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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本经讲记01
2007年08月14日13:51文章来源:地藏莲社作者:佚名访问次数:4888 字体: 繁體

菩萨戒本经讲记01

 

会性法师主讲

慧敏敬记 智严整理

 

 

学者发心,上求下化,因须勤研教乘,然或缓于戒律,则其生定发慧,甚至念佛一心,不亦难乎。惟若严于持戒,顾所受之戒条,亦不能不求甚解,否则难以持之如法。台中莲友,多发菩提心者,既以戒乘俱进相勉,复困于戒法之赜深。会公上人,精南山之教,笃匡庐之行,悲心广运,乃应所求,启讲是经于台中莲社,法音圆演,听众各喜所闻。莲友邱君淑敏,何君吴雪,一为笔记,一为整理,陈上人校正,分期连载于明伦月刊,自民纪七十七年七月,至八十一年四月,载毕全文,海内外读者欢喜赞叹,明伦编者请于上人,梓行益众,付梓之际,命一弁言。窃以是经,菩萨常诵,道俗通行,今有此讲,疏明经义,读之自利利他,不言可喻,然于末法时期,非殊胜因缘,不能遇也,乃序缘起,俾遇之者,知所益焉。

 

民国八十三年甲戌孟冬净业学人庐江徐醒民敬识

 

菩萨戒本经(出地持戒品中)

 

慈氏菩萨说

北凉天竺三藏法师昙无谶于姑臧译

 

皈命卢舍那  十方金刚佛

亦礼前论主  当觉慈氏尊

今说三聚戒  菩萨咸共听

戒如大明灯  能消长夜闇

戒如真宝镜  照法尽无遗

戒如摩尼珠  雨物济贫穷

离世速成佛  唯此法为最

是故诸菩萨  应当勤护持

 

诸大士!此四波罗夷法,是菩萨摩得勒伽,和合说。

 

自赞毁他戒第一

 

若菩萨,为贪利故,自叹己德,毁些他人,是名第一波罗夷处法。

 

悭惜财法戒第二

 

若菩萨,自有财物,性悭惜故,贫苦众生,无所依怙,来求索者,不起悲心,给施所求;有欲闻法,吝惜不说;是名第二波罗夷处法。

 

嗔不受悔戒第三

 

若菩萨,嗔恚,出粗恶言,意犹不息,复以手打,或加杖、石,残害恐怖,嗔恨增上;犯者求悔,不受其忏,结恨不舍,是名第三波罗夷处法。

 

谤乱正法戒第四

 

若菩萨,谤菩萨藏,说相似法,炽然建立于相似法,若心自解,或从他受,是名第四波罗夷处法。

 

诸大士!已说四波罗夷法。若菩萨,起增上烦恼,犯一一法,失菩萨戒,应当更受。今问诸大士:是中清净不?(三说)

 

诸大士!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诸大士!此菩萨众多突吉罗法,是菩萨摩得勒伽,和合说。

 

不供养三宝戒第一

 

若菩萨,住律仪戒,于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塔庙,若法,若经卷,若菩萨修多罗藏,若菩萨摩得勒伽藏,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菩萨众;若不少多供养,乃至一礼,乃至不以一偈赞叹三宝功德,乃至不能一念净心者,是名为犯众多犯;若不恭敬,若懒惰,若懈怠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入净心地菩萨,如得不坏净比丘,常法供养佛法僧宝。

 

贪财物戒第二

 

若菩萨,多欲不知足,贪著财物,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摄受对治;性利烦恼更数数起。

 

不敬同法戒第三

 

若菩萨,见上座、有德、应敬、同法者,憍慢、嗔恨,不起恭敬,不让其座;问讯、请法,悉不酬答,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若无记心,若忘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重病,若乱心,若眠作觉想,问讯请法,悉不答者,是名不犯。若上座说法,及决定论时;若自说法,若听法,若自决定论时;若说法众中,若决定论众中,不礼不犯。若护说者心,若以方便令彼调伏,舍离不善,修习善法;若护僧制,若护多人意。

 

不应供戒第四

 

若菩萨,檀越来请,若至自舍,若至寺内,若至余家,若施衣、食、种种众具,菩萨以嗔慢心,不受,不往,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狂,若远处,若道路恐怖难,若知不受令彼调伏,舍恶住善,若先受请,若修善法不欲暂废,为欲得闻未曾有法,饶益之义,及决定论,若知请者为欺恼故,若护多人嫌恨心故,若护僧制。

 

不受施戒第五

 

若菩萨,有檀越以金、银、真珠、摩尼、琉璃,种种宝物,奉施菩萨;菩萨以嗔、慢心,违逆不受,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舍众生故。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狂,若知受已必生贪著,若知受已施主生悔,若知受已施主生惑,若知受已施主贫恼,若知是物是三宝许,若知是物是劫盗得,若知受已多得苦恼,所谓杀、缚、谪、罚、夺财、呵责。

 

不施法戒第六

 

若菩萨,众生往至其所,欲得闻法,若菩萨,嗔恨悭嫉,不为说法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外道求短,若重病,若狂,若知不说令彼调伏,若所修善法未善通利,若知前人不能敬顺,威仪不整,若彼钝根,闻深妙法生怖畏心,若知闻已增长邪见,若知闻已毁呰退没,若彼闻已向恶人说。

 

不教悔罪戒第七

 

若菩萨,于凶恶犯戒众生,以嗔恨心,若自舍,若遮他令舍,不教化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若忘遮他,犯非染污起。何以故?菩萨于恶人所起慈悲心,深于善人。不犯者:若狂,若知不说令彼调伏,如前说;若护他心,若护僧制。

 

不同声闻戒第八

 

若菩萨,于如来波罗提木*中,毗尼建立遮罪,护众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同声闻学。何以故?声闻者,乃至(不过)自(己)度(脱生死耳),乃至(亦须)不离护他,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而)学(诸比丘)戒。何况菩萨(自利利他之)第一义度,(岂可反不学此比丘戒耶?)又复遮罪(中、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世尊(单)为声闻(人)建立者,菩萨(虽为比丘,亦)不同学此戒。何似故?声闻(人,专为)自度(而)舍他,(所以)应住少利少作少方便,非(可谓)菩萨自度度他,(亦)应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也)。

 

菩萨为众生故,(当)从非亲里婆罗门、居士所,求百千衣,(是为一)。及(彼居士等)自恣与(衣,但),当观施主堪与不堪,(不拘多少,堪则)随施应受,(是为二。)如衣、钵亦如是,(是为三。)如衣钵,如是自乞缕,令非亲里织师织,(亦如是,是为四。)为众生故,应畜积憍奢耶(此翻虫衣,即是蚕绵)卧具、坐具,乃至百千,(但许为众生畜,不许自用。是为五。)乃至金银百千,(为众生故,)亦应受之。(是为六。)如是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之)声闻遮罪,菩萨(比丘)不共(声闻)学。(既已)住菩萨律仪戒,(便应)为诸众生,(不住少利少作少便)。若嫌恨心,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住少利少作少方便,犯非染污起。

 

住邪命戒第九

 

若菩萨,身口谄曲,若现相,若毁呰,若因(自己向所得)利(养,复向人说,以动人心,而)求(再得其)利(养。若如是)住邪命法,无惭愧心,不能舍离,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断彼故,起欲方便,烦恼增上,更数致起。

 

掉戏戒第十

 

若菩萨,掉动,心不乐静,高声嬉戏,令他喜乐。作是因缘,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又,不犯者:他起嫌恨,欲令止故;若他愁忧,欲令息故;若他性好戏,为摄彼故,欲断彼故,为将护故;若他疑菩萨嫌恨违背,和颜戏笑,现心净故。

 

倒说菩萨法戒第十一

 

若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言:‘菩萨不应乐涅槃,应背涅槃:不应怖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何以故?菩萨应于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作如是说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声闻深乐涅槃畏厌烦恼,百千万倍不及菩萨深乐涅槃畏厌烦恼。谓诸声闻但为自利,菩萨不尔,普为众生,彼习不染污心,胜阿罗汉;成就有漏,离诸烦恼。

 

不护讥嫌戒第十二

 

若菩萨,不护不信之言,不护讥毁,亦不除灭。若实有过恶不除灭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实无过恶而不除灭,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外道诽谤,及余恶人;若出家乞食修善因缘,生他讥毁;若前人若嗔、若狂,而生讥毁。

 

不折伏众生戒第十三

 

若菩萨,观众生应以苦切之言,方便利益;恐其忧恼而不为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观彼现在少所利益,多起忧恼。

 

嗔打报复戒第十四

 

若菩萨,骂者报骂,嗔者报嗔,打者报打,毁者报毁,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如法忏谢戒第十五

 

若菩萨,侵犯他人,或虽不犯,令他疑者,即应忏谢;嫌恨轻慢,不如法忏谢,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调伏,若彼欲令作不净业然后受者,不谢无罪;若知彼人性好斗讼,若悔谢者,增其嗔怒:若知彼和忍,无嫌恨心,恐彼惭耻,不谢无罪。

 

不受忏谢戒第十六

 

若菩萨,他人来犯,如法悔谢,以嫌恨心,欲恼彼故,不受其忏,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不嫌恨,性不受忏,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彼不如法悔,其心不平,不受其忏,无罪。

 

嫌恨他戒第十七

 

若菩萨,于他起嫌恨心,执持不舍,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所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贪心畜眷属戒第十八

 

若菩萨,为贪奉事,畜养眷属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无贪心畜。

 

贪睡眠戒第十九

 

若菩萨,懒惰懈怠,耽乐睡眠,若非时,不知量,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远行疲极,若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世论经时戒第二十

 

若菩萨,以染污心,论说世事经时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误经时,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见他聚话,护彼意故,须欠暂听;若暂答他问未曾闻事。

 

不受师教戒第二十一

 

若菩萨,欲求定心,嫌恨憍慢,不受师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知彼人作颠倒说,若自多闻有力,若先已受法。

 

随五盖心戒第二十二

 

若菩萨,起五盖心,不开觉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取世禅戒第二十三

 

若菩萨,见味禅以为功德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毁声闻法戒第二十四

 

若菩萨,如是见,如是说,言:‘菩萨不应听声闻经法,不应受,不应学。菩萨何用声闻法为?’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菩萨尚听外道异论,况复佛语?不犯者:专学菩萨藏,未能周及。

 

背大向小戒第二十五

 

若菩萨,于菩萨藏不作方便,弃舍不学,一向修习声闻经法,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不习学佛戒第二十六

 

若菩萨,于佛所说,弃舍不学,反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上聪明,能速受学;若久学不忘,若思惟知义;若于佛法具足观察,得不动智;若于日日常以二分受学佛经,一分外典;是名不犯。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爱乐不舍,不作毒想,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信深法戒第二十七

 

若菩萨,闻菩萨法藏甚深义,真实义,诸佛菩萨无量神力,诽谤不受,言‘非利益,非如来说,是亦不能安乐众生’。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或自心不正思惟故谤,或随顺他故谤。是菩萨,闻第一甚深义,不生解心,是菩萨,应起信心,不谄曲心,作是学:‘我本不是,盲无慧目;如来慧眼,如是随顺说,如来有余说,云何起谤?’是菩萨,自处无知处;如是如来现知现见法,正观,正向,不犯,非不解谤。

 

叹己毁他戒第二十八

 

若菩萨,以贪、恚心,自叹己德,毁呰他人,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轻毁外道,称扬佛法;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又不犯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

 

憍慢不听法戒第二十九

 

若菩萨,闻说法处,若决定论处,以憍慢心,嗔恨心,不往听著,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不解,若病,若无力,若彼颠倒说法,若护说者心;若数数闻,已受持,已知义;若多闻,若闻持,若如说行;若修禅定不欲暂废,若钝根,难悟,难受,难持;不往者,皆不犯。

 

轻毁法师戒第三十

 

若菩萨,轻说法者,不生恭敬,嗤笑、毁呰,但著文字,不依实义,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同事戒第三十一

 

若菩萨,住律仪戒,见众生所作,以嗔恨心,不与同事;所谓:思量诸事,若行路,若如法兴利,若田业,若牧牛,若和诤,若吉会,若福业;不与同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彼自能办,若彼自有多伴,若彼所作事非法,非义;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先许他,若彼有怨,若自修善业不欲暂废,若性闇钝,若护多人意,若护僧制;不与同者,皆不犯。

 

不看病戒第三十二

 

若菩萨,见羸病人、以嗔恨心,不往瞻视,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自病,若无力,若教有力随顺病者,若知彼人自有眷属,若彼有力,自能经理;若病数数发,若长病,若修胜业不欲暂废,若闇钝,难悟,难受,难持,难缘中住;若先看他病。如病,穷苦亦尔。

 

不谏恶人戒第三十三

 

若菩萨,见众生造今世后世恶业,以嫌恨心,不为正说,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自无智,若无力,若使有力者说,若彼自有力,若彼自有善知识,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为正说,于我憎恨;若出恶言,若颠倒为,若无爱敬,若复彼人性弊【儱】(字人旁改心部念垄音)戾。

 

不报恩戒第第三十四

 

若菩萨,受他恩惠,以嫌恨心,不以答谢,若等、若增酬报彼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作方便而无力,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欲报恩而彼不受。

 

不慰忧恼戒第三十五

 

若菩萨,见诸众生有亲属难、财物难,以嫌恨心,不为开解,除其忧恼,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如前不同事中说。

 

不施财戒第三十六

 

若菩萨,有求饮食、衣服,以嗔恨心,不能给施,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自无,若求非法物,若不益彼物,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若彼犯王法,护王意故;若护僧制。

 

不如法摄众戒第三十七

 

若菩萨,摄受徒众,以嗔恨心,不如法教授,不能随时从婆罗门、居士所,求衣、食、卧具、医药、房舍,随时供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护僧制,若病,若无力,若使有力者说,若彼有力、多知识,大德,自求众具;若曾受教,自己知法;若外道窃法,不能调伏。

 

不随他戒第三十八

 

若菩萨,以嫌恨心,不随他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彼欲为不如法事,若病,若无力夕若护僧制 若彼虽如法,能令多人起非法事;若伏外道故,若以方便令彼调伏。

 

不随喜功德戒第三十九

 

若菩萨,知他众生有实功德,以嫌恨心,不向人说,亦不赞叹,有赞叹者,不唱善哉,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知彼少欲,护彼意故:若病,若无力,若以方便令彼调伏,若护僧制;若令彼人起烦恼、起溢喜、起慢、起非义,除此诸患故:若实功德,似非功德;若实善说,似非善说:若为摧伏外道邪见,若待说竟。

 

不行威折戒第四十

 

若菩萨,见有众生应呵责者,应折伏者,应罚黜者,以染污心,不呵责;若呵责,不折伏;若折伏,不罚黜;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彼不可治,不可与语,难可教诲,多起嫌恨;若观时,若恐因彼起斗诤相违,若相言讼,若僧诤,若坏僧;若彼不谄曲,有惭愧心,渐自改悔。

 

神力不折摄戒第四十一

 

若菩萨,成就种种神力,应恐怖者、而恐怖之,应引接者、而引接之,欲令众生消信施故。不以神力恐怖、引接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彼众生更起染著,外道谤圣,成就邪见,一切不犯。若彼发狂,若增苦受。

 

诸大士!已说众多突吉罗法,若菩萨,犯一一法,应作突吉罗忏。若不忏者,障菩萨戒。今问诸大士:是中清净不?(三说)

 

诸大士!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诸大士!我已说菩萨四波罗夷法,众多突吉罗法;此是弥勒世尊摩得勒伽,和合说。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此诸戒法,能起菩萨行,能成菩萨道。诸大士!欲发心求阿耨多罗三藐三提者,当善护持。若护持者,不起像法法灭尽想,能令像法实义炽然,能令正法永不灭尽;心得止住,自成佛法;教化众生,常无劳倦;善业毕竟,速成佛道!

 

菩萨戒本经讲记

上会下性法师主讲 

慧敏敬记 智严整理 

 

各位莲友各位同修,今天本人受到莲社的邀请,到这边来跟大家研究菩萨戒本经。

 

要先说明者,这个菩萨戒本经是通于在家出家的人都可以听的,不论是否受过菩萨戒,或只受过三皈,甚至还没有皈依三宝的人,都可以听,大家可以放心的来听讲。

 

大家都修念佛法门,将来要求生西方极乐世界,或捐人会想我们求生西方,只要好好念佛,有三经一论就够了。何必讲这些呢?大家都看过观无量寿经,观经中,释迦全尼佛对韦提希夫人说:‘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皈,具足众戒,不犯威仪。’看过这一段经文,就可以知道,要求生西方极乐世界,持戒是非常重要的。三福里面,第三种‘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暂且不说。第二种福就是,最起码要受持三皈,还要随分随力持戒乃至具足众戒。不论在家出家的佛弟子,都要把自己所受的戒持好,且须不犯威仪,行住坐卧四威仪,都要按照佛制一切如法,这样子才能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明白这个道理,今天所讲之菩萨戒就很重要了。既然重要,大家郡应当要至诚的,很用心的来听讲、学习。

 

菩萨戒本类别

 

现在先说明菩萨戒本之类别,在我们中国佛教的中文大藏经里,律藏中,大乘律菩萨戒本有那些呢?有四类:第一、就是梵纲经菩萨戒本,有十条重戒,四十八条轻戒。第二、菩萨善戒经,有八条重戒,四十八条轻戒。第三、瑜伽菩萨戒本,我们现在看的这一本菩萨戒本经,就是瑜伽菩萨戒的同本异译—地持菩萨戒。不过玄奘三藏译的,是四条重戒,四十三条轻戒,昙无识三藏所翻译的,是四条重戒,四十一条轻戒。第四类就是在家菩萨戒,出在优婆塞戒经的受戒品,内有六条重戒,二十八条轻戒。这四类菩萨戒本中,梵网菩萨戒与瑜伽菩萨戒,这两种,通于在家出家。瑜伽菩萨戒和地持菩萨戒两种同类,与梵网经的十重四十八轻,这两类都是通于出家、在家,出家在家都可以受。

 

菩萨善戒经,有八条重戒,四十八条轻戒。是专对出家菩萨说的。第四类:在家菩萨戒,六重二十八轻,是专对在家菩萨说的。明白这个道理,现在所讲菩萨戒本经是属于瑜伽菩萨戒,通于在家出家,无论在家菩萨,出家菩萨,都要根据这本戒法来学习。所以才要来讲‘地持论’中菩萨戒本经的戒法。现在我们讲菩萨戒本经,用意在那?第一开遮最详,里面对每一条戒的开缘遮止说得最详尽,怎样叫做犯,怎样叫做不犯,说得最详细。其他梵网经菩萨戒、在家菩萨戒,都没有分别犯相开遮,所以我们必须研究这个戒木。开遮最详,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蕅益大师说,这一戒本,无论在家出家,七众弟子,受过菩萨戒,应当常诵这戒本,就是半月诵戒,应当诵这本。为什么呢?因为把开、遮、轻、重、犯、不犯,这些戒相,分得清楚,平常才能把戒持好。现在我们就按照戒本,作一个简单说明。

 

先讲‘菩萨戒本经’之题目,这个戒本是出在菩萨地持论,也叫地持经。因为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有菩萨地戒品,专讲菩萨戒法。而昙无识三藏法师译本,就叫菩萨地持经,就是瑜伽师地论里面的‘菩萨地’。里面有菩萨戒,这菩萨戒就出在菩萨地之戒品里面,所以经题下面说‘出地持戒品中’。

 

