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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历宝钞14
2006年09月19日10:30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3080 字体: 繁體

玉历宝钞14

第九章 不信玉历的恶报(下)

 

第四节  徐升庵记玉历地狱各案十则

 

一、诈财害命、活见地狱

 

江西人吴湛七,以做生意为业。个性贪心诡诈,暗昧闪烁,居心难测。

 

每年,他都到各妇人家的内室去搜购所织的布,载到山东省卖。

 

卖布之时,都用一块质地十分精美的布做样品,以吸引买者的注意。可是,买到的却是劣等的货色。布已卖完,而样品仍在。他替换的技巧十分高明。

 

有位西洋货商派一位同行的朋友来买布,被湛七所耍弄,买了劣等的回去。货商大骂其友,他的朋友很生气地说:

 

‘就是你亲自去,也不免会受骗!’

 

货商说:

 

‘那有此道理?假如这次去买不到真货的话,我绝不会再来见你。’

 

第二天,货商亲自去。从湛七的货仓中,一找就找到那一束样品布,并且蹲坐在布上。湛七急坏了,心生一计:

 

趁个空档,湛七从小路溜了出去,再穿戴得衣冠楚楚地从大门进入。面对货商一笑,并且深深一鞠躬,好像老朋友一般。

 

货商不得已,只好起身弯腰回礼,赶快又回去蹲好。而一时之间也记不起那人就是湛七!

 

就在这个空档里,湛七已暗中派人换去后面的布了。货商也未发觉,算好钱,挟起布,匆匆地赶回家。

 

见到朋友,骄傲地展示给他看。朋友取出布,仔细地查看,原来还是非常粗劣污朽,单薄不堪的布。拿出上次买回的布一比,没什么两样。

 

朋友回过来讥笑他说:

 

‘你亲自去买,又怎么样?......’

 

货商买回劣布已是一肚子气,又遭朋友讥笑;更想到以前说过的大话,心中羞愤莫名,就上吊自杀了。

 

湛七的阴谋诡诈、唯利是图,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天启年间,在旅途上得了重病,躺在旅舍里。时常见到鬼卒来驱迫他去受刑。受尽各种刑狱,所以时常发出猛厉的哀号声,日夜不绝。

 

曾经躺在床席上大叫:

 

‘救我啊!救我啊!要绑我上火床了啊!’

 

旁观的人手足无措。

 

一会儿,又叫他的儿子:

 

‘快用水浇我,烫死了!’

 

他的儿子不得已,只好用水喷他。过了很久,才松了一口气说:

 

‘好了!不用了!’

 

翻过背部一看,红红的一片片,像刚烙过的一般,一条条地肿起来。

 

不久,又大叫说:

 

‘老天啊!怎么用钩子钩我的背来秤我啊!’

 

众人更觉得怪异,只能任他叫号。过好一会儿,才说:

 

‘还好放我下来了!’

 

转过背脊来看,红肿寸许,好像被钩子钩过一般。

 

过了一会儿大叫:‘口渴!’

 

儿子端汤药来不喝;端茶水来也不喝:

 

‘我不是要喝这些!’

 

问:

 

‘你想要喝什么?’

 

‘我想喝屋外阴沟里的臭水!’

 

他的儿子拒绝,他就拍打著床铺,大骂:‘太不孝了。’

 

有轻薄的人开玩笑地取阴沟水进来,即狂喜,张喉一饮而光:

 

‘太美,太香了!’

 

就如此折磨了好几天才死。死时遍体焦烂,不停地叫著诸地狱痛苦毒形的情形,真是如同活地狱一般。

 

二、僧家不弘法,得阴疽而亡

 

弘治年间,龚宏在兖州当知府,最为相信玉历。

 

在府内,有一座东岳庙,一向非常灵验。每到夜间,可以听到鞭子抽打的声音。

 

有一天,龚宏清晨前往拜谒,可是寂静无声。左右的人说:

 

‘很虔诚地利用半夜时去,一定可以闻见。’

 

龚宏照他们的话做,大门一打开,就在庙内隐约见到鬼卒烧红了火炭,在烙一位和尚的背。

 

请问鬼卒:

 

‘此是何人?’

