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违规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
前几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查的223批次产品中,合格146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65.5%.
8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发布了部分含乳饮料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的预警公告,并随即组织了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同时紧急部署了各级质检部门立即开展全国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此次共对广东、浙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辽宁、河南等18个省市160家企业223批次含乳饮料产品进行了甘氨酸项目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一些含乳饮料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违规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以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
清查工作中,29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主动向质检部门承认违规使用了甘氨酸;11家含乳饮料企业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甘氨酸原料;130批次的含乳饮料产品抽样检验显示违规添加了甘氨酸;6家甘氨酸检验指标异常的奶粉原料供应企业已被纳入跟踪追查中;20余家含乳饮料企业已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自发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已召回20000余箱。
14家质量较差企业
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沃尔玛饮料有限公司、中山日威饮料厂、天津市恒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氏食品厂、中山市绿色伊甸园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蜂蜜神饮品有限公司、中山市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长春市嘻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九羊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喜之康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日晨奶制品有限公司、北京聚福乳品厂、吉林省金财乳业有限公司
甘氨酸释意
性质:甘氨酸(Clycin)又名氨基乙酸。其在20多种氨基酸中是最简单的一种,属中性氨基酸,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甘氨酸有独特的甜味,能缓和酸、碱味,掩盖食品中添加糖精的苦味并增强甜味,与还原糖反应能生成焦糖香味。
影响:据营养专家介绍,由于甘氨酸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人体对蛋白质的利用一般按一定的氨基酸比例吸收,若摄入甘氨酸的量过多,不仅不能被人体吸收利用,且打破了人体对氨基酸的吸收平衡而影响其他氨基酸的吸收,导致营养失衡而影响健康。同时,含乳饮料是以青少年及儿童为消费主体,而以甘氨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含乳饮料,对他们的正常生长发育很容易带来不利影响。
使用:根据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我国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而在含乳饮料中是不允许添加甘氨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