瑜伽师地论是弥勒菩萨所说,戒本出于论文里面,所以也是弥勒菩萨所说。弥勒为梵语,中译慈氏,这个戒本翻成中文,写作‘慈氏菩萨说’,就是弥勒菩萨所说的。木来在印度是梵文本,是谁把他翻成中文呢?‘北凉天竺三藏法师昙无识于姑臧译’,‘北凉’是翻译的朝代,在中国历史上的北凉时代所翻译的。是东晋,北方五胡十六国之一,起于西元三九七年,灭于四三九年,就是东晋的安帝隆安元年开始,东晋灭,到南北朝,南朝的刘宋文帝元嘉十六年为止。翻译这部经的时间,就在北凉时。北凉在凉州,那时称作姑臧。‘天竺’就是印度,古时叫天竺,翻译者是印度人,这位法师博通经律论三藏,所以称为‘三藏法师’。在古代分得很清楚,只通经藏叫做经师,只通律藏叫做律师,只通论藏叫做论师,三藏都通,才能称三藏法师。昙无识法师,博通经律论三藏,所以称做三藏法师。

 

‘昙无识’就是翻译法师的名字,或翻做昙摩谶,昙摩罗谶,这只是译音不同而已,昙无就是达磨,中译为法。识,中译为丰。所以昙无识翻成中文,叫做法丰。‘于姑臧译’,‘于’就是在,在姑臧这地方翻译。姑臧是凉州的首都,他在这里翻译这一部经,所以叫做于姑臧译。‘译’就是翻译,翻梵文成华文,叫作译。昙无识法师很了不起,他是持大乘菩萨戒法的人,想到中国弘扬佛法,因此他到姑臧除了翻译菩萨地持经,又翻译菩萨戒本经,而且又是‘大般涅槃经’的主译人,现在所流通的涅槃经,北本四十卷,南本三十六卷,就是昙无识法师所翻译的。这位法师,了不起的地方在那?第一,当时中国的法师,也有人发心要学习、要持大乘菩萨戒,其中有一位法进法师,要求昙无识法师,替他传授菩萨戒,昙无识法师一看,认为他的根性、功夫不够,不能受菩萨戒,就拒绝他说:‘你的修持还不够,不能受菩萨戒’。法进法师很诚恳的要求道:‘我现在不能受,要怎么样才能受’法师同答说:‘你赶快礼佛,拜忏,下功夫,用功七天以后,我看如果可以,再为你传授’七天以后,再拜见昙无识法师。法师一看说:‘还不行,你的罪业没消,还不能接受菩萨戒,要再忏悔,再拜七天。’法进连拜两个七天,辛辛苦苦的要求之后,最后,好像是到了第三个七天,法进法师拜累了,就在礼拜的时候,见到弥勒菩萨来为他传授戒法。然后才去见昙无识法师,法师一见,很欢喜地说:‘你已经得到菩萨戒了。’可见昙无识法师必有相当修持的功夫,地位必定很高,起码有他心通。否则怎知能不能受戒,根性如何?由此可以知道,不是那么容易就受得的。现在,好像很容易了。第二点,这一位昙无识法师了不起的地方,他来凉州,即北凉,主要目标,是想把全部涅槃经传来中国,第一次翻译四十卷涅槃经,只有前分,还缺少后分没有翻译,也没有梵本到中国。因此,就想再回印度,请后分涅槃经的梵本来。但是北凉国王沮渠蒙逊,对昙无识法师很恭敬,因为他不但懂得佛法,也懂得天文、地理、军事、政治,样样都通,经上说:‘菩萨当于五明中求’,他是博通五明的菩萨。所以沮渠蒙逊,就把他当作军师,不让他走。可是他不愿被利用,目标在弘扬佛法。涅槃经没有完全传来,心愿未满,就一再要求回印度,请后分涅槃经。沮渠蒙逊没有办法,只好答应。又怕被他国请去当军师,来伤害到他,因为法师对北凉的国防情况很了解。因此,沮渠蒙逊动了坏念头,等昙无识法师回印度的时候,就派人把他暗杀了。当时昙无识法师临走时,知道会被暗杀,无法回到印度,但是心愿如此,非去不可。一方面他也说:‘这是他的业感,不得不接受’,并对弟子说:‘这次一定要回去,但是无法同到印度,后分涅槃也无法请来,将来自会有人请来’。这就是为法忘躯,了不起的菩萨道!以上是说明翻译者简单的历史。现在,开始正式研究。

 

‘菩萨戒本经’,‘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简称,中译觉有情,就是觉悟的众生。菩萨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自利利他,悲智双运,这是行菩萨道一定要做的。初学时,要先发菩提心,受菩萨戒。受戒有戒本,为何叫戒本?戒经为戒行的根本—持戒修行的根本,所以叫做戒本。华严经说:‘戒为无上菩提本’,成佛必定要先发菩提心,受菩萨戒,所以戒为菩提之本。还有一义,戒本是略说,叫戒本,对著广本而说略本。因为另有详细解释菩萨戒的文字,叫做广木。如‘比丘戒本’,另有广律,可惜菩萨戒的广律没有传过来。简单说,防非止恶,叫做‘戒’,标略异广,叫做‘本’。戒,能够防范学佛的人,不作非法的事,止息恶法恶念,诸恶莫作,就是‘戒’。‘本’就是标出简略的戒相分别,没有详说,跟广本不同,所以标略异广叫做‘本’。‘经’梵语修多罗,中译‘经’,又叫契经—契理、契机,所以叫经,在此不细讲。

 

 

 

一、归敬述意

 

现在讲戒本的文字(请参考前面表格),这本戒本,文字不多,按照段落,分为三段。第一归敬述意,第二正列戒相,第三结示宗趣。这三段只有第二段‘正列戒相’,才是弥勒菩萨所说,在菩萨地持经中节录出来的。第一段的归敬述意及第三段的结示宗趣,是印度当时弘扬菩萨戒的人,为了要诵戒,加上前后,成为有序有流通,而成就一部戒本,这两段是结集的人所加不是论文原有。这本戒木,虽然和玄奘三藏所译的瑜伽菩萨戒本同本异译,内容大致相同,而文法不同,这本是专为诵戒的人编的,而瑜伽菩萨戒本只说明戒相的道理。第一段,‘归敬述意’,由‘归命卢舍那,十方金刚佛’到‘是故诸菩萨,应当勤护持’,这是序分归敬述意的偈颂。分四段:(一)皈凭—皈敬三宝,依凭三宝来诵此戒本。(二)诫听—警诫同修,要注意听。(三)喻赞—以此喻来赞叹戒法的殊胜。(四)劝持—劝勉受过菩萨戒的人,要好好的学习受持。

 

皈命卢舍那,十方金刚佛,亦礼前论主,当觉慈氏尊。

 

这首偈颂是第一小段,‘皈凭’。皈命—连生命都皈依于卢舍那佛,表示恭敬到极点。卢舍那,是梵语,中译净满,是指功德究竟圆满,一切烦恼完全断尽、究竟清净。清净圆满,就是报身佛。菩萨戒是报身佛所说,这在梵网菩萨戒里说得很清楚。第一先皈命卢舍那佛,是释迦牟尼佛的报身佛,是制菩萨戒者,也就是我们受菩萨戒的得戒和尚,所以要先皈命于卢舍那佛。

 

‘十方金刚佛’,这句是指十方佛,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十方,‘皈命’两字连下来看,不但是皈命卢舍那佛,同时也皈命十方诸佛。十方佛为什么叫金刚佛呢?‘金刚’是等觉菩萨最后要成佛之前,断最微细的根本无明,叫‘金刚道’,到金刚道后心,牙彻底断尽无明,成就金刚不坏的报身佛,所以叫做金刚佛。‘金刚’也表示十方佛的报身佛,跟‘卢舍那佛’没有两样。皈命卢舍那佛,是皈命得戒和尚—本师释迦牟尼佛的报身佛。皈命十方金刚佛──皈命十方诸佛,是皈命受菩萨戒时的尊证和尚,以十方佛为受菩萨戒时的尊证和尚。所以皈命卢含那佛得戒和尚后,接著皈命已经成佛的十方佛,受戒时的尊证和尚。

 

‘亦礼前论主,当觉慈氏尊’,这两句是皈命法宝和僧宝。以弥勒菩萨作僧宝,‘前论主’是指弥勒菩萨,为地持论的论主,因为菩萨地持经堤他所造,所以叫做‘前论主’。就是在菩萨地持经说完之后,才编成这菩萨戒,所以称做‘前论主’。本来论是弥勒菩萨说的。今以论为法宝,即菩萨地持经。论主弥勒菩萨是僧宝。‘当觉慈氏尊’。当是当来,当来要成佛,觉是成佛。当来下生弥勒尊佛,现在在兜率天的弥勒内院,还是一生补处的菩萨,将来到了贤劫第十小劫时成佛,称‘弥勒佛’,所以称做‘当觉慈氏尊’,当来成佛的慈氏菩萨,就堤弥勒菩萨。为何要顶礼弥勒菩萨呢?在受菩萨戒的时候,按照羯摩文,弥勒菩萨堤菩萨戒的羯摩和尚。而现在一般传授菩萨戒,以释迦牟尼佛为得戒和尚,文殊师利菩萨为羯摩和尚,弥勒菩萨为教授和尚,所以必定要同时皈依。

 

今说三聚戒,菩萨咸共听。

 

这是第二小段,‘诫听’,警诫大家要注意听。今—现在,现在要说戒、诵戒了。戒就是三聚净戒。(一)摄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宿情戒,亦即摄众生戒。戒法有摄律仪戒,诸恶莫作。依法持戒,众善奉行,是摄善法戒。以戒法来利益众生,是饶益有情戒,也就是摄众生戒。而下面的戒文、戒条,同时具足三聚净戒的道理。‘菩萨咸共听’,凡是学习菩萨道者,受过菩萨戒者,都要至诚恳切来听诵戒。

 

戒如大明灯,能消长夜闇,戒如真宝镜,照法尽无遗,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

 

这六句,是第三小段‘喻赞’,以此喻来赞叹戒法的殊胜,以三种此喻来比喻戒法的殊胜功德。‘戒如大明灯’,戒像大明灯,因为它能消除长夜的黑暗,长夜的黑暗比喻众生贪嗔痴等烦恼,而持戒能断除烦恼,好像明能破暗。

 

‘戒如真宝镜,照法尽无遗。’戒好像极宝贵的镜子,镜中能照了一切法,了了分明,清清楚楚。这是比方摄善法戒,前破闇比方摄律仪戒,能断恶。而宝镜比方善法的持戒清净 ,好像宝镜,镜中能现万象,照一切法了了分明,好像成就一切善法的功德一样,所以此做摄善法戒的功德。

 

‘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摩尼中国话叫如意,戒好像如意珠,能出一切东西,要钱出钱,要财宝出财宝,要用具出用具,所以贫穷人得到摩尼宝珠,是无价宝珠,要什么有什么,若摩尼宝珠挂在空中,好像下雨一样,要什么东西就下什么,戒法就像摩尼宝珠一样,持戒清净能使众生得到无量佛法的利益,好像得到摩尼宝珠,能够济助所有贫穷苦恼。这不是世间的贫穷,是指没有佛法七圣财的贫穷,那是最贫穷的,有了戒法的摩尼宝珠,一切圣财、功德法财通通具足,这就是饶益有情戒──摄众生戒的殊胜利益,以摩尼宝珠来比喻、赞叹。

 

上面三种比喻,就是比喻摄律仪戒好像大明灯,能断一切恶。摄善法戒好像真宝镜,能够照法完全显现,毫无剩余。饶益有情戒好像摩尼宝珠,能使众生得到七圣财,一切功德法财、戒法的殊胜利益。如上三种比喻,其功德说不能尽。

 

下面第四小段‘劝持’,劝大家好好受持戒法,有四句:

 

离世速成佛,唯此法为最;故诸菩萨,应当勤护持。

 

这就是劝持。离世——离开世间的五欲六尘、烦恼、尘劳的痛苦,超出三界、了脱生死,叫做离世。必须自己先能离世,才能入世,如自己在岸上见人掉到苦海,想要到海里救人,须先知道水性,才能入海救人,若自己在苦海中头出头没,怎能救人?所以先要自己能够离世,才能入世。华严经第三十八品‘离世间品’,也是此意。依戒法修行,最容易成就佛果,最快成佛。所以叫做‘离世速成佛,唯此法为最’。这个戒法最殊胜,没有此菩萨戒更殊胜的,受持菩萨戒,如法修行,最容易得到成佛果地。

 

‘是故诸菩萨,应当勤护持。’是故,承上文而起下文,因此之故,持戒最容易成佛,最能断烦恼、了生死、成佛道。凡是受过菩萨戒的人,应很认真,很勤劳、努力地、好好地,护持自己所受的戒,持戒清净,才能得到很快成佛的目的。

 

到此是三段文中的第一段,‘归敬述意’。下面第二段就是‘正列戒相’,真正列出四重四十一轻的戒相,依戒轻重,分成两段,一、明四重—说明四条菩萨戒的重戒。二、明四十一轻—说明菩萨戒的四十一条轻戒。

 

现在先说第一段‘明四重’有三小段:(一)总标。(二)别列。(三)结问。这是四重戒的三段文。

 

诸大士!此四波罗夷法,是菩萨摩得勒伽,和合说。

 

这是总标。‘自赞毁他戒第一’以至‘谤乱正法戒第四’,这是别列。‘诸大士!已说四波罗夷法’到‘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这是结问。现在我们先讲第(一)总标。

 

‘诸大士!’大士之梵文就是菩萨,发大菩提心之士叫做大士,诵戒前,先总称所有菩萨为‘诸大士’。

 

‘此四波罗夷法’,指下面四条重戒。‘波罗夷’,梵语,中译‘弃’,丢掉的意思。犯了四重任何一条,则永远弃在佛法法海边外,不能成为佛弟子,所以叫‘弃’。新译为‘他胜处’‘他’指烦恼,持戒本为断烦恼,现在犯戒,被烦恼所胜,故名‘他胜处法。’

 

‘是菩萨摩得勒伽,和合说。’‘摩得勒伽’是梵语,中译‘本母’,就是‘论’的意思。此菩萨戒,出大乘菩萨法的论中,我们持菩萨戒的人,要和合共说。

 

‘和合说’——诵戒必须全体大众和合,意见相同,所以说‘水乳交融’,好像水和牛乳互相融合起来般的和合。大众和合,才能诵戒,不和合就不能诵戒。大众和合,才能把佛事办好,如果大众不和合,一个人一样心,一个人一种看法,弄得千头万绪不能统一,就没有办法弘扬佛法,自己也无法修行,必然经常生烦恼,所以诵戒须大众和合,有一个人不和合,戒就诵不成。

 

说到这里,想起百喻经里的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师父,度了两个徒弟,这两个徒弟,好胜心都很强。后来这位师父年老,得到风湿病,双脚酸麻很不舒服,经常需要按摩。他就叫这两个徒弟分开,一个人按摩一只腿,大师兄按摩师父右边的腿。小师弟就按摩左边的腿。两位徒弟都希望能把师父的腿按摩好,让师父高兴,本来应该好好按摩才对,可是,偏偏两人互相竞争,大师兄想要破坏小师弟,小师弟想要破坏大师兄。有一天,大师兄趁小师弟不在,就把师父的左腿打断了,心想‘看他以后怎么按摩!’不久小师弟回来一看,大师兄这么坏把我按摩的腿打断了,‘好!你打断我按摩的左腿,我就打断你按摩的右腿’为了报复,也把师父的右腿打断了。这时是谁在痛苦啊?是师父在痛呢?还是师兄弟在痛?大家想想。

 

所谓和合,就是不论办什么事情,都要和合,俗云‘团结就是力量’,如果像一盘散沙,像筷子,拿出一枝一枝,随便一折就断了,假如一大把筷子合起来,就折不断了,所以团结就是力量。若不团结,各做各的,互相竞争,都是打师父的腿,最后吃亏的,是整个佛教,不是一个小部份而已,明白这个道理,尤其我们学佛,懂得‘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金刚经念得滚瓜烂熟,应懂得空四相啊!下次再跟诸位讲四条戒相,今天就讲到‘和合说’。

 

二、正列戒相

 

菩萨戒本,文分三段:一、皈敬述意,上次讲完。二、正列戒相,有二段:一、明四重,分三:一、总标,即‘诸大士!此四波罗夷法……和合说’,上次讲至此。

 

现在讲第(二)别列。分别列出四条重戒。在经文里面每一条都有题目,所以不必再写出来。‘别列’之下‘四、如文’,如经文所列四条戒相的题目已经有了,科判中就不必再写出来。请看经文,先看题目,‘自赞毁他戒第一’,‘悭惜财法戒第二’,‘嗔不受悔戒第三’,‘谤乱正法戒第四’,这是菩萨戒四条重戒的题目。未讲戒条之前,先要说明,上次讲过-菩萨戒在中文大藏经的大乘律藏中,有四类百陆戒本,梵网经菩萨戒,重戒有十条;菩萨善戒经,重戒有八条;地持菩萨戒,就是瑜伽菩萨戒的同本异译,重戒只有四条(就是现在所讲的菩萨戒本经)。在家菩萨戒,重戒有六条,为何有这些数目字的不同呢?这须先作说明。第一梵网经菩萨戒是整个菩萨界的总汇。所有菩萨戒法,以梵网经菩萨戒为总纲,所以梵网经菩萨戒的戒条最完备。菩萨善戒经,是专对出家菩萨说的,所以前四条根本重戒是相同的。后四条──第五到第八,和菩萨地持经的菩萨戒本相同,而在家吾萨戒第五与第六两条,对在家菩萨比较重要,故为重戒。

 

如上所说,可知梵网经十重,包含在家出家,所有的菩萨戒法通通包含在内,是一总汇。善戒经,是专对出家菩萨说,所以只有八条,虽有八条,实际上在戒文里,第一到第四也没明写出来,只是‘四重如前’,四个字,就是第一杀戒,第二盗戒,第三淫戒,第四妄语戒,没有一一列出来,这情形虽有八条,实际上戒文列出来也只有五、六、七、八,与现在所讲戒本的一、二、三、四相同,而在家菩萨戒本的六重,因前四根木戒相同,第五、六两种是对在家菩萨讲的,所以列为重戒。因为有在家出家之不同,所以有四条、八条、六条等不同情形。

 

上来已将戒条数目不同的问题分别清楚,其他还有很多道理,恐繁,从略。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佛的智慧,知道众生的根机,佛是应机说法的,对什么根机该说什么法,只有佛的智慧,才能彻底明白,所以分成十条、八条、四条、六条等不同情况,也许是佛应机说法的不同情况,不是凡夫所能知道。上回只照戒条的实际情况,略加说明而已。站在菩萨戒本经的立场,说明为何只列四重戒?根据祖师的注解,再加以说明:梵网经:十重,今所讲戒本只有四条,原因在那?蕅益大师说:菩萨成法通于七众。若在家居土,最起码也得受过五戒才能受菩萨戒,不受五戒是不能受菩萨戒的。因为绝对没有只受三皈就单独受菩萨戒的,必定已受五戒以上,而杀、盗、淫、妄这四种根本重戒,五戒中已有,不必再论。若出家必先受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四重根本也包含在内。这只是正列菩萨的增上戒相而已,所以只列出菩萨戒的重戒,不一一列出四根本的通途戒法。这是第一种意义。

 

第二种说法呢,现在菩萨戒的四条重戒,万一犯了其中任何一条,则菩萨戒的无作戒体就失掉了,虽然失戒,可以忏悔之后再受菩萨戒,照样可以得戒。若菩萨犯了杀、盗、淫、妄,这四根本重戒中任何一条,则不简单,虽可以忏悔,但是照梵网经讲,必须忏悔到见好相、瑞相,如见佛来摩顶,见光明,见莲花,见种种瑞相,才表示其罪业消灭,才可以再受,否则,没那么容易就可再受戒,所以前四根本戒,非常的重要,如果犯了,就是菩萨戒,也不容易再受。而这四条戒,只要随时忏悔,马上可以重新再受,又恢复菩萨原来的地位,所以单列四条菩萨戒的增上戒法,而不列前四根本重的原因在这里,这是第二种意思。

 