 

‘此人是某寺庙的僧人。由于将所募化来的金钱,拿去喝酒、吃肉、行淫、赌博,不用来修建寺院,所以受此刑罚。’

 

龚宏派人暗中去侦察,此僧人果然在背部长阴疽而亡。

 

三、精熟大悲咒,令转世忘咒再受刑

 

吴县戴举人某某,平日造孽甚多;但是礼拜  观音大士非常虔诚。每天不断地持诵大悲咒。

 

一日,生病死去数日。有位邻居也约在同时死去,不久又再活过来。

 

述阴司的话说:

 

‘我的寿命本已该绝,因为三天前,曾劝一对夫妇完好如初,所以增延寿命十二年。’

 

又说:

 

‘曾在阴间见到戴举人身上戴著夹脚和颈子的刑具。一大堆男女向他质问冤情,罪恶无数。

 

阴间的官吏责备说:

 

“以你所犯的淫恶来看,应当受油锅地狱的刑苦!”

 

即是时,一鬼卒扛来一座油锅,用猛火煎沸后,将戴举人赶下锅去。

 

戴举人惶恐异常,无计可施,只有口诵大悲咒。

 

咒一念动,忽然殿宇摇动,油锅解散,地上化出白莲。

 

冥司立起,告诉诉冤的鬼魂说:

 

“他有此咒语真言,还有什么地狱可以拘禁得了他?放他投生去吧!”

 

冤鬼们坚定地执住不放。

 

冥司说:

 

“嘉兴吴某,行恶多端,最近为了祈求生子,做了一些善事,就让他去吴家投胎,等他在世间享受荣华,转了一转,忘记大悲咒后,就可以处置他了。”

 

我这次活过来,想到嘉兴的吴家看看,是否得子。

 

后来到嘉兴探望,吴家果生一子。

 

四、收贿误判害命,转世驴子受报

 

有进士蒋某,担任山东省分守道(注)的职务。

 

一日,有兄弟二人争祖产诉讼。哥哥送来贿金二百两,要求判他胜诉;弟弟送来贿金三百两,要求判他胜诉。

 

蒋某全部收下,因为弟弟多送了一百两,于是判弟弟胜诉得到祖产,哥哥气郁成疾,就死了。

 

不久,蒋某也病死。乡里中有某绅士,死后三天,又活过来。

 

派人请蒋某的儿子来,告诉他说:

 

‘我到阴司后,见到令尊,将变成驴子,托生在某人家。’

 

蒋某的儿子不相信。

 

绅士说:

 

‘令尊在山东当官时,由于接受贿赂,冤枉判人败诉。贿赂的钱是派你家佣人某某经手的,你若不相信,可以去问佣人。’

 

一问,果然如此。

 

绅士又说:

 

‘令尊托我传话给你:一定要将贿赂的钱退还。同时要为令尊印送玉历钞传至宝书,以脱其罪。’

 

蒋某的儿子听后,即照著父亲的交待去做,并前往买回驴子,寄养在扬州的放生庵中。雇请了二个仆人照料、饲养。经过了三年,驴子才死。

 

注:分守道:道,是古代的行政区划单位。汉代时是指少数民族聚居的新设县。唐贞观初,分全国为十道。开元年间,增为十五道。唐代的道是监察区,略相当于汉代的州,现在的省。明、清时的道,是在省、府之间所设置的监察区。

 

各道设有道员,守道为布政使(如今之民政厅长兼财政厅长)督察府、州、县的钱谷,财务的事。

 

分寸道,可能是守道的属员,祈高明之士补充之。

 

五、误离婚姻,转生为猪

 

山阴县平湖地方有位邵某,是康熙丁卯年的举人。

 

