合」而生的。和合尚且不生,「不」从因缘和「合」,当然更不能「生」了。和合不和合都不可生果,即没有第三者可以生果的。「无有果」法,那里还「有」和「合法」可得?众缘和合有果生;因为果生,所以说有众缘的和合:既没有果,自然也就没有和合法了。本论从和合的不成,说到不生果;再以没有果体,归结到和合的不可得。本品的──众缘,因果,果,和合──四章广破,一般实有论者,也可以反省错误的症结所在,不再乱谈众缘和合生果了!
   观成坏品第二十一
   成坏与生灭,含义是有同有异的。约同的方面说:生就是成,灭就是坏。平常说生成灭坏,就是依此同义说。约异的方面说:生灭多依刹那说,成坏多依相续说。又成即是得,含有不失而保存的意思。如犊子与一切有部,在得后建立成就;其他学派,建立成就来现在。坏是失,含有得而复失的意思。所以就法体说,生灭与成坏,是没有多大差别的;约相续说,就法的系属行人说,只可说成坏,不可说生灭。如说某人得某功德,某人又失坏禅定。行者道与果的证得和退失,都可作这样说。世亲论师的十地论中,以(总、别、同、异、成、坏)六相说明一切法,也有此成坏的二相。世界,万物以及有情,都有成坏;所以现象中的成坏,也是普遍的概念。现在要观察他、寻求他的自相,看他有没有真实的自性相。成坏是缘起的幻相,假使执有实性,成不成其为成,坏也不成其为坏了。
   戊三 观成坏
   己一 破成坏
   庚一 共有相离破
   辛一 总标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 是中亦无成
   有人说:坏相是有的,现见世间一切事物,都有他的败坏相。有败坏相,即有成就相;有成坏相,即一切法得成。这话不能成立!依中观的考察,「离」了「成」相,「及共成」相不离,都没「有坏」相可得。反之,「离」了「坏」相,「及共坏」相不离,其「中」也就「无」有「成」相可得。所以坏相与成相,是自性无所有的。

辛二 别释
   壬一 离成之坏相不成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 是事则不然
   先破离成的坏相不成。成是生相,坏是灭相,有生才可说有死,所以要有成才可说有坏。假使「离」了「成」,那就不可说「有坏」。如离成而可以有坏,那就等于说「离生有死」。离生有死当然是不对的,所以说「是事则不然」。
   壬二 共有之成坏不成
   成坏共有者 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 一时则不然
   离成没有坏,那么,「成坏」相「共有」,该可以说有坏有成了吧?不离成的坏,不离坏的成,二相共有,就是俱时。成坏如俱时,怎么可说「有成」有「坏」?第一、成坏二法共有,即是各别的各行其是。成不待坏而成,坏不待成而坏,这就是同时不成相待。而且,成与坏是相违的,「如世间」的有情「生死」,是含有矛盾性的。说他是「一时」,这是「不然」的。如同时有坏,成就被坏坏了,不成其为成;坏就被成所成,不成其为坏。自性实有的诸法,怎么能又成又坏呢?
   壬三 离坏之成相不成
   若离于坏者 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 不在诸法时
   离成的坏相不成,这就很可以知道离坏的成相也不得成。所以说:「若离于坏者,云何当有成」?如定执离坏有成,这成就是常住。常住的就该永远没有坏相。然世间没有一法不归于无常,也即可知「无常」相遍一切时,「未曾有」过「不在诸法」上的「时」候。一切不离无常相:成相不是常住相,是诸行流变中的安定相,是缘起的,是不背无常法印的。所以离坏的成相,决不可能。
   庚二 共成离成破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从上面考察,可知成坏二相的相离或共有,都不能成立。现在更从相成不相成去观察:即成与坏相,如相互的共成:依成相成坏相,依坏相成成相。此相待的共成,在自性实有者是不可通的,如上面的破相待而成。假定说,成相与坏相,是不相关而分离的;成坏二相,自体能成。这也是不可以的,如破不相待而成(如观然可然品说)。所以说:「成坏」二相「共」相成立,其实是二相「无」可「成」的。如说二相相「离」而各各自成,也同样的没「有成」。若共相成,若相离成,此「二」门「俱不可」,怎么还可说「有」成相坏相可「成」?本颂有成无成的成,依清辨释,指成坏二相的能不能成立。
   庚三 灭尽不尽破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无坏
   一切法没有则已,有必有他的特相。如尽是一切法念念不住的灭尽相,不尽是一切法的常相续不断的不尽相。以此尽不尽去观察,可知成坏的自相都不成。因为尽灭相即是坏相,一切法都有他的尽灭相。尽灭与生成相反,所以说:「尽则无有成」。不尽吗?一切法本是相续不断不失的,本来如此,又从那里说生成?所以说:「不尽亦无成」。外人的心目中,以为不尽就是成,现在说,一切法本来是这样,本来如此,何成之有?尽是灭相,一切法本来是念念不住的灭尽;更有何可坏?所以说:「尽则无有坏」。当然的,灭尽的无可再坏。就是不尽,也不可以说坏。不尽就是常相续,常相续的,当然不是坏的了,所以说:「不尽亦无坏」。
   庚四 法体法相破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法,指具体事相的存在。有法,必有他的成坏相;假使「离」了「成坏」相,也就「无有」这一「法」了。因为,没有成坏相的,不是没有,就是常住。没有,当然不成为法。世间的存在,与生起的一切法,也决没有常住的。所以没有成坏,即无从了知法的存在。同时,成坏也不是空虚的概念,他是某一法所具有的。也唯有有法,才显出他的成坏相,所以,「离」了某一「法」的当体,也就没「有成坏」相可得。法是可相,成坏是相,成坏与法是缘起的。但外人主张成坏相与法体是差别的;如生住灭三相是法外别有,得非得相也是法外别有的。所以现在从相与所相的不相离,破斥他。
   庚五 性空不空破
   若法性空者 谁当有成坏 若性不空者 亦无有成坏
   法性空的法,指具体事相。空与不空,说事相的实无自体,或实有自体,也就是实有法与实无法, 。假使「法」的体「性」如空花论者所执为「空」无的,那「谁」还能「有」此「成」与「坏」?等于说没有有情,即没有生死可说。假使如实有论者所执,以为法的自「性」「不空」,是实有的;实有自体的,即不能说「有」始「成」,有毁「坏」。一切有者,不是说三世实有,法体不可说本无今有的生成,有已还无的灭坏吗?这简直就成为常住的了。常住法,当然不能说有成坏。或者说:本论说不空不能有成坏,性空也不可以有成坏,可见本论的究竟义,不是性空。这种思想,即是唯一的伪中观论者。不知有所得人所说的性空,是决定无,一切如龟毛兔角的无,所以破坏一切。中观的性空者,说性空,是无实自性叫性空,不是没有缘起的幻有。自性空的,必是从缘有的;所以一切可以成立。性空者所说,名词是世俗共许的,意义却不同。所以能以假名说实相,能言随世俗而心不违实相。性空者与非性空者,简直没有共同点。
   庚六 一体别异破
   成坏若一者 是事则不然 成坏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再以一异门破:说「成坏」是「一」,这是「不」可的,一体如何有二相?说成坏是一,这是破坏成坏的差别相了。假定说:「成坏」是「异」的,同样「不」得行;是异,就是彼此隔绝。事实上,成坏相是不能这样分划的。而且离成不可想像坏,离坏也不可想像成。非成的坏是断灭,非坏的成是常住,这怎么可以呢?
   己二 破生灭
   庚一 执生灭不成
   辛一 直责
   若谓以现见 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 而见有生灭
   外人撇开成坏,以为现见世间有生有灭,有生灭即不能说没有成坏;所以论主要破斥他的生灭。世间一般眼见耳闻所认识到的诸法,有生灭现象,所以建立生灭是有,这似乎是没有可否认的;佛不是也说无常生灭吗?其实不然!我们「现见」的诸法「有生灭」,这不是诸法有这自性的生灭,只是我们无始来错乱颠倒,招感现见诸法的感觉机构(根身),再加以能知的「疑妄」心;依此根身、妄识,才「见」到诸法的「有生」有「灭」,以为所认识的事事物物,确是像自己所见的实生实灭。不知疑妄心所现见的生灭,是经不起理智抉择分别的。一切理智观察,妄见的生灭立即不可得,惟是不生不灭的空寂。一般人的意见:在现象界所感觉经验到的生灭,在理智界是不能成立的;感觉经验与理性认识,可说有一大矛盾。所以,西洋哲学者,也有说杂多、运动、起灭的感觉,是错误的;宇宙万有的实体,是整个的,静的,不生灭的。这是以理性为主而推翻感觉的。也有人说:生命直觉到的一切感觉界,是真实的;理性才是空虚的、抽象的。这是重感觉而薄理性的。然而,他们十九以为感觉认识的事物,与理性绝对不同。性空论者与他们根本不同。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识,与意识的刹那直觉,如离去根的、境的、识的错误因缘,这就是世俗真实的世俗现量。此世俗现量,不离自性的倒见,约第一义说,还是虚妄颠倒的。因为他刹那刹那的直感,不能觉到生灭的,然而对象未尝不生灭。由意识承受直感而来的认识,加以比度推论等,才发见有生有灭。一般意识所认识的诸法流变,久而久之,养成惯习的知识,于是乎,我们也就以为感觉界能明见有生有灭了。这种常识的现见有生有灭,如加以更深的思考,到达西洋哲学家理性的阶段,又感到生灭的困难了。原来世俗现量的直感经验,有自性见的错误,他是着于一点(境界)的。直觉到此时此空的此物,是『这样』。这『这样』的直感,为认识的根源,影响于意识的理性思考;所以意识的高级知识,也不离自性见,总是把事相认为实有的(否则就没有),一体的(否则就别体),安住的(否则就动)。
   这样的理性思考,于是乎与常识冲突,与生灭格格不相入,生灭就成了问题。性空者从认识的来源上,指出他的错误。五根识及意识的刹那直观,直接所觉到的是有错误成分的(这与实有论者分道了)。实有、独有、常有,根本就不对。所以影响意识,影响思想,起诸法实有生灭的妄执。佛法寻求自性不可得,即是破除这根本颠倒,不是否认生灭,只是如外人妄执实有的生灭不可得。所以实有的生灭不可得,病根在自性见。如贯彻自性不可得,就是达到一切法性本空了。从性空中正观一切,知道诸法的如幻相,如幻生灭相。感觉与理性的矛盾,就此取消。不坏世间的如幻缘起,而达胜义性空,这就是二谛无碍的中观。世间的学者,在感觉中不能通达无自性空,所以在理性中,即不能了解幻化缘起的生灭相。结果,重理性者,放弃感觉的一边,重感觉者,放弃理性的一边:二者不能相调和。唯有佛法,唯有佛法的性空者,才能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才是正见诸法的实相者。
   辛二 别破
   壬一 法非法不生
   从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 法及于非法
   外人不了解论主的真意所在,以为论主否定生灭,当然不愿意接受。所以再破斥他的生灭,让他自己理解自己的困难。此下二颂,但破生不破灭;因为灭是生的否定,生不成,灭当然也不成了。法是有自相的实物,非法是自相无的非实,这是外人的见解。现在就此破斥:有自相的法,就是自体存在的;自体存在的实法,与自有的实法,各各实有,没有相生的可能,所以「从法」「不生法」。法是实有,当然不会生实无的法;既是实无,也就无所谓生,所以从法「亦不生非法」。从有生无,固然不可;从无生有,同样的不可能。无,那有能生的功能?所以「从非法不生法」。从无生有,尚且不可能,从无生无,更是笑话了,所以从非法也不生「于非法」。
   壬二 自他共不生
   法不从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不从自」体「生」,生就有能生所生,不能说自,自就不能说生。如没有自体,从他体生呢,有自体法,才可待他说生;自体无有,就没有可以与他相对待的。无自即无他,所以法也「不从他生」。自他各别都不能生,自他和合起来又怎么能生?所以法也「不从自他生」。单自独他,及自他和合均不能生,怎么还可说「有生」呢?外人执有生灭,现在以二门略检,即知有自性的生是不成的了。
   庚二 执生灭有过
   辛一 标断常失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若常若无常
   如固执诸法的实生实灭,即有断常的过失。有所受就是于认识上的法有所取;有所取,就是有所着。以为此法确是这样,起决定见。起实有自性的见地,「有所受法」,那就不是「堕于断」见,就堕于「常」见,落在这断常的二边中。应「当知」道:凡是「所受」取的「法」,是不离过失的:「若」是「常」的,就是常见;「若」是「无常」,就是断见。你可以不加思索,自以为不是常见断见;然一加思考,为论理所逼,便没有不落断常的。佛陀常说中道法,或在行为的态度上说中道,或在事理上说中道。事理上的中道,不断不常,是非常重视的。断常是两极端,走上断常二见,就不能正见诸法的实相。所以佛破除断常的二见,显出非断非常的中道来。所以成为常见,成为断见,是因他有自性见,取着诸法有实自性,否则就实无性。要远离这二边见的过失,必须深刻的理解一切法性空,从性空中悟入中道。受有两种:一是执取的受;如四取,本论就译为四受。一是信受的受。众生未得性空见,又与自性见合一;所以受即是妄执,受即是断常,一切都颠倒了。所以佛法中说一切不受。到底性空者,有没有受?空无自性的缘起,不也是受吗?有受,岂不也是断常?性空者,是不受外人的反责的。因为执有自性,如此决定如此,不能如彼;如彼决定如彼,不能如此。那不问是起分别的妄执,或不加思索的信受,总不免断常二过。性空者说缘起性空,特别是指出众生的错误所在,要听者反省自性的不可能。为离诸见所以说空,以遮为显,并不是教人不离见而执著空。所以说:『以声止声,非求声也』。修学性空者,未达现证,即自性见未破时,重视自性空,在理解自性有的不可能中,信受种种法相,时时呵责自心的妄见,渐渐引生二谛无碍的似悟。如到现觉无自性空,即能出俗,正见幻化的缘起相。到那时,一切如实建立,不会作自相实有的观念,堕入断常了。如缘起法的真相而受,性空者是不否认的,否则就成为怀疑论的空见了。教内教外的一般学者,所见的如此如彼,也自以为是理智所到达的甚深义,自以为『离执寄诠』,不是世俗共知的境界。其实常人所认为真实如此的,是展转传来,人类共同意识所认识,共同语言所表达的境界,并不从究竟是否如此探讨得来。所以世俗还他世俗,只是不见真实,不妨让他存在。所以说:『佛不与世间诤』。像这种学者,不离自性见,却自以为究竟真实确是如此。既自以为是理智得来的胜义,那就必须答覆出如此或如彼,他必然的是断是常。性空者从探究真实下手,深入究竟,洞见真实自性根本不可得;在胜义中,一切名言思惟所不及,离一切戏论,称之为空。性空者明见一切的一切,不能在胜义真实有、微妙有中立足;世俗还他世俗,诸法是如幻缘起的,相依待而假名如是的。缘起的生,可以生而不违反灭。缘起相待,是有相对的矛盾性的;相对非孤立,而又不相离的,假名一切都成立。如从真实有边,性空者根本无须答覆他如此,或如彼。因为性空的缘起,根本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如此或如彼。所以性空者如实建立,不落于常,不落于断。性空者以胜义空著名;而实特别与常识的世俗相融合。真不碍俗,性空者才能名符其实。
   辛二 显断常过
   壬一 叙外人自是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论主所下的判断:『有所受法者,即堕于断常』。外人不能理解,以为断常是不善建立者的过失,如我说的「所有受法」,恰到好处,是「不堕于断常」见的。这因为,我所受取的法,是「因果相续」的。因灭果生,因果法有生有灭,不是永远如此,所以不是常住的;因灭果生,前后相续,有联续性,不是一灭永灭,所以不是断灭的。这么说来,不是所受法也可以「不断亦不常」吗?佛说诸法缘起,是因果相续的,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的;有生有灭,所以是不断不常的中道。佛这样说,我们也这样说,难道可以说不成!这是一般有所得学者共有的见解,特别是西北印学者,以心心相续说,成立种现相生的因果相续不断不常。然在中观家看来,他所说的因果相续,不断就是常,不常就是断,始终免不了过失的。观业品中说:『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是什么过失,还没有说明;现在因不断不常的外计,倒要顺便加以破斥了。
   壬二 出外人过失
   癸一 断灭过不离
   子一 无常灭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 因即为断灭
   外人说有「因果」,有「生灭」,因灭果生「相续」「不断」。说他没有常住过,这或许是可以的。说他不断,这却有间题。先从无常灭作破。灭有两种:一是刹那灭,一是分位灭。如刹那不能离断常过,相续中也就不免过失了,试问:这因法灭了,是不是还存在?能不能再生?如造善业感善报,感报以后,此感善业的功能,是否也灭了?不灭有常住过。既承认因果生灭,当然是灭的。灭了,因能是否还存在?会不会再生善报?感了报的业,灭了是不再生的,这你也承认。又如前一念心灭,后一念心生,前念心还会更生吗?不会的,因为后念心不是前念心的重生。这样,虽说果生于后,而实因灭于前。因法「灭」过去,「更不」再「生」,这「因」不就是成了「断灭」了吗?你说因果相续故,不断亦不常,其实是不离断灭的。
   子二 涅盘灭
   法住于自性 不应有有无 涅盘灭相续 则堕于断灭
  青目说上二句,出有部的常住过。一切有部说因体如刹那灭了,不更生可说是断;但法法恒住自性,过去虽已过去了,他还是那样。这作用虽灭,法体恒住的思想,论主指出他不能从有到无的常住过。现在不这样解说,这是约一分学者的涅盘灭而破的。因果法如有自性,「法」法「住」在他的「自性」中,以为他确实如此,是实有自性的,那就「不」可说他「有」本无今「有」的生,从有还「无」的灭。因果既有自性,生灭即不可能。外人在生死相续上,以因果生灭的理由,自以为不常,他没有想一想涅盘的从有而无。如因果生灭的诸行,确有自性,烦恼是成实的,那「涅盘」的灭烦恼,灭「相续」的生死,不是「堕于断灭」了吗?相续诸行,是实有自性的因果法,修对治道得离系,因果相续不起,这不是断灭是什么?
   癸二 相续有不成
   若初有灭昔 则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 亦无有后有
   若初有灭时 而后有生者 灭时是一有 生时是一有
   若言于生灭 而谓一时者 则于此阴死 即于此阴生
   三世中求有 相续不可得 若三世中无 何有有相续
   自许不断不常的因果生灭相续论者,既不免断灭过,当然不能成立业果相续。相续,此中约前后生命的联系说。如现生人间的生命,与未来天报的生命,其间有联系性,叫相续。经中说『三有相续』,就是约前生后生说的。相续中,前一生命叫初有,后一生命叫后有。萨婆多部建立本、死、中、后的四有,实际还是初有与后有二者。有,是生命的存在,是相续的。但有所得的因果生灭论者,实在不能成立相续。因为,假使「初有灭」了,那就「无有后有」。初有是因,后有是果;初因灭了以后,即没有因能生起后果。后有无因,无因不能有果,所以说无有后有。「初有」假使「不灭」,不灭同样的「无有后有」。如果说有后有,那就有两个生命同在的过失。一是原有的生命,一是新生的生命,在同一时侯,一有情有两个生命,这可以想像吗?外人救说:未来新生命的出生,既不是现生命灭了以后生的,也不是现生命不灭而生的。现在生命灭时,就是新生命生时,如秤的两头高低同时,所以没有上文所出的过失!然而这太缺乏思考了!初有正灭时,真能说后有正生吗?时间是依法建立的,这是外人所许的。这样,有生有灭,就有生时与灭时,有生时与灭时,怎么能说就是那个时候呢?所以,说「初有灭」的「时」候,「而」有「后有生」起,那就是二时二有了。「灭时」有「一」个所依的「有」,「生时」也「是」有「一」个所依的「有」。分明是两个生命,两个时间,你怎么说初有灭时就是后有生时呀!从二有的生灭,难破同时。翻过来,从他的同时,否定他的二有。所以说:假使「生灭」「一时」而有的;时与法相依不离,法也只能是一个了。那应该是这一个五「阴」身在「死」,也就是这一个五「阴」身在「生」。假定死的是现在的人生,生的也应该就是这个人生了。这样,死有即生有,是同一的有;如此生灭,也就根本谈不上相续了。二时二有,不能说相续;同时一有,也不能说相续:到底怎样成立因果相续呀!前有灭,后有生,灭时即生时,也就是「三世」。在此三世中,寻「求有」的「相续」,都「不可得」,这在上面已说到。如「三世中无」有的相续,那里还「有」「有」的「相续」呢?不能成立相续,可见外人不离断灭过。这更可见不解性空的自相实有论者,有所取著,始终是不离断常的。本颂不但总破因果相续的外人,也就显示正义。有情无始来没有实智观察这三有的如幻缘起,所以在三有海中,相续不断。现在以正智于三世中审谛寻求这有的相续相根本不可得,三世中既没有,又那里有这三有相续的自相呢?所以一切毕竟空,不可取着。有所取着,即不出断常,即不能见缘起实相的不断不常了。
   观如来品第二十二
   此下四品,说明断证。修现观体证寂灭的实相,即有人有法:人是能破能观能证者的如来,法是所破的颠倒,所观的谛理,所证的涅盘。所以有此下四品的次第。体悟寂灭的实相者,通于声闻、缘觉、如来的三乘贤圣。但缘觉不重言教而自悟的,不出佛世;释尊的根本教典,少有论到。声闻是依如来的教法而现证真理的。佛法以如来为主,这里就专从如来说。如来是佛陀的别号,梵语多陀阿伽多。本有三个意思:如法相而说;如实相法的原样而悟解;证觉如实法相而来的。平常说:『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就是如来的解释。虽有三说,通常都直译如来。然如来,外道也有这个名字,但是作为梵我的异名看的。如如不变,来往三界,这就是神我了。如来可约两方面的意义说:一方面,是约佛陀的假我说,如印度的释迦如来。一方面,是约如来之所以为如来说,即通于一切佛。在来去、出入、言谈、语默的人间的如来,他的性质,本与一切有情同样的;不过有染无染而已。此在有部,认为五阴和合中只有假我,没有真实的如来。犊子系说:不可说有如来,是对外道说的;然佛也说我,不可说没有。所以他所主张的如来,是非离蕴非即蕴的不可说我。如有部等的假我,不免减损了缘起我;犊子部等的真我,又不免增益了。不可说的真我,与外道所说的如来是神我的异名,是身心活动中的统一体,实在所差不多,容易与外道说合流。本品破斥的如来,也是约这义而破的。至于如来之所以为如来,从道谛的立场,以如来的五分法身为如来;有此五分法身,所以被称为如来(佛)了。然大乘先驱的大众学者们,以体现诸法的法空性为如来。所以,见缘起的空寂性,即是见佛;若欲礼如来,应观法空性。本品从正观胜义的见地,破斥了外人的实我论,也就显示寂灭空性的无戏论相为如来。性空,如来的实相,是不可以言说的。不过即性空而缘起,可说有如来,可说如来生,如来出家,如来说法,如来有父母,如来有老病,也就是性空中不碍人间正觉的如来。一分学者,认为有情身中,不即五蕴不离五蕴的真我,是一切众生所都有的,是流转不灭的联络者;这可以称为如来。如来本为有情或我的异名,所以一切众生都可以有,就成为普遍的名词了。性空者的法性空寂不可得,即如来之所以为如来的,到了真常唯心论者的手里,从神秘实在的见地去理解他,把如来当作诸法的真实微妙的自体看,以为有情身心的真实相如此,万有诸法的实体也如此。把缘起有、法性空的二义,在神秘微妙真实中统一起来。于是乎,凡夫如如不变来往三界,受生死,是有情的如来;佛陀如如不变,随处示现,往来救度,这是佛陀的如来。众生的如来,佛陀的如来,平等平等。而且,他就是一切法的真实体,所以与诸法实相也平等平等。现在流转是他,将来证觉还是他。证觉是如来的全体开显,众生位上的如来,与佛果位上的如来,质量无别。这样,后期的大乘佛教,以生佛平等的如来藏、如来界、如来性为所依体,说明流转还灭,说明一切。这样的如来,抹上一些性空的色彩,而事实上,与神我论的如来合流。外道梵我论者,所说的如来,也是众生的实体,宇宙的本体。所以,中期佛教的性空学者,与梵我论的所以能泾渭分流,差别点就在胜义谛中观察外道的实我性不可得,达到一切法性空寂;空寂离言,决不把他看做万有实体。转向世俗边,明如来没有自体,唯是缘起的假名。此假名,也决不想像为如如不变的实体。只因为一分学者,不得性空的中道义,所以又走上梵我论的老家了。自性见是众生的生死根本,是多么强有力呀!