还有第三种意义,依菩萨戒的立场讲,如果是在家菩萨,对前面四种根本重戒,杀生、偷盗、邪淫(八关斋时,正淫也要戒除)、妄语这四条,碰到特殊情况,为了度众生,还有可以开放的特殊因缘,不过这不是随便人可以做得到。戒法中菩萨戒的范围很大,从初发心一直到等觉菩萨,都包括在内,这已经是定力相当深厚的大菩萨,碰到特殊因缘,为了利益众生,于杀、盗、淫、妄这四条戒,可以开许,而出家菩萨是不允许的。而现在此菩萨戒本里面列出的四条重戒,是没有开缘的,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犯到,就是等觉菩萨也要遮止,所以这与在家菩萨又有特殊不同的情况,现在所讲的菩萨戒本只列后四条重戒,而不列出四根本的原因在此。这是第三种意思。

 

以上只说大概,说得太多了可能会弄糊涂。听戒要认清,佛的戒法,与世间的法律情况相同,完全属于事相方面,一条就是一条,重就是重,轻就是轻,可以开的就可以开,不准开的,遮止的就是遮止,不可以用其他圆融的道理来通融,圆融的道理不可搬到戒律中来,否则戒律搞乱,就无法建立戒法,这与世间法律相同,都论违纪的事相,一点也不准马虎,戒甚微细,讲戒必须有根据,不能随便讲。

 

现在解释四条重戒的第一条,看经文。

 

四重戒─自赞毁他戒第一

 

这小题目,是本人编印时根据蕅益大师注解,所列的题目而编入的。原戒文没有题目,是以后才加进去的,现在讲戒文:

 

若菩萨,为贪利故,自叹己德,毁些他人,是名第一波罗夷处法。

 

小题目是根据戒文建立的,‘自赞毁他’戒文里有,不必解释,对照戒文就可知道。

 

‘若菩萨’,若:假定,设若,如果有。‘菩萨’是受过菩萨戒的人。无论出家、在家,凡是受过菩萨戒的人,‘为贪利故’,如果为了贪图世间名闻利养,而‘自叹己德’自己赞叹自己的功德。‘毁呰他人’毁是毁谤、破坏他人。呰是口毁,指用言辞,说出人家不好的地方,揭发人的短处,来表示自己有殊胜功德。菩萨若自赞毁他,‘是名第一波罗夷处法’,这就是菩萨戒重戒的第一条,犯到菩萨波罗夷法。

 

‘自叹己德’蕅祖解释:这就是‘扬己德以形他短’。赞扬自己的功德──我如何如何,以学问来说,我学了多少技艺!我读了多少书!我懂得多少多少!天下没有人比我懂得更多的。论修行,我修得多好啊,我又怎么用功,品行又多么多么好,尽量把自己好的地方,有胜德的地方,表现出来,发扬出来。用意在那?就是可以比对出他人的缺点,别人没有自己的学问高,修持好,一比较之下,就显出自己的胜德来,这是为什么,就是希望有人来供养,表示种种尊敬等。

 

‘毁呰他人’,蕅祖解释:‘借人短以显己长’。借别人的短处,来显示出己的长处,说人短处,他人学问修持如何不好,明显相差很远,我很有修行,我有功夫,别人都很平庸,如何如何。尽量说人家的短处,借别人的短处,就能形容出自己的长处这个用意就是:表示自己很了不起,人家处处不如你,如此大家都来尊敬你,都来供养你,名闻利养通通归你。用意在这里,所以就毁呰他人,如果这样子做的话,就违背了行菩萨道所发的大菩提心,会失掉无作戒体,故云:‘是名第一波罗夷处法。’在四重戒中,属于第一条,波罗夷,瑜伽菩萨戒称为‘他胜处’,被‘他’──烦恼,所胜。本来我们修行要断烦恼,就像跟烦恼打仗、决斗,要断除它,现在反过来被烦恼所胜,修行输了,就永远弃在佛法法海边外。而失掉了菩萨戒法,所以叫做‘是名第一波罗夷处法’,这个戒条没有开缘,不过有比较轻的,不属于重戒的情况。如果为了贪心而自赞、不毁他,是属于轻戒,又只为了嗔恨心,发脾气毁谤地人、破坏地人,说人短处,而没有赞叹自己,只毁他而不自赞,也属于轻戒,下面四十一轻中有,此重戒是‘自赞又毁他’,完全为了贪图利养,而破坏菩萨戒法,就犯重戒,只为贪心,自赞而不毁他,只为嗔恨心毁他而不自赞,都属于轻戒,这须分清。这两条要分别说清楚的原因,是因为后面四十一轻戒中说到:若自赞毁他两种同时具备,犯重戒,而分开来只自赞而不毁他,或只, 毁他而不自赞,就属于轻戒。在此光说明,讲到后文就, 可以明白了。

 

四重戒──悭惜财法戒第二

 

重戒第二条就是悭吝、悭惜自己的财、法,不肯布施,那就犯了第二条重戒。看经文:

 

若菩萨,自有财物,性悭惜故,贫苦众生,无所依怙,来求索者,不起悲心,给施所求;有欲闻法,吝惜不说;是名第二波罗夷处法。

 

‘若菩萨’的意思,如上。包含在家、出家,亦如下文。‘自有财物’,表示自己有钱,有东西,可以布施,不是没有如果没有,则不在此限,自己有财物,‘性悭惜故’,他的习性很悭吝,爱惜自己的财物,不肯拿出来布施,就是看到贫穷,很苦恼的重生,‘无所依怙’,就是没有依*。这个贫苦的众生没有依*,‘来求索者’来向菩萨要求,而这个菩萨‘不起悲心’,连一点慈悲心都没有发起来,不‘给施所求’,人家有所要求,要菩萨布施,即使布施一点钱财,或一点物品,都不肯布施,这就是对财悭?而不肯布施的情况。

 

这段先说财施,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在此指能够表达出来有形相,或是法音、音声的财施、法施。财包含其他物品在内,‘自有财物’,显示自己有能力布施,贫苦众生来求,显示这个众生,所求并不超越要求的原理,实际上他没有钱、没有吃的、没有衣服、没有住的、衣食住样样都缺,实在太辛苦,无法过日子,这是事实,不是伪装,如果知道是伪装的,不布施还可以,不犯重戒,现在明明对方是穷人,眼看就有饿死的危险,而自己一点也不发心。若自己无财物那就没话说,现在有,而不肯布施,来要求的人是真正贫穷,菩萨都不发心布施,就失掉行菩萨道的大慈悲心了,所以会失戒。

 

下面是法布施,‘有欲闻法,吝惜不说’,有人来请求,要听佛法,这说明来求法的人,是至诚恳切,真正为求法而来。‘吝惜不说’,很明显地,这位菩萨不是不懂佛法,明明懂得佛法,而悭吝不肯说法,不肯布施佛法,违反菩萨的大慈悲心,所以叫做‘第二波罗夷处法’。这里是财施、法施合起来说。也就是说财、法两施都做得到而都没有做,这种情况才犯第二条重戒。若单财、单法分开,是轻戒。尤其法施方面,道理很多,这只是简单说,后文轻戒列‘不施法戒第六’,为轻戒,会详细说明。

 

财施方面,道理也很多,这里说明也很简单。财布施:何种可布施,何种不可布施,在瑜伽师地论里讲得很详细。而菩萨戒法,只说明戒相,里面的道理须参考全部大乘教典。例如财施,六度里有布施度,多偏重财施的道理讲,讲到财施,须将布施度好好研究一番,才能彻底了解。这只说有财而不肯布施,就犯了菩萨戒法,至于应当怎么布施,那种东西可布施,那种情况应当布施,这个道理,应再研究布施度。若能进一步研究优婆塞戒经,就更清楚了,在此只按照戒相做简单的解释而已。

 

四重戒──嗔不受悔戒第三

 

发嗔恨心,就是发脾气。发起嗔恨心来伤害众生,众生反过来向你忏悔,尚且不肯接受,这么严重地舍弃众生,失去菩萨的大菩提心,失掉菩萨戒的无作戒体,故属于第三条重戒,‘嗔不受悔戒’。

 

若菩萨,嗔恚,出粗恶言,意犹不息,复以手打,或加仗、石,残害恐怖,嗔恨增上;犯者求悔,不受其忏,结恨不舍,是名第三波罗夷处法。

 

这个戒相的文字,一层一层的,层次分明,须注意看就可知犯重的情况。菩萨若动了嗔恚,我们看‘嗔恚’即可了解嗔恨的情况,‘嗔’──目、真组成,表示人一动嗔恨心,眼睁大大的,故目旁加一真字表示,此人真的在发嗔恨心,另一字为口字边的嗔,显示一动嗔恨心,必定会出口骂人,会出粗恶言,这是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嗔恨心来。‘恚’字,上面两个土,心加上两堆土在上面,吃得消否?故凡动嗔恨心,心都闷闷的,塞满两堆土在上面。嗔恚就是发脾气,这是第一层。

 

‘出粗恶言’,嗔恨心一发,不只内心发脾气而已,嘴巴也讲出话来。‘出粗恶言’就是骂人的粗话、恶话,用不好的言辞把人家祖宗三代都搬出来骂,真是口不择言,这是第二层。‘意犹不息’,更严重,脾气发起,愈来愈严重,意犹未尽。单用粗话骂人还不够,骂人的嗔恨心无法止息,‘复以手打’,所以进一步又用手打人,‘或加杖石’或者用杖、木头、拐杖去打人,甚至严重到拿石头丢人,‘残害恐怖’伤害对方,使他伤害到甚至残废,种种很恐怖的情形表现出来,这种情况叫做‘嗔恨增上’,其嗔恚心,及心中的恨意,愈来愈加重,第一‘嗔恚’,第二‘出粗恶言’,第三‘意犹不息’还用手打,杖石,种种器具打人,伤害到使对方残废,很恐怖的情况,这已是第四层‘或加杖石、残害恐怖’,相当严重了,而且其嗔恨心还没有止息,一直增上。

 

‘犯者求悔,不受其忏,结恨不舍’,犯者:就是遭到菩萨打骂的对方,实际上是菩萨犯他,而菩萨看成对方来犯他,故指对方为‘犯者’。也就是说:‘被菩萨打骂的人,想说我错了,就向菩萨求忏悔’,而动嗔恨心的菩萨,还是嗔恨心加重所以‘结恨不舍’,嗔恨心愈来愈严重,一点也不肯舍离,这是第五层。人家求忏悔,偏偏不接受,这太严重了‘是名波罗夷处法’,这样犯了菩萨戒的重戒,失去菩萨戒体。

 

蕅益大师解释:一念嗔心,已违摄取众生之道,已违背摄取众生应做之事,何况又出恶口骂人,再进一步用手、仗石打人,这样身口意三业都在伤害对方,恶业太重,已失去菩萨道的大慈悲心,何况又不接受对方的忏悔,这种弃舍众生的情况太严重,故失掉菩萨戒法。

 

常云:‘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这出在华严经,八十华严第四十九卷──普贤行品,是华严经之第三十六品,里面讲‘我不见一法为大过失,如诸菩萨于他菩萨起嗔心者,若于诸菩萨起嗔恚心,即成就百万障门,所谓不见菩提障,不闻正法障,生不净世界障……’障碍很多,这是‘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的根据。

 

行菩萨道,若稍稍动贪心,还不大要紧,动嗔恨心问题最严重,因为嗔恨心一动,众生就舍离你,菩萨脾气那么大,谁敢来接近?则无法度众生,所以菩萨道中,嗔恨心的罪过最重,伤害众生的法最重,因此,嗔恨心的罪过要比贪心大。有一首偈:‘嗔是心中火,能烧功德林,欲行菩萨道,忍辱护真心。’嗔恨心像一把火,一动起来,会把好不容易栽培起来的功德林通通烧光,过去所修种种助德,像种树成林一样,嗔恨心动,一把火就烧光了,真是前功尽弃。所以要行菩萨道,须修忍辱波罗蜜,‘欲行菩萨道,忍辱护真心’以忍辱波罗蜜,来保护自己的心,勿令生起嗔恨心。佛遗教经说:‘劫功德贼,无过嗔恚’,能偷我们功德的贼,最厉害的,没有比嗔恨心更严重,嗔恨心一动,好像强盗土匪跑到我们心里去,把一切功德都抢光了。又说:忍辱的功德最大,‘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修忍辱波罗蜜的功德,非其他功德所能比。就是持净戒,修苦行,这种功德也不能和修忍辱的功德相此,因能修忍辱,必能持戒,而能持成修苦行,未必能修忍,所以忍的功德最大。

 

再分别这一条戒的轻重,如戒文所讲的五个层次,都加起来,就成为重戒,失掉菩萨的无作成体,若众生真的加害到菩萨,而菩萨受伤害动嗔恨心,虽有罪过,就此较轻。这里是说菩萨自己动嗔恨心伤害众生,才犯重。为何要如此说?下文轻戒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都与嗔恨有关,后文是说,若众生打菩萨,菩萨才打众生,众生忏悔菩萨不接受,这样的情形属于轻戒。这第三条发脾气、动嗔恨心,除了是圣人,烦恼已断除,是阿罗汉,或已证不退转的菩萨地位,不会有嗔恨心。我们都是凡夫,嗔恨心随时都会动起来,功德林随时都会被烧掉,一定要想办法对治,不然,是永远无法了生死、出三界的。举个例子:吵架须有两个人,一个人关在房中,则不会吵架,无对象也。若二人对吵,就是对方骂我,我骂对方,小孩有时说‘打一罚七’,你打我一下,我要打你七下,你又打我四十九下,这样冤冤相报无了时,假如在吵架时,有一人能忍,则另一人一直吵下去骂下去骂久也没味道。自然会停下来,这是一个办法值得我们学习。

 

四十二章经里说到,释迦牟尼佛在世,正在说法时,有一恶人来到佛前,就骂佛,佛看到他在骂就不讲了,停下来打坐,如入定不理地,那人见佛不理他,随地骂,骂久了,也觉没味道,不骂了,这时,佛才睁开眼睛,问道:‘你还骂吗?’对方道:‘你没反应,我不骂了’。佛说:‘好!那我问你一句话,你能不能答覆?’他说:‘可以’佛就问他:‘若你的亲友办喜事,你是否送礼给他呢?’‘这当然要送啊!佛说:‘那好,你送礼,他们或有不接受礼的时候,那礼要归谁啊?’恶人说:‘对方不接受,我当然带回来呀!’佛说:‘那好,刚才你送很多礼物给我,现在你自己带回去吧!’这很好的办法,万一人家送‘礼物’给你,你不要受‘礼’,问题就解决,自己不会增加过犯,且有大功德。这个道理很多,后面会再讲,今天嗔恨心的道理讲到此。

 

刚才引用华严经的‘百万障门开’,其中‘生不净世界障’,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现在都生五浊恶世,是秽土,不清净。我们为何生此五浊恶世?因为我们的嗔恨心都很重,才生在五浊世界。现在大家念佛,将来要求生西方极乐世界。极乐世界是清净的佛国,清净庄严的世界,没有烦恼。我们要往生极乐世界,不要把此世界的嗔恨心,带到极乐世界,要好好地消除这些脏东西,才能安稳地生到极乐世界莲花化生的上品。大家要努力精进念佛、随分随力持戒,在末法时代,要把戒完全持好很难,但要尽力去做,能做多少就有多少功德,但必定要发心做,好好学习持戒,做为将来往生很好的助缘。九品莲花化生中,中三品都是讲‘持戒往生’,所以持戒非常重要。大家也不要因为听讲戒,而忘了念佛,要记住我们修的是念佛法门,须时时刻刻,念念不忘念佛,随分随力,尽量持戒清净,如此,将来往生才有希望。

 

或问,念佛修行的人,已经往生,遗体火化,是否有舍利就证明已往生?若无舍利,是否末往生?在此简单说明:有舍利只证明其有修行,不能证明其生西方否?无舍利,也不能证明其未生西方,因为个人心愿不同。古代有许多祖师火化后都无舍利,但不能说其未往生,而禅宗祖师有烧出许多舍利,因其不求生西方,当然没往生。

 

曾听人说,其死后不敢火化,怕烧不出舍利来,被人笑,其一生念佛那么久,结果烧不出舍利,没面子。(死了还要面子。这很可笑。)因此准备用土葬。人死后,还回头看有无舍利,别人笑否?这种人根本不在念佛,只想到将来是火化、土葬而已,连往生都打折扣。说一个决定的话:大家不要想舍利不舍利,把舍利丢开,完全专一其心,深信切愿,努力精进念佛,临终正念分明,就得往生极乐世界,不管有没有舍利。今天就讲到重戒第三条。

 

菩萨戒本经四条重戒,‘自赞毁他戒’第一,‘悭惜财法戒’第二,‘嗔不受悔戒’第三,上次已讲过‘谤乱正法戒’第四,是说对佛的正法,加以毁谤,加以混乱:使得正法不能显扬,这就违犯了这一条戒。

 

四重戒──谤乱正法戒第四

 

若菩萨,谤菩萨藏,说相似法,炽然建立于相似法,若心自解,或从他受,是名第四波罗夷处法。

 

‘若菩萨’就是不论在家、出家,受过菩萨戒的人,都包含在内。如果对菩萨大乘佛法的法藏,加以毁谤,这叫‘谤菩萨藏’。‘说相似法’,何为相似法?根据蕅益大师的笺要中说:‘相似法者:实非正法,有似正法’,似──相似,实际上说的不是佛的正法,但是看起来很像佛的正法。‘非必毁骂而后谓之谤’,不一定要等毁坏骂詈然后才叫做谤,只是把不是正法,说成相似正法,这就是‘谤菩萨藏’。‘毁骂罪稍轻,以不能惑乱人故’,如果毁谤骂詈菩萨藏,这罪过固然很重,比较说相似法的罪过,要稍为轻一点。说稍为轻一点是比说相似法之罪过稍轻,而其罪仍是重的。为何如此?因为他不能惑乱人心故,人家听到他的毁骂,知道他在毁骂,不会被他所迷惑、混乱,所以罪过就稍为轻一点。‘说相似法,其罪过更重,以最能疑误人故’,因为说相似法最容易使人怀疑,而生起误会,以为是正法,发生错误的见解,相信其相似法,这罪过就更重了。

 