曾经接受二百金,而离间刘、陆两姓的婚姻,以致令刘女含冤上吊自杀。陆家之子断绝后代。

 

邵某死后,儿子、妻子同时梦见他来诉苦说:

 

‘我为了刘、陆一案,削尽人间的禄位、寿命,还无法谢罪。现在投生在某屠夫家为猪。猪共五只,其中有一只半身白色的就是我了。’

 

次日,他的儿子前往探访,猪的形色与梦中所述相符。于是出钱买来养在寺庙里。

 

有一位知其事的老妇人,泄漏了此事的内情,以致观看的人如山如海。有人竟叫猪说:

 

‘邵举人!’

 

六、阻人向善、贫极成狗

 

亳州有位苏成的人,字兰亭,个性顽固狡猾,而多才干谋略。

 

平生无恶不作,只要见人在引述善言或善良的行迹,必定批评人家是虚伪的。见到有人在修持善功、善果,则讥笑,排斥他;或从旁加以阻挠。

 

到了三十一岁,贫穷如洗,而且身子一天天缩小,只能在村庄中捡人家丢弃的食物来吃。最后愈长愈尖,竟像小狗一般。身上的毛愈长愈长,只有手脚的形状不变。

 

过了一年,就死了。

 

七、违逆天理、生变为牛

 

莫治书,个性乖逆暴戾,所作所为都是违逆天理的事。

 

到了四十多岁,偶然得到中风瘫痪的病。躺在床上数十年,小便、大便满身皆是,臭秽不堪。

 

有一天,叫他的儿子拿几束草来,马上关闭门窗,不让别人进入。他的儿子听到门内有吃草的声音,略略打开门来看,发现父亲已变成牛身了。

 

八、诈人田产、搜牛还债

 

吴兴地方有位王某,个性勇猛强悍暴虐。常常使用诡诈的计谋,将别人的田契,连哄带骗的弄到手,而只交给田价半数的钱,就*著田契在身,管理经营起来。所欠的钱,则一拖再拖,能骗多久就骗多久。

 

至于向他借的钱,则本利全还了,还将借据扣留著不还,索求额外的钱。

 

大家都畏惧他勇武有力,不敢同他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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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突然死去,同一时间,邻居生了一头牛。牛主人来看时,小牛竟忽然发出人话说:

 

‘我是王某,阴司因我曾欺骗你的田价,罚我投生为牛来还你的债,快叫我儿子来,令他奉还!’

 

牛主人十分惊异,去请他儿子来。王某的儿子来后,高声地问说:

 

‘会说话的牛在那?’

 

小牛好像很惭愧似地,埋头不应。王某的儿子误以为牛主人故意毁谤父亲,挥拳要打。

 

小牛于是又开口说:

 

‘你不要逞强,阴司规定的报应非常严格。’

 

接著一一将所欠某人的田债清楚地说出来;还有某人的契约未还人,藏在那一个盒子、抽屉里交待清楚。

 

‘你一定要一件件为我办清楚,不可以再占人的便宜,以脱去我的罪。’

 

说完大声痛哭:

 

‘我在阴司,受的苦刑十分凄惨,现在又变为牛,叫我如何见人?’

 

因此以头撞栏柱而死。

 

九、堕胎死命

 

元秀家财富有,约有四十万两银子。妻子生四个儿子。其余小老婆所生的,不论是男,是女,一律埋掉。

 

一日,梦中见好几十个人,大声吼著追杀他:

 

‘杀死这个杀人贼!’