   丁三 断证
   戊一 观如来
   己一 破有性妄执
   庚一 别观受者空
   辛一 五求破
   非阴非离阴 此彼不相在 如来不有阴 何处有如来
   外道说有神我异名的如来;佛教说如来出世说法,因此也有人执如来是实有。既所执是同样的真实有,微妙有,所以现在要考察他,是不是有他们所想像的真实如来。如来依五蕴施设的,所以以五门寻求:一、五阴不能说他是如来:假使五阴是如来,五阴是生灭的,如来也就应该是生灭。如来是生灭的,这就犯了无常有为的过失,这不是外人所能承认的。所以说「非阴」。二、离了五阴也不可说有如来:假使离了五阴有如来,就不应以五阴相说如来,如来就成为挂空的拟想。也不应在如来身中有生灭相,没有生灭相,不是没有,就是常住。常住不生不灭的实在,实在是不见中道的颠倒,落于常边。所以说「非离阴」。三、如来不在五阴中:假使说如来在五阴中,那就等于说人住在房子里,灵魂住在身体中。既有能在所在,就成了别体的二法。别体的东西,五阴有生灭,如来没有生灭,还是堕在常过的一边。四、五阴不在如来中:假使如来中有五阴,同样的是别体法,犯有常住过。所以说「此彼不相在」。这两句,本就是离阴有我的另一解说:承认有别体,而说不相离而相在。五、五阴不属如来所有:这仍然别体的,但又想像为不是相在,而是有关系,五阴法是如来所有的。假使如来有五阴,那就如人有物,应该明显的有别体可说。然而离了五阴,决难证实如来的存在,所以说「如来不有阴」。五门中谛实寻求都无所有,那里还「有如来」呢?所以外道神我的如来,不可得;佛法中的如来,也决不能妄执是真实妙有的存在。
   辛二 一异破
   壬一 破缘合即阴我
   阴合有如来 则无有自性 若无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
   法若因他生 是即非有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来
   若无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离自性他性 何名为如来
   外人不受论主的难破,以为如来的实有,是不如五门所推求所说的。在五阴正和合时,有如来存在,所以出五求以外,没有所说的断常过。论主这才别开一异门去难破。也可以是五求广遮,而根本不合一见异见,所以从一异中,加以详明的破斥。假使说五「阴」和「合」的时候「有如来」,那如来就不能离五阴而存在,离了五阴就不可得,所以是「无有自性」的。怎么可说真实妙有?外人或以为如来依蕴施设,不能说自性有,他是依五阴的他性而成的。不知依他因缘生的,即「无有自性」,即没有实体对他,可以说「因他有」,他是对自而成的。而且,一切法都无自性,他也没有自性,怎么可从无自性的他性而成如来呢?进一步说:诸「法」假使「因他」众缘而「生」的,就没有独立的自在性;没有独立自在性,这就「是」「非有」神我、真「我」可得了。诸「法」缘成的,无有自「我」的,怎么可说「是」真实微妙的「如来」?如如不变而来往三界的如来,如执为真实的,即与外人的神我一致。可是依他众缘和合而存在者,根本就失掉自在的特性,如何可以名为我,或如来?这样,「无有自性」,就是没「有他性」;「离」了「自性他性」,更没有第三性,可以称他「名为如来」了!
   壬二 破不因离阴我
   若不因五阴 先有如来者 以今受阴故 则说为如来
   今实不受阴 更无如来法 若以不受无 今当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无有无受法 而名为如来
   上面是破的始有如来,这里是破本有如来。第一颂,叙述外人的意见:我说的如来,「不」是「因五阴」而有的,是在五阴之外,预先就「有」这「如来」的存在。不过没有受阴之前,我们不知道有这如来性存在;现在「受」了这「五阴」,依蕴安立,所以我们就「说」他「为如来」。这思想,与前本住品说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是一样的。后期大乘佛法说本具法身,为先有的如来;受阴后的如来,是法身应化人间的如来,是从本垂迹的。从垂迹的如来,知道法身本有,久证常身。不过,这里还是以外道为所破的主要对象。你说未受五阴先有如来,这话是不对的。「今」以理智观察,在依五阴施设以前,「实」在是没有如来可得的。既先无如来可得,怎么可说如来「受」五「阴」?所以不但不能说如来受五阴,实在是未受五阴前,根本上「无」有「如来法」可得。没有五阴时,怎么知道先有如来的存在?如同情「不受」五阴时「无」有如来,那如来本不可得,现「今当」以什么东西去「受」五阴而成为如来呢?切勿以为在「未有受」五阴的时侯,有所受的五阴;因为有所受的五阴,可以推定必有能受的如来。外人是常有这种见地的,所以破斥他;如没有受时,「所受」的五阴也就「不名」为所「受」,也不能说有能受。「无有无受法」而可「名为如来」的。这是承上文的无受而来;如有如来,必有受与所受,既失掉了受所受的定义,那里还可说有如来?所以离阴之前本有如来,这不过虚妄的推测,不能成立的。
   辛三 结
   若于一异中 如来不可得 五种求亦无 云何受中有
   如上所说,知道在「一异中」求「如来」是「不可得」;在「五种」门中「求」如来也「无」所有。一切处既都无有如来,怎么还可依「受」阴「中」分别「有」如来呢?
   庚二 别观所受空
   又所受五阴 不从自性有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如来依五阴而施设,进观此所受的五阴,也是空不可得。上面说如来是因缘和合的,所以无自性亦无他性。「所受」的「五阴」,也是众缘和合的,当然也是「不从自性有」的;「无自性」的五阴,即不可说从他性有。没有自体,即无自体可以相待:无相待,怎么能说五阴「有他性」呢?
   庚三 结观受者空
   以如是义故 受空受者空 云何当以空 而说空如来
   以上面的种种意「义」说来,五阴的所「受」法,是「空」的,「受者」的如来,也是「空」的。既然一切都是空无自性的,怎么还可「以空」的五阴,而说「空」不可得的「如来」是实有呢?
   己二 显性空真义
   庚一 世谛假名
   空则不可说 非空不可说 共不共叵说 但以假名说
   如来是空,五阴是空,所以不可以空的五阴说空的如来是实。同样的理由,性空者一切是空的,怎么可以说如来是空呢?这是不解性空者的体系而起的疑惑!性空者是可以说有如来的,不过不同实事论者所说的如来吧了。先约假名说如来:执有实自性,自性不可得,这就是空;空相的当体,是离言说性的,所以「空则不可说」。不特空不可说,「非空」也是「不可说」而说的。不空有两种:一是一般妄执的实有性叫不空,一是为对治空见而说实相非空的不空。妄执实有的不空,实无此事,有什么可说?如石女儿一样。对治戏论空相而说的不空,怎么更有真实的不空相可说?所以不空都不可说。空与不空分离开来固然不可说,就是亦空亦不空的「共」,非空非不空的「不共」,也都不可说。空不空是矛盾,这如何可说?非空非不空,是不可想像的,当然更无有说。所以,取相着相,认为确实如此而说,是胜义说,也就是戏论说;胜义中是一切不可说的。如就缘起假名说,不以如来为真实自性有,随世俗说,因缘和合有释迦如来降生王宫、出家、学道、破魔、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入涅盘。「但以」这「假名说」有如来,这当然是可以的。不但假名说有如来,说空说不空,说共说不共,在假名中也同样的可说。真实有是胜义的,胜义谛中离一切名言相,有什么可说?
   庚二 胜义叵思
   辛一 离戏论
   壬一 离常等八句
   寂灭相中无 常无常等四 寂灭相中无 边无边等四
   佛在阿含经中,对外道的邪执,每以『无记』答覆他。这就是说:胜义谛中,这一切无从说起。现在论主约此深义,显示如来的胜义不可思议。一般外道说我及世间,有常无常等的四句,有边无边等的四句。初四句是:我及世间常,我及世间无常,我及世间亦常亦无常,我及世间非常非无常。后四句是:我及世间有边,我及世间无边,我及世间亦有边亦无边,我及世间非有边非无边。常无常等的四句,是约时间说的,边无边等的四句,是约空间说的。如说我有边,在身体中,如米大、豆大、指大,受空间的限制;说我无边,我遍一切处,无所不在,就是小我遍通于大我。后二句只是从初二句演出的。缘起有的如来,即缘起的我,意义相同。外道说我有此八句,说如来也就有此八句。外道的这种分别,以性空的正见观察,在诸法「寂灭相」的「性空」中,根本是「无」有「常无常等」的「四」句的;在诸法「寂灭相」的性空「中」,也根本是「无」有「边无边」等「四」句的。为什么呢?诸法性空中,是毕竟清净的,那里有这些不正的邪见?如加以批评,时间上的常无常,有断常过;空间中的边无边,有一异过。外道虽以我及世间,分别常无常等,但这是以缘起如来的毕竟空寂性而遮破的。
   壬二 离有无诸句
   邪见深厚者 则说无如来 如来寂灭相 分别有亦非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如来灭度后 分别于有无
   如来过戏论 而人生戏论 戏论破慧眼 是皆不见佛
   外道常以十四句难佛,佛因没有这些事实,一切置而不答。除了上列的八句外,还有六句是:如来死后去,如来死后不去,如来死后亦去亦无去,如来死后非去非无去。身与命(我)是一,身与命异。死后去不去,就是有无问题;去不去,就是有没有如如不变的如来,到死后去。有如来到后世去,死后就有如来;不到后世去,死后就无如来。所以去后世就是有,不去就是无。外道所问的如来,即神我,有此四句。佛陀异名的如来,入无余涅盘后,在不在,有没有,去不去,也同样的引起常人的推论。然以佛法真义说,这都是戏论,根本是自性实有见的妄执。「邪见深厚」的人,听说如来入涅盘,不知涅盘界即一切法的本性空寂,不可以有无分别,妄「说」入涅盘界即「无」有如来,这怎么可以?就是阿罗汉入涅盘,佛也不许说没有,没有就是堕入无见的。佛世时,有一比丘说:入无余涅盘,什么都没有。尊者舍利弗等,制止他不要这样说,这样说是错误的。他不肯接受,佛就叫他来问他:五蕴是无常吗?是无常的,世尊!无常是苦吗?是苦的,世尊!苦的是无我吗?是无我的,世尊!无我离欲入解脱,可以说有无吗?是不可的,世尊!既不可以说有,又不可以说无,你为什么说入无余涅盘,一切都无有呢?你是愚疑人,你是邪见人!佛不客气的呵责了他。所以说死后无有,这是极大的邪见!有的以为如来及阿罗汉入涅盘,不可说没有,应该是有的,不过是真常微妙的不思议有,以为有是可以说的。不知想像为妙有、真有,还是邪见,在缘起假名中,说有、说无,都不是真实。在「如来」现证「寂灭相」中,如何可说?所以「分别」说「有」,也是「非」理的。这执有的邪见,比较执空的邪见要轻微些。说有只是一种执著,执著有如来,可以说如来有种种功德,显示如来的崇高伟大,教人生信心,舍恶行善,还不至于导人作恶。说无,那不但是执著而已,简直断人行善之门,引人走上拨无因果的恶道,这该是多么的危险!经中说:『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不可起空见如芥子许』,也可知执无的过失了。有是从缘起法的存在而说的,无是从存在法的否定而说的,这都是世俗的,假名的。真正悟入毕竟空性,得究竟解脱,『灭者即是不可量』。阿含经以从薪有火,薪尽火灭作喻;此火的灭性,不可说何处去,更不可说有说无了。毕竟空寂,是超越有无而不可以有漏心分别是有是无的。后期的大乘佛教,强调『如来实不空』的妙有,以性空为不究竟,这显然是执著如来是有了。否则,毕见空寂性,离一切戏论,如何执为不究竟?以性空为究竟而假说妙有,已经容易混入梵我的真常妙有论,何况说不了义呢?中期佛教者说:如来以性空为法身,不可说有说无,也唯有超情绝见,才能保持佛教的特色。所以在诸法「性空中」「思惟」如来死后去死后不去,是「不可」以的。因为如来从本已来,就是毕竟性空的。如来在世时,破斥外人有无的推论,以不答覆表示此意。可是,「如来灭度」以后,有所得人,邪见深厚,又纷纷的「分别」他的「是有」是「无」,是有无。灰身灭智的无,与常住微妙的有,同样的是戏论。戏论是虚妄分别,以为是确如所说所知的。「如来」超「过」了「戏论」,其实阿罗汉等都过戏论的。所以外道以有无等问佛,一概不加答辩。可是世间的「人」偏要妄自推度,「生」起种种的「戏论」,分别如来的是有是无。从自性见出发的「戏论」,是「破」坏「慧眼」,障覆了真智的。有此等戏论,即不能体悟寂灭性,不见法,也「不」能真「见佛」了。这唯有破自性见,远离种种戏论,开般若慧眼,才能真见如来法身。
   辛二 显真实
   如来所有性 即是世间性 如来无有性 世间亦无性
   上面说戏论者,永不见佛,或者又要以为离执者能亲见如来常住不变。所以,更说此一颂。如来在世时,有缘起的假名如来。此缘起「如来所有」的实「性」,就「是世间性」,不要以为离世间法,别有如来。这是即缘起而显示本性空寂的。如来的本性,即毕竟空寂,与世间法的性空,平等平等。所以说:「如来无有」实自「性」,「世间」也就是「无」有实自「性」的。在此缘起假名的性空中,如来与世间同等的。在无自性的毕竟空中,世间与如来也没有差别的,法法都也是平等的。『生死即法身』,约此意说。如来在世,尚且是『若欲见佛者,应观空无相』,何况如来灭度以后?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上品就如来性观察,而如来之所以为如来,是由断烦恼、破颠倒而成的。烦恼根本,是贪、恚、疑的三毒,也称三不善根。众生所以流转生死,不能解脱,就由于颠倒烦恼。因此,一分声闻学者,以为有真实的烦恼与颠倒;有真实的颠倒与烦恼可生可灭,起自性的执见。不知如有自性的颠倒烦恼,就根本不生不灭。颠倒烦恼是如幻的假名生灭而实不生不灭,所以能正见颠倒烦恼不生的,才能真的得到解脱。阿含经说:颠倒的生起,是由六根的触对六境,无明触相应,生起执著所致。如以为这色相很好看,声音很好听,合乎自己内心的情境,就起乐受,有贪爱。假使以为这色相不好看,这声音不好听,不合自己内心的情境,就起苦受,有镇恚。取着境界的净不净相,生起可意不可意的情绪;着了相,就生起颠倒烦恼了。经中说到远离烦恼,特别着重『守护六根』,就是在见色闻声的境界上,不取不着,不为可意与不可意的情境所牵而起烦恼。这不着,是佛法解脱的根本论题。取相分别他的如何,是因;引起贪恚疑的烦恼,是果。取相分别与颠倒烦恼,有因果的关系。为什么要忆想分别呢?经中说是不正思惟。不能正确的如其法相而了知思考,所以就执著境相;由执著境相,就起忆想分别;由忆想分别,就起贪等的颠倒烦恼了。反过来,烦恼是由颠倒来,颠倒是由妄想分别有,妄想分别是从不正思惟生。灭除烦恼,即与他相反,从如实正观下手,也可以不言而知了。
   着相颠倒,是虚妄的,要以不颠倒的真实击破他。所以说:常、乐、我、净是所对治的四倒,无常、苦、无我、不净是能对治的四正。这本是对虚妄说真实的方便门。有所得者,不见佛意,以为实有颠倒可断,实有四正可修,所以本品要评判他。无常计常,苦计为乐,无我计我,不净计净的四倒,声闻学者有两派的见解不同:一切有部说:常、我两颠倒,是彻底无有的,纯粹是有情的计执。净、乐两颠倒,倒不是完全执苦为乐,计不净为净。
   客观的境相,确有苦、乐,与净、不净相的。不过缘少分的净与乐,行相颠倒,以为一切都是清净,一切都是快乐。抹杀了客观的苦与不净的事实,这才成为颠倒。二、经部说:常、乐、我、净的四倒,不是客观境相实有的,全是主观内心的错误执著。虽有两说不同,但主观的忆想分别,都认为真实有,这是没有差别的。
   声闻学者说常、乐、我、净是四倒,无常、苦、无我、不净是四正。一分的大乘者说:这都是颠倒,所以说有八倒。因为,法身、涅盘,是常住的、妙乐的、自在的、清净的,假使执著法身涅盘,也是无常、苦、无我、不净的,同样的堕于颠倒。所以,在生死边,要破常、乐、我、净的四倒;在涅盘边,要破无常、苦、无我、不净的四倒。这样,在生死边,无常、苦、无我、不净是四正;在法身边,常、乐、我、净是正了。性空者所依般若经等,认为常无常等,都是缘起假名的。如果执有真实的自性,不论说常,说无常,说苦,说乐,说我,说无我,说净,说不净,都是颠倒。所以,即缘起而观性空时,常无常不可得,……我无我不可得。
   烦恼,在观染者品中,曾经破斥过。但那是说烦恼与染者的无自性,起烦恼不成,观集谛的烦恼不可得。本品从苦集灭的立场说,忆想分别生起烦恼的苦集,是怎样的生起;见灭谛而灭除烦恼,是怎样的除灭。烦恼是缘起如幻的,不理解这点,不但不能生起,实也不可灭无,苦集灭就不成立了。
   戊二 观所灭的倒惑
   己一 遮破颠倒之生
   庚一 观烦恼不生
   辛一 叙执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 皆从众缘生
   六根取于六境的时候,不能正确的体认境界的真相,内心就生起种种的忆念妄想,分别他这样那样,这就是遍计执性。因为妄想分别,所以就「从忆想分别」中,「生」起「贪恚疑」的三毒烦恼──清净境起贪,不净境起恚,净不净的中庸境起疑。可见「净不净颠倒」,「皆从」此「众缘生」。清辨论师说:以忆想分别,分别净不净;由净不净倒的种种所缘,就生起贪恚疑来。但外人所说,在确认有此因有此果,成立贪恚疑的烦恼实有性。以为不能像性空者所说,一切是性空的假名。
   辛二 破执
   壬一 无性门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 故烦恼无实
   外人以种种缘境的颠倒为因,成立三毒;论主即从他所承认的缘,破除他的自性有。既由净不净的众缘有烦恼生,那应该知道缘生是无自性的。既是「因净不净」的「颠倒」众缘,而「生」贪恚疑「三毒」,这「三毒」就是「无」自「性」可说。无自性即无实体,「烦恼」是「无实」的,决不如外人所执的缘生自相有。
   壬二 无主门
   癸一 无自我即无所属
   我法有与无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烦恼是能依,有能依必有所依,所依是染者。有所依的染者,能依的烦恼才有所属;没有所依的染者,烦恼就无所系属了。犊子系他们,是主张有我的,现在观察这自我的可得不可得。依青目论释本:你所说的「我」及烦恼「法」,是「有」呢?还是「无」呢?说有不可,说无也不可。说有我,有烦恼,这烦恼是「不」得「成」的;说无我,无烦恼,更是不用说了。我究竟有没有呢?种种寻求,我是不可得的。「无」有实在的自「我」,虽说「诸烦恼」是「有」是「无」,自然也是「不」得「成」的了。如以为无我而烦恼可以成立的,试问「谁有」这「烦恼」呢?无人有此烦恼,可见他是「不成」的。假使说「离」了人有烦恼的独立存在,那「烦恼」就「无」所系「属」了。无所属的烦恼,即不属于有情的;这如何可以呢?然依清辨论师所释颂本,我法有与无的『法』字,有无亦不成的『无』字,都是没有的;意义更为明白。意思是:我有呢?无呢?有我无我都不成。无我有烦恼,就无所系属。
   癸二 无垢心即无所属
   如身见五种 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
   一分学者,不承认有真实我,但烦恼还有所属,即属于心。烦恼是心所,心是心王,心所系属于心王,与心王相应,这是一切有部等所说的。依有部说:我虽是的确不可得的,但烦恼不能说无所属;有所属,即可以成立烦恼是实有的。论主批判他说:「如身见」执有我,无论说离蕴有我,即蕴有我,五蕴中有我,我中有五蕴。五蕴属于我──如此「五种」观察,都是「求之不可得」的。五蕴的系属于我,等于说「烦恼」系属「于」有漏的「垢心」。烦恼中求垢心。也可以「五」种去寻「求」他。这同样是「不」可「得」的。如以为有漏心识与贪等共生,贪等三毒是烦恼,识是烦恼所染污了的垢心。试问:一、垢心即烦恼吗?即烦恼,垢心应就是心所,应是种种而非一心的;垢心也更应有所属了。二、离烦恼有垢心吗?离烦恼而有垢心的别体,是无可证明的;如离烦恼,即没有染污相;无染污相,就不成其为垢心了。三、烦恼在垢心中,四、垢心在烦恼中,这还是别体的;仍有垢心无染污相的过失。五、烦恼系于垢心,这还是有烦恼的独立性,应离烦恼而有垢心可得;但这是不可得的。在这五种求中,求垢心更不可得;没有垢心,烦恼还是无所属,怎么可说烦恼系属于心呢?
   上来三颂,也可说:上二破有漏的心所,下一破有漏的心王。又垢心即烦恼,是心通三性的经部师,王所一体论。垢心离烦恼,是心性本净的大众分别论者,王所别体论。下三句,都是王所别体而相在相应的,与一切有部心性无记说同。本颂虽简,已遍破此等异说。
   壬三 无因门
   净不净颠倒 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诸烦恼
 外人说净不净颠倒,能生起三毒;颠倒是因,三毒是果。假定真有净不净颠倒的实性,还可说由他生三毒。但事实上,「净不净颠倒」,也「是」「无」有实「自性」的。没有实自性,现起有自性,所以名为颠倒。颠倒既没有自性,怎么可以「因」这无自性的净不净的「二」种颠倒,「而生」起真实的「诸烦恼」来呢?从非实有生实有,这是有大过失的!净不净颠倒,即是遍计所执性的,唯识学者以为是增益的,无实的。但从遍计执性的薰习为因,却能生自相有的依他起,岂不也同样的值得考虑吗?