‘炽然建立于相似法’,这是何义?下文有两句解释,是两种意义,使得相似法说得非常肯定,而使人发生误会,(一)‘若心自解’,蕅益大师解释说:‘谓意见穿凿,邪悟发明’,说相似法者,以其个人意见加以组织,编成一套道理,说其法是佛的正法,才是对的’其他是错的,以此方式肯定其所说的相似法,使人生起信心,来破坏佛的正法,这罪过很重。所谓‘邪悟发明’、即其所组织的那一套道理,不合乎正法,与佛的正法相违背,邪和正相反,所以是邪悟,看起来似乎是悟了,但不是正悟,是邪悟。这一套道埋,来发明他那一套,认为他的才对,这就是所谓‘炽然建立’。这个道理在文字上看来,似不易体会,现在正好有个例子,可以拿来帮助发明。最近有人,穿著出家的衣服,穿袍搭衣,现出僧相,到处说法。言其能使人当下开悟,他那一套才是完全对的,而他说的又似是佛的正法之一,他提倡观音法门,说他的法门才对,跟他学,当下就会开悟,而参禅、念佛、其他都没有用,他的才对,这就是‘说相似法’而‘实非正法’。观音法门是正法,但经他这一说就变成不是正法了。这即是‘邪人说正法,正法亦成邪’。其错误在那?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法门,在楞严经里明明说二十五种圆通,都是平等的。只是为适应像阿难尊者这类的根性,而这世界众生耳根最利,故选择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但经上并未将其他法门毁掉,一样都能开悟,都能成就正果。而他说成修其他的法都无用,这就错误了。所以华严经说:‘执一非余,魔所摄持’。同是佛法,只执著一法门,认此才对,其余的通通不对,说这种话的人,就被魔所摄持,就是魔党,已失菩提心,不是菩萨,因此失掉菩萨戒的戒体。八万四千法门,门门都可入道,释迦全尼佛说法四十九年,无论那种法门,都是适应对方的根器而说,绝对不会说出没有用的法,既然佛说的必定有效用,只是时间长短,修持的工夫多少而已,怎可毁谤其他的都不对,都没有用,这就变成魔说了。他还有一个大错误,他说依他的说法,马上就可开悟,这可以说完全是骗人的,不用看谁,看我们的教主释迦牟尼佛就好,他修了三大阿僧祇劫,最后才出家修行成佛,他这一生要成佛,还要五年参学,六年苦行,然后才在菩提树下成佛。假如他说马上就能使人开悟,真如此,岂非比释迦全尼佛更高明了?难道他真超过释迦牟尼佛?那有此事?都是骗人的魔说且若以后遇到人家如此说话,有一方法可以试验,即把一粒种子,不论稻、麦、蔬果等任一种子,摆到他面前,请他让种子马上长大、结果,能的话,他说的就对,否则是骗人的。佛法讲因缘果,种子种下去要多久才结果,那有马上就能开悟的?世界上那有此事?大家千万不要上当!此即‘若心自解’很好的证明。(二)‘或从他受’,或从他人那边接受的相似法,注解云:‘领纳邪教,坚党邪师’。此即魔说的同党人,接受其说法,领纳其邪教、邪说,而坚定的以邪说的人为党为主,且以他为师,这些人就是‘或从他受’说相似法,而犯了罪过。刚才所说自称‘即刻开悟’之道的那种人,很奇怪的,他到那里讲都有很多人跟随,上千人听讲,这是想要做其邪党,很危险!勿上其当,生大罪业。现在是末法时代,正法很难兴盛,杂七杂八的邪说很容易普遍,原因在于众生好奇。若为之说佛法按部就班、平淡无奇、平常心是道,这些道理,他们无法接受,说得太简单了。那些讲神通,奇奇怪怪的,正好投中、抓住众生心理上好奇的弱点,则其徒众就多了。‘若心自解,或从他受’,这两种都违背佛出世间的正法,所以都犯了重罪,‘是名第四波罗夷处法’。四条重戒,第四条到此讲完。第二段‘别列’讲完,此下为第三段‘结问’。

 

诸大士!已说四波罗夷法。若菩萨起增上烦恼,犯一一法,失菩萨戒,应当更受。

 

‘大士’就是菩萨,指同诵戒的人,‘已说四波罗夷法’,已说完前四条波罗夷之戒法。受过菩萨戒的人,如果起增上烦恼,违犯任何一条戒,都会失掉菩萨戒,但是可以再受,所以说:‘应当更受’。

 

‘增上烦恼’,须略说明,即贪嗔痴等烦恼很严重,属于上品心,是为增上烦恼。如上品贪心,第一条戒的‘自赞毁他’属之;上品悭吝心,第二条的‘悭惜财法戒’属之;上品嗔恨心,第三条的‘嗔不受悔戒’属之;上品邪悟解,第四条的‘谤乱正法戒’属之。此皆是最严重的上品心,去做犯戒之事,称为增上烦恼。

 

‘犯一一法’,指这四条戒,犯任何一条,都会失菩萨戒体,不是四条全犯才失菩萨戒体。此如人,致命伤处虽多,只要伤害一处,就会死掉,如心脏为最重要处,若以刀插入心脏,人即无命,不用伤害多处才致命。

 

‘失菩萨戒’,即失掉受菩萨戒时,所得清净之无作戒体。菩萨慧命,在受菩萨戒时生长起来,是为无作戒体。得菩萨戒,即得菩萨之无作戒体。努力进修,无作戒体会慢慢增长,而至于成佛。若犯了一条戒,乃将此无作戒体破坏,像伤害致命处一般,而将无作戒体失掉,如此即非菩萨。

 

‘应当更受’,菩萨戒法很特别,和声闻戒法不同。虽失掉菩萨戒体,可以再受,再得戒。但是再受之前,必须深深求哀纤悔,把罪过完全纤悔清净,从头再发起增上大菩提心,对治犯戒之增上烦恼,将此烦恼消除,使得身心清净,然后再受菩萨戒,才得菩萨戒体。以上说明犯四重戒任何一条,歼悔后可以更受,下文是对诵戒时说的,所以诵戒的人至此要问同诵菩萨戒的人说:

 

今问诸大士:是中清净否?三说。

 

这两句要连说三遍。故曰三说。意思是戒文已诵完四重,大家都听到了。诸菩萨自己回想,是否如法清净有无违犯呢?如果没有违犯,就可不表示,下文云:

 

诸大士!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问三遍都没人表示意见,诵戒菩萨即说:诸位菩萨,大家未表示意见,显示大家都持戒清净,因为大家皆‘默然故’。因四重皆未犯到,既然如此,‘是事如是持’指上四条重戒,大家还是继续如法精进的永久持下去,不要违犯。

 

至此‘结问’说完。为‘正列戒相’之第一段‘明四重’讲完。

 

此下为‘正列戒相’之第二段‘明四十一轻’,亦分三,(一)总标,(二)别列,(三)结问。先说(一)总标。看经文:

 

诸大士!此吾萨众多突吉罗法,是菩萨摩得勒伽,和合说。

 

为总标。前之四重戒诵完,接下诵四十一轻戒,诵戒前,先提示菩萨众注意听,所以称一声‘诸大士’。下之轻戒罪名称为‘突吉罗’,突吉罗法很多,不只一两条,所以称为‘众多突吉罗法’,而突吉罗法是出在菩萨的论藏里面,即瑜伽师地论中,所以说‘是菩萨摩得勒伽’,大家诵戒时,须和合共说,是为‘和合说’,‘突吉罗’,梵语,中译恶作,即做此等事为恶法,会使菩萨戒体染污,虽不失菩萨戒体,但会使其遭到染污而不清净’,故此种做法,是为‘恶作’。在不同戒本有不同说法,此称‘众多突吉罗法’,梵网经菩萨戒叫做‘轻垢罪’,优婆塞戒经,即在家菩萨戒,叫‘失意罪’,名虽不同,意义相同,都是使无作戒体遭到染污。突吉罗除译‘恶作’外,若约口业犯亦称‘恶说’,身犯称为‘恶作’,口犯叫‘恶说’,一般以‘恶作’包含口犯‘恶说’。

 

轻戒,别列有四十一条:

 

四十一轻戒──不供养三宝戒第一

 

前之四重戒很严重,只要稍微注意,不会犯重,而四十一条轻戒,则易违犯,尤其是第一条不供养三宝戒,大家要特别注意,这非常重要,如果不如此做,就不算为佛弟子。看经文:

 

若菩萨,住律仪戒,于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塔庙,若法,若经卷,若菩萨修多罗藏,若菩萨摩得勒伽藏,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菩萨众;若不少多供养,乃至一礼,乃至不以一偈赞叹三宝功德,乃至不能一念净心者,是名为犯众多犯;

 

‘若菩萨’,指所有受过菩萨戒的人。‘住律仪戒’,已受菩萨戒,得菩萨戒体后,没有破戒,没有舍戒,没有犯戒,心不乱的情况(无精神病),不病坏心──或不因病成白痴、颠狂等,就是住律仪戒。若破戒戒体已失,不算菩萨。或虽无破戒而舍掉菩萨戒,或犯戒而未忏悔,或精神失常有毛病,或因病使心已失作用皆非住律仪戒。‘住律仪戒’就是受过菩萨戒,得戒后,一切都正常的人。而有些未受菩萨戒的,不要以为自己不是菩萨,可以犯,不能如此想,虽然现在未受,将来定会受,因为将来要成佛,没有不受菩萨戒的佛。菩萨要如何做?‘于一日一夜中’,即二十四小时当中,如早上六点到次晨六点,即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一夜。对三宝应表示恭敬,下文即指最起码要如此做。先说三宝之境界‘若佛在世,若佛塔庙’,此二种指佛宝。佛在世,就是佛还在世间,世间有佛宝。现在佛已入灭二千几百年,此时只有佛的塔、佛的庙在世间,表现佛宝给我们恭敬的地方。就是佛寺里供养佛像,佛塔里供养佛的舍利,这是佛宝,我们恭敬的境界。塔,梵语塔婆,新译为窣堵波,中译为坟,或称灵庙,这是供养佛舍利处。本来塔是供佛舍利的,不像台湾所建之塔是供一般人的骨灰。所以此之佛塔是指供佛舍利的地方,佛庙是指供佛像的地方。佛像、佛舍利就是佛宝,我们应当恭敬。‘若法’,指佛所说的一切法门、教典,这是总说。‘若经卷’,指佛灭度后结集的经律论三藏教典,都是法宝。‘若菩萨修多罗藏’,是大乘菩萨经典的经藏,‘若菩萨摩得勒伽藏’,是大乘菩萨论藏,解释经的、所有论藏,包括解释菩萨戒的论藏。由‘若法’至‘若菩萨摩得勒伽藏’这些都是法宝,为我们应供养的境界。‘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菩萨众’,此标出僧宝。比丘僧,指所有出家比丘,包含声闻比丘、菩萨比丘、大小乘的比丘一律要平等恭敬,不能只恭敬菩萨比丘。如果是十方世界大菩萨众,范围就很大,所谓三贤十圣,所有的菩萨通通包括在内。而菩萨之形相不一定,有现出家相,有现在家相,甚至现天人等相都有。以上列出我们应当恭敬供养的三宝境界,下文为我们至少要做到的供养。‘若不少多供养,乃至一礼’,如果不能做到少少的供养,当然多更好,增加福分,至少要做到少少的供养。以礼拜来说,身业供养,至少在一日一夜中,要做到拜‘一拜’,一礼,向三宝至少各顶礼一拜,不可简省而一拜总拜三宝,则太贪便宜了。‘乃至’是 超略语,如三拜、九拜、十二拜、四十八拜,愈多愈好。故对三宝,每一宝至少有一拜。‘少多’就是‘多少’,即随分随力,多少有所供养。而供养不一定要香花灯果,顶礼就是供养,最少身业要做到一宝一拜。‘乃至不以一偈赞叹三宝功德’,以口业赞叹供养,至少要有一首偈颂来赞叹佛宝。法宝、僧宝也一样。这是口业供养,最起码的范围。用偈颂赞佛,平时大家较熟悉,比如‘天上天下无如佛,十方世界亦无比,世间所有我尽见,一切无有如佛者。’是最好的赞佛偈颂。而平常念赞佛偈:‘阿弥陀佛身金色……’,也是赞佛,不过是单赞阿弥陀佛。‘天上天下无如佛……’可遍赞十方世界诸佛。而赞叹法宝的偈颂,开经偈:‘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等四句,即赞叹法宝的偈颂。而赞叹僧宝的偈颂,平常人少用,甚至念不上口。有一首赞僧宝的偈颂‘僧宝清净不思议,身披如来福田衣,堪作人天功德主,坚持戒行学无为’。以上用偈颂赞叹三宝功德,显示对三宝的恭敬,是口业的供养。平时,大家只会礼拜,很少赞叹,甚至不会赞叹,而礼拜,比如做早课,开始拜三拜,结束拜三拜,这三拜是什么意义,有人尚糊里糊涂的。这三拜,一拜佛宝,二拜法宝,三拜僧宝,是表示菩萨戒中,最起码对三宝之礼拜供养。谛闲大师的开示中,教人拜三拜时,第一拜拜佛宝时,心里默念‘一心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及十方三世一切诸佛’;第二拜拜法宝,心中念‘一心顶礼华严、法华等诸大乘经,及十方三世一切尊法’。第三拜拜僧宝念‘一心顶礼文殊、普贤等诸大菩萨,及十方三世一切贤圣僧’。不如此观想,在礼拜时还会有妄想,若每次拜时,心中如此观想那还有妄想?所以平时礼拜,拜三拜都要如此作观想。

 

‘乃至不能一念净心者’,一念净心,即意业最少的恭敬。若不能做到最起码一念清净心,就是意业不清净,不曾供养三宝。如何才能‘一念净心’?刚才所说拜佛、法、僧的方法,拜时动此心念,好好作观,当时心清净,就是一念清净心,是意业清净供养,同时在礼拜时,三业都做到清净。平时,若在赞叹三宝时,每一首偈念完,再拜一拜,如此成为六拜,岂不更好。普贤十大愿:‘第一礼敬诸佛,第二称赞如来,第三广修供养。’这十大愿,甚至普贤行愿品,大家都很熟悉,但未真正好好做,这是只‘解’不‘行’的缺点。今日这段文,诸位受益必大,比谈玄说妙,更有助益,学菩萨道对三宝最起码之供养不能做到,犹如小孩未学走路,即学跑马拉松,是大错误。经文是用反面的说法,‘不能’、‘不少多’、‘不以’等,即是最少要做到这样,若不这样做,‘是名为犯众多犯’,众多犯即前所说的‘众多突吉罗罪’。以上是说有意不去做的过犯比较重;下文说忘了或恭敬心未提起,经文说:

 

若不恭敬,若懒惰,若懈怠犯,是犯染污起;

 

假如对三宝无一点恭敬心,或懒惰,或懈怠,而不去礼拜赞叹等,这样是犯染污起,染污了清净的戒体,旧译重垢,轻垢中较重的罪过。如果有所违犯,此犯须向一个清净的菩萨忏悔,要向人忏悔才能清净。

 

若忘误,犯非染污起。

 

忘误是事情太多,工作了一天一夜时间都摆在工作上,忘掉对三宝的礼敬。忘掉,此罪过比较轻,犯非染污起。非染污起也叫轻垢,轻垢罪中较轻者。这种忏法只要自己责备自己,勿再犯过,就可以清净,不必向人忏悔,是较轻的违犯。

 

此道理是在‘轻罪’中再分重与轻,因染污了菩萨戒体,要忏悔才能回复清净,‘染污起’的罪过重一点,须向人忏悔,向一位清净的菩萨求忏悔,才能清净。‘非染污起’,则不必向人忏悔,只要自己责备自己:‘我怎么错得这么严重,以后可不能再犯’,或于拜佛时向佛求忏悔更好,即可使罪业清净。

 

上言违犯,下言不犯情形。

 

不犯者:入净心地菩萨,如得不坏净比丘,常法供养佛法僧宝。

 

老实说:没有不犯的。‘不犯’是其菩萨道的修为很高,已得净心地之菩萨,即使一日一夜不去顶礼、赞叹,也没过患,因其心地已清净,经常能以正法,即其已契理之无生法,来供养三宝,那就不算违犯。‘不坏净比丘’,就是证到初果的比丘,对三宝、戒法等都不会破坏。如以菩萨地位,约天台教义来说:别教初住、圆教初信菩萨,已断分别烦恼,地位和声闻初果相齐,叫做‘入净心地菩萨’,就不违犯三宝及戒法,何以不犯?因其常常能以真法供养三宝,其心能和清净法体契合,与三宝不曾相离,故不违犯。像这种人,就是不用身体礼拜、口业赞叹,其心也不会违背三宝,自然不违犯。到此,‘不供养三宝戒’第一条依文字讲完。

 

而此条戒中若一日一夜中,未对三宝之供养、礼拜最起码一拜,最少一偈赞叹,以至于无一念净心等,那就违犯。关于对三宝一天最少三拜,相信大家都能做到。而以偈颂赞叹三宝,赞佛宝可能不会违犯,对法宝可能读经时赞叹到,对僧宝之赞叹平常等于没有,希望大家以后能照此法去做,才不会只有礼拜而无赞叹。这不一定等到受菩萨戒才如此做,只要受过三皈,是佛弟子,就应当要这样学习。受三皈的佛弟子,平时做完功课念三皈,就是念念不忘三宝的意思。因此,不要等到受菩萨戒才这样做,受过三皈的同修们,也要天天这样做才好。

 

平时大家只知拿香、花、种种水果饮食来供养,未注意到自己身口意三业要清净供养,这是最重要的,比用香花灯果之供养更重要。此道理亦出在普贤十大愿中,即‘诸供养中,法供养最’,所谓‘如说修行供养’,按照佛所说的,我们如法修行,就是供养三宝,而按照菩萨戒所说,每天都要对三宝恭敬礼拜赞叹,这种供养功德,超过财供养千万亿倍。这是法供养。

 

这条戒的道理很多:文字说明至此为止,本要附带说明在家菩萨戒轻戒中与这一条戒有关的,第一条供养父母师长,第二十三条得新鲜水果等要先供养三宝,留待下回说明。

 

上回已说过四十一轻戒中‘不供养三宝戒第一’的文字意义,而今在家菩萨戒本大都是六重二十八轻的戒本,故讲经中,若与在家菩萨戒本相关者,也提出来说明。如‘不供养三宝戒第一’与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中‘不供养父母师长戒第一’、‘得新食不先供三宝戒第二十三’相关,故同时说明之。

 

讲前须先知,菩萨戒和七众戒法不同,菩萨戒是通戒,通于七众,因为菩萨戒本彼此互通,所以在家菩萨并非只受、持六重二十八轻戒即够了。其他菩萨戒条只要在家众做得到,都要受持、学习。

 

现在讲菩萨戒本经轻戒第一条,同时说明在家菩萨戒之轻戒第一条,吾人勿以为不供养父母师长犯轻戒,而不供养三宝则不违犯,如此则错,菩萨戒彼此互通的道理即在此。菩萨戒本经第一条:‘不供养三宝戒’是通于在家出家;不论出家、在家人都要供养三宝,而在家人更要时刻不忘三宝,这是学佛的根本,非常重要。但是六重二十八轻没有这一条,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在家菩萨不必供养三宝,那是大错!在家菩萨戒本‘不供养父母师长戒第一’戒文:‘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是优婆塞得失意罪。’其他文字从略,因非专讲在家菩萨戒,故明戒相之文字意义即可。其中‘受持戒已’,和菩萨戒本经中‘若菩萨,住律仪戒’,意义大致相同。‘受持戒已’凡受过在家菩萨戒后,即须安住在在家菩萨戒律仪中,故和‘住律仪戒’之意义相通,只是文字稍异耳。戒条‘不供养父母师长’是反说,正面意义是在家菩萨应当供养父母师长,父母生长我们的身体,恩德很大,一定要报答,故头一条要孝顺供养父母另而‘生我者父母,成我者师长’,师长包括世间出世间师长,世间师长如学校老师,出世间师长包括贩依师、及所有僧宝。所以和菩萨戒本经之‘不供养三宝戒’棺通,由此知师长包括偕宝。‘供养父母师长’在中国文化里是很平常,不说学佛,一般人都要尊师重道,孝顺父母,不学佛都应做到,何况学佛,且受菩萨戒?受菩萨戒而不能供养父母师长,虽说得‘失意罪’‘轻垢罪’即染污犯,看似很轻,实罪过很重。此条到此为止。

 

下乃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第二十三和‘不供养三宝戒’亦相通,故提出说明。‘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麻、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这条戒是说在家菩萨若得到新鲜的饮食:新谷如米、麦类五谷可吃得饱者;还有果类,指一切水果:蓏,指瓜类,如西瓜、哈蜜瓜等。‘菜茹’,即蔬菜。平常得到新鲜、或新出产的谷类、水果、瓜类、蔬菜等好吃的食物,一定要先奉献供养三宝后,自己才食用,乃表示自己的诚意,以至诚恭敬心供养,即表示念念不忘三宝。于有佛堂处,先供养礼拜后再食用,若在外不便亦应默念‘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作如是观后才食用,若不如此做,则得‘失意罪。’

 

‘新谷’的‘新’字,有二义,一为刚出产的‘新’品;二为‘新’鲜的。得到新出产或新鲜的食物,先供养三宝,则不违犯此戒。‘新出产’,并非前无今有,而是水果都有生产季节,如屏东出产‘黑珍珠’莲雾,系高贵品种,年产一次,刚上市时很贵,一斤要壹两百元;若买来食用,要先供养三宝。若为表示恭敬买来供养三宝,当然也很好,然须量力而为不必勉强。所以新出产并非从前没有现在才有,而是生产季节到了,如荔枝龙眼刚上市时较名贵,先买来供佛表示恭敬之意。

 