 

元秀大惊醒过来,两手两脚已变为牛蹄。辗转在床上,大叫三天,断头而死。

 

后来,四个儿子都犯刑,家财被官府没收。

 

十、受贿冤杀囚命,子孙得贫*报

 

江阴县俞生,才名远播。

 

乾隆年间,参加乡试考举人。文章尚未完稿,就卷起用具要出场,脸色非常惨白沮丧。

 

旁边的考生一再地问他是何故,才回答说:

 

‘先父当官半辈子,才解官回家。在临终时,叫我们兄弟四人到身边,哭泣地嘱咐说:

 

“我平生所为并无昧著良心的事,只是担任某县令时,曾接受二千金的贿赂,冤杀了二个囚犯。

 

昨日到阴司对案子,于法理上言,应当绝后代。由于祖先曾经有拯救溺水之人的功德,能留下一子,单传五代,但都得贫*终身。

 

我地狱的苦刑已不能免,倘若子孙还妄想功名,只会增加我的罪,大不孝。

 

说完就死了。

 

后来兄弟们相继死亡,只留下我。我上二次参加乡试,都莫名其妙弄脏了试卷。

 

昨晚三更,突然见先父揭开号舍(注)的布廉,责备我说:

 

“你不能积德,上达上天,为何背叛我的遗嘱,以致令我到处奔走,且重又获罪。”

 

说完用手上的刑具击灭火烛。

 

我名落孙山不值得遗憾,所遗憾的是令先父含恨拘禁在阴间。

 

我将入山出家,学习目连救拔母亲的孝行。

 

听到的人,个个都惊异得吐舌不已。同一号舍中一考生陈扶青,且作‘归山诗’赠送他。

 

注:号舍:科举时代,秀才参加乡试考举人,考场名叫贡院。贡院分三部份:第一部份首为鼓楼,中为头门、仪门,都是过道。门后各有院落。仪门后的龙门,有并排三座车,为贡院最重要的大门。龙门后有大广场,中有三层楼建筑物的明远楼,是监考瞭望的地方。从头门到明远楼前后广场的东西两旁叫东文场、西文场。是考生写作、食宿的房间,名叫号舍。大的省有七八千间至上万间;小省也有四、五千间。每人一间,是临时搭席棚应用的,考完就拆掉了。考生赴考时要携带文具、衣被、炊具、食物、杂物到贡院,经搜捡、点卷后进入号舍,即封号门。三天考毕出场。考生有死亡的,随时经高墙吊出院外。古人有诗形容考场之辛苦云:

 

三场辛苦磨成鬼;

两字功名误煞人。

 

第五节  近时果报四则

 

一、冤枉清白致死,害子孙无禄

 

咸丰五年,有位黄某,是贵州人。以进士及第(注一)的身份担任肃宁县令(注二)。

 

上任后,每次坐堂受理诉讼时,就说:

 

‘我前生在嘉庆年间,曾担任肃宁县的知县(注三)。

 

有某位村女,因为患了腹水臌胀的病(可能是肝病),却被夫家怀疑有了外遇,一状告到县衙门来。

 

那时,我在受理此案时,误信看门家丁的话,责问她是否受胎成孕。以致此村女羞愤不过,用刀自剖其腹而死。

 

黄某每次一坐堂,就莫名其妙地说出这一段话。等退审后,办理公文,又清醒如常。

 

属官们都很惊疑、怪异。命令文书官检查档案,是否所说属实。

 

一位老文书查考后说:

 

‘没错!这事发生在嘉庆年间。当时我年纪还小,已在刑房充当书办,整理文书,曾亲见过这事。

 

我检阅档案,与黄县令坐堂时所说的烈女自杀之事,每句都符合。

 

当时的上级长官知福制军(注四)听到这件冤死案感到很怪异;同时怜惜他少年有才华,就命县里的学官(注五)代为和解,并准予上疏表扬村女的贞烈。

 

令黄某设神位,终身奉祀她。事后,村女的鬼魂曾假借黄某的口应答说:

 

‘冥府最重视节、孝道。黄某三代都应考上进士。现代已两代考上进士,后代仍然可以登进士第。因为他此生最重孝道,所以不削夺他的寿命,只削减他的福份。否则,照他误判此案的罪过,理应死于非命。

 

我遵照冥府的判决行事,无法为黄某解除罪刑。

 

学官听后,也无可奈何。

 

后来,学官果然因为改任教职而辞职,到现在还在乡里中努力行善,以修养来世的福份。

 

呜呼!由于误判一烈女的冤狱,到现在三代,即使进士及第,也无法享有禄位。幸好黄某平日有孝行,侥幸地免去被索命的灾阨。

 

假设黄某无孝行,遇到这件夙世的罪缘报应,还有活命的可能吗?