   辛三 转救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 是三毒根本
   外人为了避免无因的过失,所以转救道:不能说颠倒因是无自性的,就不能生烦恼果,烦恼是可以有的。要晓得清净与不清净,不是由颠倒心而妄执有的,是外在境界所确有的。境界,是「色声香味触及法」的「六」尘,境界是实有的。经过了六根感觉机构的取相,依根取境而生识;境界上所有的净不净相,也确实生超心识的净不净相的认识。不过行相颠倒,生起执著,于是发生贪恚疑的染污作用。所以,色等「六种」境界,「是三毒」的「根本」。境界是确有的,境相的净不净也是确有的,所以不能说没有烦恼颠倒的实性。这着重境相的实有,是说一切有部等所主张的。有部以为净不净,以及境界相,不能说是主观的意境,有他的客观性;这里面也含有相对的真理。不但六尘境界可以有缘起的因果特性,不全是主观的产物。就是净不净,也有他相对的客观性。否则,审美的标准,就不能成立了。如所见的颜色,如可人意的,是清净的,美的,他必然有色素的和谐性。见黑暗而抑郁,见光明而欣喜,这虽不离根识,而也有他的相对的净美的。又如所听的音乐,凡是美的净的,必合于乐律。不过缘起是无自性而有矛盾的;所以在不同的心境中,注意于缘起法的某一点,即可以随感见而不同。如整齐是美的,但又是呆板的;不整齐是杂乱的,但不整齐的调和,也是可意的。净相可以是缘起相待的,决不能说纯是主观的。经部师及一般唯心论者,不知此义,看作纯主观的,未免抹杀缘起的客观性。不过,有部学者,忽略了缘起相对性,以为是自性有、真实有的,所以论主要破斥他,显出他的错误。
   辛四 破救
   壬一 正破
   癸一 境空门
   色声香昧触 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 如乾闼婆城
   如是六种中 何有净不净 犹如幻化人 亦如镜中像
   外人以六尘的境相,净不净相,是真实自性有的,可以为生起三毒的根本。论主直以境空如幻的正义,遮破他。「色、声、香、味、触及法」──「六种」体性,都是「空」无自性的,「如」阳「焰」,如「梦」境,「如乾闼婆城」,一切是空无所有的。六种境界,已是空无所有的,在这「六种」境界「中」,还「有」什么「净不净」相呢?当知这净不净相,也是「如幻化人」「如镜中像」的啊!一切是如幻如化,怎么可说有实有自性的六境,实自性的净不净相!又怎么可说有实自性的净不净相,生起贪恚疑的三毒烦恼?色声等如幻、如化,阿含经中是常说到。论主依佛说,显示境相的不实。然性空者的境相不实,决不如唯心者把他归结到唯心。境相不实,只是缘起无自性;而此境相的形形色色,一切都承认他,不是从属于心,是心所变现的。唯心者的心,即是烦恼垢心等;他不是境相的决定者,反而是不离境相而存在的哩!
   癸二 相待门
   不因于净相 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 是故无不净
   不因于不净 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 是故无有净
   净不净相是缘起有的,是互相观待有的。离了净相,就没有不净相;离了不净相,就无有净相。如演戏,有奸臣才有忠臣,有忠臣才有奸臣。离了奸臣,忠臣就显不出;离了忠臣,奸臣也无所表示了。怎么能成立净不净相的真实自性有呢?真实自有,即失去因缘义;不待他,即不能成立。所以,「不因」「净相」,那就「无有不净」相。如承认「因净」相才「有不净」相,不离了净相的缘,不净相即没有真实自性。所以说:「是故无不净」。反之,「不因于不净」相,净相即没有所待的,净相就不成。所以说:「则亦无有净」。假使承认「因不净相」才「有净」相,那么,离了不净相,净相就不可得了。所以说:「是故无有净」。这样,不待,不能成立;待,又没有自性。净不净相的所以空,本论不是从认识论去说明,而是从缘起因果去开示的。因净不净相的实性是空,所以认识的时候,才有随见不同的事实。
   壬二 结成
   若无有净者 由何而有贪 若无有不净 何由而有恚
   本颂,结归到烦恼的不实非有。有净可以说有贪;有不净可以说有恚;有净不净的中容性,可以说有疑。既如上所说,「无有」清「净」,那里会「有贪」爱的生起?「无有不净」,又那里会「有」镇「恚」的生起?无有净不净,疑烦恼的无由生起,是不言可知了。所以,烦恼都是无自性的,并没有他的实体。
   庚二 观颠倒不成
   辛一 空寂门
   于无常着常 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有常 何处有常倒
   若于无常中 着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 何有非颠倒
   可着著者着 及所用着法 是皆寂灭相 云何而有着
   若无有着法 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 谁有如是事
   三毒,以缘境的颠倒而起;所以进一步正观颠倒的实无自性,显出烦恼的不实。有所得的声闻学者,以常、乐、我、净为错误颠倒,以无常、苦、无我、不净为正确的不颠倒。其实,颠倒与非颠倒的自性不成。什么是颠倒?如这法是这样,而违反他的本相,看作那样,这就是颠倒。什么是非颠倒?如这法是这样,就把他当作这样看,这是非颠倒。但是,违不违反诸法的本相,要有倒与不倒的本相才可说。如果本相本不可得,这还说什么违反不违反?就以四倒四非倒说吧:假使有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诸身不净的实自性,违反他的本相,而执「著」诸行是「常」住,诸法是有我,诸受是快乐,诸身是清净。确实有此颠倒的自性,「是」即可以说「名」为「颠倒」。但以正理观察,寻求他的自性,在诸法毕竟「空中」,「无有常」、乐、我、净的四法实性的,这那里还「有常」、乐、我、净的四「倒」呢?同样的,假使「于」真实自性的「无常中」,执「著」他确实是「无常」,苦中执著他是苦,无我中执著他是无我,不净中执著他是不净,这可以说如对象的本相而知,可以说是「非」颠「倒」。但以正理观察,在诸法毕竟「空中」,是「无」有「无常」、苦、无我、不净的实性,这那里「有」无常、苦、无我、不净的「非颠倒」呢?所以,倒与非倒,是缘起的假名;在诸法性空中,平等平等,同样地不可得,没有倒与非倒的差别。所以般若经等,正观法相的时候,总是说常与无常不可得等。此二颂,破常倒,指空中没有常住自性;破非颠倒,指空中没有无常自性。这也是以缘起无性门观察,不在认识论上说。
   倒与非倒的产生,主要的是由执不执著。说到执著,计有四种:一、「可着」,是所着的境界;二、「著者」,是能着的人;三、「著」,是在起执著时的着相;四、「所用着法」,是执著时所用的工具。所用的工具,可说是吸取外境的六根;着相,是根境交涉时的那种染着性;能著者,是起执的我;所着的境,就是六尘。外人以为有此四事,即有取着;有取着,当然就有颠倒。然而,在深入诸法性空中,这四事都「是」「寂灭」离戏论「相」的;没有此四事的实性,那里真「有」取「著」的实性可得!这样,「无有」实自性的「着法」可得,就不可以说「邪」执「是」错误的「颠倒」,「正」观是非错误的「不颠倒」。试问毕竟空寂无自性中,「谁有」这倒非倒的「事」情呢?
   辛二 已未门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
   诸颠倒不生 云何有此义 无有颠倒故 何有颠倒者
   空寂门,是直约空寂不二门说的。以下,约依缘起以观无自性说。第一颂中,初二句,依法作已未门破;后二句,依人作已未门破。如说有颠倒生,是这法有了颠倒而后生起颠倒,是本无颠倒而后有颠倒?假定这法先已「有」了颠「倒」,有了颠倒,就「不」应当再「生」颠「倒」。假定这法原来「无」有「颠倒」,无有颠倒,也「不」可以说能「生」颠「倒」。无倒生倒,这犯从无生有的过失。有倒生倒,这犯生而复生的过失。所以,有无都不可说能生颠倒。外人想:不错!法上有没有颠倒,都不可以说有生,但有能起颠倒者,所以能生颠倒。这还是不可以!如说人生颠倒,是这人先有颠倒,是颠倒者,而后生颠倒?还是他本无颠倒而后有颠倒生?已成颠倒的颠「倒者」,能生是不对的;既成了倒者,就有了颠倒,「不」能再说他「生」颠「倒」!如这人本不是颠倒的,既非颠倒者,又怎么可以生起颠倒呢?所以,「不倒」者「亦不」生颠「倒」。
   第二颂,约倒时破。外人以为有倒无倒都不能生,在正当颠倒的时侯,是可以说有颠倒的。这仍不行!倒时是观待已倒未倒建立的,离了已倒未倒,倒时根本不可得。倒时尚且不可得,又那里能生起颠倒?所以说:「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如一定要固执倒时有颠倒生,那「可」以「自」己审细「观察」一下,看看是有那个在颠倒的时侯,「能」够「生」于「颠倒」?如观察不到,那就不可以妄说倒时有颠倒生。
   第三颂,依青目的解释:外人以为「颠倒不生」,就是颠倒的真实,于真实中生起执著。所以论主进一步破斥说:怎么可以说不生是颠倒的真实?不特不可执不生是颠倒的真相,就是非颠倒的无漏法,也不可名为不生相呢?这样解释,可说上二颂破颠倒的生,此破颠倒的不生;但文义不大连贯。依清辨说,从上面的三时无倒看,可以知道「诸颠倒」是「不生」的了。颠
   倒不生、那里还「有」什么邪是颠倒,正非颠倒的意「义」呢?「无有颠倒」的法,又从那里「有颠倒者」的人呢?清辨的解说,比青目释更好。
   辛三 有无门
   若我常乐净 而是实有者 是常乐我净 则非是颠倒
   若我常乐净 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 是则亦应无
   执有常乐我净颠倒实性,那可再以实有实无门观察。假定「我常乐净」四者,「是实有」自性的。常,我说他「是常」,这恰如他的本相;乐我净,说他是「乐」,是「我」,是「净」,这也各各恰如他的本相,这怎么可说是颠倒呢?所以说:「则非是颠倒」。不是颠倒,就是正见,一切众生有这正见,也就应该得解脱!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假定闻论主所破,以为「我常乐净」四者,是「实无有」的。实无所有,那么,无我、「无常、苦、不净」的四正,也就不应当有了。为什么呢?有常乐我净的四倒,离四倒才可说有无常、苦、无我、不净的四非倒;四倒既实无,四非倒的正观,自然也就没有了。同时,颠倒即不能正见,不能恰如不颠倒的本相而起。反之,才有四非倒。如没有颠倒,也没有正见法相的非倒了。所以说:「是则亦应无」。
   己二 结成烦恼之灭
   庚一 正显
   如是颠倒灭 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 诸行等亦灭
   论主说:颠倒不可得,不颠倒不可得。如不了解性空宗的大意,以为颠倒、不颠倒一切都没有,这真是拨无邪正的大邪见了!不知烦恼起于颠倒,颠倒原于自性见。有了自性见,这才取着诸法,有想倒、心倒、见倒的种种颠倒生。不知是戏论的颠倒,取着实相,所以烦恼现起,生死轮回了。如能如上面所说,正见颠倒的实相不可得,诸「颠倒」即「灭」。颠倒灭就不起烦恼。烦恼虽多,根本而主要的是「无明」,所以颠倒灭,无明「亦灭」。「无明灭故」,三业「诸行」也灭。诸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生老病死「等亦灭」了。本颂正明苦集灭道的正义。苦集是烦恼;苦集的所以可灭,在于实无自性。所以直从烦恼的无自性观察,即能烦恼不生,而得苦集的寂灭。
   修学佛法,主要的是断烦恼,解脱生死,如本论所说的无明灭。但大乘佛法中,也说不断烦恼。这因没有烦恼的实相可破,只要体解烦恼本性空寂,本来寂静,自性涅盘,这就可以离烦恼得解脱了!如晚间误认绳子为蛇,生起极大的恐怖,感到无限的苦痛。要消释他的痛苦恐怖,只需指明这是绳,理解了这里根本没有蛇,那他一切恐怖与痛苦,立刻就消失无有了。所以理解无烦恼可断,这才是真正的断烦恼;无生死可了,这才是真正的了生死。从胜义中说无烦恼可灭;世俗谛中,大有烦恼可断。但这样的断烦恼,与不断是相成而不是矛盾的。因为不断,所以可断;也因可断,才知他实无自性可断呢?这在下面二颂中,明白的指示出来。
   庚二 遮显
   若烦恼性实 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其性
   若烦恼虚妄 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 谁能断无性
   假使不解性空而不无假名,执著烦恼可断,以为「烦恼」的体「性」是「实」有的,是「有所属」的──属于自我,或属于垢心。那就根本不可断,所以说:「云何当可断」。假使说可断,试问:谁「能断」这烦恼的实有「性」?若有力能断此实有性,那他就是实相的破坏者,也不成三乘圣人了。假定说「烦恼」是「虚妄」,「无」有他的实「性」,也「无」有他的所「属」。这空无一切的「烦恼」,怎么可断呢?所以说:「云何当可断」。假使可以断,试问:又是「谁能断」这「无性」的烦恼呢?如第二头是无的,谁能斩割他呢?所以要有烦恼可断,这烦恼必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烦恼,在缘起假名中,又是必有的。可以从缘生起,有他的作用,也是属于假名的众生所有;这才众生以中道正观,观破烦恼,烦恼离系,寂然不生,这才叫断烦恼呢!
   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如来是能证者,四倒是所断的惑,断了烦恼,就能体悟真理、证入涅盘了。所见的真理,是四谛。虽学者间,有见四谛得道,与见灭谛得道的诤论,然在性空者,这决非对立的。洞见本性寂灭的灭谛,与正见缘起宛然的四谛,也是相成而不相夺的。四谛是佛法的教纲,世出世间的因果起灭,都建立在此。苦谛是世间的果,集谛是世间苦果的因;灭是出世间解脱的果,道是证得出世寂灭的因。所以经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说到苦,以五蕴身或名色和合为苦,有三苦、八苦等。集就是爱:爱、后有爱、贪喜俱行爱、彼彼喜乐爱。其中,后有爱尤为主要。到了学派中,说集含有业;有以爱为主,有以业为主,有双取爱与业的。灭是涅盘,也就是三无为中的择灭无为。道是八正道;后来,化地部学者说五法为道,瑜伽学者说止观为道。这四者,何以名四圣谛?谛是正确不颠倒,是真、是实的意思。就事实说,五蕴身有三苦、八苦的逼迫,集有烦动恼乱身心的作用,这是世间苦集二谛的事。灭是苦痛的解脱,道是修行上进的行为。凡夫不能了解四谛的事,圣者以他真实的智慧,能正确的知道:苦的的确确是苦,集实为感受生死的根本原因,灭真实是生死永灭不再轮回,道是确实能得解脱,所以叫做谛。然而,圣者不仅知种种事相,而是在事相上正见必然的理性。所以说:无常、苦、空、无我是苦谛的理,集、因、缘、生是集谛的理,灭、尽、妙、离是灭谛的理,道、如、行、出是道谛的理。这只是一分学者作如此分配,其实并不一定。如无常可通三谛,无我可通四谛。克实的说,一面从事相上而知他的确实是苦是集等;一面依现实有漏的法,深见无常、苦、无我、涅盘空寂。从四谛别别的理性,悟入一切归于空寂的灭,契入一切空寂,即是见谛得道了。圣者悟证四谛的理,确然如此,非不如此,是真是实的,所以叫四圣谛。
   一般声闻乘学者,在四谛的事相上,执著各各有实自性;又对四谛的理性,看作各别不融,不能体悟四谛平等空性,通达四谛的不二实相。佛法的真义,于缘起性空中,四谛的自性不可得,会归四谛的最高理性,即无我空寂,也即是自性寂静的灭谛。心经说:『无苦集灭道』,也就是此意。一分大乘学者,离小说大,所以说有有作四谛,无作四谛;有量四谛,无量四谛;生灭四谛,无生四谛。天台家因此而判为四教四谛,古人实不过大小二种四谛而已。以性空者说:佛说四谛,终归空寂。所以,这是佛法中无碍的二门。真见四谛者,必能深入一切空的一谛;真见一谛者,也决不以四谛为不了。三法印与一实相即无碍,四谛与一谛也平等不二。不过佛为巧化当时的根性,多用次第,多说四谛。实则能真的悟入四谛,也就必然深入一实相了。
   本品在中论中,是最重要的一品。佛弟子常引用的中论名句,都在本品。其他的诸品,是随着随破,每难见论主真意。唯有本品,明显的指出,破除实有自性的妄执,显示诸法性空的真实,成立如幻缘起的诸法。所以,龙树说一切法空,意在成立,深刻的显示一切法,不是破坏一切法。空是一切诸法的真实,所以论理的解说,生死的解脱,以及一切,都必须透此一门,才能圆满正确。从本品中,更明白龙树的法法空寂,与四谛决非对立,也决非有大小的不同。在性空中,正见四谛,是论主的真意,也是释尊的教义所在了。然而,空义到底是甚深的,不能善见性空大意,以为空是什么都没有,那就不但不能在性空中得到法益,反而有极大的危险,落于一切如龟毛、兔角都无所有的恶见,堕入怀疑论、诡辩论的深坑。要避免恶空的过失,唯有善解空性,本品即特别的重视此义。
   戊三 观所知的谛理
   己一 外人难空以立有
   庚一 过论主无四谛三宝
   若一切皆空 无生亦无灭 如是则无有 四圣谛之法
   以无四谛故 见苦与断集 证灭及修道 如是事皆无
   以是事无故 则无有四果 无有四果故 得向者亦无
   若无八贤圣 则无有僧宝 以无四谛故 亦无有法宝
   以无法僧宝 亦无有佛宝 如是说空者 是则破三宝
   外人难说:如中观论师所说,「一切」都是「空」的,一切都是「无生」「无灭」的,那不是「无有四圣谛之法」了吗?苦、集二谛,是生灭因果法;有生灭的苦集,才可以修道谛对治;净治了苦集,就『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证到灭谛的涅盘。所以,灭也是依因果生灭而建立的。如生灭的苦集二谛都无,灭谛不可得,道也就无从修了。这等于否定了佛法。
   外人说的一切法空,无生无灭,与论主说的一切法空,无生无灭,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论主说一切皆空,无生无灭,是以闻思修慧及无漏观智,观察诸法的真实自性不可得,生灭的自性不可得;从自性不可得中,悟入一切法空。这是胜义谛的观察,在世俗谛中,虽没有自性,没有自性生灭,而假名的缘起生灭,是宛然而有的。实有论者心目中的空,是一切无所有;生不可得,灭也没有。这是对于空义的认识不够,所以作如此诘难。
   外人以为:有四圣谛,才可说有四谛的事行。如真的「无」有「四谛」,那就佛弟子的「见苦」,「断集」,「证灭」,「修道」的「事」情,也就都「无」所有了。佛经说四谛,略有二义:一、修行者无漏真智现前,在见道的时侯,如实能觉见四谛的真相。四谛都名为见,见苦、见集、见灭、见道,各各生眼智明觉。本所不知,本所不见的,而今已知了见了。此四谛,约事理的真实相说,约如实的觉悟说。二、即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唯说苦谛为见,这是约修行的过程说的。苦之所以为苦,必须正确的了解,才能起出世的正法欲,倾向于离苦的佛法;这叫见苦。见了苦,进一步探求苦的原因,知道苦是由集招感来的;要想没有苦,必须解决集,所以集要断。灭是寂灭空牲,是出世的涅盘果,是佛子所证到的解脱;所以说证灭。灭不是无因而证得的,要修出世的解脱道,才能证得,所以说修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出世间的事行。如没有四谛事理,见无所见,断无所断,证无所证,修也无所修了!
   没有四谛的行事,四果也就不可得,所以说:「以是事无故,则无有四果」。四果是四沙门果,是以智证如,含得无漏有为无为的功德;这是由见苦、断集、证灭、修道而得的。没有这修行四谛的事情,那里会成就沙门果的功德?因为「无有四果」。四得四向的人,也就没有了。所以说:「得向者亦无」。四得,是得初果,得二果,得三果,得四果。四向,是初果向,二果向,三果向,四果向。次第是这样的:起初修行,到加行位以上,就称初果向。正见谛理而断惑,仅剩七番生死,名为得初果。后又修行前进,开始向二果;能进薄欲界修所断烦恼,唯剩一番生死,名为得二果。再重行前进,走向三果;等到断尽欲界烦恼,不再还来欲界受生死,名为得三果。又更前进,直向四果;断尽一切烦恼,此身灭已,不再受生,即名得四果。这是约佛弟子修行的境界浅深,而分此阶位。
   四得四向中,初果向是贤人,其余的三向四得,是圣者,合名八贤圣。
   有四得、四向,可以说有八贤圣;四得、四向不可得,八贤圣也就无所有。如「无」有「八贤圣」,那也就「无有僧宝」了。不特没有僧宝,因为「无有四谛」的关系,也就「无有法宝」了。僧是僧伽的简称,意义是和合众,指信佛修行的大众。宝是难得贵重的意思,以赞叹佛教僧众的功德。真实的僧宝,是要证悟谛理的,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如七圣,才可说是真实的僧宝;这是不分在家、出家的。凡是『理和同证』的,都名为僧。一般的出家佛弟子,『事和同行』,就是没有得道,也叫僧宝,但这不过是世俗而已。法宝是四谛的实理。法,有普遍、必然、本来如此的意义,即真理;四谛合于此义,所以说是法宝。而法宝最究竟的,即是寂灭的实相。所以法宝有深刻的内容,不是口头的几句话,书本上的几个字。以经卷或讲说为法,那因他能表诠此普遍真实的谛理,所以也假名的称为法宝。自觉觉他的佛宝,是由觉法而成的,不是离了现觉正法,能成等正觉的。同时,佛也是人,在事在理,都与圣者一味,也是在僧中的。所以,如法与僧不成,佛也根本不可得。所以说:「无」有「法」宝、「僧宝」,也就「无有佛宝」。这样,「说」一切法皆「空」的性空论「者」,不是「破」坏「三宝」了吗?佛说罪恶最大的,无过于破坏三宝,拨无四谛;这是最恶劣的邪见。这样,性空者说一切皆空,是大邪见者,是断灭见者!外人以最大的罪名,加于性空者的身上。
   庚二 过论主无因果罪福
   空法坏因果 亦坏于罪福 亦复悉毁坏 一切世俗法
   实有论者的意见,性空者不但是破坏了出世法的三宝与四谛。一切法空的「空法」,也破坏了世间的「因果」。因果是前灭后生的;如是空无生无灭的,还有什么因果可说?有因果才有罪福业报;没有因果,罪福也就无有,所以「亦坏于罪福」。罪福是善恶业报,世道治乱,就看善恶的消长如何。如人人有罪福的观念,世间就可成为道德的世界。印度有外道说:如在恒河南岸,杀死无数人,没有罪;在恒河北岸,行广大布施,也没有福;这是否认罪福的代表者。性空者破坏罪福,岂不与他们采取一致的态度!因果罪福都毁坏了,自然也就「毁坏一切世俗法」。
   外人所以这样的责难论主,因为他以为空是一切都没有。所以,凡认空是空无的,认为不能建立一切的,即一定要批评性空,说性空者堕于恶见。就是大乘中的不空论者,还不也是说空是不了义吗?所以,不但有所得的小乘学者,不能正确的解了性空,要破坏空法;有所得的大乘学者,不知即性空中能建立一切法,也就要以空为不了义、不究竟的。无论他们怎样的反对一切法性空,从他们破空的动机去研究,可以知道,他们是怖畏真空,怕空中不能建立一切,破坏世出世间的因果缘起。他们要建立一切,所以就不得不反对空性,而主张自相有、自性有、真实有、微妙有。他们也许自以为比空高一级,实际是不够了解真空的。能了解空,决不说空是不了义的。还有同情性空,又说真空不空,这是思想上的混乱!是性空者,又说空为不了义,真实是不空,这是自己否定自己。中观的性空者,如能确切的握住性空心要,一定会肯定的承认空是究竟了义的;认为空中能建立如幻因果缘起的;决不从空中掉出一个不空的尾巴来!