菩萨戒本经‘不供养三宝戒第一’中云:‘若不少多供养,乃至一礼。’,‘少多供养’,部包括香花灯果等供品供养,若无供品起码拜一拜、一偈赞叹那是最少了,这种说法较周到圆满。至于在家菩萨戒,单讲饮食供养三宝不及其他,只是‘不供养三宝戒中’的一部份,所以两者相关。又文中虽无,义可看出,即二十八轻戒中,将‘得新食须先供佛’列在第二十三,表示前已说明供养三宝之理,‘得新食不先供三宝’尚且违犯,何况平常对三宝不恭敬供养,哪会不犯呢?可见菩萨戒本经包含的范围很广泛。‘供养三宝’应当含在任何菩萨戒中,在家菩萨戒本没这一条,是含在前面经文中。何以故?因优婆塞戒经有七卷,今只列出六重二十八轻之戒条,其他经文对供养三宝之理讲得很多。且优婆塞戒经有‘供养三宝品第十七’,这一品专讲此理,故未一一详列。因此,受六重二十八轻之在家菩萨,单看这些戒条不够,须将优婆塞戒经整本读过,才够受用,才能真正做到在家菩萨应做的功德。

 

在此顺便一提者,世间对供养之水果有不正确之说法,或说番石榴不可供佛,甚至说凤梨也不能供佛,此种流传,真使人莫名其妙。番石榴不能供佛之说,本人小时已听过,乃问长辈,长辈说因为番石榴的种子小,小孩吃下后,会从便中排出,再长成树,树再结果,故不能供佛,我觉得这不合道理。譬如龙眼核虽大,小孩不小心,也会吞下去,再排出来仍会再长成树,这是本人八、九岁时的经验。若如此,很多水果都不能供了?!所以世俗传说不正确,不应再讹传。应知“只要人能吃、都可供佛”其实佛菩萨并不食人间食物,这只表示我们恭敬的诚意。而人不能吃则不可供佛,如橘子还未熟,又青又酸,不可供佛,不然就太不恭敬了。只要人能吃的水果,素的饮食,都可供佛,有些水果摘下后,复经‘候熟’才能食用,这种水果要等熟了,人能吃才可供佛,若未熟拿去供佛,等到能吃,收下来自己吃,则太不恭敬。如香蕉,曾有人拿还不能吃的绿皮香蕉供佛,等熟了,一根能吃,则剥下一根来吃,如此不能吃的供佛,能吃的自己吃,太没道理、太不恭敬了,切不可如此做。凡是水果,须等人‘能吃’才可‘供佛’,否则不恭敬,有罪过。水果如此,其他食品供佛之理亦同。如五谷之类,‘米’要煮成‘饭’才可供佛,若在中午以前,都可先供佛,然后食用,过午以后,佛制过午不食、则此类食品不必拿去供佛。关于此点,要特别注意,凡是食品:饭、菜、水果、瓜类,要供佛,一定要在十一点半以前。即天亮后到十一点半以前的一段时间,佛有受食,才可供养,过午之后,不可供佛。若要食用应怀惭愧心:‘此时不能供佛,但凡夫业障重,不能不吃’才可食用。故供佛亦须注意时间,若过午后非佛受食时间,勿拿饭、菜、水果等供佛,否则是叫佛‘犯戒’,不可如此;又过午才买水果回来,如果可以保留到次日不坏,不妨保留到次日天亮后中午十一点半以前才供佛。饭菜之类不能保留的,晚上食前则要怀惭愧心而食。曾听说寺庙中,早上要念供养,有人就把晚上煮好的饭盛起,等次晨念供时拿来供佛,这是不可以的,必须今天煮的饭今天供佛,隔夜饭叫残宿食,不能供佛,这和水果不同。米饭、面类都一样。还有一点,每逢初一、十五、佛菩萨圣诞要供素菜,六碗、九碗、十二碗,菜当然要新鲜、新煮的,且须煮好人能吃,才可供佛,勿以生菜干货供佛,另外或有供菜做好看,上面都摆香菇,而底下是其他的菜,甚至用米或其他东西垫底,外表很好看,其实是伪装,这绝对不可以。一般凡夫心好伪装,连供养三宝也伪装欺骗佛,此罪过很大。若无很多高贵东西供养,碗盘用小一点,有多少供多少,勿装门面,须实实在在,这很重要。以上都是饮食方面,而供养的范围很大,香、花、灯等道理,都应了解。香须用好香,决不可用便宜的劣香,如:有烟就好,或用很大很粗的香,烟很大,却毫无香味,此要不得,宁可用真实好香,小小一枝就够了,不必贪多,不然劣香,粗大烟多,不但不香,甚至把佛像都薰坏了。或问,家中供有佛堂,而一般寺庙,平常不点线香,即点环香,都是香烟不断,而在家人不比寺庙,有香灯师随时照顾,在家人白天要上班,不点怕断香烟,点香又怕危险,不知如何取舍?就问本人是否要长期香烟不断?其实在家人的佛堂,除了早晚二课点香供佛外,平常不一定要香烟不断。世俗说香烟不断有其原因,即拜祖先希望香火不断,因此一般寺庙才香烟不断。世俗有一种很可笑的谚语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真是可笑,须菩提都已得无诤三昧,一切无争了,佛还争一炉香,哪有此事?‘人争一口气’是事实,人人有一口气就会争。我还有一口气,也会争,但佛绝对不争一炉香,我要争这一口气:‘不能说:“佛争一炉香”,太不恭敬了。世俗之说,或许为联成一对。如此不但不敬,且有轻慢之罪,应切忌之。又问:因环境限制不能点香,是否可做功课?当然可以,心香最好!若不能点香,则不必点香,因佛根本不争此香,点香只表示供佛,环境不许可,用心香即可。‘礼拜’供养是一样的,明白此理,则知应当如何恭敬礼拜三宝。‘不供养三宝戒第一’及附说在家菩萨戒轻戒第一及第二十三说到此。

 

四十一轻戒──贪财物戒第二

 

若吾萨,多欲不知足,贪著财物,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受过菩萨戒者,不论在家、出家菩萨,必须学习‘少欲知足’,反之若‘多欲不知足’贪著于五欲中之财物:金、银、七宝、钞票,如韩信用兵,多多益善,有一万想十万,有十万想百万,乃至亿兆等,此即‘多欲不知足’,菩萨若如此即犯轻垢罪,是犯众多犯即突吉罗罪。而轻垢罪有重有轻,这是较重的,是犯染污起,要对人忏悔才能清净。

 

世间凡夫,谁不爱钱?无人不爱钱,大都不知足,尤其对‘钱’是多多益善,不但大人,连小孩亦想‘钱多多’。从前亲近慈航老法师,曾听过一故事:是说吕洞宾已修成仙,有‘点金术’之功夫,能以手指点石成金,一天出外游方,与一小孩谈天,觉得小孩聪明伶俐,欲试人心如何?见路旁小石,乃以手指一点成金,欲送与小孩,小孩说:‘我不要!’吕洞宾心想:‘难道这小孩有修行,不爱钱?或许嫌少吧!’再见更大石头,又点成金,欲再送他,小孩又说:‘我才不要!’吕洞宾更好奇乃问:‘小的不要,大的也不要,难道你真的不爱钱?’小孩说:‘再大的金子也用得完,用完就没了,我要做什么?’吕洞宾说:‘那你要什么?’小孩说:‘我要你的手指头!你的手指给我,用完再点,永远用不完!’这说明人之贪心无限,欲壑难填。因为世人贪心太大,所以世间种种罪业,大都是为贪财而造成,正应一句俗话:‘人为财死!’学佛,懂得佛法,知‘财、色、名、食、睡’地狱五条根,若对世间财物贪心太大,将来难免堕落三恶道,能懂此理,贪心自会慢慢减少,一切看淡,就能少欲知足。又世间一切,都是苦、空、无常、无我、不净,虚假不实,如幻如化的。俗话说:‘钱财不过是传手宝’财宝在世间,只供人暂时借用耳!它是流动的,经过人手流通而已,那能永久保持?明乎此,则贪心自会渐渐减少,此须对治才不会增长贪心,才能少欲知足。

 

前云多欲贪财,则犯众多犯,下言不犯。请看经文:

 

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摄受对治;性利烦恼更数数起。

 

此段据蕅益大师注解:‘习所成性,各有偏重,如好财、好色、好名、好食……等。菩萨即知生平烦恼习性,何者最为猛利,必当断之’世间凡夫之习性已成习惯,对贪心各有偏重,于财、色、名、食、睡等五欲,人之所贪各有不同,或好财、色……等,此就‘贪财’言。行菩萨道者,受过菩萨戒,应‘知’道自己生平烦恼习性,那种较重,在‘五欲’中,那种烦恼最猛利、最严重,必得想办法先‘断’除之。此是解释前的说明。

 

做人须有自知之明,至少要了解自己,而我们往往反过来尽去了解别人,而不求了解自己,说此道彼,从未观察自己究竟何种烦恼最重?吾等既行菩萨道,应自知平生何种烦恼最重,虽说五条根都要断,须找最重者先想法对治。经文云:‘不犯者:为断彼故’,彼指‘贪心’,为断除贪心之烦恼故,‘起欲方便’,必须对佛法生起‘善乐欲’,即喜欢佛法。欲即希望,想要如何对治烦恼?!乃思惟种种权巧方便之法,‘摄受对治’,摄受,部将对治方法收摄在心中,对治自己心中之烦恼。如五停心观中云:‘多贪众生不净观,多嗔众生慈悲观’,应依佛法所说之对治方法,来对治自己烦恼。以上明有烦恼要对治,下明虽想对治,非一蹴可几。因烦恼之习性很猛利,时时起现行,故云:‘性利烦恼更数数起’,数数即频频、常常。习性与贪心的烦恼很猛利时时生起,不能一下子就对治好,所以注解说:‘若已勤修对治方便,而此“性利烦恼更数数起”,则是无可奈何’。非不对治,常常对治,而烦恼太厉害了,无法马上对治,一面对治,一面烦恼又生起,遇此情况,亦无可奈何!一时对治不了,但当仍起“胜善乐欲”’则不名犯’。应当时时生起胜善乐欲,常想对治,对很殊胜的善法生起爱乐之心,于断除烦恼的心念,生起喜欢之‘乐欲’心,有心对治,未对治好,则不算犯。

 

我们要对治烦恼,一时对治不了,要常常发心对治,久而久之,慢慢就减少烦恼。此情况,也和我们平常念佛时,妄想时时生起之情况一样。每人的烦恼习性不同,若贪财心重,一下子要对治好是很不容易,但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用心去对治。虽对治而对治不了,则算不犯,若完全不对治,则违犯。关于‘为斯彼故,起欲方便’之文字,下文很多夕道理和此相同。对照此段则不详释。

 

要知凡夫贪著世间五欲,而学佛想断烦恼、了生死、定要断除之,否则无法了生死,在此世间,要修到完全断烦恼、了生死、证无生果位──阿罗汉,是很难很难,最利根者须三生,最钝根者要六十劫,才能证阿罗汉果,修起来相当不易。吾人幸有 雪公老师四十年来之领导,指导吾等修当生成就之法──念佛,忆佛念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当生即可成就、往生,吾等须牢记 雪公老师之指导,好好念佛。念佛目标即求生西方极乐世界,勿忘恩师指导,时刻努力精进念佛,贪财之心自然减少。记好!若贪财之心生起,赶快想到 雪公老师,赶快念‘南无阿弥陀佛!’用阿弥陀佛对治,贪心一来念阿弥陀佛,久而久之,贪心都化成阿弥陀佛,贪心一消除,往生没问题。要记好,勿忘 雪公老师之教导。

 

贪财物戒第二至此讲竟,下回讲‘不敬同法戒第三’。

 

四十一轻戒──不敬同法戒第三

 

若菩萨,见上座、有德、应敬、同法者,憍慢、嗔恨,不起恭敬,不让其座;问讯、请法,悉不酬答,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菩萨’包含在家、出家凡受过菩萨戒之七众弟子。义如前说。‘见上座’,‘见’,见到,不论到长老上座处,或长老上座来。当面见到,都是‘见’。‘上座’,若以僧团之立场而论。比丘,出家人有上、中、下座之分别。此则总指在、出家佛弟子,蕅祖解释为‘先受戒者’戒指菩萨戒,即比我们先受菩萨戒者,不论在家出家皆称上座,此乃以在家居士立场而说。又须注意者,在家居士对出家众不论其受戒先后,都是僧宝,皆应恭敬。若对在家居士,只要先受戒者,就应尊敬,故不妨称为上座,此点若不分清,易与出家人混滥。

 

照戒法,以住持佛法之立场,当然要尊敬住持僧宝,故在家居士不可和出家人分高低。因出家人为住持僧宝,不论多年轻,刚受戒,而在家居士即使已受菩萨戒几十年,年纪老大,照样对很年轻、刚受戒的菩萨此丘要恭敬。诸位多是在家居士,对僧团中分上、中、下座之理,在此从略。

 

‘有德’,蕅祖解释为‘具持戒者’,即受菩萨戒后,如法受持菩萨戒者,皆称‘有德’。

 

‘应敬’,乃指上之‘上座、有德’皆是我们应当尊敬的。即对长辈、前辈皆应恭敬。

 

‘同法者’,‘同法’蕅祖解释为‘同持菩萨净戒’,即同样受过菩萨戒者。包括同辈受戒的同参道友及后受戒的后辈。‘应敬’二字连贯上下文,不但‘上座,有德’应恭敬,即‘同法’亦应恭敬。若如法恭敬上座、有德,又能恭敬同法,本是应当,今反而‘憍慢、嗔恨,不起恭敬,不让其座’,则违犯佛制。此段,古德解释‘憍慢’是对‘上座、有德’讲,见‘上座、有德’来,本应恭敬,却贡高我慢,无恭敬心,不起身,亦不让座,或不将好座位让给上辈,此乃对上辈起‘憍慢’心。而对‘同法’或‘后辈’不会起憍慢,是起‘嗔恨’。对‘上座、有德’生起憍慢,对同辈或后辈生起嗔恨。此解出自隋净影法师之‘地持论义记’。蕅益大师注解较简略,不妨参考义记。下文‘不起恭敬,不让其座’,是对‘上座,有德’讲,见上座来,坐者应起身,表示恭敬,若自己有较好座位,应让座给‘上座、有德’,或请‘上座’坐好座位,此则因憍慢心而‘不起恭敬,不让其座’。因戒律规定我们要尊敬长辈,故见长辈来则起身是表示恭敬,或让好座位给长辈也是表示恭敬。如果是同辈或后辈,不起身,不让座,也没关系。而礼貌上起身,或请坐,是应当的。现在是讲戒,戒有一定之理,此对‘上座、有德’言,要起身、恭敬、让座,若对同辈或后辈,不起身,不让座,也不违犯,只是习惯上,与人有自高、无礼之感觉,看来不习惯耳。

 

‘问讯、请法,悉不酬答’,此对同辈或后辈而说。因以同辈、尤其后辈之立场,来求见、问讯,或请说法开示,身为长辈却完全不表示、作答,则违犯戒。故‘问讯、请法’乃对同辈或后辈说。‘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此为罪名,‘众多犯’即众多突吉罗罪——恶作。轻戒中又分重、轻,‘染污起’罪过较重,要向一位清净菩萨忏悔,才能清净。‘非染污起’罪过较轻,仅复自责,不必向人忏悔即可清净。如犯‘憍慢、嗔恨’,‘问讯、请法,悉不酬答’,则犯染污起,须向人忏悔才能清净。

 

若懒惰懈怠,若无记心,若忘误,犯非染污起。

 

若非憍慢,嗔恨,只因‘懒惰’——懒得如此做,或因‘懈怠’——不肯去做,或是糊里糊涂——‘无记’,乃三性中之无记性,即无善恶可记。憍慢、嗔恨属恶,今无憍慢、嗔恨,只是糊里糊涂不用心,没有照做耳,是为无记心。‘忘误’,‘忘’——忘掉,没想到此时该如何做,‘误’是一时无心之错误,并非有心对上座不敬,如此之违犯较轻,‘犯非染污起’,能自责、忏悔自己之违犯,后当如法,即可恢复清净。下之戒条,凡说到‘染污起’与‘非染污起’大致相同,‘染污起’为轻戒之重者,要向人忏悔才能清净,‘非染污起’即轻戒之轻者,只要自责即可清净。下皆仿此不再赘述。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五条‘见四众尊长不承礼拜’戒。‘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见比丘、比丘尼、长老、先宿优婆塞、优婆夷等。不起承迎礼拜问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与地持菩萨戒本之‘不敬同法戒’相同,而二十八轻只列名,未详说内容。故在家菩萨戒之戒相,若无菩萨戒本经对照,则无法完全了解。其内容是说:在家菩萨见到出家‘比丘、比丘尼’即所谓有德、上座二‘先宿优婆塞、优婆夷’,即在家居士之前辈等,应起身承迎、礼拜、问讯。见到僧宝 应顶礼。同伦或在家居士,亦要合掌问讯,表示恭敬,否则,则得失意罪。失意罪和染污起义同。若憍慢、嗔恨则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则犯非染污起。此理须以菩萨戒本经为在家菩萨戒之注解,才能了解。

 

原则上,在家居士应尊敬礼拜僧宝,然习惯上见到长老大德、法师们,能顶礼处必须顶礼。若一般出家众,尤其优婆塞遇见年轻比丘尼众,为免生误会,以合掌问讯为妥。若见长老比丘尼,当然可以向其顶礼。何故说此?盖曾见比丘尼众不习惯受在家居士顶礼,于居士向其顶礼时,反而回拜之。如此在家居士本欲得福反而折福。为免发生此种情况,本人看法是一般见面,问讯为礼即可,若见长老大德,于可顶礼处则应顶礼,不方便处如车站,马路上等公共场合,则合掌问讯即可,否则徒然招来异样眼光,甚至妨碍交通,则得不偿失。以上将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五条,配合菩萨戒本经不敬同法戒第三之戒相,略作解释,以便受持。下明不犯。

 

不犯者:

 

若遇下面十种开缘,没有照上文做到,则属不犯。

 

(第一)若重病,

 

若犯严重之病,卧床不起,即使上座有德来,无法向其礼拜问讯或让座等,则是不犯。(感冒等小毛病不算)

 

(第二)若乱心,

 

乱心指患精神散乱毛病,心定不下来。即精神不正常。而依净影法师解释:乱心乃另有他事牵挂在心,如正办要紧公事,见长者来无法起坐欢迎,则是不犯。此指受当时环境牵挂而做不到,非不肯做。

 

(第三)若眠作觉想,

 

此唐译瑜伽菩萨戒本为‘若自睡眠,他作觉想’较易明白。

 

‘若自睡眠’是自己正睡眠时,不知长老、大德到来,而没去欢迎、顶礼,亦不违犯。

 

‘他作觉想’是长老,大德来,以为你(对方)没在睡,实际正在睡眠,而没去欢迎、礼拜,亦不违犯。

 

‘若眠作觉想’这情况可能不是躺在床上,或许坐著睡著了,而长老来,认为坐著应当是醒的。‘为何不欢迎他呢?’此自己睡著而来人以为未睡而引起误会,则不违犯。

 

问讯请法,悉不答者,是名不犯。

 

‘问讯请法’唐译瑜伽菩萨戒本作‘语言、谈论、庆慰请问’八字,‘问讯’易明白,‘请法’依字义为请说法、或请开示。唐译作‘语言、谈论’,则不一定是说法,或为一般谈话。‘庆慰’是庆贺吉祥好事、安慰失意、不吉。‘请问’即包含问讯、请法。故知唐译范围更广大、清楚。

 

若有以上三种情况,而同法者来问讯请法,皆未回答,是不违犯。此对个人而言。下对时处而言。

 

(第四)若上座说法,及决定论时;

 

‘决定论’唐译作‘宣说诸法,论义决择’,意即说法或谈论诸法,泱择法义等。可将唐译作为决定论之解释。戒文是说上座正在说法或正在开会,讨论问题,虽然见面,没有向之顶礼、问讯请法,则是不犯。

 

(第五)若自说法,若听法,若自决定论时;

 

前为上座说法。此是自己正在说法,若有长老来,怎能去欢迎他向他顶礼呢?若如此做,则说法必中断,会搅乱道场,此情况可不去欢迎、顶礼,则不违犯。

 

或正在听法,如大家正在听经,见长老来,就去欢迎、顶礼,则说法处亦会搅乱。故正在听经、听法时,即使长老来,不去欢迎、顶礼,也不犯。或自己正在做决定论时,如:正与人讲话、办事、开会讨论研究问题,此时手边的事尚未做好,而长老来,无法去欢迎、顶礼,亦不违犯。

 

(第六)若说法众中,若决定论众中,不礼不犯。

 

‘不礼不犯’承上第四、第五。‘若说法众中’自己处在大众说法、听法的时间中,有长老来,不便欢迎,亦不违犯。又自己在决定论众中,如参加大众开会,或参加大众讨论佛理,此时有长老来,不便欢迎礼拜,亦不违犯,故云‘不礼不犯’。

 

下明其他情况:

 

(第七)若护说者心;

 

此唐译瑜伽菩萨戒本作‘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有注解为以前自己对说法者有所违犯,此时若有长老来,自己去欢迎,则说法者见此情况,会不高兴。为保护说法者令生欢喜心,故不去欢迎长老大德,则不违犯。此句若依前文,说法者正在大会说法,自己也是听法者之一,而去欢迎长老,则会搅乱大众,有所不便,此和‘若上座说法,及决定论时’同理,应不必再解释,因大众共同听法时,为尊重、谛听,不便欢迎,应有知客师接待,不必惊动听法者。而言‘若护说者心’,按唐译说法,可能说法者是专对某人而说法。比如请某位法师专为自己讲某一道理,没有其他听众,此时正好有长老来,若是离开,讲者当然不高兴,在此情况下是为‘护说者心’。古时,单独请人为自己说法,是平常事。如玄奘大师到印度亲近戒贤论师。戒贤论师乃专为他一人说法。因此,‘若护说者心’,可能在此特殊情况下。而按唐译之说,是以前违犯过说法者,现在要维护其心,勿令不悦。如果是专为自己说法,不论是否违犯过他,都不应离开,都应护说者心,是理所当然!