 

她的夫家诬告她;门丁接受贿赂而捏造伪证,恶报必定十分严重。

 

古人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凡是居官的人,能不以此做为借镜吗?

 

注一:进士及第:凡是举人经过会试考中的叫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的叫进士。进士放榜分三甲:第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皆授职翰林院编修。

 

第二甲授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注二: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

 

注三:知县:唐代称佐官代理县令的叫知(主持)县事。宋代往往派遣中央官员知某县事,实际上即管理一县的行政;如有戎兵驻县的,则兼管兵事,简称知县。明清时正式成为一县的长官的名称。

 

注四:知福制军:军,是宋代地方行政区的名称。军有二种:一种与府、州同级:即一个军等于一个州或府。例如宋代的平定军,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军即清代的南安府,这种军直接管辖于路;下领有数个县。福制军就是福制府,下领诸县。

 

一种是与县同级,隶属于府、州。

 

军的最高长官叫知某某军。因此福制军的长官叫知福制军,是黄某的直属长官。

 

注五: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统称学官。如汉代设置的五经博士,博士祭酒;西晋开始设置的国子祭酒、博士、助教;宋以后的提学、学政和教授,学正、教谕等都属于学官。

 

二、盗人金钱,遭雷轰顶

 

浙江绍兴县的曹娥镇,有位沈大毛先生,操舟为业,为人忠厚,生有子女各二个,家道小康。

 

曾经与家附近的上山章家埠,董大可谓交称莫逆,来往感情如同亲戚一般。二家相交,已十多年了。

 

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董大往绍兴府因事探亲。回家时路经曹娥镇,时候已天黑,来不及赶回家中,因此只好投宿在沈家,住一晚。

 

当夜,将所背装著银洋、杂物的一只钱袋,放在床下。

 

第二天早餐之后,背起钱袋,辞别起身。走了约半里路,似乎觉得钱袋比昨天轻。手往钱袋里一摸,才知亲友所托,要带回家的银洋三十余元与信件,已不翼而飞。

 

于是马上回头,向沈大毛家查问。而沈家夫妻、子女互相寻索,都找不到,董大只得愤恨而去。

 

细想:‘这些银洋,都是亲友家中过年要用的。一旦被我弄丢了,他们如何过年?我又有何脸向亲友们交待?’

 

愈想愈气愤,而终究想不出了局的办法:‘不如去死吧!’

 

就抱著大石头,投江而死。

 

在大约距离曹娥江三里之遥的地方,名叫定三庙,他的尸体才浮出江面。经人见到报知他的家人,家人也弄不清楚他致死的原因。因此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是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事。

 

到了次年正月二十三日,天气忽然暖热异常。下午,阴云四合,风雷交作。闪电竟直直地绕进沈大毛的家,霹雳一声,穿入屋顶,将沈大毛的长女,提出街心,跪著击毙。

 

众人仔细一看,从头顶如线香的头,直透心腹,穿心而死。

 

沈大毛见到长女被雷打死,吓得逃入灶间。就在灶与烟囱的裂缝中,发现了董大的各家亲友所托带的银洋与信,样样俱在。才知道此事是长女所为。她被雷打死,实在罪得其宜。

 

经过曹娥巡检司的亲自勘察毫无异议,然而这件偷银报应的事,已传遍全绍兴府了。

 

这是我(吴福泰)所亲见的事,因此写下以上的话,以劝导世上私心谋利的人,一定要知所禁戒。

 