   己二 论主反责以显空
   庚一 显示空义
   辛一 直责
   汝今实不能 知空空因缘 及知于空义 是故自生恼
   外人破斥论主,是因他不解空义,这是众生的通病,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论主先从正面显示空义,反显执有的过失。知道了空的真义,理解空不碍有(不是不碍不空),也就不会破斥空了。论主说:你以为主张一切皆空,是毁坏四谛、三宝,及因果、罪福的一切世俗法吗?这是你自己的错误。你所以产生这严重的错误,第一、是「不能知」道「空」;第二、是不能知道「空」的「因缘」;第三、是不能「知于空义」。所以就惊惶起来,「自」己「生」起忧愁苦「恼」了。本没有过失,却要找出过失!性空者如虚空明净,你如何毁得分毫!仰面唾天,不过是自讨没趣。这苦恼,是自己招得来的。外人不了解的三个意义,今略为解释。一、什么是空?空是空相(性),离一切错乱、执著、戏论,而现觉诸法本来寂灭性。心有一毫戏论,即不能现觉。众生有一切错误执著根本的自性见,这也难怪不能了解空相而生起戏论了。二、为什么要说空?佛为众生说空法,是有因缘的,不是无因而随便说的。智度论说:『如来住二谛中,为众生说法;为着有众生故说空,为着空众生故说有』。众生迷空执有,流转生死,要令众生离邪因、无因、断、常、一、异等一切见,体现诸法的空寂,得大解脱,佛才宣说空义。实有、妙有的不空,是生死的根本,是错误的源泉。不特解脱生死,要从空而入(三解脱门);就是成立世出世间的一切法,也非解空不可。不空,只是自以为是的矛盾不通。为了这样的必要因缘,所以佛才开示空相应行。三、空是什么意义?性空者说:空是空无自性,自性不可得,所以名空,不是否认无自性的缘起。世间假名(无自性的因果施设,名为假名,并非随意胡说)的一切法,是不碍空的幻有。性空者的空,是缘起宛然有的。这与实有论者心目中的空,什么都没有,大大不同。如理解空、空因缘、空义三者,何致自生热恼呢?
   辛二 别显8
   壬一 显佛法甚深钝根不及
   癸一 示佛法宗要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 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 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 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 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 则不得涅盘
   这三颂中,前二颂正示佛法的宗要;第三颂,说明他的重要性,又含有外人起疑而为他释疑的意思。
   「诸佛」说法,是有事理依据的,这就是「依二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第「一」,「以世俗谛」;第「二」,以「第一义谛」。二谛是佛法的大纲,外人不信解空,也就是没有能够理解如来大法的纲宗。十二门论说:『汝闻世谛谓是第一义谛』。阿含经中有胜义空经,显然以空为胜义谛;又说因缘假名,所以知因果假名是世俗法。外人不见佛法大宗,把色、声、香、味、触等因果假名,看作诸法的胜义,以为是自性有、真实有的。这才听说胜义一切皆空,以为拨无一切,破坏三宝、四谛。这是把一切世俗有,看作胜义有了。他们不知何以说有,也不知何以说空;不懂二谛,结果自然要反对空了。论主要纠正他,所以提出二谛的教纲来。
   谛是正确真实的意思。真实有二:一、世俗的:世是时间迁流,俗是蒙蔽隐覆。如幻缘起的一切因果法,在迁流的时间中,没有自性而现出自性相,欺诳凡人,使人不能见到他的真实相,所以名为世俗。二、第一义的:第一是特胜的智慧,义是境界,就是特胜的无漏无分别智所觉证的境界,名第一义;或译胜义。世俗是庸常的,一般的常识心境;胜义是特殊的,圣者的超常经验。或者可以这样说:第一义即实相,实相中超越能所,智如境如,寂然不可得。第一的谛理,名第一义谛。佛在世间说法,不能直说世人不知道的法,要以世间所晓了的,显说世间所不知的。所以说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等等。不过,一般人所认识的,常有一种错误的成分,所以必要在此世俗的一切上,以特殊的观智,去透视世俗的颠倒所在,才能体验第一义。所以,佛说法有此二谛:一是世俗的事相,一是特殊的谛理。依世俗而显胜义,不能单说胜义。
   谛是正确与真实。然二谛是一真实?还是二真实?假使唯一真实,为什么要说二谛?假使二真实,这就根本不通。诸法究竟的真实,不能是二的,真实应该是不二的。要知世俗是虚妄的,本来不足以称为谛的。世俗的所以名谛,是因一切虚妄如幻的法,由过去无明行业熏习所现起的;现在又由无明妄执,在乱现的如幻虚妄法上,错误的把他认作是真实。他虽实无自性,然在凡夫共许的心境上,成为确实的。就世俗说世俗,所以叫世俗谛。如以这世俗为究竟真实,那就为无始的妄执所蒙昧,永不能见真理。如橘子的红色,是橘子的色相,经过眼根的摄取,由主观的心识分别,而外面更受阳光等种种条件的和合,才现起的。如在另一环境,没有这同样条件的和合,橘子也就看来不是这样红的,或红的浅深不同。然他在某一情境下,确是红色的,好像的确是自体如此的。如不理解他是关系的存在,而以为他确实是红的,一定是红的,那就不能理解他的真相。他的形成如此,由根、境、识等的关系而现前;因为无明所覆,所以觉得他确实如此,不知红色是依缘存在而本无实性的。经中说:『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愚夫不知,名为无明』。无所有,是诸法的毕竟空性;如是有,是毕竟空性中的缘起幻有。缘起幻有,是无所有而毕竟性空的,所以又说如是无所有。但愚夫为无明蒙蔽,不能了知,在此无明(自性见)的心境上,非实似实,成为世俗谛。圣人破除了无知的无明,通达此如是有的缘起是无所有的性空;此性空才是一切法的本性,所以名为胜义。世俗幻相,虽可以名为世俗谛,但也有世俗而非谛的。如上帝、梵、我、梵天,这不特真实中没有,就是世俗中也是没有的。又如挤眼见到外物的跃动,坐汽车见树木的奔驰,乘轮船见两岸的推移,不是世俗所共同的,所以就世俗说也不能说是真实的;不可以名为世俗谛。世人对于一切因果缘起如幻法,不知他是虚妄,总以为他是真实。就是科、哲学者,虽能知道部分的虚妄法,但在最后,总要有点真实──物质、精神、理性、神,做垫脚物,否则就不能成立世间的一切。这是众生共同的自性见。佛陀说法,成立缘起,就在此缘起中破除自性见;破除自性见,才能真见缘起的真相,解脱一切。因众生的根性不同,佛说法的方便也不同:为根性未熟的众生(下士),说布施、持戒、禅定、生天法,使他得世间的胜利;这是但说世俗谛的法。为利根而能解脱的(中士),说四谛缘起法,使他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根性稍钝的,但能渐渐而入。如有大利根人(上士),直解缘起法的毕竟空性,直从空、无相、无作的三解脱门,入毕竟空,证得涅盘。所以世俗中说有我,胜义中就说无我;世俗中说一切名相分别,胜义中就说离一切名相分别。其实,这是相顺而不是相违的。色、声、香、味、触,眼、耳、鼻、舌、身,以及戒、定、慧等圣道,从他所现的如幻行相说,都是世俗的;若以无明执见而执为究竟真实,就是大错误。这些世俗幻相,如观无自性空,而证本性空寂,才是究竟真实。若以空为但遮世间妄执,此外别有真实不空的,这也同样的是大错误。所以,不知佛教纲宗的二谛,那就讲空不像空,说有不成有。
   二谛又有两种:一、佛说这样是世俗谛,那样是第一义谛,这是以能诠能示的名言、意言,而以诠显为大用的,名教二谛。二、佛说二谛,不是随便说的,是依凡圣心境,名言境及胜义理而说的;这佛所依的,是依二谛。古代三论学者,特分别这两种二谛,颇有精意。然重在依教二谛,显出他的依待性,即二谛而指归中道不二。
   世俗不是谛,但圣者通达了第一义谛,还是见到世俗法的,不过不同凡夫所见罢了。法华经说:『如来见于三界,不如三界所见』。所以,声闻行者得阿罗汉,大乘行者登八地以上,一方面见诸法性空,一方面也见到无自性的缘起。这缘起的世俗法,是非谛的,如我们见到空花水月,不是谛实一样。无自性的缘起,是性空缘起;缘起也就是性空。向来说,二谛有二:一、以凡圣分别,称情事二谛。凡情事为世俗谛,圣智事为第一义谛。二、圣者也有二谛,称理事二谛,就是幻空二谛。缘起幻有是世俗谛,幻性本空是第一义谛。即世俗谛是胜义谛,即胜义谛是世俗谛,二谛无碍。双照二谛,到究竟圆满,就成一切种智了。清辨说:世俗谛也是真实的。就世俗论世俗,确有他的实相;但不能说于胜义谛中,也有自相。这样,与第一义谛还不免有碍。应该是:不但胜义谛空性离戏论,不能说世俗是实有;就是在世俗中,也还是无自性的缘起(圣者所见的)。无自性缘起的世俗,才能与缘起无自性的胜义无碍。
   解脱生死,在通达第一义谛,第一义谛,就是毕竟空性。凡常的世俗谛,是众生的生死事。就是戒、定、慧学,如见有自性,以为不空,也还是不能解脱生死的。这样,说第一义谛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说世俗谛?这不知二谛有密切的关系。性空的所以为性空,是依世俗缘起而显示的;如不明因缘义,如何能成立无自性空?如没有缘起,空与什么没有的邪见,就不能分别。不依世俗说法,不明业果生死事,怎么会有解脱?所以二谛有同等的重要。如「不能」「分别」这「二谛」相互的关系,那对「于」甚「深」的「佛法」,就「不」能「知」道他的「真实义」了。第一义是依世俗显示的,假使「不依世俗谛」开显,就「不」能「得」到「第一义」谛。修行观察,要依世俗谛;言说显示,也要依世俗谛。言语就是世俗;不依言语世俗,怎能使人知道第一义谛?佛说法的究竟目的,在使人通达空性,得第一义;所以要通达第一义,因为若「不得第一义」,就「不」能「得」到「涅盘」了。涅盘,是第一义谛的实证。涅盘与第一义二者,依空性说,没有差别的;约离一切虚妄颠倒而得解脱说,涅盘是果,胜义是境。胜义,不唯指最高无上的真胜义智,如但指无漏的胜义智,那就与世俗失却连络。所以,解说性空的言教,这是随顺胜义的言教;有漏的观慧,学观空性,这是随顺胜义的观慧。前者是文字般若,后者是观照般若。这二种,虽是世俗的,却随顺般若胜义,才能趣入真的实相般若──真胜义谛。如没有随顺胜义的文字般若,趣向胜义的观照般若,实相与世俗就脱节了。所以本文说,依世俗得胜义,依胜义得涅盘。因为如此,实相不二,而佛陀却以二谛开宗。如实有论者的偏执真实有,实在是不够理解佛法。
   癸二 显空法难解
   不能正观空 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咒术 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钝根所及 是故不欲说
   诸法毕竟空性,要以二谛无碍的正观去观察的。假使「不能」以不碍缘起的「正观」去观「空」,那就不能知道空的真义。结果,或者不信空,或者不能了解空;问题在学者的根性太钝。「钝根」听说空相应行的经典,不能正确而如实的悟见,所以或者如方广道人的落于断灭;或者如小乘五百部的执有,诽谤真空。这样的根性,闻性空不能有利,反而自生烦恼,「自」己「害」了自己。所以佛为利根人,才说空、无相、无作、无生、无灭的法门。须菩提在般若会上,曾对佛说过:不能为一般人说空。佛说:是的。要为大菩萨说;不过一般众生中,如有利根,智慧深,烦恼薄的,也可以为说这一切法性空的法门。佛说法是特重机教相扣的;什么根性,为他说什么法。如为根性低劣的说深法,为根性上利的说浅法,机教不相应,不特受教者不能得益,反而使他蒙受极大的损害。如人参是补品,但体力过于虚弱,或有外感重病的人吃了,反而会增加病苦。这样,一切法性空,本不是钝根人所能接受的。如印度人捉毒蛇,善用咒术的人,利用咒术的力量,迷惑住蛇,不费力的就捉到了。蛇很驯良的听捉蛇者玩弄;蛇胆等有很大的功用。「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不但蛇不会被捉住,捉到了也会被蛇咬死的。这譬喻钝根人学空受害,问题在根性太钝,不懂学空的方便,般若经中称之为无方便学者。
   「世尊知」道这第一义谛的缘起空「法」,是「甚深」最甚深,「微妙」最微妙,难通达最难通达,不是一般「钝根」众生「所」能「及」的。众生的染着妄执,是非常深固而不容易解脱的。佛知道根钝障重的人,不容易信受此甚深微妙究竟的法门,「故」佛起初就「不欲说」法。如律中说:佛成道后,多日不说法。法华经说:佛成佛后,三七日中思惟,不欲说法,也是这个意思。
   上来五颂,开示佛法的宗要,说明空义的甚深难解。可知外人的责难论主,并不希奇,可说是当然有此误会。因外人无知的责难,反而显合空的甚深了!
   壬二 显明空善巧见有多失
   癸一 明空善巧
   汝谓我着空 而为我生过 汝今所说过 于空则无有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 若无空义者 一切则不成
   此下,申明正义,反难外人。外人不知自己的根性不够,不能悟解空中的立一切法,所以以为「我」执「著」一切诸法皆「空」,以为我是破坏世出世间因果的邪见,「为我」编排出很多的「过」失。其实,「汝今所说」的一切「过」失,在我无自性的缘起「空」中,根本是「无有」的。不特没有过,而且唯有空,才能善巧建立一切。你以为一切都空了,什么都不能建立。可是,在我看来,空是依缘起的矛盾相待性而开示的深义。唯有是空的,才能与相依相待的缘起法相应,才能善巧的安立一切。所以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反过来说:你以为一切实有,才能成立世出世间的一切因果缘起,这不致于破坏三宝、四谛。不知这是错乱的、凡庸的知见,势必弄到真妄隔别,因果不相及,一切都没有建立可能。这才是破坏三宝、四谛哩!所以说:「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
   为什么唯性空才能建立一切?空是无自性义;自性是自体实有、自己成立的意思。从时间的前后看,他是常住的、静止的,从彼此关系看,他是个体的、孤立的;从他的现起而直觉他自体的存在看,他是确实的,自己如此的。凡是自性有的,推究到本源,必是实有、独存、常住的。凡有此常、一、实的观念,即是自性见。以诸法为有这自性的,即是执著诸法自性有的有见,也就是与性空宗对立的有宗。说自性有是常住的,佛教的学者,除了后期佛教的不共大乘而外,少有肯老实承认的。他们说:我们也是主张诸行无常的,刹那生灭的。他们确也信受诸行无常,不过从分位的无常,分析到一刹那,就不自觉的在无常后面,露出常住的面目来。诸法是实有的,析到极短的一刹那,前念非后念,后念非前念,法体恒住自性,这不是常住么!即使不立三世实有,立现在实有,此刹那即灭,虽没有常过,就有断过。其实,这是常见的变形,是不能信解如此又如彼的。又如虽说因缘生法,色法是由四大、四尘和合成的。假使把和合的色法,分析到最极微细的极微(空间点),即成一一的独立单位。这独立单位的极微,纵然说和合而有,也不过是一个个的堆积。不落于一,即落于异。凡不以一切空为究竟,不了一切是相待依存的,他必要成立空间上的无分极微色,时间上的无分刹那心。实有论者的根本思想,永远是依实立假。他们的实有,终究不合断、常、一、异的过失。有些宗教及哲学者(后期大乘学者也有此倾向),向外扩展,说世界的一切为整体的,这是大一;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存在,不可分割,这是大常。大常大一的,即是绝待的妙有。这与佛法中有所得的声闻学者,说小常、小一,只有倾向不同。一是向外的,达到其大无外;一是向内的,达到其小无内;实是同一思想的不同形态,都不过是一是常的实有。此自性实有的,不空的,就失却因缘义。因为自性实有的,究竟必到达自己存在的结论。自己存在,还要因缘做什么?失了因缘,那里还谈得上建立一切!空是无自性义,世间的一切,都是相依相待,一切是关系的存在。因缘生法,所以是空的;空的,所以才有因缘有而不是自性有。如明白空是无自性义,是胜义无自性,而不是世俗无缘起,即能知由空成立一切了。但有见深厚的人,总觉得诸法无自性空,不能成立一切,多少要有点实在性,才可以搭起空架来。如一切是空,因果间没有丝毫的自性,为什么会有因果法则?为什么会有种种差别?这仍是落于自性见,有见根深确是不易了解真空的。空是无自性,一切因缘生法,因果法则,无不是无自性的。虽然世俗法都是虚妄的,错乱的,但错乱中也有他的条理和必然的法则。所以我们见了相对安立的事相理则,以为一切都是有条不紊,不错不乱,必有他的真实性。不知境幻心也幻,幻幻之间,却成为世俗的真实。如有一丈宽的大路,离远了去看,就好像路愈远愈小;这是错乱。可是你到那里,用尺一量,不宽不狭,刚刚还是一丈。如把尺放在那边,走回来再看,路还是小小的,尺也缩得短短的。看来,路已狭了,尺已短了,但还是一丈。所以能量(尺)所量(路),在因缘下而如幻的幻现;但其间能成立安定的法则与关系的不错乱。一切如幻,是可以成立世出世间因果的。我们说空,即是缘起的;缘起的必然表现出相待的特性,相待即是种种的。所以实有论者,以为一切空即不能说明种种差别,实是大误会。反之,在自性实有的见地中,在性空者看来,他才不能成立彼此的差别与前后的差别!
   此二颂,为实有论者与性空论者的根本不同点,在性空可否建立一切。性空能建立一切的,是性空者,他一定以空为中道究竟的。性空不能建立一切,即是实有论者,他必然的以为空是错的。或者温和的说,是不了义的。本论为彻底的性空论,读者应深切的把握此意。
   癸二 执有成失
   汝今自有过 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马者 自忘于所乘
   若汝见诸法 决定有性者 即为见诸法 无因亦无缘
   即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复坏一切 万物之生灭
   论主略指外人的过失说:你「今自」己「有」重大的「过」失,不自觉知,反「而」把这些过失,拿来「回向我」,这不是极大的错误吗?自己有过,应该自己反省、觉悟、革除,为什么向别人身上推呢?把过失推在我的身上,自己以为没有过,这等于「人乘」在「马」上,而「自」己「忘」却自己「所乘」的马,到处去寻马一样。假使,你「见」到「诸法」是「决定有」实自「性」的,那所「见」到的一切「诸法」,就是「无因」「无缘」而有的。诸法有自性,就是自体完成的,本来是这样的,自己是这样的,这自然就失却因缘了。自性见者,推论为有自性才可成立一切,这是不解缘起法所生的错误。他们是离现象而想像实体,所以不能把握时空中的相待依存性。结果,自性有,就不成其为因缘生义。无因无缘,就「破」坏「因果」,破坏「作」业、「作者」、「作法」,以及破「坏一切万物」的因果「生灭」了。性空者不承认有实自性,也决不承认空是破坏一切。如以为实可破一切,这决非正确的空宗学者。
   辛三 证成
   众因缘生法 我说即是空 亦为是假名 亦是中道义
   未曾有一法 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 无不是空者
   这是引证佛说,证成缘起性空的自宗。佛在胜义空经开示此义;华首经中也曾说过本颂。中国的佛教界,像天台、贤首诸大师,是常常重视应用本颂的。三论师也特别的重视。引此颂以成立一切法的无自性空,是论主的正义所在。一切「众」多「因缘」所「生」的「法」,「我」佛「说」他就「是空」的。虽说是空,但并不是否认一切法。这空无自性的空法,「亦」说「为是假名」的。因离戏论的空寂中,空相也是不可得的。佛所以说缘生法是空,如智度论说:『为可度众生说是毕竟空』,目的在使众生在缘起法中,离一切自性妄见;以无自性空的观门,体证诸法寂灭的实相。所以一切法空,而不能以为胜义实相中,有此空相的。这即缘起有的性空,「亦是中道义」。经中说:『为菩萨说不可得空』;不可得空,即空无空相的中道第一义空。缘起幻有,确实是空无自性的,是佛的如实说,龙树不过是详为开显而已。一切的一切,如不能以缘起假名,说明他是空,就不能寂灭有无诸相,也不能证悟诸法实相。假使不知空也是假名的安立,为离一切妄见的,以为实有空相或空理,这可以产生两种不同的倒见:一、以为有这真实的空性,为万有的实体;一转就会与梵我论合一。二、以为空是什么都没有,即成为谤法的邪见。明白了因缘生法是空的,此空也是假名的,才能证悟中道,不起种种边邪见。这样的解说,为本颂正义。以空为假名的,所以此空是不碍有的,不执此空为实在的;这样的空,才是合于中道的。此说明空不是邪见,是中道,目的正为外人的谤空而说。青目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空亦复空,但为引导众生,故以假名说(空);离有无二边故,名(此空)为中道』。月称说:『即此空,离二边为中道』。──都重在显示空义的无过。
   上颂已成立缘生性空的空,是不碍有的,是不着空的正见;下颂才说明一切无不是缘生法,所以一切无不是空的。凡是存在的,无一不是缘生的。所以说:「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凡是从因缘生的,无一不是空无自性的。实有的缘生法,决定没有的。所以说:「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这一颂与上一颂的意义,是连贯的,不能把他分开,而断章取义的。离后颂而读前颂,决定会作别解。论主所以引这两颂,因外人与论主诤论,说性空者主张是破坏一切的;论主才引经证成自己,不特没有过,而且这是佛法的精髓,是佛法的真义所在。
   本颂,又可作如此说:因缘生法,指内外共知共见的因果事实。外人因为缘生,所以执有;论主却从缘生,成立他的性空。所以说:即是空的。空不是没有缘起,此空是不碍缘起的,不过缘起是无自性的假名。这样,缘生而无自性,所以离常边、有边、增益边;性空而有假名的,所以离断边、无边、损减边;双离二边,合于佛法的中道。这是双约二谛空有而说的。中道,形容意义的恰好,并非在性空假名外,别有什么。这样,假名与中道,都在空中建立的。一切诸法寂无自性,所以是空;缘起法的假名宛然存在,所以是有。这相即无碍法,从胜义看,是毕竟空性;从世俗看,虽也空无自性,却又是假名的。这样,所以是中道。般若经说:『观十二因缘,不生不灭,如虚空不可尽,是为菩萨不共中道妙观』;也就是此意。性空假名无碍的中道,也就是二谛无碍的中道。然而,无一法不是缘生,也就无一法不是性空;依世俗的因缘生法,通达一切法空,是证入胜义的正见。观一切法的空性,才能离自性见,悟入诸法实相。所以,观行的过程,第一要了解因果缘起,得法住智;再观此缘起无自性空,假名寂灭,得涅盘智。依缘有而悟入性空,悟入性空的当下,是一切生灭缘起法都泯寂不现的。因此,在正觉中,不能不所,一切都不可安立。如从真出俗,观性空的假名缘起,见一切如幻缘起法宛然存在。圣者所见的世俗,与凡人所见,就大有不同了。智度论说:『般若将入毕竟空,寂诸戏论;方便将出毕竟空,严土化生』,就是这一修行的历程。加行位中,还没有能现证空寂,没有离戏论,只是一种似悟。在加行位中,确实即有观空,空不碍有的。但依此二谛无碍的悟解,即能深入到毕竟空寂的实证。所以心经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故空中无色』。观色空的相即不二,而到达现证,却唯是色相泯灭的空相。华严经也说:『有相无相无差别,至于究竟皆无相』。先作圆融观而达到绝待,这是悟入实相的必然经历。如本颂虽明自性空与假名有的二谛相即,而真意在空,这才是指归正观悟入的要意所在,为学者求证的目标所在。末后无不是空者一句,是怎样的指出中论正宗呀!