 

(第八)若以方便令彼调伏,舍离不善,修习善法;

 

此对同辈或后辈而说。乃同辈或后辈来讲法,有不如法处,曾教过对方,然未接受或改过,若再来请法,即以权巧方便,不接受启请,使其能够调伏,改正过错。‘舍离不善’,即舍弃前非,改过自新而‘修习善法’。为使对方舍离不善,修习善法;为调伏对方故,当他前来问讯请法,悉不酬答,是不违犯。民国初年,持戒精严的弘一大师,他教导学生的方式即如此,若学生有犯戒做错,大师则不吃饭、不说话,待对方改正过错,大师才吃饭、讲话。但在当年,可以这么做,现在就行不通了,可能会饿死。因为今日之下已不讲究这些,改不改过是我的事情,不吃饿死是活该。故有些长老不用此法,有犯错不改者,则用喝斥,甚至打骂之教法。

 

(第九)若护僧制;

 

此对出家人讲。僧制即僧伽制度,中有一条,若僧伽中有人犯戒或违犯常住规矩,教其忏悔改过;在未改之前,不可与之说话、交往,等到改过恢复清净才可再交往。假使有人犯过未改,不向他顶礼、问讯请法,是不违犯。

 

(第十)若护多人意。

 

此是前来的人,是同法、同辈,或后辈,而其人声誉欠佳,一般人对他印象不好。若与此人来往、谈话,恐他人误会‘物以类聚’而生讥嫌,为维护众人之意,以免众人造业,而不向他问讯请法,亦不违犯。

 

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第五,只说明得失意罪之戒相,而无开缘,因此有人在马路上看到出家人硬要顶礼,可能是受到文字影响。或许未看过菩萨戒本经,今日研究本经,知道道理相通,才能将菩萨戒持得清净。而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第二十五:‘在五众前行戒’,是说在家居士不可走在出家人之前,戒文‘……道路若在比丘,沙弥前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出门走路,有出家人同行,应让出家人在先,在家人居后。若在家人反而在前,则是不恭敬三宝,乃违犯二十八轻第二十五条戒,犯失意罪。此与尊敬同法,长老们相关,故合并观之。

 

以上戒讲竟。其中有几项文字上的问题须提出说明,就是‘非染污起’的问题,此‘不敬同法’戒︰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但在第一‘不供养三宝’戒︰若懒惰,若懈怠犯,是犯染污起。为何有此差别?是因在不供养三宝戒中,是对佛法借三宝,不是单对某人,即使僧宝,以住持僧宝之出家人来说,亦是对整个僧宝,不是单对一人,所以罪过较重。而不敬同法戒是单对一人,所以懒惰懈怠所犯罪过较轻。此即差别所在。

 

以前曾说过,佛制戒律、戒条,皆属事相,应按条文,一条一条分清,重的就是重罪,轻的就是轻罪,不犯就是不犯,要将重、轻、开缘的道理分清楚,才不致生错误,讲戒不能和讲经一般,可以自由心证,必定要有根据,所以对戒律的研究,犯相的重、轻、开、遮,要分清楚,才算对戒法真正明白,也才能将戒持好。

 

不敬同法戒第三,其宗旨在那?重点是要所有佛弟子,不论在家出家,彼此互相尊重,非常和合,戒律中有句话‘如水乳合’。佛弟子中,皆能彼此互相尊重,对长老、大德,都一律恭敬,对平辈之同参道友,互相切磋琢磨,彼此勉励爱护,对后辈则好好领导,使了解佛法,解行并重。后辈能尊敬长老,长老能爱护后辈,大家都非常和合融洽,如此则僧团,在家居士、护法,都能非常圆满而一心向道。大家应知,不论在家出家,都是佛弟子,就是一家人。一个家庭中,有长辈、同辈、后辈;在佛教的大家庭中,以我们做人的立场,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如何做,戒文中说得很清楚,大家若能如法持戒,则不愁佛法不兴。因此,研究戒文,不只看犯不犯而已,而是教我们如何做佛弟子,也就是教我们如何做人,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下左右前后,都能一一如法,那真是天下太平!

 

大家都修念佛法门,将来要求生西方极乐世界,亲近阿弥陀佛。极乐世界是莲花化生,是诸上善人聚会一处。而今大家皆按第三条戒法去做,在自己立场,上下左右前后,皆能如法,对上能尊重,对下能领导,大家和合同住,现在即等于在极乐世界诸上善人聚会一处。现在就要造极乐世界上善聚会的好因,将来才能得生极乐世界上善聚会的好果,此对念佛者,有很大帮助,若不能如此做,就不算是佛弟子!

 

 

 

四十一轻戒──不应供戒第四

 

此戒全对出家菩萨而讲。在座多为在家菩萨,故略知其义即可。

 

若菩萨,檀越来请,若至自舍,若至寺内,若至余家,若施衣、食、种种众具,菩萨以嗔慢心,不受,不往,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菩萨’,在家菩萨不能接受供养,出家菩萨,不论比丘、此丘尼,都可接受供养,此戒说明在家施主,请出家菩萨,到其住处,或到寺中供养菩萨。

 

‘檀越’,檀是梵语檀那之简称,越是中文,檀那中译施主,即布施。因发心修布施功德,能超越贫穷海,故对施主,称为檀越,能由布施而超越贫穷之海。‘檀越来请’,在家学佛居士,欲供养出家人,即到出家人所住僧伽蓝中,请出家菩萨,接受其供养。请至何处?‘若至自舍’,‘若’为假定词,不一定。有些施主喜欢出家菩萨到其家中接受其供养,则请至家中接受其供养,则请至家中,‘若至寺内’寺指出家人所住寺庙,有些施主到寺庙中打斋供众、供养出家菩萨。‘若至余家’,余是其余,即除了施主自舍及寺庙外,到其他清净、可设供养之处,去供养出家菩萨。自舍、寺内,余家,是设斋供养之处,下文说明供物。‘若施衣、食、种种众具’,‘若施’二字贯下文,‘种种’即种类很多,或者布施衣服、饮食,‘种种众具’,或者布施种种众具。‘众具’,供养出家菩萨日常用品等等。平常讲供养,有四事供养,以四种事物供养出家人,即衣服、饮食、卧具、汤药。种种众具包含卧具、汤药,总之日常生活所需物品都包含在内。一般供养出家菩萨,大都先用食物,比如请去吃饭,佛制出家人本是托钵的,在家居士如果要请出家菩萨去供养,就不必出去托钵了,请到家里来,或把东西送到寺庙里或其他清净可设斋供养之处,而供养饮食时,同时带著日用品、衣服、三衣钵具都可供养,凡出家人,缺少者皆可供养,若有病,可以供养医等,差不多以饮食为主,其他物品可同时供养。‘菩萨以嗔慢心,不受,不往’,有在家居士请出家菩萨去供养,但是菩萨动了嗔恨心,或我慢心,‘不受’,不接受施主所送之物,‘不往’是请到施主家或他处接受其供养而不前往。‘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这是突吉罗罪。如果是嗔恨心、慢心、不接受施主供养,不受、不往。则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此罪较重,要向一位清净的出家菩萨忏悔,才能恢复清净。

 

下面讲不犯,是开缘,有十一种:

 

不犯者:若病,

 

第一种是生病,出家菩萨有病不能接受人家供养,是不违犯。

 

若无力,

 

无力是没气力。无力的原因,是大病初愈,元气尚未恢复,故不接受供养,不违犯。

 

若狂,

 

狂,精神散乱,不正常,不接受供养,不违犯。

 

若远处,

 

出家菩萨或住在深山、远处,若应在家居士之供养要花很多时间,为了自己要修行,不浪费时间,如此不去,也不违犯。

 

若道路恐怖难,

 

虽然住处不远,但是到在家居士住处之途中,有恐怖、危难之事,如有土匪、强盗、猛兽等,会发生生命危险,则不接受供养亦不违犯。

 

若知不受令彼调伏,舍恶住善,

 

施主发心供养,或非真正发心、或附带其它条件,如此接受供养,徒增施主罪业,为调伏在家施主,不接受其供养,令其反省,舍弃附带条件之恶法,而安住善法,引发其真心,修学佛法。如此为调伏施主不如法处,令舍恶住善,不受供养,是不违犯。此从文字上不易明白。如今盛行选举,或见寺庙中出家众多,为拉选票,乃请住持或当家吃饭,接受供养,吃了人家的等于卖票给他,到时得投他的票,在此情况下,不接受供养,并不违犯。此例子本人常会遇到,一概不接受。此乃说明,布施者为其他目的有附带条件,不为修福而供养,可不接受。

 

若先受请,

 

请供养者多,先已接受别人启请,则后来者来请,不接受,亦不违犯。

 

若修善法不欲暂废,为欲得闻未曾有法,饶益之义,及决定论,

 

此第八条,内容有三段意思。

 

‘若修善法不欲暂废’,是说出家菩萨在此段时间,正专修一种法门,或正打七,或正修观等,为令所修善法能快成熟,得到三昧,不愿被打岔,使心散乱,影响修法成就,不接受供养,亦不违犯。

 

‘为欲得闻未曾有法,饶益之义’是说正在听说法,比如,此段时间请高僧讲经说法,所讲之法从未听闻,甚是微妙,若接受供养,则无法听闻微妙之法,不得丰饶之益。为得未曾闻法最殊胜之理,得丰饶之益,则不接受供养亦不违犯。‘及决定论’,或正在研究佛法,或正在办一件重要佛事,或正在开会等,因此不能接受供养亦不违犯。

 

以上第七、八两条,若不能接受供养,应跟施主说明原因,表示接受其诚意,以免发生误会。第六条则不能明说,应权巧方便说明,以免得罪人,惹出无谓之麻烦。

 

若知请者为欺恼故,

 

有时施主也会找出家菩萨之麻烦,或开玩笑,或瞧不起、或欺负、或故意恼乱,毫无诚心,而请出家菩萨吃饭供养,若知其情,则不接受亦不违犯。

 

此是戒律上之条文,真正懂佛法之居士,决不会如此,但在戒法上,必须有此规定,否则遇此情况,不接受又犯戒,接受了又增烦恼,故须订此条文。

 

若护多人嫌恨心故,

 

此明请供养之施主,可能不擅做人,众人对其印象不好而嫌恨之,若接受其供养,众人知之,误以为出家菩萨也和他同类,如此则影响僧伽名誉,为免讥嫌,不接受供养亦不违犯。

 

若护僧制,

 

僧即僧团,僧团共住有其规定、制度。为何不许接受供养?此有二因。一、在家菩萨有特殊情形,僧团中会举行‘学家羯摩’,此情况不接受供养是不违犯,此为护僧制。何谓‘学家羯摩’?乃因佛世,有一多财居士,发心供养三宝,后来闻法修行,证到初果须陀洹,而无‘我相’,对钱财不生执著,乃尽散家财悉数布施,使得家小没饭吃,引起一般人误会:‘出家人毫无慈悲心,尽接受供养,使他家小没饭吃’佛乃制定以后证初果者,家中无法供养,僧团部举行‘学家羯摩’,通知大众,不可再接受此家供养。在此情形不去接受供养是不违犯。而今在家居士要证初果,恐怕不易。二、僧团中依声闻戒律,不可接受别请,例如,寺中有住众五十人,若施主来请供养,须依常住规定,按顺序轮流接受供养,不可随便单独接受供养。那是别请,即施主特别只请一人,不按僧团所制次序接受供养。例如只请自己的师父,或高僧大德,而他未轮到僧次,若未得常住许可而接受供养,则犯‘受别请’之戒法,有此原因,为护僧制,不接受别请,亦不违犯。

 

此戒完全对出家菩萨讲,而在家居士若发心供养,能明白此理,在请供养时,若有以上情形,出家菩萨不接受供养,应生欢喜心。则彼此都有利益,此虽非在家人之戒法,听后亦有好处。‘不应供戒’至此讲竟。

 

关于供养之问题,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戒中,有三条与供养有关,亦说明之。二十八轻戒第九‘受用僧物戒’,即受用出家人所用之物。在‘不应供戒’中提到‘若至寺内’,在家人到寺庙设斋供养出家菩萨,难免用到出家人之物品,故须加以说明。戒文‘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受招提僧卧具床坐,得失意罪。’招提僧,招提为梵文,中译四方,即四方僧。‘招提’可指寺庙。‘卧具’即床、坐位等。床供睡眠用,座如凳子之类。本来寺庙之物是出家人所用,在家人不能使用。因此,有人到寺庙中,不但不敢坐卧,甚至连茶水也不敢饮用,真是苦死了。要知将寺庙中僧团用品,变为己有,自己受用,那决对不可,则犯此戒,若将僧团之物带回家中,则犯偷盗。若到寺庙或暂坐、或喝茶、或休息。明知僧团之物,只是暂时供用,并无占为己有之意,则不违犯。

 

中国佛教出家众住寺之情况,与佛在世时,及现在南传佛教都不同,南传佛教之寺庙,并没准备客人用物(今则不知)。依戒律,佛世可能如此;而中国佛教寺庙,有出家人专用之寮房、用物,另有客堂、客厅,其中茶水用具齐全。另有客房、卧具等专用设备,所以在家居士,暂时借用,并不违犯,只要不用出家人用物即可。又须特别注意者,长老大德,尤其师长床座切不可坐,否则有罪过。所谓‘礼座’,即到师长住处而长老、师长不在,则向其座位顶礼,此乃真正礼坐。与向其本人礼拜,功德不殊。今人不懂以为必须对著师长礼拜,其实礼拜座位即是礼拜其人。二十八轻之第九,说明勿用出家人专用之物,专为客人准备者即可受用。今之习惯到寺庙供养金钱,而常住供养饮食,则可方便受用,勿因此戒,而不敢饮食、坐卧,则太拘束矣。

 

另有关饮食者二:

 

第二十六条‘借食不公分戒’戒文‘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得失意罪’在僧团中当行堂,于过堂时分饮食给出家人吃,叫‘僧中付食’,‘若偏为师’若偏为自己师父‘选择美好’在菜肴中选择最美好的,分给自己师父吃,或‘过分与者’过量给自己师父或某人,如此不公平之做法,则犯‘失意罪’。在家人发心到寺庙修福、当行堂,应依规定一律平等,若不公平则犯‘不公分戒’之戒法。若私有之物,则可供养师父。若师父、长老,因年老、牙齿损坏,或身体不好,则可选择柔软易食,彼能受用者与之,并不违犯。此为特殊情况,若大家都很健康,则应平等公分。另第十四条‘残食施四众’戒文:‘若以残食施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残食,自己吃剩之残余饮食,以之供养出家比丘、比丘尼,乃至在家优婆塞、优婆夷,此甚不恭敬,则犯此戒。不论在家、出家,若是常来往之同参道友彼来时,正值我们要开饭或刚开饭,因彼此很熟,怕耽误用饭时间,则不必再准备,可请他一起用饭。因二十八轻戒中之三条,与‘不应供戒’有连带关 系,故在此提出说明,使在家居士明白所受戒法。

 

四十一轻戒──不受施戒第五

 

此亦偏重出家戒法。上文是请出家菩萨去供养,此是在家居士以金银七宝等供养出家菩萨。

 

若菩萨,有檀越以金、银、真珠、摩尼、琉璃,种种宝物,奉施菩萨;

 

若有在家施主,以金、银、真珠、摩尼、(中译如意珠)琉璃,或其他种种宝物(如钻石等)来‘奉施菩萨’,即布施、供养受过菩萨戒者,此较注重出家菩萨,而在家菩萨不为己用,为救济众生等慈善事业,也可接受,是为众生而受。

 

菩萨以嗔、慢心,违逆不受,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施主以宝物供养时,菩萨以嗔恨心或贡高我慢心。‘违逆不受’,逆即不顺,不随顺,违逆施主供养心意而不接受,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起’。此罪较重,须向一个人忏悔才能清净,此犯染污起。

 

舍众生故。

 

此明犯染污起之因。因众生肯发心供养、布施,应接受之,以成就其功德,令生欢喜心;若不接受,甚至发嗔慢心,则犯舍离众生,最大之过患。菩萨重在摄受众生、爱护众生,使众生之功德、道业能进步。而今众生供养菩萨,菩萨不接受,则舍离众生,使之不敢亲近,此过失较大,故犯染污起。

 

上文因嗔慢心不接受供养,而犯染污起。下文:

 

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若非嗔慢心,乃是懒得接受、懈怠,不肯发心接受,此亦‘犯非染污起’,罪较轻,自己责备自己即可清净。下言不犯,有八种:

 

不犯者:若狂,

 

狂,即精神有毛病,上已言之。

 

若知受已必生贪著,

 

若自知接受金银宝物,会起贪心、爱著之心,则对道业有很大妨碍。唯恐生贪爱心而不敢接受供养,是不违犯。金银财宝摆在眼前,谁不起贪?此事端看自己。凡夫易利令智昏,见利忘义,故为怕自己增长贪爱心,不接受是不违犯。

 

若知受已施主生悔,

 

若施主一时生欢喜心,而将高贵之物供养菩萨,事后或许寝食难安而后悔不已,若知此情况,不接受是不违犯。

 

若知受已施主生惑,

 

惑,疑惑,若知道接受供养后,施主会生疑惑,则不接受亦不违犯。何种疑惑:如果生起自己供养此高贵之物是否有功德?若使受者生起贪心,岂不毫无功德?若布施后对方不会使用此高贵之物,岂不可惜等,生种种怀疑,此种布施毫无意义。

 

若知受已施主贫恼,

 

若知施主以高贵之物布施,接受后,其将贫穷,而生出烦恼,则不接受亦不违犯。

 

若知是物是三宝许,

 