三、毁谤害命、冤魂索命

 

曹娥镇下沙地方,有李氏的家族,族大丁旺。

 

族中有位李某,年约三十余岁。家境小康,很够温饱。以耕种自乐,无求于世人,大家都称赞他快乐如同陆地神仙。

 

谁知道,有一天,突然敲凳子、拍桌子,声言要索命。拿起刀子,就要自杀。力大无穷,亲友众多,也难保护他。

 

他时时疾言厉色地说:

 

‘我本来可以不死的,由于你在发匪面前说了几句坏话,以致惨遭发匪杀害。害我致死后,全家也因我之死而全部死亡。都是你一个人害死我全家的。这个冤仇我那能不报?

 

现在已经探知仇人所在,也禀告阎王,准许我前来索命。所以率领全家的冤魂,并且邀集亲邻好友,一齐前来此地索命。

 

你们大家虽然想救助,也是无益的。

 

李某的家人及亲友等人,看是冤魂索命,吓得罗拜不已。有的答应烧纸钱金帛给他们;有的许愿请僧道来诵经忏悔,超度他们。

 

说完,李某似乎稍微安静些。众人的看管逐渐疏松。李某自己也觉得好了,向众人说:

 

‘不必守护了!’

 

亲友们仍旧不放心,每天还是留有四、五人看守著。

 

有一天午饭后,亲友的防守稍微疏忽,李某突然大叫救命,狂奔而去。他的速度如同闪电一般,四、五位亲友上前拖拉他,都被打倒。

 

从下沙中往百官方向飞奔,口中还大呼救命。这时,恰好有位孔武有力的孙七,从百官方向过来,见到这情形,就将李某的头发拉住不放。

 

岂知孙七虽有千斤之力,而李某挣著性命向前冲,以致头发被拉脱下来。他的人则如箭一般,穿入江心淹死了。

 

这是光绪十五年间发生的事。

 

四、阻人求生、投猪受报

 

杭州城某绸庄,开设已好几十年。主人年纪已超过知天命的五十岁,但是却存心不良。

 

有一年,该处发生火灾,绸庄也遭波及。庄后有一家贫户,全家三口,以洗衣度生活,出入必定要经过绸庄的旁边侧门。

 

当火势猛烈时,贫户一家三口,狂呼:‘开门啊!’希望由侧门脱出火坑而保全生命。

 

那里料到绸庄主人为了方便搬运货物,用力堵住侧门,不准打开。等货搬完,火也熄灭后,贫户全家已葬身火窟了。

 

过了一年,绸庄主人突然去世。某天晚上,托梦给他的儿子说:

 

‘我害死贫户一家的生命,阴曹不准再投生人间,令我投入猪胎。现在已在某处的农家生产了,猪仔共有四只,身上有花斑的就是我了。

 

你可以向那位农人,将我买回家养,以免遭到宰割。

 

说完就哭了起来。他的儿子醒后,觉得梦境逼真,就按照梦中指示的地址去找,果然有一头有花斑的猪。

 

小猪见到儿子来,竟哀鸣起来,做出乞怜的样子。他的儿子就用钱买回家,另外准备了一间房间供它住,并且雇了佣人服侍它。

 

每天,为猪沐浴洗澡,用最上等的菜供养他,如同供养当年生父一般。

 

他在世时,十分嗜好烟、酒,它的儿子就用烟酒奉敬它。每一顿饭必喝得面红耳赤。它吸烟时,佣人拿著烟管放进它的口,猪就狂叫地咬进去。

 

如此经过了好几年,猪又来示梦说:

 

‘我生前罪恶滔天,死后既然已枉生畜类,如果饮食仍然如同活人,只有更加我的罪愆。

 

以后,不要用烟、酒饲我,更不用为我洗澡。仅用饭饲养我就可以了。

 

此事全城的人,无一不知。

 

这事发表于民国十七年四月初一日新闻报的第六张。由萧山倪耀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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