   三论师以中假义解释前颂:众因缘生法是俗谛,我说即是空是第一义谛。二谛是教,是假名;假名而有即非有,假名而空即非空;依假名的空有,泯空有的一切相,这是中道。所说虽略有出入,但他的空有假名说,就是说明了有是假名的非实有,空是假名的非偏空,依此而显中道。虽说三谛,依然是假名绝待的二谛论;不过立意多少倾向圆融而已。中道是不落两边的,缘生而无自性空,空无自性而缘起,缘起与性空交融无碍,所以称之为中道义,即是恰当而确实的。不是离空有外,另有一第三者的中道。
   天台家,本前一颂,发挥他的三谛论。在中观者看来,实是大有问题的。第一、违明文:龙树在前颂中明白的说:『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怎么影取本颂,唱说三谛说?这不合本论的体系,是明白可见的。第二、违颂义:这两颂的意义是一贯的,怎么断章取义,取前一颂成立三谛说。不知后颂归结到『无不是空者』,并没有说:是故一切法无不是即空即假即中。如心经,也还是『是故空中无色』,而不是:是故即空即色。华严经也没有至于究竟,终是无相即有相。这本是性空经论共义,不能附会穿凿。要发挥三谛圆融论,这是思想的自由。而且,在后期的真常唯心妙有的大乘中,也可以找到根据,何必要说是龙树宗风呢?又像他的『三智一心中得』,以为龙树智度论说,真是欺尽天下人!龙树的智论,还在世间,何不去反省一下呢!中国的传统学者,把龙树学的特色,完全抹杀,这不过是自以为法性中宗而已,龙树论何曾如此说!
   庚二 遮破妄有
   辛一 破接四谛三宝
   壬一 破坏四谛
   癸一 总标
   若一切不空 则无有生灭 如是则无有 四圣谛之法
   性空者的正义,既明白显示;对于外人的责难,不能接受,要推还给他。所以说:坚持「一切」法「不空」的,过失可太大了!诸法有自性,自己完成的,自己如此的,就没有变化生灭;如「无有生灭」,也就「无有四圣谛之法」了。
   癸二 别释
   苦不从缘生 云何当有苦 无常是苦义 定性无无常
   若苦有定性 何故从集生 是故无有集 以破空义故
   苦若有定性 则不应有灭 汝着定性故 即破于灭谛
   苦若有定性 则无有修道 若道可修习 即无有定性
   外人说:我并不破坏四圣谛法,我是成立一切法从因缘生的;因果生灭,为什么说我破坏这一切呢?论主说:这是智慧浅薄,自以为能立一切法,其实是不能避免过失的。自性不空,特别如三世实有者,一切法本来存在,不是从因缘生而才有的。既「不从」因「缘」所「生」,试问怎么会「有苦」?苦是什么意义?「无常是苦义」。经说:『以一切诸行无常故,我说一切有漏诸受是苦』。不如意、不愉快、不安定、不圆满,都是苦;不但苦是苦,乐也是苦,不苦不乐的平庸心境也是苦。苦上加苦是苦苦,这是人人知道的。快乐是无常的,变动不居的。才以为快乐,一转眼起了变化,立刻就失坏快乐而悲哀了,所以乐受是坏苦。平庸的境界,得之不喜,失之不忧;然而不苦不乐是行苦。行就是迁流变易,无常生灭的;在不知不觉间,走向苦痛。如大海中无舵的小舟,随风漂流;船中的人们,尽管熟睡得无喜无忧,等到船触着了暗礁,船破人没的悲哀就来了。所以,享八万四千大劫福报的非想非非想天的有情,在他泯除想非想的差别,住在平等寂静的定中,没有一般的苦乐。可是时劫迁流,不断的缩短他的生命,这也到底在苦的圈子里。所以,苦谛是成立于无常的。如诸法决「定」有自「性」,无常义不得成立;「无」有「无常」,苦也就不得成了。
   根本佛教说四谛,是这样的:苦,苦(的)集,苦集(的)灭,苦灭(的)道;以苦为出发的,每一谛都说有苦字。所以集灭道三谛不成,本论都从苦说起。
   假定说:「苦」谛是「有」决「定」自「性」的,那怎么又是「从」烦恼业的「集」谛「生」呢?苦自己有了,照理就无须乎从烦恼业生,所以说:「是故无有集」。集谛的所以不成立,还不是因为有自性,「破」坏了「空义」。然而,苦确实从集谛的烦恼业力的因缘生的,缘生就是无自性的,怎么可说有定性呢?假定还要说「苦」是「有」决「定性」的,那生死苦痛,就「不应」当「有灭」。不但在地狱受苦的有情,永远在地狱受苦;在人中受苦的有情,永远在人中受苦;而且生死苦海的轮回,也再不能有彻底的解脱,证入涅盘。执「著」苦有决「定」自「性,故」苦「即」不可灭而「破」坏「灭谛」了。如「苦」是「有」他决「定」的自「性」,那不但破坏了集谛、灭谛,道谛也被破坏了。所以说:「则无有修道」。为什么要修道?修道的目的,是为对治烦恼,灭除苦果。这必须烦恼与苦阴身,有改变的可能,修道才能灭除他。假使苦有定性,集有定性,不但道也是本有的而无道可修,就是修道也不能灭除。如承认佛法中有「道可」以「修习」,那就「无有定性」可说了。本论从苦谛实有定性以说明苦集、苦集灭、苦灭道的不可能。集灭道三谛,也都无有定性;如有定性,也是一切不成的。
   癸三 结成
   若无有苦谛 及无集灭谛 所可灭苦道 竟为何所至
   这是总结无四谛的过失。有苦谛,就有集、灭谛,修道也就有到达的目的了。如苦有定性,就「无有苦谛」;苦谛没有,自然也就「无」有「集」谛、「灭谛」;集、灭谛没有,修「所可灭苦」的「道」谛,究「竟为何所至」呢?后二句,似乎是说无有道谛。然总连上文,就知是说道无所到了。修道是有目的的。以四谛来说,道是所修的,集是修道所要断的,灭是修道所要到达证实的,苦是道所要解脱的。苦集灭三谛都没有了,修道不是无所趣向了吗?
   壬二 破坏四谛事
   若苦定有性 先来所不见 于今云何见 其性不异故
   如见苦不然 断集及证灭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是四道果性 先来不可得 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有四谛,就有修四谛的人;有修四谛的人,就有修四谛的事──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如实有论者说,诸「苦」决「定有」自性的,那就一切众生,在没有修四圣谛之「先」,既从「来」「不」曾「见」到苦谛,不见即不再能见,现「今」修道,又怎样能够「见」呢?苦是实有的,「其性」没有变「异」,所以,先前没有见,即苦性永不可见,现在也不应该有见苦的道行了。「如见苦不」可能,「断集」也就不能断;「证灭」也无所证;本不「修道」,当然现在也无道可修了。修四圣谛行,尚且不可得,由修而得的「四果」,自然也「是」「不然」的。进一步说:「四」沙门「道」、四沙门「果」的体「性」,凡夫在未修之「先」,本「来」是「不可得」的,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一切「诸法」的自「性,若」执著是决「定」有的,那不得即不能得,现「今」又怎么「可」以「得」呢?理由还是一样,有决定性,性即不可变异,所以不可得,就永不可得了。这可见决定有自性论者,四谛行果都被破坏了。
   壬三 破坏三宝
   癸一 正明三宝无有
   若无有四果 则无得向者 以无八圣故 则无有僧宝
   无四圣谛故 亦无有法宝 无法宝僧宝 云何有佛宝
   如上所说,没「有」所得的「四果」,也就没有能得四果、趣向四果的人了。所以说:「则无得向者」。四得、四向,是出世的八贤圣,也就是佛教中的僧宝。所以如没有四得、四向,「无」有「八」贤「圣」,也就「无有」鼎足而三,住持佛法的「僧宝」了。进一步说:没有苦、集、灭、道的「四圣谛」,也就「无有」解脱所由的法宝了。「法宝、僧宝」都没有了,又那里还「有」创立僧团,弘布正法的「佛宝」呢?况且,佛也是依法修习而成,居于僧数中的。所以,说一切皆空,没有破坏三宝;而说诸法有自性,反而三宝不能成立了!
   癸二 别显佛道无成
   汝说则不因 菩提而有佛 亦复不因佛 而有于菩提
   虽复勤精进 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 不应得成佛
   自佛教出现于世间说,后代的佛弟子,都在追仰佛陀的遗风,发扬佛陀行果的大乘;所以特别一论佛宝。菩萨久劫修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所以名佛。如照实有论者所「说」,诸法各有自性,那就佛有佛的自性,菩提有菩提的自性了。佛陀是人,菩提是法,人与法是相依而共存的。如人法各有自性,那就「不因」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证大菩提「而有佛」;也可以「不因」能证得的「佛,而有于」无上「菩提」的道果了。菩提是觉──果智,统摄佛果位上的一切无漏功德,这是约法而言。佛陀是觉者,是证得菩提的大圣,这是约人而言。得菩提所以有佛,有佛所以能证得菩提,这二者是相因而不相离的。如外人所说,各有自性不相依待,那就不妨离佛有菩提,离菩提有佛了。如相因而不离,岂非是缘生的性空!
   进一步说,一般的有情,是没有成佛的,自然也就没有佛的体性。既先前没有佛性,就该永没有;因为自性有的佛,一定是始终一如的。有定性,就不能先没有而后有。这样,众生本来没有成佛,就是没有佛性。既没有佛性,「虽」发菩提心而「复勤」猛「精进」的「修行」六度万行,严土度生的「菩提道」,然他原「先」没有「佛性」,发心修行也还是「不」「得成佛」。事实上,以善士指示,听闻正法,发菩提心为因,三大阿僧只的长期修行为缘,到福智资粮圆满时,是可以成佛的。在因缘和合的条件下,既可以成佛,可知是缘起无自性的。实有论者,如说一切有部等,也还是说修行成佛的。现在难他不得成佛,是因他主张有定性的,有定性怎么可以修行成佛呢?真常妙有论者,不知性空者以众生没有佛自性的理论,责难实事论者。竟然断章取义的,以本颂为据,说龙树菩萨也成立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假使众生起初没有佛性。就不能成佛了。现见众生能成佛,可知原来就有这佛性存在的。不然,修行怎么能成佛呢?这种不顾颂意,强龙树同己,真是龙树的罪人!实则,龙树并不承认先有佛性的;佛性先有,这是因中有果论,是龙树所痛斥的。性空者的意见,一切法是性空的,是待缘而成的。因为性空,所以因缘和合可以发心,可以修行,可以成佛。法华经说:『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也与性空者相合。一切众生是有成佛可能的,因为是性空的。然而性空并不能决定你成佛,还是由因缘而定。所以,一切众生有成佛的可能,而三乘还是究竟的。佛性本有论者,只是觉得性空不能成立,非要有实在的、微妙的无漏因缘而已。
   辛二 破坏因果罪福
   若诸法不空 无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汝于罪福中 不生果报者 是则离罪福 而有诸果报
   若谓从罪福 而生果报者 果从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如主张一切「法」是「不空」的,那不但破坏出世法,也破坏世间法。所以说:「无」有能「作」罪福「者」,也没有所作的「罪福」。为什么不空就没有作罪福者呢?「不空」的,有「何所作」?以「其」作者、作罪、作福,各有自「性」,是决「定」的。自性决定,作者决定是作者,罪福本来是罪福,不因作罪作福有作者,也不因作者有罪福。各各决定,就没有作不作了。假使,一方面承认有罪福果报,一方面又说是各各有决定性,这不是等于说「罪福中不生果报」吗?如有部确也是这样主张的:果报是无记法,他的体性,老早就存在的。不过要有罪福的因缘,才能把他引发出来。罪福只有引发的作用,没有能生的功能。这样,就「是」「离」了「罪福而」可以「有诸果报」了。离了罪福有果报,不是没有造作罪恶,也可以有罪苦的果报;没有造生福德,也可有福乐的果报吗?这么一来,一切因果都错乱了。假定说:果报是从罪福生的,「从罪」业生苦的果报,从「福」业「而生」乐的「果报」。善恶「果」报既「从罪福生」,就是从因缘生;从因缘生,即是无自性的,为什么又说是「不空」呢?
   辛三 破坏一切世俗
   汝破一切法 诸因缘空义 则破于世俗 诸余所有法
   若破于空义 即应无所作 无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若有决定性 世间种种相 则不生不灭 常住而不坏
   实有论者,有破坏一切的过失;现在结责他的坏一切世俗。主张有自性,就是「破一切法」的从「诸因缘」所生而无自性的「空义」。破因缘生义,即破一切法空性,这就不知幻有,不知真空,破坏了二谛。不但不能成立出世法,而且还「破于世俗」谛中「诸余所有」的一切「法」。世俗的一切法,包括世间的一切现象,穿衣、吃饭、行、来、出、入,一切事业,一切学理、制度。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性空的缘起;所以破坏了因缘性空,即是破坏世俗一切法了。假定真的固执实有,「破」坏诸法毕竟「空」的实「义」(空义并不能破,只是缘起假名法中,被他蒙蔽障碍罢了),世俗谛的一切,就「应」一切是自有的,本然如此的「无所」造「作」了。因为作是因缘的,自性是无作的。反过来说,凡是因缘的,决定是所作性的;凡是无作的,决定是自性有的。假使说诸法实有自性,即是「无」作的,「而」又说世间「有作」罪、作福,这不等于指没有「作」罪的为「作」恶「者」,没有作福的为作福者吗?没有做生意的为经商者,没有从政的为政治家吗?这样,世间的一切,愿意叫什么就是什么,这不是破坏世俗一切法了吗?再说,诸法既是实「有决定性」的,「世间」存在的「种种相」,有情的老病死相,苦乐舍相,眼耳等相,世界的成住坏相,万物的生住灭相,色声等相,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存在,不是不从缘生吗?执自相有生,不出自、他、共、无因的四生;有决定自性的法,在这四生中推寻不可得,所以「不生」;不生也就「不灭」;不生不灭,世间的种种相,就该是「常住」永远「而不」毁「坏」。世间的所以为世间,就是说他在不息流变中;无生无灭而不坏,实在不成其为世间了。
   庚三 结成佛法
   若无有空者 未得不应得 亦无断烦恼 亦无苦尽事
   是故经中说 若见因缘法 则为能见佛 见苦集灭道
   上来外人以有难空,说论主无四谛;论主责有显空,说外人无四谛。似乎专在说他人四谛的没有。实际,论主的真意,刚刚与这相反。外人所以以有难空,是要以他有自性的见解,成立佛法的四谛、三宝。论主所以责有显空,也是反显唯有在性空中,才能成立四谛、三宝。本品本为明示悟见谛理,所以名观四谛品,不是说四谛不可得,就算完事。
   如不承认诸法性空,而主张有自性,就「无有」性「空」义。不解空性,那苦、集、灭、道的四谛事,一切不成立。即先来未见四谛的,就不应见。不见谛理,圣人所得的种种无漏功德智慧,所证得的究竟无余涅盘,在先「未得」的,也「不应」该「得」。集谛的烦恼,在先未断的,也不应该断;痛苦灭尽的事,也不应该有。所以说:「亦无断烦恼,亦无苦尽事」。苦尽就是灭谛的解脱。灭谛没有,道谛不可得,不说也就可知了;所以颂中不谈。这样,不承认因缘所生的空义,怎么能出世解脱呢?所以,阿含「经中」(大集经中也有)这样「说: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佛」;也就能够「见苦集灭道」的四圣谛法。有的经中说:『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虽没有别说见苦、集、灭、道,总说见法,已可概括此四谛法了。
   见缘起法无自性空,就是真的见到缘起法的本性。缘起法,广一点,一切法都是因缘生法;扼要一点,是指有情生死的因果律。缘起律,就是无明缘行,行缘识,……纯大苦聚集。十二缘起法,不出惑业苦,由烦恼造业,由业感果;果报现前又起烦恼、造业,这样如环无端的缘起苦轮,就常运不息了。缘起法,即显示此缘生法因果间的必然理则。由此深究缘起法的本性,一切是无自性的空寂。无自性的毕竟空性,是诸法的胜义,佛是见到缘起法的本性而成佛的。以无漏智体现缘起法性,无能无所,泯一切戏论相,彻证非一非异,非断非常,不生不灭的空寂──实相。这唯是自觉自知,难以言语表说这本性空寂,空是离一切名言思议的。证见缘起法空性,所以名佛;佛之所以为佛,也就在此,所以空寂名为如来法身。金刚经说:『若以色见我……不能见如来』。又说:『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并指在因缘法中见佛之所以为佛,也就见到四谛的胜义空性。苦、集、灭、道,是缘起的事相;见性空,即能见幻有,所以也就能见四谛了。为什么见缘起就见四谛呢?四谛是在缘起法上显示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乃至纯大苦聚集』,这就是缘起的苦谛与集谛。由如此惑,造如此业,由如此业,感如此果,都是毕竟性空的。『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这就是缘起的灭谛。灭如此苦集,证如此择灭,也都是空无自性的。能作此观察与种种修行的,即道谛。缘起的苦、集是流转律,是集成的,是因缘生的;缘起的灭,是还灭律,是消散的;道是扭转这流转,而向还灭的方法。灭有二义:一、苦、集是因缘生的,缘所生的法,本性就是寂灭的。在缘起法上,直指空性,这是本性寂灭。也是指出他的本性,与苦、集的可灭性。二、以正观观察缘起的苦、集是毕竟空无自性,这是道;依道的行践,行到尽头,入于涅盘城,就得安稳,也就是寂灭的实证。这大道,主要是缘起观。作如此观,名为正观,由此正观,得真解脱。所以体悟缘起,四谛无不能见能行。心经说:『无苦集灭道』,又说:『无智亦无得』;也是指缘起无自性说的。因为如此,『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是因空相应的观行而得成。般若经也说:『一切法不空,无道无果』。『一切法空,能动能出』。所以本品的归结,是见缘起法的真相,才有生死可了,涅盘可得,佛道可成。
   观涅盘品第二十五
   如来品,明缘起的如来;如释迦牟尼,指能证的假我说。上来明断烦恼,见真理;本品观涅盘,才是佛教的极果。本论以阿含经为所通,所以谈涅盘解脱果,不辨菩提果;涅盘是佛与声闻所共证的。涅盘,在梵文中,含义很多,所以向来译义不同:有的译作灭;有的译作灭度;唐玄奘又译为圆寂,意说德无不圆,惑无不寂。其实,涅盘的特性,是寂灭。寂灭,不是打破什么,或取消什么,是说惑业苦本性空寂的实现。他不仅是寂灭,而是体现寂灭的境地。众生由烦恼而造业,由造业而感果,受生死苦,轮回不息;不知惑业苦三是缘起的钩锁,而觉有自性的存在。所以在生死中,为内我外物等爱取所系缚,感到像火一样的热恼,触处荆棘成碍,一切充满苦痛。所以经中喻三界如火宅。涅盘界,不受生死的热恼,没有苦痛的逼迫,得到彻底的自由解脱,于一切境无系无着,从心灵深处得到解放,确信未来的生死苦痛永息,得涅盘的不生。涅盘,本为印度各派学者共同的要求,唯佛法才能完成。得了涅盘,就远离热恼苦痛,可知他含有清凉、快乐的意思。这清凉,不同在暑天中得到凉风那样的清凉;这快乐,也不同穿衣得暖、吃饭得饱那样的快乐;他是身心的无累、无着,是离烦恼的清凉,离生死苦的安乐。涅盘是体证法性空寂而得的解脱,是现觉空寂而自知生死的永尽。在现生修行,只要内心离了惑染,见真谛,即能自觉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后有』。心得无限自在,不为生死苦迫所累,这就是证得涅盘。如阿罗汉彻见到诸法的缘起空性后,舍留寿行,就得自由;来去活动,也得自在。因现生的解脱,知此生尽已,后阴不起的无余涅盘是确实的。依阴处界身的存在或不起,分别有余与无余,其实涅盘界是没有差别的。涅盘非一般人所觉,佛要引导众生去体证他,所以对生死说涅盘。说生死是无常的、苦痛的、不净的、非自由的,涅盘是自由的、快乐的、清净的、不生不灭的;说生死是虚妄的,涅盘是真实的。三有海中的有情,因此起出世心,精勤修行,要出生死入涅盘。将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因果联系,扭转来到达此无彼无、此灭彼灭。然一分学者,不能体达佛说的真意,生起执著,认为有三界可出,有涅盘可求;以为生死外别有那善的、乐的、常的涅盘。这不能代表佛说的涅盘。佛证觉的涅盘,即悟入一切法性毕竟空,本来寂静,这即是生死法的实相。入无余涅盘,也是因生死的本空而空之,何尝有实法可舍,有实法可得?如虚空的无障无碍,明净不染,无彼此的对立,无一异的差别,无生灭的动乱,无热恼的逼迫,一切戏论执著所不能戏论执著的,强名为涅盘。这涅盘在迷妄时,与生死不相碍,所以说:『毕竟空中不碍生死』。在觉悟时,也与戒、定、慧等功德无碍,毕竟空寂而万德圆明(声闻的五分法身,也不有不尽)。涅盘空寂,特依性空的实相安立,所以这是佛弟子所共证的。他是佛教的核心归宿。没有这,就是在佛教中,没有得到佛教的新生。说得彻底些,还在门外。得到了,才名为『从法化生』的佛子。本品一边破,一边显,破除实有论者的涅盘,显示涅盘的真义。种种不同的涅盘说,在破显中也可窥其概要,所以这里不预加解说了。