‘三宝许’,即事先许愿要供养三宝。若知施主之金银宝物,事先已许供养三宝,菩萨到来而供养之,则不接受并不违犯。

 

若知是物是劫盗得,

 

若知宝物是偷抢而得,以之供养菩萨,则不接受并不违犯。

 

若知受已多得苦恼,所谓杀、缚、谪、罚,夺财,呵责。

 

若知接受金银宝物会得诸苦恼、生诸问题,如有生命危险、被缚、或被谪降,或受法律处罚,或遭抢夺财宝,或受呵责等情形发生,则不接受并不违犯。

 

此八开缘中,除第一外,余皆有一‘知’字,意即若不知情,纵然接受亦不违犯,若知情而不接受,是不违犯,重在‘知’字。再分别出家与在家情形,出家人如依声闻戒律,比丘、比丘尼,不可手持金银七宝,甚至沙弥戒第十亦云不可手持金银等物,依此说则根本不可接受。而在此是以菩萨之立场,菩萨专为利益众生,若所得之物,于众生有益,则可接受。然此与声闻戒律冲突,故出家菩萨以菩萨立场,可以方便接受,然必须接受后不为己用,专为做佛事、救济慈善等种种功德事业,方可接受。而在开缘中,除第一外,都很可能发生,尤其是‘若知受已必生贪著’,众皆知管宁与华歆之故事,华歆掘地挖到黄金,赶快拾起观看,若非管宁在旁,必定占为己有。自省是管宁或华歆之类?若为管宁,可以接受。在家居士本不可接受供养,若为办佛事,做慈善、救济,或三宝功德事业等。总之,不为己用,方可接受。而高贵财宝,如发心布施、供养,亦不能公开,因财不露白,否则会发生开缘第八条所说之危险,而引发烦恼,则不划算。以上‘不受施戒’第五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施法戒第六

 

若菩萨,众生往至其所,欲得闻法,若菩萨,嗔恨悭嫉,不为说法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施法,是自己懂得佛法,有人求法,而不肯布施,则犯此戒。

 

若受菩萨戒,且懂得佛法者,‘众生往至其所’有众生来到其处所,‘欲得闻法’。众生到菩萨处,不为其他,是为求法,希望听闻佛法。菩萨遇此机缘,应发心布施佛法,‘若菩萨,嗔恨悭嫉,不为说法者’,若此菩萨嗔恨心重,见有求法,不但不欢喜,反生嗔恨心,甚至悭吝嫉妒,而不为之说法。

 

关于‘嗔恨悭嫉’及‘所求之法’,据地持论义记解释:求法有二:一是求说法,一是求经典。为此嗔恨悭嫉乃具二义,‘嗔恨’之因是不愿说法给对方听,且嗔恨心越来越重,使人见之害怕。何以动‘嗔恨一心?可能是求法者礼貌欠周,引起说法者不悦而动嗔恨心,以至不为之说法。何以‘嫉妒’?亦可能是拥有经典,而对方来求,恐怕对方学成胜过自己,所以悭吝嫉妒,不愿送经典给对方。

 

古时印刷术不发达──经典大多用手传抄,非常难得,若有刚写好之经典,甚为宝贵,对方来求不轻易送人,且怕将来别人胜过自己,因而悭吝嫉妒,亦有可能,因为凡夫心,多半具嫉妒心,怕人超过自己,而不愿布施乃是常情。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动嗔恨心或悭吝嫉妒而不肯布施,都犯众多突吉罗罪。是轻垢罪中较重者,须向一位清净菩萨忏悔才能清净,所以是犯‘染污起’。

 

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若因懒惰心,懈怠心而不肯发心说法,并非动嗔悭嫉心,则‘犯非染污起’,自己责备自己就可恢复清净。同属轻戒,而分重轻,其分别在于动嗔恨悭嫉心,则犯较重,非嗔恨心等,只是懒惰懈怠,则犯较轻,菩萨戒,较注重心地上之分别犯不犯。有无嗔恨悭嫉,是内心之事,全凭良心判断,由心地上分辨重轻。若有所违犯,是否可以避重就轻?自己明明犯了嗔恨悭嫉心,而不承认,只说懒惰懈怠而已,这样避重就轻,其罪更重,不会消灭。

 

此戒通于在家出家菩萨,凡受菩萨戒者,皆需遵守,在家菩萨亦有懂很多佛法者,人家来求,随己所知,应说给对方听,不过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若强不知以为知,则违背因果,将来罪过更大,古有说错一字,而堕五百世野孤身。切须谨慎!

 

此戒与前之重戒第二条悭惜财法戒,有相似之处,须加分别。此有三种说法,第一、前面重戒是财法同时悭惜不布施,故犯重戒,失掉戒体。此只说对法之悭惜,财法分开,故判为轻戒。第二,根据梵网经菩萨戒,不但悭惜财法而已,且加毁谤、骂辱对方,故经云:‘非但不施,反更骂辱’。如此,则更严重。而此戒只因嗔恨不布施,故犯轻戒。第三、约心地之烦恼分上、中、下三品,而判罪之重轻。若为心地之上品(最严重)烦恼所犯之戒则属前文之四种波罗夷法,会失戒体;此就中下品烦恼而说,所犯不施财。法之罪,属轻戒。此和前文重戒之分别,因较复杂,故须细心,才能分辨清楚。

 

不犯者:若外道求短,

 

外道,即佛教以外之宗教。其他宗教若来求法,是欲在说法中寻短处、找麻烦,并非诚心求佛法,则不施法给外道,是不违犯。

 

‘外道’:外对内而言,同样是学佛,对佛法本身言是内道,佛法以外之宗教──即佛法以外之道门,吾人称之为外道,乃分别是否为佛教徒耳,并无辱骂之意,慎勿误会。‘内外’亦本行、外行之分,如学佛、佛法为吾本行,佛法以外即非本行,故云外道,乃内外之别耳。又佛是心内求法,他教不懂心法,往往心外求法,故称外道,亦有此义。

 

以上略分辨何为外道。并非外道求法全都不应,此句主要在‘求短’二字,若有意求短,不利佛法,可不布施法。若外道宗教家诚心求法,仍应布施佛法。

 

若重病,

 

菩萨有病,且很严重,有人求法而不说,是不违犯。

 

若狂,

 

狂,此约双方:若菩萨本身当时精神不安定、不正常,不说法并不违犯;另一情况是来请法者,为狂乱心者,不说法,亦不违犯。

 

若知不说令彼调伏,

 

为调伏请法者,不为之说法,是不违犯。此乃师生之间常有之情,如亲近某高僧大德,平时不用心听,忘了再来请求,一再发生此事,则不应之,使知请法非轻易,而用心听法,才能得益。故为调伏,不为说法,是不违犯。此可类推其他。此‘知’字甚要,须真知,不能假知。

 

若所修善法未善通利,

 

若自己正修一法门,且所修法未到成就之时,或期限未满,不便为人说法。如修行中禁语,为专修一法,不为说法,亦不违犯。另外,对方所请之法,自己还未研究彻底,尚未通达明了,则不为说法,亦不违犯。

 

若知前人不能敬顺,威仪不整,

 

此指来请法者,威仪不如法。若知来请法者,非真正起恭敬心,顺从所说佛法修学,或请法时,威仪不整齐。依戒律。若讲法者在低坐位,听法者在高坐位,此即威仪不整,为尊重法故,不能为其说法。或有听法者,不知端坐恭敬,甚至全无威仪,例如摇晃双腿心不在焉,或听法者卧床,说法者坐著,此亦不可。或晚上聚会,卧床讨论佛法,说听皆卧床上,此太不恭敬佛法,故卧床绝对不可说法。或有听法者手拿兵器、武器,则不可为其说法,总之,听法必须端坐恭敬,中规中矩。另外,请问佛法者,亦须懂得请法规矩。有人手拿经本即问:此字你念什么字啊?或问:你对此某义的看法怎样?如此问法,不合法也。受问者,可以不必为说。故请法必须‘敬顺’,须有恭敬,且又顺从佛法来修学。凡请法,必定要‘请问’,请其指教、开示。

 

若彼钝根,闻深妙法生怖畏心,

 

若请法者所问为深妙佛法,譬如‘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等高深佛理,而其人根器甚钝,若为其讲解,不但不能理解,反而生起恐怖畏惧之心,遇此情形可不为其说高深佛法,而不妨为其说浅显佛法。

 

若知闻已增长邪见,

 

有一部分人,喜欢听空理,讲般若、讲性空。空,在佛法中是很深之道理,彼等听后,会增长邪见,变成恶取空,若如此,则不可对其讲空理。此句亦重在‘知’字,知道对方听后会增长邪见,才可不对他说,若不知则不能如此做,故‘知’是要能观机、观察众生之根机,此非普通凡夫所能做到。

 

若知闻已毁呰退没,

 

若知对方听过其所问之佛法后,会用言语毁谤,甚至退失善根;何以会有此情况?如其等问修多久才能成佛?若依经论对其明言要三大阿僧祇劫,三祇修福慧、百劫种相好,然后才能坐菩提树下成佛,要经历长久时间,具足六度万行、功德福慧都修圆满,才能成佛。对方听后不但不信,甚且毁谤,说那有此事?宗门说‘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当下就成佛了,为何还要无数劫!这简直是瞎说等等,生起毁谤之心,甚至退失善根,若知此情,可以不对其说法。此亦重在‘知’字,故要真知。

 

若彼闻已向恶人说。

 

若知此人来请法,听后会将所听之法转向恶人宣说,恶人即反过来毁谤佛法而造业,若有此情形,可不对其说法。此句应当亦有一‘知’字。为何不可以向恶人说?此须看是那种恶人,若其习性只喜造恶业,没有宗教信仰,对他说法,他不会毁谤,则说亦无妨。若此恶人,可能信仰他教,将其听过之法讲给其他宗教家听,彼等可能从所听之法中找到佛法之短处,而来破坏佛教,是将此情形称为恶人,并非凡是恶人都不可为其转说佛法,须看情形,若恶人听后会种善根、有好处,则说亦无妨,若说了,对方会破坏佛教,造罪业就不行。

 

十种开缘已说完,说法甚为不易,如对佛法没有真正彻底明白,说起来就很难契机。最好是大开圆解,对整个佛法都了解,说时都能照顾得很周到,不会发生问题。但是要做到大开圆解之境界很不容易,故初学凡夫,懂得一句说一句,懂得两句说两句,不懂得就老实告诉对方自己还不懂,不能讲给他听,真对不起。绝对不可不懂装懂,则瞎人慧眼,罪过甚大。说法不易,须特别小心。

 

本人平常都抱持一种主张,说法一定要有根据,绝对不说无根据之言,有时难免口语之误,一旦发现,则要更正,不可怕难为情,因为说后对方则信以为然,若不修正,大家就跟著永远错下去。或许听者会去找经典证明,能如此做者很少,因为跟著错,这情形很会伤害到后来的一切法施,所以若发现错误,要随时修正才好。此戒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教悔罪戒第七

 

知道有人犯罪造恶业,而不教其忏悔,消除恶业,则犯此戒。

 

若菩萨,于凶恶犯戒众生,以嗔恨心,若自舍,若遮他令舍,不教化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戒通于在家、出家。‘于凶恶犯戒众生’,不度他是犯戒。凶恶、犯戒。应是二事。凶恶,是一般很凶很坏之人;犯戒,指学佛受戒后之七众弟子,中有烦恼障特重。不能如法持戒者。故于‘凶恶犯戒众生’,应为凶恶众生与犯戒众生两类。遇此二种人,不但不度之。且以‘嗔恨心,若自舍’。动嗔恨心而舍离之,‘若遮他令舍’,遮乃遮止,发现有菩萨心要度他,却遮止,阻止其度化。‘不教化者’,自己不教化,别人发心教化,竟阻止之,如此则‘犯众多犯’,犯突吉罗罪,‘是犯染污起’。这是以嗔恨心而犯染污起。

 

若懒惰懈怠,若忘遮他,犯非染污起。

 

若非填恨心舍凶恶犯戒众生,只因懒惰懈怠,而不度化;或他人正教化时,自己忽然忘失。于无意中阻止其教化,此乃不该阻止而阻止之,并无嗔恨心。则‘犯非染污起’,罪过较轻。

 

何以故?

 

此乃疑问词,为何不度凶恶犯戒众生则犯戒呢?

 

菩萨于恶人所起慈悲心,深于善人。

 

菩萨平等度化一切众生,于一切众生中,善人固须度化,而彼等既晓修善,则不至作恶;然恶人所作恶,将来必定堕落,故对恶人更须生起大慈悲心,比对善人之慈悲心更要殊胜。比如父母生有五子,当然平等爱护,其中一位得重病者,父母当然特别爱护生病之儿。盖若不特别照顾,则有生命危险。此父母比喻菩萨,儿子比喻众生,生病之子比喻凶恶犯戒众生,因业相烦恼病最重,不先度之则会丧失法身慧命。将来堕落,问题更严重。故对凶恶犯戒之人,更要先行度他,不可舍离,方是菩萨道。

 

不犯者:若狂;

 

狂,亦约双方,一为菩萨本身精神有毛病,不能教化,不违犯;一为凶恶犯戒众生精神有毛病,度化之亦无法接受,故不度亦不违犯。

 

若知不说令彼调伏,如前说,

 

若知凶恶或犯戒众生,不待度化、教化,自有因缘令他改恶向善。则不度化亦不违犯。

 

若护他心,

 

他指其他众生,若教化凶恶、犯戒者,则他人误会菩萨同流合污,因而造口业、生讥嫌。故为护持其他大众道心,不使造口业,不度化亦不违犯。

 

若护僧制。

 

此对出家人言。僧团中有一定之制度,出家人若犯戒,必须忏悔,为其作忏悔羯摩,之后仍不悔改,僧团规定不许接近其人,须待其忏悔改过,方可接近之。故为护僧团制度,而不度他是不违犯。

 

欲度凶恶、犯戒者,甚为不易。若无相当定力及高深智慧,则办不到。以彼此都在苦海中漂流,不在岸上,度他力量自是不足。故须自己如法。持戒清净。才有力量感化凶恶犯戒众生,此即身教胜于言教。

 

附带说明二十八轻戒之第六条,‘见四众毁戒心生憍慢戒’。其内容与‘不教悔罪戒第七’意义相近。戒文:‘若优婆塞受持戒己,若见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毁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胜彼,彼不如我”,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此约憍慢心而制戒。说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将所受戒法毁破。吾人知道后,在心中,甚至口说我胜过他,他不如我,他犯戒,我没犯,我持戒清净。若生此憍慢心,亦犯失意罪,与染污犯相同。此与‘不教悔罪戒’之不同是‘不教悔罪戒’中。包括凶恶犯戒,范围较大,而在家菩萨戒只就四众犯戒而说,范围较小;菩萨戒本经是约嗔恨心。不肯度他、教化他而犯戒。在家菩萨戒是说动憍慢心,有以己胜他、持戒清净等念头。两者范围不同、所起烦恼不同。

 

今值末法时代,说句老实话:不论出家比丘、比丘尼,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其所受戒,要做到持戒究竟清净,甚不容易。尤其出家人之戒法,非常微细、繁多。所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稍不小心,即易违犯,谁敢说持戒清净呢?我等应发忏悔心,随分随力,尊重佛所制戒,在能力所及之范围应好好受持,以此态度来学戒、持戒。若见他人有不如法,违犯之处。应当反省,检点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勿生憍慢心。说到度他,自犹未度,遑论度他?菩萨阶位很多。从初发心之凡夫,经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乃至等觉。都是菩萨,凡是菩萨,皆须受持菩萨戒。故菩萨戒本经所说之戒法。范围很广大。包含三贤十圣所修。皆在此戒本中,故‘不教悔罪戒第七’所说者,非吾等凡夫所能办到。自己持戒若末清净,要教化凶恶犯戒者,则不易做到,不过十住以上之菩萨做得到。吾等既然受了菩萨戒。已发大愿,要尽力量慢慢去学习,能做多少算多少。

 

此说明教化凶恶、犯戒众生,以后还讲到有众生应以神通教化而不用之,亦犯戒。此更非吾等所能做到。戒波罗蜜,须至佛地才圆满,初学凡夫怎能完全做到?但我们要发愿学习,因此。我们更要深信、切愿、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亲近阿弥陀佛,得不退转。即可到十方世界去度化众生。那时神通变化,随缘度众,即使再凶恶、再多犯戒之人。都有办法教化。我们知道在娑婆世界,戒度不易修圆满,更要赶快发心努力精进念佛,不忘自己所修念佛法门,才能修得戒波罗蜜究竟清净。

 

四十一轻戒──不同声闻戒第八

 

此有二意:一者,护众生戒,应须同学,不同则犯。二者,少方便戒,不应同学,同学则犯。

 

若菩萨,于如来波罗提木*中,毗尼建立遮罪,护众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同声闻学。

 

此指菩萨比丘。既为出家人,便应同出家法也。

 

何以故?声闻者,乃至(不过)自(己)度(脱生死耳),乃至(亦须)不离护他,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而)学(诸比丘)戒。何况菩萨(自利利他之)第一义度,(岂可反不学此比丘戒耶?)

