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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
2008年10月15日08:16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1139 字体: 繁體

 

  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苦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是一定的道理。 
  
  但是有了“因”后,还须要“缘”来会合促发,才能产生“果”。“因”譬如种子,“缘”譬如土壤、水分、空气、日光、这些都具备而且会合之后,种子就发芽、成长而结出果实。若缺乏缘的配合,种子仍是种子,不会自己变成果实。不过种子仍旧存在,只要有一天,“缘”来促成,仍可成长而结果。 
  
  由于因缘会合才能产生果报,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产生果报;后造的因不一定后产生果报;现在造的因也不一定今生就产生果报。 
  
  一般人多因看不见今生的现报,就否定因果报应的存在。其实,佛经上早就告诉我们:纵使经过百千劫那么久的时间,所做的善业恶业是不会消失的,只要因缘会遇,还是会产生果报,由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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