   戊四 观所证的涅盘
   己一 略观
   庚一 叙外难
   若一切法空 无生无灭者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盘
   一切实有的学者,见佛说断烦恼,灭生死,得涅盘。一面主有烦恼可断,生死可灭;一面又种种的拟想涅盘,以为有涅盘可得。所以,他们觉得如性空者所说,「一切」的因果缘起「法」皆「空」,那就一切法「无生无灭」,这还有什么烦恼可「断」,有什么生死苦为「所灭」,而可「称为」得证「涅盘」呢?断烦恼,息戏论,灭有漏,除杂染,了生死,出苦痛,这可得涅盘;诸法既然都是空无自性的,就没有烦恼可断,没有苦果可灭;苦、集二谛没有,是善是常是真实的涅盘,又从何建立?外人不但以有为的实有,成立涅盘的实有;他的用意,还想因涅盘的可得,成立一切法不能说空,一切都实有自性。
   庚二 申正宗
   辛一 遮
   若诸法不空 则无生无灭 何断何所灭 而称为涅盘
   外人以涅盘不成的过失难论主,论主就照样的报答他说:假使主张一切「诸法」实有「不空」,即法法有定性,法法本来如是的,那就「无」所谓「生」,也「无」所谓「灭」了。无生无灭的诸法,试问还有什么可「断」?有什么「所灭」呢?不断集,不灭苦,有漏因果常在,那又「称」什么「为」寂灭的「涅盘」呢?这一反掷法,与四谛品同。有说:上二颂,明涅盘为非空非不空,就是空不是涅盘,不空也不是涅盘。前颂为外人难空不是涅盘,也就是假外人的口,说明涅盘不是空;这颂是论主批评不空也不是涅盘。这是望文生义的误解,没有懂得本颂的真意。本颂是说:不空不能成立涅盘,在毕竟性空中,才能成立涅盘。不是承认说性空与不空,同样的涅盘不得成。进一步说,诸法毕竟空,即是一切法的本来涅盘。误解的来源,是没有辨清空、有,忽略了唯有无自性空,才能建立一切的特色。
   辛二 显
   无得亦无至 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 是说名涅盘
   前颂反责外人,这一颂显正,以二无四不明涅盘。二无:是无得、无至,四不:是不断、不常、不生、不灭。涅盘,是行者悟证空寂,离烦恼而现觉到的,不是可以形容的。其他的宗教,或世间学者所论所见的真理或归宿,好像自己是站在他的对方,他是为我所得的,这实不能证见真谛。佛教说见真谛证涅盘,是悟入毕竟空性,深入法的内在,与一切法空性融然一味,无二无别,平常称之为入不二法门。这是境智一如,能所双泯,有无俱寂,自他不二,超越一切名想差别。这不能想像、思考,想就有能想所想;这也难以说,说就有能说所说。这唯有修行者以正观的直觉,廓然的洞见他。虽说融成一体,但也不起一想。以假名来表示他,所以说:悟入空寂性,是法法清净,法法本然的,是一切戏论都息的。这必不会以为我是能得的,真理是所得的。金刚经中须菩提说:『世尊!阿罗汉不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就是「无得」的例证。依平常所说,似乎修行的慢慢的行到涅盘了。这是说明他,而涅盘本身实是「无至」的。生死是无自性的,涅盘也是无自性的,在同一无自性的空相中,没有去来相,也没有从此到彼的动相。涅盘即世间的实际,更无可至。或译无至为无失,那就与无得相待,即无烦恼可断,生死可灭,毕竟空寂中有什么可失?这样,一切有为有漏法,无不是性空,无不是缘起的寂灭,本来如此,没有一法可以断的。如果说有法可断,这就是断见,断见者怎么能得涅盘?所以说「不断」。涅盘也有称之为常的。然这是指现觉空性的超越时间性而假说的。一般人以为由过去而现在,由现在而未来,三世时劫的迁流是无常;以为过去如此,现在如此,一直如此是常住。这样的常住,只是缘起相对性的安定相,那里可以想像为实有的常在。在现觉空寂中,超越时间性,没有这种对无常的常,所以说「不常」。假使有此等常,这就是常见了。诸法空性,本来寂灭的,在寂灭的法空性中,不见一法实生,不见一法实灭,生灭的幻相宛然而寂然,所以说:「不生亦不灭」。这二无四不的寂灭空性,总算在不可说中,假说此二无四不「名涅盘」。涅盘如此,怎么可以有所得心,想像有苦可灭,有集可断,有真常的涅盘可证呢!上来依胜义说。然如幻众生,修如幻行,不取着一切而得身心解脱的涅盘;这涅盘即如幻如化的。在如幻如化的涅盘中,也决无自性实有的可得、可至、可断、可常、可生、可灭。
   己二 广观
   庚一 别遮以四句为涅盘
   辛一 遮有无是涅盘
   壬一 遮
   癸一 遮有
   涅盘不名有 有则老死相 终无有有法 离于老死相
   若涅盘是有 涅盘即有为 终无有一法 而是无为者
   若涅盘是有 云何名无受 无有不从受 而名为法者
   在声闻学者中,像说一切有部等,以涅盘为真实有的、善的、常住的;有无为法的离言自性,名之为择灭无为,即是以妙有为涅盘的。择灭是以智慧拣择,灭除一切有漏有为法所得;有为法有多少,无为也就有多少,所以以为离系的实有的择灭无为,是很多的。大乘佛法中,也有以真常妙有为涅盘的,但他是受过一切皆空思想的影响。小乘法法恒住自性的多元实在的涅盘,通过一切一味相无二无差别的陶练;但从实有不空的意图中,把他看做是真、是实、是常住、是微妙,具足恒沙功德的。这在思想的发展中,是透过了性空而开展出来的。由无常转为常住,由苦痛转为快乐,由不自在转为自在,由不净转为清净,涅盘是具常乐我净四德的。这实与小乘以实有为涅盘的思想相近。龙树破实有的涅盘,是破小乘执有者;不过大乘真常实有的涅盘论,如执为实,也是一样被破的。论主破实有者说:「涅盘」是「不」能如你们想像那样可以看作实有、妙「有」的。因为「有」的,「即」是有「老死相」的,有老死相怎么可以名为涅盘?龙树的性空论,是彻底的:凡是有,即是缘起的存在,必是有生有灭的;因缘的生灭法,离了缘起就不能存在,所以必然要从有而无的。这样,如涅盘体是有,就有老死相,老死相是生死的流转,怎么可以说涅盘如此。大小乘学者,都不承认涅盘有生死相。他们都说:涅盘是常住真实的。可是,诸法中,无论怎样的观察,「终无有」一个真实存在的「有法」,是「离于老死相」的。老死相就是有,有就有老死相;承认涅盘是有,又不承认他有老死相,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这样,如「涅盘是」实「有」的,那「涅盘」就是「有为」的;有为法有生住灭,涅盘有老死相,这自然也是有为了。这不但外人不能承认,事实上,如涅盘也是有为生死,这就「无有一法」可以说「是无为」的了。佛说涅盘是无为,在名称上是依待有为而施设的:有为是生灭法,无为是不生灭的。但这是意指诸法空寂性,那里真有无为实体?有为诸法的性空,名为无为,是超越而离戏论的。如执竖超为横待,说有实有的无为,那还不是堕在有为中?涅盘是依生死苦集而施设的,苦集的寂灭即是涅盘,假使说有实有的涅盘,这也同样的落在生死中。
   再说:假定「涅盘是有」,有就有所执取,有摄受,那为什么经中说有受是生死,无受是涅爱呢?所以说:「云何名无受」?若说涅盘的有,不是可取、可着、有执受的生死有,是无取、无着、无执受的不思议的妙有,这也不然。因为「无有」一法,「不」是「从」执「受而名为法」的。以为确有此法,以为他的本体如何,自性如何,或者如何微妙,都是有执取的。如涅盘是无受,就不可以说涅盘是有了。
   癸二 遮无
   有尚非涅盘 何况于无耶 涅盘无有有 何处当有无
   若无是涅盘 云何名不受 求曾有不受 而名为无法
   这是遮破涅盘为无的执著。像小乘经部师,就是以无为涅盘的。他说:有为是实有,无为是非实。如烧衣,衣烧了就无有衣;无瓶,瓶破了就没有瓶。在因果相续中,离去惑业,不再有生死,说为涅盘,那里有涅盘的实体?本有生死的热恼苦迫,离此而得安稳的清凉,无有苦痛,所以佛劝人求证涅盘。他以因缘的否定与消散为涅盘,也同样是不知涅盘。论主破他说:实有者说「有,尚」且不是「涅盘,何况」你所说的「无」呢?有无是相待的,说有是待无而有,说无是待有而无,无是依有而成立的。「涅盘」尚且「无有」可能成立真实自性的实「有」,那里还「有」因有还无的「无」呢!说有说无是世间事,因缘和合名为有,因缘离散名为无,这是现象的、生灭的,那里是涅盘相?假定说实「无是涅盘」,怎么经中又说「不受」是涅盘呢?老实说,实无是涅盘,这就是有受,有受与经说的无受,就相违。因为从来不「曾有」过「不受」的「而」可「名为无法」的。无受,不但不受有无,也不受亦有亦无,非有非无都不受。取着实有就是常见,受取实无就是断见。假定是有、是无,为什么经中又说是无受?有无都是受,有所受,不落于断,就堕于常。成坏品说:『若有所受法,则堕于断常』;又说『涅盘灭相续,则堕于断灭』;这不是很明显的说有无都不是涅盘吗?为什么还执实无是涅盘呢?
   壬二 显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盘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盘 非有亦非无
   论主破斥外人的谬误,申述佛经的正义:有情于世间,「受诸因缘」的生死事,见色、闻声、举心、动念,无不执受、取着,这就是自性见;有自性见,爱染一切,于是起烦恼、造业;由造业感受生死的苦果。缘起诸法,虽本无自性,但幻幻相因,而「轮转」在「生死」的苦海「中」。佛说涅盘,不是断灭实有的生死(所以涅盘非无),也不是另得真常乐净的涅盘(所以非有);本性空寂,有何可断?有何可得?只是在见色、闻声、举心、动念中,「不」执「受」取着「诸因缘」法,现觉法性空寂,而还复诸法的本性空寂,所以「名为涅盘」。毕竟空寂中,有无俱泯,离一切戏论的。不解缘起无自性者,以为实有烦恼可离,可灭,所以见有见无。其实烦恼就是取著,不取着即离烦恼,正觉一切无所得,佛称之为涅盘。这「如佛经中说」:「断」除实「有,断」除实无的「非有」,离有无二边,悟毕竟空名为涅盘。这可以「知」道「涅盘」是「非有亦非无」的,这如何可说实有实无呢?不着生死的有,也不误以涅盘为无,双遮有无,不着一切,这是根本佛教开示涅盘的本意。所以拟想涅盘,或以为有微妙的存在,或以为一切都没有,都是邪见,与涅盘无关。
   辛二 遮双亦双非是涅盘
   壬一 遮
   癸一 遮亦有亦无为涅盘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盘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盘者 涅盘非无受 是二从受生
   有无共合成 云何名涅盘 涅盘名无为 有无是有为
   有无二事共 云何是涅盘 是二不同处 如明□不俱
   有与无不是涅盘,有的就以亦有亦无为涅盘了。像犊子系就是这样主张的:涅盘离根境和合执取的痛苦,但还有生死寂灭的乐受;有寂灭乐所以非无,离执受苦所以非有。神我论者说:离身心的苦,自我得彻底解放,也近于这个见解。真常论者说:涅盘有二义:一、空义,是空却一切戏论妄见;二、不空义,是常住真实不变的。真常不变,是微妙的妙有,所以说非无;戏论妄见,是虚幻不实,可以说非有。这也不能说是涅盘;因为毕竟空寂中,不但遮有、遮无,也遮亦有亦无的。所以论主破斥说:假定有主张「有无」和「合」而以亦有亦无「为涅盘」的,这也不对。涅盘是出世的解脱法,有无是世间的生死事。上文说有与无不是解脱,现在综合「有无」以为就是「解脱」涅盘,这怎么可以呢?所以说「是事则不然」。如一定执「有无」和「合」名「为涅盘」,那「涅盘」就「非」是「无受」了。因为有无「二」法,是「从受生」的,上文已说过。所以如涅盘有受,这就违背佛说无受是涅盘的圣教。假定说涅盘是「有无共」同和「合」而「成」的,试问:此有无怎么可「名」为「涅盘」?要知「涅盘」是「无为」法,「有无是有为」法;如以有无为涅盘,不是以生死有为为无为吗?为什么说有无是有为呢?有就是生住异,无是灭;有与无,不就是有为吗?如涅盘以有为为体,不是终无有一法可以名为无为了吗?同时,「有无二事」相「共」,不可说「是涅盘」的,因为这「二」法是矛盾的;有是非无,无是非有;如光「明」与黑「□」,明去□来,□来明去,这是「不」能共「俱」的;怎么可以合为一涅盘呢?外人以为这不是矛盾而是综合,一分是有,一分是无,有无的综合为涅盘;这是差别论。印度论师们,作此说的很多。中国的圆融论者,大都说:有就是无,无就是有,有无是统一的。但毕竟空寂中,差别的综合不可得,并行的统一也不得成;这都是戏论涅盘。
   癸二 遮非有非无为涅盘
   若非有非无 名之为涅盘 此非有非无 以何而分别
   分别非有无 如是名涅盘 若有无成者 非有非无成
   双非论者说:佛不是说涅盘为非有非无吗?我就是这样主张的。所以我的理论,没有丝毫的过失。然此等得佛言不得佛意。佛说涅盘为非有非无,是立足在性空论,超越有无等二句四句的,离有无见而不着于双非的。你出发在实有的自性见,以为涅盘是非有非无的,离有无而别有一实的,还是堕在四句中。四句中的非有非无句,不是涅盘,是愚疑论。所以说:「若非有非无,名之为涅盘」,那应该思惟这涅盘的「非有非无」到底是什么,「而分别」他是双非呢?假定说:不分别,不分别那有什么非有非无可说?假定分别而得,那就不是有就是无,不是无就是有;又怎么可说非有非无呢?老实说,非有非无,是了解有无的无自性空而泯寂一切的。要你离戏论,而你以遮作表,以为实有真常微妙的非有非无,说什么因遮而显,真是旧病未除,新病又起。而且,以名言思惟「分别」为「非有」非「无」的,以这「名」为「涅盘」,不知非有非无是亦有亦无的反肯定,亦有亦无是有无的综合而成的;假使「有」与「无成」立了,亦有亦无才能成立;亦有亦无成立了,「非有非无」才能「成」立。如上所说,实有实无是不得成的,即没有亦有亦无;那里有非有非无者可以分别?所以,非有非无的涅盘论,是愚疑论,不是涅盘。龙树智度论中,破这个双非,也不出此二门:一、显教意破,是指出他不知佛说非有非无的实相义,而生执著的错误。二、前三句破,是用前三句破他的第四句,使他在三句的分析中,自行瓦解。
   壬二 显
   癸一 如来离四句
   如来灭度后 不言有与无 亦不言有无 非有及非无
   如来现在时 不言有与无 亦不言有无 非有及非无
   上面总破四句,现以如来离四句的圣教,证明涅盘的出四句。佛在世时,有外道问佛:如来死后去?如来死后不去?如来死后亦去亦不去?如来死后非去非不去?这就是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属十四不可记中的四句。如来不记别这四句,可知如来死后,是离此四句分别戏论的。涅盘有有余、无余的两种,像释尊示寂在拘尸那熙连禅河畔二娑罗树间,这是无余涅盘,是「如来灭度后」的涅盘。在这灭度的无余涅盘中,如来是「不」说是「有」,是「无」,也不说他是亦「有」亦「无」,当然是更不说他「非有及非无」的了。四句是世间的,依世间蕴处界的因缘生灭现象而说的;灭度后即无此可说。外人所以问佛死后去死后不去,因他以为有实在的,可来可去的。佛把他当作戏论看,所以在不受困缘的寂灭中,不记说有能证者,有所证的涅盘,也决不起断灭见以为是没有的。正觉成佛,见谛(分得)证了阿罗汉果,都可以名为涅盘,这是有余涅盘。成佛觉了世间诸相,在世间中来来往往,自由自在,无拘无碍,而如来之所以为如来,也就因通达缘起无自性的毕竟空。在「如来现在」体达毕竟空的有余涅盘「时」,在正觉涅盘中,也是「不」说他是「有」是「无」,亦「有」亦「无」,及「非有非无」的。四句是戏论,而涅盘空寂中,却一切戏论都息。后代的佛学者,忽略这点,忽略他的名言分别,不出思惟拟议,偏要以分别去分别涅盘如何如何;或者自以为是积极的妙有的涅盘。在性空者看来,这仅是妄想分别而已。
   癸二 涅盘即世间
   涅盘与世间 无有少分别 世间与涅盘 亦无少分别
   涅盘之实际 及与世间际 如是二际者 无毫□差别
   这两颂,与前观如来品中的『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性,如来无有性,世间亦无性』的意义一样;不过前就如来与世间说,这约世间与涅盘说。论主破四句非涅盘,因为外人觉得涅盘与生死隔离的,所以主张别有,或者即主张无。而不知这样的说涅盘,是根本不对的。经, 中曾说离生死得涅盘的话,这是相对的假说,目的在令人无取无着;离颠倒不取着,就能亲切的体现寂静的涅盘了。如克求二者的实际,二者是无二无别的。本品有二颂,说明此义。初颂,约缘起性空无碍,观世间的生死是如幻的,缘起涅盘即此如幻的性空(智论释色即是空,即约此颂释)。就涅盘望世间,即空性寂静的「涅盘」,「与」动乱生灭的「世间」,是「无有少分」差「别」的。就世间望涅盘,生灭动乱的「世间,与」性空寂静的「涅盘」,也是「无有少分」差「别」的。
   进一步,就诸法毕竟空性说:在空有相待观中,世间即涅盘,缘起与性空相成而不相夺。然此涅盘空寂,还是如幻相边的事。以此二者,更作甚深的观察:生死的动乱如幻而空寂的,此涅盘的空静也是如幻而空寂的,二者都如幻如化而同样的性空寂灭,所以说:「涅盘」的「实际」,「与世间」的实「际」,二者在幻相边,虽似有生灭、寂灭等别,而推求到实际,「如是二」种实「际」,确系「无毫□差别」的。实际,是边际、究竟、真实的意思。所以了生死得解脱,不是离了生死求涅盘,也不能就把生死当作涅盘。离生死求涅盘,涅盘不可得;视生死即涅盘,这涅盘也靠不住。初从生死如幻是有为法,涅盘不如幻是无为法的差别,进观二者的无碍;到得究竟实相,这才洞达世间与涅盘如幻如化,实际都是毕竟性空的,离一切戏论。在这样的立场,二者还有什么差别(不起一见)!
   庚二 总遮以诸见为涅盘
   辛一 遮
   壬一 叙见
   灭后有无等 有边等常等 诸见依涅盘 未来过去世
   论主明涅盘离四句,也就是破诸见、灭戏论。本论开头说:『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诸戏论是什么?就是六十二见;这里合成十四邪见。能观察八不的缘起,这一切戏论都可灭尽而悟入毕竟空性,这就是现证涅盘。先叙述外人的执见:「灭后有无等」,就是上面说的如来死后去,死后不去,死后亦去亦不去,死后非去非不去的四句。「有边等」是我及世间有边,我及世间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的四句。「常等」是我及世间常,我及世间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句。三四十二句,还有身与命一,身与命异的二根本句,足成十四见。每四句中,又约五蕴为论:色是常,是无常,是亦常亦无常,是非常非无常;受、想、行、识四蕴,也是这样,就成了二十句。色是有边,是无边,是亦有亦无边,是非有非无边;受、想、行、识也如此,也成二十句。色如去、不如去、亦如亦不如去、非如非不如去;受、想、行、识四蕴也一样的,就又成了二十句。如身与命的是一是异二根本句,合为六十二见。这十四句中,灭后有无等四句,是考虑涅盘,在涅盘上所生起的戏论。有边无边等的四句,是推论未来而起的。我在无穷的未来,是有边际?无边际?假使未来永久恒时存在而不灭的,这是无边际;不能永久存在,这是有边际。常无常等的四句,是追究过去而起的。我在久远的过去,是怎样存在或不存在的?存在,即常;不存在,即无常。佛法中所说恒、常两个字,常是向过去而说的,恒是向未来世而说的。所以此中边无边等,也是约时间说。(这可以约空间说,即有限与无限)。所以说:「诸见依涅盘,未来、过去世」。身命一异二根本句,可通于三者。
   壬二 遮破
   一切法空故 何有边无边 亦边亦无边 非有非无边
   何者为一异 何有常无常 亦常亦无常 非常非无常
   叙述了外人荒谬的执见,就针对他的执见,加以破斥。灭后有无四句,正是从涅盘而起的戏论,上来已广为破斥。其他十句,虽不约涅盘而说,然有了这种妄执,也是不能离执而圆证寂灭的,所以也附带的破斥他。你从实有自性见出发,在本来无所有的,妄见是有,种种戏论;「一切法」的毕竟性「空」中,那里「有」什么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呢?