 

以上是以声闻同学。以下是不与声闻同学。

 

又复遮罪(中,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世尊(单)为声闻(人)建立者,菩萨(虽为比丘,亦)不同学此戒。何以故?声闻(人,专为)自度(而)舍他,(所以)应住少利少作少方便,非(可谓)菩萨自度度他,(亦)应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也)。

 

此明不与声闻同学所以。以下列出不共学戒:

 

菩萨为众生故,(当)从非亲里婆罗门、居士所,求百千衣,(是为一。)及(彼居士等)自恣与(衣,但)当观施主堪与不堪,(不拘多少,堪则)随施应受,(是为二。)如衣、,钵亦如是,(是为三。)加衣钵,如是、自乞缕,令非亲里织师织,(亦如是,是为四。)为众生故,应畜积憍奢耶(此翻虫衣,即是蚕绵)卧具、坐具,乃至百千,(但许为众生畜,不许自用。是为五。)乃至金银百千,(为众生故,)亦应受之。(是为六。)如是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之)声闻遮罪,菩萨(比丘)不共(声闻)学。

 

以上是列出菩萨比丘不共声闻比丘学的‘少利少作少方便’之六条戒。此下结犯。

 

(既已)住菩萨律仪戒,(便应)为诸众生,(不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若嫌恨心,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住少利少作少方便,犯非染污起。

 

这一条戒,是出家菩萨戒。因听众多是在家居士,所以不便详说。只依‘笺要’,添字消文而已。

 

四十一轻戒──住邪命戒第九

 

若菩萨,身口谄曲,若现相,若毁呰,若因(自己向所得)利(养,复向人说,以动人心,而)求(再得其)利(养。若如是)住邪命法,无惭愧心,不能舍离,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断彼故,起欲方便,烦恼增上,更数数起。

 

这亦是出家菩萨戒,兹从略。

 

四十一轻戒──掉戏戒第十

 

若菩萨,掉动,心不乐静,高声嬉戏,令他喜乐。作是因缘,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误,犯非染污起。

 

此含在家、出家菩萨,皆须同持此戒。‘掉动’,掉乃掉举,动是浮动,‘心不乐静’是说明掉动的情形。所谓掉动,即是心静不下来,不好静,故‘高声嬉戏’,讲话声音很大,说笑话,像演戏一样,而‘令他喜乐’,使他人见自己之动作而欢喜快乐。此即一般之好说话、讲笑话、或手舞足蹈等方式,使人觉得欢乐的行为。‘作是因缘’,心静不下,不乐静,是亲因;高声嬉戏、令他喜乐,影响别人心静不下,浮动放逸,是助缘。有此情形,‘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有意去作,是犯染污起。若在未受菩萨戒前,即有掉动之习惯,受戒之后,一时忘记不该如此而至掉动,则犯非染污起,因非故意,是忘误而犯过失,故罪过较轻。

 

一般人若非好静、好修禅定者,其心常静不下。因好动,一旦有机会,就说说笑笑、或表演造作,使人欢乐,养成习惯则不易改过。如果学佛,受菩萨戒,则应随时检点。

 

下明不犯之开缘有五:

 

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第一是‘为断彼故’,彼指掉动散乱。为断除掉动散乱之恶作。‘起欲方便’,经常生起想要断除掉动嬉戏之病,而作种种方便,然一时断不掉。‘如前说’是指前文第九条之‘若断彼故,起欲方便,烦恼增上,更数数起’,将‘烦恼增上,更数数起’两句,用‘如前说’简略之。即是心想要断除掉动嬉戏等,但因烦恼很强,时时生起,‘更数数起’即频频生起掉动之习惯,一时断不了,偶然起现行,亦不违犯。

 

又,不犯者:他起嫌恨,欲令止故;

 

第二是‘他起嫌恨’,‘他’指众生,如有众生对我们起嫌恨心、印象不好,如果在他面前表现很严肃、端庄、规矩之禅相,对方则认为我们对他冷漠、不欢迎,如此便加深对方嫌恨之心。因此,为止息众生的嫌恨心,而生起方便,说说笑笑,使众生生欢喜心,如此则不违犯。

 

若他愁忧,欲令息故;

 

‘他’亦指众生。第三若有人遇到不如意事,遭逆境生烦恼,因而忧愁痛苦,如果对他说说笑笑,使生欢喜心,除去他的忧愁,如此则不违犯。

 

若他性好戏,为摄彼故,欲断彼故,为将护故;

 

第四,若菩萨遇到习性喜欢说笑的众生,常有种种动作,表现他的快乐,对此等人,也不可用严肃的禅相对待,因为他会害怕,不敢亲近,以为学佛要如此,他作不到,因而不敢学佛。为了度他─‘为摄彼故’,摄即摄受,彼指众生,为了摄受此种好戏之人,也得和他说说笑笑,慢慢接近他;‘欲断彼故’,接近他,不是与他同流,而是找机会断除他好戏之习惯,因此缘故,可以方便;‘为将护故’,护是护持,仍指好戏之人,为护持他学佛的心,所以亦和他说说笑笑,先护其心,使不生反感,而生欢喜心。以亲近菩萨,若如此存心亦不违犯。

 

维摩经:‘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对此开缘,是很好之注解。先和他有相同的表现,‘先以欲勾牵’,使愿亲近菩萨,再慢慢使趣向佛法,‘后令入佛智’,此为菩萨度众生的一种方便。

 

若他疑菩萨嫌恨违背,和颜戏笑,现心净故。

 

若有人对菩萨生怀疑,以为菩萨对他有嫌恨心,与他相违背。菩萨为消除他的怀疑,而表现‘和颜戏笑’,即是以慈和的笑容和他说笑,使他生欢喜心。‘现心净故’,现出菩萨的心是清净的,对他是没有嫌恨的心,以消除他的疑心。为此之故,而有喜乐掉动之动作,也不违犯。

 

以上开缘中,第二有‘嫌恨’二字,第五亦有,此中不同处,乃第二是众生对菩萨真有所嫌恨。而第五是他人对菩萨生起疑心,以为菩萨对他有所嫌恨,事实上是没有的。两者正好相反,这是不同处,须分清楚。五个开缘当中,第一是为去除自己烦恼,用心对治而一时对治不了,故不犯;第二至第五是为度众生,此即随顺众生─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随顺众生。菩萨自己无此掉动情形,然为度众生,而现此方便,以接引众生,故后四个开缘,完全是为众生而开的。此条戒所说的,我们一般凡夫很容易犯到,我们遇到熟人,习惯上总会和他说说笑笑,说些轻松的话,如果不使心太散乱成为放逸,就没有多大问题。我们学佛,也不可学成木头的样子,一举一动太过呆板,而装模作样更是不必。必得听其自然,不要勉强,只要不使心意散乱,太过掉动即可。不要装出特殊模样,使一般人以为学佛,简直像个木头人,而害怕不敢学佛。所以,这点要清楚,不要特别装出禅相来,只要不过于散乱,太放逸,听其自然即可。第十条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倒说菩萨法戒第十一

 

对菩萨法颠倒说,即犯此戒。

 

若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言:‘菩萨不应乐涅槃,应背涅槃;不应怖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何以故?菩萨应于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作如是说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条戒,若不懂佛法教义者,则不会违犯。而对声闻、菩萨法懂得不彻底,致生颠倒见者,才会有此说法。

 

‘菩萨’含在家、出家。‘作如是见’,如是指下文其心里所生之见解,即指其见解思想之偏差。‘如是说’,如是亦指下文,不但心想,且又说出。‘言’是所说下文之邪见。‘菩萨不应乐涅槃,应背涅槃’,是说菩萨不应如声闻人喜欢证阿罗汉果,证偏真涅槃,自了生死,目的即达到:菩萨欲度众生,则不应爱乐涅槃,须和涅槃相违背。‘不应布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声闻人为了生死,而害怕见思惑等烦恼之束缚,故能知苦、断集、慕灭、修道,以求速证涅槃。此须断烦恼,今菩萨为度众生,不必爱乐涅槃,甚至违背涅槃,盖彼既不求证涅槃,即不应怖畏烦恼,要在三界内、烦恼毒中度众生。既不怖畏烦恼,亦不速求解脱,则不必‘一向厌离’此世间、身体、烦恼。故云菩萨不应一向厌离,亦不应怖畏烦恼。

 

‘何以故’,为何菩萨不应怖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亦不应爱乐涅槃,甚至要背涅槃?因为‘菩萨应于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经云:‘欲成佛,须历三祇修福慧。’阿僧祇即是无数,历三大无数劫之长时,修自利利他之六度万行,求福慧二严,故于三大无数劫中,久受轮回生死,做度化众生之事业,以‘求大菩提’,即求成佛。彼云菩萨应如此,故不必速求厌离世间,速断烦恼,亦不必求速证涅槃。

 

此段即明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是为颠倒说法。‘作如是说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如是’是指上文所说。若菩萨颠倒说菩萨道,则犯‘众多犯’、‘染污起’之罪过。

 

何以故?

 

下文解释为何如此说,即犯染污起之罪过。

 

声闻深乐涅槃畏厌烦恼,百千万倍不及菩萨深乐涅槃畏厌烦恼。

 

因为声闻虽深深爱乐涅槃,怖畏烦恼求速断除,亦厌离此世间,欲速超三界;然与菩萨相比,则不及菩萨之百千万倍,由此可知菩萨绝非不求涅槃、不断烦恼,不一向厌离。

 

下文解释菩萨爱乐涅槃、厌畏烦恼,较声闻超过百千万倍之情形:

 

谓诸声闻但为自利,

 

‘谓’是以下文解释上文。所谓声闻人,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罗汉等阶位。这些声闻人‘但为自利’,只求自己断烦恼证涅槃,不愿度众生。

 

菩萨不尔,

 

菩萨不如此。

 

普为众生,

 

菩萨自度度他、自利利他,普遍度化一切众生。

 

彼习不染污心,胜阿罗汉;成就有漏,离诸烦恼。

 

‘彼’指菩萨。菩萨修习不染污心,使心地不被烦恼所污染,是为‘不染污心’,胜过阿罗汉甚多,故前文言‘百千万倍’。因菩萨在世间要度化众生,要‘成就有漏’,漏比喻烦恼,如茶杯有洞,则装不住茶水,是为有漏。(有漏喻众生有烦恼,无漏喻烦恼去除。)众生有烦恼,则流漏三界、轮回生死。菩萨度化众生,其成就不染污心超过阿罗汉,在世间有漏烦恼法中,要‘离诸烦恼’,离一切烦恼,此乃为难。这四句较难了解,蕅益大师笺注:“‘彼习不染污心胜阿罗汉’谓声闻阿罗汉所习不染污心,乃是成就无漏,离诸烦恼。譬如水中莲花,是不为难。今菩萨所习不染污心,以普为众生故。须要成就有漏,而仍离诸烦恼。譬如火中莲花,是最为难也。设非百千万倍深乐涅槃,畏厌烦恼,何能涉有漏而不起烦恼过患耶?倘不畏厌烦恼,则是以染污心受生死果,不久必当迷失大菩提道,其为倒说矣。”再举一例以明:若声闻人和菩萨人皆在烦恼之苦海中漂流,未得出离,声闻人只须想法游到岸上,即解决问题,而菩萨则须在苦海中学会游泳以求自救,再进一步学习救人之法,将沉沦苦海之众生一一救起,此功夫则较声闻人高千万倍矣。由此可明白:菩萨爱乐涅槃,深畏烦恼、厌离苦海之痛苦,而欲自利利他,得到解脱;比声闻之深乐涅槃、畏厌烦恼,一向厌离,胜过百千万倍。依上文,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即犯颠倒说菩萨法之罪过,而看此文,似与菩萨道差不多,究竟错在何处?我们必须进一步研究。主要在勿误以为菩帷于三界内度众生,自己即可不必断烦恼。若如此,则菩萨尚且无法自救,遑论救度众生?故文中‘菩萨不乐涅槃’,毛病出在‘不应’二字,‘应背涅槃’错在‘应背’二字。怎可背涅槃?背涅槃即是大错误。‘不应怖畏烦恼’,有时大乘甚深教典亦有此说。当然以菩萨立场而言,是不用怕烦恼。而此所谓‘不应怖畏烦恼’,并非口说即可,要在烦恼将起时,能否控制不起现行,能否转烦恼而不为烦恼所转,能否对治烦恼,此方为真功夫。今依修行断惑之情形说明:声闻人全为自己,一步步先伏后断──先压伏住烦恼,使不起现行,然后断除之。彼专为自度,不顾他人,较易做到。而菩萨福慧双修,于修行中,只要伏住烦恼,使种子不起现行,或精进自修,或随缘度众,皆无妨碍。比较声闻人专为自己,边伏边断,要难上千万亿倍!故蕅祖喻之为‘火中莲花’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上可知,菩萨之伟大在于只伏惑而不断惑,即能做菩萨道之事业。吾等学菩萨道须先学伏惑,能压伏烦恼种子,使不起现行,有此功夫,方可言于三界内做二利之菩萨事业,否则乃说大话耳。

 

很多受过菩萨戒之同修,其言行举止与未学佛前相差无几,而自称菩萨,已发菩提心,要行菩萨道,恐怕还差太远!

 

须知吾等为何要念佛,要求生西方极乐世界?因在此娑婆,须行菩萨道,须伏住烦恼使不起现行,此甚不易,吾等未必能做到,故须深信切愿,一心念佛努力精进,恳切求生西方,得以亲近弥陀,于七宝池八功德水中,时时沐浴在佛之法海中,常闻佛法,不离三宝,于上善聚会之好环境中修行,当生即得不退转,而后到十方世界广度众生,才能满菩提大愿。

 

此条戒,不懂佛法者不会犯,懂佛法对性修二理了解者,亦不致违犯,只怕偏执一边,认为菩萨只须于三界中度众生,不必求了生死,有此见解,则易生错误。故吾等研究佛法须多方观察,面面俱到,对佛法能体会贯通,理事圆融,才不致有所违犯。若只看一、二部经,即依此经所说之理而生,硬性主观之偏见,则会犯此过患。

 

又吾等莫因菩萨道难修而生退转心,以致不敢求受,学习菩萨戒。要知世间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即如吃饭最容易了,若上戒坛,才知连吃饭都不知从何下手呢?更何况佛法是菩提大道,岂能易易?吾等应学常精进菩萨之精神不要怕难,愈困难愈须修学,愈困难更应发菩提心,努力学习菩萨戒法,充实自己,随分随力自利利他,希望尽此一报身,往生极乐国,成就了生脱死,得不退转,再随佛到十方世界度众生。倒说菩萨法戒第十一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护讥嫌戒第十二

 

若菩萨,不护不信之言护讥毁,冰不除灭。若实有过恶不除灭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实无过恶而不除灭,非染污起。

 

若‘菩萨’亦含‘在家、出家’菩萨。护指防护、预防。‘旨’指‘不护讥毁’之毁,此句是说不能预防不信之言,因‘不信’而生‘讥毁’之言。故须预防勿使人对学佛者,生起毁谤、讥嫌等之口业。‘不信’有二种,一指一般不信佛者,眼光锐利看高学佛者,视出家人如圣人般,不能有丝毫过错,否则必生讥嫌毁谤之言,故此‘不信’乃指对佛法全无信心者。二指菩萨之造作、动作,使末生信者,不能生起信心,已生信者退失信心。

 

‘不护讥毁’是菩萨平时未加预防、防护,使人生超讥毁之事。讥是讥嫌,毁是毁谤、毁损;毁谤是没有事实,硬将恶法加诸菩萨。毁损是对佛法、菩萨,有所破坏、毁损。‘不护不信之言,不护讥毁’二句,是指未发生过失之前,‘亦不除灭’是指已发生过失,讥嫌、毁谤、毁损之言已出,应速求除灭,否则即违犯。故前二句指平时言行要善加防护、检点,勿使人生超不信之念,而造讥嫌之口业。万一没防护好,一旦做错事情,应快想法除灭,若不除灭即违犯戒法。以上依戒文解释,下举例以明之,例如赌博为不良习惯,不论在家出家菩萨,众知为学佛、修行者,尤其弘法人员,不论是否参加赌博,只要被人看到经常出入赌博场所,就会生起讥嫌。心理会以为:这是什么菩萨?经常往赌博场所跑,或许也参加赌博,难道是赌博菩萨吗?讥嫌毁谤因之而生,此即‘不护不信之言’之例。另居士若进出风月场所、淫坊酒肆等不清净处,为人所见,必生讥嫌,如云此人简直是花花公于,谈何修行,甚至讲经说法呢!竟然出入风月场所,简直不干不净,等等讥嫌毁谤不信之言统统出笼,造种种口业,皆由此生。又中国佛教素重素食,不论在家、出家,一般人认为既然吃素必很清净,而恭敬之,若吃素者,经常出入一般餐厅,在俗人虽未见你吃,心里会想,此人可能吃素吃不来,而常去那里解馋吧!这还像什么菩萨呢?而生种种不信、讥毁之言。又有寺庙寺众吃素,而饲养猫狗,猫狗不吃素,只好经常买鱼肉喂之,售者嘴上没说,心里会想此人大概吃素吃不来,或借猫狗之名,而解解馋,心中动此念即是不信之‘言’,亦会讥嫌毁谤。此例不胜枚举,凡学佛不该做之事不该去之处,都不应犯了,否则会使人失去信心而生讥毁。以上是对个人而言。另外对于团体方面,如寺庙、共修之道场,亦应维护人们之信心,勿使失去信心,而生讥毁之事。此乃因团体在做好事、善事,修行时,往往没注意到周围环境,而使不信佛者,对寺庙、团体共修之事,生起讥嫌、破坏、反感之反应。例如有些寺庙作法会时,用麦克风扩大声音,弄得附近的人受不了,彼等或根本不信佛,听到梵呗,并无好感,认为是在制造噪音,妨碍其安宁,甚至提出检举。故寺庙、共修道场在读经、念经、拜忏、唱赞时,只要佛堂里听得到能整齐一致,则可不必用麦克风,若非用不可,尽量放低音量,我们目的在修行、念佛、读经、唱赞是好事,若妨碍他人,引起众生烦恼则非好事,此须特别注意防护。从前寺庙多在深山、在山上修行,不论声音多大,不会吵人,现在很多道场都建在都市,前后左右,都是邻居,若用扩音器而妨碍对方,则不好。虽说,听了让对方种善根,而善根要纯粹、干净。不可善根未种,, 恶根却先生起,使他造业,将来堕落,于心何忍,故对此须特别, 注意。尤其夜晚十点后,更须安静,即便念佛,亦应小馨念、默念、金刚持,只要真心不怕阿弥陀佛听不到!若用扩音器,吵到邻居,动了嗔恨心而造罪,是我们的罪过。不但修行、念唱时,应妨护,护持邻居,即使平常亦应想法接近、度化,使对道场生欢喜心,不可妨碍其工作、视听。俗云‘近庙欺神’,神指寺庙,意即寺庙附近的人,往往会欺负寺庙,其实他们并非有心欺负寺庙,大多是自己做不好而惹来,怎能怪邻居?或为小事争吵不休,弄得一见寺庙中人就讨厌(厌恶),甚至毁谤:‘这是什么圣人啊!’很不好听的话,因此,学佛行菩萨道为度众生,自己左邻右舍都度不到,要度谁呢?在家居士度众生,要先从自己父母六亲开始,连自己的父母六亲都度不到,要度谁?谁会相信?道场亦然,附近邻居度不到,要度谁?远的人看不到短处还相信,近的人看到的都是短处,当然要欺了,故须先令邻居对道场有好感,才能度他,此即道场要防护附近的人,使不生讥嫌的心,不造口业,须特别注意者。所谓接近,并不是天天和他聊天、谈话。像住在寺边附近的邻居,本人乃慢慢想办法使他们发生好感,对还未学佛,无宗教信仰的这种人,本人绝对不和他谈宗教信仰,亦不谈佛法,常是谈一些他喜欢听的,如果他喜谈历史,就和他谈一些历史上的忠孝节义人物,讲一些历史故事让他听,他会觉得这位法师也懂历史,不只会念经而已。因此他有问题,就会来请教,自然而然他就来接近,不必去找他。或是他喜好某种学问,如果我们懂,就可和他谈这方面的理论,不必去找他。或是他喜好某种学问,如果我们懂,就可和他谈这方面的理论,不必一下子就和他谈佛法,叫他念佛,他一听到就吓跑了,一见到我们就退避三舍,如何度他呢?此即度众生的方便。以上是本人几十年来亲身之经验。华严经说,菩萨为度一众生,因缘尚未成熟,须‘待时而化’,等到因缘成熟时,才用佛法教化他,因缘未成熟前,只有想办法和他同事,和他接近,使其对佛法生好感,慢慢的就会发心,不可用硬拖、硬劝的方式,那是行不通的。

 

‘不护不信之言,不护讥嫌’是指事情未发生前要好好预防,‘亦不除灭’是事情发生了,人家毁谤讥嫌,要赶快想办法除灭,否则会越来越严重。如何除灭?以上例言之:如平常有事经常经过赌博场所,而引起误会,以为是去赌博,若已知遭人讥嫌一则以后不要再去,讥嫌自然消灭。若不除灭,还继续往那儿跑,则是实有过恶而不除灭,没有过而不除灭,已经是违犯了,何况是实在有过!实有过而不除灭,‘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此是较重的,‘实无过恶而不除减,非染污起’,即是上例。此条戒很重要,吾人平常须特别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举动。

 

不犯者:若外道诽谤,及余恶人;若出家乞食,修善因缘,生他讥毁。

 

第一种开缘:是说其他宗教,喜欢批评人家;外教对佛教的诽谤,是常有的事。若并无事实,而外道其他宗教有意要诽谤我们,也没办法,如此是不违犯。‘及余恶人’其他恶人是指一般没信仰者,虽非外教信徒,因对佛教没信心,容易造恶业,再看到学佛者之一举一动而生讥嫌诽谤的心理,本是不讲理的恶人,要诽谤也没办法,如此是不违犯。此是第一种。若前人若嗔、若狂,而生讥毁。

 

或是出家人托钵乞食,托钵化缘是出家人的修行,是修善的亲因缘,可是有些人看到这情形,却不如此想,明明是善法,却说是懒惰,不去做事业,没饭吃就去跟人讨饭吃等等讥嫌毁谤,‘他’指其他人。本来托钵乞食,并没做坏事,而他硬要毁谤,也没办法,如此是不违犯。

 

若前人若嗔、若狂,而生讥毁。

 

‘前人’是指讥毁的人。此人嗔恨心很重,正在发脾气,一发脾气就不讲理、要骂人,遇此情形,也是不犯。‘若狂’,此人心理有毛病,精神有狂乱病,对修行人乱骂乱说,也没办法,如此也是不违犯。以上第十二戒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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