   这些,都是邪见,都是戏论。不但没有有边等四句,也没有「一异」可说;又还「有」什么「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可说?一异是一切戏论颠倒的根本,放在边无边及常无常的中间。十四句是戏论,所以佛陀说法,不加答覆,令人离此戏论,才能证得涅盘。
   辛二 显
   诸法不可得 灭一切戏论 无人亦无处 佛亦无所说
   一般人,总以为离生死得涅盘,是有能证的人,所证的涅盘;似乎有从此处到那边的样子。其实,在「诸法不可得」的毕竟性空中,息「灭」了「一切」的虚妄「戏论」,是「无」有能证的「人」,也「无」所到达的「处所」。人与处,都是在无自性的缘起上说的;性空中无法安立。本品上面说:『无得亦无至』。没有人,那里还有得;没有至,那里还有去处?不但圣者自证是如此,就是佛说法,也是假名巧说,如彩画虚空。虽常说涅盘如何,生死如何,而实法性空寂中,未曾说得一字。所以佛说:『我成道来,未曾说一字』。证法、教法,一切空寂不可得,如金刚经等说。佛陀不是游化四十九年,宣说一代教法吗?佛说解脱法门,无非在众生现实的生死苦痛中,指出错误颠倒;依世间的名言假施设,引导众生。如有人不辨方向,已到家乡,不知这里就是,还想东跑西跑。他所要到达的目的地,在他,真是远在天边,不易到达。假使有人告诉他:你迷了方向!你不要向南方,转向北方,摆在你面前的,就是你的故乡。要到达你的目的地,就得立刻掉转头来,向北方。迷路者知道了,掉转头来就是。那时侯,还有什么南方与北方?佛说法,也是这样,并没有说一实法,实相中有何可说?所以说:「佛亦无所说」。假使不明白这点,把方便当作真实的,每不免受名言的欺惑,专在名相中作活计了。
   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
   观诸法缘起,离却一切戏论颠倒,悟入诸法缘起寂灭性,这就是中道妙观,就是道谛的中心。向来科判本论,以为前二十五品依大乘法说,本品及后一品,依声闻乘法说。然此下二品,即是『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那里可以偏属声闻?又上来的二十五品,破诸妄执,显法性空。这无一不是空的,决非抹杀一切。一切是空,也就是不坏缘起的。上来诸品,无非在成立苦、集、灭谛。此下两品,直依阿含经,这是更显而易见的。此正观十二缘起,与远离种种戏论,实为圣道的宗要,所以判为道谛。缘起正观,是观缘起的如幻因果生灭相,通达诸法的无自性空。观缘起的幻相,是对缘起法的如是因生如是果的因果决定性,生正确坚固的认织,得诸法的法住智,理解因果幻相的历然不乱。通达法性空,是观因果幻相的本性空,生出世的涅盘智,悟入诸法毕竟空不生不灭。修行者,先要得法住智,知道名相的差别,因果的必然,生正确的知见。无论是声闻、菩萨、佛,都先得此智,次得涅盘智证涅盘。所以龙树的学风,『先分别说诸法,后说毕竟空』。本论与一般论的性质不同点:一、小乘学者的阿□昙,广谈实有的因果法相,本论遮破他们实有的妄执,所以直揭『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的自性空义,不重复的宣说名相。二、佛法究竟义,在悟入涅盘空寂;特别在大乘法中,一切法趣空,特别的发挥涅盘智。本论也是侧重这点,深进一层的引入诸法毕竟空中。在毕竟空中,不碍苦、集、灭、道。成立一切是缘起性空的,指出众生的错误所在,使他纠正自己的错误。真的能深解空义,那就恍然了解因果法相的真义了。本论重于胜义,又因为出于小乘□昙盛行的时代,所以略有详空。如不读阿含,不明□昙,依稀彷佛的研究本论,不免起误会,或有忽略法住智的危险。也就因此,本品特别的说明他。(本论愈到后面,显正的渐多,也可说戏论渐除,才有正义可说)。未说颂文前,关于缘起,略谈两点:
   一、十二支因果生灭,经中说有两种:一是缘起,一是缘生。这二种,都是说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无明缘行,乃至纯大苦聚集』等。对此两者的差别,一般的学派,是向两方发展的:大众分别说系,以缘生法为因果事相,以缘起法为常住无为,是因果钩锁的必然理则,不是指惑业苦的本身。好像是离了生灭的现象外,另有一常住不变的法则。说缘起是无为,这是错的,但也有他的特见:一切因果相生,都依必然的法则而发现,不是随便乱起的。这如造房子,先由工程师设计绘一模形,后依这模形去建筑。所以,在因果的现象上,见到有这样的因,生这样的果,秩然不乱,可见因果现象中,有一决定而必然的理则,所以不得不这样。缘生法是因果的事实、现象,他是有变异的,这是理事义。说一切有部,不承认缘起是无为说,主张为缘能起的因叫缘起,从缘而生的果叫缘生。如无明起行,有行就决定有无明;…… 生缘老死,有老死决定从生而来。不可说有行而不从无明来,无明与行有因果的决定性。缘起为因,缘生为果,这是二者的不同。然释尊的本意,似乎是在此两大思想的中间。缘起是为因能生的条理化。本论对缘起真义的阐述,把缘起缘生合一,在此缘起与缘生上,说一切毕竟空。这可见,龙树的缘起思想,在因果生灭的见地,接近上座系;龙树学说到法相,也大都采取古典的□昙;也有采取经部的。在因上了解缘起的因,必然生缘生的果;在果上了解缘生的果,必然为缘起的所生。有无明,所以有行,有行也决定有无明。现在这样,溯之于过去,推之于未来,也是这样。个人是这样,旁及于他人,推究到一切众生,无不是这样。从具体的事实观察,发现因果的必然性,必然是这样,并非另有一无为常住的东西。不离缘生外,另求缘起;有果即有因,有事就有理(不过,对理则性,有部等稍忽略)。有因就有果,所以说:『此有故彼有』。这成了普遍的公理,不容有所变更的。『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位』。假使知此而不知彼,这是没有用的。如豆子能生芽,愚疑无知的人,只见这根芽是从这颗豆生的;不知道一切的黄豆,在某种条件和合下,只要他生性没有被损,都是可以生芽的。聪慧有智的人,就能知道这遍通的理则性。得到这智慧,才能成立智识,发生力量。佛法的悟解缘起,也是如此,是从因果事实而悟解因果理则的。
   二、佛说缘起因果,不同后代学者所说的:一一法各有亲因缘,如意识现行,由意识的种子生,种子是他的亲因缘;没有这亲因缘的种子,现行的意识就不得生。佛的缘起观,是和合相续的因果观。以深刻的智慧,洞观有情生死流转,发现他有必然的前后阶段。譬如生是一阶段,生以后就有老、有病、有死,老病死也是某一阶段的现象。此老病死,是产生以后的必然结果,所以说:生缘老死。无明是一阶段,造作行业是一阶段。所以造成感后有的行业,因为无明,这是无明引起的结果。如来在生命前后的连续上,看出他一一阶段间的依存性;所以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建立十二缘起的因果。有说:一念心中具十二缘起,这简直毫无意义。有部的分位缘起,就是约阶段讲的。以生命各阶段,成立缘起的因果,这等于讲社会史观的,分奴隶时代,封建时代,资本主义时代,民主主义时代。又如分人与兽斗争时代,人与人斗争时代,人与自然斗争时代。无明发生主动作用的时候,是无明的阶段;由无明踏上行的阶段,就是以行为为主要者了。所以,每一阶段,不是自性独存的,无明不仅是一无明,行也不单是一个行,他都是有五蕴的。这以某一支为某一阶段主流的缘起观,足以代表佛陀的缘起观。那些实有自性的学者,那里能同情这和合相续的因果观。他们要一一自性的亲因,生一一自性的亲果。在佛教中,这一思想,一天天的晦昧了。如三民主义说:民生为社会历史的中心;共产主义说:经济为社会历史的中心。这解决了,一切都能解决了;一切是依存于他,因他的变动而变动的。佛观无限生命发展的动力,是以无明及爱为根本的;这解决了,生死苦痛一切也就解决。也是在一切复杂的原因中,抉出主因的意见。不过佛法是无自性的,无明与爱,也不能独存;不过他起着主动的作用吧了!或以为前后各阶段,既都是五蕴,为什么说无明支、行支、……生支、老病死支呢?这是约主力说的。如手工业时代,机器工业时代的分划,不是说:在这某一时代中,即没有其他的,也只是说这一时代的社会中,是以某一业为主流、为特徵的。所以佛陀的缘起观,是组织的,不是独立的;是阶段的,不是同时的。这点,我们应该知道。
   缘起有流转观,有还灭观。前者是说苦的集,后者是说苦的灭,也就是生死与涅盘的两向。佛说的生死与涅盘,都建立在缘起法上。因果的存在,是此有故彼有;因果相生,是此生故彼生;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生缘老死,如是纯大苦聚集,这是缘起的流转律。反之,无无明就无行,无行就无识,……如是纯大苦聚灭,这是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缘起还灭律。生死苦痛,是否能了?他是缘起的,所以可了。缘起,是依此而有彼的,就是无自性,也就是意味他不能单独存在。不能单独存在而此有故彼有的,是生灭法。他不但是可灭的,而且一切都是从生而归向到灭无的。一般人走到灭的尽头,又转向生;灭了又生,生了又灭,生生灭灭,无有止境的兜着循环的圈子。圣者到了灭,就入于寂灭,止息于此,不复再生了。如造的房屋,坏了又修,修了又坏,自然能维持长久。假使坏了不修,不是就灭尽无余了吗?生死的存在,只依因缘而存在的;约他的本质说,本不是有自体存在的。假使自体存在,怎么可以说依缘?所以,依缘的一切法,自性本无,现象是有是生。不但现象的内在,自己否定自己,含有灭与无;而他的本身,本是非有不生的。所以此无彼无,此灭彼灭,不是毁有的成无、成灭,是本来无、本来灭,还他个本来如此。依缘起建立因果,也就依缘起成立一切法自性本空。知此,就得离生死而解脱了。
   缘起流转律的基本原则,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分位缘起,是叙述缘起流转中的过程。不过像有部那样讲,识为入胎最初的一念;名色是身心渐发育的阶位;六入是六根具足将出胎的阶位;出胎后,在二、三岁的时候,不能识别事物是触;能了苦乐的差别,到六、七岁时是受;……未来世受生是生;未来世老死,是老死;这未免机械一点。从佛的缘起本义看:无明、行、识的三支,是总括的。经中说:『一切众生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感得有识之身』,即指出生命的三大历程。有的经中说:『业爱及无明,能集后世阴』:行是行业,但在实际的行动中,也可含摄在爱取的烦恼中。此三者,一是理智的认识错误;一是意志的生存竞争;有此二因,就招感心识为导的生死了。如来叙述缘起,不外这三者的说明。说到详细的过程,有从爱、取、有、生、老死的逐物流转观;有从识到爱的触境系心观。合为一十二缘起,依十二缘起建立三世因果:无明、行,是过去的因;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现在的果,爱、取、有,是现在的因;生、老死,是未来的果。假使讲二世因果,过去与现在的,只从无明到识三支就可以了;现在与未来的,只从爱到老死的五支,也就可以;无须说十二缘起。经三世的历程,这才要说他。其实,基本原则,还是上面说的三大历程。也有配为惑、业、苦三杂染的。
   丙四 观世间灭道
   丁一 正观缘起
   戊一 缘起流转律
   己一 无明缘行
   众生痴所覆 为后起三行
   一切「众生」,为愚「疑所」「覆」蔽,愚疑就是无明。无明是无知,对诸法真理,不能正确显了;真智的不能生起,就由他的覆蔽。这祗是指众生的认识不正确,把他看作生死的根源,还未发展到实际事行上去。这无明支中,也包括和合的五蕴身,约他不了因果、善恶、三宝、四谛种种事理,产生种种错误的认识,才特名为无明。并非无明能离一切而存在。无明中最主要的,是不了缘起的性空。不了无自性空,就是我法实有的妄执。不了缘起,就不了知善恶因果的事相。事理都不明白,实为生死的根源。此无明即不见我法性空的妄执,是烦恼障。因无明的蒙昧,不能解脱爱结,反而执常、执乐、执我、执净,引发种种爱欲。在生命永续的要求下,「为后」有生命,生「起」爱、取相应的「三」业「行」为。三行,经说身业行,口业行,意业行;或罪行,福行,不动行。无明是知见的不正,行是意志的推动。由不正的知见发展下去,生存意志就以自我为中心出发,造作一切行业。无论你是好的不好的,永远是系缚。佛菩萨所有业行,因事理的真知灼见,不生起贪染,不为盲目意志所策动,为自我而造作,所以一切是纯洁的,不感受生死。
   己二 行缘识
   以起是行故 随行入六趣 以诸行因缘 识受六道身
   由身口意的三业,「起」造罪、福、不动的诸「行」;「随」着所造的诸「行」不同,「入」于天、人、阿修罗、旁生、饿鬼、地狱的「六趣」中。是地狱的行业,就入于地狱趣;是饿鬼的行业,就入于饿鬼趣;……是天趣的行业,就入于天趣中。龙树说有六趣,这是顺于犊子系的;唯识家主张五趣,这是顺于有部宗的。因为「诸行」的「因缘」,就能感受六道的生死。为六道生死之前驱的,是识,所以说:「识受六道身」。解深密经说:『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堕彼彼有情界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湿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也就是这个意思。初入母胎的心识,也具有五蕴,不唯是精神的活动。没有名色,入胎识是无从立足的。不过在新生命的最初发现上,有取识的忽尔现前,为新生命的开始,所以特名为识支。这识是微细的心识,还是粗显的心识?龙树在智论说有细心,这识支应该指微细心识。他与唯识家所说的阿赖耶相近,但此唯重视他的结生,相续,执取根身;至于阿赖耶的重于受熏、持种,那就非性空者所必要的了。
   己三 识缘名色
   以有识着故 增长于名色
   初生的心识,含有自我的生命爱,所以经中或称之为『有取识』,本颂说是识着。因「有」这「识着」入于母胎的关系,在母胎中,心色和合的有情,就渐渐的「增长」「名色」。这就是说:由入胎识执持父精母血而成为有生命的肉体,有机的生物。如实的说,没有识,名色就不能增长;没有名色,识也不能继续存在。心色和合是名色支。名是受、想、行、识的四蕴,色是色蕴。名中的识,是粗显的六识,不是微细的细心。所以经中说:『识缘名色,名色缘识』。由识而名色增长,由名色而识得存,二者相依相存,如二束芦,相依相持。这名色与识互为缘起,不是某一阶段是这样,从生到老死都是这样;缺少了任何一面,生命就要崩溃。就以我们现在来说:离了执持的心识,名色能不腐烂吗?离了窟也似的名色,心识能继续活动吗?这都是不可能的。不过,此处约特殊的意义说,即是约阶段说,在二十一天前叫识,到三七日后叫名色。名色位,是向人形完成发展而未完成的阶段。了解缘起,一方面要知道他的共通性,一方面也要知道他的阶段性。这是约阶段说,所以分位缘起中,没有说到识与名色的展转相依。
   己四 名色缘六入
   名色增长故 因而生六入
   在「名色」不断的「增长」广大中,六根慢慢的完具,所以说:「因而生六入」。为什么名色增长而六根完成呢?眼、耳、鼻、舌、身的五根,是由色开发成的;意根是由名开发成的。在其间,还有微细的心识执持,也属于意根。六入,就是六根。不说根而说入,因为根是生长六识之门,所以叫入。入或译处,即是生长门义。
   己五 六入缘触
   情尘识和合 以生于六触
   有部传说的分位缘起,说触是出胎后二、三岁中,接触外境的阶段。然依阿含经看:自入胎识至根具的六入,是人生形成而到圆满的阶段。自六入触至取,不能这样的分开,经中也没有明显的根据。生命活动,不论他是怎样的繁复,总不能越出起惑、造业、感果的三大阶段。能够具备和合的身心,六根完成,发展到认识境界,进达到实际事行,就是完成这三阶段。没有根身便罢,有了根身,天天是触、受、爱、取,时时是触、受、爱、取,没有一刻是离了这些的。识到触,是现实人生起惑造业的准备。向前望,是生命的果报;向后望,是惑业的先驱。六入缘触的过程中,是以六「情」六「尘」六「识」的「和合」,「生于六触」的。触本是一,因根取尘,根尘和合生识,识与根尘俱有触,识有六,触也就有六:眼识所生的触,耳识所生的触,……意识所生触。谈到触,有部说是三和生触,离情、尘、识三和外,有触的自体,经部说是三和即触,离了情、尘、识的三和,没有触的自体。在六识触境了别的触,有可意触、不可意触、俱非触等差别。这触的差别,不全是由外界环境决定的,也不单是以生理决定他。他在认识中,因根境关涉的因缘,此识触即有主动作用的。所以有可意、不可意、俱非触的发生。依佛法说,认识是不离情绪的。触还有明触与无明触,由无明触对境界认识不清,自己认为满意的,就生起可意触;自己认为不满意的,就生起不可意触;自己觉得无所谓的,就生起俱非触。这一切,都以识触自主的立场,去反应分别所感觉的境界。
   己六 触缘受
   因于六触故 即生于三受
   六触触于六境,就生起六受:眼触所生受,耳触所生受,……意触所生受。六受中每一受有三受,所以说:「因于六触故,即生于三受」。三受是由三触生。可意触生可意受,不可意触生不可意受,俱非触生俱非受;也就是平常说的苦、乐、舍三受。环境不适合自己的情意,就生起苦受;环境适合自己的情意,就生起乐受;中庸性的环境,就生起舍受。受与触的不同是:触是触对外境,外来的影响多,没有外境,触的作用不能生起;受是领纳,是内心的感受,内心的关系更大。他对外境感觉而来的境界,更以主观的心境去领受他。凡苦乐的情绪,以及喜怒哀乐,都是受的一种姿态。
   己七 受缘爱
   以因三受故 而生于渴爱
   「因」有苦、乐、舍的「三受」,牵动内心,于是就对外境,「生」起热烈的「渴爱」。渴爱含有欲望要求的意思,这是属于意志的。有的说:苦受是镇惑所使,乐受是贪惑所使,舍受为愚疑所使。其实,主要的还是爱,就是对环境得到领受后,没有生的乐求得,已生的乐求不失;已有的苦求迅速的远离,未起的苦希望不来──这都是爱。如镇厌已生的苦,就与希望苦去相合;希望未来的苦不来,也就有镇。镇是贪的反面,没有贪也就没有镇。不过,贪爱侧重在染着,恋恋不舍,所以多把他看成与镇各别的。其实,这是缘起相待的;无爱即无镇的,所以在缘起中,总名为爱。
   己八 爱缘取
   因爱有四取
   「因爱」着生命的自体、三有的境界,所以就「有四取」的驰求。欲取,是对五欲境界的执取;我语取,是妄取自我为实有;见取,是执取不正确的主张;戒取,是妄以邪行为清净,为受生而持戒,求生天而持戒,这都落在戒取中。所以由贪染心发生诸取,这都是要不得的。
   从六触到四取,是有前后的。首对外境的接触而生起错误的认识,次由内心的情绪而生起苦乐的感受;后为渴爱自己所乐意,捐弃自己所不喜的;再则向自己所渴爱的,不惜牺牲的驰取追求。此说有这样的次第,但不可绝对分离。也决不能说触局限在二、三岁的时侯,受局限在七、八岁的时候,爱局限在十四、五岁的时侯,取局限在十七、八岁以后。这几支,是起惑造业的必经阶段;杀人要经过这阶段,布施、放生,也要经过这阶段。不见真理者,有意识的一切,无不经过此阶段。阿□达磨师说:根、境、识和合有触俱生,当时也有受爱取;这一切是同时相应的。成实论师等,主张是前后的。其实都对。心心所复杂的和合中,在心识活动的过程上说,约强化特殊的说,这是触,这是受,这是爱,这是取,也显然有他的次第。了解缘起的相待性,这一切无往不通。
   己九 取缘有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则解脱无有
   触对境界而引起意欲的活动、爱着,或执取,造作种种的事行,就到达有的阶段。所以说:「因取故有有」。下一有字,是存在,是缘起支的一支。有说:此有是业,因为以爱取所引发的三业,构成业力的存在;由业力的存在,也就自然感得后有的生死,所以名为业有。经中都说因取有有的有,是欲有、色有、无色有的三有。取是身心的实际活动,造成未来三有自体的潜在,接下去就是未来生死(有)的到来。取的驰求,就奠下招感未来三有自体的动力。要求不感未来的生死,除非不取。假使能够「取者不取」,就可以「解脱无」有三「有」的相续了。断生死,是可从两方面说:一、生起正确的认识,生般若实相慧,破除生死根本的无明,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脱了。二、在现实的生命中,不起爱取的活动,不构成后有的力量,割断爱索的羁绊,杜塞执取的奔驰,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脱了。其实,这还是一件事。要不取着,唯有般若的明智现前,洞彻诸法的事理,才能不取。不取就不着,『离无明故,慧得解脱;离贪爱故,心得解脱』;就可以解脱生死了。
   己十 有缘生
   从有而有生
   有了三有自体动力的存在,在各种因缘的和合下,就「从有而有」未来新生命的「生」起了。从有有生,与上『识有六道身』的意义是一样的。不过,识有六道身,是由过去的行业,牵引受生心的识,完成现实的生命;从有而有生,是由现在的业有,到未来世受生而已。
   己十一 生缘老死
   从生有老死 从老死故有 忧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
   皆从生而有
   有了生,就必定要老;有了老,自然是要走上死亡的路上去,所以说:「从生有老死」。有「老死」的变异,就「有忧悲诸苦恼」的事发生。其实,不一定要老死才有忧悲苦恼,在一期生命的演进中,都有忧悲苦恼的;不过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下,因老死而产生的忧悲苦恼,特别显著就是了。忧是忧愁,悲是悲痛;苦是身上的,恼是内心的。印度的学者,以及佛法的寻求解脱,都是鉴于忧悲苦恼的逼近而发动的。这描写了人生生命发展的一切活动。但这些事情,怎么样有的呢?「如是等诸事,皆从生而有」的。有蕴界处和合的生命现起,这些苦迫也就必然的来了。
   己十二 总结
   但以是因缘 而集大苦阴
   印度的外道们,说人生的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从自我梵天造作的。佛法不承认有这些,这唯是惑业苦的因缘钩锁,「但以」此十二支的「因缘」,「集」起老病死苦等无量困恼的「苦阴」。苦阴,即是阴界入和合的身心。此十二支中,从识到有,是详细的叙述现实生命(果)的一切发展;以及造作未来生命(因)的业力。过去的未来的因果,都很简略的说了一点。从未来的生死,看忧悲苦恼的诸事,是以生为最初动力的;从现在的生命,看忧悲苦恼的诸事,是以识为开展先导的。解脱生死,就不这样。从过去看现在,是以无明为本。从现在看未来,因识对境,与无明触俱,昧于缘起,不能明确的晓了前境,味着所取的三有境界;所以就生起苦乐的感受,爱染也随之而来:有爱就有取,有取就有有。所以从现在看未来,是以触受爱取为动力的,特别是爱取。怎样解决生死?扼要的说,不从过去的无明下手,因为过去的已感受现实的生命,解决他也来不及。唯有从现在的境界上,生起正确的认识,不起我爱法爱,不生我执法执,不造新的业力,这才能杜塞未来生死的源流。识是无始相续的苦果,生是未来苦果的先声,所以解脱不以识与生为本。虽这么说:现在触境起受中,就有无明在。所以遍历三世,也每从无明灭说起。无明灭与爱取灭,不能把他分开,才对。
   戊二 缘起还灭律
   是谓为生死 诸行之根本 无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 是事则不生 但是苦阴聚 如是而正灭
   上面说的缘起流转,就「是」所「谓」「生死」。这生生不已的生死狂流,就是「诸行」「根本」。诸行,不唯是指为后起三行的三行,是指生命相续的一切。这一切,本来是缘起的,因无明的蒙蔽,不能正视这一切,不了解这一切本性空,所以生死的流转,是「无明者所造」作的;在有「智者」,是「不」会「为」这一切自己束缚自己的事的。般若灯论说:『见实者不为』,就是般若的智慧现前,见到诸法的实相,体悟一切法性空,他自然不会干这些事情的。本颂说智者不为,也不单是有智慧的人,实包含着般若智慧,体悟空理,破除无明者说的。无明断了,诸行才不生。但怎么才能断无明?修智慧,般若现前,才有这功能。无明事灭了,诸行不生,诸行灭了,识就不生;这样的十二支,都在「以是事灭故,是事则不生」的原则下解消。破无明、了生死、入涅盘,不是有实在的无明可破,也不是有实在的生死可了,或有我得到解脱。但是和合从缘的「苦阴聚」,寂灭不生而已,所以说「如是而正灭」。
   缘起流转的还灭律,是大小乘共的。不过,小乘学者,急急于切断流转的这一面,证得还灭的那一面,从无我而入空寂。如不广观法空,每以为此是灭谛而已。大乘学者,必知生死就是涅盘,一切法性本自空寂,以寂灭即一切法的本相;不是离生死外而可有涅盘的。没有破无明,一切法如幻如化,无自性的缘有,不自觉知,所以就生生不已而众苦永在。破了无明,如幻的一切法,知道他是无自性,决不执这一切是实有的。缘起法本来如此,还复他本来如此,体现他本来如此,生死大事不了而了。一般小乘学者,不能综合性空缘起,以为缘起是缘起,空寂是空寂,所以就起种种法执,其实都是本性空寂的。大乘理解即缘起是性空,即性空是缘起,所以就体现流转是本寂,还灭也是本寂,而证入涅盘。为什么都是本寂呢?因为是本寂才能流转,是本寂才能还灭。假使不是本寂,流转不得成,还灭也不得成了。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
   正观缘起,即能远离戏论,这是般若大慧的妙用。前品已明正观缘起,这品就再辨正观所远离的。一般声闻学者,也说观缘起,常见、断见、邪因、无因等即能远离,才能入于还灭。但他们,每遣邪见而存缘起的实有。不知观缘起的所以能离邪见,就因为是性空的。性空,在胜义谛中,当然离一切戏论;就是在性空的缘起中,也能远离。真能离一切戏论,那必然是悟入缘起的空性了。阿含经说:何等是老死?谁老死?龙树解释为:何等是老死,显法空;谁老死,显我空。遍观十二支,一一支无不是显示我空、法空的。所以在缘起观中,邪见也是空无自性所离的。十二门论观作者品,叙述裸形迦叶问佛:苦是自作否?他作否?共作否?无因作否?佛一概说不是。一分声闻学者,以为种种原因说不是;龙树菩萨说:这就是显示一切法空。所以,这不是大小乘的差别,是一分有所得的声闻学者,与性空者解说的差别。他们以有的遣除无的,离去无的,结归于实有,是他空派。以为空是无其所无,而不即缘起是空的。性空者即缘有以除自性,自性无而归于空,是自空派。所以,本品观邪见,即是阿含经的要题,也就是性空者的依据。众生有自性见,就着我着法,着我起我见,着法起法见。尤其有学问的,分别推求,起更多的分别见。诸见中,以我我所见为生死根本。正观缘起的时候,即以无此我见为观门。无我即无我所的,所以遍观一切法,法法是空的,不唯是我空而已。一分学者,听说无我,就以为离我有法,而执我空法有了。听说所取非有,就以为所取的外境界空而内心有,而执境空心有了。放此取彼,如猕猴的舍一枝取一枝,终不能见诸法真相。因此,唯有阐发一切法空,使心无所住,然后集中于一点,突破我我所见的自性蒙蔽,才不会舍一执一,也才能真悟诸法的实相。本品所破邪见,以我见的各种形式为主:若破我见,即一切见跟着不起了。佛破邪见,以当时印度为对象的。他们的执见虽多,总不出十四不可记或六十二见,重心即不解无我而起的诸见。虽是宗派的分别我见、法见,然以观门观破此种自我的自性见,也就能破一切众生所共的自性见了。如来破见时,说这不是,说那也不是,显示这一切是世间戏论,也就是显示法空。佛为适应当时的时代,破这种种邪见;现时代下的各种不同的邪见,假使知道他的病根所在,也同样可以缘起无我观破斥的。
   邪见有通有别:凡是不正见,都可叫做邪见,这约通说。邪见是戏论的别名;根本的,分别的我见、法见,蒙蔽障碍真知灼见,不能见到诸法实相,不论是外道、凡夫,就是佛弟子,有了这种见,就是邪见。经说二乘人是眇目,即说他所见的不正。所以涅盘经说:『若以声闻心言布施不可得,是名邪见』。平常说: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禁取,此五见中的邪见,是特殊的,也就是约别义说的。这邪见,指不信三宝、四谛,否认因果罪福,否认轮回及解脱等,是外道所起的不正见。本品说的邪见,主要的是我见、边见,就是以自我见为根本,引发或断或常的边执见。破除以自我为中心的我见,即明我空。破除了执实有所起的断、常见,就是法空。我法的邪见远离了,就是涅盘。涅盘品中说:『诸法不可得,灭一切戏论,无人亦无处』;本论开端说:『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就是观八不的因缘,离常断一异……的戏论,体现空性,正见诸法无我,便得入于寂静涅盘。这在大小乘都是一样的,所以把此二品,局判为小乘,实在不对!
   丁二 远离戏论
   戊一 叙见
   我于过去世 为有为是无 世间常等见 皆依过去世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无作 有边等诸见 皆依未来世
   十四不可记中,如来灭后有无四句,已在涅盘品说过。本品但叙述外人的八种邪见,加以破斥。从现在的自我出发,依于过去世,有常无常等的四见;依于未来世,有边无边等的四见。以现在「我」,观待「于过去世」中,是「有」呢?还「是无」?这有无的诘问,是疑不是见。疑是犹豫不决;见是坚固执著,有不可动摇的力量。必先经过犹豫的疑,才到达坚固的见。
   一个人不考虑到自身是什么,不会发生什么间题;一考虑到,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问题都来了。一经决定,就坚固执著,说有决定是有,有的不是无;说无决定是无,无的不是有……。他们说无,不是无我,还是我见。以现在的我见,观待过去世,产生是无的见解。对「世间」,立刻也就发生是「常」、是无常「等」的边「见」了。世间,不定指山河大地,是指有情所依的五蕴、六处、六界,即对我存在的一切。起常、起断的见,都是考虑现在的我,在过去怎么样,推到五蕴的关系所下的决定。所以说:「皆依过去世」。有了有无的邪见,就不能见缘起法。理解缘起,知道世间是非断非常的中道,我见边见自然远离了。
   以现在的「我」,观待「于未来世」,是「作」呢?是「无作」?作,是说现在的我,造作生死,起生死法,到后世去。不作,是说现在的我,不作生死,不起生死法,不到后世去。这作与不作,还是有与无。不过,有与无,约体说;作与不作,约用说。这样的推求,所以对未来世间,就生起「有边」无边「等」的诸「见」。未来生死,即现在的继续,是无边;现生解决了,不再流下去,是有边。这是由于考虑现在与未来世相续不相续所起的见解,所以说:「皆依未来世」。
   戊二 破斥
   己一 广破
   庚一 破有无作不作见显我空
   辛一 破过去有我等四句
   壬一 破我于过去有
   癸一 别破
   子一 约前我今我不一破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过去世中我 不作今日我
   若谓我即是 而身有异相 若当离于身 何处别有我
   离身无有我 是事为已成
   以现在的我出发,考虑现在的我,在过去时是否存在。如现在的我,在过去就有,那过去的我,就是现在的我;今我昔我成为一个了。现在以不一,破斥他的今我即前我。
   假定说:「过去世」中「有」现在的「我」,这「事」情不但是「不可得」,实也不可能,也无从证实。假定过去有我,这「过去世中」的我,是「不」能造「作今日」的「我」的。为什么?过去的我在天上,现在的我在人间;过去的我有智慧,现在的我是愚疑;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过去我不起现在我,也就不能说过去世中有我。如以为我体是一,过去的我就是现在的我;所以有天人智愚的差别,这是身体的改变。这是不可以的!这等于说有一个自我,在跑来跑去,时而生天上,时而到人间。「若」「我」还「是」这一个,「而身有」了「异相」,那所说的自我,不是离身而有了吗?可是,离身是没有我的。「若当」真「离于身」体,又那里「别有我」体的存在呢?「离」了五蕴「身」,没「有」自「我」的存在,「是事」在上面,「已」多次的「成」立过了。身,狭义说是身根;广义说是四大集合的有色身;再扩大点说,是整个生命的心色,与平常说五蕴身的内容相同。本颂是约后义说的。
   子二 约即身离身无我破
   若谓身即我 若都无有我 但身不为我 身相生灭故
   云何当以受 而作于受者 若离身有我 是事则不然
   无受而有我 而实不可得
   这就是非蕴离蕴破。前一颂半,破即身我;后一颂,是破离身我。假定如上面所说,五蕴「身」就是「我」,那么,第一、身体是我,这等于说离了身体,就根本「都」没「有我」。第二、依身体有我,「身」实在「不」就是「我」,因为「身相」是有「生灭」的;而所说的我,是常住不变的,是轮回的主体。怎么五蕴的「受」法,当「作」「受者」的我呢?五蕴法与受者我,不即不离,怎么能把那不是我的认为我?假定见即身是我不成,又说「离身有我」,这「事」也是「不」对的。因为「无」有五蕴的「受」法,「而」说「有」受者「我」,这受者我「实」在是空虚的幻想,没有他的自体「可得」。
   癸二 结显
   今我不离受 亦不但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
   外人以我为实有自体的,所以讨论到过去有没有,就困顿不通。不知道我是不离五蕴身而存在的,离了五蕴身就不可得,所以说:「今我不离」五蕴身的「受」。我不离受,然而受蕴并不就是我,所以说:「亦不但是受」。这就是说五蕴和合而有的我,是有缘起的假我;在世俗谛上,确是可以有的;不过胜义观察自性,才不可得的。一切有部等,听说依缘五蕴计我,以为我是主观的行相颠倒,所缘的是五蕴而不是我。他并不了解缘起义,不了解有缘起假我,所以以为只有五蕴。本颂说亦不但是受,即是破除他的错见。同样的,五蕴等缘起的假有,说他空,不是没有;所以受不离我,也不但是我。我与受,相互依存,不即不离,是缘起的,是假有的。所以说:「非」是「无」有「受」,也「非」是「无」有我,不过是求他的实体不可得吧了。如花瓶,是物质的泥土,经过了人工造作而有的。离了泥土,没有花瓶;但花瓶也并不就是泥土。泥土是瓶因,也是不离瓶而有泥土,但并不就是瓶。依因而有的,不就是因,但求他的实体是不可得的。这缘起的基本义,也就是性空者所确见的因果「决定义」,缘起是这样的。不理解,所以戏论纷纭。如唯心论者说:一切法的存在,是依心不离心的存在,他就剥夺了物质不即是心的特性;以一切法为自心的开展,离心就无有一物。唯物论者说:一切法依物而存在。当然,精神是不离物质而存在的。然而,忽略了不即物质的精神特性,于是乎把一切法,建筑在物质上,以为离物就无有一物。两大思想的矛盾,不过是不能尊重事实,不知依因者不即是因的缘起相对性。又如有人说:离开全体无有部分,部分是在全体中的;离统一的全体,就没有部分。有的说:全体是部分的综合,离部分就没有全体。这或者重差别,或者重统一。一分佛学者,主张五蕴是差别事,我是和合假有的;把统一的我,成立在差别五蕴中,就以为只有五蕴没有我。有的外道,把差别的色心,成立在统一的我中,就以为自我是一切的一切,一切从自我中发现。这种都是走到偏激的一边,实在是不对的。不知缘起的一切因果法,都是假名,不就是因,也不离因;不就是果,也不离果。因果的存在,尽管没有自性,但各有他的假相、假用,不失他的特色。所以,因果、人法,统一、差别,全体、部分,一切的一切,都是缘起相待而成的。在缘起相待的原则下,而一而异,而我而人,而因而果,……假名相的一切,都宛然存在。这是性空缘起的世俗真义,不如一般恶取空者,以为空是什么都没有了的。
   壬二 破我于过去无
   过去我不作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 异今亦不然
   若谓有异者 离彼应有今 我住过去世 而今我自生
   如是则断灭 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过
   先无而今有 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 亦为是无因
   上面破外人过去世的我,不作今日我,说明昔我今我的不一。于是外人又转计说:那么,现在我不是过去我,过去我也不是现在我;现在的我,于过去世中无有。现在是现在的我,过去是过去的我,这又犯隔别的过失了。如「过去我不作」现在我,现在我不是过去我,「是事」是「不」对的。说「过去世中」的「我」,「异」于现「今」的我,也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假定说是「有异」的,那就应该「离彼」过去的我而「有」现「今」的我了。过去的「我」,应该「住」在「过去世」;现「今」的「我」,在过去我以外,「自」己「生」成,这才可说是有异。然而,今我昔我各各差异,就堕于「断灭」,「失」去自作「业」自受「果报」的意义了。现在没有作业的我受果报,过去作业的我反而不受果报,这是「彼作而此受」,实「有」破坏业果「等过」失。再说,现在的我,过去世中原「先」是「无」的,到现「今」才「有」。这样的理论「中」,也是「有过」的。因为,现在的「我」既「是」先无今有的所「作法」,所作法就不能说他是我,因为是无常的。又现在的我,既然过去世中是没有的,那就「是无因」而有了。有此种种过失,怎么可说我于过去中无呢?
   壬三 破我于过去俱非
   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见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像上面说的「过去世中」「有我」见,或过去世中「无我见」,都不得成立。那再进一步的说亦有亦无我的「共」俱,非有非无我的「不共」,「是事皆不然」,是不须再为广破的了。
   辛二 破未来作不作等四句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如是之见者 皆同过去世
   以现在我观待过去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以现在的「我」观待「未来世」,因现在造「作」而有未来的我吗?「不作」而别有未来的我吗?亦作亦不作,非作非不作?这些邪「见」,「皆同过去世」中有我无我是一样的不得成。从现在看过去,有呢、无呢?如从过去看现在,即是过去我作今我呢,不作今我呢?这种从前望后,如推论到现在与未来,即是现在我作不作未来。过去是前,现在是后;现在是前,未来是后。前后的关系相同,过失也相同,所以不再一一的指破。
   庚二 破常无常边无边见显法空
   辛一 破常无常见
   壬一 破常见
   若天即是人 则堕于常边 天则为无生 常法不生故
   常无常见,是依我在过去的有无而起的;边无边见,是依我对未来作不作而起的。现在先观破常无常见。根本的自性见,是我及世间常,我及世间无常,我及世间有边,我及世间无边;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是从根本见上开展出来的。
   天身、人身,是缘起的假和合。依我而明法,所以说天身人身等。此中说天说人,不约我说,是指果报法说。所以,除此等见,即是法空。假定「天」的五蕴身,就「是人」的五蕴身,这就「堕于常边」。因为拿现在的人身,回观过去的天身,前后五蕴是完全一致的;一就堕于常边。如真是常的,那过去的「天」身,就应该是「无生」的。因为无常是生灭的,「常法」才是「不生」的。依天例人,人也是无生的,因为天即是人;常住不变,必是不生的。这里不说人,单说天,是约过去所起见说。
   壬二 破无常见
   若天异于人 是即为无常 若天异人者 是则无相续
   假定说天人身完全不同,「天」身是「异于人」身的,那又「是」落于「无常」的一边了。因为天身在过去,人身在现在,过去的不到现在来,现在的不是过去的延续,这不是无常断灭是什么?所以说:假定前蕴的「天」身「异」于后蕴的「人」身,也就「是」「无」有前后「相续」的意义了。相续,是要彼此有联络,如二者截然不同,毫无共同性,这怎么能够相续呢?
   壬三 破亦常亦无见
   若半天半人 则堕于二边 常及于无常 是事则不然
   外人见常无常不得成立,就又生起这样的观念:在一个五蕴身中,具有天身,也可以有人身。就是天的业果成熟了,天身这一部分现起,人身的一部分就隐;人的业果成熟了,人身一部分现起,天身一部分又隐起来了。不是说在同一时候,一半天身,一半人身。这样,就可以解决困难了。现在的人身,不是过去的天身,所以没有常住的过失。现在的人身,在过去的天身中具有,所以又没有无常的过失。然而,这还是有过失的。假使真的「半天半人」,这是「堕于二边」的。天的果报身显,人的五蕴身隐,这是无常见;人的五蕴身在天的果报中具有,这是常见。自性见,是一一各有自体的,这样就是这样,不是相依相待成的。所以不堕常见,就堕无常见。说亦「常」亦「无常」,「是事」是「不然」的。
   壬四 破非常非无常见
   若常及无常 是二俱成者 如是则应成 非常非无常
   法若定有来 及定有去者 生死则无始 而实无此事
   今若无有常 云何有无常 亦常亦无常 非常非无常
   主张双非的,不是黑漆一团的不可说,就还是常无常见,不过说得漂亮些。非常就是无常,非无常就是常。好像不加肯定,而心目中还是老套。这非常非无常,是对亦常亦无常立的。假使「常及无常」「二」者,是可以「成」立的,那么也许「应」当「成」立「非常非无常」;亦常亦无常既不得成,非常非无常又怎么能够成呢?以现在观过去,由过去到现在,过去是去,现在是来。来去,约缘起假名说,是可以的。如定说「法」决「定有来」,决「定有去」,有来去的实性,那就是「生死无有始」了。但事实上,「实无此事」。来去决定有,为什么生死就无始呢?来有所来,去有所去。一直向前追究他的来处,找不到他的起初,就落于无始。来去是有时间相的,时间相怎么可以说无始?佛不也是说生死无有始吗?论主说:有始无始都是邪见。有始犯无因过,无始犯无穷过。可是,众生都欢喜找个起头、原始,找不到了,就妄立一法,如神我、心、物等为元始。如来为对治这种戏论,所以就说无始。这无始是对有始说的,意思说无有始。有始不可得,无始也就无有。说有实性的无始,这才有无穷过。在中道正观中,始性不可得,不妨说无始的。最后,又综合的批评说:现「今」没「有常」,怎么会「有无常」?没有无常,怎么会有「亦常亦无常」?又怎么会有「非常非无常」呢?
   辛二 破边无边见
   壬一 破有边无边见
   若世间有边 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无边 云何有后世
   五阴常相续 犹如灯火焰 以是故世间 不应边无边
   若先五阴坏 不因是五阴 更生后五阴 世间则有边
   若先阴不坏 亦不因是阴 而生后五阴 世间则无边
   世间是有情的身心,身心在三相时劫的迁流中,所以叫世间。有情世间的五阴身,到某一时候结束,与后阴截然不同,这是有边。又从此生死已尽,也是有边。此中破前者。前一五阴身完了,后一五阴身又继续下去,这是无边。前一五阴延续下去,这也是无边。今破后者。生死尽的有边,相续的无边,假名中有。前后截然不同,或前阴无限的延续,是外道妄见,假名中也是没有的。假定「世间」是「有边」的,怎么能够「有后世」?假定「世间」是「无边」的,又怎么能够有后世?有边所以没有后世,因现在五阴完了,与后阴无关,失去相续的意义。无边所以没有后世,因现有的世间,无限发展下去;后后世间,就是前前世间,所以后世也建立不起的。如分别前后,这其间必有他的不同。
   「五阴」世间的「常相续」的,不是即前为后,也不是前后各别的完全脱离关系。「如灯焰」,一直维持下去,是他所依的油炷,不息的放射。看起来,好像是前后一体,没有两样,其实前一灯焰,不是后一灯焰;后一灯焰,不是前一灯焰。流动的灯焰,没有一念住而又能相续。离前一灯焰,就没有后一灯焰;所以又不能说前后焰是别体无关的。这相似相续的灯焰喻,各学派都采用,以成立非有边亦非无边的不一不异的相续。不过,不以缘起假名说,说有实在的法,念念生灭,必然发生困难,无法成立。诸法缘起假名,犹如灯焰,相依相续;前焰非后焰,而后焰又是不离前焰的。所以在假名缘起中,前后都有,又都是无自性的。这样,前焰后焰各各成立。前后的灯焰间,有边不可得,无边不可得,所以说:「以是故世间,不应边无边」。本颂直依佛法缘起假名的相续义,以显出外道说的错误。
   后五阴的生起,因先五阴?不因先五阴?又先五阴坏了才生?还是不坏而生?假定是「先五阴」的自体「坏」了,坏了就没有,「不」能「因」坏了的先「五阴」,「更生」起「后」来的「五阴」。这样,「世间」即不能相续,成为「有边」了。如「先」五「阴不坏」,即先者存在不失,这当然也「不因」这不坏的先五「阴」,「生」起另一「后」有的「五阴」;一人那里有二五阴呢?后五阴,不能是先来无限制的延续,所以说:「世间则无边」。此二颂,可见执有自性的世间,说坏说不坏,都堕在边见中。
   壬二 破亦有边亦无边见
   若世半有边 世间半无边 是则亦有边 亦无边不然
   彼受五阴者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则不然
   受亦复如是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亦不然
   亦有边亦无边见,是说世间一半是存在,一半是不存在。存在的继续不断的存在下去,这是无边;不存在的到某阶段结束了,这是有边。假定「世」间真的一「半」是「有边」,一「半」是「无边」,那世间就成为「亦有边亦无边」的了。可是事实上,并没有这回事,所以说:「不然」。有边无边,是约前后生命发展上讲的。若就五蕴和合上讲,叫做受者;就五蕴的差别上讲,叫做受。「受」「者」,说他「一分破」,「一分不破」,这「是」「不」可以的。「受」法也是这样。性空者说:受者是假名,受法也是假名,他不息的演变,但不能决定说一半破,一半不破的。如我是随所依的五蕴变化而变化的。在这演变中,五阴息息的变,我也息息的变。前我后我不是常住一体,而他的某种主要因缘未变动以前,他就现出安定统一的形态。看来如此如此,他离却因缘不存在,所以实际是依因缘的变动而变动。他是缘起的,所以有相待性;似乎有变、不变,而他实是念念统一的,前前非后后的,也不能说半变半不变。此意别当广说。
   壬三 破非有无边见
   若亦有无边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无边 是则亦应成
   非有边非无边见,依上亦有边亦无边而建立的。如「亦有」边亦「无边」「二」者,是可以「成」立的,「非有非无边」也「应」当可以「成」立。如上所说,亦有亦无边是不成的,所以非有边非无边也不得成。
   己二 结呵
   一切法空故 世间常等见 何处于何时 谁起是诸见
   上说的诸见,是从自性见而生起;不合缘起假名,也是因为不合无自性义。本颂,直接的揭示法性空义,总遮一切。在「一切法」的毕竟性「空」中,「世间」是「常」,是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的诸「见」,都是错误的。如悟人法空,或了解依法性空而假名建立的世间,知道一切缘起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缘起世间,有什么常、无常可说!也自然不会有此等邪见。依假名缘起,通达缘起法性空,性空不坏缘起。空间上,无论是在「何处」;时间上,无论是在「何时」;也不论是什么人,决不会起这些执见。所以说:「谁起是诸见」!也可以说:一切法性空寂中,更有何处、何时、何人可说,而能生此等邪见呢!
   甲三 归宗
   瞿昙大圣主 怜愍说是法 悉断一切见 我今稽首礼
   八不缘起两颂,是标宗。中间二十七品的偈颂,是显义。这四句颂,是归宗。标宗是标举正宗,显义是开显正宗,归宗是结归正宗。「瞿昙大圣主」,是佛。瞿昙,是释迦佛的姓。大圣主,是说佛是圣中之圣。佛说最深法,是八不缘起;缘起是八不法,一方面是假名有,一方面是毕竟空。性空假名,在八不缘起中,开示真实。愚疑的众生,不理解因果、罪福、四谛事相,所以就拨无一切;不理解缘起性空,所以就主张有极微色,刹那心,起我见、法见。执自我为我,执诸法为法,造种种业,受轮回苦。佛为「怜愍」这些有情,所以为他们「说」八不的缘起「法」。使他们从缘起法中,悟解诸法空性,「悉断一切」有无、常断、一异、有边无边等的诸「见」,证入寂灭。龙树菩萨,见到缘起性空的殊胜,是佛法的关要,特据佛说,加以发挥阐述,使众生更能把握缘起性空的心髓。可是,这甚深的缘起法,唯佛力能开显。佛太伟大崇高、太慈悲了!所以向如来致敬,说:「我今稽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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